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悠闲生活 作者:惊戈

卷一第一章 不在正史的重生
这里山清水秀,只是有些偏僻。刚刚下过雨,空气中还有些湿气,林间的风轻轻的,带着青草的淡雅香气和微微的土腥,空气很好,只是腐枝败叶的味道,也让人想要捂鼻子。半山腰上,一座四合院样式的独院,三间堂屋,东面两间侧房,一间做了库房,一间做了书房,西面也是两间一间做了柴房和狗窝,一间做了厨房。
而正北的三间堂屋,左一间装饰上似乎是未出阁小姐的闺房,只是空着,许久没有人住的样子,保持着主人以前的摆放和装饰。右一间是客房,也空着。中间是主卧,两进的屋子,外面是客厅,一扇屏风后面的月亮门隔间,垂挂着三蓝色的帘子然后便是放了一张拔步床,一个三扇门的橱柜,一张梳妆台的卧室。而拔步床尾处,屏风隔出一小间来,是换衣和洗澡方便的地方。
院子里,有一株木棉花树,火红的花朵正开的鲜艳热烈,树下一架秋千,粗粗的缆绳,包裹着厚厚的不知道什么动物的皮做成的垫子的木板,风一吹,微微晃着。
而秋千架旁边,一张石桌,两张石凳。
围墙很高,两米多,却挡不住外面的参天大树,院门紧闭着,朱红色的大门,门上有块漆木的牌匾,黑底金字写着:“山野小筑”,也就是这幢院子的名字了。
到也真的符合了小筑之名。
院子外面,从院门延伸下去的青石板路,穿过树林如一条青色玉带,一直到了山脚下,与山下那个小山村的村路,连接在了一起。
凝视着面前的梳妆台上雕文很精美,表面打磨很光滑几乎光可鉴人,几乎就是几乎,说是光可鉴人,但是见的也是模糊扭曲了五官的人!这就是一块铜板呀,这哪里是镜子啊,她想要看清楚自己的样子都险些被里面的人给吓出病来,重生是好事呀,但是虽然景岚觉得自己不是特别在意外貌的人,但也不要太挑战人类的极限为好。想了想,手腕一翻一面小巧的化妆镜出现在手上,举到眼前,左右看了看,睫毛不是很长,也不浓密,却恰到好处的微微有些翘,黝黑的眸色,她的眼睛并不大,而是狭长的凤眼,眼角微微挑着,本该是万种风情自在其中的,却因为那不带笑意的眉梢显得平淡了。挺直娇俏的鼻子,微薄没有血色的嘴唇,脸色有些病态的苍白,嘴角的肌肤因为长年的不笑有些僵硬,脸上更是一点笑纹都没有,可见,这是个性子冷清的主。而原本七分的姿色也因为这份冷清,显得平淡毫无特色,甚至看久了,让人从心底暖不起来。
是个美人。只是太过冷了一些,像是个没有生气的假人。
把化妆镜放在铜镜前面,对着那一方小小的圆镜,叹息了一声。手臂抬起,白皙纤长的手指握着一把象牙梳,绣着琉球花纹淡青色的衣袖顺着她的动作滑落,堆积在手肘处,青色的衣衫衬着更加显得皓腕如雪。一下一下的梳着柔软乌黑的长发,低垂着眼帘,但是此刻,与她的外表不同的是,她的内心并不是面上看起来的这么平静。
景岚停下梳头的动作,发丝滑溜的顺着指缝就落了下去,忍不住赞叹一声,这发质可真好!只是,果然不是那张熟悉的脸就有些惊悚,再次感叹她死而复生后的情形欣喜和重生在古代的哀怨。
不过是一场车祸而已…她闭上眼后醒来,四周一切都变了样子,四周古色古香的可以用来拍古宅鬼片,脑海里突然间多了一世的记忆,让她有些分不清楚,到底那个景岚的一生是梦,还是这个才是她正在做的梦。陷入了迷惘和不确信中,但是也只是第一天,接着,她便整理了两份记忆,然后,坦然的接受了她此时的身份。
身体的主人同样叫做景岚,十九岁,比上一世的景岚,小了十岁。秦国人,秦就是秦始皇的秦,但是,嬴政却不是历史上记载的嬴政,这里没有淫/乱**的赵太后,也没有专权的吕不韦和那个假太监嫪毐,所有的混乱和阴谋似乎在开始前就被掐灭了。而嬴政,统一六国后,实行的惠民政策甚至有种——这个人其实也是后世穿越来的这样的感觉。
而嬴政后,也就是现在,在位的还是胡亥,似乎一切的发展又回归到了历史轨迹上,只是,那个胡亥,却又和历史及做皇子时所表现出来的纨绔不同,而赵高…景岚的生活可以说是与世隔绝了,而景凌华和颜鸿君从来不跟她讲外面的事情,所以,从嬴政在位时隐居到这里来以后,往后的事情,她的记忆里几乎没有任何线索。所以,如今的景岚也算是对外面的历史是偏离轨道还是继续着回归到她知道的历史上即将进入动乱的年代,是一无所知了。
现在,她也只能关心一下自己的小日子,和她即将面对的尴尬身份。那就是——已婚,没错,这也是唯一让景岚纠结了一天的原因。这个景岚是成过亲的,丈夫也算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人,是景岚的爹收的唯一一个嫡传的弟子,而作为收徒的条件,便是与景岚的婚约。也算是为自己归去后,给女儿找的依靠。
虽然是这样的条件契约式的婚姻,但也因为从小一起长大,他们之间也不是全无感情,最起码,景岚不讨厌他,而他似乎对景岚也是有情的,只是不知道,这情,是兄妹之情,还是夫妻男女之情了。
但是,两人成亲五年,虽然他不常在家,却也没有做出什么养外室或娶妾的事情来,想来,感情应该不错。最起码,比起没有见过一面只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约,他们最起码在成婚前已经有了感情基础,而且,因为师徒之宜,颜鸿君对于景家父女是有感激之情的,所以,他对景岚,也不能说不好。
至于景岚,现在的景岚说不清楚原本的景岚到底是爱不爱这个男人,也许她也不知道什么叫爱什么叫不爱。从跟着父亲在这座山上隐居,他们一直是只有父女两人,到后来,也不过是只见过颜鸿君这一个外人,她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就连山下的小村子都很少去,柴米油盐专门顾了下面村子一位大婶按时送上来,就更加没有了见外人的机会。
她的生活是单纯且单调的,所以不知道什么喜欢不喜欢,也就更加不知道什么爱或者不爱了。也不能说这样不好,最起码,因为不知道,所以不向往,才能继续过着这样的生活,而不会疯掉吧。
景岚从整理的记忆里,知道了这院子是她的父亲留给她的嫁妆,而今,是她和丈夫居住的地方,而山下,有五亩良田,因为两人都不是会种地的人,便租给了当地的农民,收一些田租,足够两人温饱还有剩余可以换些银钱。而景岚的父亲去世,也给景岚留下了不少私房,那是颜鸿君不知道的,她第一时间查看了自己的小金库,才真正的安了心。
田地是靠天地吃饭的,并不能保证一直都有产出,而这些银钱却是实实在在的,在景岚确定了自己是个小富婆以后,便不再为以后的生活担忧了。
至于那个未曾谋面的丈夫…景岚看过记忆以后,选择看看再说。
颜鸿君,是景岚父亲唯一的徒弟。景岚的父亲景凌华师承剑圣方元戟,性格也随了剑圣,很是孤僻,才会在这样一个山村里住着,且把房子修建离着山村几百米远,而他唯一的徒弟,也不过是因为要给自己的女儿找个依靠,才收留的这么一个根骨绝佳的孤儿。
颜鸿君是孤儿,这是他自己说的。景凌华捡到他的地方,就在山脚下,那是景凌华第一次突然兴起在山下走走的心思,才捡到了这个昏迷在林子里不知道多少天,已经只剩下一口气的孩子,然而,如果不是他正要为自己的女儿找个依靠,也如果颜鸿君是个扶不起的阿斗,景凌华都不会把他捡回来。
至于他是真的孤儿,还是别有原因的出现在这里,景凌华不在意,只要他答应,绝对不会欺负他的宝贝女儿,让她的宝贝岚儿一生无忧,即便是个杀人犯,是个江洋大盗,他景凌华救了就是救了!
景凌华的心思虽然在景岚看来很独断,全然没有考虑过景岚是不是会喜欢这样的安排,但是她知道,这个社会上,能有个依靠一生无忧便已经是最大的幸福了,景凌华所作的,没有一点错,而这份用心,也让现今的景岚觉得心暖。
而景凌华,没有看到女儿的出嫁,便全身僵硬,经脉冰封而去世了。剑圣的武功高强,天下无人可以匹敌,但是得到和失去永远是相辅相成的,剑圣的武功里有个致命的缺陷,那边是内力属于阴寒,男性先天体热,几年便能小有所成,纵横江湖鲜少有敌手了。而后,却是越练越危险,因为一旦体内的寒气堆积,又排不出来,常年的体温冰冷还是小事情,最可怕的却是到了一定的高度,便会全身经脉被冻伤,最后僵硬而死。
如果是这样,只要不练不就可以了吗?这样的道理,谁都懂得。只是剑圣内功的邪门就在,只要开始练了,那就不能停止下来,直到死亡的到来。
所以剑圣这一脉,很少有人继承,继承的,也注定活不过而立之年。
颜鸿君不过二十三岁,或许是天资聪颖,已经有所成,本人长的也是英俊不凡,性格嫉恶如仇,从出道以来,在江湖上提起,便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被人尊称一句颜大侠。
这就是她的丈夫了。
但是,颜鸿君不知道,就连景凌华都不知道的,就是景岚其实也是个高手,只是她从来不在人前动武。一是景凌华不允许她习武,他希望自己的女儿作为一个普通的女孩子,平平安安终老就可以了。而另一方面,则是,景岚觉得,一个男人,即便是再优秀,也不会喜欢一个强过自己的女人,所以,她不让任何人知道她练武。
剑圣内功速成,上手快,但却对体制有很大的要求,也不是是个人就可以练成天下无敌。不过,因为太过邪佞,只要练成就不能停止,经脉寒气郁结,越是练高深的进境,寒气越是厉害,就像是在用生命力换取功力一样。而剑圣本人也是在大功告成之日全身僵硬冰冻而死。而景岚的父亲景凌华,也因为筋脉被冻伤而没有活过而立之年。
而景岚却很奇怪,不知道她身体有什么问题,竟然除了即便是夏天也清凉如冰的体温外和面部表情缺失外,没有任何的不适。这是景岚想不通的,却也正因为没有出过问题,她的体冷被诊为体弱虚寒,而又因为颜鸿君总是行走江湖,很少在家。所以,一直没有人发现过她的秘密。
不过,现在景岚并不担心,因为她有着可以保命的东西,别说是体质虚寒,就是她此刻感受到的浑身冰凉凉的那股气,也不成问题!
摸了摸胸口前悬挂的红色玛瑙珠子,这颗玛瑙竟然跟着她一起来了,甚至景岚有个猜想,她能够死亡以后重生,就是因为她拥有这颗玛瑙!想了想,心念一转,景岚突兀的在梳妆台前消失了,空留一室余香袅袅,好似那个端坐镜前温婉端庄的女子,在阳光照射进屋内的时候突然消融了一般。

 

第二章 空间绑定灵魂
景岚站在陪伴了她二十多年的空间里,远山黛,近山青,看不到太阳但是却充满着光明,空气清爽温度适宜。身处熟悉的竹屋小院,左近的篱笆外黑色的田地,屋后的清冽泉水,她前世种植的花草菜蔬,五谷稻米,养的鸡鸭鱼鹅依然还是上一次进入空间时看到的样子。一点改变都没有。真是很神奇呢。本来景岚还有些担心,自己忽然间灵魂转换重生,这个空间会消失掉,不过现在看来,它是绑定在了她的灵魂上,只要灵魂不灭,就不会消失。想到这里,景岚对于在这个落后的古代里,心更加安定了下来。
按照常做的那样,在院落一角提起水桶,在泉水湖往桶里舀满泉水,给田地浇水,也不用太仔细的浇灌,只要用木勺舀出扬手一洒,一点点泉水就足够让这一大片田地生机盎然,然后许久都不用再浇。很快撒完一桶水,看着碧绿叶片上晶莹闪烁的水滴,仿佛可以感受到生命的能量汇集,深呼吸一口气,清新的让人闭上眼睛,忍不住笑容满面。
摘了一些菜叶给鸡鸭鹅喂食,本来还打算去竹屋看一看自己往常留下的东西是不是也安然无恙,就听见外面有了动静。
院门外,青铜的门环敲击在厚重的木门上,发出咚咚的声响。
景岚蓦然出现在屋里,仍然在镜子前面,晃了晃神,景岚匆匆的将头发整个挽起,用一根银簪插起来,套上外衫,一边向门口走去,一边收拾利落了腰带,整理好了衣摆,这一身妆容见人,完全不会失礼了。
打开堂屋的门,穿过院子,看了眼西屋和院墙的夹角里,竹篱笆围着的五只鸡,和鸡笼外趴着的那条老狗。
那狗,和常见的土狗不一样,黑背,灰毛,竖起的耳朵,锋利的牙齿,那是景凌华还在世的时候抱来的狗崽子,据说,是有着狼的血统的,在景岚看来,那只狗很像后世的哈士奇。
它有个很土的名字,大概是一家人都没有取名水平,便随了他的毛色,叫做老黑。
老黑已经十二岁了,已经是名副其实的老黑了。它很聪明,虽然看上去总是懒洋洋的趴着,不过,如果这样就认为它没有危险,那就错了。它不叫,不过是因为,它熟悉经常来这里的每一个人的脚步声和气味,所以,并不会咬错人,但如果是个陌生人想要做些什么,下场,绝对是咬死当场。因为,老黑有个特性,不咬则已,一咬,那就是冲着脖子去的。快、狠、准,防不胜防。与其说它是狗,倒不如说它是狼。
既然没叫,那外面的肯定是熟人。
景岚这样想着,已经走到了院门,打开门闩,拉开门,门外是一个四五十的妇人,常年劳作的脸色黝黑,五官平凡无奇,没有一点出色的地方。肩腰一样宽厚,五指黑粗,手背上还带着一些泥泞,但手里提着的篮子却是干净的,一丝泥土也无,篮子里,是新鲜的蔬菜,绿油油的,带着水珠,显然是刚摘下来的,且清洗过了。
这位大婶,是山脚下那个小山村的人。小山村叫做靠山屯,背靠着山,山下有一条山顶泉水汇集成的小河,贯通全村,虽然不是很富裕,但是足够吃用和浇地。就是这样,已经是足够让靠山屯的所有人感谢老天的恩待。
因为那条河,就是大旱的年份里,也不曾干涸过,救了靠山屯祖祖辈辈好几代人的命。
大婶姓刘。靠山屯的人,除了一些外地嫁进来的媳妇基本都姓刘,而此时秦朝的女人出嫁后还没有随夫姓。刘大婶是景岚醒过来后见到的第一个人,也是以前的景岚除了景凌华和颜鸿君见的最多的人,记忆里,从景岚很小的时候,她就一直给这院里送菜,送粮食,似乎租种着他们家的五亩地。
“刘婶,今天这么早。”景岚接过篮子,平常是要中午的时候才会送来,因为只有中午,地里的活计告一段落,才能有空闲上山走这一趟。
刘婶看着景岚的脸色不好,脸上便有些担忧,要说,她从景老爷搬到着山上住,就租种着人家的地,地好,租钱少,东家又是省事的性子,景岚也算是她从小看到大的,自然,也被刘婶当做了半个女儿对待。
但这样的话,她是不会说的,虽然同样住在这个小山村,但是,刘婶知道,景岚一家和他们不是一样的人。看那清秀的模样,白净的脸和一丝茧子都没有的手,言谈举止和通身的气派是连镇上的大家小姐都比不上的。这是真真的大家闺秀啊!她那样的话说出来,也许景岚不会多想,但别人指不定要怎么说她。要被认为别有用心,攀龙附凤…这样想想,刘婶也不愿意给自己和东家之间产生什么隔阂,就不好了。
所以,刘婶见景岚一直脸色不好,染了风寒似乎没有好利索,但是关怀的话,也会说的很隐秘:“景娘,地里的菜收了,我捡了好的给您送上来一些,还有我当家的在山上采得一些药材,不值什么,最近入秋了是一场秋雨一场寒,煎了喝一喝,驱寒祛湿的,很是管用。”
景岚低头一看,果然见一个纸包,鼓鼓囊囊方方正正的,景岚知道,这是刘婶看她脸色不好,知道她是染了风寒了,特意送来的,心下有些感动,这份善意,让突然来到这里来的景岚感到心下温暖起来,由心而发的勾起嘴角,眼角都染了笑意,盈盈的看着刘婶:“多谢刘婶了。”
却没有注意到刘婶在看到景岚那一笑下,神色怔愣住了,眼底是满满的惊艳,这让一直知道景岚长得好,但也不觉得有多突出,因为性子冷,常年没有笑模样,而让那份清秀又折了三分进去,不过是过得去罢了。而此时一笑,竟让刘婶觉得,从来不知道景岚原来这样的好看!天上的仙女,也不过如此了吧?
惊艳了一瞬,刘婶随即松了口气,因为她忽然想到,这样的景岚,还好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性子,不然,这要是生在了他们这样的人家,可就是祸不是福了。
原本,刘婶还觉得颜鸿君配景岚是景岚三生修来的福气,但是此时再一想,有个这样漂亮懂事且知书达理的媳妇,是颜相公赚到了。
而那个常年扔下媳妇一个人在家,甚至连个丫鬟都不给找的颜鸿君,立时,在刘婶的眼里,就有些配不上景岚了。
刘婶见景岚收下了菜,也没有理由久留了,搓搓手说道:“那我就回了,下午小鸽子从镇上回来,我再给您送油盐来。”
景岚点点头,她一个人在这个院落里,除了几只鸡,一条狗,没有见到一点活物,即便是再能忍受寂寞,在二十一世纪可以有很多办法打发一个人的时间的年代过来,而这样没有娱乐,没有电灯电脑的日子,那个景岚过了十九年竟然没有疯,真的也是无人能及的本事了。想来她的功夫能够练得那么好,大概就是将练功当做娱乐了吧。还好她有空间,也不会太过无聊。
只是,她却也怕多说多错,因为景岚本身是个不多话又冷清的性子,她已经怕做多了会被怀疑了,刘婶说要离开,也只能点头,看着她消失在小道的尽头,被树林遮住了身形。
“这样的日子,还是早些习惯的好。”习惯寂寞,总比被人当做妖怪烧死的强吧。
在这个未开化的古代,任何的反常都会被冠上妖物的解释,下场,绝对不会好的。
而她那个不知道去了哪里行侠仗义的丈夫,归期不定啊。这也是未来要面对的难题,一个陌生的男人,再英俊,也是陌生人而已,哪里能够成了夫妻?想一想,景岚便觉得头又疼了,提着菜篮迈过门槛,回身关上院门,落下门闩,将菜提进了厨房,看着冷了好些天的灶台,和一旁已经没有几根了的黄瓜。她该不该把空间里的太阳能燃气灶拿出来用呢?还是挑战一下,这个灶台?
想了想,还是不能拿出来,万一被人看见,她可就解释不清楚了。反正还有时间,吃饭她可以在空间里做,而空余下来可以来研究一下这个灶台的用法。景岚此刻,无比庆幸她有着原主人的记忆,想来,应该不会太难才是吧?
毛爷爷说过,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对于一个做饭习惯用电饭煲,燃气灶,洗衣全自动得景岚来说,这项挑战,足够将她空余的时间填满了。至少,在颜鸿君回家之前,她要学会生火,和用灶台做饭,不然,就只能选个好理由搪塞了。失忆…不知道行不行得通?
想到这里,景岚摸了摸肚子,确实饿了,闪身进了空间,她还是先吃饱了,再来研究这项民生大事吧。

第三章 剑客景凌华
景岚蹲在灶台边,看着黑漆漆的灶台洞,脚下放着一些劈好的木柴,和引火用的秸秆,准备实验着生火。
其实,生火并不难,融合了古代景岚的记忆,这些都是她做惯了的事情,几乎是本能的,行动上先于思想,火就点着了,刷了锅,将淘好的米倒进锅里,加上水,盖上锅盖,米饭就算是蒸上了。
景岚这一连串的做完,抹了一把额头,虽然入了秋,但中午头的天气还是有些热的,山上还要好一点,虽然比较凉爽,但是内衫,外衣,罩衫,虽没有里三层外三层那么夸张,但绝对够多了,在厨房里时间长了,也出了一层薄汗,黏黏的有些不舒服。
拉了拉衣襟,这个动作让景岚周身冷淡好似不识人间烟火气立刻嗖的一声散了,整个人就像从云端落入了凡间,和厨房很搭。
这边做着米饭,早上刘婶送来装着新鲜蔬菜的篮子被景岚提了过来,翻弄了一下,翠绿的叶,青白的梗,应该是小白菜,然后还有几个茄子,一把细长的豆角。水灵灵的纯绿色蔬菜,天然无污染,虽然比不上自己空间里的,但是比超市里标明了绿色食品的保鲜膜里的蔬菜可是货真价实多了。
景岚叹息一声,这样身体少吸收一些工业废气重金属污染,让她觉得其实在这里生活下去也很好的理由里多出了一项。
这时,门外又响起了敲门声,景岚想起来刘婶早上说过要来,不过好像是说的下午吧?这才中午,会是谁?除了刘婶,她这里可是没人来的。
紧接着,老黑一阵狂吠吼叫,景岚便知道,这来的人,是陌生人。
踌躇了一会儿,老黑的叫声没有让来人退去,敲门声依然在响着,景岚在围裙上擦了擦手,将围裙解了下来,从厨房出来,示意老黑安静,走到大门口,从门缝里向外望了望,白色的交领长衫,窄袖收口,头上束起发髻,扎着同色的巾子,脸庞很稚嫩,因为束发,景岚猜测,他应该已经过了十六岁。
从门缝里毕竟看不真切,也不敢蓦然开门,秦国虽然没有宋朝对女子诸多教条戒律束缚,但她一人在家,还是要避讳着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