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一世》作者:墨宝非宝【完结】


第一章 楔子

二月十日。
比利时的E40公路,积雪厚重,汽车行驶极为缓慢。
她翻着网页,已经有新闻估算出这此雪灾的后果,长达900多公里的汽车长龙,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尽头。
900多公里?如果现在有个航拍什么的,估计是很震撼的历史资料。
她把手按在车窗上,水雾上多了个不大不小的印记。
车子不大,单单后排就挤了四个人。
都不是非常熟的同学,尤其是身边这个男孩子更只见过三四次的样子。他穿着黑白相见的登山服,脸孔很白,眼睛是淡淡的褐色,多少有些阴柔。
她只记得这个人和自己不是一个系,如果不是室友盛情邀约,她怎么都不会和他挤在这里,共享一个座椅。隔着他的那两个,倒是同系的学生。
因为长久的缓慢行驶和拥堵,两个人早就抱着蜷成团,低低用西班牙语交谈着,慢慢地亲吻着,声音低靡。
她迷糊睡了会儿,再醒来,发现车已经彻底不动了。
身边这个男孩子正在用很别扭的姿势,避开另外那个座位上的情侣,单手放在南北的座椅上,另外那只手搭在自己的膝盖上,因为腿长,不得已要侧过来紧贴着她。
这样的姿势,自然视线是落在她身上。
她很同情地对他笑笑,小声问他:“会说中文吗?”
“想要说什么。”他笑一笑,清水似的声音。
“随便说什么,”她困顿看着他,“反正我们这么说话,他们也听不懂。你叫什么?我是说中文名字。”
“程牧。”
“南北,”她往后缩了缩,给他让些空间,“东南西北的南,东南西北的北。”
“南北?”
“嗯。”
“南北。”
“啊?”
“没什么,我问过你所有同学,没人知道你的中文名字,没想到这么简单。”
“很好记吧?”她低声笑起来。
“姓氏很特别,名字也很特别,的确听一次就会记住。”
两个人说了会儿话,她却是越来越冷,因为不知道车要堵到什么时候,空调是早早就关掉的,这样的冰天雪地,连前座负责驾驶的情侣都开始以**取暖。
身侧是,身前是。
身前的男孩子也在看着她,她也在端详着他,如此的空间里,真的很容易诱人犯罪。
她轻声说:“900多公里,听着真挺绝望的。”
程牧从身上摸出个银色的小酒瓶,轻轻敲敲她的手背:“这条公路总长超过8000多公里,你这么想着,是不是觉得900变得不值一提了?”
她把小巧的酒瓶拿过来,拧开闻闻:“很烈?”
“非常。”
她低下头,抿了小半口,辣的吐舌头:“你直接喝酒精吗?”
“既然喝了,就多喝两口。”他声音也很轻。
“如果醉了呢?”
“我会把你送回家。”
他们离的很近,她甚至觉得,如果再多说一个字,两个人的嘴唇就会碰上。她忍俊不禁地打开车门,两年的时间,没想到真的要离开回家的时候,却碰上了艳遇。那样双眼睛里竟有允诺,也有蛊惑。
刚才那样的对视,她差点就任其发展了。
车外的风雪当真是大,可也有很多人站在路上、车旁,焦躁地等着雪停。
南北的短发马上就被吹乱了,挡着眼睛,还没有摆脱刚才的情绪,忽然就有震天的枪声,身边有子弹穿过,她下意识抱头蹲下来。
怎么会这样?这里怎么会有枪战?
还在犹疑不定,右臂忽然就一痛,整个人都被扯到了车轮后:“不要动,任何动作都不要做。”四周的尖叫,包括车内歇斯底里的叫声,贯穿耳膜。
南北疼的眼睛发黑,心里却恨的想杀人。
过去的二十年,还真不知道中弹有这么疼……
再醒过来,也是因为疼,她以为自己是在医院,没想到竟然还倒霉的在车后座上,在这900多公里的堵车大军里。
幸好手臂上有被包扎过,应该有医生来过了。
可来过了?怎么不带我去医院?
程牧不知道怎么说服那四个人,就和她单独在车上:“你怎么样?”
她疼的用另外的手,攥住受伤的那个手臂:“还是社会主义好……这种有合法持枪执照的国家,光登记在册的枪就有七八万支,实际估计要超两百万了,堵车都能碰上好莱坞级别枪战……”
拼命说话也不管用,滚烫的眼泪,不断不断从眼睛流出来。
她真的是从没想到中弹是这么疼,不止是伤口,浑身上下都疼,像是肉从身上剥离开来。到最后也不知道是疼,还是累了,就蜷着身子,头发胡乱挡在脸上,眼神混乱,面孔已彻底没了颜色。
“你还好吗?”有声音模糊着,问她。
而她的意识,早已到了别的世界。


第一章 程氏程牧阳(1)

中国台州。
她从比利时中途退学回国后,已经四年没有离开云南。
如果不是自小看她长大的沈公回乡祭祖,她也不会来到台州,陪老人家重游故里。
这次因为沈公来到台州祭祖,从美欧、印尼、墨西哥和内地各省市赶来的沈氏后人足足有170人,却只有沈公和两个儿子,住在老宅里。南北也陪着住在这里,早到了一周,每日除了见各色长辈小辈,就是去老宅子附近的玉坊。
玉坊是私人所有,多被地方政府用来展览,招待贵宾,不会有太多的闲人。
这日午后,天气有些沉闷。
沈公在接受一家台湾媒体的深访,她左右无事,又从老宅子后门而出,沿着小路走到玉坊。
推门而入,浓郁的檀香气混着空调冷风,扑面而来。正对大门的琉璃屏风后,有台湾歌仔戏腔飘出来,拿腔挂味儿,一丝不苟的老派风格。
门外真是下火的热。
猛地享受空调的冷风,她不禁惬意眯起眼睛,长长地吐了口气。
刚想要张口要凉茶,却愣在了那里。
内堂有两三个客人,有个人非常醒目。
是程牧。
她还记得当初告别时,他的模样。那时的他是个年轻的男孩子,高瘦,黑色的短发,只有眼睛是非常漂亮的褐色,像波斯猫。而眼前,这个活生生存在的人,已不再是男孩子,早已长成个确确实实的男人。
南北对内堂看见自己的女孩比了个噤声的手势,悄悄从后堂走过去,远远地,仔细看他。
程牧穿着黑色的衬衫,除了手腕上的表,浑身上下再没有任何多余的东西。只这么坐着,单手搭在桌子边沿,看着身边的女人挑镯子。两个人偶尔有交流,均是在用粤语对话,这种地方语言对于声线好的女孩,真是加分不少。
这里是私藏的玉器店,第一天来的时候,沈公给她说过,凡是能够来这里的人,都是和沈家有关系的人。难道,他也和沈家有关系?
南北有些不敢相信。
“这个好吗?”女人举着手臂,看他。
“还不错。”他倒是惜字如金。
程牧于她,是曾有过一段时间接触,就差点破关系的物理系高材生。而自己于他,只在大学念了半学期就被迫离开,没有点破那稍许暧昧关系的女孩子。所以,在这里,在台州,在沈家私人的玉坊里,再见面,该做些什么?
她没有走出大门,而是走进了内堂,地毯是很厚重的那种,走在上边有着软绵绵的触感。因为她的靠近,两个人都看过来。
南北笑著说:“这里最好的翡翠,应该还没有都拿出来。”
“真的吗?”那个女人眼睛里有着愉悦的情绪。
“如果有,可以都拿出来。”程牧看着她的脸,仔细端详久违的故人。
“稍等。”
她说话的声音低下来,偏过头去对身边早已熟识的店员说了几句话,很快,就有人端来了她所说的那些“很好”的镯子。
那个女人应该是很懂这些的人,眼睛里满满的欢喜,低头一个个细看过来。
她站在女人左侧,悄悄把视线越过去,无声问他:女朋友?
程牧手肘撑在红木桌边沿,只是瞧着她,眼睛里仿佛有着笑,可却没有露在脸上:“这些看起来都不错,有没有特别值得收藏的?”
对于她的问题,他万全漠视了。
“有,”她轻扬起嘴角,对店员要过来钥匙,走到巨大玻璃展柜前,打了锁。
如此大的展柜,却仅有两个玉镯,足可见其价值。
她却没有犹豫,将并排的两个玉镯都拿出来,挑了最小的那个,转身替女人试戴。她轻握住女人的手,将玉镯自并拢的四根手指穿过去,压到了拇指下的虎口处,尺寸竟然非常合适:“这个值得收藏,大小也很适合这位小姐。”
“怎么不直接戴上?”程牧饶有兴致,看了眼她手里的玉镯。
“尺寸合适的镯子,戴上就很难再摘下来,而且玉镯合适就等于选取了主人,硬要拿下来也不好,”南北说得有模有样,“这是用来镇店的宝贝,还是要先生和小姐考虑好,才方便试戴。”
她身后跟着的两个女店员,绷着不敢笑。
这话说的虽然唬人,可话语完全不专业,倒像是江湖骗子。要不是沈公预先留下话,这位大小姐无论做什么都随她,她们还真不敢让南北这么直接拿出来。
不过道理倒是真的,虽然店里有专门用来取玉镯的手油,可这样合适的尺寸,戴上再要取下来,的确需要吃些苦头。
她本是想吓唬吓唬他。
没想到程牧真的就拿过来,直接一套,给那个女人戴上了。
南北眼看着这么好的玉镯给了别人,轻吐口气,给女店员示意可以算账了,女店员抿嘴笑笑,没有往柜台走,反倒直接躬身,引着两个人走出了屏风。
“是熟客吗?”
“不是,沈公派人带他来的时候就说过,无论挑中什么,都算是送给晚辈的。”店员很是唏嘘,亏她们还为老板省钱,藏着这些最好的翡翠,没想到就被南北给败了。
翌日所有人都知道了这件事,南北乌龙间的一个玩笑,送出了市值七千万的玉镯。这间玉坊本就是做私藏和地方政府展览用,算是沈家给故里增添的一些政绩。所以少了什么,多了什么,倒不会有人真的去计较。
“没关系,都不过是李莲英那个老太监偷拿出宫,被卖到海外的,起码给了那位,还是长久在中国境内,算是保护国宝了,”只有和她一同长大的沈家明,说话颇为酸溜溜,“大不了记在你哥哥账上。不过北北,你怎么会对程牧阳这么慷慨?”
她怔了一瞬:“你是说程牧阳?”
“是啊,程老板的第四个侄子,程牧阳,”沈家明站起来,仔细端详窗口笼子里的鹦鹉,“程家从来都是选贤不选亲,自从程公迈入七十岁开始,这个程牧阳越来越频繁出现,俨然已经是程家的小老板。”
她喔了声:“我认识他的时候,不知道他是程家的人。”
沈家明倒是有些意外,却疏忽了金刚鹦鹉的厉害,险些被啄到手指。可就在鹦鹉疯狂撞笼子的时候,还不无感慨地瞧她:“真巧。”
“是啊……真巧。”
程牧阳,他原来就是程牧阳。
手中的红茶,散发着袅袅的热气。
江浙刚好进入了梅雨季节,天气像是多雨的云南,都是熟悉的气候,倒也不觉得离家很远。
现在想想,似乎自己始终就生活在多雨的地方。在比利时的那几年,也是多雨,可是气候却非常舒服,夏天最高超不过28度,冬天深夜最低只徘徊在零度。
可虽是雨雪多,却大多是粘稠的小雨,和落地即化的小雪。
那场堵上900公里的大雪,十数年难遇。
那时候她被送到医院,医生用比利时味道的法语不停追问,到底是谁取出的子弹?程牧终于被迫承认是自己时,她还诧异于这个男孩子的胆大。只不过他手边没有什么像样的东西,伤口真是难看的不行。
后来再如何补救,她右臂上侧都留下了明显的疤痕。
几个同学都被吓得不轻,倒是她这个中弹的,还有那个蹩脚的伤口处理员都很镇定。她小时候在云南曾经历过真正的枪战,所以除了疼,真就没什么负面情绪,可从警察做笔录,到最后住院,程牧也都没表现出特别情绪,的确震撼了她。
那时以为是学物理的,大脑构造不同。
可是到今时今日,她总算有了答案。程家是以军火生意为主,他怕才怪。
难怪,他才从头至尾都只会问她:“你还好吗?”
真是……过分。
那时候因为天气潮湿,伤口并不是那么容易好。
回到学校后,很多同学都发现她身边多了个漂亮的混血男孩子,兼任保姆。当时南北和个俄罗斯女孩住在同一个房间,他个男孩子进出总是不方便,可没想到同住的女孩竟很愿意成人之美。
某晚她埋头做数分的课业,那个女孩子才问她被个男孩子暗恋这么久,有什么想法没有?她有些茫然,俄罗斯美女穿着小短裤,晃荡在她眼前说,那个叫程牧的男孩子自从她入校时,就开始关注她了。
之前的事情南北真不知道。可当时的她,却早有了感觉。
不过她太特殊的家庭,让她没有深想,而且似乎,她对他还差了那么一些些感觉。
况且如同程牧这样的物理系高材生,应该一路读书,最后顺利进实验室才对。
根本不该有任何牵扯。
只有一次,只有那么一次,她试探过他。
“你对军火买卖之类的,有什么看法?你想要过那种日子吗?”她仰靠在椅子上,举着自己的书,眼睛却在悄悄瞄着他。
她真的很享受,这样一对一的中文对话。
他的语调非常标准,比起自己这个前后鼻音不分的人,真是规整了不少。
程牧瞧了她一眼,用笔尖轻敲点着桌面,有那么一瞬笑得像是个老谋深算的狐狸:“听上去,你很憧憬?”
“怎么可能。”她摇头晃脑,嗤之以鼻。
那个下午,外边是比利时常有的阴雨天,他坐的离她很近,身上的衣服都是特意烘干过的,有淡淡,暖暖的味道,她身上的衣服也是如此。
不得不说,之后她再没有过这么贴心的保姆。


第二章 程氏程牧阳(2)

她并非是沈家子孙,到真正祭祖的日子,理所当然成了最闲的人。
沈氏在江南已经传承到二十六世,数百年来屹立不倒,本就备受关注。沈公这次又是二十几年来初次返乡祭祖,自然有不少媒体紧随其后,把这家事弄得如同作秀。
天朦朦亮的时候,祭祖已经开始。
南北混在记者人群里,远远跟着沈家一百多人。今天来的媒体,大多是地方政府为了政绩请来的,只不过这样的日子,最多也就允许媒体随行拍照,绝不会接受正式采访。
众人从祠堂观摩,一路到内堂奉香,最后踏上先祖墓道,行至墓前,开始论资排辈地鞠躬奉香。
一排排白色的菊花,每个人上前时,都会弯腰添上一株。
她身前的两个记者,难以挤到最内侧,索性放下相机开始低声八卦。
“现在献菊花的是沈卿秋,今年在墨西哥竞选财政部长,没想到他辈分这么低。”
“这种大家族就是这样,你看他前面的男孩子,看站着的位置比他辈分大,看着也就十五六岁?”
……
八卦这种事情,自然有虚有实。
她听得乐呵,也权当作是消遣。
到接近午饭的时间,祭祖终于告一段落,沈家安排了所有境内外的媒体人用餐,地点就在老宅,由专门请来的师傅做斋膳。几个常年住在台州的人,负责媒体和那些地方领导的用餐。
而南北则始终跟在沈家明身侧,由于样貌太出挑,被不少人记在了相机里。小小的一张脸孔,眼角微扬,大多时候不喜欢笑。
可偶尔和沈家明说话的时候,总能被逗笑,不知道的还当真是一对璧人。
可若有人真听到两个人的对话,必然会发现自己错了。
且大错特错。
“来,笑的好看些,”沈家明侧头,笑得很规整,“明天《联合晚报》肯定会有你的照片。”
她自然知道他的意图,倒也不介意配合:“你那个名媛,是不是最近想要复合了?”
“名媛?”沈家明下意识揉着自己的食指,昨天被金刚鹦鹉啄的几乎掉了肉,现在想起来还是撕心裂肺的疼,“往前数过去三代,就已经没有什么可说的人了,何来名媛?”
南北唔了声,竖起中指,对沈家明晃了晃:“不好意思,我往前数三代是土匪。”沈家明绷不住,嗤地笑了声,攥住她的中指:“有人看你。”
“真的?”她假意理了理头发,帮着这位小公子演戏,“这样可以吗?上镜吗?你说那些记者怎么都跟到这里了?”
“可以,完全可以。”
沈家明笑容可掬,揽住她的肩膀,把她的身子扭向东南的方向。
有人走过来。
她神情意外地看着他。好像比前几天看到的时候,更高更瘦了,走路的样子没有任何改变。他们两个看过去的时候,程牧阳面上明显有微笑,难以捕捉。
她以为他会走过来,没想到程牧阳却从假山旁的小路穿过去,很快就走远了。
“你到底是怎么认识他的,”沈家明在回廊边的木质栏杆上坐下来,“云南?川贵?还是藏南?”
“比利时,我在比利时读书的时候认识的。”
沈家明算了算时间:“后来就没见过?”
她默认了。
“大概是两年前,莫斯科的新任副市长上台,大力扶持自己所倚靠的黑帮,让程家的生意缩水不少。当时程家最出名的人,并不是他,而是他堂兄程牧云。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有些急功近利,喜欢采用极端手段,想要直接暗杀这个副市长。”
“别人暗杀,你也知道?”
“都是后来知道的。程家之所以能在中俄边境这么多年,就是因为聪明、避世。不论近现代的朝代如何更替,始终游离在国家机器以外,你知道,一旦打破平衡,就是遭受毁灭性的打压。程家毕竟是生意人,又不是乱党,当然不会这么做。”
她听得有滋有味。
中俄边境的事情,总让人觉得是在看欧美的老旧电影。
那里和云南相比,虽都是黑色猖獗,却互不相干,如同两个世界。
在比利时,她的俄罗斯室友也曾抱怨过,自从苏联解体,俄罗斯早已是黑帮的天下。由黑帮控制的经济,已占去国家经济总值的20%,甚至是30%。
这样的土壤上,没有任何政府官员能彻底脱离关系,说起来,真是黑色大国。
“程家为了这件事,有了一次大动荡。后来,他就出现了。”
“然后呢?”
“没有然后了,”沈家明笑笑,转开了话题,“我记得你从比利时回来,就不能再出境了。常年在云南住,会不会觉得很没乐趣?”
她摇头:“也不会很无聊,如果你有机会去云南,我带你去看现场版的3D警匪枪战片。”
沈家明肃然看她:“我不去,我最怕的就是你哥哥南淮。”
南北递给他个鄙夷眼神。
后来的几天,程牧阳再也没有出现过。
就在她以为,就此不会再见时,沈公却忽然告知她行程有变,要从海路返台。老人家话里有话,并没有说的很明白,只说自己先要留在台州等着捐赠仪式,会有个“朋友”和她一路先行。
她直觉上,猜到那个“朋友”或许就是程牧阳。
天漆黑的时候,她带着行李箱等在老宅的大门外,等着人来接。
雨太大,即便是站在门口避雨,依旧躲不开飞溅的水滴。老宅并不在人口密集的地方,附近也没有什么人走动,更没有车往来.
吵闹的只有雨声。
大概十分钟后,远处终于有白色的车灯照过来。
一辆接着一辆的梅赛德斯S600 Pullman Guard,不间断地从面前驶过,完全相同的款式颜色,唯一不同的只有车牌。她饶有兴致地看着,开始还去数车的数量,到后来也分不清是第几辆了,终是有辆车脱离车队,平稳地停在了青石台阶前。
副驾驶座上有人跑下来,打开伞。
南北把行李交给那个人,躲到伞下,三两步就上了车。
坐在车里的程牧阳看她。
他穿着简单的休闲式样的白衣黑裤,脸孔被黄色的灯光映衬的轮廓鲜明,像是染了浓墨重彩,光线并不十分足,更显得那双眼睛颜色颇深。
她第一句话是:“有拖鞋吗?”
程牧阳打开隔音玻璃,让前座的人,递来双白色的拖鞋。
“谢谢,”南北低头把湿漉漉的鞋子脱掉,穿上拖鞋后,终于觉得惬意,再看向他的时候,发现他仍旧看着自己。两个人的眼睛,被光映的很亮。
三四秒后,她忽然笑起来。
旧友重逢,此时才算真正的相认。
“雨很大?”他问她,声音有些低。
“嗯。”
“到今晚住的地方,会需要五到六个小时,”他说,“路途有些远,坐汽车不会轻松,做好准备。”
“去哪里?”她透过玻璃去看后方车队,“你这里一共有几辆车?”
“千岛湖。这次来的车,大概有四十辆。”
四十辆?
她笑叹:“这样走在路上,会堵车吧?”
如此谨慎出行,她还是第一次见到。
“应该不太会,”他始终是偏着身子,一只手搭在座椅靠背上,另外那只手则搭在自己膝盖上,“这里每辆车行驶在路上,都是间隔五十米,不会离的太近。”
距离很合适,即便有车遇袭,也不会牵连到其余的车。
“可如果有人留心,记住你上了哪辆车呢?”
他笑了声:“每隔十分钟,队伍最后的车,会加速行驶到车队的最前方。”
她顺着他的话,仔细想了想。
四十辆完全相同的车,保持不近不远的距离,每隔十分钟都会悄然挪后一位,恐怕连司机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第几辆。
如果有人想要知道程牧阳坐在哪辆车?可能性几乎为零。
可即便是万分之一的几率猜到了,这样的车,也很难在瞬间突破。
她记得这款梅赛德斯S600Pullman Guard的防弹车,早已达到北约VR7的安全极限。哪怕以半打M51手榴弹同时爆破袭击,也不会有实质损害。
不过这里毕竟是中国境内,还算安全。
程牧阳看她不再发问,以很舒服的姿势靠回到座椅上,闭目养神。
这个人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开始频繁出入她在的宿舍、教室和图书馆,两个人从陌生到试探,再到互相熟识、习惯,用了几个月的时间。
和这样熟悉的人同路,她没有丝毫的不习惯,就这么靠着座椅,用手在玻璃上按下了一个印记。
透过清晰的手印,可以看到玻璃外的道路。
应该是开上了高速公路,很单一的灯光,不间断地延伸到视线的最远处。
“你女朋友呢?”
她忽然想起了那个戴走玉镯的女人。
“她不是我女朋友,”他的声音里有些遗憾,“是我一位堂兄的遗孀。”


第三章 程氏程牧阳(3)

她说了句抱歉。
“她也是我表姐。”
南北把这两句话在脑子里绕了圈,似乎,不算近亲结婚?
那天因为台州的大雨,前半程车开的都不是很快,等到开了三四个小时后,才开始慢慢加速行驶。真正到千岛湖的时候,已经接近五点,比他预估的慢了整整两个小时。
如此的时长,她下车都已经双腿有些发肿。
落脚的地方是私人住宅,只有她和程牧阳,还有他们车上的司机,和那个始终坐在副驾驶座上的男孩子,四个人进了庭院。
整栋房子只有两个老婆婆,除了穿在身上的旗袍是黑白区分,余下的竟没有什么不同,相同的样貌,虽然已难免年迈老态,却连挽髻的方式,都毫无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