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于是笑着吻回去。
那个时候,他们算不算相爱?只是太多的事情都经不起时间的磨损,最后只留下残破的记忆。
正想着,杨里下自习回来了。之璐倒了水递给她,同时问:“还不要吃点什么?我煮了点汤圆。”
杨里摇头:“在学校吃过晚饭。”
之璐想一想,把鲁建中的那番话一一转述给杨里听;听完杨里震惊极了,小脸一阵青一阵白,仿佛是又要哭出来:“之璐姐,没有啊。妈妈没跟我说过什么啊,都是些普通的事情,如果她真看到了什么,为什么不告诉我呢……”
那神情看得之璐心疼,她抱住她,轻轻拍着她的肩头:“没事了。我就是随便问问,平时有空,你再好好想看,什么细节都可以,想起什么就告诉我。”
杨里“嗯”了一声。她精神不好,有点恍惚,但还是去了二层的书房看书学习。之璐看着她瘦瘦的背影,叹了口气。这个时候说劝慰的话,毫无用处。哪怕言辞再为华美妥帖,那都是别人的感受,没有经历过这一切的人,永远无法体会。之璐能想到的最好的办法,杨里也已经想到了,就是像现在这样,让自己忙起来,很忙,就可以不用再想其他,不用面对,也不用追问。
是啊,人生的困境和伤痛已经让她们无处藏身,生活经不起任何的拷问。
睡觉前之璐开始看稿子。前几份毫无特色,最后那个中篇小说到相当有趣。作者叫吴姜,发表过数篇文章,在正统文学界还算是新人,善用另类的写作方法,都带着卡夫卡的特色。初看总是以为是侦探小说,细看之下才发觉不是,作者要写的,是一种诡秘的,失狂的,暧昧的,绝望的,无所遁形的生活。
小说到了最后,之璐浑身一惊。女主角被人杀害,四肢被人肢解,散落在房间各处,凶手被抓获。她盯着杂志上的字,很久之后那写字才有了意义——女主角的死亡方式,和许惠淑完全一样。
第二天一上班,之璐按照稿子上的电话,给吴姜打了个电话,听声音是个不算年轻的女子,说话声音不高,但很有礼貌。因为等不及,介绍自己之后,之璐立刻就问:“请问您的《蓝白色的日光》这篇文章有多少人看过呢?都是什么人?”
吴姜很清楚的回答:“这可真不清楚了。这是我一篇旧文改出来的。好多朋友都看过,而且我曾经把这篇文章帖到我的博客里,很多网站都有转载。”
之璐让自己平静下来,再问:“你的旧文里,女主角是怎么死的?”
“结局一个字都没动,”她说,“五六年前的文章了,那时候限于能力,没有写得很好,却又舍不得这个题材,现在重新改了改,虚构的成分多了,但是可能更真实一点。”
因为鲁建中负责这个案子,随后之璐一个电话打过去汇报情况,可很多事情电话里说不清楚,她那么心急,趁着中午的时间去了公安局,把自己知道的情况一一说了一遍,最后把吴姜前后两版的稿子递过去。鲁建中看后,沉思了一会,说:“有可能凶手是吴姜的书迷,从这个小说得到一些灵感;但也不排除巧合的可能性。不论怎么说,值得注意。”
“真是千头万绪,不论怎么说,鲁警官,这个案子拜托你了。”
她一蹙眉,眉心就会出现两条细细的纹路,鲁建中手心一动,就要抚上去,可到底克制了自己,只是温和的开口,让她带着杨里,把她母亲遗体领回去。他尽力把这件事情说的轻松,可好几年的刑警不是白当的,他深知,那一幕发生的时候绝对不轻松。
果不其然,好些天没有流泪的杨里在看到母亲遗体的那一霎那泪流不止,仿佛身体里所有的水分都都从泪腺那里涌出来。她只是流泪,却没有哭声,抱着母亲的残破的身体不肯松手,说不出来任何话,只是一口一个的“妈妈”,最后还是旁人把她拉开。
之璐抱着她,任凭她在自己的怀里瑟瑟发抖,同时也明白了,自己是怀里这个女孩子仅有的依靠了。母女俩在江州再无亲人,能帮忙的人几乎没有,不过这也有好处,至少繁冗的葬礼可以省略了。
那一天,她和杨里简直是一秒一秒的熬过去的。她以前也没有处理后事的经验,从来不知道会这么辛苦,忙乱的联系殡仪馆和公墓,花钱不说,还特别麻烦。离婚的时候是心累,以前做记者的时候是身体累;现在二者都占齐了,既是心累,身体也累,头重脚轻,记忆都浮了起来。她没有睡觉,几乎彻底虚脱,最后抬腿都觉得困难。如果没有鲁建中的帮忙,她怀疑自己是否会被累垮。
许惠淑是在清晨下葬的,时间很早,雾气没有全散,把他们的衣服都打湿了。葬礼结束后,她牵着杨里的手离开公墓。杨里沉默着,好像不会说话了。鲁建中执意要送她们回家,她这一天都没说什么话,直到回了家,她才抱着之璐,喃喃的重复:“谢谢你,之璐姐,谢谢,谢谢你。”
之璐拍着她的头发,带着她去浴室,放水给她洗澡,因为怕她昏过去一直守在外面,最后送她回了房间,关上门才出来。
时间还早,正是上午,阳光有些温暖的趟入客厅。回到客厅,跟坐在沙发里的鲁建中微笑“久等了”,说着她坐到另一只沙发上,拿起茶几上的刀子削水果。
鲁建中略略扫一眼这栋房子,很大,装修得非常漂亮典雅,是一个家的样子,可是却找不到任何照片。这样的地段,这样一套房子,一般人是不可能负担得起的。他想起以前查过的案子,独居的漂亮的女人,住着昂贵的房子,还有什么别的可能性么?他心里无端蒙上了一层灰暗的情绪,沉思片刻,还是问出来:“杨里没来的时候,你一个人住这里?”
诧异的一愣,之璐无意隐瞒,费力的笑着解释:“我怎么买得起这样的房子,是我……前夫的。”顿一顿后她继续说,“离婚后,他把房子留给了我。”
这次轮到鲁建中心中五味翻腾,问:“你结过婚?”说完也觉得自己问错了,这样的女子,有才有貌,追求的人可以排成长队,自己怎么会认为她没有结婚?
之璐把削好的苹果放到茶几上,微微点了点头。
“为什么?”问完发觉失言,立刻补救,“对不起,我问错了。”
沉默很久,之璐回答:“他不要我了。”
那天她从外地采访回来,累得筋疲力竭,还是做了一大桌子菜等他,然后一等就等到了凌晨。叶仲锷喝得有点多,但看她时的眼睛还是明亮的,可见并没有很醉。她接过他的包,过去搀扶他,尽管没有必要,他也任她扶着,揽着她的腰,头不轻不重的压在她的肩上。
就在那一瞬,之璐闻到了他衬衣上格外性感诱人的香水味道。那香味很浓很密,浓得让她头晕,于是她摔开手退开好几步,在玄关的发白的灯光下看着叶仲锷,一眨不眨,脸僵得不会动弹。
叶仲锷站稳之后,缓缓侧头,起初面孔上是诧异,后来嘴角往上一扬,用狭长漂亮的眼睛看着她,只是看着她,声音毫无波澜,不带任何感情:“知道昨天是什么日子?”
之璐站在原地,愣了愣,说:“啊?”
叶仲锷很久之后回到客厅坐下,喝尽茶杯里的水,阖上了眼睛,声音平和,纯粹是陈述一个事实,而不是征询意见。他说:“我们离婚吧。”
等了一个晚上,没想到等到的是这样一句话。若是以前,若是其他事情,她会问问“为什么”,但如果是离婚这样的大事,她反而无从开口,这个时候说什么好?心脏剧烈的跳动,仿佛血液全都堆积在了那里,最后沉默着,走回了卧室。她第一次觉得橘红色的壁灯光芒扎眼,照得她清清楚楚,逃离无路,无所遁形。她关了灯在黑暗发呆,半夜的时候听到卧室浴室的水声传来,片刻后他掀开被子,从另一边上了床。她恍恍惚惚觉得,洗澡后,他身上的那种香味仿佛淡了一些。
她想,是什么把他们变成了这样?不是不知道他们之间已经五痨七伤,可没想到他居然真的把“离婚”两个字说了出来,以前的承诺在此刻彻底沦落为一句空话。

[五]

在家里休息了两天,回去上班时,邓牧华发觉她又憔悴下去几分,问了事情经过,没好气的骂她:“你真是傻,这么大的事情,不会找人帮忙么?”
之璐笑了笑:“没事,都过去了。”
“我看你迟早有一天会被累死。”邓牧华摇头叹气。
她笑着低头看稿子。
这几天她失眠的症状比以往更厉害,以前吃了安眠药还管用,现在吃了安眠药却半点都不管用,好不容易挣扎着睡下,可眼睛一睁,天又亮了,不得不起来上班。杨里这时候体现出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点,她起床起的较早,这几天的早饭都是她准备的。这个孩子确实太懂事了,之璐不由得想,好像回报也来的太快了一点。
正想着,邓牧华扔了个化妆镜给她,说:“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皮肤白的好像鬼一样,去医院做个全身检查吧,吃完午饭我送你去。”
骇然,拿着镜子一看,肤色接近透明,血管仿佛都能看见,的确是不健康的预兆。之璐想起最近的失眠头晕耳鸣,点了点头,她对自己的身体状况有数,也认为的确应该去医院检查一下。
出版社给各大主编都配了车,邓牧华也有一辆,小小的银色车子,她胆子不大,开得也不快,在路上温吞吞不紧不慢的走,被无数车子超过去。之璐好笑的摇了摇头,邓牧华瞪眼:“你嫌我开得不开?你自己开车试一试?”
“我不敢。”之璐摆手。
她拿过驾照,不过几乎没独立开过车,一上驾驶席手心直冒冷汗,没胆子自己开车;起初不忙的时候,叶仲锷会送她上班,几天后她觉得他那车子太过招摇,然后死活不让他送,宁可自己早起去两三条街外坐公车或者打车。她倔强起来谁也没辙,叶仲锷生气固然生气,但最后也只是叹气,不得不由着她。
到医院楼下时,邓牧华把车开到停车场,拿出手机打了个电话,再说“一会有人来接我们。”果不其然,来人是个书卷气很浓的医生,带着一副眼镜,脸上有和蔼的笑容。之璐会意,压低声音问,上次的相亲对象?还不错吗。邓牧华不好意思,脸颊一时竟有些发红。来人走近之后,很亲切的跟邓牧华闲聊两句,转头看向之璐,略略一愣。
之璐用眼角余光瞥一眼邓牧华,暧昧的笑;邓牧华佯作不觉,为二人介绍:“这是我的同事也是以前的师妹,钟之璐,你叫她小钟就可以了;这位是我的朋友,贺清宁贺医生。”
“您好,贺医生。”之璐笑着伸手。
贺清宁笑容格外礼貌:“你好,钟记者。我们倒不是第一次见面了,不过你有可能不记得了。”
之璐尴尬的“哦”了一声,她实在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见过这位医生,真是有点窘迫;邓牧华也诧异:“你们什么时候见过?”
“去年的事情了,叶书记的夫人刘女士阑尾炎住院的时候,曾经见过叶先生和钟记者,那时他们天天进出医院,我怎么都会有点印象,”贺清宁笑着把头转向之璐,“对了,刘女士现在身体怎么样?”
“啊,很好。”之璐胡乱答了两句。实际上离婚后她就没有再去过叶仲锷父母家,最后一次去的时候是通知他们二位离婚的事情,公公叶青茂对她向来都是和蔼可亲甚至偏爱的,那日脸阴郁的可怕,照例没有训她,只是把叶仲锷叫到书房里去骂了一顿,骂的什么她没听到,只看到叶仲锷垂头丧气的出来,他向来都是精神奕奕神采飞扬,唯独那次,心事重重的低着头,仿佛永远都不想抬起来。
一边的邓牧华却糊涂了:“什么叶书记?”
贺清宁反而吃惊的看着她,再看看之璐,说:“哦,你不知道?省委副书记叶青茂书记啊。”
之璐明显感觉到手臂一疼,半晌后才察觉邓牧华原来是狠狠掐了她一把。门诊大楼后是各大住院部,贺清宁走在眼前,领着二人往里走,邓牧华压低声音一路盘问,之璐苦笑,那么不愿意揭开的伤疤再次被人揭开了。她三言两语的把事情讲给邓牧华听,说:“师姐,对不起,我不是有意要瞒你,我来南方文艺工作的时候,恰好跟他离婚……”
说得邓牧华表情诡异的不停变化,最后只化为长长叹息,感慨:“这样的老公,这样的家世,哪个女人愿意离婚?哦,肯定是他对不起你了。那段时间你天天喝醉,也是因为这个吧?钟之璐你真是傻啊,离了就离了,借酒消愁有用么?早知道这样叫上我陪你喝酒,也有伴啊。”
之璐想说什么,习惯性的再次感觉到头晕耳鸣,恍恍惚惚中,下面要说的话也都忘的差不多了。
因为有贺清宁在一旁,熟人熟事,下午的常规检查进行得还算快速,五点半前已经全部检查完,结果都无大碍,惟有抽血要等到明天早上再来。
时间还早,他们一起出去吃晚饭。医院在市中心,附近有很多不错的饭店,档次也都不错。因为之璐明天一早要抽血化验不能吃太油腻,贺清宁于是请她们一家香粥店喝粥,粥店相当热闹,人来人往,喧哗声不绝于耳。正值下班时期,从二楼的窗户看下去,街道上人潮汹涌,马路宽阔,人群顺流逆流,无不行色匆匆,人人面孔上都带着相似的神情。
很久没有今天这样贴近生活,之璐没来的生出几分怅然,她一口一口的喝着粥,没有说话,仿佛整个人都精神全都被那碗粥吸引走了。邓牧华拍拍她:“要不要我唱三闾大夫魂兮归来?”
之璐一愣,尴尬的笑了,连声道歉。邓牧华跟贺清宁交换一个眼神,再慢条斯理的问:“想什么?”
这样的默契恐怕不是最近一两次相亲就建立起来的。之璐放下盛粥的青瓷小碗,说:“其实没想什么,如果你们一定要问,我正在想你们俩怎么认识的。”
邓牧华撑不住笑了:“我们认识倒是早,不过没想到相亲的时候又遇到了。”
贺清宁在旁边笑边补充:“《我最好朋友的婚礼》那部电影,看过没有?差不多这么回事。”
从他们的叙述中,很快直到了他们发展的的大概轮廓。就像那部电影一样,两人曾经是很好的朋友,曾经一次开玩笑说,如果到了三十岁还还是女未嫁男未婚,就跟对方结婚。说这话的时候,也不是对对方没感觉,但戏言的成分更多;再次遇到,两个人就有点认命的意思了。
之璐笑着低下头,没有表态,亦没有开口。别人想方设法的结婚,而她却被婚姻无情的一脚踢了出来,茕茕孑立,孤身一人,什么都没有了,早知道这样,那时应该听叶仲锷的话,要个孩子,也许有了孩子,他们就不会离婚……婚姻那栋围城,唯有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其中的苦乐,真的只有自己才能知道。有人可以如鱼得水,有人却如困愁城。
气氛正热烈时,邓牧华问她:“之璐,你别怪我多嘴。我也想问问你,你跟叶仲锷怎么认识的?”
之璐一愣。是啊,怎么认识的?
那个时候她刚上研究生,因为学新闻的关系,所以加入了校报的记者编辑队伍,她的确有新闻记者的天赋,没写几篇稿子就已经渐有名气,有篇反映大学生生活的新闻稿上了省里的日报。就是那个时候,她接到了采访叶仲锷的任务。
叶仲锷曾是本校师兄,年轻轻轻从美国名校博士毕业,回国后不到两年就在证券行业的闯开一片天地,加上长得英俊,哪方面都是炙手可热的人物。本来那场报告会是给经济管理学院的学生做的专场报告,结果到场的人数起码是预计的一倍,可以容纳六七起百人的报告厅给拥堵的水泄不通。他的报告很短,并且出色;随后的提问就太长了,根本没留给记者任何时间。钟之璐拼了命才挤到报告厅后台,终于追上正打算和经管院院长离开的叶仲锷。
她跑得太急,差点一头栽倒他怀里。忙忙的站稳,她报了自己的身份来意,要求采访,同时表示,如果他现在没空,可以约定时间。
他看着她,非常礼貌的问,请问你要采访什么?
之璐深吸一口气,说,叶先生,您认为银行系基金,即是银行自己发现基金在未来几年内可不可能实现,如果可能,将会对市场造成多大影响?
那个时候一般人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基金,银行系基金更是前所未闻;叶仲锷明显没想到有人会提这样一个问题,眼角一跳,短暂的沉吟后问,你是金融系的学生?
之璐笑盈盈回答,叶先生,现在是我采访您,不是您采访我。您回答了我的问题,我再回答您也不迟。
说完看到叶仲锷眉尾嘴角同时一扬,缓缓带出好看的笑意,深邃的五官生动得让人有抚摸的欲望;她站在他面前,抬眸看他,一样气定神闲的微笑。随后叶仲锷递给她名片,解释说,这个问题很复杂,目前我时间紧张,请你晚一点或者明天给我打电话。
第二天她按照他办公室的电话打了过去,原以为将会是电话采访,纸笔和经济学大辞典放在手边备好,可是却没想到他约她出去。她有种奔赴鸿门宴的感觉,不过为了稿子,硬着头皮还是去了。见面的地方是一家气氛极好且幽静的咖啡馆,有着单独的小隔间。他为她叫了咖啡,她并不喜欢喝,可出于礼貌,强忍着喝了两口。
叶仲锷不动声色的打量她,随后瞥到她的记事本,说:“原来你不是金融系的学生。”
“恩,”之璐此时无意隐瞒,“我本科学中文,现在学新闻。”
“以后打算做记者?”
之璐点头。
“那你怎么会对金融界的动向这么清楚?”
之璐抿嘴笑了笑:“我父母都在银行工作。”再说,既然要采访他,怎么都要做好准备工作。钟之璐有个长处,就是收集信息和概括综合的能力极强,她总是能够在最短的时间里成为那方面的专家,加上善于引导话题,从来跟人有话可谈。不过这次即使她准备工作做得再足,可到底不是那一行,开始还能一问一答有来有往,可话题很快就被叶仲锷带着跑掉,被彻底的给卡在了中间,半句话也搭不上,只好摇晃着笔杆子刷刷记录,也不再提问。
叶仲锷解释完何谓投资风格对市场的影响之后,微微笑了:“怎么?采访完了,没问题了?”
“这到没有,我问题还多。”之璐莞尔,老实交待,“虽然我不太懂,不过也知道这些分析和别人想听都听不到,我记下来带回去造福大众,岂不是很好?”
叶仲锷眉毛一挑,身子前倾:“你还有什么要问的?”
想不到看来如此高不可攀的叶仲锷态度会那么的好,之璐欣喜的连连道谢:“啊,是吗?谢谢谢谢。其实也不是我的问题。是同学们托我来问你的……”说到这里她觉得惭愧,想起自己的平时信奉的职业道德,立刻改了口,“没什么问题。没有了。谢谢你,叶先生。”
她欠欠身,收拾包站起来要去结账,防不胜防的发现这个地方的咖啡价格比一般的咖啡店竟然贵出一倍,一下就傻眼了。愣神的时候叶仲锷已经走到了她前面,她唬了一跳,追上去,拿着钱包也要去结账。叶仲锷下意识伸手一挡,巧合的抓住了她的手。她手指手心微凉,却柔软得不可思议,他一时竟然不能放开;片刻后才想起自己失态,迅速松开手,说:“我请你。请你不要跟我争。”
“这怎么行,是我采访你,怎么能让你破费,”之璐一心想着付钱的事情,没有注意到他的失态,依然是那副就事论事的神情,认真的说,“叶先生,我没跟你开玩笑,我是说真的,这个是原则问题。”
后来叶仲锷说,那是他第一次知道她的脾气比驴子还要倔。哪怕付了钱后她连第二次转车的钱都没有,最后走了一个小时才回到学校,可还是要坚持付钱。
为这个问题,谈恋爱时两人为此争议很多次。在她的要求下,他们每次出去吃饭看电影坚决不去太贵的地方,因为她要求AA制;他给她买衣服她不答应,送她礼物她从来不肯要,唯一例外的是一条雕工精致的铂金项链。那也是在他发脾气后才收下的。
那时叶仲锷脸色刷的沉下来,声音凌厉犹如冰凌,钟之璐,你够了没有?你当我是什么?
她那时不知道这是多么伤人的举动,纯粹是从心理上不能接受占男人便宜的行为,她想一想,如实回答说,你想想,如果我们以后分手了,我岂不是要欠你很多东西?我喜欢公平公正,不想占任何人的便宜。
他气极,想发火可是看到她的脸却怎么都发不出来,最后把愤怒统统化为拥抱的力度,恨不得把她镶嵌到自己身体里融为一体。他一字一句的说,钟之璐,你听好,我们不会分开。
如此绝妙的反讽。
离婚的时候,这句话仿佛一记耳光煽了回来,这一下不光是打在脸上,也打在心上。老人们都说,话不要说得太满,说得好不如做得到,就是这个道理。半夜的时候想起来,她都不知道是该露出什么表情,是感慨自己的先见之明好还是为这句话大哭一场来得痛快。她没有勇气看镜子,所以从来也没有机会得知那时真正的表情。她宁愿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