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18层台阶/近水楼台先得月楼雨晴

楔子:最初,爸爸说……

故事,是这样的。

“……后来,英俊的王子,就骑着白马,带着灰姑娘遗落的玻璃鞋找到了灰姑娘,然后,他们就一起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昏昏欲睡的女娃娃揉了揉眼,稚气地轻问:“一定要骑白马吗?”

“对呀,所以萱萱不可以随便跟人家走,要等王子骑着白马来接你,这样才会幸福哦。”男子合上童话书,拍了拍女娃娃的头,笑着回答。

“那,为什么一定要白马?不能骑着铁马,带着棒棒糖吗?”女孩困惑不解。她比较喜欢棒棒糖啊,鞋子她已经有好多了。

“嗯……这个……爸爸也不知道耶,这是‘大会规定’。”男子被问倒了,好为难又好抱歉地看着女儿。

“好无聊哦!”这么没道理的规定,她为什么要遵守?

啊,被嫌弃了!“萱萱不喜欢这个故事,那爸爸换一个——”连忙亡羊补牢,挽回女儿的芳心。

“不要,恩恩明天要来,我要睡觉了,你不要吵。”

他、他吵?一向最爱腻着他撒娇听床边故事的女儿,居然嫌他太吵!

一直到被赶出房门,大受打击的年轻父亲仍无法接受失宠的事实。

呜呜!女儿变心了,他不再是她的最爱了……

有人说,女儿是父亲前世的情人,如果这个理论没错的话……

“老婆,我失恋了。”他伤心欲绝,回房向妻子哭诉。

以前都说爸爸最好了,我长大要嫁给爸爸;现在却说恩恩明天要来,你不要吵我睡觉……呜呜呜,女儿是全天下最没良心的动物!

“乖乖,可怜的老公。”完全可以想像丈夫的心情,拍拍他的头聊表安慰。

“她还嫌弃我讲的故事太烂!”持续控诉。

“本来就没创意啊!”大家来说说看,“王子与公主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哪个人小时候没听过?现在的小孩可没那么好拐了。

他不服气:“王子骑着白马而来,充满绅士风度地执起公主的手深情相望,背景有一道彩虹,外加落花飘飘,哪里不好?”很唯美、很浪漫啊!“她居然只要铁马和棒棒糖,不要玻璃鞋和白马!”

“你应该庆幸女儿够实际,否则她这辈子别想嫁得出去。”这年头哪还有人骑着白马来提亲啊?别笑死人了!

他怨天尤人地叹气:“女儿一点都没遗传到我。”亏他还写尽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没想到女儿的浪漫细胞却少得令他悲泣。

“那是因为棒棒糖比玻璃鞋实用,而铁马王子现成就有一个。”

夫妻俩对望了一眼,脑中想的是同一件事——

懂得把握身边的幸福,而不去追逐遥不可及的风花雪月,他们的女儿,好聪明呢!

最初的最初,郎骑铁马来……

“啊,不可以……”捣蛋小娃娃最近喜欢上纸张撕裂的声音,刚上幼儿园的小哥哥手忙脚乱抢救作业簿,而她兀自笑得开怀。

“不哭,哥哥抱……”第一次出水痘,发烧哭得满脸通红的小娃娃看起来好可怜,小哥哥心疼地抱着,然后,也传染给他,他再传染给同上幼儿园的小宇,小宇再传给苹苹。同是天涯长痘人,痘痘相连到天边……

“乖,吃饭饭才会长高高……”好高兴看见他的小娃娃踢蹬着腿,吹口水泡泡欢迎他,喂食的小哥哥好没辙,一碗饭掉在地上的比吃进去的还多。

“啊,那个脏脏,不能吃,这个给你……”制止长牙小娃娃拿积木往嘴里塞,小哥哥大方地将牛奶糖分她。

一句又一句,甜稚的关怀越过数载年岁,直到那声温柔轻唤,在她心底烙了印——

“萱萱!”

由睡梦中清醒,一时分不清现实或梦境。

“萱萱!”梦里那道熟悉的呼唤嗓音再度传入耳中,这一次她确定了真实性。

咚!不明物体敲击落地窗,她下床穿鞋,打开玻璃门,捡起阳台上那包蜜梅,探出头去。

稚气的小小男孩走出梦中,长成清朗优秀的少年,在现实生活中,持续守护。

“哇,有鬼!”窗下男孩惊叫,“七月半还没到,干吗提早出来吓人?”披头散发,够恐怖。

“闭上你的嘴,魏怀恩。”都熟到不行了,拿这副蓬头垢面的鬼样子荼毒人家的眼睛,她一点都不愧疚。

男孩眼神温柔带笑:“就知道一包梅子可以把你引出来。”

小姑娘嗜吃梅子,酸梅、话梅、甜梅、蜜梅,爱到没人性的地步。

“你大清早跑来鬼吼鬼叫,就为了丢一包梅子给我?”顺手拆了包装,拈起一颗入口。

“不早了,太阳都晒到你可爱的小屁屁了。”

她娇俏逗人地吐吐粉舌:“我屁屁可不可爱关你什么事?”

“也对,我没那种癖好……”喃喃低哝了句,二楼的窗户冷不防打开,言季秋面无表情——

“你们确定要继续限制级的对话吗?”

魏怀恩脸一红:“萱萱,我在楼下等你,你快点下来。”

“知道啦!”绕回房,用最快的速度梳洗,出门前喊了声:“爸,我跟怀恩出去喽!”

闻声追出书房,想再叮咛两句的言季秋,只来得及目送她坐上魏怀恩脚踏车前的横杠,相依相偎的姿态看起来好甜蜜。

他笑了,好一个两小无猜啊!

这该叫什么?郎骑铁马来,绕窗丢酸梅?

“萱萱不可以随便跟人家走,要等王子骑着白马来接你,这样才会幸福哦!”

“为什么一定要白马?不能骑着铁马,带着棒棒糖吗?”

……

原来,女儿当年的童言稚语,不是没道理的。

亏他还一再叮咛,结果她一看到骑着铁马来的王子,三两下就跟人家跑了!

“怀恩,我们要去哪里?”微风吹动发丝,她双手缠抱在男孩腰际,螓首枕靠温热胸膛,甜嫩嗓音问着。

“先吃早餐,晚一点再去找小宇。”

“为什么不直接去大伯家?”省一顿早餐钱啊。

“因为我有话跟你说。”他好笑地道。随便瞄一眼都知道她脑袋瓜在转什么念头。

“那去大伯家吃早餐,边吃边说?”

“不要。我要在吃早餐前说。”

“那先说完再去大伯家吃早餐?”她非常坚决省早餐钱。

“你够了。”弓起指头敲她一记,“拜托给我一点单独相处的空间,我需要培养情绪和气氛。”如果说完后,她还记得省早餐钱的事,那他就真的服了她了。

“噢。”她仰起头,“你要说什么?”什么事要用到培养情绪和气氛?

“萱萱,我考上医学院了。”

“咦?”她吃惊地张大眼。

“你放心,我和小宇不同,不以读T大为目标,我会留在这边。”

“噢。”她松了口气,还以为……

“你以为怎样?”

“没有啊……你功课一向很好嘛,考上T大我也不会意外……”她嗫嚅,声音愈来愈轻。

他握住手刹车,低头凝视她:“你知道我不会走的,这里有你。”

“唔……呃……这样啊……”好像应该说点什么,可是,糟糕,嘴变笨了径自不知所云。

“萱萱……我不走,因为我想和你在一起。”将她压进胸口,由着她聆听此刻狂热的心跳,那是他对她诚挚无伪的心意。

“哦。”他干吗突然说这个啦!反正……谁都知道她是他的嘛,突然肉麻兮兮的,害她都不知道要怎么反应了……

“你没什么要说吗?”没错,他在告白。她应该听得出来……吧?

“……”她嚅动嘴唇。

“什么?”他没听清楚。

“我们……要不要去大伯家吃早餐了?”
第一章:下课铃声一响,左手抄起书本,右手捞书包,在响亮的“起立、立正,敬礼!”声之后,立刻由教室后门火速窜出,全部动作一气呵成,没多浪费一秒!

如此训练有素,谁看了都要叹为观止吧?

只可惜好景不常,在冲出中廊时——

“言子萱!”

没听到、没听到,我没听到!

自我催眠一番,继续往前冲。

“子萱、子萱,亲爱的小萱萱——”世上的人千百种,但一定有一种人,叫阴魂不散!

唉,失策!刚刚的连续动作应该加一项“打昏郑旭尧”的!

“滚开,别挡了本姑娘的路!”我一脚踹去,步伐没多作停留。

“哇咧!想谋杀亲夫啊——喂喂喂,跑那么急,该不会是你那个青梅竹马要来接你吧?”

“知道还不快滚。”呼呼呼,好喘。

“差那么多,我也算你的青梅竹马耶,你对我就没那么好过,对魏怀恩就轻声细语,温柔到可以滴出水,不公平!”

跟我讲公平?你算哪根葱啊!

我懒得理他,还是保留一点体力跑步比较实际。

“萱——”

没想到他边闹我,边倒退着跑,居然还赶得上我的速度,真是没天理。

“嘿,你脚好小。”

关他屁事?他帅有什么用?脚大有什么用?还不是交不到女朋友,成天赖着我!

“生气啦?其实脚小也有脚小的可爱,跟我说句话嘛,我亲爱的、挚爱的萱——”

忍、无、可、忍!

“闭嘴,不准再用A片的声音喊我!”用力吼完,正想迈开脚步,一口气甩掉他——

“呜呜呜!我的小萱萱不爱我了,有了新人忘旧人……”

步伐顿住,我回头死瞪着他。

这、这痞子唱的是哪一出大戏啊?

我想杀人!他却愈演愈卖力,揩着眼角“想像式”的泪水,旁边几个经过的女同学,已经开始对我投以不友善的眼光。

可恶!我在学校里的坏人缘,他绝对该负一半的责任!就只会仗着自己帅,欺骗清纯少女的同情心,没人格到了极点。

“郑旭尧,你到底要怎样?”

悲伤莫名的表情一收,他问了句:“一起回去?”

威胁我?

“不行,今天不行。”

“真让我说中了?魏怀恩要来接你?”

“对啦对啦!”我看了一下手表,继续往前走。不敢再甩掉他了,谁晓得他等一下又要上演哪出戏。

“平时就没那么急,有鬼哦!”他一双贼眼往我身上溜了一圈,这个时候,就很气他太了解我,认识太久就有这点坏处,随便瞄一眼就被他看穿了。

“我干吗要告诉你?”就偏要忍住不讲,看你能奈我何。

我不着痕迹地加快脚步。怀恩可能已经在校门口了,我不想让他等太久。

“说嘛,我们是好哥们儿耶!”他一手大摇大摆地搭上我的肩,一再缠闹。

没看过有男生这么烦人的。

“少动手动脚。”我拍掉他的手,回他“拜托,我们认识吗?”的表情。

“伤人的小东西。”他不死心,魔爪又要伸来,这一次我不客气地送他一拳。

“哇!最毒妇人心——”他揉着胸口唉叫,我装成没听到,往校门口飞奔,扑向那个一直以来最令我眷恋的怀抱。

等在校门口的怀恩张手抱住我,视线顺着看向我身后的郑旭尧,点头打招呼。

“萱萱在学校,麻烦你照顾了。”

“举手之劳而已。”这个时候就很人模人样了,为什么他在我面前的形象就很畜牲?

凭良心讲,这家伙欠扁嘴脸收敛时,还蛮有气质的,难怪一群女生迷他迷到不行。

不过,畜牲终归是畜牲。

“拜托,怀恩,你干吗向他道谢?”都是这家伙害我日子不得安宁耶。

“因为人家比你有礼貌、有良心,懂不懂啊你!”完全不尊重淑女,他指节敲上我的额头,不是做做样子,是真的结结实实听到“叩”的声响。

“你这种行为就很有礼貌、很有良心了吗?”我不爽地一拳回敬过去。

“母老虎,凶巴巴的。”他跳开几步,“护花使者来了,没我的事,先走一步了,拜!”他摆摆手,一溜烟闪得不见人影。

算他跑得快!

我收回拳头,一转身,露出最甜美的笑容:“怀恩,我们回家。”

怀恩愣了几秒:“你变脸变得好快。”

“喂!”我捶他一记,很轻很轻、撒娇式的那种,和刚刚打郑旭尧那种杀父仇人的气势完全不同。

一样是这条回家的路,一样是这台坐了无数次的脚踏车,双臂抱着的是同样的人,但今天心情就是不一样,应该说——特别的愉快,连呼吸的空气都格外清新。

“你和旭尧,好像也认识蛮久了。”怀恩思索般的嗓音忽然飘进耳畔。

我拨开被风吹乱的头发,随便思考了下:“小学三年级到现在吧!”

“这么久了?”

“没我们的久。”我可是从还在包尿布的时候就认识他了呢,小学三年级简直是小儿科。

“同班这么多年,也算有缘了。”他停了下,“他有女朋友了吗?”

“好像还没吧!”要是有,哪还会成天烦我,烦到我快翻脸?

“……”

怎么突然没声音了?

我奇怪地仰头:“怀恩,你在想什么?”

“我觉得他对你很好,你老是对他拳脚相向,这样好吗?”

“都那么熟了,他不会介意的啦!”

“你干吗对他那么凶?”

那是因为,小学三年级他偷掀我的裙子,我记恨到现在。

正要张口反驳,思绪转了个弯,我立刻打住:“不对!我们干吗要一直讨论那个烦人的家伙?我们应该要聊聊我们的事!”

他挑了挑眉毛:“我们什么事?”

噢,那嘴角藏着浅浅笑意的表情好帅、好帅!我心头小鹿撞得快阵亡了。

也许论长相,他不似洛宇堂哥那样,俊俏到令女人第一眼就迷得神魂颠倒,但是清俊的五官很耐看,愈看就会愈觉得他好看到不行!

说我情人眼里出西施?

你管我,我就是觉得,全世界再也没人比他更帅的了,不行吗?

他气质好、修养好,浑身散发着淡淡的书卷气,其实很容易吸引女生的目光,这样的男孩子,是我的男朋友耶!

呵呵,光想就好满足哦。“怀恩、怀恩——”

“干吗?”他好笑地瞥了我一眼。

“没事,我喊我的,你不要理我。”心里甜甜的,声音也甜甜的,撒娇喊过一声又一声,“怀恩、怀恩、怀恩——”这是我要喊一辈子的名字呢!

他轻轻笑了,由着我喊。

晚风将我的发丝吹拂过他的脸,过了这个红绿灯,再五分钟就到家了。这时,他忽然问了句:“萱萱,你确定吗?”

我迟钝了三秒,才慢半拍领悟到他指的今晚长辈的安排。

“再也没什么比这个更确定了!”我张开双臂,迎着风大声宣誓,将答案随风送到每个路过的人耳里,也送进他心里,“我爱你,魏怀恩,我爱你,我爱你——”

我想,我一定是疯了,一辈子没这么大胆过,这一定是《泰坦尼克号》看太多的后遗症。

而,你们知道的,“泰坦尼克号”会撞冰山,现实生活也不可能浪漫到哪里去——

砰!

没错,我们摔车了。

偏掉的车头撞翻在家摆在屋前的大盆栽前,两人一车摔成一团。

呜呜,怎么可以这样,这是人家的第一次告白耶!

“汪汪!”屋里头传来狗叫声,打断我的自怨自艾。

住这附近的居民都知道,这家屋主很没公德心,养了只恶犬成天乱吠乱叫扰人清梦不说,还不管好,放它出来乱咬人,很多人都被咬过,我放学就常常被追得抱头鼠窜。

我猜,怀恩现在一定和我想着同一件事。

我们对看了一眼,有默契地同时跳了起来,冒出一句:“快跑!”

怀恩七手八脚地拉起脚踏车,匆匆忙忙落跑。

也不晓得跑了多远,我停下来,弯身喘气,抬头看了他一眼,两个人同时爆出大笑,愈笑愈停不住。

天哪,我居然告白告到被狗追、狼狈逃难去了,这世上还有谁会像我这么了不起?

我笑到蹲下身,完全停不住。

怀恩先止住笑,伸手拉我起来:“萱萱,你还好吧?”

“呵……很、很好啊!”我用力吸气,擦掉笑出眼眶的泪花。

怀恩顺手帮我挑掉头发上的叶子,拍去衣服的灰尘:“有没有摔伤哪里?”

“没有啦!”他温柔多情的举动,让我开始有一丝别扭。

当时实在没有想太多,很冲动地就喊出来了,但是现在……

我想,我一定脸红了。

“我听到了哦!”像嫌我还不够羞愧,他笑笑地说。

“听、听到什么啦!”天,好丢脸。妈妈,你不该把我生出来的——

“我会一直、一直记住的。”他强调。

干吗,你地下钱庄讨债哦?

“随、随便你。”咦咦咦?这蚊子叫是我发出来的吗?我明明是要像平常那样和他笑笑闹闹的啊——

“还有——”他又补上一句。

“什么?”

“你脸红的样子很可爱。”

“呃……噢。”他在甜言蜜语耶,好害羞、好害羞喔!

“但是你再脸红下去,我不敢带你回家了。三叔会以为我对你做了什么。”

“啊?”我捧着热烫的脸蛋,这一刻只想往地洞钻!

要说今天是什么特别的日子,其实也没多了不起,只是我和怀恩的订婚家宴罢了。

虽然,这个“罢了”让我足足开心了一个礼拜,兴奋得连续失眠好几晚。

说订婚,其实意义只在于长辈对我们的交往表达认同,正式给予确定的身份,往后能够更安心地陪伴在对方身边。

我一直都知道,自己一定会陪伴在他身边,从小到大都没有怀疑过。而订婚宴,更只是这些人为了吃吃喝喝,随便巧立的一个名目罢了。

忘记事情是怎么发生、又是谁提起的,反正就是我和怀恩私底下约会被当场“抓奸”——呃,洛希姐是这样形容的,那个时候,他手还停在我的肩膀,很难赖得掉。

再然后又不晓得是谁嚷嚷着“言家有女初长成,留来留去留成仇”(这句是这样接的吗?谁呀?好烂的文学底子,我坚决唾弃到底),选日不如撞日,干脆先订下名分。

再再然后,附议的声浪如潮水般涌来,尤以四叔为最。

四叔有很严重的恋女情结,老是觉得怀恩会诱拐他“天真可爱”“单纯无邪”宛如清纯小花一朵、不识人间险恶的女儿。

既然我——言子萱,都已经“罹难”了,那就安心地去吧,让他来送我一程,聊表叔侄一场。

能够把订婚讲得像丧礼上的告别式的,大概也只有四叔了。

于是,事情就这样成定局了。

怀恩的母亲在生他时难产辞世,而父亲在新加坡,前几年再娶,生了个妹妹,从此定居,怀恩每年寒暑假会回去小住一阵,与家人聚聚。

认真来说,那里才是他的家,可是他和我们言家的每一个人相处,感觉却更像一家人。

他上小学之后的那几年,他的父亲几次亲自来接他,都让他坚定地拒绝了。有一次小茗茗就问他:“哥哥为什么不回去?”以她小小的脑容量,大概只想得到,如果一个礼拜看不到她亲爱的爸爸,就会想念得快要死掉。

“因为哥哥年纪已经大到不适合扮演被后母虐待的小红帽了。”他是这么回答的。

“可是小红帽是被大野狼吃掉的,灰姑娘才是被后母虐待啊!”

“是是是,哥哥记错了,对不起。”

“没有关系。”茗茗娇憨憨地笑,完全忘了最初的话题重点是什么。

啧,不是我要说,对付茗茗这种单细胞生物,不要说怀恩了,连我都能不费脑浆,只要随便扯进来一件事,她就会自动摒弃前一项,专注思考眼前这个,屡试不爽。

怀恩没有告诉任何人,只有我知道,他原本是要走的,在他上小学之前。

我是第一个知道他决定的人。他来向我道别,但我不懂,怎么样也不能理解,这里有这么多人疼他,他为什么一定要走?

不晓得当时为什么会这样,我搬出全部的玩具、饼干、洋娃娃……所有自认为最了不起的宝贝。

现在想想好白痴,但那时真的自以为是创举。

“我全部的东西都给你,如果不够的话,爸爸和妈妈也分你,恩恩不要走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