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香怡人 作者:梨花烟雨
文案:
穿越架空时代二十二年后,沈明珠为她当初以貌取人的婚姻付出代价,丈夫另结新欢,她怀揣一纸休书飘然而去。
一技在手走遍天下,从零开始的生活充满希望,抓住机遇拍翻极品前夫,正当她满怀斗志奔向美好未来时,巨大的变故骤然打翻了她所有人生计划。
只是一个绯闻而已啊,怎么就成真了?还闹到皇帝下旨赐婚逃都逃不掉的地步?顾清池,你这混账真不是故意的吗?沈明珠觉得自己要抓狂了。

第一章:一纸休书
「立书人张扬,系灵州府襄阳县人,凭媒聘定京城沈氏明珠为妻,岂期过门之后,本妇多有过失,正合七出之条…」
沉肃威严的声音在祠堂内回荡着,十几道冰冷目光紧紧盯着站在祠堂正中的女子。
女子身段袅娜面容秀美,一头乌鸦鸦的发梳成简单的堕马髻,上面只有一根精巧别致的梅花银钗。眉如远山含黛,目似秋水无痕,琼鼻朱唇,娇俏可人。虽然正在听着休弃自己的休书,却平平静静的没有一丝烟火气。纤纤弱质,在这冰冷压迫的环境中,竟站出了一股七尺须眉方能有的昂然之意。
「沈氏,你可还有话说?」
坐在正中的老妇人冷冰冰地问,高高扬着的头颅满是对面前这个成为下堂妻的曾经儿媳的不屑。
「没有」
沈明珠平静开口,然后上前接过休书,仔细看了眼,确认上面最后一句话的确是「从此各凭嫁娶,永无争执。」后,她嘴角泛起一抹讥诮的冷笑:很好,从这一刻起,她和这个自私无情的白眼狼家族彻底没有一丝关系了。
将休书收好,她转身离开祠堂,身后传来几个老人怒斥「不知礼数」的声音,她理都没理:没放火烧你们的房子就偷着乐吧,还指望姑奶奶会给你们行礼?呵呵,一群自私的老不死,你们也配?
昂首出了祠堂大门,就看见一抹挺拔身影背对着自己站在那里,听到脚步声,对方慢慢转过身来,是个英俊过人的出色青年,令人见了便觉心向往之,就如同当初的沈明珠。只可惜同床共枕三年,她却再清楚不过:这金玉其外的男人不过是条中山狼罢了。
「娘子,都是你素日里太过高傲,害我们再无一丝转圜余地,事已至此,你…莫要恨我。」
张扬一脸不舍,语气沉重,只听这话,当真是万般无奈在心头。
「恨你?为何要恨你?」沈明珠看着那张痛惜的面孔,竟然开心笑了:「要恨也只该恨我自己当初有眼无珠啊。不过如今好了,张扬,拜你所赐,我再也不会很傻很天真了,不用看你虚伪的脸,这感觉挺好。那位廖家小姐也终于如愿以偿了,只是若她知道她努力勾引的有为青年,其实是一条白眼狼后,不知她会是什么感想呢?」
「明珠…」
张扬目中含泪,轻轻喊了一声,却只换来曾经的妻子不齿一笑,接着那婀娜身影便从他身旁走过,渐行渐远,再不回头。
心中隐隐生出几丝不安:三年了,他自问已经得到这女人身上所有的价值,不愧是曾经的太医院院判之女,虽没有什么神奇医术,可只那十几张独门药方,已经是万金难得,非如此,他们襄阳张氏家族也不可能跻身于大夏的一流药商当中。
眼看那身影终于消失在视线尽头,张扬忽的突发奇想:莫非明珠还有药方没交出来?不然她怎可能一直都那么骄傲?三年无所出也不愿让自己纳妾,如今被休,也是毫无悔过表现,面对自己头也不回的说走就走,一个身无长物的弃妇,若没有半分凭恃,她凭什么走的如此潇洒干脆?
一念及此,因为即将再次成婚,迎娶千娇百媚的新人而得意的心情荡然无存,张扬深深吸了口气,刚刚还因为抛弃发妻而轻松喜悦的心头已经蒙上了一层阴影。

二十一年了,还真是有些不可思议呢,身为一名二十一世纪受过高等教育,崇尚自由平等的自己,竟然能在这陌生的封建社会生活了二十一年,而且彻底融入这里。
融入是融入了,然而前世二十多年的人生,总有些东西像是烙印般铭刻在她的血里骨里,至死不能更改。例如尊严和傲骨,例如平等的观念,例如…身为一个制药师所掌握的那些对这个时代来说无一不是珍品的中西药方。
张家大概是以为自己已经再无利用价值了吧?所以才会在三年后,彻底撕下当初救助落难孤女的伪善面具,肆无忌惮的原形毕露。这也正常,三从四德的教育之下,别说她这无依无靠受人恩惠的孤女,就是金枝玉叶名媛千金,又有谁不是一心一意为夫家着想,倾尽所有帮衬夫家壮大没有一丝保留呢。
然而很可惜的是,那些中山狼做梦也想不到,她是一缕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幽魂,三从四德的教育对她来说只是不值一提的糟粕,没办法将她洗脑成功。世情险恶,尤其是男权社会,她怎会不懂爱他七分留三分的道理?不但懂,她甚至还将这句话发扬光大,变成了「爱他三分留七分」,如今看来,这七分留的是多么明智啊,不然她又怎可能走得如此潇洒?
身上银钱是不多,不过身为前世中医世家的明珠,这辈子又托生在太医院院判的家里,沈明珠最不缺的就是知识,知识就是财富,这句话不会错,现在她要做的就是白手起家,将自己脑海中那些从未现于人前的知识换成滚滚财富,做一个真正地人生赢家。
「沈娘子,前面就是陆家集了,你要在这里下车吗?」
车夫的声音将沈明珠从沉思中惊醒。拐着不大的包袱从车上下来,走出去还不到三步,就听见原先沉默的车厢立刻如同小火烧开的水壶般沸腾了。
「这就是那位被张家休了的沈氏娘子?长得很漂亮啊,怎么就被休了呢?」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那张家忘恩负义呗,也不想想他们凭什么将几家药铺经营到如今这个地步,得到了沈娘子的药方,便喜新厌旧,又要娶新妻,沈娘子那是什么人?前太医院院判的掌上明珠啊,不是沈太医卷入后宫争斗中落罪身死,轮得到那张扬娶她?如今过河拆桥,竟然把沈娘子给休了,等着吧,老天爷是长眼睛的,他们张家不会有好下场。」
一个大嗓门钻进耳朵,虽然刻意压低了声音,仍然让几步外的沈明珠听得清清楚楚。
第二章:艳遇
大家的三观还是很正的嘛。沈明珠欣慰地想,念头不等转完,就听另一个声音嗤笑道:「得了吧,什么过河拆桥,你怎么不说那沈氏骄傲跋扈,成婚三年无所出,还不许丈夫纳妾,如此悍妇,不休难道还要把她当祖宗供着…」
脚步猛地一顿,沈明珠转回身,看着那个正在唾沫横飞的瘦小汉子,心道小子,我记住你了,日后别落我手里,不然非整治的你哭爹喊娘不可。算了算了,哪个时代都有三观不正的人渣,不和他们一般见识。现在最重要的是,姑娘我人生的第一桶金要怎么赚。
沈明珠此时还想着第一桶金的赚法,但是很快,她就发现这太不切实际了,于是果断把目标定为「找个能过夜的地方。」
正是午后时分,七月底的太阳还是有些热辣辣的,刚刚成为弃妇的沈娘子穿了一套密不透风的衣服,背着一个竹背篓,拐了一个柳条筐,走在乌云山下,认真在茂密草丛里寻找着草药,看见肥大的野菜,她也不肯放过,用小铲子连根铲起丢到筐里:白手起家听起来潇洒,真过起来才知道这是多么让人泪流满面的苦日子。身上只有几张饼做干粮,弄碗野菜汤也可以润润喉咙不是?
乌云山只是连绵不绝的烽火山脉中一个很不起眼的小山头,之所以被休后不肯远走高飞而是赶来这里,就是因为沈明珠看中了这片山脉丰富的中草药资源,因为这处山脉有一条温泉带,所以就连许多生长在温暖湿润地带的珍稀草药也可以在这里找到。所以当地许多人在农闲时间都会上山采药赚几个闲钱,张家在陆家集镇也有个药铺,除了卖药外,就是常年负责收购草药。
如此风水宝地,对于沈明珠这样的行家里手来说,采药的过程完全可以当做寻宝来度过。也所以她虽然很想离张家越远越好,却仍理智的选择了在这片山脉下的山村落脚。
当然,这个时候落脚地还完全没有影子,沈明珠准备充分发挥一下自己随遇而安的优点,边采药边行路,遇到村子便进去探探情况,烽火山脉周围良田无数,村庄分布还是比较密集的,半天之内必然可以寻到有人烟的山村。
这个季节可以采集的草药很是不少,不过一个多时辰的时间,沈明珠身后的竹筐几乎就装满了,紫苏,荆芥,防风,羌活,升麻,白芷等种类繁多的草药,差点儿没晃花了沈明珠的眼睛,在她眼里,这些不是草药,是一枚枚闪闪发光的铜钱。
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沈明珠掂了掂背后竹筐,觉着差不多了,该留出点时间找落脚的地方了,虽然她在前世也有一点野外生存的经验吧,可这是古代啊,你看这连绵大山,一看就知道是野生动物的天堂,就算她可以费劲儿搭个帐篷出来,半夜再让野猪拱了咋办?古代可没有现代帐篷,布料都是可以防火的。
然而又走了一个多时辰,眼看天色黄昏,太阳在山后只剩下半个头了,沈明珠想象中的早该出现的村庄却还是没有出现。
「难道我真的就这么倒霉?穿越大神难道我不是你接引过来做主角的,而是恰逢其会,跟着你真正的接引人漏过来的偷渡客,所以你才会对我这么残忍?拜托,就算是偷渡,那也不是我主观意愿好吗?而且偷渡客被发现不是都该遣送回原籍吗?如果你把我遣送回去,我愿意早晚三炷香供着您啊。」
沈明珠碎碎念着,就这么一会儿功夫,感觉大地上的光线又黯淡了几分,她都要哭了,背后的竹筐和手里的柳条筐都沉甸甸的,显示着今天一下午丰厚的收获,只是…是不是该捡几根柴禾了?秋天夜里应该很冷吧?蚊子还出没吗?不过这身下车后从陆家集置办的行头还是可以用的,虽然白天确实闷热了一些,但进出山林采药,有这么一身可以防蛇虫鼠蚁,晚上还能稍微保暖一点,只可惜布料只是粗布,好像不太结实。
一只野兔突然从不远处的草丛里蹦出来,打断了沈明珠的沉思,从她这个角度看过去,真是肥头大耳的,之所以会把形容猪的词语用来形容一只兔子,是因为她饿了,怎么看怎么都觉着这只兔子烤起来应该很好吃。
「小乖乖,别走…」
沈明珠露出巫婆般的笑容,猫腰悄悄靠近兔子,却见那兔子的三瓣嘴一咧,似乎是鄙视了一下她的拙劣演技,然后有力的后腿一蹬,就一蹦一跳的从她身旁溜走了,甚至还踢了她一下。
是可忍孰不可忍,姑娘今天刚成为弃妇,就被一只兔子给嫌弃了吗?
「站住,你给我站住。」
沈明珠转身就追了出去,却见那兔子头也不回,几个起落间就消失在草树深处,连半点机会和希望都不给她留。
「真是的,连古代的兔子都这么不好骗,我这穿越还真够失败的。」
沈明珠悲愤地停下脚步,正想抬头仰天长啸几声表达对穿越大神的不满,忽然她就呆住了:就在这个小山坡下面看上去还不到两公里的地方,密集的袅袅炊烟扶摇直上,竟是很大的一个村落。
「天无绝人之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古人诚不欺我也。」
沈明珠激动地碎碎念,张开双臂喜极而泣叫道:「小山村,我来了;晚饭,我来了…」说完运足气向前一蹿,刚蹿了几步,就听「扑棱棱」一串声音响起,两只大野鸡在她面前扑扇着翅膀仓皇而逃。
「从哪儿冒出个疯女人,捣什么乱呢?」
身旁不远处忽然有人嚷了一句,声音清朗悦耳,一听就知道是上天的宠儿,不然不能够拥有这样金玉般的声音,因为这声音太过好听,所以前世就是个声控的沈明珠便忽略了那语气中的不满。
诧异的转过身,就见一个男人从树后走出来。此男身形颀长挺拔,头上用树枝挽起发髻,剩下的乌黑头发披散开来,剑眉细长,一双眸子黑亮清澈,挺直的鼻梁,优美双唇薄薄抿成一线,显示出主人此时心情不太美丽。虽然穿着一身粗布衣裤,却丝毫没有掩盖住那份儿从容潇洒,竟是一个十分出色的少年。
沈明珠眨巴了几下眼睛,她严重怀疑自己是不是遇到了老天爷的私生子:张扬也就算是千里挑一的美男子了,不然一个药商家族的族主而已,也不至于让知府的千金放下身段几次三番的勾引,然而比起眼前这少年,说张扬给对方提鞋都不配有点夸张,但在人家面前,张扬顶多也就是个拎包的吧。无论从容貌气质,堂堂的大药商都被这个打猎的穷小子甩出去好几条街。
第三章:调戏与反调戏
这样出色的男人,若不是老天爷的私生子,凭什么就这么偏爱他啊,沈明珠替千千万万的古代男同胞表示一千一万个不服。
「没想到穿越贵地二十一年,虽然时运一直不济,这美男缘倒还是很好。」沈明珠苦笑,看着少年上上下下如同打量疯子般的眼神,她不觉为自己的自控力感到惭愧:明明两世为人,怎么还会看美男看呆眼,真是有负穿越女阅美无数的资本。
收拾了一下心情,沈明珠轻咳一声,盈盈施礼道:「这位小哥儿请了,在下路经贵地,想要寻个落脚处,不知小哥儿是不是那村子里的人?还望指点一二。」
看上去十八九岁的少年摸摸下巴,漂亮的桃花眼中带了一丝邪气,嘿嘿笑道:「小娘子?不会是狐狸精变得吧?这荒郊野外的,怎么会突然出现孤身的小娘子?唔!过来让小爷瞧瞧,看看你背后有没有尾巴?」
我去,这荒郊野岭的,该不会是遇上流氓了吧?
沈明珠狭长的丹凤眼微微眯起,忽地冷笑道:「是啊,我是千年狐狸精,愚蠢的人类,看见我还不快跑,是等着我把你吃掉吗?」
「咳咳…」
少年猛然就咳了起来,桃花眼中掠过一抹玩味之色,呵呵笑道:「是吗?千年狐狸啊,那法力一定很强大,小爷我准备试试…」不等说完,身后脚步声响,接着一个十一二岁的清秀男孩手里提着两只野兔跑过来,喘着气道:「少爷,按照你的吩咐,果然摸了一窝野鸡蛋。」
「一窝野鸡蛋就把你乐成这样了?出息。」少年嗤之以鼻,下巴冲沈明珠一点:「看见没?狐狸精来的,咱们把她打回原形,割了尾巴给娘做…」
「啊!」小书童尖叫一声,拼命往后一跳,将身体躲在少年背后,声音都发颤了:「少爷我们怎么还不逃?」
「逃个屁,你还真信啊?」少年气得在小书童头上敲了一记:「怎么笨成这样?」
「是少爷说的嘛。」小书童摸头委屈中。
「我说你就信啊?」少年瞪眼。
「少爷说过你从不撒谎。」小书童瘪嘴。
「我…我是从不撒谎,但这…这是在开玩笑。」少年那副理直气壮的恨铁不成钢语气让沈明珠目瞪口呆:这狡辩也太强大了,此人若做讼师,说不定另一个状王宋世杰就在这架空时代横空出世了。
不过,一个穷小子,身边竟然还带着小书童,这是个什么画风?混搭吗?沈明珠疑惑地想着,虽然面前是两个男人,但她一点儿也不担心,两个毛头小子,有什么好怕的?这样想着的她显然忘了自己也算正值妙龄,虽然已经嫁为人妇又被休弃。
「喂喂喂!」被无视的少年看见沈明珠明显是神游天外,大为不满,瞪了小书童一眼:「都是你,让爷我的气势都弱了。」
「噗!」的一声,沈明珠笑出声来:还不到二十岁的少年郎,说话倒是老气横秋的,不是小爷就是爷,也不看看身上穿那身衣裳,和这种自称一点儿也不相称好吗?
「你还笑,胆子很大嘛。」少年走上前来,色迷迷的模样:「小爷我就喜欢你这种胆子大的。」
「小哥儿是说真的吗?」沈明珠笑得十分开心,向前走了两步:「我也很喜欢小哥儿这样胆大的…」
不等说完,就见少年面色猛地一变,似乎是想起了什么恐怖的事,竟往后退了一步,沉声道:「喂!你…你别吓我,小爷我是被吓大的。」
「是不是吓你,试一试不就知道了?」呵呵,就这点鼠胆,还张罗着要调戏妇女?沈明珠都有点佩服少年的厚脸皮了。
「妈的,算小爷倒霉,现在的女人一个个都是老虎托生的吗?」少年说完,虎着脸扭头就走,从话里可以听出,好像在调戏妇女方面是有过什么不愉快的回忆,所以面对黑化了的沈明珠只能落荒而逃。
「少爷,她…她还在我们身后跟着…」小书童拉着自家少爷的衣襟,不停回头张望悠悠缀在他们身后的沈明珠。
「爱跟就跟着吧。」顾清池悻悻道:真是流年不利,最近是怎么了?女人们都变得这么彪悍,就如身后这一位,你明明是个孤身女子,虽然穿的密不透风,可也还是个女人吧?你难道不该有一点落单孤女的凄惶惊恐吗?小爷调戏你,你竟然就坦然接受了甚至还要反调戏这是怎么回事?
「少爷,这一行没前途了,您就死心吧,还是认真读书将来考个状元比较实际些。」小书童青词撇嘴嘟囔着,对于少爷做花国圣手的远大志向不以为然。
「读书有什么难的?也值得作为梦想?」顾清池一脸的嗤之以鼻,听得身后的沈明珠都想揍他了:科举啊,封建社会穷书生的唯一进身之阶,万马千军过那么一座小独木桥,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神圣事业,谁敢像这厮如此轻视?考上个举人就把范进老兄给乐疯了好吗?
如此轻佻自大,就连美貌也拯救不了沈明珠对这家伙的反感了,哪怕她是忠实的外貌协会会员,一向以貌取人。
村庄已经在望,此时夕阳西下,天边残余几朵火红云彩,不远处一座座房子掩映在黄叶绿树之中,炊烟袅袅,宛如画境。
顾清池再没看过沈明珠一眼,径自入了村子后便往自己家走去,他的家就在村子东头,拐过一条小路便到了,一进门,这厮便拎起手中兔子笑叫道:「娘,看我打了两只兔子回来。」
堂屋里正做饭的一个四十多岁的妇人在围裙上擦了擦手,迎出来看着小儿子摇头道:「你这孩子,就这么几天假,也不见你在家里温书,倒是天天跑去山上打兔子山鸡,咱们家又不是没饭吃。」
「打打牙祭嘛,书我在县学里念得已经够多了,连我们先生都说我明年一定中举。」
顾清池说完,便看到从堂屋里又走出一个英俊青年,不由笑道:「大哥也回来了?」
「是啊,之前那担货卖的倒好,所以我今儿个就赶回来了。」
顾清池挤挤眼睛,嘿嘿笑道:「是不是有人特别照顾大哥的生意,所以才会卖的这么好啊?县太爷的千金,出手肯定很大方啰。」
「不要瞎说。」顾清轩的脸一下子涨红,搓着手认真道:「二弟,陶家小姐不是我们这样人家能够高攀的起,我从来就没有过这样心思,你别胡说,当心坏了人家小姐的清誉,这可关系着女儿家一辈子的幸福。」
第四章:人不可貌相
「既然没这个心思,怎么还这样关心?她一辈子的幸福和你什么相干?」顾清池撇撇嘴,见大哥脸更红了,张着嘴似乎不知该说什么,他就拍了拍对方肩膀笑道:「好了,逗你玩儿的,我好歹也是个秀才,知道非礼勿言,你放心,就是自家人面前说笑一回罢了。」
一边说着,就将两只兔子交给母亲钟氏,这里钟氏看见青词的裤子破了,不由气苦道:「裤子又破了,你就跟着池儿胡闹吧,离过年做新衣还有好几个月,我看你到时候就光着屁股跑
青词吐着舌头嘿嘿一笑,一溜烟儿钻进堂屋,看见盆里有窝头,便拿起一个啃了起来,一边含混不清的道:「都是少爷,非说要采些草药进城里卖给那些药铺,可是照着草药书上的图和字,半天也找不准一棵,偏偏走了许久,也没遇见一个采药人,连个可以请教的都没有,最后又没脸空手回来,只好打了两只兔子,好歹也是一顿肉。」
钟氏拎了拎那两只肥兔子,点头道:「吃一只就行了,过两日是十五,把这一只拿去集上卖了,也能得十几二十文钱,够你们在县学里吃好几顿饭呢。」
「这样天气,哪能搁得住?这是死兔子又不是活得,再等两日就该臭了。」顾清池也拿了个窝头啃着,听见母亲的话,连忙嚷嚷起来。
钟氏一听,儿子说的也有道理,只好遗憾的摇摇头,正要去后院井边把兔子拾掇了,就听门外一个甜美的声音柔柔道:「这位大婶,我因赶路错过宿头,可以在这里借住一晚吗?」
钟氏抬头一看,只见院外站着一个秀美的少妇,穿的密不透风,身上沾了些树叶草屑,看上去就透着那么一股子风尘仆仆的辛苦。她是厚道人,连忙上前笑道:「娘子怎么一个人行路?万一遇上歹人,可不是说笑的。快进来,看你脸上这汗,都快淌流了,怎么穿的这么严实啊?裤腿儿都扎着,咦?这怎么…还沿路挖起野菜来了?」
沈明珠一下子就对这有些话唠的淳朴妇人产生了好感,抹了一把脸上汗水,她微笑走进院子,轻声道:「还以为今晚要露宿荒野了,没想到最后总算看见了这里有人家,大婶,这是什么地方啊?」
「这是小河沟村,往东五里地就是大河沟村,那里离陆家集就不远了,到了陆家集,就有平坦大道通着青山县,娘子你这是要去青山县吧?」
沈明珠摇头,有些尴尬地笑道:「不是,我就是从青山县过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