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美相公 作者:九尾窈窕
书籍介绍:
碧水渡上江汀阁,住着小霸王。
菜市场里传八卦,捅了小菊花。
青梅竹马少年郎,情意两彷徨。
老子等着那匹千里为我而来的白马,只为了将我调戏。
把青梅竹马圈养成美相公,我一路披荆斩棘。
哪知在翻雪山,淌大河的过程里,竟然歪楼了…

第1章 甜水乡特产——头号女流氓
据说,我是珞珈山有史以来最可怕的女流氓,风云为之色变。

具体事例包括了我往谁家的猪圈里撒了些威尔刚,导致公猪集体暴动。又或者将哪个恶霸打得落荒而逃,哭爹喊娘。后来更是甚嚣尘上,发展到珞珈山甜水乡方圆三百里天气异常也赖我,寡妇再嫁鳏夫再婚也赖我,铁树开花老蚌生珠也赖我,事无大小一概都与我——燕子汝,脱不了干系。

此时此刻,阳春三月,草长莺飞。说书先生在大树底下将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翻来覆去,老调重弹。除此以外,还给我按上了一个新罪名——抢劫美相公。

事情起源于我三日前上山采药,偶然窥见一枚娇俏妇人同壮汉搂搂抱抱,呻吟不止。她衣不蔽体,身上红点密布,壮汉则是满脸憋成了紫红色,阵阵哀嚎。我生怕他们是中了山林瘴气,便好心上前问一句。“你们需要帮忙吗?”

他俩却跟见了鬼似的抱头鼠窜。

此番行侠仗义在说书先生嘴里活生生被加工成好色淫/邪,意图抢劫美男,引得围观者啧啧称奇,连连直呼。“作孽啊,作孽!”我原先只是在树上打瞌睡,听到这里登时火起,撩起袖子便飞身下去要同他们理论。

哪晓得才落地,其中一名头戴方巾的书生便亲热地拉住我手臂,兀自感叹道。“真是好一截芙蓉玉藕,在下董灵,想与公子交个朋友,不知公子意下如何?”说话间,将自己的袖子扯下一片布来,送到我眼前。

断袖?

我看了看自己这一身书童的打扮,再看看眼前这个书生,恍然大悟道。“董贤是你家亲戚吗?”

话音才落,不远处尘烟滚滚而来,紧接着长鞭破空而至,将董灵手中的布片打了个稀巴烂。

鞭子的主人正是我青梅竹马的小捕快刑骁勇。

说书先生顿时吓得魂不附体,知情识趣的速速卷了铺盖走人。因为很显然,占道经营是要被取缔的,恶意散播谣言是要被拉去公堂打屁屁的,于是大树底下的人群亦作鸟兽散,唯独那个呆瓜书生还傻愣愣的杵在那儿。

小勇哥将热乎乎的油纸包塞到我手里,不由分说地将我抱到马上,吩咐道。“赶紧回家,整天就知道惹事生非。”说完,上了另一匹马与他的捕快作战团队疾驰而去。

此去是甜水乡往碧玺村的官道,我听到马儿得得声远去,眼见他往东我往西,觉得正应了某个四字成语叫做‘分道扬镳’,心里很不踏实,便勒住缰绳,掉头去追他。

遥遥的驿站边,小勇哥停下等我,流云层层染黄天际,是暮时将至。

我垂着脑袋,不满地拉住他手臂。“我不要吃鸡翅膀,我要吃小勇哥。”

他脸色微红,“别胡闹了,我是去做正经事。赶紧回家,没事抄抄女戒女训什么的…”

又来了!

按说,一过及笄之年,小捕快就该要将我迎娶入门。可不知怎地,他近来表现很是古怪,总是说:把女诫背熟了就娶你…把鸳鸯绣好了就娶你…把案子破了就娶你…

我掐指一算,自八岁订亲到如今,不多不少,堪堪在七年之痒的口子上。有时候我情愿这段感情能痒一痒,可偏生它就如一潭死水,砸块花岗岩下去也未必能激起多少涟漪。

载着这一腔愁绪,我沿路疾驰回家,风风火火地打开江汀阁的大门,已是月上柳梢。

屋内冷冷清清,屋外淅淅沥沥落起春雨,我端着梨花白仰头一饮而尽。

正所谓借酒浇愁愁更愁,多喝了两杯便开始头晕眼花,揸着毛笔的手颤颤巍巍,勉强立下一纸军令状,鞭策自己年内必须搞定小捕快,圈养美相公。只是雨势顷刻作大,搅得我耳朵直嗡嗡的,便也没甚听清屋顶上究竟是何动静。等到回过神来,瓦片已经碎烂了一地,跟着从天而降落下一头巨兽。方才挂到墙上的军令状显然受到了波及,由上自下扯成两半。

我愤然扑到巨兽身边,双手叉腰。“喂!你赔我的军令状!”

毫无反应。

跟着便用脚踢了踢,顺便在他背上狠狠碾了几下,还是没反应。

我只好蹲下身来将他翻转,禁不桩哇’地一声。——正是唇红齿白的公子哥一枚。

我抹口水,定心神,手指搭上他脉搏。此人脉象时而虚浮,气若游丝。时而湍急,擂鼓大作。毫无规律可循。再测他鼻息,微弱到几乎消匿,怕是离死不远了。除非大罗金仙,否则好像我这等庸医实在是回天乏术。

于是一咬牙,一抬脚,将他拖到院子里,丢给了丧彪。

丧彪是我的凶猛坐骑,如今正用它尖尖的小牙齿啃一根肉骨头,心无旁骛。见到我送给它的加餐,颇为怜悯地在美相公脸上舔了几口。“呜——!”

我摇摇晃晃,口齿不清地教训它。“不要装可怜。我们又不是开善堂的!怎么?你要救他啊?要不然你养他?”

说完,转身便欲栅门,裙脚却被丧彪一口咬住。“汪汪——!”

“唉。”我重重叹了口气,心一软便答应了丧彪的恳求。算是死马当活马医,救上一救吧。

将此人背到楼上的卧房,我试图过一些真气给他,然他筋脉却已经闭塞,庸医如我,实在是束手无策。唯一能想到的法子便是娘亲以前提过,若是一个人的内丹精元完好无损,便不会有大碍。于是我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扒掉了他的裤子。

只能说,他的内丹颇为诡异。

首先,有两个怪怪的小球。

我托腮反复观察良久,用手指轻轻戳了戳,温温热热,看起来并无不妥。但两个小球之间的‘那根东西’就比较硕大了,且颜色委实难看。若按色泽论,该是受了内伤。

阿爹的医书并未提到如何医治内丹受损,眼下我便惟有自行发挥。两只手捧起这条状似大茄子的物什,轻轻顺了两下。

不知是否有效,传说中的‘内丹’本来温温的,现在越来越热,而且居然在不断变大!

这个原理大约正如同手指头被门轧到一般,也会发红肿痛。

为了缓解他的痛苦,我便对着他的‘内丹’猛力的吹,只是竟然越吹越肿,越吹越肿…在我如此细心温柔地呵护下,居然还无耻的硬了!!!

委实令人惆怅。

此时床上之人睫毛突然微微煽动,好看的像跹然振翅的蝴蝶,我心神瞬时被掳去大半,便悄悄爬过去靠在他身侧。

手指顺着他面孔弧线,来来回回。他鼻头高耸巍峨如山,嘴角蜿蜒抿若城门。我的指头在他唇际留恋徘徊之时,感到他气息陡地一沉,仿佛像要窒息一般。当即也顾不上许多便趴到他身上,欲与之渡气。

只是偏不凑巧,他恰在此刻醒来,双目圆睁,头猛地一抬,堪堪与我嘴对嘴。

“诈尸啊——!”我一声惨叫,捂住被撞的额头。惊弓之鸟般,速度从他身上跳开。

他眉头紧锁,揉着太阳穴慢慢坐起来。良久,呆呆地看着被丢在地上的裤子,面上五颜六色,呼吸几度起伏。

“你…你脱我裤子做什么?”他声音清浅疏柔,自说自话般。

我费了一些口舌向他阐述内丹精元的医学原理,顺便让他明白,由于区区不才在下我心灵手巧,他才得以从鬼门关逃脱。

不知为何,他额上青筋似乎跳了跳。“这么说,你是我的救命恩人了?”

“嗯哼。”

“原来如此。”他嘴角噙着笑,指着自己的内丹之处同我说。“那就多谢姑娘的‘举手之劳’了。敢问,我要如何报答你呢?”

我嘿嘿一笑,“好说好说,欠债还钱就行了。你看关于你的汤药费,手术费…”

他不等我说完,双手一摊。“在下身无分文。”

“什么?没钱?!”我无法遏制地抬高音量。

“嗯。”他眼珠子眨巴眨巴,一派纯良。相形之下,我则穷凶极恶好似逼良为/娼。

只是纯良的外表之下永远都是包藏着一颗祸心,红颜祸水的祸。眼下不过须臾片刻,他立马换了一副嘴脸,唇角微勾,似画中人般朝我步步而来。我心慌意乱,惟有步步后退。待被逼退至墙角,他单手撑住墙壁,压下身子于我耳旁轻声细语。“我没钱,不知…欠债肉偿可否?”

老子左边肋骨上方那颗小红桃不争气地抖了三抖,当下稀里糊涂地点头。“可!可!”

他嘴角漾起一抹隐秘的笑容,开始脱身上仅余的几片布。

我回过神来,猛地喝止他。“你做什么?”

“以身相许啊!”他天真无邪的望着我,眼睛眨巴眨巴。

“我,我,我。我只劫财不劫色啊!”

他大言不惭,“我只有色没有财。”

鉴于我俩对‘欠债肉偿’的理解有本质性的差距,我苦口婆心的同他解释道。“我的意思呢…是你欠我诊金一万两,又身无分文,不如就留在江汀阁打工,直到清账为止。是为‘欠债肉偿’。”

“唔。”他点点头,唇角向上。“不错,是个好提议。”

我松了口气,挣开他的怀抱,跑去取来文房四宝,要他签字画押。

美相公态度很好,人也好相与,不过就是在签字的问题上与我有些争拗。

对着我草拟的契约,他拿起笔,思忖片刻,又放下。拿起来,又放下。一双眼珠子定定望着纱窗,目色怔忡。好像顺延下去,能眺望到遥远的彼方。良久,才回过神来,冲我释然一笑。“我什么都不记得了…你看,不如揿手印吧?”

我一怔,“嗯?”

随即反应过来,他似乎是失忆了,记不得前尘往事,也记不得自己的名字。难怪,黑色的瞳孔之间仿佛有一头受了伤在旷野荡失的麋鹿。

我为这免费的劳工乐不可支,当即捉住他十个指头按了个遍。他只是淡淡笑着,任我摆布。

很多年以后,我一直在想,当时的我该有多傻!自以为老天爷赠我一个鞍前马后可心可人的小伙计,实际上却是引狼入室,还是一头大!色!狼!

 


第2章 甜水乡黑工——神秘少年郎
为了这头狼,我特地闭馆三日替他煎药疗伤。他倒好,每天吃了睡,睡了吃,除此以外其他时间,就是在院子里和丧彪追来追去。跑得累了,就说腿抽筋,要我帮忙捶捶。

我捶到一半暴跳如雷,“他娘的到底谁伺候谁啊?”

见我发火了,他就会抱着丧彪可怜巴巴地望着我。狗中之霸泪眼汪汪,“呜——!”

这一人一狗,配合地天衣无缝,就差没有手拉手上山给我打两只老虎回来。对于他成功勾引丧彪,我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因为他也是禽兽,禽兽与禽兽之间存在着旁人无法理解的共同语言,是以丧彪才将他当作自己人,达到两禽相悦,旁若无人之境。

小伙计反抗道,“你才是禽兽,丧彪的妈妈是小怪兽。”

“呸。”我爪子伸过去拍他。

他一把抓住我的手捏捏,“小怪兽。”

“滚。”我举起高抬腿向他回旋踢,却反被他一把捉住,力气之大导致我重力不稳,跌到他身上。

他得意忘形地大叫,“你看,动手动脚的就是小怪兽。”

“你——!”我一手指着他,深深为之气结,半晌也‘你’不出个所以然来。皆因他失忆,没有名字。

趁我恼怒的当口,他顺势拆了我的辫子,跟着逃到院子里,边逃边喊。“披头散发的小怪兽,小怪兽。”

院子里白昼如常,天亮如洗,他于灼灼光晕之中回身,我脑子突然轰鸣。——一模一样的动作,宛然从记忆中走来。

我怔在当场,良久说不上话。他折返,摸摸我脑袋。“小怪兽,你怎么了?”

“没什么。”我回过神来,摇了摇头。“认错人了。”

将辫子梳好,我顺了口气,决定当务之急是要替他取个好名字,以便打击报复。

好像小勇哥的捕快团队四大金刚分别叫做粥-粉-面-饭,我的三大护法中-发-白也声名在外,甚至包括狗中之霸丧彪,名字也是威风凛凛。所以关于小伙计的名字,我觉得无须雅俗共赏,但求朗朗上口。

小伙计自己提议,说对‘郝’字有印象,大概是失忆前姓郝。

他单手提着我下巴,说道。“叫一声郝哥哥来听听。”

“我呸。”

不一会儿,又说自己姓秦。

“小怪兽,要不叫秦朗,如何?”

我重复念叨一遍,“情郎?”

“哎。”他应的快。

我桌子底下狠狠碾了他一脚,“去死。”

最后,还是丧彪给出了提示。

一般来说,到了下午,为了它的饮食均衡,我都会给它准备点素食。这一天恰好买的是胡萝卜,我从桌上的碗里拿出一根丢给它。

它‘汪’地一口咬住。

碗里还剩下三根胡萝卜,我猛拍脑袋瓜子,目光转移到他身上某个精气神汇聚的部位,自觉十分传神。

“萝卜。”

“嗯?什么?”

我嘿嘿一笑,“叫萝卜。”

他嘴角抽搐,“为什么?”

我向他娓娓道来,“名字主要是为了凸现自身特色。好像四大金刚就因自身特色而得名。阿粥的头发形似鸟窝,一锅乱炖;阿粉是个大肚子,就像塞了叉烧的肠粉;阿面瘦高个,走路软趴趴;阿饭白乎乎的一团,油头粉面。粥粉面饭这个名字绝对是合情合理,合乎逻辑。”

“那我为何…”他说到一半,突然顿悟。似乎,大概,可能,或许,隐约,他额上青筋再度暴躁。

哈!

*
待到二月初八,我撤了门板做生意。皆因萝卜疗伤的这段时间,江汀阁闭门歇业,钱银有些捉襟见肘。

哪知才开门,外头却站着个人,挡住大半去路。

他转过身热切的同我招呼,“燕姑娘。”

“呃…董,董,董。”我指着他,后面那个名儿一时半会儿想不起来。

他不由分说地便进了屋,“董灵!那日与姑娘在官道上有一面之缘的董灵!由今日起,在下便就在姑娘的对面卖字画了。”

“哦?”

“甜水乡人杰地灵,正是适合我寒窗苦读,以便早登…”

我没耐心的打断,“祝你早登极乐。”

他浑然无觉一般,继续锲而不舍地絮絮叨叨。“姑娘说的极是!须知我满腹经纶,登第中魁也是早晚的事,但小登科之乐方能称之为人生极乐。不知姑娘可愿意与我做个朋友?”

我歪着头看他,此人不是断袖吗?小登科这么普通的乐子他也能觉得乐?

此时萝卜不知从何处窜出来,嘿嘿地对着董灵干笑了两声。

我纳闷的地瞧了他一眼,他跟个没事人似的听董秀才侃侃而谈。

有了听众捧场,董秀才更是得意忘形,洋洋洒洒地向我们展示了他连夜创作的话本子《相思成灾》。书中阐述了他对某个叫小燕子的姑娘一见倾心的深情表白,还不忘问我讨什么独家解药,说是患了重症相思之疾。

萝卜听完,善解人意地举起董秀才,将他丢到躺椅上,不由分说替他做起脚底按摩。

董灵痛苦流涕,哀嚎不止,连呼“好汉饶命。”

我忍不住噗哧一笑,问道。“你好些了吗?瞧你哭成这样,心中郁结大概早就发泄完了,是不是?还相思吗?”

董灵咬牙坚持着,我仔细端详了他发青的脸色,给他开了个方子。“独家解药呢我是没有,不过倒有一帖好汤药,叫做《相思无用汤》。一日三次,连服一月,药到病除。”

董灵哭丧着脸,丢下诊金,落荒而逃。

只不过稍微安生了没几个时辰,等到日中,他又一瘸一拐地走到我门前,探头说道。“燕姑娘,过些时日便是观音娘娘的诞辰,听说万佛寺有祭祀大典,善男信女都会过去求个姻缘,不知…不知姑娘愿意与我同行否?”

我埋头钻研医书,不理不睬。

董灵无法,叹了口气,蹲下身将某个物事摆放在门槛上,乖乖地回到对面去。

萝卜跑过去拾来给我看。

金丝绣线荷包袋,左右两边红线连。——是一只鸳鸯同心扣。中间镂空之处,予以放许愿纸。

我在手中把玩一阵,便收了起来。

金乌西沉之时,四大金刚惯例给我送鸡翅膀来。

萝卜对于我每天必吃的这份小点心,十分不解。看我吃得满嘴油腻,忍不住伸出手来刮了一下我唇角,放在嘴里舔了一口。“就这么好吃?”

“唉。”我丢下鸡骨头,一肚子苦水。“我也没办法,小勇哥以为我喜欢吃蜜汁鸡翅膀,我只能天天吃啊。”

“那其实你不喜欢?”

我歪着脑袋想了片刻,“实话跟你说吧,我还是比较喜欢吃碳烤的,最好吃的一次还是很多年以前,不过…之后再没吃过了。”

他听完沉默良久,眼珠子一动不动的愣愣看着我嘴巴,我猜他许是肚子饿了,便将仅剩的鸡屁股推到他跟前,“只有这个了,你凑合凑合吧。”

他突然笑得跟迎春花似的,“不用了,你吃,我看你吃。”

“做什么?”我睨了他一眼,“我刻薄你吗?说了给你吃,你就要吃。”

他在我身旁坐下,侧着头看我,缓缓道来。“我不吃鸡。当年我娘亲病重,我曾于菩萨跟前许过愿,倘若她能好过来,就永生永世再也不吃鸡了。”

“真的吗?”一瞬间,我在他眼底看到浮游的哀伤,若隐若现。

“嗯。”他微微低头,垂下的睫毛掩住重重心事。继而又突然扑过来,一手猛地勾搂住我脖子。“所以,你看,我吃不到鸡很难受,要不你让我闻闻过过干瘾也好…”

说着,全然不顾我的意愿,凑在我嘴边嗅啊嗅,还不忘念叨两句。“唔,真香。”

我的小红桃瞬间处于停滞状态,继而又扑通扑通扑通无规则跳动,情急之下便想挥拳打他,但想到他娘亲,而他又落魄至斯,心里原先竖起的荆棘便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他的手指微凉,掌心温热。呼吸在鼻尖萦绕,挥之不去。我被他箍着许久之后终方复一些知觉,试探地问道。“你恢复记忆了?能想到娘亲了?”

他一愣,趁着这当口我便将他拉开一些距离,“咳!既然如此,那就好生在这里养病,总会想起来的。”

他默然一笑,唇色比桌子上那对鸳鸯同心扣的红线还要红上几分,我怔怔地望着,突然灵机一动,想出一招情敌克制大法。

我的这名潜在情敌,名叫白雅问,是甜水乡知县大人的独生女。

白小姐五岁能吟诗,十岁可谱曲。是树上莺鹂,是林间美雀。她本与我没什么交集,然方才四大金刚却同我说,小捕快二月十九不能与我双双对对一起放纸鸢,许心愿,乃是因为他被钦点成为白小姐的扈从,负责保护她的安全。

我思前想后,心生种种不安。皆因白大美女已经从我手里抢走不止一件东西了。

比如说我要是逛街相中一条裙子,又苦于囊中羞涩,犹豫不决,等到第二天再去买时,这条裙子断是已经被送到了白府;我若是去听戏,夸赞谁唱得好,隔两天便听说这个角儿去了白府,被白小姐的美貌所迷,拜于石榴裙下。

这样的事情一而再再二三。数日前我无意间发现一面铜镜,雕花鬼斧神工,老板却执意不肯让一分一厘。我站在铺子前,拿起来又放下,放下又拿起来,最后老板从我手里抢过去,说道。“姑娘,你也别犹豫了,这面镜子我明天若是送到白府,雅问小姐必定价都不问一个,你且回吧。”

白雅问从我手里抢走这么多东西,唯一还没得手的就只有我的未来相公了。

可我总不能坐以待毙。俗语有云,没有人抢的东西,不是好东西。

我觉得这句话蕴含着无上的智慧和丰富的哲理,小捕快有人抢是好事情,证明我眼光独到,品味卓然。从另一个侧面来说,这句话也提醒我,我必须得给青梅竹马找个情敌了。

小伙计模样周正,价钱公道。我左思右想,将他望定了再望,便就是他了。

 


第3章 甜水乡祭祀——鸳鸯同心扣
农历二月十九,山间香烟袅袅。

丑时前后,天色仍是沉谧。万佛寺脚下却已经人头攒动,待佛钟敲响,梵音四散之际,寺庙大门敞开,齐齐蜂拥而入。

我在人堆里被挤的七荤八素,好在小伙计在身后为我挡着,免去不少麻烦。

头香都要赶早,我俩跟行军打仗似的冲锋,将鸳鸯同心扣交予僧侣之后,我看看寺门外的晷柱,也不过才出寅时,微露晨曦。

沿台阶向上爬,我直冲观音殿抢着去求签。谁知一夜没睡,脚力不济,才爬到一半便气喘吁吁。最后还是萝卜连拖带拉牵着我才到大殿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