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舌尖上的心跳
作者:焦糖冬瓜
女主与男主不同的三观:
食物的用途:
女主:填饱肚子
男主:艺术
对对方的感觉:
女主:变态
男主:太蠢
有没有可能和对方谈恋爱呢?
女主:谁,谁想和变态在一起啊!
男主:这么蠢,也就我能接受了。
这就是个高冷男神PK掉女主的腹黑青梅竹马,带着女主称霸(夸张的修辞手法)美食界的故事。男主是天才主厨,但是眼盲,因此除了视觉之外的其他感觉超乎常人。所以拥有完美的味觉以及通过别人说话的语气和呼吸感受其他人态度、感情的能力,相比健全人,他更容易看到真相,包括身边人的真心。不能接受男主眼盲特性的妹子们就不用强迫自己跳坑哈!
PS:本文的名字来源于男主角的舌尖,不仅仅因为男主无与伦比的味觉敏锐度,那也是女主心中男主最让人心动的地方哦~

内容标签:美食 业界精英 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可颂,江千帆 ┃ 配角:宋意然 ┃ 其它:美食、米其林、大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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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尖上的吻
有些事情林可颂就是锤烂了自己的脑袋也不相信它会发生。
比如什么长江黄河水倒流,哈雷彗星撞地球……
但这些都比不上眼前的江千帆。
他的唇撞上林可颂的那一刻,她觉得自己就是被子弹击中的靶心,踉跄着后退,试图抓紧所有一切她可以抓紧的东西,耳边是噼里啪啦声响,仿佛整个世界倾覆而来。
他的舌尖挑开了她的唇缝,打破了无欲无求的定律,搅碎她所有的一切,轰然之间疯狂地燃烧。
这样的力度,林可颂根本承受不来,直到她两条腿发软就要难看地坐在地上的时候,对方的手臂轻松地将她捞了起来,用力将她的背脊按向自己,她的后脑被紧紧扣住,颅骨就似要被对方的手指捏碎般生生地疼痛。
他的含吻嚣张地吞噬她的呼吸,沿着的她的齿关潜行,骤然间铺天盖地。
她全身的血液都涌去了他的舌尖。
当他勾过她的上唇,放开了她的时候,林可颂瞪大了眼睛看着他。
江千帆的表情连变都没有变过,他只是用他一贯没有起伏的语调说:“把这里收拾干净。”
林可颂试图从那双黑曜石般的眼睛里看出任何一点端倪,只可惜江千帆的眼睛从来都不是什么心灵的窗口。它们只是美好的摆设而已。刀凿般的五官之间看不出任何情绪的波动。
他说话的时候,舌尖依旧若隐若现,那是最让人抓狂的撩拨。
直到江千帆迈开长腿,仿佛无所不知一般避开所有的“障碍物”,走出了这间厨房,林可颂才低下头来。
鸡蛋碎裂了一地。
各种不同的香料摔落。
面粉袋子也被她扯裂了。
空气里弥漫着各种气味,交融在一起,让林可颂更加头晕目眩。
几分钟之后,她的大脑才成功重启,咬牙切齿地对着空气反问:“什么叫做‘把这里收拾干净’?”
他刚才做了什么了?
这是他新发明的让人抓狂的方法吗?
这个变态!大变态!
林可颂蹲在地上,用力地将自己的脑袋抓成了鸡窝。
而这一切的起点,在半年前。
那是一个弥漫着麻辣小龙虾浓郁香气的夜晚。
林可颂的对面坐着宋意然。
昏黄的灯光使得宋意然的眼角眉梢显得更加隐约。
“我有一个劲爆的消息要告诉你。”
宋意然没心没肺地笑着,空气在他的眉眼间无声地沸腾,周围的几个女孩不约而同看了过来。
林可颂也跟着他没心没肺地笑,戴上手套凶狠地剥龙虾。
“怎么了?你家终于破产了?你以后没钱请我吃小龙虾了?有地方睡吗?要是没有,我借我们家厕所给你。”
“你家厕所那么小,连个浴缸都没有,我这双长腿都伸不直。而且愿意和我共度良宵的美女多到你的笔记本都记不下了,怎么可能没地方睡呢?”
林可颂扯了扯嘴角,她等着听他的消息能有多劲爆。这些年,他最近爆的消息也不过是把大学校花给甩了,而校花竟然没甩他耳光。
“我要去纽约了,留学。”
林可颂的手指一抽筋,小龙虾的酱汁顿时飚了出去,完全猝不及防,溅在对面家伙的脸上。
宋意然闭上了眼睛,似乎早就料到这结果一般,手指在桌面上敲了敲。
那动作,销魂到欠抽。
林可颂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口袋里抽出纸巾一把摁在他的脸上,避免了汤汁滴落在他的BOSS衬衫上。
因为离得近,这家伙轮廓分明的五官再度清晰起来,一双桃花眼泛着笑意,搅得人心一阵乱跳。
按道理这张脸自己已经看了那么多年了,怎么离近了,还是这么没定力?
从初中到高中再到大学,宋意然稳坐校草宝座,随便上大街溜一圈,都能收到几张星探的名片。无奈这家伙家境优渥,天天就想着烧钱,不然影视界早就出现某个红透半边天的男神了吧。
此刻,男神十分妖孽地笑了笑,抬起手:“老板!再来两份麻辣小龙虾!一份辣炒蛏子!一盘臭桂鱼!一份红烧田螺!哦,还有纸包鹌鹑!”
林可颂瞪大了眼睛看着他:“喂!宋意然!这是最后一顿吗?你是要撑死我吗?”
“是啊。”他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身体微微前倾,靠向林可颂的方向,“或者……你跟我走?”
仿佛有什么东西拨过心脏的薄膜,血液仿佛要从那缝隙之间溢出。但是她还是完美地按捺住了自己的情绪,“去纽约?我去纽约卖麻辣小龙虾吗?别逗了!我含辛茹苦被你使唤了这么久,竟然最后落个被撑死的下场?”林可颂眨了眨眼睛,肚子里的辣椒水儿顿时一股脑往上冒,在嗓子眼里打转,“宋意然,你这是放弃了在国内做蛀虫的机会,决定上美国做留学垃圾了?”
宋意然笑而不答,眼睛里忽明忽暗,看不出情绪。
林可颂还没把这个消息消化掉的时候,一辆红色跑车停在了摊子旁。
不少正在吃夜宵的人都望了过去。
一个年轻漂亮的长发女孩朝宋意然挥了挥手:“亲爱的!我来接你了!说好的今晚在一起的!”
甜甜的声音,就连空气里似乎都飘起了软软的棉花糖。
林可颂却打了个冷战,鸡皮疙瘩快掉进盘子里了。
“这就来了!”宋意然从口袋里取出几张毛爷爷,递给了老板,“我朋友还想吃什么的话,就继续给她做!”
“没问题!”
宋意然起身,在众多普通市民之中有一种“鹤立鸡群”之感。
“喂,兄弟,我走了!下次再聊!”
宋意然拉开车门,和他的现任女友楚婷来一个天雷勾动地火的热吻。
楚婷还不忘用挑衅的眼神向林可颂示威。
十几秒之后,跑车终于扬长而去,剩下林可颂一个人坐在桌子前。
她有点后悔自己吃太多了。
现在想吐的要命。
抿了抿嘴唇,不让眼泪掉下来。
鬼想做你的兄弟啊!
有哪个兄弟像我这样成天揣着你要用的面纸?哪个兄弟像我这么有耐心替你记清楚你那些莺莺燕燕的名字、电话号码、性格喜好?当你阑尾炎痛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时候,哪个兄弟能像我一样骑着三轮车送你上医院?
不就是那些女人穿短裙,我酷爱t恤!
她们穿高跟鞋,我永远只有球鞋!
她们喷着香水,我用着六神花露水吗!
林可颂的脑子里开始疯狂地播放着Taylor Swift的那首《You Belong With Me》,MV里绿茶婊亲吻男主的画面与刚才的场景出奇的相似。
“嘿,丫头,还想吃点什么吗?你朋友留下的现金太多了。”
老板真是个实成人。
“当然要。给我来一份桂花糖炒年糕、椒盐基围虾、脱骨鸡爪……全部打包!”
“好嘞!”
妈的,这家伙就要滚去纽约了,能吃一顿少一顿,不吃白不吃!
红色的跑车停在一家酒店前,宋意然推开车门,整了整衣领,“太晚了,我要睡觉了,你也早点睡吧。”
“什么?”车里的女孩露出惊讶的表情,“不是说好了,今天晚上一起……”
“楚婷,我们约好的碰面时间是几点?”宋意然的双手撑在跑车的门上,笑着问。
“晚上十点啊。”
“那么你是几点来找我的?”
“九点二十……人家想早点见到你嘛!”
虽然宋意然仍然笑着,但是楚婷隐隐感觉到这个男人并不高兴。
宋意然是学校中的风云才子,品貌俱佳,多少女生趋之若鹜。楚婷喜欢宋意然足足大学四年,好不容易对方答应了她的表白,楚婷觉得这一个月是她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宋意然并没有她想象中富家子弟的骄纵,相反很容忍她的小脾气与任性。这也让楚婷觉得,对方其实真的很喜欢自己。
“可是我和我的好朋友还没有把饭吃完,该说的话也没有说完,你这样很不礼貌。”
楚婷露出委屈的表情,扯着宋意然的袖子开始撒娇,“人家就是想和你多相处一会儿嘛!”
宋意然的手指在楚婷的额头上弹了一下:“我已经给了很多时间陪在你身边了。所以我和我的朋友在一起的时间每一分钟,都变得更宝贵了,你明白了吗?”
楚婷的眼泪在眼眶里转了一圈,还是忍住了。这还是宋意然第一次这么对她说话。
难道和一个不起眼的普通女孩子吃饭比和她在一起还重要吗?
“对不起嘛。如果你朋友会不高兴,我们下次一起请她吃饭?我给她道歉嘛!”
“那就下次再见吧。”
宋意然用看待小孩子的目光看了楚婷一眼,揣着口袋就离开了。
楚婷愣在那里,生气地捶了捶方向盘。
什么朋友啊!比女朋友还重要吗!
那个什么林可颂,她也不是没有听过。一直以来就是宋意然的小跟班!普通家庭出身的,完全的土包子!还带着宋意然吃什么路边摊!要是让宋意然拉肚子了怎么办!
宋意然也真是的,要交朋友,也应该是像她楚婷家这样的背景啊,和那个土包子在一起,能有什么共同话题!
她就是看不惯那个林可颂,所以故意提早去接宋意然的……可是好像,被宋意然看出来了?
不会的,不会的……自己做的那么自然,宋意然怎么可能看得出来?
宋意然走进了酒店房间,悠哉悠哉地躺在了床上,他接到了一个电话。
“现在怎么样啊?宋先生?”
听声音,是宋意然在纽约的好友凯文·安。
“挺好的,躺在酒店里,不用在我大哥面前装纨绔。他可是答应了每月给我这个亲弟弟生活费呢!”
“你大哥要是知道你用他给的生活费混得风生水起,脸上的表情应该会很精彩。你那个阴险狡诈的四叔呢?”
“他表示我永远都是他的亲侄子。就算被我大哥撵到国外去了,他也会一如既往地支持我。”
宋意然扯起唇角,那丝慵懒的笑容隐没,多了几分锐利。
“等到整个宋家被你的四叔掏空了,就是你的傻子大哥被他挤下台的时候了。啊,上次的期货交易,我们的方向和时机把握的不错,赚了两倍多。什么时候再玩一手,宋先生?”
宋意然轻笑一声:“等下次时机正确的时候吧。”
“对了,这次来纽约,还是截然一身?”
宋意然沉默了,良久他才开口:“我请你帮我办的事情怎么样了?”
“当然办好了。只是如果你想要带什么人走的话,不需要绕这么一大圈。”
“因为我没有要求她跟我走的立场。”宋意然看向明晃晃的天花板,扯起了唇角。
☆、迟到=被踢爆脑袋
林可颂拎着一大堆的打包食品回了家。
一路上,她的心情是复杂的。
她已经完全不记得自己怎么会和宋意然这样的人走近的?按道理,她和宋意然是两个世界的人,完全不搭边。
好像真的是从那次她骑三轮车送这家伙去医院之后,他什么好吃好喝都带着自己。
当然,也变本加厉地“奴役”她,比如明明不喜欢吃食堂的饭菜非要她排队给他打;明明自己就有口袋,非总是把餐巾纸塞在她的兜儿里;明明晚自习只知道趴在桌面上给美女发短信,还非得要她用水壶给他占座,害得真正想学习的同学没地方。
这么些年过去了,林可颂发觉自己对这家伙的暗恋竟然从来没有停止过。
“唉……妈啊……原来我是这么一个长情的人啊?”
林可颂不得不赞美自己一下。
从初中到高中,林可颂读的都是市里的名校。学习压力很大,精神也是高度紧张。不得不说宋意然的出现不仅仅养眼,也给了林可颂一点精神寄托。至少他让林可颂的中学生活终于有了那么点色彩。
不过,大部分人的暗恋都是要无疾而终的吧……而自己只不过是大部分人中的一个。
这么想着,林可颂就不那么揪心了。
当林可颂回到家,忽然发现她的父母竟然端坐在沙发上,电视也没开,好像专门在等她一样。
“爸?妈?怎么了?”
林可颂的心里莫名忐忑了起来。
难道是昨天自己告诉妈妈,她辞掉了第三份工作之后,他们决定要开一个家庭会议来批斗她了吗?
“可颂啊……爸爸有一件事情跟你商量一下。”
“哦……什么事情?”林可颂将所有东西放在桌上,不断打着腹稿,如果父亲说起辞职那件事,自己该如何向对方保证她将在一个月内找到工作。
“你叔叔在纽约做厨师,你是知道的。”
“嗯。”林可颂点了点头。
她的叔叔林峰(备注:不是电视上那个林峰),和朋友合伙在纽约开了一个小小的华人餐厅。叔叔是餐厅的大厨。听说餐厅的经营情况应该不错,每次过年回来,叔叔都显得很得意。
“你叔叔的餐厅现在越来越忙了。他很想我们家能帮帮他。你不是刚辞掉工作了吗?他想要你过去帮忙。”
“帮忙什么?”林可颂有点转不过弯来。
“餐厅里洗碗端盘子的人不少,但都不是自家人。你叔叔又要在后厨忙着做菜,根本管不了他们。你婶婶去世得早,你表妹还在读书帮不上忙。你就去当个监工,看着餐厅里那些雇员,让他们好好做事。就这么简单,你叔叔给你的薪水也很厚道,还包吃包住。”从父亲说话这倾向,明显是希望她去。
“是啊,可颂,你不是学酒店管理的吗?正好可以去你叔叔那里涨涨经验。还能去美国见识一下,开拓一下视野。我和你爸爸都觉得挺不错的。而且……我和你爸爸觉得,如果你能适应那里,可以找一个合适的学校攻读硕士学位。这样子,等你再回国找工作,也许就不会到处碰壁了。”
纽约……竟然是纽约?
虽然去叔叔的小餐厅里做个“监工”和什么酒店管理实在差距太大,但能挣钱甚至于留学,对于林可颂来说是很有诱惑力的。她不是听不懂父母的期望。他们真正的用意不是要她去叔叔那里打工,而是能以此为机会在那里拿一个学位回来。
家里刚还清房贷,并不是很有余裕,支付林可颂的学费勉强可以,但压力不免有些大。父母的意思不外乎是他们资助一部分,剩下一部分就靠她在叔叔那里打工挣钱了。
纽约……那是宋意然即将去的城市。
宋意然并没有说过自己会去那里多久,也许一两年,也许会在那里定居。
林可颂已经做好了退出宋意然生活的准备了,可现在又来了这样一个机会?
这到到底是天降乐透彩票,还是老天爷要她继续和宋意然这种“烦恼并快乐”的生活?
“可颂,你不用急着下决定,可以好好想一想。如果你同意的话,你叔叔那边会为你做雇主担保,签证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好,我会好好想一想。”
这天晚上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她根本无法睡着觉。脑海里想象的都是自己和宋意然在纽约的生活。
梦里的宋意然穿着最普通的牛仔裤和T恤,与她并肩走过百老汇大街,漫步时代广场,遥望自由女神像,一切没好到……不真实。
肚子撑得要命,吃太多的林可颂还是爬起来到厕所里全部吐掉了。果然,美梦就像吃太多,勉强撑下去了,也不会有好结果。
第二天,林可颂坐在电脑前开始搜索关于纽约的一切时,手机响了。
看见屏幕上的那个名字,林可颂近乎习惯的心脏微微漏了一拍。
“喂,什么事?”
“这么早你这个失业女青年就起床了?”
宋意然的声音悠然自得,听在林可颂的耳朵里就像暖洋洋的日光照在身上,大脑反应都要慢半拍。
“知道我现在失业在家应该想要睡懒觉,你还这么早打电话来骚扰我?”
“我只是怕你早饭吃太饱塞不下午饭。中午,浪花饭店十二点见,我请吃饭哦。”
看来宋意然又要继续他走之前喂饱她的大计了。
不知道如果告诉他,自己很可能也要去纽约的话,他会是一种什么样的表情?
“好啊,到时候见。你要是迟到,我踢爆你脑袋。”
“我一向很守时的。”
“呵呵。”林可颂挂了电话。
宋意然确实很守时,据说没有一个女朋友吐槽约会的时候这家伙迟到过。
但是对林可颂可就未必了。还记得那年《阿凡达》火爆上映,林可颂好不容易抢到了两张票,约了宋意然去看。这家伙满口答应,结果睡到电影散场才到。要不是看他头发也是乱糟糟的,明显一醒过来就赶来了,林可颂真的会一拳砸在他那张好看的脸上。
也是从那天开始,无论两人是相约吃饭、睡觉还是打游戏,等等……是吃饭、学习、打游戏,林可颂都要叮嘱对方不许迟到。
担心路上太堵,林可颂提早了一个半小时就出门了。
来到浪花饭店前,看着那个高大上的门,林可颂呼出一口气。
这家饭店的装潢复古而豪华,听说菜品一流,不少杂志都说如果它拥有米其林三星的水平。出入这里的,自然也都是一些有头有脸的人物。
林可颂还没踏上饭店台阶,一辆黑色蹭亮的宾利停在了饭店门前。
旋转门转动起来,几个西装革履的中年人迎了出来,脸上堆笑得都快起褶子了。
饭店里的什么大堂经理和其他服务员都迎了上去,一副诚惶诚恐的模样。
“哎呀!江先生!欢迎欢迎!”
“我们浪花饭店的董事长赵董从今天早晨酒店,就在这儿等着您大驾光临了!”
林可颂不禁望了过去,心想到底是什么人物,迎接的阵仗还挺大。
那位秃了顶的赵董亲自上前,将车门打开,撅着屁股抬手顶住宾利的车门,生怕里边的人磕着碰着。
只是那姿态……实在没有穿着笔挺红色制服的门童养眼……
首先,是穿着深色西装裤的长腿迈出。
光是这一条腿,林可颂就摸了摸下巴:不错啊,优质型男啊!不知道脸长怎样!
那个所谓的江先生微微低下头,离开了车子,站起身来,立即高出那位秃顶赵董一头,目测身高超过一米八五啊!他微微整了整衣领,动作并没有偶像剧里那么夸张,却显得内敛严谨。
背脊笔挺,身形优雅。
不得不点赞。
林可颂能够看见的只有对方的侧脸,但那样利落如同刀凿的轮廓以及深邃的眼睛还是给林可颂造成了强而有力的视觉冲击。
只是对方没有任何表情,神情也显得漠然。
他的手中不知道握着某样东西,轻轻一甩,仿佛被折断的银光,接着连在一起。
“谢谢。”
他的声音冰冷,听在林可颂的心里,全身血液的流动仿佛也慢了下来。
那句“谢谢”只是出于礼貌,并非真心。
当他手中细长的杆子在地面上有节奏地敲击起来的时候,林可颂才意识到,对方的眼睛看不见。
那位赵董就要上前去扶住对方的时候,从同一辆车里下来的另一个年轻人制止了他。
“赵董,江先生能照顾好自己。”
意思是不需要那位赵董不需要用搀扶慈禧太后的姿势去扶那位江先生。
江先生没有说话,只是瞬间所有出来迎接他的人都退到了两边。他的盲杖敲击在旋转门上之后,静静地等待了两秒,当空间转出来后,他信步走了进去。
☆、背黑锅+吐槽+找虐=兄弟
林可颂歪了歪脑袋,一根盲杖就能有这么大用处?他就不担心夹住自己吗?
就连林可颂她这个眼睛看得见的人,都偶尔会被旋转门夹住呢。
不过林可颂也没看美男看得忘乎所以,毕竟那男子从神态到步伐都透着一股子凉意,多看两眼,心里都拔凉拔凉的。
林可颂进了饭店,才知道宋意然订了一个小包厢。跟着身着旗袍婀娜多姿的服务生进了房间,才知道这个小包厢也有多特殊。它位于饭店的最高层,四面中有三面的墙壁是落地玻璃,可以完美地看见街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