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星崛起三部曲
作者:(美)皮尔斯·布朗(Pierce Brown) 著;王淑允、陈岳辰 译
出版社: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7年12月
ISBN:25196714
所属分类:图书>小说>科幻
图书>小说>外国小说
编辑推荐
30国读者熬夜看完的科幻巨作!
《哈利·波特》以来,已经很多年没有出现过这种环球文化现象。
海内外年轻人都在热血澎湃、点灯熬夜读这本书!
《火星崛起》三部曲一夜之间,一纸风行近三十个国家与地区:美国、英国、巴西、法国、德国、挪威、丹麦、希腊、波兰、西班牙、葡萄牙、俄罗斯、瑞典、土耳其、匈牙利、保加利亚、墨西哥、塞尔维亚、以色列、捷克等。
《火星崛起》三部曲荣获美国Goodreads网站年度科幻小说、《纽约时报》畅销书、亚马逊图书推荐
《火星崛起》三部曲同名电影即将开拍,环球影业(《速度与激情》系列)出品、《僵尸世界大战》导演执导。
平庸的人越活越多枷锁,英雄越活越自由。
人们难免会将其与《饥饿游戏》相比较,不过,《火星崛起》在同类书中“燃烧”出一条自己的道路的。——亚马逊月度图书推荐
伟大的出道作,皮尔斯·布朗像乔治·R. R. 马丁一样将各种元素集合到了一起。——著名科幻小说网站
出众的处女作,《火星崛起》在一众反乌托邦小说中鹤立鸡群。——《今日美国》
让人激动澎湃,不可避免的会与《饥饿游戏》《权力的游戏》比较,因为《火星崛起》具有二者的所有长处!——科克斯评论
内容简介
七百年来,月球统治着整个太阳系。统治者将人类按色种划分等级,金种至高无上,奴役其他色种。
我们一直受到奴役。你的同胞被奴役,我的同胞也被奴役,而我们都被蒙蔽。但总有一天,我们可以回到阳光下。但是这不能靠金种的怜悯,或等待命运慢慢转动,而是要靠所有愿意努力的人,依循自由意志去打破枷锁。
《火星崛起》
他认为我这样的种族是弱小的。他觉得我愚笨、孱弱,不配为人。我生长的地方不是高屋华厦,我没骑过马,也没吃过用蜂鸟的舌头做成的精美菜肴。我来自这个世界底层,严酷的环境铸就了我,仇恨把我打磨得锋利,爱使我变得坚不可摧。
他错了。
这些人谁都别想活到结局。
平庸的人越活越多枷锁,英雄越活越自由。
《火星崛起2:黄金之子》
戴罗从学院毕业后,归为火星首席执政官奥古斯都麾下,成为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但他在一场军事模拟战时败给了贝娄那家族的卡努斯,名声扫地。在各大家族集聚月球参加峰会之际,戴罗向贝娄那家族发起挑战,并致使奥古斯都家族和其他家族联合起来反抗月球联合会。一场波及整个太阳系的战争一触即发……
没有人能改变过去,但是强者可以写下未来。
《火星崛起3:晨色之星》
为了击溃我,他杀死我在乎的人。
但只要还没全灭,就有希望。
尽管来吧。我是火星的收割者。
我明白何谓苦痛。我见过黑暗。
这绝不是结局。
我会成为黑暗中的晨星,新世界的开拓者,我将带来新生。
改变世界靠的不是仇恨,而是信念与希望。
作者简介
皮尔斯·布朗 Pierce Brown (1988 ~ ) ,2010年大学毕业,本想继续在霍格沃茨学校研习魔法与巫术。可惜,他是个麻瓜,于是,在努力成为作家的道路上,他曾在一家科技类创业公司担任过社交媒体运营的经理,在迪士尼工作室里做过苦工,在NBC电视台当过助理,还在美国参议院竞选中当过助手,那段时间的经历,让他对“缺觉”有了全新的认识。
《火星崛起》是皮尔斯·布朗的处女作,宏大的设定之下,他将科幻、奇幻世界中的元素与现实完美地结合在一起,塑造了许许多多鲜活的人物与令人难忘的情节。《火星崛起》三部曲让他赢得了无数粉丝与众多殊荣,电影版权也早已被环球影业拿下。
皮尔斯·布朗目前生活在洛杉矶,他依然在《火星崛起》的宇宙中,涂写着关于宇宙飞船、巫师、食尸鬼以及各种各样古老而离奇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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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星崛起
献给父亲,是你教会我如何走路。
致谢
如果写作是一种发自头脑和心灵的工作,那么我要感谢艾伦·菲力普斯、汉娜·鲍曼,还有麦克·布拉夫,是你们用智慧和建议擦亮了我的头脑。
感谢我的父母、我的姐妹、诸位朋友以及菲利普家族,是你们用爱和忠诚守护了我的心灵。
也谢谢你,我的读者。你们会爱死这套书的。
我想过平静的生活,敌人却将战火引到了我身边。
聚集在我眼前的一千两百名年轻人是从整个种族中挑选出的最强悍的儿女。一个冷酷无情的金种男子站立在高大的大理石柱间,正向他们发表演说。此刻啃噬着我内心的怒火全都因这个男人而起。
“人从出生就是不平等的。”男子高声说道,他高大、傲慢,像雄鹰一般不可一世,“弱者欺骗了你们。他们说世界属于温良恭顺的人,强者理应扶助弱者。这就是民主,一个高贵的谎言,一颗长期毒害人类的癌瘤。”
他的目光穿透了聚集起来的人群。“你我都出身于金种。我们是进化树的终点,居于人类金字塔的顶端。我们是牧人,其他孱弱的色族都要受我们管束。你们将继承这个位置。”他停顿了一下,细细观察着听众的表情,“但这并非毫无代价。”
“权力和财富都要靠争取才能获得。要构筑帝国,建立统治,更要付出鲜血的代价。你们身上没有一道伤痕,还像孩童一样幼稚。这样的你们不配得到任何东西。你们不知道何为痛苦,不知道为了今天的地位,你们的父辈曾做出过怎样的牺牲。但很快你们就会明白了。我们会让你们懂得金种得以统治全人类的原因。你们之中能活到最后的,只有对权力适应性最好的人,我可以保证这一点。”
但我不是金种,我是个红种。
他认为我这样的种族是弱小的。他觉得我愚笨、孱弱,不配为人。我生长的地方不是高屋华厦,我没骑过马,也没吃过用蜂鸟的舌头做成的精美菜肴。我来自这个世界的最底层,严酷的环境铸就了我,仇恨把我打磨得锋利,爱使我变得坚不可摧。
他错了。
这些人谁都别想活到最后。
I 奴?隶
火星上有一种花,红色,生得不美,但很适应我们的土壤。我们管它叫赫墨瑟斯,意思是鲜血之花。

第一章 地狱掘进者

关于我,你需要知道的第一件事情是,我是我父亲的儿子。那些人来抓他的时候,我听了他的话,没有哭。殖民地联合会转播他的被捕过程时我没哭;金种长老会判他死刑时我没哭;灰种卫戍军绞死他的时候我也没哭。因为这个,我挨了我妈一顿打。他们觉得我哥基尔兰本应该比我更能控制情绪,因为他比我大,我哭是理所应当的。但光是看见小伊欧往我父亲左脚的工作靴里插了一朵血花,然后跑回她自己父亲身边,我哥就像个小姑娘一样大声哭号起来。我妹妹莉亚娜在我旁边小声哀叹。而我只是看着,心想父亲死时腿蹬得活像在跳舞,可惜脚上穿的不是舞鞋。
火星引力小,要拽着脚才能把人的脖子绞断。他们总是叫受刑者的亲人干这事。
防热服里臭烘烘的,是我自己的味儿。防热服是纳米塑料做的,衣如其名,穿着很热。它把我从头到脚包得严严实实,什么都进不来,什么都出不去,尤其是热量。最糟的是,我没法拭去流进眼睛里的汗水。汗水爬过头带,流到脚踝处的水洼里时,疼得要命。撒尿时的那股骚味就更别提了。你只能这样撒尿,因为你从饮水管里喝下的水可不少。也许插根导尿管会更好,但我们选择难闻一点。
我坐在爪形钻探机顶部,听着和我同一家族的钻探工们在耳边的通信器里闲扯。幽深的隧道里,我独自坐在一个形似金属巨手、不断撕抓翻掘着地面的庞大机械上。悬吊式驾驶舱位于钻机顶部,约莫在肘关节的位置。我坐在那儿,手指插在控制手套里,操纵着那些可以融化岩石的钻头。它们在我下方九十多米远的地方。他们说,想成为一个地狱掘进者,你的手指动起来得像火苗一样快才行。我比火苗快多了。
除了耳边的说话声,这条深深的隧道里只有我一个人。机械在震动,我自己的呼吸带着回音,可怕的高温像沉甸甸、浸满发烫尿水的被褥一样紧紧地裹在我身上。只有这些证明我还活着。
又一股汗水冲过我脑门上的红色吸汗头带,流进眼睛里。我的眼睛火辣辣的,变得像我的头发一样红。以前我总伸手想把汗水擦掉,结果只是徒劳地抓挠着防热服的面板。现在我还是想这么做。尽管已经干了三年,汗水带来的刺痒和疼痛依然是难以忍受的折磨。
悬吊式驾驶舱外,高耸的隧道壁在照明灯的光晕中呈现出硫黄色。我向今天挖掘出的矿道望去,灯光在远处渐渐黯淡下去。珍贵的氦-3呈银色液态,在我头顶上方闪烁着微光,我的眼睛却注视着阴影,寻找矿坑蝮蛇。这种蛇会循着钻头的热量一扭一扭地从黑暗里爬过来,钻进你的防热服,咬破护甲层,找个最暖和的地方把卵产在里面——通常是你的肚子。我曾经被咬过,到现在还会梦到那条蛇,黝黑,像一股黏稠的油。它们可以变得像人的大腿那么粗,三个人的个子那么高,但最令我们恐惧的是幼蛇,它们还不知道怎么控制毒液。来自地球的先祖们,比如我,然后是火星和地底的隧道,改变了它们。
待在矿井深处很可怕。非常孤独。在钻头的轰鸣声之外,我能听到我那些朋友们说话的声音,他们年纪都比我大,离我只有500米,但在黑暗中我看不到他们的身影。他们的采掘位很高,在我挖出的隧道口附近。他们用钩子和绳子把自己挂在隧道壁上,采集小的氦-3矿脉。他们用的钻头有一米长,只能拣点零碎,但这依然需要极高的灵敏性。不过,我才是整个团队的主角。我是地狱掘进者。这活儿可不是谁都能做的。并且,在所有人记忆中,我是最年轻的一个。
我在矿上干了三年了。大家都是从十三岁开始工作。能娶老婆了,就得干活了,至少我叔叔纳罗这么说。但我半年前才结婚,我不明白当时他为什么要那么说。
我望着控制面板的显示器,控制着爪钻的“手指”轻柔地从一条新矿脉旁掠过,这时,伊欧的身影在我脑海里一闪而过。伊欧。有时候我很难想起关于她的其他事,只能想起她小时候的称呼。
小伊欧——个头小小的女孩,顶着一头粗硬的红色头发。那种红和环绕在我身边的岩石差不多,是种不太纯正的锈红色,和火星——我们的家乡一样。伊欧也十六岁了。也许她和我一样是能歌善舞的红土掘矿人的一员,但她也可能是空气的族人,是那种将满天星斗连为一体的以太的化身。这并不是说我见过星星,以采矿为生的红种人从没见过星星。
小伊欧。她十四岁那年他们想把她嫁出去,像族里其他的女孩一样。但她靠微薄的配给口粮等待着,等我到了十六岁——男性的结婚年龄——才戴上结婚戒指。她说,在我们还小的时候她就知道我们俩会结婚。但我并不知道。
“停,停,停!”纳罗叔叔在通信器里吼道,“戴罗,停下,小子!”我的手指立马不动了,仿佛冻住一般。他在上方,正和其他人一起用头戴装置查看我这边的进展。
“怎么回事?”我恼火地问。我讨厌被打扰。
“我们的小地狱掘进者问是怎么回事呢。”老巴罗咯咯笑了起来。
“有瓦斯空腔。”纳罗嚷道,他是我们这两百多号人的头儿,“停工。派一个扫描小队去察看一下,趁你还没把咱们全炸上天。”
“瓦斯空腔?是个小的。”我说,“顶多有小脓包那么大。我对付得了。”
“当了一年的钻探工,这小子就觉得自己什么都懂了。没用的蠢小子。”老巴罗干巴巴地补上一句,“记得金种大人怎么说的吗?耐心和服从,年轻人。耐心高于蛮勇,服从胜过仁慈。听听老人的话吧。”
我冲他的警句翻了个白眼。要是老家伙干得了我干的活儿,听听他们的话也许还有点好处。但他们的手和脑子都很迟钝。有时我感觉他们想让我变得和他们一样迟钝,尤其是我叔叔。
“我正在一条裂缝上,”我说,“要是你们觉得有瓦斯空腔,我可以直接跳下去手动扫描一下。很简单,不耽误时间。”
他们会絮絮叨叨地叫我小心。好像“小心”帮过他们什么大忙一样。我们已经多少年没拿到过桂冠了。
“你想让伊欧当寡妇吗?”巴罗大笑起来,电流声让他的声音显得有些破碎,“我没意见。她可是个小美人。你就往那个空腔里钻吧,把她留给我。我虽然又胖又老,可我的钻头还很能干呢。”
两百个矿工的大笑声在我头顶汇成一支大合唱。我攥紧了控制手套,力气大到关节都泛白了。
“听你纳罗叔叔的话,戴罗,先后退,等我们拿到数据再说。”我哥哥基尔兰补上一句。他比我大三岁,这让他觉得自己很了不起,什么都比我懂。除了谨小慎微,他什么都不懂。“时间够用的。”
“够用?去你的吧,这会耗上好几个小时。”我厉声说。他们都跟我对着干。他们都是错的,又迟钝,不明白只要大胆地往前迈上一步,桂冠就到手了。不仅如此,他们还怀疑我。“你真是个懦夫,纳罗。”
通信线路另一头一片寂静。
管对方叫懦夫——这可不是个让对方合作的好办法。我有点后悔说出那句话。
“你自己去扫描吧。”洛兰,我的表兄,纳罗的儿子不满地说,“不然了不起的伽马家族就要夺冠了——是第几次了,第一百次?”
桂冠。莱科斯矿区有二十四个矿工家族,每六个家族角逐一顶桂冠。赢得桂冠意味着得到多得吃不完的食物,抽到更多烟草,还有从地球运来的被褥、带殖民地联合会质量认证的琥珀色美酒。桂冠意味着胜利。在所有人能追溯到的最早的记忆中,那东西一直在伽马家族手里。我们这些弱小的家族只能靠配给的物资勉强过活。伊欧说,桂冠是殖民地联合会的一根胡萝卜,刚好吊在我们看得见却够不着的地方。刚好能让我们知道我们的渺小,我们的力量是多么微不足道。我们本应是拓荒者,伊欧却说我们是奴隶。我就是觉得我们从来没有真正努力尝试过,因为那些长辈,我们从来没有冒过很大的风险。
“洛兰,别扯什么桂冠了。一头钻到瓦斯里的话,咱们就只能到天堂里抢那他妈的桂冠了,小子。”纳罗叔叔吼道。
他有点口齿不清。他喝多了。通过通信器,我听得一清二楚。他想叫个探测队来,好救他自己的命。要么就是他害怕了,想靠醉意驱走恐惧。他在怕些什么?害怕我们的金种主人?还是他们的奴才,灰种卫戍军?谁知道?没几个。又有谁在乎?恐怕更少。真正关心我叔叔的人实际上只有一个,而他已经死了。
我叔叔很软弱。他谨小慎微,好酒贪杯,很像我父亲,但比他软弱得多。他眨眼的动作又慢又费力,好像睁开眼看到这个世界让他觉得很痛苦。因为这个,在井下和别的地方我都信不过他。但母亲总要我听他的,给长辈足够的尊重。我结了婚,当上了家族的地狱掘进者,她还是说我“手上的水泡还没磨成老茧”。这和我脸上令人瘙痒难耐的汗水一样难以忍耐,但我还是很听她的话。
“好吧。”我嘟哝。
叔叔待在矿井外的安全房间里向我发出命令。我合拢爪钻,原地待命。这会耗上几个小时。我算了算,汽笛信号会在8小时后响起。我必须保持每小时156.5公斤的速度才能胜过伽马家族。扫描小队下到这里要用两个半小时,然后才能继续工作——这是最乐观的估计。所以,接下来我每小时得采掘227.6公斤才行。这是不可能的。但如果我能自己搞定又长又臭的扫描,保持采掘速度,我们就赢了。
不知纳罗叔叔和巴罗是否明白胜利已经近在咫尺。也许他们知道,但觉得不值得冒这个险。也许觉得老天不会站在我们这一边。桂冠在伽马家族手里,从来就是如此,以后也是。我们兰姆达家族只要设法靠配给食品和少得可怜的乐子活下去就好了。不会有起色,但也不会更糟。冒险去改变桂冠的传承是不值得的。直到被吊在绳子上,我父亲才明白了这一点。
用自己的性命去冒险是不值得的。我脖子上挂着一根细线,上面穿着一枚用头发和丝线编成的结婚戒指。戒指触着我的胸口,我想起了伊欧干瘦的两肋。
这个月我又要眼睁睁地看她身上的肋骨多凸出几根。我假装不知道她背着我向伽马家族乞讨残羹剩饭的事,但我们还是会挨饿。我吃得太多了,因为我才十六岁,还在往高里长。伊欧撒谎说她一直没什么胃口。有的女人为了食物和奢侈品,把自己的身体卖给那些锡皮罐子(准确一些说,我应该叫他们灰种人)——殖民地联合会为我们这个小小的矿业殖民区配备的卫戍部队。她不会为了喂饱我而卖身的。她会吗?我又想了想。要是能让她吃饱,我什么都愿意做。
我探头从钻机边缘向我掘出的矿坑望去。从这儿到洞底有很长一段距离,除了熔化的岩石和嘶嘶作响的钻机之外什么都没有。我的身体先于意志动了起来。我解开安全带,提着扫描仪,纵身朝下方一百米处的手指形钻头跳去。为了避免下落太快,我在垂直的井壁和长长的不停震动的钻机机身间来回蹦跳着,时刻提防矿坑蝮蛇的巢,然后奋力伸出手臂,把自己吊在手指形钻头上方的一个部件上。十只钻头在高温下发着光,混乱的气流也闪着光辉。一股热浪扑到我脸上,像小刀一样刺进我的眼睛。我的肚子和睾丸都疼了起来。不小心点的话,那些钻头会把你的骨头都熔掉。而我不怎么当心,我只是身手好。
我倒换着双手,脚朝下地从手指形的钻头之间一点点往下降,好让扫描仪靠近空腔,弄到数据。这里的温度高得让人无法忍受,我肺里的空气热得几乎不能呼吸。我犯了个错误。通信机里全是人大吼大叫的声音。我终于降到了足够近的距离,但差点蹭到一个钻头上。扫描仪闪了一下,开始显出读数。我的防热服冒起泡来,我闻到一股烧煳的糖浆一般又甜又难闻的气味。对一个地狱掘进者来说,这意味着死亡。

第二章 城?镇

我的衣服抵挡不住下面的温度。最外层已经差不多熔穿,第二层眼看也要完蛋了。扫描仪银光一闪,我几乎没注意到,数值已经到手了。我又晕又怕,倒替着双手离开钻头,一点一点让自己远离那可怕的高温。突然,我的身体被什么东西钩住了。我的脚卡在了爪形钻机的一根指状钻头下。一阵恐慌从我身体深处涌了上来,我倒吸一口气,眼睁睁地看着靴子的后跟在慢慢熔化,第一层很快不见了,第二层也冒起了泡。接下来化掉的就是我的皮肉了。
我吃力地深吸一口气,把几乎冲口而出的尖叫硬生生咽了下去。我想起了我的刀。那刀和我的腿一样长,刃口呈弧形,看上去相当凶残。被机器卡住的时候,这东西可以让你截肢脱身,还能给伤口烧灼止血。眼下的情形正是如此。大多数人被卡住时都会惊慌失措,而这种半月形的恐怖工具正是给手脚笨拙的人准备的。我把折叠起来的甩刀从刀匣里弹了出来。尽管满心恐惧,我的手还算灵活。我轻轻划了三刀,三刀都割在纳米塑料上,没有碰到皮肉。割完第三刀,我把手往下一伸,使劲把腿拽了出来。我的指节在钻头边上擦了一下,一阵灼痛射穿了我的手掌。皮肤焦裂的气味窜到我鼻子里,但我已经爬出了地狱的热浪,爬回到悬吊式座舱里。我放声大笑,感觉却像是在号哭。
叔叔是对的。我犯了个错误。但我死也不会让他知道这一点。
“蠢货”已经是最好听的词了。
“疯子!你他妈的是个疯子!”洛兰吼道。
“瓦斯值非常低。”我说,“继续掘进吧,叔叔。”
停工哨声响起,拖车运走了我今天采掘的氦-3。我从机舱里脱身出来,把钻机留在了深深的巷道里。轮夜班的人会来接手的。我精疲力尽地握住绳子,让上面的人把我从一公里深的竖井拉上去。我一路向上滑行,出了竖井,灼伤的手背渗着血。沿着新矿井幽深的K形传送带走上一公里,就是最近的重力浮梯了。我和基尔兰、洛兰一起走过去,和其他人会合。黄色的照明灯从洞顶垂下,晃来晃去,活像一群蜘蛛。
我们走到矩形浮梯跟前,我的族人和伽马家族的三百个工人已经把脚固定在金属安全杆下了。我怕叔叔气得冲我吐口水,就躲开了他。其他人赞许地拍着我的背。和我差不多的年轻人们觉得桂冠已经是我们的囊中物了。他们知道,我这个月的氦-3毛产量超过了伽马家族。而老家伙们却在嘀嘀咕咕,骂我们是蠢货。我藏起受伤的手,把脚固定好。
重力一变,我们猛地向上升去。一个下井不到一星期的伽马族小子忘了把脚放好,六千米的垂直爬升中,他只能张着手脚浮在半空里。我的耳膜鼓胀起来。
“那伽马小鬼飘起来了。”巴罗笑着对兰姆达家族的人说。
这只是件小事,但看伽马家族的雏儿出丑还是很让人愉快的。他们能领到比我们更多的食物、烟草和一切,因为他们有桂冠。我们无法不去恨他们。很快桂冠就是我们的了,我想。不知现在他们是不是已经在恨我们了。
我觉得那小子的苦头已经吃够了,伸手抓住那小毛孩的防热服,把他拽了下来。小毛孩?不。他顶多比我小三岁。
那孩子看到我血红色的防热服时已经累得半死,但他还是浑身一僵,不敢直视我——这同时也使他成为唯一一个发现我受伤的人。我冲他使了个眼色,那小子吓得快把屎拉在裤子里了。谁都会有这样的时候。我记得第一次见到地狱掘进者时的情形。在我眼里,他就是一位神。
现在他已经死了。
升降梯顶端的中转站是个用金属和水泥建成的灰色洞穴。这儿离热熔钻很远,我们脱掉上衣,大口呼吸着新鲜凉爽的空气,不一会儿,我们身上的臭气和热汗就把这里变成了个大泥坑。灯光在远处一明一灭,警告我们不要靠近中转站的另一头。那边是磁力运输车的水平轨道所在地。
身穿锈红色工作服的工人们排成一队,向运输车蹒跚走去。我们这伙人从不跟伽马家族的人混在一起。一半人背上有代表兰姆达的L形标志,一半人背上是代表伽马家族的深红色手杖。两个穿猩红色衣服的工头,还有两个浑身血红的地狱掘进者。
在一个锡罐子小头目的监视下,我们步履沉重地从磨损的水泥地面上走过。他们个个没精打采,头发凌乱而肮脏,和他们简陋的灰色杜罗钢护甲一样。这种护甲能挡住普通的刀,但挡不住离子武器,脉冲刀和激光切起它来跟切纸没两样。但我们只在立体全息影像里见过那些东西,灰种守卫根本懒得向我们展示武力。震击枪晃晃荡荡地挎在他们身体一侧,但他们心里很清楚,这些不会有派上用场的机会。
服从是至高的美德。
灰种人的头子,满脸油污、相貌丑陋的丹恩冲我扔了块石头。他的皮肤因为日晒,颜色略深,头发却和其他灰种人一样灰暗无光,杂草般稀稀拉拉地搭在眼前,而他的眼睛活像两块在灰堆里打过滚的冰疙瘩。他所属色族的纹章是灰色的,形似一个卷曲的数字4,旁边还有几根横条,从手掌一直延伸到手腕,残忍而死板,和灰种人的个性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