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手记之犯罪现场 作者:刘栋
内容介绍:
杀人狂魔突袭校园,一夜铸造十起命案,尸肉遍撒全城。租房女主尸体横陈卧室,四仰八叉。下水道惊现孩童尸骸,厨房异味滚滚,尸油遍地,一度引发社会极大恐慌。凶手私信公安部,下周血洗XX城…

次日城内人心惶惶,局势危在旦夕,一触即发。公安局立即组建重案组,动用特警,不惜一切代价。

《刑警手记之犯罪现场》系真人纪实,由该行政重案组组长根据当年工作笔记整理而成,多年后,还你一个真相,一切尽在《刑警手记之犯罪现场》。

 

引子:修罗场之雾

什么是绝密档案?绝密档案是绝不应该被揭开的秘密,它们早应该随着保守它们的人,一起被装进棺材,被埋进深深的地下,从此不见天日。可是,由于某种需要,它们又偏偏被留在了这个世上。
少数接触过绝密档案的人,都会被其中的内容所深深震撼,这些人都被勒令“封口”,不得对外吐露半个字。
在这个国度,最具有神秘性的,莫过于警方所参与的谜案,这些案子或由于其诡奇,或由于其血腥,或由于其牵扯了太多复杂的隐私,因此都秘不示人,被收入警方的“绝密档案”之中。
这些绝密档案本不能公开的,但当保密有效期结束,即使是绝密档案,也必须公之于众。
随着时间的慢慢流逝,一批又一批被列为绝密档案的文件被解封,其中的内容也逐渐浮出水面。
在这些文件中,有一份非常特殊:
这份文件不同于其他打印在政府公文用纸上的文件,而是记在一个黑色封皮的笔记本上,其内容完全是手写。而写下它的人,则在开头部分写明,此文中所涉及的人物,皆用化名取代,以免绝密档案公布之日,他们面临隐私被公开的窘境。
即使如此,这份手写的文件依然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不仅仅由于写下它的那位神秘的无名氏,更由于其中所记载的内容十分骇人,可用“惊怖”二字形容。
于是,读过它的人,皆称之为“黑皮文件”,或称之为“修罗场之雾”。

第一章 无尽杀戮

楔子
这世界上有太多的谜案,如果没有意志坚强的人想把它解开,那它最终会湮没在黑色的暗流之中。而我,就是一个立志解开所有谜案的人。
我是一名警察。
若干年前,我在某市警局工作。那时候并没有普及电脑,也没有手机,现如今普遍使用的很多高技术办案工具,那时候只能在科幻小说中出现。更多的时候,要靠超强的观察力与缜密的推理,此二者即使到了现代也是不可或缺的手段。
除此之外,还要有超越常人的勇气,因为,有太多太多隐藏在黑暗中的影子,是你无法想象的,你永远无法预测你将会遇到什么样的危险。这也给破案的工作,始终蒙上一层若隐若现的迷雾。
我就是终日在这雾中工作的人。
让我们把时间拨回到若干年前,那时我刚刚从警校毕业,走上工作岗位。
毕业的那天,校领导给了我一封介绍信,说你的工作已经定了,要到某市的刑警队工作。
我当时有些奇怪,因为根据事先得到的消息,我原本被分配到另一个单位担任文职工作。
领导好像看穿了我的心思,他说:“本来要把你分配到别的地方,但不久前来了一位领导同志,专门向我要本校尖子生的档案。你的成绩本来就在校内数一数二,于是我就把你的档案也给了他。第二天他又来找我,把档案还给了我,还说你的工作被调换了,要去刑警队工作。工资倒是比那份文职工作高,我想你应该高兴才是。”
“是么?”我对领导还是毕恭毕敬,但心里却产生了疑惑,照理说,这样的调动要经过上层,需要审批、会议讨论、调研等等复杂的程序,那个人为什么一晚上就能搞定了?莫非来头很大?
看着校领导欲言又止的样子,我觉得问也问不出什么来,辞别他之后,我就回家收拾行李了。我也成了警校历史上唯一一个还没有参加工作就被调动了一次工作的人。
这还不算最奇怪的,更奇怪的事还在后面。当天晚上,就有人来接我,自称是某市警局的人。他只说事情紧急,最好连夜过去。
好在我父母早亡,只是一个人居住,于是草草收拾了一下便跟他上了车。
发动汽车前他抬头望了望天,此时明月正圆,他说了一句让我至今都记得的话:
“这么好的月色,估计又有人被杀了吧。”
月如银盆,在云中若隐若现,凉风习习,黄叶似清明时节的纸钱,片片飘落。
大地一片银白,白的肃穆,却也静的可怕。
石板路上传来踢踢踏踏的声音,清脆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传很远很远,昏暗的月色下,小街上出现一名女子。
女子摇摇晃晃,似乎喝了酒,她穿着件时髦的衣裙,相对于深秋的寒意,她穿的未免有些单薄,那衣裙在月光下被罩上一层幽异的蓝,她的整个人仿佛从冥界走来。她开始有些后悔穿这身衣服出来,因为她没想过在月下这衣服竟然变得鬼气森森。头顶上,惨白色的圆月像一只幽灵的眼睛,饶有兴味盯着她。女人不知不觉走的慢了下来。
路边是一座陵园,随着习习风声,草叶起伏,隐约可以看到草丛中的石碑。如果稍加留神,你会看到石碑附近有蓝绿色的微光闪过。那就是传说中的鬼火。
离家还有很远,她把衣领竖起来,小心地打量着路边的草丛。那点点的星火使她很不自在。陵园为什么没有围墙呢?把那些坟围起来不好么?这条路的路灯坏了,若不是有月亮,她连路都看不清楚。要在平时,她肯定坐出租车回家,但今天偏偏一辆出租车也找不到。全城的出租司机莫非都死了么?
酒意被吓跑了一半。碰上贼怎么办?想到这儿她摸了摸自己的包。这条路怎么这么长,似乎一直走不到头。有坊间传闻,这条路上不太平,自己今晚也是多喝了几杯,等到清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晚了,自己已经走到街中央了。
身后传来一阵轻微的响声,女子紧张地转回身,草丛里一阵起伏,北风忽起,卷起她的发丝,遮住了她的眼睛。
她慌乱地拨开头发,两只穿着高跟鞋的脚却怎么也迈不开步,她差点儿把自己绊倒。
那响声又来了,还是从原来的方向,这次比上次离自己更近。女人大气也不敢出,她慢慢地倒退着走,一直盯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绝不敢转过身来,让自己的后背朝着那边。
声音停了,女人仿佛看到有东西伏在草丛里。她哆嗦了半天,终于想到要喊救命。
正在她还没喊出声来的时候,一双手环住了她的脖子。女子奋力推开那双手,高跟鞋从她脚上挣脱,她跌跌撞撞跑出几步远,那双手又不依不饶地伸了过来,抓住了她的手。她大喊大叫,将手里的包丢了过去,趁对方一愣神儿的工夫,她跑向左边的路口,那里隐隐约约有路灯光,跑过去或许有救。她用平生最快的速度跑着,心脏跳的飞快,随时都要爆开,路面上的石子扎进了她的脚,血流了出来,每跑一步都钻心的疼,但她顾不上这些了,后面急促的脚步声证明危险并没有被甩掉。她甚至不敢回头看一眼。
路口就在眼前,路灯光影影绰绰,前方出现了一个人影,她惊喜的几乎要叫出声来,女人向前挥舞手臂,希望那人能看见她。那人影果然看见她了,迅速走了过来,女人张口要叫,那人却忽然伸出了手,遮住了她的口鼻,这次的力量比刚才的力量要强,女子挣扎却挣脱不掉,风声呜咽,女子眼前一阵金星闪过,手脚渐渐失去了力气,天顶上那一轮银色的明月缓缓隐进了云里。
片刻之后,女子从那条路上消失了。

1.第一案
212吉普的噪声震耳欲聋,坐在后座的我每隔几秒钟就被颠起来一次,头上的帽子根本戴不牢靠,几次要掉下来。我狼狈不堪地按住它,愤愤地看着驾车的人。
驾驶位上的人叼着根烟,你一闻就能闻出那是平价的本地产烟卷,呛人的气味让我忍不住要咳嗽,我想打开车窗,但门外的滚滚黄尘让我打消了这个念头…212吉普此刻正行驶在乡下常见的黄土路上,这个叫“老成”的司机又把车开得飞快,如果打开车窗,不出三秒钟我们就会变成比兵马俑还土的土偶。
偏偏那驾车的还回过头来一笑:“兜风够爽吧?”
要不是警校里天天教导我们要“谦逊平和”,我会一拳把他打飞。我强忍住要吐的冲动,问他:“为什么有柏油路不走,你要走黄土路?”
“这条路是近路,我们可以节省时间。当警察,最宝贵的资源就是时间,以后你就会知道。212的越野性很好,你还没有试过坐拖拉机爬山路吧?”
“每次都是由你接新人吗?”我想换个话题。
“嗯,每年一次,都是由我来接。所以路跑得很熟,你放心,很快就到。”
偏偏他这句话让我不放心起来。每年都有新人加入,也就是说,每年都有人…牺牲!?
我竭力打消掉这个让我不安的念头,心想,很有可能是这个家伙在故意吓唬我,他要称称我这新人的斤两吧?所以我把腰板挺得更直了。下面的路更加崎岖难行,而我直到旅行结束都一声未吭。不经意间,我看到老成在通过后视镜观察我。
汽车终于驶上了宽阔的国道,距离市局应该还有几十分钟路程,这时,迎面驶来了一辆警车。
似乎认识,老成离着老远就打招呼,对方开得飞快,老成刚招了两下手,对方就已来到了近前,打了个手势,老成一震,来了个急刹车,对方也同时急刹车,两辆车都还没停稳,对方就急急忙忙把车窗摇下来:“老成,准备了,有案子!”
“王队,我有任务在啊,局里让我去接新人,现在就在我车上,还没带他去报到呢!”
“报什么到啊,又出现新的失踪者了,很有可能是‘7?24’连环失踪案的继续!局里让我尽快组织人开始调查,正缺人手,你小子别想偷懒。”
“谁偷懒…我只想先带新人熟悉熟悉环境。以后办案…”
“局里有什么好看的,带他去现场,现场是最好的课堂!”对方一拉车窗,车子发动了。
“这是队里的王哥,咱们的头儿,打个招呼,以后就是同事了。”老成提醒我。
我摇下车窗,正要跟王哥打招呼,他摇摇手,车子已如离弦之箭般蹿了出去。
老成掉转车身,跟上王哥的车子。
“那个‘7?24’是个什么案子?”我问。
“头儿这么急急火火的,连保密条例都忘了。”老成摇摇头,“本来不想让你这么早参与案子,不过现在看来没办法了…”

2.唯一生还者
一滴水从屋顶落了下来,正落在女子的额头,冰凉刺骨,把她从黑色的梦里惊醒过来。那个梦太长,太可怕,她梦见自己被不知名的怪物追杀,怪物将她分尸,把肉碎与骨片丢的到处都是,只剩下一个头,披散着长发,瞪着空洞的双目望向这边。
女子醒来的时候只觉得浑身酸痛,她发现自己被麻绳捆得结结实实,嘴里塞着件难闻的东西。她挣扎了几下,绳子在身上越陷越紧。她忽然发觉,现实比梦境更可怕。
四下里充斥着难闻的气味,恶臭无比,几乎让人作呕,头顶还有水不断落下来,她发现自己身上的衣服已经被水浸透。身子下方是一洼脏水,水面上浮着某种油脂,黏糊糊的。无数绿豆大的苍蝇直接趴在油脂上,贪婪地享受着盛宴。
她想从脏水中挪开,岂料身上的束缚比她想的要牢固的多,她只能勉强扭一下身子,更多的脏水被溅起,弄了她一身,苍蝇们嗡嗡叫着爬上她的身体。她恶心的把头扭向一边,这一扭可不要紧,她看到了更多更可怕的东西。
几只大桶摆在离她不远的地方,看起来像装汽油的桶,每只桶都掀掉了盖子,苍蝇正从那里爬进爬出,脏水就是从桶底流出来的。
桶壁上带着斑斑锈渍,绣渍上带着奇异的绿色光泽,似乎掺杂了某种来路不明的杂质。
从一只桶里,伸出一只手来。
女子以为自己看错了,眨了眨眼睛。
没错,那就是一只手,一只白中泛青的手,整条手臂呈半蜷曲的状态,掌心向着天,手指的尖端已经变成紫色,一条虫从那手的手指缝里爬出来,肚子鼓胀胀的,还有另一条蛆正在探头探脑,那皮肉之下不知藏了多少它们的同胞。
女人觉得胃里一阵翻腾,起初她还以为那是一只假手,现在她可以肯定那是只真正的人手。
那么,桶里装的是什么,就不言而喻了,整间屋子里放了这么多的桶…
女子的心缩得更紧了:这里分明就是个屠宰场。
“你醒过来了?”一个粗野的声音忽然响了起来,从阴影处缓缓站起来一个系着皮围裙的男人,他的手里拎着一件东西。女子看清他手里拎的东西之后恨不得马上昏过去——那是一把刀,厚背宽刃的切肉刀,刀刃闪着寒光,刀尖上挂着一丝还未完全凝固的血。

3.现场授课
“带了本子没有?”老成头也不回地问我。
“本子?”
“当警察的第一课,随身带好笔跟本子。”老成腾出一只手,指了指自己的脑袋,“就算记忆力再好,也有记错东西的时候,俗话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我没有带。”我手足无措地说,“有人提醒过我要准备笔和本子,我本以为今天会先去局里,所以…”
“所以就没带么?”老成笑了笑,“第二课,当警察,时刻要留一手,以备突发情况。打开我的包,夹层里有备用的钢笔和本子,你先用吧,算是我送你的见面礼。”
我谢过之后取出本子跟笔,在把包合上的一瞬间,我瞥到老成书包里有张照片,似乎是个穿白色连衣裙的女子。
老成说:“现在我将把案情介绍给你,用心听,用心记。”
“现在?”我手足无措地说,“在这颠簸的汽车上?”
“第三课,当你不能去改变环境的时候,就努力适应环境。”老成的声音依然严肃,丝毫不像开玩笑的样子。
“董玉,女,20岁,新市区人,高中文化,待业青年。7月24日晚,其姐姐董乐到街道派出所报警,声称董玉傍晚出去打牌后一直没有回家,她的牌友们则声称董玉一直没有来。后在距离其家约3公里的地方发现一条假的珍珠项链,项链上有血迹,珠子散落一地。项链上的血迹被证实与董玉是相同血型。经董乐证实,该条项链属于董玉。经董乐回忆,董玉失踪前,曾向她借了一些钱打牌,装在随身的挎包里,但经过反复勘查,除了这条项链以外,董玉随身携带的其他财物并未发现。而在现场附近有搏斗的痕迹。”
“伍薛姣,女,21岁,北市区人,中专毕业,待业青年。8月30日晚,伍薛姣与朋友外出赴宴,当夜22点左右,伍薛姣称喝多了头疼,离开宴会现场,但并未返回家中。其家人于凌晨3点左右报警,至今尚未得知其下落。在这里补充一点,伍薛姣是个虚荣心很强的人,为了参加宴会,特意向别人借了一身很华丽的衣服。当地民警在距离宴会现场几百米的一处公交车站找到一片碎裂的布片,怀疑是那衣服上的一部分。”
“马晓宇,女,22岁,在镇上的一家酒店上班。9月17日,马晓宇腿部受伤,因担心感染破伤风,去医院注射破伤风针,当晚23点,酒店的人发现她一直没有回来,就向邻近的派出所报案。至今尚未查到其下落。”
他回头看了我一眼:“记下了?”
“嗯。”我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在这样颠簸的车上记东西,实在是一种折磨。
他说:“现在考考你。”
“啊?”这就要考我了,不会是刻意难为新人吧?
“放心,不会特别难的,”他好像看穿了我的想法,“说说这几起事件的相似之处吧。”
我努力回忆着:“这几起事件的相似之处很多,首先,受害者都是单独外出的年轻女性;其次,案发时间都是在晚上或者凌晨;第三,受害者的财物随着受害者一起失踪了——当然,第一起案件中我们找到了项链,不过受害人的挎包及挎包中的钱没有找到。”
“比想象的要好一些,在新人里算表现不错的了。”老成居然难得夸了我一句。
“下面的题目就难一些了。”
我一愣:“啊,还有题目?”
他笑了笑:“放轻松,在真正开始侦破案子之前,这些东西就当是热身吧。你猜猜,凶手的动机是什么呢?”
还是想称称我的斤两么?我搔了搔头:“那我就真的只能瞎猜了。”
“或许瞎猜也能猜中呢。”他耸耸肩,“你知道么?王队刚来的时候,他一个人,在办公室,只凭几小时的推理,就把几年前的一桩悬案给破了。”
我吐了吐舌头:“我的推理能力哪能跟王队…”
“话可不能这么说,他当时和你一样,也是刚出警校的新人。年龄么,好像比现在的你还小一些。”
在来报到之前,家里的长辈们,尤其是在公安系统工作过的长辈,曾经反复叮嘱我,一定要踏实、低调,不要随便将自己主观的意见说出来,尤其是在领导面前,这会让自己显得很幼稚,而且,没经过推敲的观点对于破案没有半点帮助。可是,此刻老成的话,似乎在无意中拨起了我的好胜欲望。年轻人,尤其是年轻男子,总是有那么点好胜心的。
“那我可就说咯,”我清了清嗓子,“董玉,伍薛姣及马晓宇三人,本身毫无关联,基本可以排除情杀和仇杀。至于绑架,似乎也不可能,因为至今三人家里都未曾收到勒索信。如果说是贩卖人口…也不太像,那些贩卖人口的通常都是以团伙为单位行动。而这次的感觉像是一个人行动,因此我判断是抢劫。凶手应该是一个乡下出身的矮小瘦子。”
老成说:“何以见得?”
我说:“董玉出事的时候身上戴着一条项链——虽然是假的珍珠项链,但毕竟也是一条项链,对吧?她装钱的挎包也不见了。至于伍薛姣,当时她穿的衣服害了她,行凶者以为她是个有钱人;至于马晓宇,她是出去打针的,身上肯定带了钱。如果说是贩卖人口的团伙要掠走几个女人,那为啥偏偏抓这些20岁出头的女人呢?我记得资料上显示,20岁以下的女人被拐卖的可能性更大,因为年龄越小的逃跑的可能性越低。”
“这都不是重点哦,我记得你刚才说了一句‘一个乡下出身的矮小瘦子’。我没有听错吧。”
车内静了几分钟,老成似乎在耐心的等待着我的回答。
“哦,这应该是显而易见吧。”我合上了笔记本,冲着老成微微一笑。
老成似乎微微的震了一下,我看到他嘴角咧起一丝几乎难以察觉的笑意。
那笑意不知是代表欣慰还是嘲讽。
王队驾车已经把我们抛下好远,我们驶进一个小镇,王队的车在前面停着,旁边站了几个人,王队正在向一个年轻人问话,那年轻人抱着头蹲在地上,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
老成将车停下,叫我一起下车。
“说吧。”王队拍了拍那年轻人的肩膀。
“她昨天出去的时候还好好的,晚上给我单位打了个电话,说有应酬,就这样,过了十点还没回来,给她单位打电话,说不在,又给她朋友打电话,说饭局早就散了,我就觉得出事了。我去她们吃饭的饭店找,那里已经关门打烊。我又找了好几个地方,都找不到…”年轻人说话断断续续,情绪波动很大。
“她在镇上还有亲戚么?”王队问。
那人回答:“没有。”
“仇人呢?”
“没有,她平时人缘很好。”
“最近有没有奇怪的人在家附近转悠?”
“没有。或许有,但我没注意。”
“嗯。”王队点点头,向老成和我点头示意。
我们过去之后,他低声介绍:“这人名叫李伟,他妹妹李晓萌昨晚失踪。失踪前她曾经和几位朋友一起吃饭,从吃饭的地方到李晓萌家只有一条大路。我觉得这事情和之前发生的事件很相似。”
“嗯,那咱们要不要到那条路上看看?”
“走。”王队让本地的民警带路,我们几个跟在后面。
老成凑到我耳边说:“到了现场,不该碰的别碰,不该说的别说。”
我点点头:“晓得。”
到了那条街上,王队忍不住说:“这地方真适合作案。”
这条街长约3公里,南侧是烈士陵园,平时少有人来,北侧是一家烟花厂,这家厂子今年春天发生了爆炸事故,厂房严重损坏,还伤了人,也就停产了。到现在只留下了一片空荡荡的厂房。平时白天都很少有人来这一带,更不用说晚上。
据当地的民警讲,这条路上的路灯不久前坏了,晚上来这里走路,纯粹是自找麻烦。
如果有其他选择的话,李晓萌断然不会走这条路回家。
不过,也正因为行人少,为现场勘查提供了一定便利,无需封锁现场,老成提醒我一句“别放过任何有价值的东西”就跟着王队朝路南那边去了。路南那边的陵园没有围墙,陵园里的草长的很高,很适合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