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黑系暖婚 作者:顾南西
笙笙,笙笙……
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
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
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
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
“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
他诧异。
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
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
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
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
她问:“你在做什么?”
他说:“尸解。”
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
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
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
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
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
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
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
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本书标签: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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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001:公子如玉翩翩温良
落叶芳菲,初秋瑟瑟,雨淅淅沥沥得下,空气有些潮湿。
天北第一医院,手术室外的灯亮着,空气中有消毒水的味道,肆意充斥。
手术台的无影灯打下的光,不刺眼,灼灼白色,心电监护仪上有跳跃闪动的光。
滴——滴——滴——
静谧的手术室中,监护仪里突然发出预警声,数据异常,生命特征起伏的电图跳跃加速,数据扔持续在变动。
这时,女人急切的声音惊扰了手术里的寂静。
“时医生,病人血压突然下降。”
“时医生,病人心率加快!”
女人的语调越来越急切,越来越慌张:“时医生,病人体温下降,血氧饱和度降低。”
“时医生——”
女人的声音骤然被打断,缓缓语速:“安静。”
平铺直叙,并无情绪,淡淡懒懒的音色,敲在耳膜上,却格外温润柔和。
当真一副好嗓子!女护士在惊愕中闭了嘴。
三四位穿着蓝色无菌手术衣的医护人员似乎都见怪不怪,并无任何反应,有条不紊地配合白色无影灯下专心致志的男人,柔和的光打在他侧脸,戴了消毒口罩,依稀能勾勒出男人硬朗的轮廓,立体分明,刀削斧凿很是精致,额头上有细密的薄汗,露出的皮肤白皙,被手术灯的光打得透白细腻,眉宇微微凝着,尾部一分上扬,柔和里添了几分张扬却内敛的气度,露出一双眸子,漆黑漆黑的瞳,是泼墨般的黑色,分明没有一丝杂质,却深邃幽深得看不清半点深处的情绪。
这是个眉眼里藏了浩瀚星辰的男人,像冬夜的星际。
他敛眸,睫毛低垂,长而密的睫翼在眼睑处落了一层灰青色,嗓音温润:“抽吸。”
音色像淡淡清风,无波无澜,好似不是在开膛破肚进行一场成功率不破5的手术,而是在切割一堆没有温度的血肉模型。
淡定,冷静,沉敛,而且优雅,动作竟慢条斯理,这是刚才那位慌张失措的护士对主刀医生的印象。
他依旧不瘟不火,用那轻描淡写的语调,道:“血管钳。”
“镊子。”
“止血钳。”
这声音,撩动耳膜,该死得好听。
只见一双带着无菌手套的手修长而纤细,比江南女子不沾阳春水的手指还要精细三分,正有条不紊地剖开病人的心脏,一层一层。
男人似乎轻笑了一声,带了几分愉悦:“找到了。”
隐藏在静脉血管里的肿瘤,在光滑的手术刀下,格外血肉模糊,男人缓缓抬手,切除,很干脆利索的一刀。
滴——
心电监护仪刺耳的声音戛然而止,数据正常,警报解除。
仪器旁的女护士松了一口气,一直拧着的眉头这才疏开:“病人血压和脉搏都正常了。”
主刀的男人只是扫了一眼,便开始进行血管接合,手法很快,动作干脆,不过十多分钟,手术刀便停下了。
还是温润好听的嗓音,低沉而微微沙哑:“周医生。”
一旁的辅助医师应道:“我明白,缝合扫尾嘛。”带着笑意说,“时医生,辛苦了。”
他稍稍颔首:“大家辛苦了。”
放下手术刀,男人转身走出了白色手术无影灯,身影修长,很高,有些清瘦,便是这千篇一律的蓝色手术衣穿在他身上,也别有一番看头。
这是个连背影都极其迷人的男人,让人移不开眼。
女护士赶紧收回目光,拍了拍胸口,心有余悸:“刚才真是吓死我了,真的好险,病人差点就——”
一旁输血的科系护士长抬头,问了句:“第一次进手术室?”
“嗯。”年轻的女护士点头。
她叫叶岚,在门诊部做了三年护士,刚调来心外科不久,这确实是第一次进手术室。
刘护士长边忙着手头的善后工作,边提携指点新人几句:“以后别一惊一乍了,时医生不喜欢手术的时候太吵,会,”想了想,刘护士长照原话转述,“会影响时医生动刀的心情。”
职场菜鸟护士:“……”
她懵逼了,难道大名鼎鼎的天才全能外科医生,是看心情动刀吗?
叶岚嘟囔了句:“可是刚才病人真的很危险?”
“危险?”刘护士长似乎听到什么好玩好笑的,侃了一句,“没听说过医院里的传闻?”
天北第一医院是H市最大的公立医院,所有科系加住院部总共十七栋大楼,她消息就是再灵通,也没办法在一栋的门诊部听到九栋心外科的所有传闻。
叶岚是新调来的护士,秉持不耻下问的原则,一本正经地向护士长取经:“什么传闻?”
不待刘护士长开口,在做扫尾缝合的周医生接了话:“从医五年,六百七十二台手术,成功率百分之五以下的四十三台,失误死亡率,”特地着重咬字,“零。”
小护士懵,这么神乎?
刘护士长补充总结:“可以说,只要时医生点头了,就是一只脚已经进了棺材,也能给拉回来。”
果然是天北第一医院的王牌,手术技能扛把子……
叶岚星星眼,崇拜之情来得猝不及防啊:“时医生好厉害啊!”
周医生笑笑:“你还是太年轻,不知道天才和普通人的区别。”他从医十五年,也是第一次见识到,什么是天才。
手术室外,门突然打开,男人缓步走出来。
守在走廊里的家属立马冲上前:“时医生,时医生,我儿子怎么样?”
是个老人家,六十岁左右,白发花白显得苍老,正抓着男人的手腕,他用另一只手取下口罩,对老人家展眉:“手术很成功。”
好个俊郎干净的男人,口罩下的五官,很美,恰到好处,精致胜过女子,却没半分女气,只是唇色有些淡,不像他的眉眼那般浓墨重彩。
老人家也看愣了一下,才移开眼。
老人是患者的父亲,大抵是年轻时从事过化学物料的工作,指甲有些发黄,激动地抓着男医生的手,不停地道谢:“谢谢时医生,谢谢时医生。”
他温和地笑着:“不用谢,是我应该做的。”
“谢谢,谢谢,要是没有时医生,我儿子他……”
老人哽咽,语不成调,被他抓着手的男人拍了拍他的手背安抚,道了句‘我还有病人’,便转身离开。
老人怔了一下,这才反应过来,这位时医生的手,真凉。
这位医生是他儿子的主治医生,他打听过,都说这位时医生医术高超,待人良善,是个极其好的人。
时医生有个温柔的名字,像江南女子,叫时瑾。
手术室这条走廊一直往里走,右拐,是消毒清洁室,这时候已是近黄昏,没有人,亮着一排灯,还是有些暗。
时瑾低头站着,半边脸笼在暗处,水声杂乱无章,他一遍一遍洗方才被老人碰到的手腕,涂抹皂液,用软刷重重地擦,直到手腕的皮肤通红,才淋水,冲去手上暗黄色的消毒泡沫,取了无菌布,慢条斯理地擦去水渍。
他抬起头,光滑的金属消毒柜上,倒影出男人精致的容貌,还有一双阴翳的眸……
外科楼大厅里,这会儿是新闻联播的时间点,液晶电视上播放着异常吵闹喧嚣的镜头,像是演唱会的现场,尖叫与欢呼声振聋发聩。
咨询台的两个小护士,偷闲看着电视。
万人空巷的体育馆,绚丽的镁光灯下,女人站在舞台上,画着浓厚的烟熏妆,短裤,夹克,长发撩起,她微微仰头,沙哑而独特的嗓音飙出最后一个转音,她举起手里的木吉他,亲吻琴弦,高声道:“我的荣耀,与你们同在。”
声落,粉丝狂乱的尖叫与掌声一波接一波。
隔着屏幕,电视外,也是一阵狼嚎。
“啊——啊——啊——”
咨询台的这小韩护士,血槽要空了!她晕头转向,一手扶额一手扶住身旁的同事:“我要晕了晕了!快扶住我!”
同事小赵护士瞟了一眼电视机里的女人。
唱摇滚弹吉他的女人,确实,很美,很帅,冷艳又神秘,笑起来三分纯七分魅,可……又瞅了一眼身边捂脸喘气快要晕厥的小韩同事:“要不要这么夸张。”
对方给了她一个白眼,然后就对着电视机一脸花痴:“你不懂,身为资深笙粉,没有一个不想嫁给我家笙爷的,我家笙爷的存在,就是为了打击男人这种生物!”
笙爷。
演艺圈只有一个女人,被称为爷,那就是创作摇滚巨星姜九笙,一个邪魅又清冷的女人,笑起来总是带着三分凉意。
小赵护士不由得想起了家里那对才七岁大的龙凤胎,打小不对盘,有生以来第一次统一战线就是——身为了姜九笙的脑残粉。
一个女人,怎么会这么男女老少通吃!
小韩还在荡漾呢,转头就看见一个人,水墨画里走出来的美人儿似的,美得清淡舒服,她甜甜喊了声:“时医生。”
时瑾微微颔首,目光落在电视屏幕上,看得专心致志。
“您也是……笙粉?”小韩护士被自己这个猜想给惊到了。
时瑾摇摇头,电视这时被人换了台,他取了台上的巡查表,便转身走了。
小赵护士盯着时医生那两条逆天的大长腿,托腮思考:“难道时医生也被你偶像打击到了?”
她家的龙凤胎就总说,看了笙爷之后,就觉得自家老爹就是‘生活暴击’的实例体现。
“怎么可能,别的男人就算了,时医生可是食物链顶端的啊。”小韩护士春心荡漾,忍不住心里YY的小九九,“不过,我觉得时医生看我家九笙小姐姐的眼神怎么比我还狂热。”
小赵护士推了她一把,好笑:“别把人都想得跟你一样脑残。”
时医生可是一朵高岭花哩,夸张地说,医院十个护士,有九个对他目的不纯,剩下那个是已婚的。
“我这是老婆粉!才不是脑残粉!我可是要给我家笙爷生猴子的!”小韩护士抗议之后,瞅了瞅走远了的美人医生,一本正经地八卦,“真的,我上次去时医生的办公室,不小心看到了他的电脑桌面,就是我女神的高清照,一看就是资深宠爱笙爷五百年的!时医生藏得这么紧,难道是私生饭?”
小赵护士一巴掌拍过去:“时医生那样清风朗月的贵公子,你可别把他拉下神坛。”她的看法是,“嗯,我怀疑他根本不喜欢女人。”
噢!重大机密!
小韩护士嗅到了一丝奸情的腐臭味。
“上次院长家里那个,长得牡丹国色的,情急之下拉了一下时医生的衣服,听说时医生当场就脱了,慢条斯理脱得那是当真贵气优雅,然后,”
小韩好激动啊:“然后呢,然后呢?”
院长的掌上明珠觊觎时医生的美色,这是众所周知的!
小赵护士笑:“然后时医生倒了一瓶医用酒精,一把火就烧了,而且还十分礼貌绅士地对院长家那个说了一句话,”小赵护士清了清嗓子,学着贵公子的优雅,“我这还有酒精,需要洗手吗?”
可想而知院长家的那牡丹国色,得有多肝儿疼。
贵族就是贵族,杀人无形啊!
“不愧是神坛上的男人啊!不是我等凡夫俗子能觊觎的。”小韩护士感叹完,又跑去拿了遥控器,调到演唱会的频道,继续荡漾,“不过,我怎么看都觉得时医生和我女神配一脸,一个温润如玉的高岭花,一个冷艳勾人的天仙攻,啊啊啊——好有画面感!”
“啧啧啧,”小赵护士摇头,一脸嫌弃,“你的表情,好淫荡。”
淫荡就淫荡!
三千万笙粉,没一个不对着笙爷淫荡的好吗!我淫荡我骄傲!
“不过我倒真好奇,时医生这样的男人,喜欢一个人会是什么样子的。”小赵护士摇头,“完全脑补不出来。”
小韩护士继续脑补高岭花和天仙攻扑倒和被扑倒……
见过时瑾的人都有一个同样的想法,这个男人,是二十一世纪里最后一位贵族,有风度,却并非风度翩翩,后者太过浮躁,而时瑾,恰到好处。
心外科,时瑾。
办公室外,门口的名牌上只有这简单明了的五个字。
男人开了电脑,坐下,将医生长袍脱下,揉了揉眉头,抬眸看着电脑屏幕,目光痴缠,许久许久,抬起手,拂着屏幕里女子的脸。
“笙笙……”
淡色的唇,温柔地念着这两个字,男人一双浓墨般的眸,一点一点殷红。
“笙笙。”
“笙笙……”
他倾身,将唇贴在凉凉的屏幕上,描摹图片里,她的唇形。
目光,痴迷到阴沉。
------题外话------
这,是一只披着贵公子外衣的变态忠犬追妻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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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有风度,却并非风度翩翩,后者太过浮躁,而时瑾,恰到好处。”此句引用墨宝非宝的话,我很喜欢这一句话
第一卷 002:摇滚巨星姜九笙
“我的荣耀,与你们同在。”
光怪绚烂的镁光灯下,女人长发,随意卷着,化了烟熏妆,唇角衔了一缕发,亲吻着她的木吉他。
最后一个音符落下,万人空巷的体育馆里,粉丝疯狂地尖叫。
摇滚巨星姜九笙,娱乐报纸上曾经登过一句话:前后十年,乐坛再无第二个姜九笙。
三张专辑,销售破亿,七场演唱会,她用三年时间,在摇滚乐坛登顶,是国内第一个在中央体育馆里开演唱会的女歌手。
演唱会后台。
女人背靠着化妆台,勾唇一笑:“演唱会很成功,现场效果好到爆表。”
她叫莫冰,是姜九笙的经纪人。
莫冰比姜九笙大了四岁,入行已经满了六个年头,在带姜九笙之前,她只是天宇传媒旗下一个不上不下的经纪人。
莫冰曾问过姜九笙,为什么挑了她,姜九笙的回答很敷衍,口气却很认真:因为顺眼。
事实证明,姜九笙很会挑,莫冰能力够强,手腕够铁,处事干脆利落,沉稳干练,对于懒散随性的姜九笙来说,铁娘子莫冰是最好的选择。最重要的一点,莫冰生得美艳,身材火辣,姜九笙喜欢赏心悦目的人与事物。
两人关系不错,相处很随意。
姜九笙回了莫冰一个浅笑:“辛苦了。”她用手把长发扎起来,用描眉的笔随便绑了个髻,“我想抽根烟,介意吗?”
莫冰反问:“我介意你就不抽吗?”
姜九笙笑笑,摇头:“我会去隔壁抽。”
她烟瘾重,尤其是写歌的时候,整盒整盒地抽,莫冰不止一次让她戒烟,可是都拿她没办法,只能千方百计地给她找各种气味与成分都偏健康的女士烟,毕竟是歌手,嗓子可是饭碗。
莫冰笑骂:“你这个小妖精!”摸到抽屉里的烟盒递给她,“悠着点,你胃不太好。”
绿摩尔,这种烟很淡,姜九笙觉得没什么味,她喜欢最浓的烟、最烈的酒,还有最美的人儿。
这些,莫冰自然是不让她碰的。
“遵命。”姜九笙做了个敬礼的手势,把烟接过去,点了一根,摩擦轮式的打火机,男士的,她用得顺手。
细长的烟夹在手指间,薄烟淡淡升起,模糊了侧脸的轮廓,她微眯了眼,懒懒地靠着椅背,慢条斯理地吞云吐雾。
莫冰从来没见过哪个女人,抽个烟,还能美成这样,迷人得不行,严格来说,姜九笙的模样,在美人环绕的演艺圈里并不算最顶尖,却最独树一帜,不笑时冷艳,稍稍勾唇,七分魅,三分纯,眉眼里全是英气与慵懒,神秘又优雅。
最开始莫冰给她定的人设是高岭之花,奈何姜九笙懒,懒得端着架子,怎么舒服怎么来,倒是粉丝偏偏就喜欢她那随性潇洒的性子,用粉丝的话说,攻气十足,仙气也十足。
一根烟燃尽,姜九笙掐了烟,眉宇难掩倦怠。
莫冰喊了化妆师过来给姜九笙卸妆:“他们已经去会所了。”
姜九笙并不是单独出道,莫冰口中的他们便是乐团的成员们,因为最后一首歌是姜九笙的独唱,便先她一步结束了演出。
姜九笙揉揉眉心:“我先回家洗个澡,两个小时后来接我。”
莫冰给了个OK的手势。
这时,门突然开了,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走了进来,手里捧着一束红玫瑰,五官端正,相貌堂堂。
倒是个衣冠楚楚的,奈何,是个衣冠禽兽,莫冰自然认得这人,上前一步,嘴上挂着商业式的笑容:“简先生,下次请记得敲门。”
这位简先生大名简成宗,是简氏地产的二公子,近来对乐坛颇有兴趣,姜九笙的演唱会算得上是他的首次娱乐投资。
地产大亨嘛,哪个不爱香车美人,这简大公子更是花名在外。
简成宗穿着一身裁剪讲究的西装,胸前口袋里的红色方巾露出一角,颇为风流倜傥,开口笑道:“我投了三千万,这个特例都没有?”
“不是特例。”莫冰面无表情地指正,“是教养。”
姜九笙勾唇,垂着眼似笑非笑,她家莫冰真是朵带刺的娇花儿,一般人在她手里可讨不到好。
简大公子的脸色果然当场就变了,可能顾及着风度,忍着没有发作。
莫冰仍旧面不改色,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简先生有事?我家艺人还要换装,可能需要回避。”
简成宗冷了冷脸,视线越过莫冰,将手里一大束玫瑰递到姜九笙面前:“晚上一起吃饭。”
姜九笙没抬眼,将修长的腿随意搭在椅子上:“抱歉,我不接受陌生人的单独邀请。”
礼貌又冷清。
圈里没有谁不知道,姜九笙对谁都没脾气,偏偏又是最难接近的那个。
男人嘛,偏喜欢攻击性强的,有与生俱来的征服欲。
“以后就不是陌生人了。”简成宗笑,口吻里贵公子做派十足,“你的巡回演出会还有三场,我想继续赞助,一回生,二回熟。”
姜九笙抬眸,笑问:“那三回呢?”
姜九笙有一双勾人的桃花眼,深处,总有几分冷,几分妖,带着疏离懒散的媚。
要了命的迷人!
简成宗眯了眯眼,藏不住眼底猎艳的侵略性:“我以为姜小姐懂我的意思。”
“我这个人不喜欢绕弯子。”她似百无聊赖,手指拂了拂红玫瑰的花瓣,收了笑,“你想潜我?”
对方很诚实:“各取所需。”
姜九笙虽是摇滚巨星,可专业歌手和圈中流量艺人到底不一样,至少商业性不是一个层面。
显然,这简公子有几个钱。
他不是第一个想潜姜九笙的人,当然,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她接过了他的花。
简成宗似乎意料之中,稍稍得意地冲莫冰勾唇冷笑,问姜九笙:“晚饭去哪里吃?”
姜九笙起身,掂了掂手里的玫瑰,抬手,摔在了简大公子的脸上,慢条斯理,一簇一簇地摔。
手心被花刺刮了一下,姜九笙拿了张抽纸擦着:“还想吃吗?有没有气饱?”
简大公子一张金贵脸被气得有些狰狞了:“姜九笙!你别给脸不要脸!老子想睡你那是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