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哲委屈的喊了起来:“安心你可别冤枉我。是它自己说的,要叫潘潘。”
“瞎说!”
“没骗你!”安哲得意洋洋的说:“它现在会说好多话,刚才洗澡的时候还调戏我来着。”
安心激动的大喊了起来:“表哥你真是太伟大了…”
安哲得意洋洋的开始吹嘘自己的神通广大。这个不害羞的家伙,编起瞎话来真是连脸都不红。怪不得小说里说男人都是天生的骗子。
安哲还在给他的表妹吹嘘他的丰功伟绩。我趴在安哲的肩膀上愣愣的看着电脑屏幕,一个突如其来的想法闪电一般击中了我:守着他的电脑这么久了,我怎么就没有想到上我原来的QQ里去看看呢,也许会有朋友的留言,说不定能从中看出潘可意到底出了什么事呢?
我的脑袋有点发晕,我赶紧拍拍翅膀飞到露台上去,这个突然冒出来的想法刺激得我坐立不安,我真的需要找个清净的地方好好想想。我的QQ号码是什么来着…
安哲的露台上摆放着一张十分舒适的大摇椅,这是我原来当人的时候就一直想要买的,躺在上面可以舒舒服服的看星星。只是,不知道我还能不能有机会以一个人类的身份来享受这种乐趣呢?我耷拉着脑袋,刚才那一点点兴奋已经转化成了绵长的惆怅,让我的一颗心一点一点沉到了谷底。
安哲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出来,抱着我坐到摇椅上开始轻轻的摇晃,抬起头,透过透明的玻璃顶棚,宁静的夜空一览无余。
尽管没有月亮,但是满天的小星星却围绕在我们的头顶,顽皮的眨着眼睛。
露台的窗户有两扇开着,可以听到外面隐约传来的音乐声,虽然听不真切,却能让人分辨出来是那首著名的苏格兰民谣“绿袖子”。这是我最喜欢的乐曲之一,静静的听了一会儿,我开始跟随它的旋律轻轻哼唱起来。
安哲的手有一下没一下的抚摸着我,我把头靠在他的胸口静静的听着他的心跳,迷迷糊糊的,不知什么时候闭上了眼睛。

站在窗台上目送安哲的车子扬长而去,我赶紧拍着翅膀飞回到他的书房里,开电源,开电脑,手脚并用,动作已经越来越熟练了。
战战兢兢的登陆我的QQ,老天啊,上去了,竟然真的上去了。我的心头一阵狂喜。
小头像们都在跳,居然有这么多的留言啊,心里一瞬间充满了感动,身体也情不自禁的微微颤抖起来。
先看看佩佩的,她可是我的死党,大学的时候我们俩就住一个宿舍,每天形影不离。毕业之后,工作地点也相隔不远,我们几乎每天都有电话联系,平均每隔三天就要一起逛一次街。一直到…我变成这个倒霉的样子。
“可意,我们永远都是最好的朋友,无论何时何地。”
什么意思?有点象悼亡词。
心里浮起一点点不太好的预感。
摇摇头,先不想那么多,看完再说好了。
再看看红毛的,他可是我的好哥们。刚到公司上班的时候我们分在同一个部门,这小子拽得很,无论接哪一个项目都不把我放在眼里,一直到我忍无可忍,在办公室里跟他大打出手,把他的脑袋用文件夹打出个大包,这小子才开始对我刮目相看。于是我们俩不打不相识,由仇人变成了最好的搭档。一直到我跳槽为止。
这小子平时有点油嘴滑舌的,不过跟我在一起还是很老实,据他自己说是自从打了一架之后,就不再当我是异性了。
“可意,如果另外的一个世界不好玩,你就快点回来吧,我再也不抢你的薯片了。我请你喝酒。公司对面新开了一家你喜欢的火锅店,我一直忍着没去,等你回来呢。快回来吧,再不回来我可就不管你,自己解谗去了。”
满头雾水,这又是什么意思?红毛一直是个爽快的人,这话怎么叫人摸不着头脑啊?
困惑。
看看下一个,大侠。
大侠是我大学时的追求者,人很不错,我们虽然没有成为情侣,却一直保持着友好的联系。他是个一说谎话就脸红的人。
“可意,如果有来生,再让我好好追求你一次吧。让我也学着别人的样子,天天夜里在女生宿舍楼下面抱着吉他唱情歌,或者捧着一大把红玫瑰当着所有人的面放到你的书桌上…所有那些我一直想做,又怕你笑话的举动,我都认认真真的做给你看,你说好不好?”
眼泪无声的滑落下来,大侠他原来一直没有把我当成是普通的朋友吗?可意难道是真的死去了吗?否则,他为什么要说“来生”?
可是每个人都在说快回来,那又是什么意思?还是说我本来就是一只鸟,只是不知道怎么回事附着上了可意的部分记忆?
唉,不明白,真的不明白。我的脑袋都要爆炸了。
泪眼朦胧之中,再点开飞龙的小脑袋,这个就是我的表格陈瑞嘉了。他又会说什么呢?
“可意,我昨天下班回家的时候,又买了你爱吃的杏仁蛋糕,我多么希望下班回去的时候,能够看到一张空碟子和你满足的笑容呢。如果你在另外一个世界能够看到我们,感觉到我们的悲伤,那么你就快点回来吧。我们都想你了。舅舅和舅妈的头发已经白了很多了。回来吧,可意,不要再贪玩了。”

“小飞侠,好久不见,工作很忙吗?”

“小飞侠,你上次介绍给我的那首歌我找不着,你检查检查,发给我的地址有没有错?”

“小飞侠…”

看不下去了,我趴在键盘上号啕大哭。
受不了了,我真的受不了了。
安哲吹着口哨开门进来的时候,我正泪眼婆娑的躺在我的小窝里。
别的鸟是怎么睡觉的我不知道,反正我还是保留了做人时候的睡眠习惯,躺在枕头上,身上要盖被。我估计安哲对于鸟类的习性也是一无所知,因为无论我做出什么匪夷所思的事,他都会视为理所当然,比如跟他一起吃麻辣火锅。
遇到这样一个不会把我当怪物的主人,也算是不幸之中的万幸吧。上帝关上一扇门,果然会打开另外一扇窗。
我这样想的时候,安哲的大脑袋已经凑到了我的睡篮上方。
“这么早就睡觉?”他揭开我身上的大毛巾,把我提溜了起来:“不是着凉了吧?”
我摇摇头。
安哲把我抱在怀里溜溜达达的进了客厅,我听见他说:“你请坐,别客气。”
什么意思?我连忙从他怀里探出头,一个婷婷玉立的女子正好笑盈盈的转过身来和我打了个照面。我愣了一下,秦凯薇?安哲怎么把她带到家里来了?
我看看安哲一脸若无其事的笑容,觉得一股火慢慢的从心里窜了出来。
秦凯薇笑容满面的凑到我面前说:“你好啊。”
我歪过头,当没听见。反正她的美目盼兮,巧笑倩兮都是做给安哲看的。
安哲出来打圆场了:“想喝点什么?”
秦凯薇笑微微的摇摇头。
“那你先坐一会儿,我去书房给你找。”安哲说完就抱着我去了书房。
他腾出一只手在书柜里翻来翻去,一边漫不经心的问我:“怎么不高兴啊,连招呼都不跟客人打?”
我“哼”了一声,扭过头不理他。
“怎么了?”安哲停下手,扭头看看我,好笑的问:“你好象不喜欢她?”
我再哼了一声。
安哲笑嘻嘻的揉了揉我的脑袋:“别那么孩子气。秦小姐人不错的。”
竟然说她人不错?
我真的生气了,又不好说什么,再哼一声。
“行了”安哲哄孩子似的拍拍我:“一会儿进去跟她打个招呼。人家毕竟是客人。”
我飞到书柜的门框上,斩钉截铁的说:“不。”
安哲的两道浓眉不耐烦的皱了起来。
“你别扭个什么劲啊?”他也有点不高兴了:“人家不过来借本书…”
借书?这么老掉牙的借口她也敢用,还真是不怕人笑话。
“那是找借口跟你套近乎。”我毫不留情的把他的话驳了回去:“傻子才会看不出来。”
“潘潘!”安哲的脸沉了下来。
我从来没有看到过他生气的样子,愣住了。
他的眼神阴沉沉的,他竟然真的跟我生气了?
粉红色的人影出现在书房的门口,秦凯薇笑眯眯的走了进来:“你的藏书还真多。”
安哲把手里的书递给她,“不知道是不是你要的版本。”
秦凯薇夸张的发出一声赞叹:“比我想找的版本还要好。真是谢谢你了,安总。”
安哲笑了笑:“别那么客气,你叫我安哲就行。”
秦凯薇含情脉脉的望着他:“那我就不客气了,安哲。”
他一直跟她说话,连看都不看我一眼,他竟然真的生气了,竟然因为秦凯薇跟我生气了?我觉得眼眶有点发酸,一扭头,毫不犹豫的从书房半开的窗户里挤了出去。
深秋的夜风凉飕飕的,我的眼泪也终于掉了下来。似乎听见安哲在我身后焦急的喊了一声,但是我没有答应。
我现在只想飞到远一点的地方去,找个没人的地方躲起来。
谁也不想见。

好象只打了个盹的时间,天色就已经黑透了。
夜风吹动干枯的枝叶,发出单调的“刮拉刮拉”的声音。我抬头看看头顶上的月亮,明明是团团如银盆的喜庆模样,看上去偏偏冷冰冰的没有一丝烟火气。这个季节,景色果然凄凉。尤其在我这无家可归的生物眼里。
叹口气。把全身的重量换到另外一只脚上。
站在树枝上睡觉果然比不上躺在我的小窝里来得舒服,看来我还真不是当鸟的料。其实我也想不明白,我现在到底算是什么呢?我没有人的身体,却偏偏有人的记忆。我有个鸟的身体,却偏偏不知道要如何当一只鸟。
那种随遇而安的境界,我恐怕永远都达不到。我的脑子里如果还有哪怕是一点点随遇而安的意识,想来今天那样尴尬的一幕也就不会出现了。
再叹一口气。
站在树枝上饿着肚子吹了半夜的冷风,我多少也冷静下来了。其实回头想想安哲又有什么错呢,他是个成熟的男人,条件又不错,身边怎么可能没有异性的追逐呢。秦凯薇其实也算是个不错的交往对象吧,漂亮、独立、聪明、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也知道勇敢的去争取。
那我到底生什么气呢?
我低下头的时候看到了自己的两只黑色爪子,心里一阵难过,赶紧移开了视线。
是不是因为在他们的面前,我把他们都当成了平等的人,但是在他们眼里,我只是一只鸟的缘故呢。也许这才是最令我难以接受的吧。如果我也是一个人…
是啊,如果我也是一个人…
一阵冷风夹杂着落叶“呼”的一声扑了过来,我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好冷啊。已经是后半夜了吧?
我放松了身体靠在树干上,尽量想找个舒服一点的姿势。唉,野外生活还真是不容易。动物难做啊。想我一个年轻貌美正当年华的小女子,竟然沦落到披着一身鸟毛夜栖树枝的地步,这经历还真算得上坎坷了吧,而且名正言顺的主人还不在家,寄养的主人还被我给得罪了,周围又没有什么热带森林能让我重返大自然,恐怕出了这个小区,我能去的地方也就只有动物园和马戏团了。
原来世界之大,还真没有我的容身之处。
第N次的叹气,愁肠百结。
远处的人行道上似乎有一道光线晃了过去,我身上的毛立刻都竖了起来。好象有人在喊什么,留神倾听,却又没有什么动静。是我出现幻觉了吗?
光线又晃了过来,真的是有人啊。
我还没有来得及躲到更高的树干上,刺目的光线已经当头罩了过来,晃得我一时睁不开眼睛,心里却真的惶恐起来。如果就这么被人抓走了,恐怕会再也见不着安哲了吧。
“下来,回家去。”耳畔传来的是熟得不能再熟的声音。
竟然真的是他?!我直愣愣的望着夜色里这个轮廓模糊的人影,他真的是出来找我的?
“回家。”安哲重复了一遍他的命令,声音里流露出一丝也许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柔和。
我突然之间有种想要哭的冲动。
所谓身不由己说的就是我这样的情况吧,在我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举动之前,我的鸟翅膀已经呼扇起来,带着我的鸟身体一头扎进了安哲的怀里。闻到他身上那种我再熟悉不过的清爽味道,我的眼泪唰的一下就流了出来。
起初他没有动,任由我抓着他的衣襟抽抽嗒嗒,然后,两只手臂慢慢的环了上来,把我紧紧的搂住了。我听到他在我耳边轻轻的叹了口气。
他也不说话,就那么搂着我,任由我一直抽嗒。在我的记忆里,我还真的没有这么哭过,小时候挨打最重的一次,是跟邻居家的小朋友玩过家家,拿我老爸的论文底稿生了炉子,老爸回来之后把按在椅子上一顿好打。那时候我也只是象征性的嚎了两嗓子以满足他的暴力欲,同时示意我老妈来救驾,眼泪毕竟是没有掉。
现在…唉,变成了异类,果然性格也跟着受影响。
这一天里,我的最后一个发现是:哭果然很伤元气。因为还没有走到家,我就疲惫不堪的拱在他的臂弯里睡着了。
我是被电话铃声吵醒的,安哲也是,因为他接电话的声音含混不清,带着浓浓的睡意:“你好,我是安哲。”
电话里传来一个男人爽朗的笑声:“还在睡?说好了今天一起打两杆的,想反悔?”
安哲长长的打了个哈欠,“今天不去了,改天我请你。”
电话里的男人戏谑的问他:“你小子居然也有睡懒觉的时候?昨晚干什么了?”
安哲也笑了:“别再给我造谣啊。昨晚上我家的鹦鹉离家出走了,我找了半夜,现在当然得补补觉啊。”
电话里的男人哈哈大笑:“你小子是养宠物吗?我怎么感觉你自从有了那只鸟,就象结了婚似的,也不出来跟我们鬼混了,有事没事还上超市买菜。这回居然还离家出走?它别是个妖精吧?”
安哲也笑了:“它还真是个妖精。回头让你也见见。”
电话里的男人又笑了。
声音怎么听的这么清楚啊?我纳闷的转过身去看,不料正对上安哲那张放大了的脸,吓了我一跳:我睡觉的地方,他怎么会在?
安哲的胳膊绕了过来,把我拢到了他的怀里又闭上了眼睛。看样子他还没有睡醒呢。我小心翼翼的抬头张望,深蓝色的被子,深蓝色的枕头,不会吧,真的是…他的卧室?
因为过度惊讶,我的身体小小的哆嗦了一下,安哲的一只手在我的后背上轻轻拍了拍,象是在示意我别乱动。
不敢乱动了。但是脑子却开始快速运转,他的卧室平时是不让人进的,连打扫卫生的陈阿姨也不能进去,我当然也不可以。所以我的睡篮一直被安置在他卧室门外的矮柜上。一直以来我都猜测他是个有洁癖的人。
有洁癖的人竟然把宠物抱上床睡觉?他的脑子是不是也被我气坏了?或者,昨晚回来的时候,我的爪子挂在他的毛衣上摘不下来了?所以他干脆把我也放上他的床?
也不象,因为他身上穿着深蓝色的睡衣…
纳闷。
他怎么也开始不对劲了呢?
又或者,昨天抱着我回来的时候,无意间触动了他幼年时抱着玩具熊睡觉的美好回忆,所以重温美好的童年旧梦,把我当成了记忆中的玩具熊?
我在心里叹了口气,什么烂理由嘛。总之,这个男人也开始变得奇怪了。
电话铃又响了。
安哲叹了口气,闭着眼睛摸过电话放在耳边,“我是安哲。”
这回是个女人的声音:“安哲?是我。你的鹦鹉找着了吗?”
原来是秦凯薇。我屏住了呼吸,把脑袋凑过去一点。
“恩。找着了。”安哲闭着眼睛,声音很平淡。
“那就好”秦凯薇夸张的声音:“要是被人抓走,可就不好找了。”
安哲“恩”了一声,没有说什么。
“对了,我特意通知你一声,李教授已经到了,现在住在利德酒店。”
安哲的眼睛睁了开来:“利德酒店?哦,谢谢你。”
秦凯薇不死心的追问了一句:“今天是休息日,我打算去看看他,你要不要一起去?”
安哲犹豫了一下,“行啊。一起去吧。”
我耷拉着脑袋,心里又有点不太舒服的感觉。
唉,看来我也就这么点出息了,明明跟自己说过了不再干涉安哲的私生活,可是真的要面对的时候,才发现不是那么容易。我感觉自己象一只刚从蛋壳里爬出来的笨鸭子,把第一眼看到的人当成了母亲,就这么毫无道理的想要霸占这个自己认定的亲人。
这样的作法不是我一直不屑的吗?
我这是怎么了?
难道真是因为变成了鸟的缘故,性格也跟着脆弱了起来?
安哲的脑袋凑过来,在我的后脑勺上亲了一下:“别闷闷不乐的了,我一会儿带你出去玩。”
出去玩?我竖起耳朵望着他,不是逗我的吧?

安哲冲完淋浴,裹着一条深蓝色的大毛巾一边擦头发一边从洗手间里走出来的时候,我已经倒回到自己的小窝里,打算再睡个回笼觉了。
也许是因为他的卧室里阳光最充足,他一大早就把我的小窝搬到了窗台上。晒着暖洋洋的太阳果然很舒服啊。
倒也不是贪睡,而是对即将要进行的活动提不起兴趣。他虽然说是出去玩,可是电话我也听到了,无非就是去利德酒店看望那个李教授嘛,有什么好看?又不是看画展。尤其是我要扮演的这个超级大灯泡的角色也不是那么讨人喜欢,就更没兴趣了。
安哲瞟了一眼懒洋洋的我,伸手从衣橱里取出几件要换的衣服放到床上。我支起脑袋饶有兴趣的等着看,啧啧,好景致啊。
门铃突然响了起来。
我叹了口气,真煞风景哦。
安哲这么一副美人出浴的模样是不能见人的,开门的重任当然又落到了我的头上。
扒在门框上先从猫眼里窥视窥视,好象是个快递公司的职员。
我赶紧扭开门锁,扒拉在门把手上探头看他。穿着制服的年轻人看到门打开似乎愣了一下,目光随即落在我身上,露出十分意外的表情。又是这种表情?真是没有创意的人。
我瞪着他,他也瞪着我。所谓的大眼瞪小眼,就是指我们现在的状况吧?
“请问你找谁?”还是我最先忍不住,好歹我也算是半个主人啊。
“我…”年轻人结结巴巴的说:“请问…这里是不是有位安哲先生?”
我点点头,不知道他能不能看懂,于是又补充了一句:“对。”
年轻人递过来一个四四方方的包裹。目光落在我身上的时候愣了一下,好象意识到了不妥当,立刻又收了回去,尴尬的挠了挠脑袋,“有安哲先生的快件,请问谁来签收?”
他好象有点回过神来了,目光里流露出一点点戏谑的味道,好象故意出个难题给我,想看我如何来应付似的。
小样!我气鼓鼓的把门推开一点。欺负我不识字啊?
“快件放到鞋柜上”我从他手里抓过签字笔,签什么呢?
安哲?潘潘?潘可意?
我开始犯愁了。一抬眼,看到年轻人满脸都是好笑的表情,恶狠狠的瞪他一眼:看什么看,没见过别人用脚拿笔啊?真没见过世面。
一只大手伸了过来,接过了我脚上的签字笔,不用抬头看也知道是安哲。他已经换好了衣服,不动声色的推了我一把,示意我进屋里去。我发现只要有人在,他永远都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
我从书房拿来裁纸刀的时候,包裹已经撕开了,里面是厚厚的一叠文件。最上面的一页写着“泰晟集团090012”几个大字。安哲还没有来得及看,电话就响了。
“孟总,您好。”安哲的声音又变成了老成持重的中年伯伯:“已经收到了,我现在就看。周一把报告送到您办公室。”
是重要的公事吧?泰晟这个名字听着十分耳熟。好象我在哪里听到过。正想再凑过去好好看看,却被安哲推开了,他十分小心的捧着文件回书房,一边还不忘了回头警告我:“不许碰啊,是重要的东西!”
一副六亲不认的架势,这男人果然不可理喻。
看样子,今天出门的事是彻底泡汤了。
我松了口气,干点什么呢?想了想,钻到书柜底下把我藏起来的那本《时尚》拽出来,这是我从他的书柜里找到的唯一一本适合女士消磨时间的读本,还是女士版的呢,也许是安心留下的吧。刚发现的那天,我费了好大劲才从一叠杂志的最下面把它抽出来。为了不让他再放回去,我每次看完了都悄悄把它推到书柜的底下。
安哲纹丝不动的坐在书桌前面看他的文件。
看了一会儿杂志,伸个懒腰跑到客厅里啃苹果。探头看一看书房里,安哲还是那么坐着,连姿势都没有变。
靠回沙发上吃掉半袋花生,再溜达到书房门口看看,安哲正在电脑上忙活。他还真是个工作狂啊。
早饭已经被他省略掉了,不会连午饭也要省略了吧?
我摸摸饿瘪了的肚子,有气无力的吆喝了一句:“该吃午饭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