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少的呆萌纨绔妻 作者:九序
【八十年代背景,1V1,青梅竹马,大爱大宠,身心干净,亲妈出品!绝对宠溺得毁三观!无下限!】
萧九九,天性豁达逗比,身怀惊世天赋,成天跟在某兰身后转悠,小脸娇羞,“我要做你一世的小尾巴。”
兰仲文,所有女人都想嫁的男神,高贵,从容,闷骚,毒舌,十几年里,他只对她一人温柔,“我终于帮你实现了你说要一辈子喜欢我的愿望,开心吗?萧九九?”
【豁达逗比九VS闷骚高干蘭】
一夜,某兰求睡失败,靠在床头生闷气,“老婆,我发现你越来越不爱我了,只爱工作!”
“我怎么不爱你了?”
“我明天不吃饭了,去把你堂哥打一顿。”
“你为什么要打我堂哥?”
他睚眦欲裂,“你果然不爱我了!你都不问我为什么不吃饭!”
“你过来,我保证不打死你!”
【意乱情迷九VS温柔从容蘭】
某兰拿着吹风机给坐在沙发上的某九吹头,看见电视里播出新的西游记,恶趣从心生,“老婆你挑着担,我骑着马,我们去环游世界吧。”
“…”某九无语,“为什么要我挑着担啊?”
“好吧,那你骑着马挑着担吧。”
“…”某九再次无语,“为什么还是我挑着担啊?”
“因为你壮啊,而且东西都是你的,光化妆品就放满一个箱子了。”
“…”某九暴怒,“那你就不能帮我挑着啊?”
“那好吧,我骑着马挑着担,你走路。”
“…”你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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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结怨
“你爱我吗?”
“嗯。”
——题序——
上世纪80年代,中国改革开放,广州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我随家人从香港迁到老家广州,当时我只有13岁,广州被注入了强大的生机,城市面貌变迁扩大,吸引了大量外来投资,逐渐和国际接轨。
我爸也在这批领军人物之中,投资生意做得风风火火,八零年互联网还不成熟,通讯不便,凡是跟我爸做生意的,都要低眉顺眼,托人送礼。
我从小在香港长大,由于还没回归的香港是英国的殖民地,我们的国语是英语,母语是粤语,我听不太懂普通话,平时交流并没有障碍,因为大家说的都是粤语,但一到上课,老师开始讲普通话,我就像听天书,云里雾里一片迷茫。
就这样,我在初二读了两学期,成绩烂得一塌糊涂。
升初三的时候,我妈看着我的成绩单终于坐立不住了,学校的制度以分数排班,成绩越拔尖所在的班级就越靠前,一共就6个班,我在第六班。
我妈哪里忍得了?
匆匆带上我到学校找校长。
84年,人们的穿戴脱离了蓝灰的黯淡,开始变得新潮起来,不在穿中规中矩的正装,而是换上了翩跹的连衣裙,凉鞋,衬衫,长裙。我记得班主任是个严肃的女人,三十岁左右,带着幅银丝眼镜,却不古板,她的眼睛美丽而犀利。
但我不喜欢她,因为我亲眼看见我妈塞了两条中华烟和一个丰厚的红包给她,于是她答应收我进尖子班。
那时候,工作忙的都不能陪在自己孩子身边。而能陪在自己孩子身边的人,说明前途一片堪忧。
我爸属于前者,家里总有形形色色的人来做客。那时候做生意都是在自己家里开厂房办公,我爸买了一整栋房子,在客厅设了庞大的酒柜,不像个家,倒像个酒馆。
我是个地地道道的女孩子,从小就很皮,天生反骨,我妈叫我做什么,我就偏不做,她要我向左走,我就向右走,藤条子吃了不少,不见乖巧,有一次,我妈拿藤子打我,我折断了她手里的藤子,她哭了出来。
她总摸着我的头说,我要是男孩子就好了,如果我是男孩子,我爸一定特别疼我。
每当这时候,我总觉得她很不甘心,很委屈。
我长于香港,家境优渥,可免不了老一辈迂腐的思想,重男轻女,奶奶有四个儿子,三个伯伯的媳妇都生了男孩,只有妈妈生的是女孩,至此,奶奶一步也没踏进我们家的门槛,也没有抱过我。
凡是我们家的喜事,奶奶都没有来,有一年搬新家,我爸请了奶奶四次,奶奶才肯来,可是在喜筵上,她又开始数落我妈,弄得我妈在亲戚面前下不来台。
她迂腐得可怕,总要教育我,以为我听不懂,把我叫到跟前,对着我骂我妈。
我妈恨她,我也恨她。
我妈说那个年代做人媳妇,就好比做人的一条狗。她从来看不起我妈,有次,我爸妈都忙,要奶奶看着我,我才刚学会走路,喜欢在家里攀来爬去,奶奶在看粤剧,我爬到茶几上,不懂开水的危险,用手掀翻了茶壶。
滚烫的茶水浇在我肚子上,我痛哭起来,奶奶没有管我,继续看她着迷的粤剧,直到晚上妈妈回家,才发现我被茶水淋到,肚子起了一片红泡,肌肤表层的细胞已经被烫死,所以在怎么用药酒擦都于事无补了。
妈妈气得带着我去找奶奶理论,奶奶的迂腐体现在尊卑上,她认为妈妈挑衅她的地位,不仅骂妈妈,还把老亲戚们都请出来,叫上我爸,骂给全族人听,说我妈不会教孩子,说我跟野孩子似的没有教养。
我恨她。
我不叫她奶奶,我调皮,一见到她,就捡最难听的话骂她,她要打我,我就跑进房间里反锁门。
一进尖子班,班主任就把我安排在兰仲文旁边的位置上,班主任的教学方法就是劣配优,成绩最差的人,当然要和成绩最好的人坐在一起。
兰仲文是学校的名人,是女生课间谈笑风生的热门话题。女孩的思想总是比男孩早熟。在这一年,我懂得了暗恋一个人滋味。
一个人的脾性,跟生长的环境和教育密不可分。那么我想,每个人喜欢什么类型,也都跟环境有一定的因素。
他是我第一个喜欢的人,或者说,是第一个获得我好感的人,兰仲文,年级的第一尖子生,字写得漂亮,参加过本市书法大赛,获得银奖。
也因为长得好看,任职学校的仪式领队,校庆主持,广站主持。凡是庆典,大赛,广播操,升旗仪式,均能看到他站在高台上英姿飒爽的身影,明眸皓齿,白白净净,有一种富贵少爷的味道。
记得他嘴唇殷红,透出抹莹润的流光,眼珠无暇,如洗过的碧空一般,澄澈湛然。
真真是应了桃花夭夭,灼灼其华那句话。
我很清楚他的事迹,但是我更知道,物以类聚,优生不会喜欢和劣生做朋友,因为我很快就见识到优生的手段。
一下课,数学课代表辛璇和语文课代表戴雪就围到我们的桌子对我嘘寒问暖,开学已经几天,我却迟迟才调到这个班级,她们以为是我转校生,是别的学校的尖子生,怕我跟不上进度,才调我跟兰仲文同桌。
“你叫什么名字啊?”戴雪看了眼旁边的兰仲文,他安静地看着书,心无旁骛。
那时候喜欢一个人没那么明目张胆,甚至连开口和对方打个招呼都不敢,别扭青涩却美好。
我不知道她们抱何目的,还以为我怎么那么有人气,刚到新班级就认识了新朋友,笑着对她们说,“我叫萧九九。”
戴雪和辛璇都长得特别招眼,才14岁已经懂得怎么挑朋友,她们见萧九九衣着不凡,这时候女孩大多都是盘着两个麻花辫,素净衣裳,素面朝天。
但萧九九不同,她穿着英伦范灰色毛衣格子裙,海藻般的长发卡着只绿宝石发夹,幽深欲滴的祖母绿彰显出宝石价格高昂,眼睛淡静如海,轮廓无暇,如雾中踏水而来的荻花,一眼惊起尘世繁华。
饶是戴雪和辛璇一个若雪明丽,一个清灵动人,也不禁感慨萧九九的气质和美貌,她们是班级的灵魂人物,亦是老师眼中的红人,自然不愿甘于人后,前来打探情况。
辛璇揽住我的肩膀,笑得娇俏,“我们以后就是朋友了,如果你遇到解不开的术题,就问我们,以后一起努力。”
于是我和她们就成了好朋友,每天结队一起上学,一起放学,她们每次做完作业都会叫我帮她们看看,但我哪里看得懂?我一学渣,拿到作业本就是一顿抄。
没小考之前,全班只有兰仲文知道我是个学渣,好在他性格沉静,不多事,看见我抄别人作业,也只是皱了皱眉。
我懒得管他高兴不高兴,能过关就好。
我基本不听课,而且有午睡的习惯,一到下午,我就开始犯困,口水流了一书,老师讲什么我也自动频闭了。
直到小测试卷发下来,分数线用红色的大头笔打了个刺眼的39。
我是班里唯一一个不及格的学生。
戴雪与辛璇面面相觑,都露出了不可置信的目光。
那节课,因为分数不及格,我被罚站了一节课,老师还要我家长的签名。
课间十分钟,兰仲文看见我在那临摹我爸的签名,脸色有些发黑。
这就叫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瞪了他一眼,“看什么看?把头转过去。”
不及格这种事怎么说也是有点丢脸的,甚至带着耻辱的色彩,我不能把试卷带回家去,于是只能厚着脸皮在课间把名字签好放课桌里,免得带回去被我妈搜书包搜到了。
虽然我妈不会搜我书包,可这个年纪,做错事难免心虚,担前怕后的。
兰仲文摇了摇头,似乎在说,无可救药。
放学铃声一响,我立刻收了课本跟上戴雪和辛璇,被罚站的郁闷心情一扫而空,又是一只活蹦乱跳的小白兔。
戴雪却迟疑的说,“九九,我们还有点事,你自个先回去吧。”
做了半个月形影不离的朋友,骤然变得这么冷淡,我有些不适应,嬉皮笑脸的说,“你们要去哪?我和你们一块去吧,反正我没事。”
辛璇不复旧日好伙伴的亲昵,冷笑出声,“九九,我们这是要去帮老师批作业,你去了能做什么啊?”
“我之前不也老是去办公室看你们批作业的吗?”
“那是因为我们不知道你成绩这么差!”戴雪也突然变脸,好像是我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脸凝成坚冰厉色,“怪不得老师之前跟我说你作业答得跟我一模一样,原来你是抄袭我的。”
我一怔,说不出话。
“萧九九,我们可不会交你这种抄袭别人作业的朋友。”
她们走远了,徒留我一人站在走廊上,手脚冰冷。
因为我是差生,尖子班的人都排斥我,站着挡人眼,坐着遭人嫌。老师多多少少知道我的情况,我妈给她送了礼,她多少得照看着我,于是把兰仲文叫出去,让他多多担待我。
兰仲文头疼。
回来后他一直闷着脸,我也不知道什么事,拿着圆规笔转圆圈玩儿。
手中的圆规笔被抽走,兰仲文沉着脸,语气不善,“萧九九,你就不能安分点吗?”
害得他总是被班主任叫去委托重任,他一点都不想管这个萧九九,只想安安静静的学习。
我瞪圆一双眼睛,“我怎么不安分了?我又没跟你说话。”
“你看看你的桌上,乱七八糟扔得全是东西,上课时间不是做纸工艺就是睡觉,你还能不能学习了?不想学习就不要来这个班级啊,浪费名额。”说着又把我黏在课桌旁的纸笔筒扯了下来,动作粗暴,铅笔圆珠笔洒了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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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新题材文,我是新人九序【捂脸中】,大家可以叫我序序或者阿序,喜欢我的亲们可以收藏我哟,也可以给我评论,爱你们么么哒~
八十年代背景,风气好,不攀比,没手机,无污染,物资匮乏却惹人怀念,相信每个人年少,心中都有一个永不褪色的少年,或暗恋,或明恋,但那一定是最美好的时光,忐忑而期盼,温柔着年复一年的岁月。
、第二章 激化
那个纸笔筒是我黏在三八线下面的,是为了拿笔方便,当时桌子还没画三八线两分天下,我的小东西太多,常常不经意就丢到他那边去。
我看着笔筒被扯烂,卡通贴纸也变得扭扭曲曲,随着笔筒损坏一起飘落到地上,残破不堪。
我没什么反应,只觉得心里憋得慌。这个笔筒是我花了两天时间很用心做出来的,做好后,还在香港买了最心爱的卡通贴纸贴在上面。
来这个班级不是我愿意的,那么小的我,怎么懂得我妈的安排?老师叫我来我就来了,我能有自己的主意可以选吗?
或者说,我现在只是初期叛逆,还不至于敢无视顶撞老师,亦不懂什么是好是坏,就那样迷迷糊糊,浑浑噩噩被牵扯着得过且过。
我以前上的不是尖子班,没有好的学习环境,但班里至少风气好,同学不会对我冷嘲热讽,不会觉得我就是个特别差劲的人,下课一起吃零食,做手工,跳绳,挑石头,快乐无忧。
也许每次从礼堂翘首观望,看到成绩优秀的同学站在高台上领奖,心里是羡慕的,想象着他们的美好。但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会被自己羡慕欣赏的同学鄙视和排斥。
“兰仲文,我又没有惹你,你为什么要扯掉我的笔筒?”我天生就是个不爱哭的姑娘,这事若换了别的女孩,早是黄河泛滥哭得梨花带泪。
这年纪的孩子,任何一件小事都可以激怒一个男孩,激哭一个女孩。
但我就是哭不出来,从小和伙伴一起攀屋顶,打闹,游泳,放风筝,玩烟火,练就了一副女身男娃的性格。
兰仲文面无表情,稚嫩的俊脸绷得紧紧的,“你的笔筒不应该粘在这里,挡住我的手了。”
“那你应该告诉我,如果碍着你我拿开就好了,你为什么要毁掉它?”
他不答话,扭过脸去。我心里有气,扯过他桌上的书扔到窗外去。我们坐在临窗的第五组,这里是4楼,书扔下去,他要走四楼楼梯去一楼的花园找书。
火药味一下蹭起来,我们扭打在一起,身旁的课桌椅子噼里啪啦倒下,横七竖八,一片狼藉,他用胳膊箍住我的脖子,我不甘示弱,抓着他的短发使劲扯。
“你们在干什么?住手!”班主任的声音从教室门口传来,带着震天的怒气,“你们两个跟我出来,其他人先自习,等下小测。”
办公室内,班主任沉着脸,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兰仲文,温声问他,“仲文,这是怎么回事?”
兰仲文不答。
班主任见他半天不说话,又厉着脸色问我,“九九你说,这是怎么回事?”
这态度明显就不同,我低头看鞋头,懒得回答。
反正她心里已认定是我的错,我又何必自找不快去解释些什么。
我们干站着,时间悄悄流逝,转眼就过了半个小时,眼见问不出什么,班主任也颇为无奈,心疼地看了看兰仲文,又狠狠瞪了我一眼,把我们叫到教室外罚站,警告道:“以后我若是在看见你们打架,我就请家长了。”
、第三章 募捐
教室外,我们横眉竖眼,谁也不对付谁的脸色。
下课铃声一响,我就掏出涂改液把三八线画上,扬言从此井水不犯河水。
兰仲文冷着脸,“随便。”
我也从鼻孔哼出两缕冷气还他,拿出书本架在桌上,两只手藏进书中剥了个巧克力吃,解解气。
我家里对我甚是放纵,我妈虽然会用藤条打我,但我知道这是爱之深责之切,平时不犯错时她还是很纵容我的,每天上学前,都会抓一把糖果巧克力放在我兜里,叫我在学校要听话,好好学习。
这时代只有逢年过节才能吃上一丁点零食,家里像我这样备着一堆零食哄孩子的,几乎没有。
之前跟辛璇戴雪一起上学,我总分她们一块吃,她们特羡慕,还说要一辈子跟我做好朋友。
而转眼间大家就绝交了,变成熟悉的陌生人,但是我在课间吃零食的毛病却没有改掉,一上课,我就嘴巴不停,一边吃零食一边剪贴纸,打算在粘一个笔筒。
架打过了,三八线也画了,所以我心里的气也消了不少,把地上的笔捞起来收进桌兜里。
就是不知道他的书去找了没有?想想还有些小开心,活该。
手指在贴纸上飞快流动,不到第一节课,我就剪好了模型,伸手从课兜里掏胶水,无奈掏了半天也掏不到,只好把头低下去找。
兰仲文看我拿出胶水,脸色已不是一般难看,丫的萧九九简直就是各种毛病。
这时,班主任踩着高跟鞋走了进来,班主任每天都是这样,人未到,高跟鞋声先到。
班主任脸色沉重,心神不宁的说,“同学们,这节课自习。”
所有人面面相觑,有些疑惑的对视着。
我拿出课本假装温习,不到十分钟,广播站响起校长铿锵有力的声音,“大家下午好!炎炎夏日情,拳拳慈善心。周一,我们将在学校举行”为白血病孩子林秀锦骨髓移植募捐“活动。关爱是无价的,让我们以真诚的行动奉献爱心,收获希望。让我们怀着感恩的心,一路携手同行!谢谢大家!”
接着广播站传出一段悠扬的歌声作为结尾。
班主任从讲台上起身走到教室中间,扯起清和的嗓子说,“同学们,都听到了吧?”
有位同学举手,“老师,林秀锦是二班的那个林秀锦吗?之前在我们尖子班呆过一学期的林秀锦?”
班主任点了点头,“没错,如果不是身体问题,她现在应该是一班的学生了。”
全班哗然。
天真可爱的萝卜头们,怎么也没想到白血病这种可怕的病菌会出现在自己身边的同学身上。
一时之间议论纷纷,极为同情这名在一班呆过的同班同学林秀锦。
班主任扬手示意全班安静,“同学们请静一静,病患身为我们一班的同学,我们一班应该做到最踊跃,所以老师在这替各位同学做个决定,此次募捐,我们班的同学最少要交1元,募捐在下个星期一早读课之前,把钱交给班长,由班长做记录。”
那时候1元相当于现在的二三十元使,有一分钱,两分钱,五分钱,人均月工资都在100元以下。万元富,意思就是家里有万元存款的就算是非常富有的人了,而千元户也能进光荣榜。
这时候的学生,基本没零用钱,也不花钱,遵从着勤俭节约的好美德。
班主任说完走到兰仲文面前,低头交代了他几句,大致是筹款的内容,要列张表,填上同学的名字和捐款额。
说完又抬头看了眼偷听墙角的我,斟酌了会,班主任对我说,“九九,林秀锦同学以前是我们一班学生,你回去把这事跟你爸说一下,知道吗?”
我不解的看着班主任,捐款这种事不是很平常吗?跟我妈说就好啦,干嘛要告诉我忙得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爸啊?
班主任见我不情不愿,温着脸色对我说,“九九,你晚上回去跟你爸说这事,你爸就会明白了。”
我只好先点头应允。
、第四章 慷慨
放学一到家,我就把书包甩在沙发上,走进厨房找吃的,刚好我爸从房间里出来,手里拿着件西装外套,要喊我妈拿去熨烫,平头,高大,单眼皮,眼角上挑,轮廓清冷。
看起来心情不咋样。
我努努嘴,像只灵敏的小豹子扑过去,他以为我要跟他要零用钱,一副免谈的姿势说,“九九,爸现在很忙,有什么事下次再说。”
我在我爸心里就这个形象啊?
啃了口红元帅,才赶紧把正事说出来,“爸,老师说明天要捐款,这次捐款对象是我们班的同学,名字叫林秀锦,她得了白血病。”
我爸眼角的细纹凝了起来,“你说什么?你们班的同学得了白血病?”
我重重点头,“爸,老师说最低要捐1元。”
我爸掏出钱包,豪爽砸出一沓灰色的百元大钞,那时候的百元钞票还是灰色的,映着四个人头。
细细数了下,居然有几百块,我爸真是太慷慨了。我眉开眼笑,又拉我爸的袖子撒娇,“爸,我那自行车很旧了,你给我买个新的吧,一百块就可以了。”
我爸正要掏钱,我妈突然从厨房走了出来,“不准给她买,九九那个自行车上学期才买的,还新着呢。”
“妈!我那个自行车老是掉链子,坏了啊。”
我妈瞪了我一眼,“坏了你就走路去上学,学校离大区那么近,大区的孩子都是走路去上学的,就你骑单车,被人问起我都不好意思说了。”
眼见最后一丝希望就要破灭,我见机行事,“那你给我买双直排轮吧,堂哥他们都有直排轮,每次和他们出去,他都穿着去,就我一个人没有,跑都跟不上他们。”
“你堂哥他们多大?你又多大?他们都上高中了,等你能上高中了,我也给你买。”姜还是老得辣,我妈知道我成绩烂,悠悠打太极,就把我噎得无言以对。
我特别不服,打电话给远在香港的三堂哥诉苦,我妈懒得理我,拿了我爸的西装就去房间了。
三堂哥年纪比我大两岁,现在念高二,一边写作业一边搭着电话跟我聊天,“你就是笨,你老师不说最低捐款1元吗?钱你爸给你的,到你手里那就你的,知道吧?你爱捐多少捐多少,难道老师还能逼你不成?”
这话点醒了我,我脑袋一灵光,恍然大悟,“对哦,老师又没规定我一定要捐几百,我自己去买双直排轮,剩的钱我在捐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