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镇 作者:约翰·格林

献给

朱莉·斯特劳斯-盖博尔

没有她这本书不可能成真

 

 

后来,当我们

来到外面,从路上看她做好的灯笼。

我说我喜欢她的光芒,

似这般

穿透她暗夜摇曳的脸庞。

—《南瓜灯》(卡特琳娜·范登堡:《地图》(注:Katrina Vandenberg,美国诗人,生于1971年,《地图》是她的第一部诗集,以简洁直率的语言描述人生百般况味。《地图》的一大特色是诗与诗之间有类似地图上的线条般四通八达的联系。—译者注(后面的注释如无特别说明,均为译者所注,不再一一标明。)))

他们说朋友不会彼此伤害,

他们哪里知道什么是朋友?

——《游戏节目触动人生》(野山羊乐队(注:The Mountain Goats,美国乐队,据称乐队名取自生活在北美洲高山之巅的山羊,歌词简单洗练,包含生活的琐碎与彷徨以及自嘲的洒脱和幽默感。))

 

 

 

 

在我看来,人人都会遇到奇迹。这么说吧,我可能永远不会被闪电击中,不会得诺贝尔奖,不会成为太平洋岛屿小国的霸主,不会得晚期耳癌,也不会自燃。但如果把所有不可能的事全盘考虑,至少会有一件发生在我们每个人身上。我有可能看到天空下青蛙,有可能踏上火星,有可能被鲸吞掉,有可能娶英格兰女王,也有可能在海上漂几个月不死。但我遇到的奇迹并不是这样,我的奇迹是:在全佛罗里达州所有住宅区的所有房子中,我偏偏住在了玛戈·罗思·斯皮格曼的隔壁。

我们那个区叫杰弗森公园,以前曾是海军基地。后来海军不再需要这里,就把地还给了佛罗里达州奥兰多市的居民,大家决定将它建成一个大型住宅区,佛罗里达向来如此处置土地。最早一批房子建成之时我父母和玛戈的父母就搬来做了邻居,那时玛戈和我刚两岁。

杰弗森公园在成为幸福小镇甚至海军基地之前,属于一个真实存在的杰弗森,那家伙名叫Dr.杰弗森·杰弗森。Dr.杰弗森·杰弗森在奥兰多市有一所以他名字命名的学校,还有一家庞大的慈善基金会,不过,Dr.杰弗森·杰弗森的一大妙处是,他并不是什么博士,只是一个卖橘子汁的商人,名叫杰弗森·杰弗森—令人难以置信但绝对属实。他有钱有势之后,去法庭把杰弗森改成了中间名,名字则改成了“Dr.”。大写的D,小写的r,再加一个点。

玛戈和我九岁了。我们的父母是朋友,所以我俩有时一起玩,骑着车经过一条条没有出口的街道去杰弗森公园,那里是全区车轮子聚集之地。

每次听见玛戈要出现的时候我都会很紧张,她是老天创造的最光彩夺目的女孩。在这个早晨,她穿着白短裤和粉色T恤衫,T恤衫上有条喷着红黄火焰的绿龙。这件T恤太赞了,我说不清当时我多么地欣赏它。

玛戈像往常一样站着骑车,双臂收紧,身体俯在车把上,紫色运动鞋旋转得像令人目眩的光圈。这是3月里热气腾腾的一天,天空明净,但空气的味道是酸的,似乎暴风雨快要来了。

那时,我喜欢幻想自己是一个发明家。我们锁好车子穿过公园向游乐场走去时,我跟玛戈说着我那个轨道火箭的发明。轨道火箭是一个巨型炮弹,能把彩色的大石头发射到一个非常低的太空轨道上,让地球拥有火星的那种光环。(我现在仍觉得这个主意不错,但问题是造一个能把石头发射到低轨道的大炮相当复杂。)

我来过公园多次,对这里熟得能随时在脑子里画出地图。所以我刚走进去几步就感觉很不对劲,只是一时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

“昆汀。”玛戈轻轻叫我,声音很平静。

她伸出手指,我立刻明白问题所在。

前方几英尺处有一棵活橡树,枝叶浓密,布满节瘤,是棵古老的树。这棵树很正常。我们右边是游乐场,也很正常。但一个穿着灰西装的家伙倒在了橡树底下,一动不动,这很不正常。他身体被一滩血环绕,还有一道血从他嘴里喷出来,现在已经半干了。他的嘴巴张着,但不是正常张开的方式。苍蝇停在他苍白的额头上。

玛戈说:“他死了。”好像我看不出来似的。

我慢慢向后退了两步。我记得当时想如果自己动作太突然,他没准会醒过来攻击我。他可能是个僵尸。我知道僵尸是不存在的,但他的样子太像快要变成僵尸了。

我慢慢向后退时,玛戈同样慢慢地移动,但却是向前迈了两步:“他眼睛睁着。”

我说:“玛戈我们快回家。”

她说:“我以为人死的时候都是闭上眼睛的。”

“玛戈我们快回家告诉爸妈去。”

她又向前走了一步,近得已经能伸手碰到他的脚了:“你觉得他是怎么回事?也许是吸毒什么的。”

我不想把玛戈独自留在这个会变成吃人僵尸的死人旁,但我也不想站在一边闲聊他是怎么死的。我鼓起勇气,上前拉住她的手:“玛戈我们快回家现在就走!”

她说:“好的,行。”我们跑去取自行车,我肚子里翻腾着类似兴奋的感觉,但其实并不是。骑上车以后我让她在前面,因为我在哭,不想被她看到。我看见她鞋底有血。他的血。死人的血。

然后我们各自回家。我父母打了911,我听见警笛声从远处传来,我想去看救护车,但妈妈说不行。我就去睡午觉了。

我父母都是心理治疗师,这说明我心理非常健康。所以我醒来后跟妈妈来了一场关于生老病死、死亡是生命一部分但并不是我在九岁这个年纪应该关注的主题这种促膝长谈,然后我感觉好了一些。说实话,我从来也没为这件事忧心忡忡。这一点比较关键,因为我懂得什么叫忧心忡忡。

事情就是这样:我看见了死人。可爱的九岁大的小朋友我和一个比我更小更可爱的小伙伴看见一个死人嘴里喷出了血,在回家路上我还看见小伙伴那双可爱的小运动鞋上也沾着血。整个过程极其震撼,但又怎么样呢?我并不认识那家伙。天天都有我不认识的人在死亡。要是每次一发生可怕的事我就精神崩溃,那我早就疯得赛过茅厕里的耗子了。

那天晚上,我9点钟回房间去睡觉,9点是我一贯的上床时间。妈妈帮我盖好被子,告诉我她爱我,我说“明天见”,她也说“明天见”,然后她熄灯关门,跟平时一样。

我翻了个身,看见玛戈·罗思·斯皮格曼站在窗户外面,脸几乎被纱窗挤扁了。我起身打开窗户,但纱窗仍隔在我俩中间,她的脸看上去一格一格的。

“我调查了。”她口气非常郑重。近看时纱窗把她的脸切成了小块,她拿着小本子和铅笔,铅笔的橡皮头周围还有一圈齿痕。她看一眼笔记:“杰弗森广场的费尔曼太太说他叫罗伯特·乔伊纳。她告诉我他住在杰弗森路一栋底下有商店的公寓楼,我就去了那儿,那儿有一群警察,有个警察问我是不是校报的,我说我们学校没有校报,他说只要我不是记者就回答我的问题。他说罗伯特·乔伊纳36岁,是律师。他们不让我进房间看,但有个叫胡妮塔·阿瓦莱茨的小姐住在他隔壁,我就去她家问可不可以借一碗砂糖,她说罗伯特·乔纳是用手枪自杀的。我问为什么,她说他离婚了,很伤心。”

她说到这里停下来,我只是看着她。她的脸灰灰的,在月光下被纱窗的网格切分成千千万万个小块。她大大的圆眼睛不停地在笔记本和我之间扫来扫去。我说:“很多人都离婚了,但并没有自杀。”

“我知道,”她声音很激动,“我就是这么跟胡妮塔·阿瓦莱茨说的。然后她说……”玛戈翻了一页,“她说乔伊纳先生有点儿混乱。我就问这是什么意思,她说我们唯一应该做的就是为他祈祷,说我该把糖拿回去给妈妈了。我说不要糖了,就走了。”

我没再说话。我只想听她说下去—那种小小的紧张又激动的声音,了解情况的兴奋。她的声音让我觉得仿佛有重要的事发生在我身上。

最后她说:“我知道是为什么。”

“为什么?”

“可能他身体里面所有的弦都断了。”

我一边想着怎么回答这句话,一边伸手按下我俩之间隔着的纱窗的锁,我把纱窗卸下来,放在地板上。但她并没给我说话的机会,我还没来得及坐回去,她就抬起头对我小声说:“关上窗户。”我照做了,以为她要离开,但她只是站在那里看着我。我跟她招手,笑了笑。然而她的眼睛仿佛定在我身后的什么东西上—非常恐怖的东西,让她的脸血色尽褪。我吓得不敢回头看。但我后面当然什么都没有—也许除了那个死人。

我放下手,隔着玻璃和她脸对着脸,互相凝视。我不记得后来怎么结束的—是我回去睡觉还是她回去了。但在我的记忆里一切都没有结束,我们就那样站着,永恒地看着对方。

玛戈一直喜欢神秘的东西。在后来发生的事情中,我总觉得她因为太喜欢神秘的东西,最终自己也变成了一个谜。

 

 

PART 1 弦

 

 

1

我生命中最长的一天开始得很迟缓。我起床太迟,洗澡又花了太长时间,最后只好在星期三早晨7:17坐进妈妈那辆商务车的副驾座位享用早餐。

我一般搭好友本·斯塔林的车去学校,但今天本已经准时上学去了,他对我没有用处。“准时”对我们而言是比上课时间早30分钟到校,因为第一遍铃响之前的半小时是我们社交日程的精华,也就是站在排练室侧门外聊天。我的朋友大都是乐队的,我在学校的大多数休息时间都在排练室20英尺范围内度过。但我并不是乐队成员,因为我患上了那种通常会引起真聋的声调聋(注:一种无法区分音高差异的听觉认知功能障碍。—编者注)。我会迟到20分钟,但严格来说我仍比上课时间早到10分钟。

妈妈一边开车一边问我功课、期末考试和毕业舞会的情况。

“我觉得舞会没什么意思。”我只好又跟她重复一遍。她转过一个弯,我很有技巧地把葡萄麦片粥倾斜一下,配合车子的惯性。我以前就干过这个。

“约个朋友去一下没什么坏处啊,我觉得你可以邀请凯西·哈尼。”其实我原本真的可以邀请凯西·哈尼,她的确很好,性子不错,很可爱,不幸的是她姓了个尴尬的姓(注:凯西·哈尼(Cassie Hiney)的姓和“亲爱的”(Honey)发音类似。)。

“我不仅不喜欢舞会,也不喜欢喜欢舞会的人。”我解释道。其实这并不是实话,本就对参加舞会狂热到极点。

妈妈开进学校大门,经过减速带时我两手稳住已经见底的粥碗。我瞥了一眼毕业班停车场,玛戈·罗思·斯皮格曼的银色本田停在惯常的位置上。妈妈把车停到排练室外那条没出口的路的尽头,亲了亲我的脸。我看见本和其他朋友在不远处,站成半圆形。

我向他们走去,半圆形自然而然给我扩出一个位置。他们在聊我的前女友钟苏西,她拉大提琴,现在跟一个叫泰迪·麦克的棒球手约会,掀起了一阵轰动。苏西已经决定做泰迪·麦克的舞伴。我的伤亡名单上又增加一个。

“哥们儿。”本站在我对面,点点头,转身走开。我跟着他离开圈子,走进门里。本是小个子,有着橄榄色皮肤,已经到了发育期但却似乎没发育完全。从五年级起,我俩都认命地发现自己没能跟其他人成为最好的朋友,于是我们就成了最好的朋友。他做事很卖力,我喜欢他这一点—大多数时候。

我问:“你怎么样?”在里面谈话很安全,大家的讨论声可以掩盖我们的声音。

他颇郁闷地说:“雷达要去参加舞会。”雷达是我们俩另外一个好朋友,我们管他叫雷达,是因为他长得有点儿像老电视剧《陆军野战医院》(注:《陆军野战医院》,美国电视剧,描述两名美国军医在野战医院里的浪荡生活,以黑色幽默讽刺地表达反战意识。)里一个叫雷达的眼镜男,只是:1.电视上那个雷达不是黑人;2.给他起了这个外号以后他长高了6英寸,而且开始戴隐形眼镜;所以我猜想3.他一点儿也不再像《陆军野战医院》里的那家伙了;但是4.高中只剩下三个半星期,我们没有时间再给他取新外号了。

我问:“是和那个叫安吉拉的女孩儿吗?”雷达从未跟我们说过他的感情生活,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对之进行密切关注。

本点点头,又说:“你知道我那个邀请高一小甜妞做我舞伴的伟大计划吧?因为她们是唯一不知道‘血本无归’故事的一群人。”我点头。

“唉,今天早上有个可爱的九年级小甜妞来找我,问我是不是‘血本无归’,我刚要解释那只是肾炎,她就咯咯笑着跑了。所以计划泡汤。”

十年级时,本因为肾炎住院,但玛戈的好朋友贝卡·爱林顿散布谣言说他尿血是因为长期自慰。这种说法原本在医学上就不靠谱,但却自此把本害得很惨。我说:“靠。”

本开始对着我规划怎样找到舞伴,但我进入了半听不听的状态,因为在走廊拥挤的人潮中,我看到了玛戈·罗思·斯皮格曼。她站在她的柜子边,身旁是她的男朋友杰斯。她穿着及膝白裙,蓝色印花上衣。我能看到她的锁骨。她正在狂笑—肩膀前倾,大眼睛在眼角眯起,嘴巴张得很大。但她笑的不是杰斯说的什么话,因为她没看他,而是看着走廊对面的柜子。跟着她的视线,我看到贝卡·爱林顿挂在一个棒球手身上,看上去她像装饰品而他像圣诞树。我对玛戈微笑了一下,但我知道她看不见我。

“哥们儿,你就应该直接杀过去,别管杰斯。哦老天,刚过去的那小妞儿真是个甜蜜蜜的小糖兔。”我们一边走,我一边不断地从人群中看她。瞬时连拍:题名为《过客匆匆中完全静止的人像》的系列照片。渐渐走近了,我才意识到她或许根本不是在笑。也许她收到了一个惊喜,或者是一个礼物,诸如此类的。她仿佛一时无法合上嘴巴。

“嗯。”我应了本一声,仍然没在听,而是继续在想如何不引起注意地多看她几眼。倒不是因为她特别漂亮。她就是非常了不起,我是说字面的意思。我们逐渐走远,太多人挡在了她和我之间,我根本没机会听到她说话或者搞清楚是什么让她如此惊喜。本摇摇头,他发现我又看了她一千次,他已经习惯了。

“说实话,她是很漂亮,但不至于那么漂亮吧。你知道谁真正漂亮?”

我问:“谁?”

“莱西。”她是玛戈的另一个好朋友。“还有你妈妈。哥们儿,早上我看见你妈妈吻你脸了,跟你开个玩笑,我发誓我当时在想,老天,我希望我是Q(注:朋友们对昆汀(Quentin)的昵称。),我希望她亲的是我。”我给了他一拳。但我仍想着玛戈,因为她是唯一一个住在我隔壁的传奇。玛戈·罗思·斯皮格曼,她六个音节的全名经常被连起来叫,带着一种平静的敬意。玛戈·罗思·斯皮格曼,她史诗般的冒险故事像夏日风暴一样席卷校园,据说住在密西西比州哈特卡菲镇一座破屋里的老头曾经教玛戈弹吉他。玛戈·罗思·斯皮格曼,她曾经和马戏团一起旅行了三天—他们觉得她有表演高空秋千的潜质。玛戈·罗思·斯皮格曼,她和富嚎乐队在圣路易斯演唱会结束后一起在后台畅饮,他们喝威士忌,而她喝茶。玛戈·罗思·斯皮格曼,她为了进去看演唱会,告诉保镖自己是贝斯手的女朋友:“难道他们不认识我吗?拜托老大,真的,我的名字叫玛戈·罗思·斯皮格曼,你去后面叫贝斯手看我一眼,他会告诉你我是他女朋友,或者他希望我是。”保镖果然照做,然后贝斯手说:“噢,她是我女朋友,让她进来吧!”后来贝斯手想泡她,而她竟然拒绝了富嚎乐队的贝斯手!

这些故事在流传之时,总是毫无例外地以“我是说,难以置信吧?”结尾。我们常常觉得难以置信,然而最后证明这些全都是真的。

我们走到柜子边。雷达正靠在本的柜子上,用掌上电脑打字。

我对他说:“据说你要参加舞会。”他抬起头,又低下头继续操作。

“我正在删全能词典上一篇关于法国前总统的恶搞词条。昨晚有人把整个解释全删了,换成‘雅克·希拉克是一个同性恋’,但这个词条在事实上和语法上都不正确。”雷达是这个由网络用户共同撰写词条的全能词典的一流编辑,他全部生命都贡献给了全能词典的维护和发展。这也从一方面解释了我们为何惊讶于他居然找得到舞伴。

“据说你要参加舞会。”我又说了一遍。

他头都不抬地说:“对不起。”

我反对舞会的事情尽人皆知,舞会的任何细节都引不起我的兴趣—不论慢舞或者快舞,还是女生的裙子,更别提租来的男士晚礼服。在我看来,租晚礼服是从前任租客那里传染怪病的最佳方式,我没有任何兴趣成为全世界唯一得性病的处男。

本对雷达说:“哥们儿,高一的小甜妞们知道‘血本无归’的故事了。”雷达总算放下了掌上电脑,很同情地点了点头。本接着说:“不管怎样,我剩下的两个方案是:要么在网上买一个舞伴,要么坐飞机去密苏里州绑架一个漂亮的玉米地小妞儿。”我曾经劝过本,“小妞儿”这个词有性别歧视,但他拒绝更改,他连对自己妈妈都称之为小妞儿。他算是没救了。

雷达说:“我回头问问安吉拉有没有认识的人,不过,给你找个舞伴简直比把铅炼成金子还难。”

我加了一句:“要给你找到舞伴,意念都能切割钻石了。”

雷达用拳头捶了两下柜子以表达他的赞成,然后来了一句:“本,给你找个舞伴是如此之难,以至于美国政府都会相信问题无法用外交手段解决,必须诉诸武力。”

我正在想怎么给他接上去,我们仨就同时看见装满雄性激素的人形容器—扎克·帕森—气势汹汹地朝这边走来。扎克·帕森没有参加任何团体性的体育运动,因为这样会扰乱他人生的宏伟目标—成为杀人犯。他喊道:“嘿,同性恋们。”

“扎克。”我尽量让自己显得友好。扎克这几年没怎么找我们麻烦—据说有很酷的人勒令他离我们远点儿。所以他会跟我们搭话多少有点儿不寻常。

也许是因为我打了招呼,也许不是,总之他在我身体两侧的柜子上各打一拳,然后凑近我的脸,近得让我忍不住开始猜测他的牙膏是什么牌子。“你知不知道玛戈和杰斯的事?”

“唔,”我想了想我所知道的他俩之间的所有事:杰斯是玛戈·罗思·斯皮格曼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正式的男朋友。他们去年年末开始约会。两个人都要去上佛罗里达大学。杰斯拿到了那里的棒球运动奖学金。他从未去过她家,但会来接她。她从未表现出特别喜欢他的样子,但她也从未表现出特别喜欢任何人的样子。“我什么都不知道。”

他低吼:“别跟我来这套。”

“我连她是什么样的人都不清楚。”这是真的。

他在掂量我说的话,我用力盯住他瞳距很小的双眼。他微不可察地点点头,一推柜子走开了,去上他的第一节课:大概是如何保养胸肌。第二遍铃响,离上课只剩一分钟。我和雷达要去上微积分,本则要上有限数学,因为教室相邻,我们仨便一起走过去。三人并排,气势不一样,有种笃定人潮会让开的气场。他们果然让了。

我说:“要给你找到舞伴难如上青天,就算是一千只猴子在一千个打字机上用一千年也打不出‘我要做本的舞伴’这几个字。”

本开始抓狂:“我找舞伴的希望渺茫到Q的奶奶都会拒绝我,她说她在等雷达邀请她。”

雷达缓缓点头:“这倒是真的,Q,你奶奶喜欢黑兄弟。”

忘掉扎克、谈论舞会真是容易得可笑,虽然我对舞会没半点儿兴趣。那天早上的情况就是这样:没有发生什么不得了的事,不管是好得不得了还是坏得不得了。我们兴致盎然地互相打趣,气氛是合理的活跃。

接下来的三个小时我在不同教室里度过,尽量不去看黑板上方的钟,又忍不住老看钟,又不断惊讶于自上次看钟后竟然才过了几分钟。这些钟我已看了快四年,它们的迟钝仍然屡屡让我吃惊。如果有人对我说我只有一天可活,我会立马跑进温特高中的大厅,大家都知道这里的一天差不多等于一千年。

第三节的物理课仿佛永远不会结束,但终于还是结束了,我和本在食堂里见面。雷达和我们大多数朋友都是第五节才吃午餐,所以只有我和本坐在一起,旁边是一对谈恋爱的,再过去是一群我们认识的搞艺术的学生。今天我和本吃的都是小号辣肠比萨。

我说:“比萨不错。”他心不在焉地点点头。我问:“怎么了?”

“木啥。”他嘴里嚼着比萨,说话口齿不清,吞掉比萨后又说,“我知道你觉得很傻,但我很想参加舞会。”

“1.我不觉得舞会傻;2.你想去,就去;3.如果我没搞错,你甚至还没开口邀请任何人。”

“我在有限数学课邀请了凯西·哈尼,给她写了纸条。”

我询问地抬起眉毛,本从裤兜里摸出一张团得很皱的纸,推给我,我展开一看:

本:

我愿意跟你去舞会,但是我已经答应弗兰克了。对不起!

—C

我把纸重新团起来,推到桌子对面,想起我们当年在这些桌子上玩纸球的日子。我说:“靠。”

“是啊,随便吧。”四周喧闹的声墙仿佛要把我们压倒,我们沉默了一会儿,本非常严肃地看着我说:“上大学后我要好好玩个够。我要进入《吉尼斯世界纪录》里‘取悦最多小甜妞’那一栏。”

我笑了出来,想起雷达的父母,他们已经进了《吉尼斯世界纪录》。这时我突然发现一个漂亮的非裔女孩有点儿冒火地站在我们面前。我想了一刻才意识到她叫安吉拉,是雷达的绯闻女友。

她对我说:“嗨。”

“嘿。”我跟安吉拉选过同样的课,算认识她,但我们在走廊里几乎没打过招呼。我示意她坐,她拖来一把椅子坐在桌子顶头处。

“我想你们俩应该比别人都了解马科斯。”她用的是雷达的真名。她俯身看着我们,胳膊肘支在桌子上。

本微笑着答道:“这是件烂差事,不过总得有人去了解他。”

“你们说说,他是不是觉得我丢他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