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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裴天不知道何时出现在它的身后,一刀准确无误地刺穿了它储藏魔种的要害之处。

亵渎者女王呆滞地感觉着从眉心穿出的半截蓝色刀锋,在它的感知视线中,正好看见楚千寻缓缓张开的手掌,那里面空无一物。

“你……你骗我,你们人类就是最会骗人。”单纯稚嫩的女音响起。

蓝色的刀尖缓缓被抽回,在女王的眉心逐渐缩短乃至消失,随着魔种被取出,它的身躯仰面倒在地上。

“我没有骗你,我确实杀了她。”楚千寻低头看着那张熟悉的面孔,在梦境中的那个世界,她曾经杀死北窟的亵渎者女王,制止了蓉城基地向魔物上供的行为。

“我正好想要问你,她临死之前,曾说了一句话。一直让我疑惑不解。她告诉我死亡并不是她的终点。”

女王漂亮的红唇微微张了张,轻声说道:“是么,看来你可能真的没有骗我。”

“你是一个特别人类,你的精神世界远不像你的外表这样软弱,甚至还高于杀死我的这个男人。”

“也许,你是一个特殊的存在,我想我愿意把自己的魔种交给你,请你带着我多看一看这个世界不同的风景……”

它的声音渐渐降低,逐渐消失。

即便经历了两个世界,楚千寻还是不能理解这些魔物口中的话语。

她抬起头,看见了叶裴天,叶裴天正向她伸出手来。

两个不同的世界,他们都一样地被彼此吸引。

楚千寻握住了他的手,他的手掌宽大而有力,紧紧握住自己就不会轻易松开、

能够有一个这样的人携手同行,即便前路茫茫,归期不知何日,也未可惧。

第 55 章

江小杰死里逃生, 一时有些回不过神来, 他坐在地上愣愣地看着牵着手向他走来的二人。

那个女人弯下腰向他伸出了手。她的视线温和,亲切中莫名带着点熟稔。

自从江小杰成年之后, 随着实力的不断增强,女人们就开始把各种各样的目光投注在他的身上, 这些目光有迷恋,有贪婪,有仰慕也有敬畏。

但却没有这个女人目光中的流露出的情感,这种感觉让他十分陌生,几乎和他自己看待队伍中年纪幼小的徐念等人之时一样, 透着一种对年幼者的关怀。

他是春城第一强者, 暴雪兵团的团长,被兵团内所有成员视为支柱和依靠。他的强大和傲气,让所有的人都忘了他也只不过是一位十九岁的少年。

江小杰接住了那只手,那手掌柔软又有力,一下把他从地上拉了起来。

“不要紧吧, 江城主。”

楚千寻伸着手,差一点想要去摸一摸江小杰的脑袋, 临了拐了个弯,只是轻拍了一下他没有受伤的那边肩膀。

在她的记忆里,江小杰的个头还没有她高, 跳脱而顽劣,时时需要自己看顾,完全还只是一个孩子。如今被她拉起来的, 却是位雄姿英发,肩上挑着一城之责的男人。

楚千寻看着江小杰那比自己高出一大截的个子,心中感慨万千。但此刻却不是思多想的时候,战斗还没有结束,女王受伤临死的召唤,使得整个洞穴内剩余的所有亵渎者,都开始疯狂地向着这里涌来。

楚千寻和叶裴天钻出石室,同韩傲等人一起守住狭窄的通道口,顶住魔物一波又一波的攻击。暴雪的成员,摆脱了亵渎者女王的精神力控制之后,逐渐开始恢复了战斗能力,一个个顽强地加入到了战斗中。

……

金乌西落,暮霭沉沉。

废墟的轮廓被斜阳染上一层淡淡的余晖,偶有积雪不断从那些虬结在一起的枝条上震落,昭示着在这平静的表壳深处,还在进行着波澜壮阔的艰险战斗。

最终,那洞穴的出口,站出了一个身影,一个人类的身影。

一个紧接着又是一个。

躲在远处观测情况的那些人忍不住惊呼起来,

“是暴雪,还有红狼!”

“江小杰,江城主,他们……胜利了?”

“他们竟然真的胜利了,太好了,从今以后就不用再担心有人被亵渎者抓进魔窟。”

“这附近一带终于可以放心地狩猎了。”

虽然在战事不利的时候选择了逃跑观望,但看见最终成功剿灭了魔物,至此能够获得安宁,大部分人还是由衷地欢欣雀跃起来。

江小杰出现在了洞口,他一只胳膊用白色的绷带吊在脖颈上,浑身银白的铠甲被污血染红。身后跟出来的战士个个浑身浴血,满面肃杀。他们相互搀扶着伤员,抬着同伴的尸体。

那些多到要用箩筐装载的低阶魔种和制作魔器的材料,引起了一阵艳羡地惊呼。

四面迎接他们的是真假不明的欢呼声,只有身后站着的才是真正生死相随的朋友。江小杰抬起头,举目远眺,远方天幕低垂,为这喧嚣的战场落下了黑色的帷幕。

剿灭亵渎者巢穴的战役,在春城中被沸沸扬扬热议了几日。相比起那些在战场中死去的战士,人们更热衷于讨论从魔窟里成框抬出的魔种魔躯和那些在魔窟中坏了孕的女人。人们习惯注目的往往是那夺目的胜利果实和新奇香艳的八卦新闻,垫在这些之下的惨烈尸体和沉重的心往往被人轻易忽略。

经此一役,新任城主江小杰声威大振,真正稳定了城主的地位。此外获利最大的是本来在春城名声不显的红狼佣兵团,不仅收获了数量惊人的魔种和制作魔器的材料,更是因此一战成名,吸引了大量圣徒的加入。还因为在关键时刻的拔刀相助,和春城第一强队成为了亲近的伙伴关系。至此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两只团队的中阶成员都将能够轻易得到强化的装备和迅速提升的机会,逐渐和春城内其它兵团拉开差距。

但对于大部分的春城居民来说,除了茶余饭后多了些谈资之外,日子和往日没有什么区别。

筒子楼附近的取水点,一大早前来打生活用水的人就排起了长长的队伍。

陈小娟拖着一个打水的拖车,跟上了单手提着一桶特大号水桶的往回走的叶裴天。

“真巧,这么早就出来打水?”小娟的头发挽起,露出了脖子和胸口一小截雪白的肌肤,面上精心化了淡淡的妆,看着随意实着漂亮又性感,

“我和你住在同一栋楼呢,要不要把捅放在我的拖车上,反正也是顺路。”年轻的女孩亲切温柔的说话,很少会有男人对此表示抗拒。

但那个戴着银色遮面的男人,只是将面目稍稍侧了一下,甚至连哼一声的回复都没有。迈着长腿自顾自的走了。

“等,等一下。”小娟拖着车子面前赶上前,“你是千寻的老公吧?我也是红狼的人,就住在你们楼下呢。”

她习惯把在一起的情侣统称为对方的老公或者老婆,却没有想到这个称呼瞬间取悦了叶裴天。

叶裴天终于放慢了脚步,意义不明地唔了一声,也不知道是回应她的哪句话。

陈小娟一手拉着拖车,一手挽了一下掉落在耳边的碎发,露出了白皙柔美的脖颈,浅笑嫣然,“你都来了好些天了,我们都等着千寻给我们正式介绍呢,谁知道千寻那个女人总宝贝一样的把你藏着掖着。害得大家都没有机会认识一下。”

这个男人在魔窟中解救人质时展现出来的强大战斗力,让陈小娟心惊不已。这是一个慕强的时代,强大的男人不仅能带来安全感,更能带来优越的生活和存活的希望,对陈小娟这样依附男人为生的女人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特别是叶裴天还这样的年轻,体态健美,性情温和。

对男人的各种心态十分熟悉的她,很快从叶裴天的反应中抓住了他的切入点,她从一点点的谈论楚千寻开始。

“千寻她是一个很好的姑娘,既热情又肯帮助别人,我们大家都很喜欢她,你可要好好对她才行。”

“嗯。”

冷漠的男人开始回应,陈小娟觉得自己找准了方向,暗暗开始使坏。

“咱们楼里追过她的男人可多了,你要是不努力看好她,一个不小心呀,就被她给跑了。”

“是的,我要更努力一点。”

这个男人的回应怎么和她想象得不一样,陈小娟决定再接再厉。

“我真是好羡慕千寻,她能有你这么体贴的老公,真是幸运。哪里像我这么可怜,我的老公对我不是打就是骂,我怎么就没她这么好的运气。”

“是我的运气,有幸遇到她。”

陈小娟被叶裴天给酸到了,

“千寻就有那么好?好到你打水做饭,什么都愿意为她做?”

“她……这个世界上没有比她更好的人。”

在战场上杀起魔物如同砍瓜切菜一样的男人,耳朵尖居然还红了。

到了筒子楼大门,叶裴天提着水桶就往楼梯上走。

“诶,林大哥,你等一下,帮我一把,这太重了。”陈小娟喊住了他。

叶裴天转过身,有些不解地道:“你是红狼的圣徒?”

“是……是啊。”

“几阶了?”

“三,三阶。”

“三阶了连水都提不动?”

向来对男人很有自信的陈小娟对自己彻底失去了信心。

刚刚从楼上下来的疯婆子看见了这一幕娟,大嗓门囔囔起来,

“哎呦,娟子,我说你不是水系圣徒吗?这一大早提的是什么水?”

她几步凑近陈小娟身边,开腔讽刺,“看上人家的男人了吧?甭想拉,这位被楚千寻拴牢了,撬不动。楼里多少女人都出过手了,要能成功还轮得到你?”

陈小娟面红耳赤地白她一眼,看着叶裴天头都没回的背影,跺跺脚进屋去了。

疯婆子不屑地瞥了他一眼,回头看着叶裴天消失在楼梯口的长腿和美好的腰线,在心底暗暗呸了一声,

“呸,老娘都撬不动的男人,就你这破鞋还想得手,也不撒泡尿照照镜子。”

叶裴天对女人之间的机锋一无所知,他快步回到屋中,推开门,看见床榻上坐在晨曦里的楚千寻,心情就飞扬了起来。

楚千寻睡得还有些迷糊,伸出手揽住他的脖子,把额头抵在他的肩膀。

“我打了很多水,想不想洗个澡?早餐想吃什么?”叶裴天的声音如同低沉的和弦唤醒了昏昏欲睡的楚千寻。

这个男人总是温柔的像一只可口的羔羊,动不动就勾起人犯罪的欲丨望。

楚千寻一下把他拽了下来,“想吃……你。”

寒冬腊月,料峭北风。

越是寒冷的季节,越令人眷念床榻间的温暖。

“别这样,千寻,让我起来,好痒。”叶裴天笑了,

他枕着蓝色的床单,露出漂亮又性感的脖子,这一笑,仿佛满室的春花都开了,让楚千寻看得一时愣了神。

长得这么漂亮,魅惑了人心,勾了魂魄,还想要人放他起来?

她伸手把叶裴天按回去,趴在他的背上轻轻咬他线条迷人的后脖颈。

“不……不要这样。”叶裴天的声音打着颤。

“不要怎么样?”楚千寻的手开始悄悄使坏,“你说出来给我听。”

叶裴天就再也说不出声,

那微微泄露的压抑喉音,点燃了一屋子冰凉的空气。

……

城主府的会客厅内,江小杰胳膊吊着绷带,一脸不高兴地走进屋子。

站在窗边等待的客人转过身来,

“好久不见了,小杰,怎么把自己伤成这个样子。”

江小杰一屁股在桌前的沙发上坐下,把脚架上桌面。

“辛团副,别来无恙啊。封大哥走了以后,咱们这还是第一次见吧。”

第 56 章

麒麟创始人封成钰的死, 是辛自明心中的一片逆鳞, 熟知当年情形的老队员都不敢轻易在他面前提起。

但他却拿眼前这位春城城主江小杰没什么办法。

江小杰年幼的时候曾经也加入过麒麟,麒麟的团长封成钰遇害之后, 没有参与那场战斗的他,年轻气盛满怀悲愤和辛自明相互看不顺眼, 大闹了一场自此自立门户。

此刻的辛自明心中是恼怒的,但他城府甚深,不可能像江小杰这样简单而直白。从他的面目上甚至看不出过多的情绪波澜,他只是伸手推了推眼镜,淡淡地说了一句,

“小杰, 你还是和从前一样,没什么变。”

“我是和从前一样,团副却和当年大不相同了。麒麟只怕也不再像当初的麒麟。”

“想要在这个世界活下来,总要付出点代价。”

辛自明站在窗前,背对着光, 令人看不清他眼镜下的神色,“小杰, 你是不是还在怪我害死了团长。”

江小杰把头撇了过去,事实上他心里也清楚自己当年过于年轻而情绪激动,其实不应该把封团长的死迁怒给其他人。

那时魔种初降, 他不过十三四岁的年纪,父死母奔,孤身一人。在满是魔物和成年人的恶意中惶然惊惧, 颠沛流离了一路。终于在麒麟落下脚步,麒麟的团长封成钰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收容了当时还十分弱小的他,给他庇护,教他成长。

可惜在那个年头,心软的好人一般都活不了多久。那个带给他温暖的团长很快就死了。以至于从那以后他执着而疯狂地开始一心追求力量的强大。甚至刻意回避了曾经的战友。

“说吧,你找我什么事。”江小杰把长腿从桌上放下来,“如果还是围剿人魔之类,就不用提了,我们暴雪只接和魔物有关的单子。”

“十阶魔物。有兴趣吗?”辛自明的嘴角微弯,“处刑者。”

八阶以上的高手在这个世界上凤毛麟角,江小杰的脾气虽然又臭又长,但相比那些城府深沉,毫无原则之人,他的心思简单而容易读懂,是辛自明能够真正放心信赖的少数人之一。

“处刑者?十阶?”江小杰沉吟了片刻,“这个太难了。没有一个近战能够顶得住十阶处刑者。不行,我不想让我的兄弟白白送命。”

处刑者和他们刚刚在魔窟剿灭的亵渎者是完全不同的类型。

相比群居个体攻击力不强的亵渎者。这种魔物从来都独自藏身在深山密林之中。它强大而变态的异能,令所有人类强者退避三舍。

“我有一个人选,如果能邀请到他,再加上你我,不用底下的兄弟们冒险,拿下魔物也十拿九稳。”

江小杰哈哈笑了起来,“我的团副,你是不是没有和处刑者交过手?你熟悉这是一种怎样的敌人吗?这个世界上去哪里找十拿九稳拿下处刑者的人?”

辛自明的视线透过落地窗的玻璃,投注到春城内熙熙攘攘的人群中。

“这个人,我还没有邀请到。希望你见到的时候,不要太过吃惊。”

……

姜小娟走在热闹的集市中,大冬天的,她却不得不戴着一副宽大的墨镜,用以遮挡脸上被酒后的男人打得淤青的难堪痕迹。

老郑搂着她的肩膀摇了摇她,“行啦,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打你。开心点,今天想买些什么随便挑。”

每一次动手他酒醒之后都会许诺是最后一次,但下一次的暴行只会变本加厉。

而咬牙下定决心要分手的姜小娟,总能被他事后这句随便挑,挽回了想要了断的心。

老郑把她推到香气四溢,琳琅满目的美食摊位前,十分大方而好说话,“看看想吃什么就拿。我老郑从来不亏待自己的女人。”

街道边的泥泞里,蹲着不少瘦骨嶙峋,衣不遮体的女乞丐。她们举着碗用艳羡的目光,可怜兮兮地望着被男人拢在怀里,可以随便挑选食物的姜小娟。

看着那些滋滋冒着油花的烤肉,挂着糖霜的糖葫芦,惹人眼馋的大肉包,姜小娟咽了咽口水,心里的难受似乎消散不少。

她伸手讨好地挽上了老郑的胳膊。挑了一串十分昂贵的油多肉厚的烤肉串,等着老郑给自己付魔种。

“想吃什么?我买给你呀。”一道细细的声音,从嘈杂的人声里钻出来,钻进了姜小娟的耳中。

她从拥挤的人群缝隙间,看见了站在街边的楚千寻,

楚千寻手里拿着一直金黄的糖画,正在逗自己身边的男人,

“那么爱吃糖,就和小孩一样。”她举着两只勾勒得活灵活现的蟠龙飞凤引着叶裴天吃,另一只手随手给摊主丢了颗一阶魔种。

那个戴着银色遮面在所有人面前都冷冰冰的男人,却弯了嘴角,握住了她的手腕,就着她的手吃那枚金灿灿的糖。

阳光下的女人笑得那样肆意,活得那样洒脱,有一个优秀的男人和她并肩而立,登对又相衬,彼此都不用讨好任何人而生。

姜小娟突然就觉得手中那串难得吃到嘴的肉串,失去原有的香味。

楚千寻和叶裴天一人一支金色的糖画,牵着手在集市上走。

“千寻姐。”有人喊住了她。

街边的一家面馆里,满满坐着暴雪佣兵团的核心队员们。

今时不同往日,能不在街边摆摊,而单独有个独立店面的馆子,都算得上是高档场所。

全员一起吃带着肉片的牛肉面,是只有城里的顶级团队才出得起的大手笔。

端着牛肉汤喝得满头是汗的阿威猛然听见他们团长的一句“千寻姐。”噗呲一声把面汤喷了出来。

其他队员的反应也都差不多。暴雪的成员大多很年轻,不少人从年幼时期得到了团长的庇护,一路跟随至今。在他们的心中,19岁的团长伟岸光大,傲气冲天。好像还没有喊过谁哥谁姐。

楚千寻就笑着在门口和他们打了个招呼,“江城主,在这里吃饭啊。”

江小杰拍了一下身边阿威的脑袋,“发什么愣,叫人。林哥,千寻姐。一点礼貌都没有。”

阿威愣愣地站了起来,摸了摸脑袋。这个世界强者为尊,不太以年纪论称呼。阿威已经七阶,是春城内数一数二的高手,但老大既然发了话,他二话不说,站起身和全体队员一起恭恭敬敬喊了一声,

“林哥,千寻姐。”

“千寻姐,一起进来吃点。”

“林哥,这边坐。”

暴雪的成员们对这两位在危机关头不顾生死冲了进来,救援了他们的朋友非常有好感,热情地招呼起来。

江小杰站到了楚千寻面前,笑容灿烂,很高兴地发出邀请。他还十分年轻,不懂得摆什么城主的架子,对于自己喜欢人和感激地人,可以十分坦然地流露出自己热情。

楚千寻笑着谢绝了,告辞的时候,她心有所动地回首看了一眼。

江小杰的身边阴影里坐着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戴着眼镜,穿着白色的衬衣,看起来有些斯文孱弱,和周边熊腰虎背,精悍强韧的战士们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这一位,也曾是楚千寻记忆中的熟人,是一位聪明睿智,时常谈笑风声的朋友。如今的他目光阴郁,神情冷漠,和记忆中大不相同。

辛自明看着远去的二人,开口询问身边的江小杰,“那二人是谁?”

“那是我朋友,冒着危险救过我的命。”

看着那一双渐行渐远的背影,辛自明微微皱起眉头。

那位女子身姿曼妙,英气勃勃,使人心生好感。只是她身边那个男人的背影,总让辛自明有莫名有一种熟悉的感觉,就是他腰侧挎着的那柄普普通通的低阶长刀,似乎也在什么地方一瞥见过,只是一时想不起来。

“他们几阶了?是什么属性的异能?”

“六阶的,风系和……速度系。”

事实上战斗的当天,叶裴天大部分时间守在洞穴外,江小杰来不及留心他的等阶和能力。回来以后粗略打听了一下,听说是红狼六阶的速度型圣徒,也没有太过放在心上。

辛自明摇了摇头,暂时把脑海中的疑惑抛之脑后。

楚千寻和叶裴天来到春城公会大厅。楚千寻要在这里把战斗获得的魔躯转卖,叶裴天也时常跟过来看看,悄悄高价收购一些适合自己的高阶魔物的信息。

近日城中一举剿灭了魔躯,大获全胜,带动得全城士气高昂。公会的交易市场上各种高阶材料和武器的出售信息层出不穷。

叶裴天手中的蓝刀是楚千寻在白马镇请老郭凑合着打的,款式烂大街,等级也低得不像话。叶裴天却用得十分小心,非必要时候,轻易不肯拔刀,生怕早早损坏了。

楚千寻想着叶裴天送自己的十阶双刀和铠甲,帮着自己在战斗中无往不利,心里十分过意不去。

“裴天,我存了好多魔种,我给你买一把好一点的刀吧?”

“不必,这一把就很好。”叶裴天的手轻轻在刀柄上爱惜地抚摸了一下。白马镇里的一切回忆,对他来说都是值得珍藏的。

“那好,等我亲手打到一套适合的高阶材料,再去找最好的魔器设计大师,给你做一柄趁手的武器。”

公会的告示栏前挤着一大人群,正在热烈讨论着新张贴上榜首的红牌公告。

这份公告的标题写得十分惊悚:十阶魔物,邀约强力队友。

内容却让人看得云里雾里,

当初十阶魔器,换兄弟一命,君子守约,感佩至深。

近日又查探到一只魔物的所在,因能力微薄,难以独自拿下,特邀您再次并肩作战。如若准允,28日明月夜,某当前往贵处求见。盼许。

“这说得是什么呀?没头没尾。”

“什么十阶魔物,这世间已经出现十阶魔物了吗?九阶都难得一见好吧。”

“就是,估计只是个噱头,或者代号吧。十阶魔物哪里是那么好对付的,举全城之力只怕都不够。”

“不会是谁闹着玩的吧?”

“闹着玩?你知道告示栏红牌置顶需要多少钱吗?不止在春城。我们商队在巴郎,麒麟,都看见了一模一样的告示。周边各大小基地的告示栏同时红牌置顶,啧啧,到底是谁花这样的大手笔传达这么一份莫名其妙的消息。”

“可惜啦,只说了时间,又没说地点,不然还有机会去围观一下大佬们打得是什么机锋。”

人群中的叶裴天抬着头,沉默地看着那张挂在告示栏顶端显眼的通告。他心里明白,这是发给他的信息,有人在用这种方式,邀约他现身一见。

是见还是不见?

朗月轻风,黄沙万里。

平滑无物的沙丘突然开始震动,一座黄沙城堡,在月夜下缓缓从地底升起,出现在了沙漠的中心。

辛自明站在城堡的门外,述说了自己的邀请,那个怪异又冷淡的黄沙帝王,甚至连城堡都没有让他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