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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有人这么说我,我准会摆足弱者的姿态,无声地哭。

但是漂亮的主编只是很淡定地点了点头,说,是,再给我三天时间,我会做一坨不像屎的东西送上去。

我刚还处在对蒋言的崩溃中没出来,主编的话让我又一阵塌陷。而周围的同事却一脸坦然,估计对这样的场景已经习以为常。那一刻,我真不明白自己是在出版社工作,还是在…厕所。

我在Q群里跟米楚和千寻讲述这个蒋总的伟大事迹。

最后感慨了一番公司人员的能力,忧郁地展望了一番自己在公司的未来,唉,定是生不如死。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千寻给我打气。

但是,当满地都是金子时,我他妈的就不知道自己是哪一颗了。我没出息地回道。

一群人鄙视了我。

这时,米楚问,喂,洛施,唐琳琳欺负你没有?

我默默地回,没有。

唐琳琳不但没有欺负我,反而对我很好,每天中午叫我吃饭,教我为人处世之道,而且还陪我逛街给米楚挑生日礼物。

对了,她还托付给我一个任务。

我问米楚,你生日请了多少人?

米楚说,不知道,反正在高中和大学同学群里都有叫,谁有时间谁来。

我说,唐琳琳说她也想去呢,她说她好久没见高中同学了,也想见见老同学。

她有没有问老同学想不想见她?米楚回答。

我无言以对。

得了吧,她想去我还能拦住她?只要别把当年“安妮女神”的阵势弄出来就行,姐实在受不了棉布裙,海藻头发,啧啧,那得多少天没洗。米楚又迅速地说。

当我把这个消息告诉唐琳琳时,她眉开眼笑地拍着手说,洛施,谢谢你。

我说,谢什么,小事。

过了一会儿,唐琳琳又小心翼翼地问道,你和陆齐铭还好吗?

此时,我们正坐在楼下的肯德基吃薯条。唐琳琳问起陆齐铭的那一瞬间,我突然想起来,以前每次我在肯德基吃薯条,都会欠揍地让陆齐铭跑到对面的麦当劳去拿蒜蓉酱给我,因为我不喜欢吃番茄酱。葫芦每次都翻着白眼鄙视我,而陆齐铭总是一脸温柔地望着我笑,并对葫芦说,我们家的林洛施同志,就是这么标新立异。说完,他就蹦跶蹦跶地朝麦当劳跑,心甘情愿地服从命令。

窗外的阳光有那么一瞬间晃花了我的眼睛,不然怎么会有眼泪涌上我的眼眶。

我低下头,把眼泪逼回心底,然后抬起头,若无其事地望着唐琳琳,笑道,你早就想问这句话了吧?如你所愿,我们分开了。

陆齐铭曾说过,我最不会做的事,就是委婉。每次说什么话,做什么事,都直抒胸臆,过了这么多年,我这个缺点还是没有改变。

唐琳琳本来紧张的脸,因为我的这句话,突然变得轻松起来。

她说,洛施,我最怕你多想,其实我一直都想跟你道歉,那时,真的是年少无知,才会做出那样的事情,对不起。

唐琳琳脸上的表情显得格外真挚,阳光打在她的脸上,她妩媚的眼睫毛仿佛会飞的蝴蝶,随着眼睛一闪一闪,长大后的唐琳琳,比当年更有味道了。

想起以往,我有点潸然,那些旧电影一样的时光,已经离我们远去了,仿佛一片盛开的花朵,突然间荒芜满园,灰飞烟灭。

还有什么,是不能原谅的?

我搅动着咖啡,没关系,其实现在想来,谁都没有错。

错就错在,我不该在错的时候,遇到对的人,也不该在对的时候,放弃曾经执迷不悔,愿意放弃所有跟随他去天涯的、那个对的人。

唐琳琳不知道我在想什么,转而又兴奋地问我,洛施,我那天能不能带上我的男朋友一起去?

你男朋友?我惊愕。

嗯,你们也认识。唐琳琳羞涩地低下头。

谁?

李楠。你还记得他吗?

唐琳琳的话音刚落,我的脑海里又是一阵电闪雷鸣!上帝一定是觉得我这几年过得太太平了,所以现在把一群霹雳人物陆陆续续地弄到我的生活里来。

你现在竟然还和丑人男在一起?哦,不是,李楠?我惊异地问唐琳琳。

唐琳琳微笑地点了点头,喝着杯子里的饮料。

晚上聚餐。

我拍着米楚的肩,深深地看着她,亲爱的,你的生日宴会有看头了,唐琳琳会携她男朋友一起去。

米楚不在乎地说,去就去呗,多摆副碗筷而已。

但是,米楚,你知道唐琳琳的现任男友是谁吗?

谁啊?

丑人男…

看到米楚像我一样惊异地瞪大眼睛,我知道自己达到了想要的效果,于是肯定地冲她点了点头,嗯!对!是丑人男!

苏冽再次迷茫地问,丑人男又是谁?

千寻答,当年在实验高中,和“安妮女神”并驾齐驱的另一个名人,最重要的是…他曾轰轰烈烈地追求过米楚。

苏冽惊叹,实验高中可真是一个卧虎藏龙的地方啊!

第三章

[1]以后谁再说老子丑,老子就把他抓到李楠面前看!

丑人男本名叫李楠,当初是以转校生身份到实验高中的。

他那张脸长得,用米楚的话来说就是,跟烂柿子皮一样,特别是五官,好像是让人放在水泥搅拌机里搅拌了半天捞出来的,扭曲得不像人脸。好在他长得还算善意,所以没那么狰狞。

很多转校生往往是因为成绩好,家世好,或是容貌好而扬名,但李楠却因为丑惊动了整个学校。

之前实验高中有个长得特别丑的男生,被大家封号为怪兽,但自从李楠来了以后,怪兽就放话出来说,以后谁再说老子丑,老子就把他抓到李楠面前看!

米楚说她要长这样,绝对每天都待在家里面壁思过,而不是出来满大街溜达,说不定哪天就被警察射杀了。但李楠从来不为自己的相貌自卑,相反,他特别不安分,仗着家里有点小钱,纨绔子弟的气质在他身上格外明显。

他一进实验高中,就大张旗鼓地追米楚,因为听说米楚长得很像他的偶像周迅,灵气十足的眼睛,尖尖的下巴,一把销魂的公鸭嗓。不过米楚比周迅更有优势,海拔一米七的她,站在人群中显得格外打眼。

李楠大张旗鼓地追米楚时,有个高年级的学长也在追米楚,李楠知道后,狂妄地说,那小子算什么东西。

这句话通过“人肉传播”,从“那小子算什么东西”到“那小子家里没一点钱,还敢跟我抢”,再到“那个大猩猩,老子一点都不放眼里”,到高年级学长耳朵里时,已经是“那个大猩猩,去找只母猩猩交配吧”。

于是某天,同学们正在上课,只听“咚”的一声炸雷般的门响,班上的所有学生都朝门口望去。

门因为被人过度用力推开,倒在后面的墙上,墙壁上许久未擦拭的灰尘随着震动到处飘落,在光线里显得有点杀气腾腾。再看门外站着的高年级学长,如天降大佛一般立在门口。

其实高年级学长家里有点黑社会背景,在学校里他是很有威望的。

他不顾任课老师脸红还是脸绿,中气十足地说,你们班最丑的那个男的,给我出来!

正当我们莫名其妙,摸不着头脑时,就听到后面移凳子的声音,紧接着,就看到李楠乖乖地走了出去。

从那以后,李楠就有了个称号,叫“丑人楠”。后来,慢慢地,大家觉得“丑人楠”太特指,不够霸气,“楠”谐音又通“男”,所以,为他改名为“丑人男”,惟妙惟肖地证明了他是男生中的丑之最。

后来,传说的大猩猩学长不知道用什么方法让丑人男放弃了米楚,总之他没有再跟开花店一样给米楚大束大束地送花了,可能是因为他有别的事情做了。

唐琳琳因为他这个特别的外号,觉得他特别可爱,就试图接近他。那时唐琳琳已经封号为“安妮女神”,位子也已经沦落到最后一排,跟丑人男的位子挨得特别近,所以两个各有名头的“名人”干柴烈火,一拍即合。

这就演绎了在之前提到过的,唐琳琳当众接吻的镜头,那个男主角,就是丑人男!

唐琳琳和丑人男在一起后,瞬间就成了焦点,她自己也备感身价大增。她还特别矫情地跟我们说,其实李楠是个很好的人,我说脚冷,他就把我的脚抱到他怀里暖。

我们面面相觑,因为我们早知道了,有同学看到他们的动作,早已传得风起云涌了。不过我们听到的版本是,唐琳琳把脚放在丑人男怀里,丑人男边看H色小说边抚摸之…

这大概是后来丑人男被开除的预兆,在唐琳琳被逼辍学前,他们曾夜不归宿,在实验楼做了不该做的事,刚好被政教处执勤抓到,不知道是不是和暖脚有关。

虽然米楚和丑人男已经是陈年旧账了,不过在我们挤眉弄眼的示意下,苏冽也笑道,看来明天热闹了。

此时此刻,我们开心地讨论着突然闯入我们生活的两个霹雳人物,想象着明天的热闹场面。我死都不会想到,凑热闹的,反而变成了被看热闹的。

米楚的生日,我反而成了大家目光下的宠儿。

只是,如果,如果早知道生命里会有这样难堪的一天,那我宁愿当天走在路上,就被车撞死,被突然从天降落的陨石砸死,都不愿去参加那场生日宴会。那是怎样悲壮的心啊…

[2]红杏不出墙,坚决拽出来。

第二天周末,睡到十点,我被苏冽的电话吵起来。

她精神地说,快起来洗漱打扮一番,姐接了千寻就到你那里。

我立刻像女超人一样飞速起身,刷牙洗脸换衣服。

到酒店门口我才发现,那群妖孽穿得格外齐整。也许大家许久没见了,所以以前的高中同学从Q群里得知消息后都赶来了,整个一同学聚会。

我也特别兴奋,高中同学,大学同学,还有玩游戏玩论坛认识的朋友,只要是米楚的朋友,没一个我不认识的,谁让我们是相亲相爱的姐妹花呢。我端着酒杯,跟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交际名伶一样,跟着米楚满场飞,喝得面红耳赤,兴奋得跟我过生日似的。

苏冽嫌弃我们是一群还没毕业还未涉足社会的小青年,来给米楚送了个大礼包,酒也不喝就闪人了。

葫芦搂着一个面容模糊的女生跟我们介绍,这是我女朋友。

说葫芦的女朋友面容模糊,不是嫌她长得丑说得委婉,就是估计下次我们就见不着了,所以也没仔细看。

虽然葫芦换女朋友的速度比神七都快,但个个都是他从别的男生手里抢过来的。他秉承的原则就是,红杏不出墙,坚决拽出来。

但每个都是交往一周后,就又无情无义地甩掉。所以葫芦介绍女朋友时就特肉麻,统一说这是我家宝贝,也免得我们费心伤神地记那么多名字。每次看到那些女生听到葫芦这么介绍时一脸的柔情蜜意,我就觉得她们特可怜。

唐琳琳和丑人男一起来了。旧日同学看到他们两个时,脸上的表情都格外千变万化。

但听说两个人快要订婚时,也都挺虚伪地祝福了一番。其实我觉得,他们心里肯定在想,两个极品凑对,共同建造和谐的共产主义社会。

看来我低估了大家的承受力,丑人男看到米楚没有癫狂,只是微笑地说了句生日快乐。而唐琳琳看到葫芦,更是目不斜视。没有热闹可看,我只得无趣地喝酒。

看着大家淡定的面孔,我边喝边独自感慨道,时间过得真快。看到这些人仿佛还在高中校园,而那些一同经历过的路程好像还是昨天。

千寻说给我和米楚一杯酒,整个场子都是我们的。

我特得意地说,那是那是。但整个场子转下来,我的脸由白到红,又由红到黑。

因为以前的同学看到我,都特别热情地问,林洛施,你家陆齐铭呢?

我知道他们是好意,但是如果我现在告诉他们陆齐铭和我分了,那绝对比让他们看场电影还精彩。所以,我只能端着酒杯,乐呵呵地说,来,哥俩儿好,喝。不喝?你他妈是爷们儿不?喝!

起初我以为是米楚怕我心里忌讳,而且这么多高中同学在,怕我丢面子,所以没叫他。

但喝到一半,葫芦喝得有点高了,端着酒杯冲周围的人销魂地笑,还拉着身旁一男的喊,齐铭,来,我敬你一杯,一定要喝。

旁边的男同学和他碰杯的同时,顺口问道,对啦,齐铭去哪里了?怎么不见他!

葫芦嘿嘿地笑道,指着他说,你?不是和张娜拉去旅行了吗?你们俩搞得跟度蜜月似的。

虽然周围吵吵嚷嚷,但葫芦这句话却如平地惊雷一样反射到我耳朵里,我拿杯子的手突然就不可抑制地晃动起来。旁边的米楚显然也听到了,她一步抢在我面前,端起桌上的茶水就泼到葫芦脸上,你大爷的喝高了吧!

旁边的男同学见这阵势,再看米楚身后一脸讳莫如深的我,瞬间就明白了。葫芦的酒意却没醒,只是拉着米楚说,哈,米楚,生日快乐,喝酒,喝酒,高兴。

旁边的同学接到米楚的暗示,扯着葫芦把他拉远了。

米楚转过头看了我一眼,说,我没叫陆齐铭,你别听葫芦瞎说。

我不着痕迹地晃了晃手里的酒杯,笑嘻嘻地拍着米楚的肩膀说,你忘了吗?我们早分手了。

说这话的时候,我和陆齐铭高二那年的那场私奔却不由自主地浮现在了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