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文男主是我爸 作者:林绵绵

文案
机缘巧合之下,洛书颜无意间得知,自己竟然生活在一本男频小说中,是男主角的独生女。
男主红颜知己无数,从一穷二白到富可敌国,令人高不可攀。
众所周知,他此生唯一软肋与逆鳞便是女儿,只可惜女儿早死,即便是他放在心上的女主角也不敢轻易提起。
注定早死的洛书颜:……?
更要命的是,住在她家隔壁的那一对母子似乎也不简单,如果她没记错,应该是《天才宝贝:娇弱妈咪带球跑》中的女主角与球。

#起点文男主是我爸,狗血带球跑中的球是我竹马#
#男频文与女频文大乱炖#
#害,这都什么事儿啊#

内容标签: 穿书 爽文 成长
搜索关键字:主角:洛书颜 ┃ 配角:洛天远,沈宴 ┃ 其它:
一句话简介:爸爸,我不想死啊
立意:积极向上

作品简评
机缘巧合之下,洛书颜无意间得知,自己竟然生活在一本男频小说中,是男主角的独生女,男主红颜知己无数,从一穷二白到富可敌国,令人高不可攀,唯一软肋与逆鳞便是女儿,只可惜女儿早死,即便是他放在心上的女主角也不敢轻易提起。注定早死的洛书颜慌了,只是,住在她家隔壁的那对母子好像是带球跑文中的女主角与球又是怎么回事?本文文风轻松幽默,文章情节张弛有度,人物互动温馨自然,值得一读。

 

第1章
九月,正是桂花盛开的季节,洛书颜迈着小短腿上楼,只走到三楼跟四楼区间时,便闻到一股浓郁的香味。
她咽了咽口水。
人们都说金秋九月,可在宁城这座小城市,九月的天依然很炎热,即便现在都快到下午五点了,那毒辣的太阳还在空中高高挂起,并没有落山的打算。
洛书颜皮肤极白,别看她现在才六岁,可眉眼之间已经初具小美女的特色,一笑便有两个可爱的小酒窝,一双大眼睛更是清澈明亮。都说儿子长得像妈妈、女儿长得像爸爸,这话没错,洛书颜的爸爸洛天远长相帅气清俊、身材挺拔,哪怕带着小拖油瓶、家中父母相继去世,依然有大批年轻靓女喜欢他。
洛书颜那已经去世的奶奶曾经抱着三岁的她说过,她的爸爸长相帅气,她的妈妈皮肤雪白,继承了父母良好基因的洛书颜,那时候跟年画上的小福娃一样,谁见了都喜欢。
为什么三岁时奶奶说的话她还记得呢?
因为她是个穿越者。她猜测,可能是投胎的时候没有喝孟婆汤,以致于在她很小的时候,她就提前知道了很多事情,听得懂大人们说的话,收音机里讲的故事也似曾相识,直到两岁时,她才反应过来,她可能带着记忆投胎了,只是上辈子的事她也想不起来,不过只是这样,也很逆天了。
一岁开口说话,从磕磕绊绊到越来越流畅,两岁时能背古诗,家里人都说她是小神童小天才,听过一次就会背,这种夸奖她实在受之有愧,因为她知道,她绝对不止听过一次……
她懂事到从来都不会去提那从未见过的亲妈,也没有兴趣去探寻父辈的一段往事。
不过大人们似乎把她当成小孩,有时候也会压低声音、交头接耳的说一说她母亲的事。
最后摒除掉那些明显的谣言,她总结出了父母之间的事:她亲妈十九岁那一年怀孕,那时她爸爸二十一岁,她亲妈生下她以后,就将她留给她爸爸,跟着娘家姑姑去了国外定居。
在九十年代,乡镇上的年轻女孩十八九岁结婚生子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
不过在听说亲妈是二十岁生下自己时,洛书颜有一段时间看向爸爸洛天远时,忍不住摇头。
洛书颜还在回忆,四楼是一梯两户,有位年轻女人探头喊道:“书颜,回来啦?”
洛书颜五官精致可爱,身材却不如班上那群小女孩纤细,相反还颇有像小胖妹方向发展的趋势。
还好她皮肤白,在这种情况下,大人们都说她跟粉雕玉琢似的。
洛书颜总算上了四楼,没有去自己家,反倒背着书包一脚跨进了邻居家。
说话的年轻女人名叫沈清若,就住在她家隔壁。
她称呼她为“沈姨”。
沈清若赶忙为她取下书包挂在一旁,屋子里凉爽许多,那双带着些许薄茧的手牵着她胖乎乎的小手进了厨房,“正好,刚想着你们要放学了,提前将凉粉给拿了出来,这会儿吃正好,不算太冰。”
洛书颜抿唇一笑,露出讨喜的酒窝,“早在进楼就闻到桂花香啦,沈姨,我要喝一大碗!”
沈清若每年夏天都会做桂花酒酿凉粉。
凉粉不是那种用冰粉粉冲的,而是用手揉出来的,比外面卖的好吃,浇上一勺红糖水,一勺桂花酱,再来一些酒酿跟葡萄干,是洛家父女夏天的最爱。
沈清若也笑了笑,她从筷筒里找到洛书颜专用的小勺子,给她盛了一碗凉粉。
洛书颜端着小碗来到客厅,乖巧的坐在木质沙发上坐下,一口接一口的喝着。
见沈清若一边擦手一边看向客厅里的钟,洛书颜又说:“我放学看到沈宴跟他同学一块儿进了书店,估计要等会儿才回家。”
沈清若眉眼弯弯,“难怪呢。”
这边的小区是一梯两户,户型却不一样,沈清若住的这一套是两室一厅的。这里算得上是学区房了,是学校的宿舍楼,洛奶奶是小学老师,学校分了一套房子,现在就留给了儿子洛天远跟孙女住,沈清若的这一套也是洛天远两年前买下来的。
当时那位老师要举家搬往京市,这一套房子留着怕没人住会坏,宁城是一座小城市,几乎家家都有住处,也不流行租房,如果要租出去,也只能以最低的价格,那老师一盘算,还不如卖了。洛天远当时便以很低的价格买了下来。
洛天远为人仗义,大家都觉得他是想为那位老师解决难关才买下来的。
只有洛书颜当时听了爸爸的决定之后两眼放光。
她虽然没有上辈子的记忆,但隐约也知道,房子以后会升值的,这一块地段又好,有小学初中,离高中也不远,附近还有医院,城市总会发展,如果要拆迁,那也是赚了!
自从家里有了两套房子以后,洛书颜睡觉都更香了。
洛天远前脚买了房子,后脚就将这房子租给了沈清若,沈清若爱干净,为人温柔好说话,这房子被她捯饬得很温馨。
以前洛书颜总觉得洛天远会跟沈清若在一起,毕竟男的帅、女的美,谁也不亏,都带着小拖油瓶,不光她这么想,街坊邻居也这么想,沈清若没少受女同志挤兑,可两年过去了,这两人没有一点点要处对象的意思,反而跟朋友似的。
这让吃瓜群众洛书颜有些失望。
她还蛮喜欢沈清若的,做饭好吃、性子温柔,也不爱作妖,如果给她当后妈,绝对不是白雪公主故事里王后那一款的。
“今天在学校过得还开心吗?”沈清若又问道。
洛书颜回忆了一下,歪了歪头,当了六年的小朋友,她卖萌已经没了压力,除了比其他小朋友更聪明懂事以外,也没别的区别,“就那样,沈姨,今天我去小卖部多买了一瓶哇哈哈,给沈宴喝他还不要!”
她毫无心理负担的告状。
两年前沈宴搬过来的时候,洛书颜看到他,虽然觉得这小孩长得的确很帅,酷酷的不爱说话,但也没有丧心病狂的想到青梅竹马这四个字,毕竟她总觉得自己比沈宴要大得多,尽管他实际年龄比她要大半岁。
自从前不久有讨人嫌的同学看到他们俩一块儿上学,还说她是沈宴的小媳妇后,沈宴就不爱等她了,在学校也不爱搭理她。
好气哦,她可是被口头占便宜的那一方都没生气,他反而还扭扭捏捏,当她是洪水猛兽,太伤自尊啦,她好歹也算是个小美女吧~
沈清若听了以后,先是愣了一下,又笑道:“他可能是不好意思。”
洛书颜:“……”
她皱着鼻子想了想,还是摇了摇头,“他越来越不可爱了。”
沈清若见面前自带婴儿肥的小女孩,露出跟大人似的表情说出这番话,不由得扑哧笑了起来。
笑过以后,也是一阵怅然。
“小宴他……只是不懂得回应。”
洛书颜很赞同的点了点头,如果没有颜值加持,就沈宴那臭小孩的臭屁性子,她才不会理他呢。
抬起头来,看着一面墙壁上都是奖状,洛书颜又叹了一口气。
比起她这个假神童,沈宴才是真正的小天才。那天她跟他一块儿写作业,见他都在看三年级四年级的书籍时,着实诧异了好久,明明他们才刚刚升小学一年级!
他是真的很聪明,也很早熟。
非常的酷,见她偷偷地看新白娘子传奇时,还露出了那种霸道总裁式的嘲讽,他什么都没说,但小脸上仿佛写着“弱智”两个字。
沈宴什么都会,他很少看电视剧电影,但很喜欢看英文电影。
她听得头都大了,他却专心致志……最要命的是,他这几天不知道从哪里借来了初中的英文课本在提前预习了。
他们现在才小学一年级诶!英语这一门课在宁城都是初一才添加进去的,他不是提前了一年,而是提前了整整六年。
太可怕了。
她不能接受竹马比自己聪明,所以已经单方面的在心里否认了那一桩绯闻。
正在跟沈清若聊着天才小宝贝沈宴,当事人就回家了,告状被人抓包,实在是尴尬了些,尤其洛书颜常常自诩懂事成熟……
沈宴有一双漆黑的眸子,他比她要高很多,在同龄人中都算是高个子,书包很重,但他没有顺势驼背弯腰,而是脊背挺直。
明明还没到七岁,身上已经有学霸甚至学神的气质。
在其他小男孩都乖乖屈服于高温、穿上过膝短裤时,他还是短袖、长裤,反正洛书颜跟他认识这么久,就没见过他在家里以外的地方穿短裤过,可谓是偶像包袱比她还重了。
他一点儿都不像是一年级小学生。
沈清若还是照惯例的走过去,轻声问他:“要不要喝凉粉?”
沈宴也是一如既往地回答:“不用。”
他不爱喝凉粉,不爱吃雪糕冰棒,不爱吃奶糖不爱吃蛋糕,渴了只喝白开水。
洛书颜摸了摸下巴,有充分的理由怀疑这小子是在抗糖、戒糖……
难道他已经聪明到七岁就开始实施保养计划了吗?
沈宴注意到洛书颜那打量的眼神,他虽然不知道她此刻在想什么,但肯定不是什么好事,只瞥了她一眼就收回了视线。
作者有话要说:我很少设定男女主角是青梅竹马,这次想尝试一下。
至于原本文案那个女配诈死的梗,可能以后会写,暂时不想写追妻火葬场,没什么灵感。
这篇文我构思了一下还挺喜欢的,不过先排下雷
作为女主的官配,球,晋江文男主,在个人作风方面是莫得问题的(毕竟他才七岁)
不过文中女主的爸爸,作为起点文男主,就不要对他的感情有太多期待了,不过他真的是一个好爸爸
还有一个问题,可能大家在看文时,觉得这两个小孩有些违和,那我提前解释一下,女主加这辈子的确活了两辈子,虽然没有上辈子的记忆但行为习惯包括思维都在,所以会早熟懂事很多,男主角就是天才小宝贝(不至于五岁大学毕业,七岁董事长哈,但比同龄孩子要聪明很多很多)
好啦,日更,本章送100个小红包(给点面子,别让我送不出去,卑微jpg


第2章
傍晚时分,天也没暗下来,九十年代的宁城,大家生活安逸又平静,大多数家庭都是五点钟就吃晚饭。
沈清若有两份工作,在洛天远的介绍之下,在一家琴行当钢琴老师,她与这座小城市也有些格格不入,虽然独身一人带着儿子,却也总将自己打扮得干净,她有一手巧手,总会自己在外面买布匹,坐在缝纫机前设计裁剪连衣裙,看似普通,可穿在她身上再是合适不过。她恬静舒雅,如同百合花。
另一份工作则是照顾洛书颜的生活起居,洛天远并不算细心,还有工作上的事要忙,偶尔也会出差一段时间,刚开始,洛天远也请过保姆阿姨,无奈在生活习性上都合不来,自从一个阿姨总是将洛书颜的奶粉、饼干糖果偷偷地带回家,甚至在洛天远看不到的地方,一日三餐都用素面条对付后,洛天远便信不过这些人了。
洛天远后来也问过洛书颜,彼时洛书颜已经在沈清若这里混了好几顿饭了,她说她喜欢吃沈姨做的饭,爱女如命的洛天远便主动拜托了沈清若。从那以后,洛天远每个月都会给沈清若一笔钱,当然,为了避嫌,他几乎不会在沈清若这里吃饭,喝一碗凉粉已经是极限了。
有着这两份工资,沈清若在宁城过得也很自在。
只是洛书颜也不止一次看到沈清若在阳台上浇花失神的模样。
这小城里关于沈清若的流言也不少,她长得漂亮,气质又端庄温雅,独自带着一个儿子,有人说她是个寡妇,有人说她给人当小三被赶了出来,众所纷纭,听说两年以前,她都是带着沈宴寄居在下面县城一家人中,日子也算平静,自从那家的奶奶去世以后,沈清若为了儿子的发展,这才搬到市里来。
她刚搬来时,并没有住在洛天远的房子里,只租在附近一个平房,居然也遭遇过骚扰,还险些出了事,也幸好洛天远恰好从那里经过,救了她一回,洛天远听说她的经历后,便将房子租给她,互相能有个照应,这个宿舍楼人际关系简单,不至于再发生那样的事。
两个小孩,一个大人,吃得也不多,沈清若是个心地善良的女人,洛天远给她的钱,她自己都没留,全花在洛书颜身上,平日里吃的饭菜都快比得上宁城富裕人家了。
宁城也算是这附近有名的鱼米之乡,鱼特别多,价格也便宜。
这几年的磨难,沈清若当年也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现在也是厨艺了得。
一条鱼,鱼肉部分做成了弹牙的鱼丸,鱼头部分则做成了豆腐鱼头汤,汤是奶白色的,香气扑鼻而来,令人食指大动。
还有一道洛书颜爱吃的红烧肉,肥而不腻,入口即化。沈宴不怎么爱吃。
沈宴跟洛书颜都不怎么爱吃蔬菜,饶是沈清若总是绞尽脑汁的想菜谱,桌上一道素炒青菜除了她以外也无人问津。
两个小孩都吃得很好,沈清若都不怎么碰他们爱吃的菜,洛书颜一向懂事,夹了一块红烧肉放在她的瓷碗里,笑嘻嘻地说:“沈姨是不是也在减肥呀?”
沈清若一愣。
原本低头吃饭的沈宴看了一眼洛书颜,也有些不自在的夹了一个鱼丸放在妈妈的碗里。
他什么都没说。
一顿饭,三个人都吃得很开心,跟以往任何时候都没有区别,吃完饭以后,洛书颜跟沈宴就要写作业了,两个小孩坐在一旁,一年级的作业对洛书颜来说过分简单了,沈宴就更不用说了,见他在翻看五年级的数学书,洛书颜没能忍住,低声问道:“你都看到五年级了?都会吗?”
沈宴翻了一页,抬头看了她一眼,“嗯”了一声。
他还是不愿意搭理她。
洛书颜见他这爱理不理的样子,撇了撇嘴,没好气地说道:“你是不是男子汉啊,别人说我跟你是一对,我都没生气,你瞧瞧你,气得跟什么似的,是我吃亏诶!你这人真是,怎么那么在意别人的看法!”
沈宴瞥了她一眼,完全没有想回答她的意思。
他不是那样小气的人,别人说的话他才不会在意。
他生气、不,他才没有生气——
起因很简单,他跟她不是一个班的,有一天打扫卫生,他从她班上经过,听到别人问她,她跟他是什么关系,是不是喜欢他。
这个时候的小孩子其实对喜欢、好感是什么意思根本不知道,不过受到电视剧的熏陶,就说他喜欢她、她喜欢他……到底什么是喜欢,谁也说不上来。
他听到她一边擦窗户一边没心没肺的说,我才不喜欢他呢!
他还不喜欢她呢!
反正,他不太愿意理她了。
两个天才凑在一块儿,虽然一个是假天才,一个是真天才,但注定都是骄傲的。
沈宴不愿意搭理洛书颜,洛书颜也不稀得热脸去贴冷屁股,然而内心里还是得吐槽,小屁孩就是别扭矫情。
在沈清若的角度看,这画面就很温馨了,两个小萝卜头凑在一张桌子上写作业,多好啊。
正在这时,有人来敲门了,洛书颜跟沈宴都没抬头,对这件事似乎都没什么兴趣。
沈清若以为是洛天远,也没耽误,小跑着去开门。
哪知道门一开,站在门口的不是洛天远,而是一位戴着大墨镜的年轻女人。
沈清若怔了怔,问道:“姑娘,你找谁?”
“我听天远说,他女儿是在邻居家吃饭,他女儿呢?”年轻女人说这话时,也在不动声色的打量沈清若。
作为洛天远的准女友,她自然早就打听了他的事,对于他这个邻居,她更是在意,尤其是听说他对这个邻居多加帮助后,更是警铃大作。
现在看着沈清若虽然没她年轻,可也算得上美貌,她下意识地挺直腰背,说道:“天远今天要加班,我来接他女儿出去吃饭。我是天远的女朋友。”
她不忘摆出自己的身份。
沈清若面上却没有嫉妒,反而是警惕,她轻声说道:“书颜已经吃过晚饭了,现在在写作业。”
宋晚晴听了这话更是觉得自己的猜测没错。
她是宁城首富的千金,刚从国外留学回来,一次机缘巧合之下认识了洛天远,几次接触后对他有了感情,他们相处也很愉快,前两天他送她回家时,两人还情不自禁的拥抱了,离情侣也只有一步之遥了。
她知道他有女儿,她毕竟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不至于连一个小女孩都接受不了。
可他总是忽近忽远,令她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思来想去便让人查了一下,这不,就查到了沈清若。
女人都是了解女人的,宋晚晴知道,沈清若就是想曲线救国,从洛天远女儿这里入手,最后登堂入室成为洛太太。
“作业天天都可以写,既然已经吃了晚饭,那我就带她去逛街买衣服。”宋晚晴从小就是天之骄女,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众星捧月,她看不上沈清若这样的手段,更觉得她内心阴暗,怎么好让天远的女儿被人利用。
沈清若却有自己的坚持。
她以前见识广,绑架这种事也不是没有发生过,富豪之家更是熟人作案的多,有保姆勾结外人里应外合,将小孩绑架索取钱财。
虽然洛天远没明说,平日里也没表现出来,她却是知道的,洛天远资产也算雄厚,在小城市大家见识不多也就看不出来。洛天远之所以还窝在宁城,还住在这学校宿舍楼里,为的不是别的,就是他的女儿。
他不相信别人能善待他的女儿,而且他的女儿也在这里住习惯了,之前他跟她提过,想问问她愿不愿意跟他一起去省会城市、去住大别墅,她没有答应。
正如洛天远最在意的是他女儿,她最在意的也是儿子。
她不可能为了照顾别人的女儿,就擅自的打乱自己的安排。
现在住这里,是她跟洛天远租的房子,去大城市去住大别墅,那算什么呢?
她拒绝以后,正好今年年初也发生了一件大事,一个团队专门针对有钱却也不是大富豪的人家作案,绑架人家家里的小孩来勒索,从那以后洛天远也歇了这念头。
如果她在没有经过洛天远的同意之下,让陌生人带走了洛书颜,无论洛书颜会不会出事,洛天远都不会再信赖她。
洛天远是她的恩人,这几年在他的庇护下,她过得也很顺遂,她很喜欢洛书颜,更加不会让小孩在她眼皮子底下出事。
思及此,沈清若的表情平静了许多,“不好意思,我答应过他,除了他以外,不会让别人从我这里接走书颜。”
宋晚晴听了这话快气疯了。
拿出刚上市发布的手机要给洛天远打电话,无论这里信号不好,她瞪了沈清若一眼,一边下楼一边找接收信号的地方,比起大哥大,她手里这款手机小巧得多,走在大街上拿出手机便吸引不少回头率。
总算找到了信号,也拨通了洛天远办公室的电话,过了好一会儿那头才接起电话。
洛天远的声音很有磁性,宋晚晴耳朵贴着听筒,不知道是不是天气太热,竟然脸都红了,也忘记生气。
等洛天远问她有什么事时,她才猛然想起,“天远,我跟你说你这邻居太霸道了,我说带着书颜去逛街买衣服,她居然还在我面前摆谱,不让我带书颜走,她是不是太过分啦?”
坐在办公室里正在签文件的洛天远顿住,他表情突然冷硬起来,抓紧了电话,语气也严肃了许多:“你去我家?”


第3章
“对啊!”
隔着信号不太好的手机,宋晚晴此刻也没听到洛天远明显不悦的语气。
她还很年轻,洛天远今年二十七八岁,她比他要小四岁,正是青春无敌的年纪,又有着那样好的家世,从小到大就没听过不好的话,这会儿在沈清若这里踢到了铁板,自然是怒气冲冲的,逮着机会就不愿意放过,小嘴叭叭叭的开始告状:“天远,你这个邻居真的太过分了,她这是什么意思,我来接书颜吃饭她都不让,要给书颜买衣服她也不让,她是不是把自己当亲妈了?”
洛天远捏了捏鼻梁,有些烦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