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错。……你们都过得好吗?”

我们?张明瑞烦躁地关机。

她真的应该跟那个死要面子的洛枳学学。

线索人物

百丽并不讲话,洛枳只是揽着她的肩膀向前走。中午的阳光很刺眼,她把手挡在额前,口袋里的手机震动,有短消息。

“我今天是不是扮演了我们第一次遇见的时候你扮演的角色?”

她没回,直接关机。

洛枳把手机揣回兜里,有点疑惑地看看始终低着头不讲话的江百丽,突然脑筋一转,伸手抓出了一包面巾纸。

“给你。”

百丽接过,过了一会儿终于抬起头来。

“谢谢。”她扬起一个大笑脸。虽然有点勉强,可是仍然明朗了许多。

“你怎么知道我需要擦眼泪啊?”她有点不好意思地问洛枳。

洛枳憋不住笑,“谁告诉你是擦眼泪的?明明是擦鼻涕的好不好?如果只是眼泪,你用袖子擦擦不就得了吗,至于一直不抬头吗?”

百丽终于忍不住尖叫着追打洛枳。

坐在KFC里,洛枳点了2号餐,百丽说不饿,洛枳还是给她买了一个草莓圣代。

“难过的时候吃点冰淇淋肯定能很快振作。”洛枳递给她。

很长一段时间洛枳自顾自地吃东西,而百丽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吃着圣代发呆。

“洛枳,有喜欢的人吗?”

洛枳吃完汉堡,正在舔手指,听到百丽的问话,想都没想,坦率地说,“有。”

她和百丽很少卧谈,但是一直算是比较有默契,也很坦诚。尽管不是无话不说,但面对百丽的时候,洛枳的确很少撒谎。

“是刚才和戈壁一起去吃饭的那个男生吗?”

洛枳楞了一下,点点头,“是。”

干脆坚定。

“真爽快。”

“我本来以为把这个字吐出来会很困难的,居然一点都不挣扎也不纠结,唉。”其实还是有点不好意思的,洛枳不自在地用大咧咧地口气说。

“少来!”百丽白了她一眼。

“不过为什么猜是他啊,当时不是还有一个男生和我一起出来吗。”

百丽愣住了,显然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

“再有,你刚才不是一直低着头担心着你的鼻涕吗,没想到身体里八卦的血液还在沸腾着,真是服了你了。”

“你大爷的,少说两句能死啊!”

洛枳笑笑,不再逗她。

“说实在的,你们出来的时候我抬起头看了一眼,一眼就看到他。他真的很帅。就那么一眼,我就想起了一句话,‘谦——’”

“谦谦君子,温润如玉。”洛枳低头笑。

“对的对的。你也这么想?”

“这句话在言情小说里面都泛滥了,是个好看的男生,只要不是活泼的过分,一般都这么形容。”

“你说话不那么刻薄行不行?言情小说跟你有仇啊。”百丽继续无奈地翻白眼。“不过,我说真的,我从来没有见过任何一个活生生的男生配的上这句话。”

“所以呢?”

“所以女人的直觉告诉我你喜欢他。”

“所以我应该喜欢他,因为他很好看?别告诉我你喜欢戈壁是因为他很帅。”

“我的确是啊。当然并不完全是,否则也太肤浅了。不过,如果你不是因为他好看,那又为什么?”

洛枳看到百丽眼中的坦然,所以也不想拼凑什么敷衍的回答。

“我的故事太长了。而且没有什么情节。我解释不清。”洛枳摇摇头。

“你们真的很搭耶。气质上就很配。我想他也应该喜欢你吧。”

洛枳明明白白地苦笑,缓缓地说,“我,很不喜欢‘应该’这个词。”

高二的冬天,学校里面有过传言,关于彼此不认识的“金童玉女”。她向来讨厌这四个珠光宝气的字,然而当她坐在窗台上看着外面荒凉的人工湖,得知他们说的是文科学年第一和理科学年第一的时候,嘴角一抹浅浅的笑意透过玻璃反射到她眼里,蒸腾出些许希望。

些许让她在后来倍受打击的希望。

不想继续这个话题,她问百丽,“吵架了?”

“话不投机而已,旧事重提,他烦了。”

“是吗。“

“其实,高中的时候他也不喜欢我。”百丽耸耸肩脱口而出。

也?洛枳苦笑,江百丽还真是一刀子捅到了她心窝上。

“我当时表白了好多次,觉得自己越来越贱,可是总是有种破罐子破摔的感觉,反正他都知道了,反正他也不会理我,反而特别自然地表达自己的喜欢。不过后来,我们真的在一起了,反而总是觉得在他面前抬不起头来,觉得自己过去的举动特别丢人,害怕他笑我,更害怕别人觉得我们在一起是他可怜我,以至于连高中同学都不敢见,聚会也不参加——当然,不参加聚会还有其他的原因。呵呵,我怕见到他以前喜欢的女孩子,总觉得不知所措。”

“百丽……”

“不过,这种想法只有我们吵架的时候才会有,虽然平时某些念头偶尔也会浮上来。我都不表现出来的,本来输得就够彻底了,还是不要把家底都赔进去的好。不过,再怎么掩饰再怎么装都没有用,他都记得,他都知道,他始终贯彻着在我面前的优越感。我那么认真地爱他,他都知道——最可怕的就是,他那么清楚我有多爱他。”

百丽的眼底有清浅的液体浮动,洛枳急忙去拿面巾纸,手却被百丽按住。

“所以,这段感情破破烂烂的,我却还是不肯放弃——一想到真的分手,是挺洒脱的,可是我会哭。每次分手都是我提出来的,但是他哄哄我我就回头了,特别贱。”

洛枳所有安慰的话都梗在喉咙里发不出来,呛得自己眼睛很酸。

百丽并不美丽,个性虽然足够真实但也不可爱,如果不是有洛枳这样一个冷漠的凡事无所谓的室友,她们可能早就打得鸡飞狗跳把宿舍楼顶都掀了。然而每当洛枳想起这样一个女孩子装成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奋不顾身地像小说里一样去爱一个人的时候,总是没有办法冷眼嘲笑她的愚蠢。

“他高中的时候喜欢我的好朋友。别看他到处拈花惹草的,其实,他还是喜欢她。”

干巴巴的朴实陈述句,听来却让人只想苦笑。

陈墨涵是百丽这辈子见过的最美丽的女生,又是副市长的千金,和帅气的戈壁门当户对,青梅竹马。江百丽钝钝地读了上百本台湾小言情,从来没有想过,从普通初中来到市重点的她,会在自己的同桌身上遇到这样狗血的人物设定。

但那时候的她还不知道,这并不是最狗血的。最狗血的是,她充当了一次完美的线索人物,直到今天,出场无数次,推动剧情发展无数次,实际上却跟这个故事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完美恋人因为某种原因不得不分开,然后她这个从一开始就没完没了进行阻挠的反派女二号和男主角在一起了一段时间,现在人家经过了漫长的分离和等待,消除误会冰释前嫌,打算再续前缘。

纵使江百丽胸无大志自视平常,并不代表她甘心。

高一的时候她和陈墨涵做同桌。江百丽从县城来到市重点寄宿,第一天里,她对着不同事物暗自咋舌,告诉自己,这就是市重点,跟她那个脏乱的普通中学是不一样的。这些事物包括——教室的新桌椅、不锈钢窗、像樱桃小丸子动画片里面一样好听的下课铃、干净的带有镜子洗手液和烘干机的卫生间,以及,波浪卷发凹凸有致的同桌陈墨涵。

百丽打开钱包,抽出一张不大的照片。

百丽意料之外地看到洛枳也有一丝惊呆,不由得更加心慌。陈墨涵是她20年的现实生活中看见过的最美丽的女子,才高二的女孩子,一头丰厚的波浪长发,雪一样白的皮肤,风扬起她的红色围巾和黑色风衣的衣角,在白桦林中,她大步向前,高仰着头,脸上是恣意的笑容,美得不可方物。

“你看,果然惊艳吧,连你都这幅表情。”百丽勉强地笑笑。

“我惊讶的原因是你居然常年在钱包里面放着情敌的照片,真是有个性。”

百丽翻着白眼瞪她。

“她是我的心魔。”她坦白地说。

“不过,难怪你说她没有朋友。”洛枳慢慢地说。

“什么意思?”

“她就是不傲气也不会有所谓闺密的。叔本华说过,一个真正漂亮的女人不会拥有一个真正的同性朋友。”

因此,为什么不放肆地仰着头走路?

百丽露出略有怔忡的神色。洛枳不知道,自己的一句话戳中了百丽的心底,把她们整个高中的全体女生都定了罪。

妒忌。

小白女主与美丽反派

陈墨涵的确是个很傲的女孩子,在她们因为对言情小说的共同爱好之下,江百丽成为了班级女生里面仅有的几个能和陈墨涵说得上话的人。然而其实,对于这一点,江百丽是心虚的。当陈墨涵说自己喜欢读言情小说的时候,她高兴地附和说我也是。当陈墨涵说自己喜欢梁凤仪亦舒张小娴的时候,她高兴地说我也是。当陈墨涵说最瞧不起到处都是沙猪和小白女的台湾小言的时候,她哑了一下,笑笑说,是挺无聊的。

其实如果陈墨涵说喜欢台湾小言,她会立刻大叫,我最喜欢席绢了。

江百丽慢慢看出,陈墨涵一颦一笑举手投足都贯彻着亦舒小说里的那种独立和精彩,唯一的欠缺是她没有和女主角一样独立精彩的死党,毕竟对着江百丽这种女生是没有办法坐在咖啡厅妙语连珠地谈论生活和爱情的。所以陈墨涵几乎只和男生在一起接触,别人说她什么都不在乎,反正不敢当着她的面说——陈墨涵的身家是公开的秘密。

江百丽并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妒忌她。百丽不介意人家说她是势利眼的小跟班,只要她自己清楚这是友情,是出于一种简单的欣赏。

以及羡慕。很羡慕很羡慕。

高中的江百丽不敢在陈墨涵面前看台湾小言,但是还是回宿舍的时候拿着手电钻在被窝里看。大学的时候她才知道什么叫YY,什么叫玛丽苏——上天作证,她看小说的时候,从来没有幻想过主角是自己——反而被幻化成了陈墨涵的样子。

百丽为她那古怪的慷慨大方而自豪。

直到那一天。

高一下学期的时候学校附近开始不大安全,总是有职高的不良学生和地痞混混打劫。那天江百丽做完值日生,走得晚了些,也没有回宿舍,而是打算坐车去市区里的大超市买点日用品。于是就遇到了几个。

她被堵在学校偏门附近,而且只劫财。百丽回忆起的时候,非常沮丧于自己的身材长相居然让人家完全没有劫色的企图——连一句狗血的“陪我们玩玩”都没有。

正掏钱包,突然一辆奥迪冲过来,急停在旁边。车门打开,后排走下来一个男生,斜倚着车身皱眉看着眼前的场景,轻启薄唇,淡淡地说,“还不滚。”

于是混混们听话地滚了。

黑蓝的天空下,戈壁站在橙色路灯的光线里半笑不笑地看着她,轻声问,你还好吧?

那个场景好看得让江百丽没有办法呼吸。甚至现在一闭上眼睛,还是能看到。

当然也许没有那么好看,但是,回忆起来的时候,她总是习惯性地添加浓墨重彩。她总有办法让自己更快乐。

江百丽其实早就知道他,满学校的人都知道他一直在追陈墨涵,从小学四年级追到如今的高一。可是谁也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不答应他。五中曾经有过两大未解之谜——“陈墨涵为什么不接受戈壁;许长生为什么不长头发”。

江百丽想过很多词来形容戈壁,比如死猪不怕开水烫,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破罐子破摔……

后来她才觉得奇怪。

为什么她对此不觉得感动,为什么她没有评价他为“执着”?

也许因为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陈墨涵不理他,淡定地坐在座位上,而他则倚靠在后门框,歪着嘴角志在必得的笑。所有人都看着他们,所有人都被镜头虚化了,只剩下他们。

也许因为第二次见到他的时候,他正跟一个女孩子在走廊说些什么,女孩子明明矜持着脸红着,却掩饰不住地高兴。他转身离开,女生立刻此地无银三百两地对周围人说,这个人好轻浮啊。

又也许因为她太崇拜陈墨涵。

可是她的心思太多了,自己都说不清。直到那天,路灯下黑亮的奥迪,英俊而漫不经心的少年,挺身而出,以及角落里怯怯的自己。这一切电光石火般击中了她的心。她回家之后翻开小说,看到所有男主角的脸都变成了他,所有笨笨的小白女主的脸都成了自己,所有和男主角家世相当的美貌女反派的脸都置换成了陈墨涵——才发现,自己和那个说她轻浮的小姑娘一样,明知道他就是轻浮,就是逗她们玩,但是还是脸红着,心动着。

那之后她不再跟陈墨涵逗趣,不再八卦陈墨涵的朵朵桃花。江百丽告诉自己,她是个坦荡的好女孩,她不妒忌。

然而,嫉妒还是在这种最适宜的时机里深深扎根,破土,发芽。

忘了在哪里看到,任何人都可以变得狠毒,只要他知道什么是嫉妒。

江百丽死守着自己的友情和善良,一头扎进小说里,想要忘记那些萌动的心思。

然而那天之后戈壁以救命之恩要挟,和江百丽自来熟,总是从她这里套陈墨涵的情况——在看哪本小说,什么漫画,成绩怎么样,天天跑到楼下去看哪个班的篮球比赛,目光停留在几号身上……自然,也负责帮助戈壁偷偷地往陈墨涵书桌里放各种小礼物。

躲都躲不掉。

戈壁为了陈墨涵学了文科。其实这不算什么太大的牺牲,反正戈壁对宇宙飞船和原子弹都没有什么兴趣,放弃理科也没有什么损失,人又很聪明,文科班考第一同样风光无限,而且更轻松。

百丽承认,文科班很适合自己,她的成绩从和陈墨涵一起徘徊中游一下子冲上了前五名,后来稳定在前三。陈墨涵没什么不适感,仍是淡淡地祝贺她。

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可侵犯的优越感,而陈墨涵的绝对领域显然不在成绩单上。她对于百丽疏远她而花更多时间在学习上,并没有表示什么不满,也没有丝毫酸溜溜的情绪。

这样超然洒脱的陈墨涵永远是百丽只能仰视的偶像。并且,更加陪衬出自己的阴暗和小心眼。

“但是我到今天还是想知道,为什么陈墨涵不接受戈壁,这么多年。戈壁的确有点油滑,总喜欢坏坏地捉弄女生,绯闻一大堆,可是所有人都知道他对陈墨涵的一片真心,简直比小说里面刻意设计的还要夸张。我知道,文科班一大半的女生都喜欢他,可是偏偏所有女孩子都要做出很讨厌他的样子,这种小心计——你懂的吧?”

洛枳嘴角带笑,点点头。

百丽推动故事情节发展最大的手笔是在高二下学期临近期末的时候。放学后都快到宿舍门口了才发现饭盒落在了班里,不拿回来的话晚上就没有办法打饭了。匆匆返回,在班级门口,这个最适合“一不小心”偷听到不该偷听的东西的地方,她很狗血地听见了戈壁欢快的声音,“你真的答应我了?!”

一小段沉默,百丽猜到是陈墨涵在迟疑的点头。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推门进去,笑得很假地说,完了完了不许反悔被我听到喽!

那天的戈壁收回了以往面具一般玩世不恭的笑容,纯真开怀的样子像个最最简单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