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巷子只有她一个人,脚步踩在雪上咯吱咯吱地,好像有回音。她走到一半,才开始害怕,紧张地回头去看,有些慌。

再一次转头以后,发现远远的前方急匆匆地走来一个人。

她心中一紧,将一钱不值的手袋朝胸前挪了挪,使劲拽住。眼看那人越走越近,她停下来,心扯到嗓子眼,几乎想回头撒腿就跑。

就在这个时候,那人放慢了脚步,用中文喊了一句:“写意?”

那一瞬间,写意一呆,随即几乎是飞奔着跑去,扑在他的怀里,“阿衍——”“你一个人怎么不走大街?”他说话的时候气喘吁吁的,好像从别的地方急忙赶来的。到了灯光下,写意才看到他走得急,在那么冷的天气里,额头居然冒出细密的汗。

“你下午说你不回来啊?”

“忙完了就回来了。”

下午下了大雪,他在法兰克福的时候突然想到不知道这么冷的天气留她一个人在家会怎么样。于是,他开了一个小时的车回家,家里发现没人,又朝图书馆这边找来。

“那你来接我?”写意侧头问他。

他板着脸,没有答。

写意乐呵呵地哈热气来搓手。她没戴手套,衣服上也没兜,所以十指已经冻成红色。“手套呢?”他问。

“忘在学校了。”她说。

“什么时候长点记性,丢三落四的。”

他说完,将她的手捂在掌中搓了搓。他的手平时有些凉,可是在那个时候却是暖暖的。她傻傻地笑,“阿衍,你真好。”

他一抬头才注意到她只穿着羽绒服,帽子围巾都没戴,便放开她的手,将自己围巾取下来为她套上。

“哪儿还冷?”他问。

“手冷。”她撒娇。

这下他没辙了,他不习惯戴手套,冬天里手都是揣兜里。于是,他解大衣的纽扣,准备替她披上。

“不要,我哪儿有那么娇气。要是惹得你感冒了,更折腾。”

写意眼珠子一转,“这样吧!”

她抓住他的右手,一起揣在了他的大衣口袋里。他当时穿着一件藏蓝色的大衣,兜里都是他刚才烘热的温度。

她的左手,和他的右手,同时将那个口袋撑得鼓鼓的。

然后,写意嘻嘻地冲他笑,“这样就好了。”

五指从他的指缝从穿过去,她顺利地与他扣在一起。

他的手在不经意间似乎僵了僵。紧接着,他没有刻意地迎合,也没有刻意地抗拒,只是那么自然而然地摩挲了几下,将温暖传递给她。

接着,她抬起自己晾在外面的另一只手,嘟囔着嘴说:“对不起啊,右手小姐。阿衍的右手写出来的字很漂亮的,所以写意就先握他的右手了。不过,等一会儿阿衍就会来暖和你的。”厉择良哑然失笑。

于是,两个人就这么一起并肩回家。

不知道是路走得急,还是气温突然升高了,或者是她紧张的缘故,握着厉择良的那支手的掌心开始有汗。她想伸出来擦一擦,却又不敢。

她怕自己轻轻一动,惊动了他,再也不肯让她握。

那是他们第一次牵着手,要不是她厚着脸皮冒出这么一个主意,还不知道是不是要等到猴年马月去了。从第一次相识到第一次牵手,居然经过了六年。

过了一会儿,他问:“那只手不要了么?”

“什么?”

“你右手。”

“要!!”

于是俩人调了个方向,换手又牵了一次。

写意一路喜滋滋地笑。

“乐什么?”他问。

“没什么啊,没捡到钱。”写意学着他平时的样子,板着脸说。

其实,她在心里琢磨着,是不是以后是一律不买手套了。

《良言写意》木浮生 ˇ11——2ˇ

厉择良还有一个爱好,便是看球。

她很难想象,他那样内敛的一个人,怎么对那个运动感兴趣,虽然知道他从来也不玩儿。他倒不是很狂热那种,只是周六都会空一点时间打开电视机看当地的转播。他看球的时候,沏一杯茶坐在那里,一个人静静看。每逢他看到激动之处,握紧拳头,会一下子站起来,再缓缓坐下。

“他们踢来踢去老是不进,多烦啊。这么多人抢一个球,不如多发几个。”他冷冷地瞥了她一眼。

她立刻噤声。

才过一会儿,她在旁边就又开始坐不住了。

“难道你选德国的原因,是为了看球?”她问。

“那我来看球,你来做什么?”他反问。

“…”

写意瞅了瞅他。这个问题问很没有挑战性,难道他还不知道她来做什么的?

那周末刚好是圣诞节前的最后一轮球赛,他开车载她去临近的法兰克福一起看现场。临走的时候,她背了个小包,将所有需要的东西带齐了,出发。

他突然问:“手套带了么?”

“啊!”写意故意说:“我好像带了。”

“我明明见你放在椅子上。”他说

“是么?”她装傻。

“是的。”他斩钉截铁地说,然后递给她赶快回去拿的眼神。

奸计还没开始实行就被识破了。

她哀怨地看了看他,却不得不遵命。

她从来没有去现场看过球赛。

他们的位置很靠前,正好坐在主场球迷的中间。

写意抬起双手,跟着他们学那些手势和喊口号,全然是一副投入的样子,再也没有抱怨无聊。中场下起雨,幸好她带着雨衣,他戴着鸭舌帽。

当主队进球的时候,写意和旁边球迷一起蹦起来。

她抓住厉择良的手,兴奋地大叫。

他微微一笑,拉住她,“别喊了,嗓子喊哑了。”

那一场比赛,升班马法兰克福奇迹一般力克卫冕冠军拜仁慕尼黑。场外天寒地冻还飘起了纷纷的雨雪,球场内的热情却一浪高过一浪。

主裁终场哨声吹起的那一瞬间,大家都欢腾起来。

旁边的一个和写意击掌庆祝的德国球迷,激动地将手上的队标围巾绕在写意的脖子上,大喊:“Sie haben uns glueck mitgebracht!(译:你给我们带来了好运)”说完,毫无征兆地捧起她脸,在脸蛋上狠狠地亲了一口。

写意心里也乐得很,还给了对方一个大大的拥抱。

她随即跟着那群人一起高歌一起退场,上了一级台阶,发现厉择良还留在后面。帽子压得低低的,瞧不到眼睛。

她伸手准备碰他下,说:“阿衍?走了。”

就在她碰到他胳膊的那么一瞬间,他拉过她,将脸凑过来。

她刚才上了一级的台阶,显得还比他略高一点,所以需要他稍微抬头。她雨衣上的帽子还戴着,因此耳朵能听见雨滴打雨衣上滴滴答答的声音。

她看见他靠过来的脸,些许一怔,转瞬之后才明白他要做什么。

旁边有球迷在霏霏细雨中燃起烟花,庆祝主队的胜利。还有很多人久久不愿意走,球员刚刚致谢,于是他们主动掀起一波又一波的人浪。

他就站在这些人之间,在过道上,脸渐渐地接近她。

写意睁大眼睛,呆呆地望着他那双凝视着自己的双眸,不自觉地微微张开双唇。

没想到半空中,两人的动作被阻,因为他的鸭舌帽帽檐正好戳到写意的眉骨上,她吃痛地眯了眯眼睛。

他随即迟疑了一下,神情一顿,挪开脸,却没有再来第二次。

写意也是茫然了一阵,之后却又隐隐觉得失落。

她平时大大咧咧,可惜骨子里还是没有那么开放

前一分钟还被其他人亲了一口她,当时还毫不介意,可是当对象突然换成厉择良以后,她居然一下子也害羞起来。

回程的路上,写意开车。她学了车,因为医生说自己开车的话会让晕车的症状缓解。厉择良平时有些懒散,还有人乐意开车,自然用不到他。回去的厉择良盖着帽子,遮住脸,坐在副驾座上似乎是在闭眼睡觉。

俩人除了必要的那几句,竟然没怎么说话。

几个同去看球的朋友心里高兴,回到海德堡又找酒吧喝酒,自然也拉了他俩去。“我也要啤酒!”写意跟着大家一起喊。

厉择良淡淡地瞥了她一眼。

她立刻不情愿地蹙了蹙眉头,口是心非地纠正说:“怎么可能呢,我滴酒不沾的,只喝苏打水。”

厉择良恰好在酒吧遇见熟人,两男一女。

那女姓董,据说某市市长家的千金,长得极为乖巧。写意见过她几次,每次看见厉择良几乎每句话必以“择良哥哥”这称呼作为开头。

写意理所当然地并且非常地不喜欢她。

那位董小姐不知道听旁边俩男的说了什么,望着厉择良掩住嘴轻轻笑。那双片刻不离厉择良的眼睛,在写意看来,真应该挖出来熬汤。

她越想越气愤,大叫:“我要啤酒。”叫完以后,再看了一眼厉择良。她的举动根本就没有引起他的注意力。

她赌气一般,拿起杯子咕噜咕噜地喝下去。

待厉择良和人寒暄完回头一看,写意居然已经在喝第二扎啤酒了。

她酒量一直很浅,就连喝家乡的米酒也会熏熏然,所以啤酒下肚脸蛋已经醉得通红。她将下巴磕在吧台上,眼神发直,此刻闷闷不乐地卷起食指有一下没一下地弹着那啤酒杯。

最后,他半搀半扶地将她带回去。她这人一醉就睡觉,当然半醉的时候却是最啰嗦的。他们住三楼。

烂醉如泥的写意仍然不忘气鼓鼓地唠叨。

“干吗不经我同意就叫你择良?”

“哥哥这两个字,这也是她能随便喊的?”

“恶心不恶心。”

“讨厌,真讨厌。”

“下次把舌头也切下来。”

“不熬汤了,让阿衍红烧比较好吃。”

“什么乱七八糟的。”他摇头,然后掏钥匙开门。

他刚一放手,她就歪一边去。他没办法,只好将她架在怀中,下巴正好抵在她的额头上。她皱了皱眉说,“你胡子扎到我了。”

他不禁微微一笑,挪开下巴,将钥匙插进锁孔里。

写意傻傻地看着他的笑脸,趁着门打开的那一刹那,她突然垫起脚尖,抬手拽住他的衣领,就那么仰头主动地吻了。

她吻得那么青涩,几乎就是啄了下他的唇。

放开他以后,写意居然伸舌头舔了下自己唇,心满意足地说:“好…软。”那表情活脱脱的就是一只偷腥成功的醉猫。

白天俩人没吻成,这下终于成了。一只叫写意的猫好歹解了馋。

《良言写意》木浮生 ˇ11——3ˇ

他别过脸去,尴尬地咳嗽了两声,说:“进屋吧。”说完,他将写意搀进去,放在沙发上,正要起身脱外套,却被写意抓住衣襟。

“干嘛?”他问。

“你不可以被别人抢走。”她黯然地说。

他顿了顿,顺势坐在她旁边,挑了挑眉说:“看来你一点儿都没喝醉。”写意一下子红了脸,急着说:“我怎么没醉了?我就是喝醉…”话到这里,她突然觉得自己的解释反倒是画蛇添足。

她再看一眼厉择良。

这男人正在很努力地忍笑,那模样完全是戳穿她把戏后的幸灾乐祸。她一时恼羞成怒,扑过去张嘴就想狠狠地咬他一口,可惜一下子没想到落嘴点,就见下巴的角度比较好下手,于是张大嘴咬了他的下巴。

让她意外的是口感竟然那么好,所以忍不住多咬了两下。

哪知她的虎牙很尖,咬人的时候虽然没有使劲却也疼得他两条眉毛都皱在了一起。她笑得咯咯咯的。

“写意。”他揉着下巴。

“恩?”

“咬疼我了。”他说。

“怎么会呢,我轻轻咬的。”她虽然嘴上那么说,但是还是忍不住凑过去仔细看了下,果然在下巴的皮肤上有了几个浅浅的牙印。

她内疚地嘟囔起嘴巴,又用指尖摸了摸那几个牙印,“阿衍,对不起…”然后很孩子气地朝它们吹了吹气。

她的手指落在皮肤上面痒酥酥的,脸蛋近在咫尺,嘴唇撅起一点儿轻轻吹气。那气息扰乱了他的心绪。

他心神一荡侧下头,封住了她的嘴。

写意先是吃惊地瞪大了眼睛,渐渐地才缓过来。这和她那蜻蜓点水一般的吻截然不同,几秒钟就破坏她呼吸的节奏。

他的吻有些生疏,有些试探,丝毫不敢长驱直入地探入她的口中,只是浅浅地舔吸。怀中的写意努力地调整了下自己的呼吸,然后将手撘在他的肩上,微微张开嘴,青涩而又美好地回应了他。他嘴角露出一丝极淡的笑意,拥住她的手臂加了些力,使她更贴进自己。

缠绵之间,她的脑子从一种半清醒状而变得晕晕乎乎,仿佛一下子站在了云端。一时又觉得自己像是含着一块浓情的巧克力,那种丝柔顺滑的感觉在舌尖依依不舍地停留着,然后一点一点地化开。这一次,她好像是真的醉了。

彼此的唇舌终于相离,她怯怯地睁开眼,却又不敢看他的脸,轻喘着依在他胸前。而唇上的那种柔软的触感也久久地停留着。

厉择良定了定心神,缓缓地说:“门口那个不算,这个才是初吻。”

“为什么?”

“哪有那么多为什么。”他黑脸。

侯小东曾经对她说,厉择良是人类中一种不太容易亲近的种族,但是当他一旦不排斥对方接近的话就说明你已经成功了一半。

那现在看来,她好象成功了另一半。

就是那么一个吻,好像突然就拉近了她和他的许多距离。直到那日,写意才知道原来她的一切辛苦都没有白费。

他也是喜欢她的。

从此跟屁虫升级成了女朋友,农奴翻身做了主人。

写意喜滋滋地迎来了新的一天。可惜,多过了几天以后,她发现女朋友和跟屁虫的待遇好像没什么区别。

他还是会对她凶,而且管东管西的。

只是——

好像又有那么一点点不一样。

元旦的头一天,厉择良带着写意,和几个熟识的留学生凑一起开车去杜塞尔多夫看新年倒计时。快到凌晨的时候走到莱茵河边,等着倒计时的人已经挤得水泄不通。虽然有些蒙蒙细雨,但是人们的热情丝毫不减。

写意也兴奋地和其他人一起乱蹦乱跳,他宠溺地任由着她闹。莱茵河边有出名的酒吧街,一家接一家,都满满是人。全是从周边来迎接跨年倒计时的。

半夜温度下降得厉害,大家凑一起一边等着新年的到来,一边站着拼酒。厉择良却拦着写意,不许她喝酒取暖。

她闷闷不乐地瞅着他。

“难道我就不怕冷?”本来一说话吐气就能成一团白雾,她为了强调气温很低,还刻意地使劲了哈了几口热气出来证明一下。

后来写意牵着他,离开集体,单独跑到桥上去。

“莱茵河就我的脚下流过去耶!”

这一河段的莱茵河比以前写意看到的要宽得多,加之在这样的气氛下,她更加觉得很兴奋。她趴在栏杆上,朝下面探头,河面上正好可以看到自己在桥面路灯下印出来的影子。开始还觉得好玩儿,多看了几分钟就觉得头晕。

桥上的风更大,冻得她缩脖子。

他解开大衣的纽扣,从后面将她裹了进去。

她怔了一下,自然而然地靠在他的怀里。他正好将下巴磕在她的头顶,那样的亲密。

凌厉寒风四处乱窜,可是此刻的写意却觉得暖烘烘的。有的人已经等不及,自己点燃了烟火。“阿衍。”她叫他。

“恩。”

“我觉得,我好像很幸福。”写意轻轻说道。

可是在那么嘈杂的气氛中,不知道他听见没有。

那是她和他,最后一次一起看焰火。

她不知道为什么一年后,他可以那么云淡风轻地毁掉这一切。

若是要一个人为了爱倾家荡产、众叛亲离的话,那是不切实际的。这个,她明白,她不存有那种奢望。

可是,如果说他一点儿也不在乎她的话,她不相信。

写意原本坐在墓碑前面,眼见天色渐晚。她站起来一转身,发现詹东圳在不远处。他回去找不到她,第一个念头就是写意跑到这里来了,一看果真不错。

“东正没有垮吧?”她问。

“还好。”他笑笑。

“没骗我?”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他说

“少来,以前我出车祸之后你不就骗了我。趁着我想不起来还给我编排了一个混血男友,也亏你想得出来。”

詹东圳嘿嘿一笑,不好意思接话。

无论是写意,还是他们,都将那次的事情称为车祸。其实,彼此都知道,那不是车祸。车子冲出马路,没有一点儿刹车的迹象,完全是直冲冲地从路上朝着河边的悬崖冲下去。现场所有的迹象都表明,她不是深度醉酒就是企图自杀。

她不喝酒,那明显就是第二种。

厉择良去了趟德国,他们见了面之后,写意就开车出了车祸。幸好有人报警,还把她从水里救了起来。

晕迷了两天的写意醒过来就什么也不记得了。

可是她看到他的时候,歪着头迟疑了下,口里试探地问:“冬冬?你是冬冬?”那一刻的詹东圳简直无法形容自己有多喜欢听见她叫这个曾被自己唾弃的绰号。

原来她记得他。只是丢失了成年后的记忆,还有和某个人共度的那些时光。

最后那一天,她开着车,对着电话淡淡说:“以前我看过一个电影,里面的老人对男主角讲了个故事,我挺想讲给你听的。”

“写意!”他在电话另一头打断她,并且下令,“你马上停车!”

“阿衍,听我说好不好?唯一听我一次好不好?听我说完。”她的语气,出奇地平静,平静中带着一种绝望。

“有一次,国王为女儿开宴会。有个士兵在一旁站岗,看到公主经过他面前。公主是个绝色佳人,士兵一下子爱上了公主。但卑微的士兵,怎么配的上国王的女儿?有一天,他终于设法接近公主,并告诉她没有她他活不下去。公主对士兵说:‘如果你能等我一百天,且日日夜夜在阳台下等我,百日之后,我就是你的。’听了这话,士兵就在阳台下等候,一天,两天,十天,二十天…公主每天晚上都望外望,他都矗立终宵。风吹雨打都阻止不了他,乌鸦停在他头上,蜜蜂叮他,他都一动不动。但是在第九十天的时候,士兵全身已经苍白消瘦,眼泪从眼眶里流了出来,他已经支撑不住了,甚至连睡觉的力气都没有了。公主一直注视着他。最后,在第九十九天的晚上,士兵站了起来提起椅子,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