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无雪 作者九尾窈窕
你是活在阳光底下的人,活得理直气壮。
而我,活在你的影子里。
只有你知道我的肮脏。
你是我的,要把你身边的女人都清除干净。即便,我叫你爸爸。
第1章 初见
民国三十年(1941年) 冬
夜上海,雪珠子飘的也是一半一半,不如东北淋漓尽致,就算落了地也积不起来,化成水脏兮兮的,踩上去滑脚,须得小心翼翼,不留神上了年纪的就要摔跟头。
韶华坐在百乐门的包厢里,眼前烟雾腾腾,令他呼吸不畅。然透过这层迷蒙,每个人脸上的表情却甚是犀利。大商洋行的老板一边向百乐门的小姐展示从美利坚进口的金表,一边动手动脚。韶华下意识蹙起眉头。这儿只有做买卖的生意人,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发国难财。他知道自己喜怒于形,唯恐人情得失,冲撞了别人,起身便想走,说话的态度却是顶谦顺的。“顾伯伯,阿妈身体抱恙,侄儿先回去了,望各位叔伯们玩得开心些。”
老顾头撇撇嘴,没说好也没说不好,脸上的横肉却是抖了三抖。毒辣的眼神扫了一圈,在座的有军统高官,有道上的帮会长老,长辈们不说走,做小的谁也不敢先走。当即便拿起一瓶威士忌咚地摆到韶华跟前,“你爹让你跟着我来长见识,我自然是要带挈你,可谁都不能坏了规矩,是不是?!刚来就想走,那也要先敬了叔伯们才对。”
韶华虽面有难色,却仍是拧开瓶盖对着杯子倾倒,他的手指纤长,骨节分明,动作温文细致,全是世家子弟的做派。
青帮的汉子们都在道上混,看不惯他这般小家子气,当即嗤之以鼻道。“跟个娘们似的,又不是让你卖/笑。套着瓶口喝呗!”
琉璃杯中辗转出琥珀色彩,糜/烂眩目。韶华一饮而尽,辣的烧喉咙,他委实喝不惯。
“那顾伯伯,晚生告辞了。”他起身鞠躬,忍住夺门而出的冲动,慢悠悠踱到门边。
就听到身后天青帮长老们的粗放声音,“现在的小猢狲,越来越没有义气,不懂规矩…”
事已至此。韶华也管不了那么多,权当作没听见,踉跄地跑出百乐门,发动引擎,扬长而去。沿着霞飞路行驶,火树银花的夜灯刺眼,他用手指捏了捏眼头,路边景致开始出现叠影,像万花筒不停转动,颠倒。忍住想吐的酒意,方向盘一打,车子驶进了法国公园。
自去年起,霞飞路沿岸就已被划入法租界。韶华的父亲韶觉年被任命为法租界巡捕房厅长,全家一起搬到了公园后边的思南公馆。街两旁栽了梧桐,很有巴黎香颂的感觉。
有意思的是,法国公园虽是富人区,入口处对面却有三排矮楼,住着逃到上海的难民,将公园的前门牢牢堵死,贫穷与富裕的对照之间,像无形被人划了一条线,经渭分明,尤为奇特。
韶华今年不过二十出头,却已经获得了圣若瑟书院的法律学位。从小到大的人生,皆是出自父亲授意,他听天由命,逆来顺受。尚未毕业之时,韶觉年就已属意他从商,让他跟着来往的叔伯们后头捞些生意门槛,学位也就成了一纸空文。
可别人的理想终究是别人的。
日日混迹烟花场所,在这冒险家的乐园里夜夜笙歌,有人甘之如饴,自然也有人苦不堪言。韶华便是后者,每每都只好在心里自嘲,做傀儡就当作的彻底,若是傀儡生出想法,不知是他的主人可悲,抑或是他自身可悲。于是这一番彷徨,失落,和对命运的失控感,化作满腔愤懑,发泄在急速的行驶上。夜风吹不散酒精在脑中的聚集,不经意间,他已大力猛踩油门,转弯处,只听得轮胎和泥地发出尖锐的摩擦。
路过难民窟,穿过公园,思南公馆近在眼前。这一条回家的路线日复一日,然而当枝柯被雪色染白,地面湿透,却突然生出别样的可能。等韶华反应过来之时,已是方向盘打滑,刹车失灵,他的车子就这样直直撞上了公园的铁闸门。
‘哔——!’喇叭发出长响。
四周熟睡的人打开灯骂骂咧咧地出来张望。韶华的头磕在玻璃上,血流不止。他摇摇晃晃的下车,车轮下一具面目难以辨认的尸体,惊得他楞在原地。
即使很多年后,韶华也一直记得那个冬夜。疏疏的雪花在半空就融化,落地化成水,地面一片污湿冰滑,佝偻的尸体躺在路中央,血肉模糊。冷冽的空气让他经不住微微颤抖,鼻头随之发红。愣了好长一段时间,他都没有回过神来,直到巡捕房的人将他带走。
白炽灯下,他忽冷忽热,酒已醒来,头却还疼的不行。按捺住这一切身体的不适,做完笔录。韶觉年塞了几个银元打点手下人,没过多久他就被放了出来,回到家中洗了把热水澡,天已微明,他辗转反侧。
如果没有喝酒,如果不是心事重重,如果…
可世上哪有那么多如果。
那具冷硬的尸身在他眼前挥之不去,闭上眼都是漫天的飞雪,茫茫一望无垠的白。正因为如此,点点腥红更是触目惊心,深深浅浅,溅的到处都是。他捂住心口猛地坐起身,长时间大口大口的喘气。
因为心中有愧,韶华白天不想睡,夜里也睡不着。持续了一段时间之后,他向父亲询问后续事宜,韶觉年只敷衍的寥寥带过,并未详述。他决心私下里再作打探。
有钱能使鬼推磨。于这对父子而言,钱财从来都不是费力的事。韶觉年有办法让儿子全身而退,韶华自然也能搞到受害者的信息。
拿着打探来的地址,韶华站在被害人家门前,已是一个月后。他首次踏足这样的难民窟,整幢矮楼散发着腐朽陈旧的气息,各种难闻的味道和各色方言交杂在一起,混淆了五感,只令人烦躁。
铁锈斑剥的大门紧闭,他深呼吸一口气轻轻叩响,长时间无人应答。隔壁收破烂的邻居应声出来张望,他给了一些钞票,得到的消息是:叶家父女相依为命,父亲在码头扛大包,如今死了,女儿被送进孤儿院。
他稍愣,先前怀揣的一股子勇气彻底露了馅,只觉得心底空落落的。他是预备着任打任骂不还手而来,愿意尽一切可能对受害者作出补偿,如今扑了个空,刑期加长,就显得愈发煎熬,一颗心提到嗓子眼来,口干舌燥的继续驱车往孤儿院赶。
褐瓦红墙,基督教会的尖顶,肃穆而沉重。墙壁上爬满绿色的植物,夕照下斑斑驳驳。
女孩十三岁,身材瘦削,只比皮包骨稍强,这令她看起来顶多十岁大。她蹲在地上,双手抱头。一群十五六岁大的男孩子围成圈用石头丢她,齐声高嚷。“脱衣服,脱衣服,脱衣服!”
尽是市井无赖泼皮下作的样子。
韶华初见叶离,是直接目睹了她的脆弱,幼小和孤立无援。然而当她抬起头,满眼却尽是孤注一掷的碎,片片能割伤人的锐利。
他愤怒地冲过去,撩起脚来毫不留情的朝男孩子们的屁股狠踢,这辈子他还未曾这样流氓过。然而好意相帮换来的只有拒人千里。
女孩的目光冷漠无畏,直直射向他,良久眼角勾起很特别的饱满弧度,嘴唇微微上翘,像一只波斯猫。满是嘲弄的神情。
韶华蹲下来,她毫不迟疑地朝他呸了一口,冷笑着咬牙切齿。“杀人犯!”
尽管如此,他还是上前握住了她的手,柔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哈!名字?”她斜了他一眼,“你来之前都不做功课的吗?当然,你们这种有钱人从不把人当人,自然不知道被你杀死的人叫做叶山。”
“我不是坏人。”他虚弱的辩解。
“坏人不会在额头上写字,你就是那个草菅人命的杀人凶手!”
韶华知道她说的没错,只能报以苦笑。
为了挣脱他,女孩低头对着他的手狠狠咬下去,猩红的牙印从底部泛起丝丝血珠。
韶华仍未放手,含着些傻气的执拗,又问了一次。“你到底叫什么名字?”
她沉默的当口,孤儿院的嬷嬷赶到,这个四十岁出头的修女侍奉上帝,却并不柔和,满脸透露着乖张,冷硬和不耐烦。许是逃走的男孩子们找她哭诉,嬷嬷并不欢迎韶华,在得知他有意领养女孩的同时,麻木冷淡的脸才稍稍有了表情。
“感谢上帝,她终于要走了。”嬷嬷这样喃喃自语。
韶华听得明白洋文,眉头情不自禁蹙起,下意识问道。“您说什么?”
嬷嬷立时噤声,对他的话置若罔闻。
礼拜堂内,耶稣背负着十字受苦受难。白的蜡烛,黑的木椅,所有的一切仿佛无形中拷打着人的罪责,有令人忏悔的震慑力。压迫感从四面八方涌来,编织成一张密不透风的大网,不断挤压心胸。
女孩坐在祷告的长凳上,不哭也不闹,只是恨恨地盯着韶华,恨不能在他脸上烧出两只窟窿。
韶华被这灼灼的视线看的心焦,回过头问她。“你怎么知道是我?”
她将先前被弄乱的长发绑好,“没有人会来找我。”言辞寡淡,似说着旁人的事。
韶华恍然大悟。——没有人会来找她,除了那个心虚的肇事者。
第2章 收养
有些事情过去了,可以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轻易抹去。
有些事情却像刻在骨髓里,伤痕历久弥新,时不时牵扯出你的疼痛。
时至今日,离离仍会从噩梦中醒来,大半夜的张惶四顾,一片漆黑。直到眼睛适应了黑暗以后才发现自己不是在孤儿院阴暗潮湿的房间,也不是在与父亲相依为命的狭小蜗居,而是躺在一间宽敞的屋子里,欧式大床,华丽的帷幔,透明的落地玻璃窗。
她爬起来,赤脚在地板上行走,喉咙渴极了,想要喝水,急切的需要水。
窗外淅淅沥沥的下起小雨,是上海的四月,芳菲伊始,韶公馆花园里的树木在静夜里肆无忌惮的舒展着枝桠,迎接甘霖。离离打开了半面窗户,任凉风涌进来,携带着轻微的潮湿,和植物辛辣的香气——那是伤痕撕裂的味道。她闭上眼深呼吸一口,果然,再没有那么不舒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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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一算日子,她来到韶公馆,已将近有一百天。
在这一百天里,她只需要做一件事,就是习惯。
习惯新的环境,习惯这里的人和事。
所幸,韶公馆虽然很大,人却不多,确切的说,需要上心的人统共不超过五个。离离自问游刃有余。
首先是韶华的母亲含秋,一个心地善良的女人。
离离到的那一天,含秋站在门槛处迎接她,既没有居高临下的俯视,也没有轻慢鄙夷的态度,反而满眼都是爱怜。替她上药的时候,动作轻柔,唯恐一不小心弄疼了她,一边好声好气的同她说:“韶华对面那间屋子风景很好的,可以看到整座花园,给你住好不好?”
韶华忙不迭附和:“是啊,一般人来作客,我妈都舍不得让人家住的。”
离离点点头,显得茫然又顺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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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家张妈是个大嗓门,讲一口洋泾浜的上海话,可以絮絮叨叨的说一下午,心地却是极好的。
知道离离和韶华两人空着肚子回来,便去厨房煮了一大锅汤面,还特地往离离的碗里夹了两块红烧大排骨,看她吃的津津有味,便问:“好切伐?”
“嗯。”
“多大啦?”
离离的嘴里还挂着面条,便用手指比划——十三!
含秋笑着掏出手绢来替她擦了擦嘴边的油污,轻声细语道:“慢慢吃,慢慢吃。千万别噎着,好吃的话以后张妈天天给你煮。”
离离被说得有些不好意思,微微低下头来。她想,有钱人家都比较讲究仪态,自己狼吞虎咽着实不太雅观,于是便改为细嚼慢咽,可谁知蓦地就响起一声‘咕噜噜——咕噜噜’,是她的肚子唱起了空城计。顿时,窘的她有些手足无措,脸上也情不自禁飘起两朵红云,惹得在场的人都禁不住笑了。
含秋拉着张妈的手感慨道:“啊呀…真是,家里好久都没有这样热闹了…”
“是呀,太太,有个小孩子就是不一样。”
韶华默默地观望着,不由松了口气。
其实回来之前他多少是有些担心的。因为收养离离完全是他自作主张,并没有事先征得韶觉年的许可。所以一方面他担心此举会触怒老头子,另一方面还要担心离离会不习惯。至少是在孤儿院的时候,她所表现出来的直接,坦白和抗拒,使得韶华不得不防着她可能会与自己的家庭发生剧烈冲突。毕竟是小孩子嘛,情绪亢进突变往往出人意料,若是到时候哭闹起来,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不免叫他难做。可从现在的互动来看,一切的担心都属多余。
饭后,韶华牵着离离的手送她到卧室,顺便同她讲解浴缸要怎么使用,德律风(Telephone)怎么使用……
从头至尾,离离一直睁着好奇的大眼睛看他摆弄,就像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她学的很快,比如说,有红色标记的水龙头出的是热水,蓝色则象征冷水,还有一个塞子沉在浴缸底部,堵住就能盛水泡澡,拔掉之后水就哗啦啦进了下水道。至于德律风那就更神奇了,为什么两根线一通,就能听到彼此的声音呢?对方难道不是鬼吗?韶华拿出一个号码让离离试播,接通的那一刻,一把低沉的男声毫无预兆的从电线那头传过来,离离‘呀’的一声速度跳开。
韶华笑着看她灵巧的身姿,用嘴形无声的对她说——‘小土鳖’,随即拿起听筒装模作样的对另一头道:“洞幺洞幺,我是洞拐,前方伤亡惨重,请求支援,请求支援!”
电话那头沉默一阵后,狐疑的重复了一遍:“洞拐?”
“呃……”韶华心中咯噔一下,知道闯祸了,赶忙解释道,“吴,吴大哥,我…我是韶华,我…和你开玩笑的。请问绪方在不在…”
话还没说话,电话已被切断。
韶华扶额,糟了,吴绪方一定会被关禁闭的…
离离看他出丑心情特别好,两只小手捂住嘴背过身去偷笑。还说她是土鳖呢!她白了他一眼,侬才是戆大咧…
韶华颜面扫地,轻咳一声想给自己找个台阶下,顺便再找个机会好好教育教育这只新来的小土鳖,无奈离离并没给他这个机会,因为她已经什么都学会啦!甚至还逮着他不留神的空档用花洒喷了他一身的水,事后用无辜的眼神看着他,小声嗫嚅道:“我…我初来乍到,什么都不懂,我真的不是故意的。”而后手一滑,又喷了他一脸。
韶华默默无语的退了出去。
虽然遭到了一些意料之中的打击报复,不过无伤大雅。韶公子以为离离就像是一棵从别处移植过来的小树苗,在韶公馆落地生根,他需要做的是在一旁灌溉,施予阳光和土壤,给予耐心和关爱。如此一想,心中顿时充满一种长辈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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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离离白天便跟着含秋和张妈料理一些琐事。特别是端午节就要来了,韶公馆里里外外都要大扫除一遍,很考磨功夫。往年这些都是张妈一个人料理,如今有了离离,张妈突然有一种‘如虎添翼’的感觉,逢人便夸离离小姐是‘万金油’!什么事情都能搭把手,万能灵钥来的。韶华觉得张妈这绝对是信口开河,黄毛丫头一个,能有这么能干?
结果有一天韶华忙完了公事回来的特别早,就撞见张妈追在离离屁股后头喊:“小姐啊,我又忘了你说的那个配方啦…”离离转过身去取笑张妈是‘黄鱼脑袋’,一边写了张字条搁在厨房玻璃板下面。韶华偷偷凑过去一瞧,只见纸片上写着,百合、冰片,白芷、白檀香、松香……便问张妈:“这是什么?”张妈稀罕的说:“太太不喜欢闻花露水的味道,觉得太呛鼻子了,离离小姐不知从哪里搞来一张古方,把药材装进砂袋里给太太泡澡,味道好闻不说,现在这个时节用还可以驱虫,老灵光咯。”说完,瞄了一眼楼道口的花盆,直接跳过韶华,向离离征求意见道:“嗳,小姐啊,你说那盆花放在那里好不好啊?”
离离稍微琢磨了一下道:“放到二楼转角那个架子上好了,摆在这里容易踢到。”
“嗯嗯,有道理!”张妈点头如捣蒜,随后便扯开喉咙气贯山河的一吼,“阿忠——把花移到楼上去。”
接下去的半个钟头内,韶华站在自家的大厅中,茫然四顾,发现所有的下人都围着离离团团转,对她惟命是从,相反他这个主人倒不怎么受青睐。想想真是心酸……
另外除了张妈,含秋对离离也是赞不绝口。
由于上了年纪,早晨忙完了之后含秋就习惯去睡个午觉补充一下体力,离离便趁这个空档替她誊抄佛经。她读过书,写一手好字,但并不是所有的字都认得,偶尔遇到念不上来的,就描摹的格外认真,默默记在脑子里,然后再想办法自己去问。含秋将这一切看在眼里,把韶华找了来,指着誊抄本对他说,“你自己看看,多聪明的小囡,老这么闲着也不是办法,你替她找个学校去。”韶华点头应了,谄笑道:“还是妈妈心细,我怎么就想不到呢!”含秋瞪了他一眼,她怎么会不知道韶华打的什么如意算盘!当下用手点着他额头,笑道,“侬呀,小滑头!你哪里是想不到,根本就是怕老头子找你麻烦,就把责任推给我,等我先跟你说,对吧?”含秋理解韶华的难处,事实上,离离到的当晚韶觉年就甩了脸色给韶华看,劈头盖脸的一顿数落:“侬啊是切饱饭了么事体做?当家里开善堂的啊!什么阿猫阿狗都往家里领,不是已经给过教会钱了吗?”含秋想,为了护着离离,往后就让她管自己‘含秋姆妈’吧,老爷子就是再不乐意,也不会专门同一个小丫头过不去的。
韶华的老底被揭穿,便嘿嘿笑了两声卖乖,心底记下了这桩首要大事。只不过这个时候正值五月,已过了报名上学的时间,须要等到夏季过去才可以,所以韶华打算等事情搞定了才去离离跟前挣面子。母子俩各有各的打算,离离却是不知情的。
她正忙着四处笼络人心,就连韶华的司机老赵都说:“我要是有这么个闺女就好了!”
韶华笑笑,不予置评。他怎么会不懂呢?她的所作所为,说到底无非是因为寄人篱下,时有动辄得咎之感,哪怕明知是他欠着她的,也还是担心会惹人白眼,招人非议。所以为人处世,务求尽善尽美,唯恐一不小心,开罪了别人。韶华想她小小年纪,就已经懂得人情世故,平白少了一分天真开朗,为此愈加心疼,这份心疼表现在,从吃的用的,到一些外头买不到的舶来品,他总是想方设法弄回来讨她开心,简直可以称的上是千依百顺了。
作为被呵护被讨好的对象,离离也一直耐心的敷衍着他。说句心里话,她其实一点儿也看不上他,甚至有点儿讨厌他,但在外人眼里,都觉得她能被一个好心的有钱少爷收养实在是天上掉馅饼的事。她自然也不能显得不识抬举。而坦白说,她也着实没有什么底气去争取所谓的尊严,她这样一个无枝可依的女孩子,好好生活下去才是眼下最大的事。因此她即便是再讨厌他,也还是得乖乖的扮演着这个弱者的形象。然而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原来一个人的内疚竟可以影响的这样深远,她根本不必费心开口索求什么,他便会一一达成她的愿望。有时候他送的东西,她是发自内心的欢喜,偏就是不出声,假装无动于衷,非要看到韶华焦急的抓耳挠腮的样子,才暗暗高兴。
韶华绞尽脑汁却总也得不到赞扬,便问她:“嗳,你到底想要什么?想要什么我都买给你!”
离离努着嘴,小声说:“我要去上学。”
韶华轻笑了一声道:“这好办!我早就托人去张罗啦。说道读书,自然数中西女塾顶好,但他们是美国教会学校,收人手续繁琐,等制又严格,我足足花了一百个大洋,才替你争取到了一个入学考的资格。最后能不能进去,关键还得看你自己的本事。”
离离一怔:“一百个大洋?”
“是啊!”韶华故意表现出痛惜。
一百个大洋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但他不能让她知道。
离离果然中计,掰着手指算了一会说:“一百个大洋能买好多东西。”说完抬头感激的望着他,诚恳道,“你放心,我一定不会让你蚀本儿的!”
韶华觉得这大约是他活到至今听过最动人的话了,什么新诗旧诗十四行诗,通通不及這一句‘我不会叫你蚀本儿的’来的悦耳。心情大好之下,便向她敞开了自己书房的大门,允许她以后可以自由出入,不必征得任何人的同意。
离离粲然一笑,像窗外枝头上的白色玉兰花缓缓绽开。
第3章 端午
当是时韶公子以为离离对自己笑了,便意味着两个之间的距离近了一大步。尤其是在求学这件事上,他办的这么漂亮,不免就有些沾沾自喜。从这点上来说,可以看出韶公子真是一个十分容易满足的人,或者说,从小没吃过什么苦的他世界观极其单纯。因而数日之后,当他看到离离对自己的态度又回复到那种万年冰山劈不开的原始光景,就不免深深的,深深的受伤了。
然他心里倒是清楚,这并不是离离的错。她会有今天,全是他一手造成的,因此她讨厌他才合乎常理,若是不讨厌,反倒奇怪了。对此,他表示深切的谅解。只不过小妮子好玩就好玩在,她是人前人后两个样,就是俗话常说的:‘两面三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