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色倾城2非我情迷 作者:飞烟

ISBN:9787539948850
出版社:江苏文艺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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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酷情爱”小说**人飞烟,《绝色倾城》第二部重磅上市
一个京城裸模和富N代、官N代、红N代、黑N代之间
一段不得不说的阴谋与爱情的故事

我不知道当我把自己彻彻底底地展示给你看时
你是否能够从这赤裸的身体上
咀嚼出一份爱情的味道…
我已然快要忘却,自己干涩无味的唇,曾缠绵有谁的余温…
闪着灯光的夜,美丽而又迷离;带着鲜血的爱,绝情而又深情…
这片夜幕,究竟掩盖了多少真相?这个城市,到底隐藏了什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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镁光灯下,天使般的面孔;T台之上,魔鬼一样的身姿——她们就是模特儿,英文叫作“Model”。炫酷的灯光,动感的音乐。满眼的鲜花,充耳的掌声…但有谁知道,繁华过后,又有多少清冷抑或失落?
楚夏就是一名模特儿,出身贫寒的她年纪轻轻就独自一人在社会上打拼。一场以交易为目的商业饭局,让她“邂逅”了文氏家族的天之骄子文昭——一名非典型的“富N代”。三个月的柔情蜜意,楚夏做了文昭的女朋友。然而,她这一生最“美丽”的错误也就此开始…
某日,文昭对待楚夏的态度发生了匪夷所思的转变,楚夏亦从此陷入了一种水深火热的生活。三年后,文昭的好友凌靖从美国归来。也正是这个男人,最后将楚夏从“虎口”救出。就在楚夏庆幸自己遇到一个好人时,这个风度翩翩的男人却将伪装的面具撕下,毫不留情地将她拉进了另一个苦海地狱…
就此,一个关于爱情与仇恨,真相与良知,道德和法律的惊天秘密渐渐浮出水面…

楔子:有生之年,猝不及防

我第一次见到凌靖,是在“盛世”灯影暗淡的包厢区。
准确的说,是我在包厢里面,他在外面。我们隔着一道门,但是门没有关紧。于是,越过那道狭长暧昧的缝隙,隔着浑浊的空气和迷离的灯光,我们的视线胶着在一起。
我们就那样看着彼此的眼睛,我坐着,他站着。
如果你以为,这是偶像剧里那种浪漫得一塌糊涂的一见钟情,那么我只能悲伤地告诉你,你错了。
我记得那天的音乐很H很热辣,听得人面红心跳。我被人灌得多喝了两杯,歪在包厢的沙发里晕晕欲睡,连那几个少爷带着女伴出去了都不知道。
等文昭把我从沙发上拉起来,按到他大腿上的时候,我看着他黑褐色的眼睛,还十分天真地问:“到家了吗?”
那天很热,白天出去拍照,为了换衣服方便,穿了一条水蓝色的挂脖露背裙,很清凉的款式。
但穿这样的衣服不适合戴文胸,所以只贴了乳贴,文昭用牙齿咬掉那两个心形的绒布贴片,唇齿厮磨间,闻到他呼吸里淡淡的酒香。我仰起脸,看着头顶幽黄的壁灯,当时还想,家里的灯怎么变成这样了?
太热了,包厢里有冷气,可两个人贴在一起,很快就汗水涔涔。我迷迷糊糊地看着文昭脱掉衬衫,解开皮带,炙热的手掌扣住我的腰。我以为他要洗澡,还主动帮他解开两颗纽扣。直到被他箍在臂弯里,才觉出不对来,想挣扎,却用不上力气,手指抓着他肩膀的皮肤,摸到一层汗。
跟这个少爷相处了三年,尚算知道他的脾性,我沉默,他会为所欲为;我喊停,他就变本加厉。所以…两害相权取其轻,我选择沉默。
就在我像只受伤的小企鹅缩在他怀里,等着被人家吃干抹净的时候,忽然“砰”的一声,我听到背后有动静。
起初以为是电视机,迷迷糊糊转过脸一瞧…我的酒一下就醒了。
直到那一会儿我才明白过来,这不是家,而是“盛世”的包厢。而包厢的门根本就没关紧,留了一条不宽不窄,不仔细看或许看不到,但是站在门口绝对能看到的门缝子。
那我跟文昭,不是一直都在现场直播?
晴天霹雳!
我就这样被文昭带着,糊里糊涂地上演了一场浮华都市的糜烂大戏,可悲的是,因为角度的关系,文昭不会被人看到什么,而我的整个后背都暴露在门口那个人的眼睛里。
显然,靠在墙壁上的男人也被我们吓了一跳。因为我清楚地看到他眼中闪过某种惊讶…或者是不屑的情绪,虽然只有0.1秒。
而这世上向来是无巧不成书,我被那人看到的时候,他也没闲着。
一个穿戴很小姐,姿态很小姐,动作也很小姐的长发美女,正缠在他身上,嗯…非常尽职地为他服务,姿态优雅,动作娴熟,旁若无人,感人至深。
一切,就这样开始…
多年之后,我忘记了很多东西,却一直记得凌靖当时的眼神。
我之所以对那纷乱难堪中的一眼印象深刻,是因为他的眼中有一种让我捉摸不透的东西。那里面没有局促,没有尴尬,没有兴奋,没有挑衅,没有好奇,退却了最初那一瞬的惊讶,他平静得几乎不可思议,仿佛早就料到在某一天的某一刻,我们这些素昧平生的人会相聚在一起…
在远方的黎明来临之前,在未知的死亡降临之前,在世界末日之前,迎接一场猝不及防的命运。

卷一:迷雾

第一章:最美丽的错误

好吧,故事的开头,还是让我们先来说说文昭,我这场“艳遇”的另一个男主角。
他是我今生最美丽的错误,不过,这个“美丽”要加上引号,表示意思相反,而不是特意强调。
文昭,本质上来说,他来自动物界,哺乳纲,灵长目,人科,富家子系,非典型“富N代”。
不过我一直怀疑,他应该属于兽亚纲,食肉目,犬科,人狼种,而且是不需要外界刺激,自行变身的优良品种。
所以每每到了月圆之夜,按照人狼的变身规律,我总是倍加警惕,等待见证奇迹的那一刻。可惜等了三年,都没看到。
如果你觉得这种介绍过于轻率,我们可以换成另外一种比较正常的,只用一句话便可概括。
文昭,28岁,身体健康,年富力强,拥有用不完的精力和父辈积攒下来花不完的金钱,跟很多世家子一样,他是这个世界最现实,也是最不现实的存在。
文家是满族人,先祖在清朝做过高官,家世显赫。虽然因大时代的变迁曾经家道中落,但文昭的曾祖父是一个眼光独到又颇具魄力的人。在20世纪初期,一战前后那十几年,也就是中国民族实业发展的黄金时期,他成功赚到第一桶金,然后抓住机遇,跟自己的兄弟兴办轻工厂,在全国各地建立了二十多个家族企业。
后来新中国成立,文氏一族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抗美援朝的时候捐过飞机,工商业改造又带头实行公私合营。所以在那十年动荡时期,其他家族纷纷落马,善于审时度势的文氏一族却依然可以屹立不倒。改革开放之后,更是与时俱进,凭借雄厚的资金和得天独厚的人脉关系,让家族事业在国内国外遍地开花,一时无人能及。
懂得顺应潮流,是文家人的生存之道;善于跟政府搞好关系,更显得他们聪明。游走在商界的老行尊们每每谈起文家,无外乎这几个词——纵横驰骋,独领风潮,根深蒂固,重信守义。
以上内容都是我从文昭身边的朋友那里听来的,都是老掌故了,但鉴于他们个个出身良好,都是眼高于顶很少夸奖别人的角色,所以这些消息的可信度…极高。
但对我来说,听着这些就像听一个遥远的别人的故事,很难跟睡在我身边的这个男人联系在一起。
因为我认识的文昭就是那个样子,不高调,也不刻意低调;不张扬,也不怎么合群;很少谈论自己荣耀的家族史,也不在意别人捧他;不刻意高高在上,但对谁都漫不经心。你说他是富二代也行,说他是富过三代的世家子也行。只要不惹到他,似乎怎么样都行。可若惹毛了他会怎么样?这个我没试过,也没见别人试过,所以我也不知道后果到底有多严重。
总体来说,在我的印象里,文昭是个少爷,更是个男人,床上是男人,床下也是男人,大少爷的“骄娇”二气是免不了的,倒也没见他仗势欺过谁。所以我这个枕边人对他显赫家世的了解也只停留在传说的阶段,没有具体事例让我参考。
人们不是经常说,富过三代才出一个贵族吗?
文昭圈子里那些少爷们每每谈起几个家族的兴衰史,说起财经界的风云变幻,都不约而同地说:“文昭可不是土大款的二世祖,人家是真正的贵族。”
其实,对于这个说法我一直抱有深切的怀疑态度。因为在我有限的认知里,贵族代表了皇权,至少应该是皇亲国戚。
可清政府都倒台上百年了,紫禁城也变成了著名风景区,跟澡堂子般亲民且一视同仁,花钱就能进,中国哪里还有贵族?
如果再往上数数,咱们都来自遥远的原始社会,氏族公社时期,人不分阶级,只分男女。
如果继续溯本逐源,生命来自海洋,我们都是海洋中的氨基酸,等着合成蛋白质,连男女都不用分了。
如果从神学的角度说,我们都是上帝的儿女,生而平等,那我们都是贵族。
不过这些“歪理邪说”在心里说说就算了,在文昭面前,打死我也不敢说。
还有一点,我总是忘了说,文昭是我的男朋友,唯一的,而我是他的女朋友…之一。
文昭的电话打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我因为昨天晚上没有睡好,还躺在床上做梦,但不是美梦,是噩梦,就在我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次从梦中惊醒的时候,电话响了。
我擦擦额头的汗,拿起电话,对方问:“干什么呢?”
“呃,还没起…”
“起来收拾收拾,我一个发小从美国回来,晚上约了秦暮他们,在‘黑池’给他接风。七点开始,你别再迟到。”
我放下电话,从床上爬起来,用最快的速度洗脸,化妆,弄头发,找衣服。
文昭痛恨不守时的人,认为守时是帝王的美德。而我有个习惯,每次出门的时候总是要忘点什么,或者做错点什么。被人催得越紧,错漏就越大,总是需要半路折回来,将未处理完的事情处理好。有时候是划坏了丝袜,有时候是遗忘了钱包,最离谱的一次是烧水忘了关掉火炉。
所以我总是迟到,也就总是让他不喜欢,这实在是很无奈的事。
文昭说的“黑池”是一家综合娱乐会馆,是圈子里这群少爷和他们的女伴们除了“盛世”之外,最喜欢的据点之一。
尽情想象——这里格调非凡,装修奢华,设施齐全,宽敞明亮,关键是清一色的年费会员制。这一点很重要,充满了贵族范儿和神秘感,很适合那些喜欢跟劳苦大众与世隔绝的都市新贵们。总之,“盛世”有多糜烂,“黑池”就有多高雅。
那天很不顺,出门有点晚,路上又遭遇了堵车。整个城市弥漫在俗世的尘烟中,缓慢而僵滞地移动着。
我看着前面长龙似的车河,心急得一直看表。
载我的的哥人特好,一边以秒速五厘米的速度向前挪动,一边在旁边安慰我:“姑娘,没事,今天堵得不厉害,估计你9点之前一定到了。”
我听了真想哭,事实证明他是对的,九点之前,我的确到了。只是比文昭要求的时间,晚了近两个小时。
下车的时候,又非常悲剧的,竟然跟秦暮和他娇滴滴的女朋友狭路相逢。
秦暮是文昭的朋友,老百姓眼中典型的富家子形象,仪表堂堂,身娇体贵。但跟文昭不同的是,秦暮天生一双桃花眼,明眸善睐,那双电眼总是为他招来一身的桃花债。他自己来者不拒,相处时柔情万千,分手也简单干脆,身后碎了一地的芳心,可偏偏有人喜欢“前赴后继”。
而他现在的“后继”,就是这位打扮得像“时尚女魔头”似的美女,这姑娘叫夏红日。
这名字其实起的不错,夏天的红日,听着就生机勃勃。但是第一次听到她报大名的时候,我却是紧咬着嘴唇,憋得差点内伤才没笑出声来。
我非常不厚道地做了一个联想:还好不是叫夏白日,否则的话,她真可以去撞墙了。
红日姑娘并不是出身大富之家,但父母都是公务员,家境殷实。她自己是戏剧学院的高材生,算是章某人的同门师妹。所以她不止一次特骄傲地向我们显摆,说形体老师总是夸她姿态多么多么优雅,眼神多么多么到位,动作多么多么漂亮,比当年的“XXX”强多了。
红日姑娘是个好同志啊,除去嘴碎、爱现、虚荣、幼稚之外,其实哪儿都好。唯一不好的,就是跟我有仇。如果杀人不犯法,估计她第一个毙了我。
说起这段公案,其实我挺冤枉。
我可以对天发誓,我不是故意搂着她男朋友,是她男朋友自己喝高了没站稳,正好被我接到,又正好被她和文昭看到,而我当时也没站稳,所以我们才以及其暧昧的姿势,双双倒在沙发上。
但是人家文昭和红日不信。首先疑点太多,比如秦暮没站稳,为什么我要扶住他?为什么不让他磕死在茶几上?其次巧合也太多,比如我们为什么要倒在沙发上?为什么不倒在洒了满地红酒,堆了七八个酒瓶的地毯上?
我百口莫辩,唯有俯首认罪。从此文昭就在我的不良记录上,除了贪财、迟到、喝酒、爱说瞎话之外,又多加了一笔——勾引义弟,红杏出墙。
而红日姑娘也从此跟我结下梁子,此刻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红日姑娘上上下下将我打量一番,看到我还穿着上次聚会穿的黑色裹胸小礼服,脖子上依旧光秃秃的,于是抬了抬她的锥子下巴,声音立马飞扬了八度。
“小夏,怎么自己来?文昭没去接你?不是我多事,你自己看看,除了那条裙子,你全身上下就没有超过一千块钱的东西。知道的,是你自己不尊重。不知道的,还以为文昭养不起你。好歹也是出入高级会所的人,你就不能…”(以下省略一百八十个字)
一边说话,一边还炫耀似的挽了挽秦暮的胳膊。
唉,有的女人就是这么可怜,衡量自己和别个女人的价值就是看她找了一个什么样的男人。好像女人找的男人越高级,她自己也就跟着高级了一样。
理智告诉我,面对这种类型的美女,尤其是她的男朋友还在的情况下,出于人身安全考虑,你绝对不能她一般见识,你只能鄙视她。
就在我低头思量着,该用什么样锋而不利、激而不烈的言词,表达我的淡定和不屑的时候,秦少爷就非常体贴地把女朋友的话接了过去,压根不给我反击的机会。
“小夏,要么咱们一起上去吧。你来这么晚,文昭这会儿大概正生气呢。反正我们也晚了,你跟我们一块,还能替你挡挡。不过妹妹,一会儿你可悠着点,别又犯傻,否则…”(以下省略八十五个字)
这就是秦暮,善于观察细节,懂得在适当的时候出手,既圆润又周到。文昭圈子里那些人,只有他愿意理我,有时候还帮我解解围。
我认识他很久了,比红日姑娘认识他的时间还久。我们也算是朋友,但是跟这种精于世故的富家子,插科打诨可以,吃吃喝喝可以,却不适合谈更深层次的话题。所以我们只谈风月,从不交心。
虽然我很不愿意跟这对金童玉女走在一起,但考虑到秦暮的话很有道理,于是坐着电梯,跟他们一起走进了文昭在十四层的包厢,这些少爷在“黑池”的固定据点。
这间包厢很宽敞,装修奢华却不俗艳,酒水是一顶一的纯正,这也是文昭喜欢来这里的原因之一。因为他喜欢,“黑池”的老板就将这间包厢单独空了出来;他爱干净,这间包厢就没再招待过其他客人。
所以说,有钱真好。有些事,没钱办不到。
秦暮搂着红日姑娘翩然落座,屋子里一干衣着光鲜的男男女女,跟这对璧人亲亲热热地打过招呼之后,战线统一地把我晒在了一边。
这种场面不是第一次出现,我已经习惯了。
我理解他们,阶级仇视而已。历史上的王孙公子,都不大喜欢平民。其实也不能说不喜欢,而是在他们的潜意识里,平民应该站在他们身后端茶倒水,而不是坐在他们身边喝茶倒水,喝高了还跟他们抢抢麦克风。
开始我还觉得尴尬,总试着找话说,以显示我的友好。可是后来才发现,这种做法实在是幼稚且多余。或许他们不是有意孤立我,而是真的跟我找不到共同话题。
比如他们如果说:“今天天气不错,可惜我们不在滨海城市,不然可以坐游艇出海。”我就会说:“不会啊,到公园划船也不错。”
然后,全屋子的人都会用异样的眼神看着我,好像我说了多么惊天动地的话。
这实在是没办法的事,生活经历决定了思维方式,我跟不上他们“贵族”式的想法,他们也不理解我“平民”化的生活。
这样的情况出现的多了,大家都觉得跟对方没什么话好说,也就干脆不说,开始还看着文昭的面子跟我打个招呼,慢慢发现文昭也不怎么待见我,所以连这个都省了。
我站在门口看了看,这些少爷和女伴们唱歌的唱歌,聊天的聊天,亲热的亲热…总之,大家都很忙。只有咱们文昭,非常安静地坐在偌大的沙发中央,一手搭着靠背,一手端着酒杯,神色冷漠地看着对面的大屏幕,好像他望着的不是屏幕,而是不共戴天的杀父仇人。
男人的表情固然冷若冰霜,可是他坐在那里,风姿卓然,挺阔俊朗,与周遭奢华的背景毫无违和地融合在一起,谁敢说眼前的景象不是赏心悦目、如画般美好?
可是看到这个熟悉的造型,我的体表气温自行降低了八度。
完了,又生气了。
文昭发脾气跟正常人不一样,这样说好像有点歧义,似乎在骂他不正常。而事实上,他也真的不太正常。正常人心里不痛快会说出来,有脾气会发出来,有问题会讲出来,要是实在不满会直接揍你一顿。
但是文昭从来不这样,他的喜怒哀乐只会摆在脸上,放在眉宇间,从来不会当面锣对面鼓地跟你谈、跟你吵。但是他总有办法,从其他地方找回这个平衡,绝对不会让得罪他的人“逍遥法外”。
我曾经怀疑过,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腹黑?
后来才明白,这只是他从小养成的良好习惯。像他这样的人,是不屑跟任何人争吵的。因为吵架也是一种沟通,而位高权重者不需要跟平民沟通,他们会发出最简单的命令要你执行,或者直接将你清理出大局之外。
所以,你爱一个人吗?把她送到文昭身边吧,他会让你看到极尽奢华的生活和贵族般的享受。你恨一个人吗?把她送到文昭身边吧,他很快就会让你明白,锦衣华服,珠宝首饰,美酒佳肴,这一切不过是你用青春和美好堆砌出的公主梦,而且一碰即碎。
我没时间忸怩,用最快的速度走过去,坐在文昭身边,看到大屏幕上一个丰臀硕乳的比基尼美女,正半眯着的眼睛,躺在金色的海滩上,无比性感地抚摸着自己的蜜色娇躯,那画面是说不出的诱惑撩人。
我说他怎么看得这么认真,呃…的确好看。
“怎么又晚了?”文昭将手臂搭在我肩膀上,慢悠悠地问。
我答:“堵车…”
他皱眉看着我,“堵车堵了两个小时?”
我在心里苦笑。
文哥,你可真是不知道人间疾苦。你倒是好,车上挂着特牌一路顺风顺水。我坐着一辆小破出租车,的哥见谁躲谁。
我倒是想快,我快得了吗?
正要开口解释,忽然,门开了。除了音乐声,整间包厢安静下来,唱歌的放下了麦克,喝酒的停住了酒杯,就连跟女伴调情的人都收回了自己的禄山之爪。然后,所有的人都站了起来。当然,除了文昭,不过这种气氛也够诡异了。
文昭放开我,眼睛看向门口,眉眼含笑,眼波流动。那温柔如水的眼神和笑容,如同看到失散多年的亲兄热弟,又像是饱经离乱后的战友重逢。
我看得头皮发麻,什么人有这么大的魅力?能让文昭如此“失魂落魄”?
我顺着他们的眼神看过去,对上一双栗黑色的眼睛,好像两泓望不尽底的深潭,而那潭水倒映着白月光,说不出的清冷。
凌靖,他就站在那里,穿越污浊的空气和暗淡的灯光,穿过满室的衣香鬓影,越过文昭的手臂,沉静而淡漠地望着我。
一眼万年,天地无声…
显然凌靖也认出了我,因为我又在他眼里读到了那种情绪,第一次见到他的情绪,他的眼神里有一些我说不清楚的东西。
这种眼神让我觉得很不舒服,好像又回到”盛世”的包厢,我们隔着一条门缝,半丈红尘,晦暗的色调,贲张的欲望,彼此对望,各自荒唐。
我不知道,是不是只有我才能看到他这种眼神。但为了不甘示弱,我也回敬了他同样的眼神,我生平自认为最锐利的一个眼神,这种感觉就像高手对决,胜败只在一秒。
但是很明显,我是败下阵来的那一个。
那天晚上,我没有跟凌靖说话,倒不是我矫情,而是文昭压根就没把他这位了不起的发小介绍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