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高干)》作者:雪落听风|江雪落

文案

图书管理员和特警哥哥的故事:
十年前,她不敢问他一句喜欢
十年后,她不敢坦然接受他的喜欢
要怎样的相识才能让你勇敢说爱,
要如何去相处才能让你对一个男人有期待,
本文竭诚为您提供一份满意答卷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江雪籽,展劲 ┃ 配角:… ┃ 其它:都市,高干,雪落听风


“别动!”

江雪籽微微弯着腰,站在街道拐角处的花店外,仔细瞧着店里新进的荷兰蓝风信子。突然觉得腰后被什么硬物蓦地一顶,紧接着整个人被一股巨大的力量向后攫起,手肘弯曲,两手向后被固定在腰后动弹不得。

再一转眼,就见相熟的男店员惊愕的瞠大眼,嘴唇颤抖着盯着自己…身后的那个人。

微微转脸的空当,太阳穴已经被狠狠来了一下子。江雪籽轻哼一声,眼前一片金星璀璨,额角的钝痛提醒着她,自己已经被人恶意挟持的事实。喘息着抬起脸,近乎无意识的大口呼吸着,江雪籽微微张开眼,余光扫到自己太阳穴已经顶上了一个冰冷的黑色物体。

是枪。

那么身后顶着的,应该是刀子一类的东西了。这个人另一只手还制着自己两只手腕,是没那本事再握把枪扣动扳机的。

大约过了三十秒,还是四十秒,眼前那阵晕眩始终没有消退。太阳穴突突的跳,疼痛灼热而混沌,且有越演越烈之势。头顶,四月里的太阳光喧嚣繁杂,热烈的让人睁不开眼,只想就此酥软着双腿瘫倒下去。

一片晕眩中,江雪籽听到身后那人用沙哑的男音说:“告诉他们,我要500万现金,还有一辆直升机,清空这条街道,不许留一个条子在场。否则,小姐你这脑袋就要和旁边那些玫瑰一个色了。”

江雪籽重重喘了一口气,勉强睁着眼看向前方,原本宁静有序的街道此时已经空无一人,连刚才站在自己几步远的花店店员都不知到哪里去了。面前十米开外的地方,站了三个穿着特警制服的男人,三人都携带着枪支,脸上有墨镜挡着脸,看不太出具体年龄。站在当中那个人有一张棱角分明的脸,鼻子很挺,嘴唇微有些薄,即便有墨镜当着着眼,依旧可以看得出是个非常英俊的男人。

再远一些地方停着至少两辆警车,看这样子,整条街应该都埋伏上了警方的人。

江雪籽想到了最近电视台报道的连环抢劫杀人犯,而这条街的隔壁就有一家银行两家金店,看这样子,自己今天是撞在这杀人犯的手里,当成要挟警方的人质被劫持了。

腰后顶着的东西好像往里刺了一些,可是她已经麻木的感觉不到痛了。整个人好像踩进了虚无空间,双脚虚浮,软绵绵的落不实,只有头无比的沉重。身后那个人说的每一个字,都好像敲响一口古朴沉重的钟,每一声都紧贴着她的耳朵,而脑子里仿佛炸开了锅,咕噜噜的烧开了水,只隐约听到那沉重的咬字重声,却压根领会不了那个人究竟命令了自己什么。

“章晨阳,放开你手里那位小姐。别妄图警方会答应你什么条件作交换,缴械投降是你现在唯一的选择…”

好像有人用喇叭讲话,江雪籽听清了头两句,嘴角撇起一缕很淡的微笑。

还是指望不上的吧。

爸爸,妈妈,外公,朋友,还有始终珍藏在心底的那个人,包括现在与自己面对面站立的警方人员,自始至终,都不是能够依赖并且指望的人。就这样死了的话…或许是,最好的选择…么?

江雪籽深吸了一口气,在身后男子允许自己活动的范围内,缓缓挺直了脊梁。头顶的晴白日光刺痛人眼,她索性微微低着头,刚开口的时候,甚至连喉咙都涌起一阵腥甜:“你抓错人了,先生。”

太阳穴上的枪支顶得更紧了些,紧紧压迫在之前已经淤青的创口,大概是示意她不要乱讲话。

江雪籽微笑着喟叹:“知道我刚刚为什么买花么?今天是星期天啊,我刚从医院回来,已经确诊是HIV晚期了,就是艾滋。说真的,我自己都不知道怎么染上这个病的,我从来没玩过419,也不碰毒品,从小长到大只交过一个男朋友,可是半年前还分了手…”

不远处站立的三名特警之一刚要讲话,就被站在中间的男人一个微小手势制止。墨镜后的沉静黑眸微微眯紧,看着身穿灰色针织衫的长发女子被迫向后微仰着头,双肘被制,雪白的小脸儿上露出一抹讽刺的笑,轻声与身后危险的杀人抢劫犯交涉着什么。

女人看上去大约26、7的年纪,身材高挑瘦弱,面容有些憔悴,被枪口顶着的太阳穴肿起大块淤青,后腰处渗出少许血渍。犯人手里捏的钢刀刀锋雪亮,在明媚阳光下闪耀着某种阴冷不详的光。

自始至终,女人都未曾开头向警方的人呼救。没有惊惶失措的神情,没有绝望哀求的眼神,没有大声的呼救,失控的哭泣。这个并不强壮的女人却有着警方经过特训的女警才可能有的镇定冷静,神经强大的让包括他这个队长在内的三名特警人员无一不感到惊异。

他早先在特种部队服役,眼力耳力都不一般的好,而且还有一项不为人知的本领,读唇语。

此时他就在观察着女子轻轻蠕动的淡色嘴唇,目光随着对方的话语缓缓变幻着情绪,且渐渐显露出某种奇异的光。

江雪籽说完要说的话,明显感觉到身后的喘息声重了,不过腰后的尖锐物体却没有刺的更深,对方握枪的手也出现了小幅度的颤抖。

江雪籽缓缓露出一个讽刺的笑,接着说:“你刚刚选错人了。如果你选那个在花店工作的男生,恐怕他还有可能帮你达成愿望。可我是不行的。我体力太差,反应也比过去慢许多,要被你挟持着当人质出城肯定跟不上你的速度。最重要的是,我已经不想活了。”

“你说你绑个已经不想活的人当人质,是不是很亏?”

身后的男人本来就是个大老粗,随行的军事早在隔壁街被特警一枪爆头。一时被江雪籽说的这些话绕晕了,还没来得及质疑这些言辞的真实性,就听她又说:“你要是不信的话,我肩上的包包里有一本书,书里夹着刚从医院开回来的化验单,你可以看看。”

只是一刹那的犹豫,男人用手肘压着江雪籽的双腕,手里握着的尖刀调转方向,去挑她肩膀上的包包。而就在这千分之一秒,江雪籽全然不顾自己可能被当场爆头的危险,猛地一蹲身,虽然嫌犯的反应也不慢,及时用手臂去勒她的脖子,并且伸脚去绊她的下盘,可这个空当对于已经伏击在街道两边屋舍各处的特警队员已经足够了。

“砰”的一声,子弹正中男人眉心。犯人一手仍然握着枪,另一手还捏着匕首,脸上尽是不甘,可却抵抗不过死亡的召唤,缓缓的跪倒在地,睁大双眼,朝前倒了下去。

江雪籽被犯人绊了一跤,向前摔倒在地,灰色针织衫侧歪向一侧,露出一半锁骨和小半肩头。

缓缓伸出手,下意识的去摸自己右侧的太阳穴,可手指还没有碰到,就觉得眼前一黑,整个人就此晕了过去。

站在不远处的三名特警快速上前,被称呼为展队的人迅速检查过犯人鼻息,而后朝另外两人打个手势,让他们把尸体抬走。将枪支在身后挎好,男人摘下墨镜,往领子旁的肩带一扣,朝着肩侧的对讲机简单交代几句,一边蹲□,伸手将江雪籽的脸轻轻扳过来。

医院里,做过几个简单检查,江雪籽已经苏醒过来,一睁眼,视线扫到一片黑色的衣料,接着是特制的警靴和窄腿裤。

身后有人帮忙扶了一把,肩膀被人扣着,靠在床头。一手刚要摸太阳穴,就被人一把挡住。干燥而温热的手掌扣在自己手腕,及时制止了自己伸手触碰的举动。

江雪籽非常缓慢的仰起脖子,视线顺着男人的警服缓缓向上游移,最终只是浮光掠影的简单扫过男人的五官,又很快移开了目光。

展劲松开手指,打量着面前这张有些似曾相识的面容,微微皱了皱眉。

顿了顿,他问:“需要给你家人打电话么?医生刚才走,头部的伤需要休养,腰部只刺破肌肤表层,不严重,轻微脑震荡有点麻烦,过段时间可能还要来医院检查。”

男人说起话来非常简洁,没一句废话,但该交代的都交代的一清二楚,看得出是个负责任又不喜麻烦的人。江雪籽依旧没抬头,她现在脑袋还晕着,做不出摇头的动作,所以只是出声说:“谢谢。不用了。”

“医药费是您帮我垫付的吗?多少钱,我…”江雪籽想要转头找自己的包包,可整个右侧头部疼得厉害,好像一把重锤,随时都准备着给她来一下子。

男人往旁边迈了两步,把包包给她取过来,放到腿上:“你很聪明,懂得跟劫匪玩心理战。”

绑匪抢到的钞票里藏有他们事先粘好的窃听器,江雪籽晕过去后,局里的同事曾取过监听录音给他听,内容跟他当时读唇语捕捉到的大致相同。后来把人送到医院急救,队里的两个女生帮忙登记,需要她的身份证,也翻查过她的包包,里面根本没有什么书或者化验单。

队里资格最老的队员,也就是当时一枪正中犯人眉心的狙击手老肖都说,别看这姑娘柔柔弱弱的样子,可这胆量,是普通男人都比不了的彪悍。

“那个人之前抢了三家银行两家金店,身上背着七条人命,两个同伙都死了,枪也只剩下一支。可以说你非常幸运,也非常冒险。”

以简单夸奖开头,以略带薄责的总结收尾,还真像这个人的说话风格。江雪籽无声抿出一抹浅笑,伸手摸到包包里的钱夹,刚要掏钱,已经被男人用言语制止了:“钱已经由局里垫付,你不必给我。”

接下来两人都没有说话。

过了大约有两三分钟,江雪籽扶着床边的木柜站好,朝男人微微点了点头:“今天多谢你们。”

说完,将包包抱在怀里,江雪籽迈开步子,慢慢往病房外挪去。

展劲记着她头部的伤,没有伸手拉她,而是迈开步子,三两步就赶到她前头,挡在她面前说:“领导批了我半天假,我可以开车送你回家。”

“不用了。”江雪籽始终低着头,不知道的人会以为她是腼腆,可展劲就站在距离她一尺不到的位置,可以很清晰的捕捉到她脸上每一个细微的表情。多年的侦查工作经验告诉他,这个小女人脸上的表情,叫做“敬而远之”。

他想不明白,为什么明明第一次见面的人,会对他有这种明显打过交道之后才会产生的情绪。展劲微微皱起好看的眉,话到嘴边又忍了回去,转口道:“小姐你不用怕,我没有任何其他意图,送你回家是我现在的任务之一。”

江雪籽的声音依旧淡淡的,听不出什么情绪:“不用了。我习惯性晕车,而且我家住的不远。”

轻轻牵动嘴唇,又道了一声谢,江雪籽又迈着缓慢的步伐,按照指示牌,朝有电梯口的方向走去。

这次,身后那个人没有再执著的追上来。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篇现言,希望能够重新激发创作热情,温馨文,喜欢就收藏一下吧!

 


2

2、02 十年 ...


乘电梯下到一层,江雪籽慢慢走出医院大厅,在街边站了一会儿,最终选择走向公交车站。

她每个月的钱实在有限,从这里打车回家,少说也要五六十块,可如果做公交的话,只需要转两次,一共也花不到三块钱。省下来的钱足够她一个礼拜的菜钱,或者可以买一盆刚刚相中的蓝色风信子还有剩。

伴随着车厢的轻微晃动,江雪籽坐在靠近车门的位置,脑子里仍然有些轻微的嗡响,晕晕沉沉的,伴随着胸口不时涌起的轻微呕吐感。沉静悦耳的男音再次在耳畔回响,与记忆里那道略带青涩的少年嗓音重叠在一起,江雪籽突然发觉,自己竟然有些记不清他过去长得什么样子了。

意识朦胧间,听到有人多次称呼他“展队”、“展哥”,再加上醒过来后说话的声音、腔调、习惯的语法和用词,以及最后那状似无意的淡淡一瞥,江雪籽足能够十成确定他的身份。

全B市无人不知的展家二少,展劲。

原来他已经从部队回来了,而且还转行当上特警。

近几年,展家几个小辈在军政商三界个个混得如鱼得水,就连当年为人最不着调的七少如今都是军队里响当当的一号人物。这十年来,其他几家跌宕起伏,各有成败,唯独展家是一日比一日好,年轻的展家人,个个都成了能够独当一面的好儿郎。

展劲本来就是展家少一辈里最有出息的孩子,当初外公就曾经说过,谁家女儿要能嫁给这展家二小子为妻,用不了十年,肯定是军界的第一夫人。

可现在这些都跟她没有关系了。

江雪籽的额角贴着一块纱布,手扶着前面的椅背,无声的抿出一朵笑。

医院里,展劲皱着眉站在窗边。他的视力非常好,从这个位置望出去,可以清晰的看到那个女人一路缓慢的走出医院门口,站在那里发了一阵呆,然后步行走向公交汽车站!

他早就知道她刚才说的那句“离家很近”不是实话,这附近居民区都是医院家属楼,要是住这附近,根本就不是她那个走法。

远处徐步走来一个穿着白大褂的白面医生,身高比展劲要矮一些,容貌却斯文俊秀,出众非常。偏偏这厮还非常了解自己温文笑容的治愈力,一路走来,毫不吝啬施展自己招牌的温柔一笑,惹得往来的护士还有女病人频频侧目。

人还未走到近前,这小子就先笑着出声:“哟!这不是展哥么。不急着回局里了?还是专程等我请吃饭呢?”

展劲眉间舒展,目光却没有离开远处那道荏弱的灰色身影。宋枫城顺着他的目光一望,就明白过来怎么回事儿,笑着调侃道:“这可不像我们展哥作风啊!瞅着顺眼就撵上去呗,杵在这儿一脸萧瑟算怎么回事儿啊!”

展劲终于抽出空给了这小子一记眼风:“外科很闲?”

宋枫城温文一笑:“确实不大忙。”

展劲懒得跟他贫,隔了一会儿才问:“刚做检查之前填那张表呢?”

宋枫城笑容微敛,双手插着白大褂两侧的兜儿,眉眼间颇有些漫不经心的纨绔况味:“展哥,我刚纯粹是开玩笑。那妞不是一般人家的姑娘,你最好别碰。”

展劲拿眼角一撇:“谁?”

宋枫城淡淡吐出一个字:“江。”

“她是江家的那个外孙女儿。”

展宋赵唐江,B市五大家族,原本江家行首,可从约莫十多年起,江家渐渐就不成了。

知道内情的人都说,是江家老爷子最宠的小女儿惹的事儿,自己做下丢人现眼的肮脏事不说,还连累整个江家伤筋动骨,得罪了军政两界一把拿的赵家,自身在商、政两界的势力也各自一落千丈,自此再不复旧日辉煌。而说起整个江家,最让人唏嘘不已的,就是江家幺女死前留下的独生女,江雪籽。

其实明眼人都看得出,江家败落不是一天两天的折腾,而是长久以来积淀下来的种种鄙陋,可无论是江家自己还是外人,明面上都不会这么说,也永远不能这么说。所以江雪籽那能折腾的妈就成了替罪羊,传说中的红颜祸水,可人家也确实深谙折腾之道。把江家上下搅了个天翻地覆,头一歪脚一蹬,出车祸死了。

火红色的保时捷跑车冲出围栏,滑下山坡,当时有不少人眼看着车子爆炸起了大火,连个全尸都没留下。

于是承担所有骂名的人,自然就成了当时年仅17岁的江雪籽。

17岁以前,她是妈妈和外公捧在掌心的宝,是江家乃至整个B市耀眼到无人胆敢抬眼直视的小公主。17岁以后,她就是江家上下恨不得用手用脚碾死的一根草,是全B市上流圈里的一个笑话。

江家人恨她,恨得把她扒皮抽筋都不解气,所以她连大学都没能上完,年仅19岁就辍学在家。外人瞧不起她,觉得她跟她妈妈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都是祸害死人不偿命的小妖-精,所以但凡有些身份地位、又对这些旧事知根知底的,每次当面背面的没少笑话她诅咒她。

可有江家老爷子在,又没人敢直接弄死她,无论她那些个表兄表妹如何对她恨之入骨,无论那些个外人怎么嘲讽鄙视,恨不得一人一口唾沫直接淹死她。

所以她就成了整个B市上流圈里一个最尴尬的存在。

宋枫城说到一半的时候,展劲就已经想起来了。

十几年前,他18周岁,展家给他办生日宴的时候,江家曾经派这个小丫头过来,送他价值十几万的名表做生日贺礼,并且当仁不让抢了他的前三支舞。那时候适逢展家不怎么成气候,在位的几个叔叔都不是有真本事的主儿。很多人都以为展家撑不过那个冬天,可谁知最后撑不下去的却是整天在众人面前耀武扬威的江家,还有那个让无数少年少女心向往之的骄傲公主。

他记得跟她跳舞的时候,她的眼睛睁得很大,始终仰着头盯着他的脸看,偶尔开口问一两个怪问题,声音轻轻柔柔的,并不是骄纵成性惹人厌的女孩子。

当时他18周岁,那个小丫头大概也就14、5岁的样子,个子只到他的胸口。棕黑色的直发,雪白的皮肤,头上戴着一只桃心形的粉钻发箍,苹果脸,水盈水盈的大眼,抬头望人的时候,眼里盛得满满的都是眼前那个人的倒影。

是个仅凭借外貌,就能让男人心甘情愿为他鞍前马后的小美人儿。

他记得自己当时还是有点喜欢这个小妹妹的。后来江家似乎有意让他们两个多来往,自己的父母也没有太反对。偶尔有生日派对或者外出游玩的机会,父母总会记着提醒他打电话过去,邀请她一起来玩。

大概是从小养的娇,小姑娘话不是很多,却很有些说一不二的性格。旁边围着不少男男女女,无论比她大还是比她小,无一例外都顺着她的话说,任着她的意做。她本人并不是难取悦的女孩儿,只是围在身边的那些人太过殷勤,挖空心思想要取悦江家的掌上明珠。偏偏她并不是爱笑爱说的女孩儿,与人讲话也总带着那种命令式的冷淡口吻,所以让人误以为她非常不好相处,冷淡高傲难以取悦。当年整个B市一度盛传江家的这位小美人儿,将来会是比她妈妈还难采摘的一朵刺儿玫瑰,会传承她妈妈的美丽传说,成为B城第一美人,所有男人都想娶回家的第一夫人。

可她总爱跟他讲话,而且每次见面,都会问他几个怪问题。比如问他在部队都玩过什么枪,比如有没有亲眼见过电视上那些穷凶极恶的歹徒杀人犯。总而言之,都不像是她这个年龄身份的女孩儿会琢磨的事情。

10年前江家闹出事的时候,也就是两人认识没两年之后,他正在部队服役,直到3年后才调回国内,而后又国内国外的跑,直到半年多前才从部队退役,调到B市特警部门担任队长一职。江家的这些事,他隐约也听家里人提过,可没有一个人跟他说过江雪籽本人在这些事里承担了什么样的角色。或者是父母顾忌着当年有意应承江老爷子,所采取的类似联姻的种种举动会让他尴尬;又或者是展家人都深知他的脾气,没人敢无缘无故在他面前嚼舌根子,因此江雪籽的这些事,他竟然直到今天才第一次全盘了解。

刚才那丫头从头至尾都不愿跟他多打交道,连说话都不肯与他对视,应该是早就认出他来了吧。

是担心自己也会跟那些人一样对她冷嘲热讽,还是怕他会在认出她的身份之后,当她是剧毒一样避之唯恐不及?反正在她心里,曾经着意亲近的江家哥哥,现在跟那群人没什么分别。

宋枫城见展劲许久都不言语,眼睛却始终望着窗外,也有点着急,拍着展劲肩膀说:“哥们儿话说到这个份儿上,展队您就别再依依不舍了行不!B市最不缺的就是漂亮妞,漂亮男孩儿也不少,今儿中午小枫哥请你,蓝色帝国,怎么样,够意思吧!”

展劲没有说话,只是跟着宋枫城的脚步走向电梯的方向。

 

 

3

3、03 江家 ...


关掉电脑、空调,检查门窗,关灯,锁门,一系列动作完成的有条不紊,江雪籽最后将包包垮在肩上,钥匙串收好,走出图书馆后,搭公交车回家。

切菜,煮饭,开电脑,检查信箱和QQ,最后坐在椅上,一边喝粥一边看国内旅游网站最新刊登出来的几张图片。

五月的夜晚还不算燥热,从窗外吹进的风裹挟着淡淡花香,是楼下花坛劣种月季的味道。

简单吃过晚饭,江雪籽关掉网页,端着碗筷到厨房洗涮。

距离上次跟展劲重逢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以自己现在的人际关系网,没有任何渠道可以探听到他的消息。不过可以肯定的一点,对方一定会生活的越来越好,算一算,他也即将步入而立之年,又从部队转业回来,工作稳定,薪水颇丰,看这样子,用不了多久就该着手组建家庭了。

回想起十多年前两人相处的一幕幕,江雪籽不自觉的弯起一抹淡笑。有人觉得回忆美妙,有人因为回忆烦恼,可那些人总都还有切实握在手里的现在可以依托。如果美好,更方便锦上添花,如果不妙,也可以随手抛掉,甩甩头专注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