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骑士的年代已经过去了,魔族被打败已经三百年,剑与甲都锈蚀了,伟大的神殿战争只有通过戏剧和小说才能追寻了。
站在大厅中,康德觉得时光又回到与云迪相识的那个时刻。
那一天也是这样的舞会,齐米丽亚从康德的身边目不斜视地走了过去。康德觉得自己虽然穿得暗旧,可也不致连面目也一起模糊了。
“齐米丽亚。”他喊道。
“哦,是亲爱的康德啊。”齐米丽亚连脖子也不愿费力转回来似的挥挥手,“你先吃些点心,我现在很忙。”
是啊,她忙着要去谈论时装呢。
倒是旁边那个爱在姑娘们面前取笑他来显示自己不凡的费迪南德耳朵尖,觉得又找到了拿康德逗乐的好机会,过来亲热地和他碰杯。
“嘿,我们神奇的骑士康德,听说你有了一个新的计划?”
旁边的女士们立刻捧场似的笑起来,可康德一点也不觉得这谈话有什么好笑。
“是啊,我准备去学习马术和剑术。也许哪儿有人需要我去帮助,也许魔族正在黑暗中蠢蠢欲动。”
一阵哄堂大笑。康德越发纳闷了,自己的话哪儿幽默吗?
“哦,正好。”费迪南德神色忽然变得一本正经,“我刚得到消息,富里斯海上有一位公主的船被巨龙击翻了,公主也被龙带去了龙岛,富里斯国王正以半个王国和公主本人来请求英雄相助。”
“这是真的?”
一阵爆炸式的狂笑。康德没有想到那些淑女能笑出那么可怕的高音,有人都倒在地上快要打滚了。
康德叹了一口气,忽然觉得这舞会以后倒也没有什么可留恋的了,当初是为了一份虚荣,觉得自己属于这个阶层,可现在既然自己要远行了,倒可以不必在社交圈与受轻视间为难了。只需要一匹马一把剑,高山的风雪和路边的羊群不会嘲笑他的。
忽然笑声全部停止了,大厅中变得安静无比。人们都望向一个方向,仿佛真有一个魔族从那儿冒出来似的。
康德也望过去,他看见那个女孩从门口走进来,像星辰忽然降临在人间,是她使所有的人鸦雀无声。所有的男士心无旁顾,所有的女士心生暗妒。她那褐金色的长发舒卷着,眼眸像蔚蓝的深湖,缓步走来,脚步轻盈得像漫步在云端。
事实证明,看到太不寻常的东西并不是好的征兆,但康德现在不知道。
这个女孩直接向康德走来了。
“是什么这么好笑?”
“我来介绍,”一位即将受勋的年轻准男爵跳了出来,“这位是云迪小姐,来自伟大的荷华德家族,西兹夫人的侄女,刚刚来到本城居住,她使我们的基洛岗城更加美丽了。”
齐米丽亚上前亲热地揽住云迪:“是啊,自从我们上次在西兹夫人家相遇,我们就成了好朋友,我们亲热地讨论了当前的文艺与潮流。”
康德在那一瞬间看见,这个叫云迪的女孩的笑容中闪过一丝无奈。他忽然就觉得,这女孩应该不属于这群人。她是那么不同,不论是因为优越或是卑微,他们的孤独是一样的。
“你在谈论些什么?”云迪问。
“哦,关于历险。”不等康德张口,费迪南德便抢着说,同时使劲微笑,“我们在讨论龙和魔族是否存在。”
“怎么有人想去寻找魔族吗?”云迪说这话的时候,却只看着康德,这也许是因为他的衣装、神色与周围格格不入。
“是的。”康德说,不知为何又充满了勇气,“我认为人应该去做点什么,而不是在闲聊与牌戏中度过一生。这个世界上的某处,也许就在哪座山的背后,就有我们所不知道的奇迹存在。”
所有人都在等着一场新的笑声,但是云迪说:“康德,如果你要去历险,也请通知我好吗?我愿意一路与你同行。”
康德一直觉得云迪的来到像是一个梦,因为太美好而变得不真实,不敢相信。
是的,几乎所有人都厌弃康德,补鞋匠、水果贩、修下水道的、门房、杀猪的,就因为他们是平民而他有世袭骑士的封号,可是他却不得不和他们生活在一起,因为他破落的家世。当他们工作时,他穿着破衣在街上游荡,企图以自己的好吃懒做讨得一点骑士阶级的优越感,结果却换来更多的嘲笑和白眼。
但即使这世上所有人都抛弃他,有一个人却不会,那就是美丽的云迪。天主虽然剥夺了康德的荣誉与财运,却给了他一个美丽的奇迹:她的褐金色的长发和蓝色星辰般的眼眸。自从那次偶然相逢,这女孩就总是对他投入热情与关切,她不嫌弃他居住在贫民区,经常坐着马车来邀他游玩。每当那白马的蹄声敲响石子路,康德就觉得心中变得明亮,所有人看他的目光都变得不同,云迪就是他的荣耀。
他们一起讨论骑士文学,谈论古代英雄的传说,去旧书店寻找古卷,把里面的诗歌当成魔法咒语来互相逗笑;他们去郊外骑马,云迪策马跑起来时就像草原上的轻风,她是那样与其他娇气做作的贵族千金不同。康德相信云迪与他有着共同的兴趣——渴望冒险,也相信她对他有着暗中的好感。不论有多少酸溜溜的家伙打击过他的妄想,康德仍然执着地相信云迪注定是属于自己的奇迹,为了云迪,他发誓将来一定要成为一位真正的英雄骑士,那时他将向她求婚,报偿她所给他的荣光与快乐。
所以即使他只有一件没有破洞的衣服,哪怕经受其他名门子弟的再多白眼,他也要去参加云迪的舞会——像一个骑士一样!
那美丽的白石大厅里,康德一人捧着酒不安地站着。除了云迪,没有多少人会愿意过来与他说话。而他也全不在乎,只等待着云迪。他知道她应酬完其他朋友之后一定会向他走来,热情地对他微笑,询问他今天的经历。她似乎永远对他的一举一动充满兴趣。他不知道是否该与云迪作一次道别,告诉她他决心作为一个骑士去历险,去为她立下丰功伟绩,向各国英雄传扬她的美丽。如果她坚持要和自己去,他会深情地说:“不,艰难的道路请让我来探寻,你只需要眺望远方,鹰会传来我新的功绩,而四方的人也将传诵你的名字。”
他想她一定会感到高兴的,为他终于有了勇气。
可是当云迪真的向他走来,听到他这话时,眼中的星光却立刻蒙上了阴影。
她几乎是惊叫了起来:“别傻了,康德。放弃这个不切实际的念头吧。你能做什么?一只城外的野狗也可能让你丧命,这么多人都平凡地生活着,你为什么不能安分一点?我不在乎你天天游荡街头,但你能不能少一些这样幼稚的念头!”
她的声音如此之大,连周围的人都听见了。康德觉得所有人都在嬉笑着望着他,说,看啊,那个被女孩子教训的家伙。
康德忽然觉得很沮丧,原来他的梦想、他的动力……他一直以为唯一能理解他、欣赏他的人,也和其他人没有什么分别。
“呃,我只是说说……我其实……呃……算了……如果你不喜欢这个主意,就当我没有说过。”
康德逃也似的走出了大厅,云迪却从背后追来了。
“康德……”
康德回过头。
“我们去广场上散散步吧……”
他们漫步在基洛岗城的广场上,夕阳在广场上洒满暗金色的光,霞光像是涂上去的一样不真实。这个时候,如果能牵上心爱人的手,一起远眺,那该多么美好。可是他们只是低头默默地行走,能感到彼此间的距离。
“云迪,我要走了。”
而云迪只是注视着他,像他们第一次相见时那样:“康德,你所相信的,你会一直这样坚持吗?”
“当然。”
“不,这世上一切都会变的。你也一样。”
“为什么你对未来这么悲观?”
“因为……未来本就是希望消亡的过程,一切都将展现在你的眼前,再不会有悬念、不会有盼望,你以为你所能追寻到的一切,最后都消失在遥边的天际。”
“云迪……”康德叹了口气,“你阻止不了我,也许未来真的和你说的一样糟,但对我来说,没有什么比待在这里更糟。”
云迪勉强地微笑着:“别再胡思乱想了,明天我去找你,我们一起去庄园骑马吧。”
不,康德想说,明天你不会再看到我,我会独自远行。
但他却说不出口。走出很远,回头云迪还站在那儿,一直望着他,霞光洒在她的身上。

第二章 看到未来的人

摸着口袋中可怜的八十个铜币,康德在集市上转了半天也没敢掏一个子儿。思来想去只有一把铁片刀是他能买得起的含铁物体。不过,一张小纸片标明着“常磨防锈”,使这英勇的骑士有些犹豫了。
兵器铺老板大胖子古拉恩费力地抬起眼皮,看了看对着店中最便宜的商品思考了半个下午的康德,从鼻子中哼了一声:“没关系,你这样的家伙不用担心修理兵器那么长远的事。”
“那就给我最便宜而且又不用修理的,谢谢!”这布衣骑士一气之下说。
一分钟后,康德拿着把木剑出了门,身上还剩下七十五个铜币。好心的老板想附赠他一个纸袋做剑鞘,高傲的康德扬了扬手果断地拒绝了,他不想让人觉得他抱着长条面包去与恶魔战斗。
药品店里,面对满柜注明“二十四小时迅速补充体力”的药瓶,康德想起了兵器店老板的话,但最便宜的也要二十个铜币。
“我觉得这只值两个铜币,这是用什么草汁捣的?我看着像红叶花不是吗?”
“从哪来的这么多苍蝇!不要弄脏我的药。”瘦瘦高高的药店老板看着柜台上飞舞的苍蝇骂。
“这多少钱?”康德指着门口一叠布袋。
“那是给人买了药装药用的。”
“也就是说不要钱啰?”康德说着抓了一把扬长而去。
装备铺的老板娘阿加莎像是哪个秘密帮会的成员,康德不说对暗号她就不搭理,后来康德发现暗号就是——钱币落在桌上的声音。最便宜的布衣也要五十个铜币一件,腰带十五个,靴子三十个,“头盔……不好意思,”康德说,“我的意思是角落里那个太阳帽——这也要三十五个?那么……五十加十五加三十加三十五等于……七十,这答案绝对正确。不是我算数不好,我就只有这些你收不收吧。”
老板娘看了看康德,发出一声叹息,把布衣的袖子扯下来后扔给了他。
康德穿着背心戴着遮阳帽举着木剑在街上高兴地走着,现在一个游历战士该有的他全有了。接下来,他该像那传说中的伟大骑士一样迈出第一步了。
他正要迈出第一步,忽然有个声音在康德的耳边响起来,是的,就在耳边。
“有人想知道自己的命运吗?”
康德四下张望,可看到的是路边空地上的一个老头。他无力地靠在树下,穿着一件破旧的灰袍,脸上泛着发青的病色,脚边还放着一个装了几个铜币的破碗,看他那瘦弱的身体,像是坐下之后就再也站不起来了。
“五个铜币,五个铜币就能知道自己的未来……”那老头看见康德望着他,立刻用有气无力的声音喊了起来,周围人来人往,似乎没有人喜欢五个铜币就能看到的廉价命运。
“嘿,年轻人……”他正要走开,那老头探身向他招手,像是召唤一块会走路的面包。
康德有些盛情难却地移了过去。
“不想知道你的命运吗……”老头打量康德像打量一棵长满金币的树。
“不妨说来听听。”
“如果你不相信,我为什么要说呢?”
“告诉我今后一周会发生什么?”
“你会遇上来自远方的人,你要小心那些出现在你身边的奇怪美女,尤其是她们对你表现出格外的兴趣时。”
“然后呢?”康德听得很有兴趣。
“我饿了。”
康德抓了抓脑袋,拿出一个铜币丢在碗中:“我就只能给你一个铜币……”
“真可惜啊……本来你可以成为这世界上最强大的人,这下只能成为某个不知名的剑士了。”老人捡起那铜币研究着它的真假。
康德抓抓脑袋:“你,你说什么?”
“天主本来准备让我给你以神示,告诉你到哪儿去取得无穷的力量,可是你太小气了,我决定另选他人。”
“天主的嘱托你也能随便改?……那、那么成为最强大的人收多少钱?”康德瞪大眼睛。
“五个铜币。”
“倒还挺便宜。如果我给你八十个铜币我会变成什么?”
“如果你把身上所有的钱给我,我就什么都不说,立刻收摊去找个地方吃顿饱的。”
这个坦白的老头使康德笑了,他又丢下了两个铜币:“这也够你今天的面包了。”
“这下你升级成普通骑士了……”老头点着钱说。
这时一个金币丢在了老头的碗中,有个富家子把康德挤到了一边。
“你会成为圣骑士的。天主赐福给你。”老头点头哈腰地说。
“老兄,你亏了,一金币够当两百次圣骑士了。”康德对那浑身鲜亮的家伙说。
那富家子白了他一眼,弯腰凑近那老头:“我才不稀罕什么圣骑士,我只想知道城里最美的比利娜会不会看上我?”
“哦,这可比拯救世界难多了。”老头收起碗就想溜。
这时有一群人冲到了他面前:“浑蛋老骗子,刚才我们老大丢了五个铜币当圣骑士,可刚出了城就被怪兽咬断了腿,退钱!”
老头把碗死死护在怀里喊:“死人也能做圣骑士,断腿又有什么关系?”
可他还是被踢倒在地,碗中的钱散了一地,那些冒险者把它们全部捡起来。
“嘿,其中有一个金币是我的!”那富家子喊着冲上去,可立刻挨了劈面一棒,晕倒在地上。
当他们散去,老头哆嗦地在地上摸着有没有剩下的钱。
康德叹了一口气,蹲下去又把一个铜币放在老头手中:“好了,换一种安全点的职业吧。”
“你刚才为什么不冲上去和他们搏斗,帮我抢回那些钱!”老头气冲冲地问。
康德觉得又好气又好笑:“我还不想在历险的前一天就倒在地上。”
“真可惜,你怕什么?在你快要被打死那一刻,自然就会有一个美女来救你,她又碰巧是这个国家军队统帅之女,你便顺理成章地走上了圣骑士之路。可现在好了,你贪生怕死,机会没有了。”
“你被打糊涂了吗?”
“不,因为我有一双可以看到未来的眼睛。”
这时,几匹骏马跑到他们身前。为首一位衣着华贵的美丽女子,神情高傲,后面跟着随从的军士,他们看也没看康德就跑了过去。如果这时候康德正在与人搏斗……
“我不要神示了,我只要你那双眼睛就行!”康德扑向老头。
老头护住眼睛:“玩笑,玩笑而已,我只不过是碰巧看见他们跑过来。”
“哼哼,我也是玩笑。”康德站起来转身走开。
广场的一角,康德听见一位弹唱者正在人群中卖力地唱着关于古代骑士历险的歌本:那少女终于开启了她的玫瑰的嘴唇
低吟在夜行者的耳边
她的娇羞使那骑士心醉
那把沾着魔血的宝剑落在脚边
打败魔龙的手此刻抚上那柔弱双肩
那冰雪的肌肤在微微颤抖
这骑士再也不能抑制自己身上火焰
他一把抱起公主叫着她的名字
把那洁静玉体外的白纱扯落
哦……哦啦……啦啦……
“别啦了,快接着唱下面的!”人群中有人喊。
康德皱起眉头,走上前去,喊起来:“不是这样的!”
“别打岔,正唱到关键的时候!”人们回头瞪来。
“不是这样的,”康德喊,“这段《阿菲格》我听过两百遍,阿菲格骑士虽然是十二位骑士里第一个见到公主的,可是那时已经受重伤了。一路把她送到巨鳍港,交给前来的赫兰骑士和静水骑士,就伤重而亡。一路上,连她的手都没有碰一下,所以后人才称他是骑士的典范,哪有他和公主那个……的一段啊,怎么给改成这样了?”
人群中的唱歌者一下冲了出来:“哪个浑小子在依拉古王的雕像下面说疯话!我唱的是正宗的《若星汉史诗之范克德尔王和他的十八骑士带领人类英雄们在这片大地上的伟大而永不可磨灭的胜利》,卡休理大神官亲自修订的版本,你又是从哪儿听来的?”
“哦?这叫《若星汉史诗》吗?我一直以为它叫《十二骑士传》,是我小时候我们村阿尔沁大爷讲给我听的。”
人群中发出笑声。
“快走,小子,别在这儿捣乱!”人群中有人向康德挥着拳头。
康德悻悻地从人群中走出来,“那故事绝不是这个样子的。”
这时一个小孩扯了扯康德的衣服。
那是一个戴尖帽的小孩,穿着捡来的成人衣服剪成的不合身的袍子,如果那也算袍子的话,破成一条条长须拖在脚边,手从衣服上的大洞里伸出来,一看就知道是从流浪者营地来城中心乞讨的。
“我没有钱了,小家伙。”康德说,“真的,我和你一样穷。”
“不!我想告诉你,我听过一个人和你有一样的抱怨。他也说:‘现在真正的《若星汉史诗》已经失传了,要不就是被后人改得面目全非。’他也是一个游吟歌手。他叫罗恩。”
“哦?他会唱真正古卷版本的《若星汉史诗》吗?”
“不,他也知道得不全。他一直流浪各地就是想补足全本的史诗,上次他还为这事和其他的歌者打了一架。他就在广场的那一边,我可以带你过去。”
康德走过广场,午后的阳光使楼塔上的石条发出乳白色的光。他看见了那个年轻人,抱着一把橙色的琴懒懒地躺在阳光下,仿佛世上的一切都和他无关。
“我看见你的帽子里没有半个钱。”康德说,“为什么来到一个游吟歌手面前却听不见歌声?”
“我的歌曲里没有他们喜欢的东西,”罗恩说,“我不知道范克德尔王曾经娶过十六个美女,也没法把他每夜如何求欢这些无聊的事编成歌来唱。”
“那你的歌里有什么呢?”
罗恩手指懒懒地抚过琴弦,忽然一股音乐涌了出来,像是光的泉冲洗了广场的喧闹,使那些早已破碎的古老大钟重新回荡鸣响。
“我的歌里有当路里兹走过教堂时的钟声……”
他又抚了一下琴弦,这回康德仿佛听见了风雪声和马啸。
“还有卡利尔带着军团翻过坎帕拉山……”
罗恩的手指飞快地拨动着,无数个音跳了出来,像火星,开始会成火焰。
“依德尔人攻占了古都,他们的弯刀上血色焦黄,漫天大火烧了七十天。”
康德好不容易才让自己从眼前的历史幻境中跳出来,他摇了摇头:“我不明白,你有这样好的琴技,却没有人听你演奏。”
“人们浑然梦游,根本听不见我的呼唤。而我嗅到不好的气息,我在阳光明亮的大地上看到了黑暗,有些什么正躲在阴影里,等待夜的来临。”
“真棒,你什么时候说话都和念诗一样吗?”康德说。
“不,这是《当黑夜从大地涌出》中的经典唱词,你这白痴。”罗恩不满地瞪着他,“你或许该知道这段诗歌的典故。”
“是指四百年前魔族从地下涌出吗?”
“是的,是战争的开始。”罗恩望着广场上游动的人群,“太阳落下前一瞬,人们浑然不知,它将不再升起。”
三个人都陷入了沉默。
“我倒希望魔族能再来一次,”康德忽然变得高兴了,“没有壮举的人生是多么乏味,我正期待着这样的冒险。如果魔族再次涌出地下城,我可以再一次打败他们,成为新的英雄。”
罗恩怔怔地看了眼前这个家伙好久:“成为新的英雄?你?我想你或许会在故事的第二十八页就死掉。”
“至少我是一个剑士不是吗?”康德挥舞着他的木剑,“而你呢?用你的歌声使恶魔流泪并理解和平与爱吗?”
“看不起一个游吟者?”罗恩冷笑着,“你们都是些在白天行走的盲人。你们看不到我所看到的事情。”
“等等,我呢?也许我才是未来的英雄。”刚才那一直跟着康德的流浪儿突然说。
“你?哦,对不起,主角大人。我们把你忘了,呃……你叫什么?”康德问。
“柯斯丁·米泰尔·柯斯丁。”
“哦,”康德的确有些惊讶了,“一个流浪儿居然有一个这么高贵的姓,柯斯丁?我几乎以为你是三百年前那个最伟大王族的后裔了,以后别乱给自己起名字了好吗?”
罗恩忽然站了起来:“你们根本意识不到什么即将来临,和你们在一起只是浪费我的时间。”他拔腿就往远处走去,把康德和流浪儿甩在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