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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美色 作者:墨武
【内容简介】
穿越到隋末他突然发现,这里没有李元霸,只有李玄霸,拎不动几百斤的大锤,还是个病夫,奄奄一息,这里没有宇文成都,宇文化及也没有想像的那么有用,甚至要看他脸色行事。
穿越到隋末的他突然发现,原来那时杨广还没有大被同眠,美女万千,昏庸无道,他竟然有着崇高的理想,雄伟的抱负,目标之远大就算他这个现代人都是为之心悸。
他本来以为乱世之中,做土匪是份很有前途的工作,没有想到的是,他竟然成为朝廷的红人,杨广最信任之人,李渊这个传说中的酒色之徒也要和他称兄道弟,当他红的发紫,想要一展宏图的时候,却是无奈的发现,世道乱了,乱的一塌糊涂,乱的不可收拾。
他突然发现,隋唐十八条好汉一半都是捕风捉影,无可觅寻的人物,第一条好汉却是响马流寇推崇膜拜的萧布衣。
萧布衣以布衣起家,白手天下,铁骑纵横,莫谁敢挡!
而他,就是萧布衣!
第一节 暴力也是美
胖槐是个马匪,此刻正鸭子一样趴在山腰处,扯个脖子向山下望去,心里多少有些紧张。
他没有想到自己也有出来打劫的一天。
摸着身边的投石机,和摸着女人身体一样轻柔,望着前方不远的少当家,胖槐就像看着自己的初恋情人一般。
少当家有才,相当的有才。胖槐想到这里的时候,就已经镇定下来,仿佛这次出来不是打劫,而不过是劫个色。
少当家大病一场后,变了个人一样,在山寨四处鼓弄,没几天竟然发明了投石机这个打劫伏击,出门必带的工具。老寨主感慨上草原打劫太累,少爷只策马狂奔几天,就找到了这个通商要道,以后只要守株待兔就行。
山贼们都说现在的肥羊跑的比瘦马还快,追的累,少当家就打破了马贼传统破旧的一哄而上的打劫行径,选中这个地势,不研究女人,开始研究兵法。
现在的打劫策略在兵法中说的好,那就是兵分两路,突袭加包抄。
胖槐心中那个激动,溢于言表,自从跟了少当家出来打劫,竟然和瓮中捉鳖一样的简单,再没有失手的时候。
“胖槐,你说这次恐龙多,还是美女多?”一旁的莫风流着口水,色迷迷的样子。
“不论恐龙还是美女,我能分一个就行。”胖槐很是知足常乐。
恐龙这个称号,是少当家发明的,说那是丑女的意思,和东施一样。
虽然不知道什么是恐龙,可是少当家聪明,很会解释,问他们见过豪猪吗,和那差不多。众人于是恍然大悟,都是钦佩这个少当家不是一般的有才,天马行空的想像实在让山寨以智谋称雄的二当家都是自愧不如。
胖槐觉得自己书读的少,可是少爷好像从来不读书,他怎么就能说出那么多妙绝天成的语句?
比如什么床前明月光,地下鞋一双。昨日饮酒过度,醒来仍想呕吐。
少当家诗做的实在,很直白,很合辙押韵,也很说出了山寨这些人多年的愁苦凄凉。
二当家听到少当家的吟诗作对,当下就是惊为天人,说少当家有状元之才,做山贼太过屈才。
敬畏崇拜的目光落在了少当家的侧脸上,胖槐又觉得少当家不是一般的帅!
虽然不觉得少当家当土匪是难伯汪,可是这么帅的土匪绝对是土匪中的难伯汪!
难伯汪当然也是少当家的发明,说那是第一的意思。
虽然不明白难伯是哪个大爷,怎么会和狗一样汪汪的叫,可是少当家说过的东西,他们都是牢牢记在心上。胖槐也希望,自己有朝一日能够成为少当家口中的难伯,汪汪的出出风头。
萧布衣目光望着山下,静静的等候肥羊上门。肥羊是土匪的专业术语,就是客商。
他的脸上线条刚硬,鼻子挺拔,双眉浓重,头发胡乱的一挽,没有章法。可就算这样,他的侧脸望过去,也有一种让人心悸的魄力。
他曾经幻想过自己的职业,可是他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竟然能和土匪扯上关系。
这实在是个很没前途的行当。
可是既然做,就要做好。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嘛。
他信奉的原则就是,要不就不做,要做就做NO.1。
当然这个NO.1被胖槐学去,就变成你大爷的难伯,很难很难。他也懒得再去解释,他不解释胖槐还明白,他一解释,胖槐只有更糊涂。
萧布衣当然不是萧布衣,他几乎快要忘记了自己的名字。他的名字,已经在一千几百年后划了个休止符。
他本来是个马术师,很冷僻,却很高贵的行业。他赛一场马,可以说是日进斗金。他喜欢马,甚至比对恋人还喜欢。
他熟悉马的身体秉性,可以说超过了女人的身体和秉性。所以他对卧在身边的一匹战马,充满了怜惜和喜爱,他对马和对朋友一样的真诚。
除了喜欢马,他喜欢的东西还真不少,他更喜欢天马行空。
他曾经幻想过得到月光宝盒后,进行一次时光穿梭,可是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过,一次野外探险,寻找传说中汗血宝马的时候,他不依靠月光宝盒,竟然也来到了隋朝。
当然,来到的不是他的人,而是他的魂。这是个很难解释,又很奇妙的现象。
于是他成了山寨的少当家,有个老爹叫做萧大鹏。有了几十个兄弟,天天盘算着打劫肥羊过日子。
寨主老了,不能亲自带队,所以这个光荣而又艰巨的任务就落在了萧布衣的身上。
他总结了打劫的利弊,研制了点简单易用的器材,比如投石机之流。他做事喜欢偷懒取巧,但是偷懒取巧的前提是你得聪明,不然只能笨死。
觉察到这些山贼钦佩的目光,萧布衣惬意中有些怅然。
摸着手上的弓箭,萧布衣并不陌生,因为骑马射箭本来就是他的必备功课,可是杀人如同草芥一样,还是让他有些茫然。
但是这个时代,这个地点,不讲法律,不讲道理,很多时候,谁的拳头硬,道理就在谁的那面。
这里离大隋边境马邑不算太远,地形险恶,两山中间一条狭长的通道,实在算是伏击的好地方。
从突厥到大隋,或者说从大隋到突厥,这是一条重要的生意通道。
从这条路进行交市显然都是非官方的,违禁交易甚至有砍头的罪名,可是因为利润奇大,铤而走险的商人也不在少数。
萧布衣就是附近山寨的土匪,这会正带着二十来个手下,埋伏在山腰,等着肥羊送上门来。
当土匪可是不由他选择,他到了这里,就是这里的少当家,他想反抗都不行。他穿越附在萧布衣的身体后,多少有些茫然和惊乱。他爹萧大鹏为了他,担心焦虑,甚至请来个捉鬼的道士为他驱邪。他如果不想再喝那个用泥巴香灰和黄酒搅和在一起的东西,没法儿,他只能承认自己就是萧、布、衣。
马儿静静的卧在他的身边,和主人一样的冷静。不但萧布衣身边的这匹马是如此,二十来个手下,二十来匹战马亦是如此,这是萧布衣的功劳!
他对付马儿如同对待朋友恋人一样,所以马儿也是如此对他,他虽然才当了几个月的土匪,可是就凭驯马这一手,全山寨的弟兄都服他,这让他父亲脸上乐开了花。
以前的那个萧布衣,只是个轻薄不羁的浪荡儿,可是现在谁提起萧布衣,都会竖起大拇指,说一声,那是条汉子,有能力,大当家你的儿子,有出息。
想到这里的萧布衣不知什么心情,望着远方的绿草和天边的白云,嘴角一丝苦涩的笑容。
“少当家,有肥羊。”身边一人说道。
那人长着张很抑郁的脸,萧布衣却知道他叫杨得志。杨得志耳力奇佳,贴在地上都可以听到几里外的雉鸡跳,别人往往看不到的时候,他已经听了出来。
萧布衣从走神中回过神来,眯缝着远方望了半晌,脸色一变,“是突厥人。”
马贼有些骚动,就算战马都有些不安。
谁都知道突厥人彪悍异常,他们来到边境,素来都是来打秋风,烧杀掳掠,干一票就走。从这个性质来说,他们和萧布衣这些土匪都是一个娘养的。
可是萧布衣显然不认这个干亲关系,手一挥,“都精神点,准备好好干一票。”
“可是他们什么都没有,我们抢什么?”莫风有些惴惴,突厥人彪悍他们不怕,因为他们也不是吃素长大的,可是无利可图的事情,真的没有必要做。
“怎么没有。”萧布衣望着远方道:“他们还有十几匹战马,这个我们也需要。”
众人差点从山腰跌下去,却已经知道了少当家的意图,他想做的事情,已经没有人能阻止。
“好像还有个女人。”突厥人快马加鞭,已经离这里不远。莫风眼神不错,已经看到马队中央的一匹马上,端坐着一个女人,双手反缚在背后。虽然看不清容貌,可是就算用脚后跟来想,也知道那是个美女,恐龙就算丢在路边也没有人捡。
“十五个突厥兵,还有一个女人。”萧布衣在莫风望着女人的时候,已经把突厥兵数的清楚,“莫风,你带十个兄弟抄他们后路,胖槐,你还是老套路,带两个人丢石头。”
胖槐听到萧布衣的吩咐,有些振奋,摸着身边的投石机,“没有问题。”
“少当家,你呢?”莫风忍不住的问。
萧布衣懒洋洋道:“那还用问,当然还是老规矩,我带几个弟兄给他们迎头痛击,这比什么都痛快。”
莫风有些苦笑,知道这个少当家现在已经疯狂,打劫不是目的,从打劫中享受最大的快感才是真正的意图。
他打劫看起来已经饥不择食,就算凶悍的突厥人,他也照劫不误!
众人迅即的兵分两路,对于这里的地形,他们实在比对自己的女人还熟悉。萧布衣牵马走了一程,来到山路,翻身上马,干净利索。
手臂一挥,萧布衣已经当先杀了下去。
他身后跟着十来人,对于少当家的这种行径显然司空见惯,齐刷刷的上马,一声不吭的向山下杀去。
少当家说过,闷声发大财才是正道。
突厥兵这时已经纵马进入了狭长的山谷,突然警觉的抬头向山上望过去,很快发现了萧布衣十数人的行踪。
稍带些诧异,突厥兵都笑了起来,向着山上指指点点,脸上满是不屑。
很显然,他们认为这些山贼穷疯了,没有认出他们的身份。在这里,向来都是只有他们打劫别人的份,哪有别人抢他们的道理。
漫不经心的射出了几箭,突厥兵却很快的发现,这批山贼的马力强悍的无以伦比。
从山腰冲到山下,看起来最少要用一盏茶的功夫,可是这些人竟然只用了一半的时间!
等到他们发觉不妙的时候,萧布衣他们已经冲到了山下。
突厥兵纷纷厉声大喝起来,这才认真的对待起这些马贼。可是到了这个时候,他们仍然并不畏惧,他们力劲弓硬,马背上长大的,这些人如何能比!
在他们严阵以待,拉弓计算对方远近的时候,天空突然暗了下,然后突厥兵就听到‘呼呼’的几声响,紧接着两个突厥兵惨叫声都来不及发出,竟然连人带马的被投石砸成了肉酱,拍到了地底!
胖槐投掷出大石后,看到自己的成就,在山腰处兴奋的跳了起来,伸出两指,做个V字形,这也是少爷的发明。他告诉手下,这是胜利的手势,虽然还没有胜利,可是胖槐已经预感,这次不会失败!
突厥兵终于慌乱起来,萧布衣人在马上,抽箭拉弓,大喝一声,“放箭!”
‘崩’的一声大响后,‘刷’的一声,十一只羽箭已经射出。
从拉弓到射箭的那一刻,十一人的动作竟然出奇的一致。
十一只羽箭组成的暗影从萧布衣几人面前升起,蚂蟥一样的飞向了突厥兵。
突厥兵呼喝连连,已经有了惊惧之意,这些打劫马匪的彪悍和动作一致,恐怕就算是官兵都比不上!
萧布衣一箭射出,毫不犹豫的抽箭拉弓,又射了一轮。
第二轮有如第一轮的一样齐整,还是‘崩’的一声后,‘刷’的射出。
无论是萧布衣还是身后的喽啰,都有一种成就感,因为就是为了这个和谐,他们练了足足半个月。
少当家说了,暴力也是一种美,他们深以为然。
十一只箭射死了五个突厥兵,第二轮又射死了三个,石头拍死了两个,转瞬的功夫,突厥兵只剩下了五人。
所有的突厥兵都是涌到前方,马背上绑着的女人反倒落在了后方,正因为这样,萧布衣才敢放心大胆的射箭。
因为突厥兵就是靶子,他对身后的手下很有信心,知道他们就算射空,也舍不得射女人!
马借山势,排山倒海的冲到和突厥兵已经不到十数步的距离,突厥兵却已经死伤惨重!
这不是说明突厥兵太弱,只能说萧布衣战术运用的得当,投石机不过是搅乱敌人的心理。兵贵神速,出其不意永远都是兵家王道。
突厥兵被天空突降大石打乱了阵脚,在对方射出两轮箭,死了十个人的时候,这才射出了第一轮箭。
可是他们突然惊恐的发现,对方马背上失去了目标,他们的一箭都是射到了空处。
马虽然冲过来,马贼们却已经不见。
等到他们意识到什么的时候,马已经到了近前。马肚子下‘嗖,嗖’的又射出几箭,五个突厥兵翻身落马,捂住了咽喉,死不瞑目!
藏身马腹这招,他们也会,可是他们实在想不到,这些马贼运用的比他们还要熟练!
突厥兵不比萧布衣他们弱,但是他们输了,他们输在轻敌,没有准备。
而在这里,输就是死!
萧布衣身形一转,已经从马腹下钻出,再次骑到马上,长弓一指,凝望着那个女人,虽然眼神中有了一丝惊艳,却是毫不犹豫的沉声道:“以后,你是我的女人!”
第二节 吃饱了不饿
萧布衣排山倒海,势不可挡的解决掉对手后,莫风这才带着十来人气喘吁吁的赶到,见到萧布衣的威风八面,画地为牢的样子,唾了口浓痰,骂了一句,“你小子是人吗?”
兵分两路也是策略之一,萧布衣带十人冲下来,并非全部人马,只是骄敌之心,不然人数占了上风,提早引起突厥兵的警觉,拼死一战,倒不见得是好事。
萧布衣可能不是人,他在众人的眼中是个神。可是女人明显是个女人中的女人。
女人身穿粗布罗裙,却掩不住她的肩如刀削,腰若娟束。
明眸虽然带有一丝慌乱,但是如水般深邃。修长的脖颈秀美滑白,她愁苦的时候,春山般的眉黛一蹙,仿若西子捧心,惊惶的神色又像是受惊的玉兔,惶惶惹人怜爱。
萧布衣说出这是自己的女人的时候,二十个手下已经潮水般的散开。
少当家说的不容置疑,也是无法改变的事实,他们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去找属于自己的战利品,谁让人家是少当家呢。
“这匹马不错,这是我的。”
“我要这匹,你看看,肚大腰圆,和胖槐一样,骑在它身上,肯定很爽。”莫风嘿嘿的笑,不怀好意。
胖槐还在下山的路上,一溜小跑下来邀功,没有听到莫风说的话,不然多半会折返到山腰,拿着投石机砸死莫风。
众人虽然是马贼,可是山寨马匹并不算多。因为需要马匹拉动投石机,山上的胖槐三个,还有两三个人合乘一匹马过来,这下蓦然多了十几匹,多是心中振奋。
萧布衣望着手下的兴奋,摇摇头,打了了呼哨,惊惶的马匹听到萧布衣的哨声,竟然都是向这边聚集了过来。
莫风眨眨眼,忍不住的走了过来,“少当家,怎么你的口哨就这么灵,一招呼马就过来,你能不能把这招教给我?”
“用心去召唤,用心的去吹口哨。”萧布衣一本正经,“当你呼唤这些马匹的时候,你就像招呼自己朋友,恋人,或者亲人一样,它们自然会接近你。”
莫风眨眨小眼睛,有些为难的问,“少当家,有没有简单一些的办法?”
“当然有。”
“是什么?”莫风精神一振。
“吃饱了不饿。”
“这个方法果然简单明了,一学就会。”莫风笑了起来,“少当家真的英明神武,聪明绝顶,在下自愧不如。”
众人都是笑,萧布衣又是呼啸了两声,不但是马,就算是胖槐都从山腰奔了下来,不由分说的抢了一匹马,肚大腰圆,看到众人都是望着他在笑,自鸣得意,“怎么样,我有眼光吧?”
众人又是大笑,胖槐一头雾水,不明所以。萧布衣却已经翻身上马,让众人处理善后工作。莫风负责收拾尸体,拖到的一处山谷丢下去,胖槐和两个手下负责带着投石机,众人有条不紊的运作。
其实他们并非生性凶残,像今日这样出手不留情面也是并不多见。
以前通常在遇到客商的时候,都是胖槐投石示威,两路包抄堵截,萧布衣做事并不赶尽杀绝,很多的时候,只会抽取货物的几成。
大伙被皇帝逼的逃到了边境,打劫是迫不得已,但对突厥兵的凶残却是有种深深的厌恨,众人唯萧布衣马首是瞻,这次一鼓作气杀了十数人,实在是难得的痛快。
“让这些人死在这里不是更好?”莫风收拾尸体的时候,忍不住的埋怨。
萧布衣笑道:“他们死在这里倒无所谓,但只会断了我们的生路,我们要营造这里太平无事的环境,这才能有肥羊源源不绝的送上门来。”
“少当家英明。”胖槐这次抢了莫风的马屁,让莫风直翻白眼。
众人也是叹服,阿谀奉承之声不绝于耳,带着马匹和马屁一路向西的向山寨疾驰而去。
山寨距离伏击地点颇有些距离,大约疾驰了半个时辰的功夫,远山已经到了近前。
群山巍峨,山脉连绵,重峦叠嶂,逶迤蛇一般的向天际行去。
数点山峰平地拔起,剑刃般的插向天空。
众人拍马进了山区,地势渐转陡峭,沿着一条山中小径向山里行去。经过一条险恶的峡谷,前方豁然开朗。
首先入目的一个方圆几里的大湖,水面凝碧,微风一吹,粼粼荡漾。
一条小河蜿蜒流淌,环山漫漫,小河的上游左近拔出一座高山,和附近的山脉而言,算不上什么高大巍峨,不过却是山寨的所在。
萧大鹏选的这个地点不错,官兵和突厥人都无暇理会,其实就算有兵攻打,他们也很容易退到深山躲避。
山寨处炊烟渺渺,鸡鸣狗吠,见到二十来人骑马奔过来的时候,年老年少的都迎了出来,欢呼一片。
萧布衣接受着英雄般的欢呼,热情的和这些人打着招呼。
相处几个月下来,他从内心里觉得这些人对他的爱护,俯身抱起个孩子抛到空中,伸手接住,孩子夸张的哇哇大叫,众人笑声一片。萧布衣微笑的放下孩子,向众人点头示意,虽然这里是个土匪窝,可是从欢声笑语看来,世外桃源也是不过如此。
这些人本来不是贼,却是被皇上三征高丽逼的只能去做贼。
听山寨人说,寨主萧大鹏本来是个部将,他当年打仗,也很勇猛彪悍。第一次征讨高丽的时候,也有参与,可是第二次讨伐的时候,终于忍不住手下的唆使和劝说,带着萧布衣和数十死忠做了逃兵。
他们当初逃走的无奈,后来却很庆幸,因为第二次征讨高丽也是失败,而且还很快有了第三次,他们不做逃兵,只能去阎王那里应个差事。
众人一路西行来到了这里,选中了这个三不管的地带,西接黄河,北近长城,东南处就是大隋要塞之地马邑。
这里穷也荒凉,所以突厥兵也看不上眼。朝廷只是顾着中原的烽烟四起,到处平乱,也无暇顾及这个地带,萧大鹏带着众人没事出去做一票,经营数年,也开始在地里种点什么,养点家畜,倒也悠然自得。
“布衣,寨主在等你。”一个方面大耳的人迎了上来。
来的人是这里的二当家,叫做薛布仁,和萧大鹏是患难的兄弟,事无巨细,萧大鹏都会和他协商。
萧布衣点点头,和他向山上行去。
山腰处有个颇为宽广的平地,上面用竹子,大木,枯藤,茅草搭了几间大屋子,木栅连在一起,就算是山寨的聚义厅。
住所虽然简陋不堪,可让人觉得自然亲切。
一件大屋子上方挂着一块大匾,上书聚义两字,倒也巧整兼力,不离规矩。
萧布衣知道那是他父亲所写,萧大鹏人长的虽粗,却是文武双全。根据薛布仁的描述,寨主的书法深得南朝书法疏放妍妙中,又带有北方书法的方正遒劲。
萧布衣虽然有些发明家的潜质,自己写的字却很不名家,甚至可以说是狗爬,不过以他不名家的眼光来看,萧大鹏的字的确不错。
这个时代的文字很繁,但他可以认得七七八八,不过写起来却十分吃力。
出乎意料的是,除了萧大鹏,聚义厅竟然还有几人,望着萧布衣都是含笑点头。
萧布衣来到这里数月,除了适应陌生的环境外,就是和山寨的人打交道,以前大家都是看在寨主的面子上给他的面子,如今却是因为他做事果敢,勇往直前给他面子。
山寨的人都是行武出身,没有文绉绉的穷酸,只知道谁能打谁才是真正的老大!
第三节 富甲天下
“布衣,收获如何?”旁座一个红面的汉子见到萧布衣走进来,大声问道。
“这还用问,”另外一个青皮的人大笑起来,“这几个月布衣出马,从来没有失手的时候。”
“杀了十五个突厥兵,抢回一个女人,十四匹马,还有些弓箭装备。”萧布衣简单明了说,多少有些惋惜。
他不是惋惜杀的人多,女人抢的少,而是惋惜死了两匹马。
可这个他却无法控制,毕竟不死马的话,死的就可能是他们。
他们尽力收集回自己需要的东西,弓箭,战马,装备当然都不会浪费。
红面的汉子叫做焦作,青脸的叫做石敢当,都是跟随萧大鹏出生入死的兄弟。
众人眼中都是闪过一丝诧异,面面相觑,显然没有想到萧布衣这次抢到突厥兵的头上。
“布衣,其实我找你来是想商量个事情。”萧大鹏胡子茬茬,脸上横肉壁垒,看起来凶悍异常。他虽然长相凶恶,说话却是沉稳,看着儿子的眼神也很和蔼。
他感觉前段时间请的道士很管用,萧布衣如今看起来正常了很多,比起大病时候的胡言乱语,简直有了天壤之别。
“爹,你说。”叫这声爹,萧布衣倒是发自内心。自从他大病清醒后,萧大鹏又请道士又作法,虽然不得其法,萧布衣却知道,这个爹为了儿子,绝对没有话说。
“大家都坐。”萧大鹏挥挥手,转头望向薛布仁,“布仁,你说说吧。”
“其实是这样,”薛布仁显然已经想好了措辞,“布衣,我们当初也吃过皇粮,做贼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
萧布衣静静倾听,只是点头。
“布衣,其实我们都明白瓦罐不离井上破将军难免阵前亡的道理,你就算强煞,迟早也有意外的时候,寨主为了大伙着想…”
萧布衣径直道:“你们不想当土匪了?”
薛布仁愕然,没有想到萧布衣竟然聪明如斯,石敢当却是大声道:“不当土匪,难道去当状元?”
萧大鹏含笑道:“如果真的去当状元,倒是好事情。不过我想这里恐怕没有哪个有这个本事,赖三才从马邑回来,让他说说情况。”
旁座站起一人,三角眼,羚羊胡子,看起来活脱脱的一个羚羊。萧布衣知道赖三是个油条,半个山寨人,有交易都会让他去做。
“马邑太守王仁恭的表亲是我的同乡,”赖三挺直了腰板,如同也有了一官半职,“如果可以打通他的关系,我想我们山寨以后不愁吃喝。”
萧布衣听到这八杆子打不到的亲戚有些好笑,偏偏赖三煞有其事的兴高采烈。
来到这里几个月,他虽然没有发花痴的想去当皇帝,可是也从来没有想到为吃喝犯愁。
毕竟他就算不当土匪抢劫,在这里打猎也不会饿死,赖三看起来踌躇满志,萧布衣却觉得他的志向实在不算太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