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娇三城雪 作者:余姗姗

一骗三生/兽逼男山,为了寻找失去的记忆,我不得不四处游历。
幸运的是,有人陪我一起走,他说他叫勾刑。
不幸的是,我们所到之处,死伤无数。那些含恨而终的人嘴里,都念叨着一个女人的名字:胭脂。
于是,我们便踏上寻找“胭脂”的道路,直到有人告诉我,我就是胭脂……
我们每天都在看不同的小说,或者成为别人的故事的角色。每个人的背后,都有一段或简单或复杂的过往。
作者和我说,这篇文说没有大纲,其实这样走向不明的文其实让我更加的期待,故事不会一成不变,角色也并非已经是既定结局,有着很多很多的可能性,未知就是最好的吸引力,也吸引我一步一步走进这个文里。
开篇女主阿九“失忆”成为本文的第一个谜团,让阿九的身份更加扑朔迷离,连带的让我觉得连阿九身边的乞丐阿阮(勾刑)都是深藏不露的高手,再则又救了一个同样有着谜样过去的别云州,还有一点,他也失忆了,旅途开始了。胭脂是谁?别云辛又是谁?胭脂的那句“若只要你的命,不足以慰藉启城的子民,毁了你,便等同毁了这座城”让我很是震撼了一把,把本来有些轻松的文风带入了幽远有虐的过往,估计他们俩的故事也是轰轰烈烈缠缠绵绵的吧?
阿九这姑娘真是牵一发动全身,这个文里每个背后有故事的人都跟她有关联,或亲或疏。勾刑、别云辛、莫珩、师然,这些人搁哪儿都是男主的命,偏偏将所有牵绊在她身上,这大抵就是当女主的命运,冥冥中早有安排,只是……选择太多有时候也很头疼不是么?

作者的其它文:《妻术》《痒》《新婆媳战争》《新圈叉时代》《我贱谁怜》《肥肉》《凤唳》

我是一个失忆的人。
师父说,我是从小镇北边的上游飘下来的,当时还有呼吸,但他并不想救我,因为他只对死尸有兴趣。可偏偏,王寡妇正在溪边洗衣服,是她提醒师父有个女人从上游飘下来的,也是她露出一脸的慈悲为怀,才令师父下了救我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念头。
我醒来以后,王寡妇给我起了个名字,叫阿九。
我问为什么,她说她嫁过七个男人,我师父将会成为第八个,我是他们一起捡到的,于是排在第九。
我向镇上的人自我介绍,我是阿九,大家纷纷叫我九姑娘,只有一个在街边乞讨的乞丐提出质疑:“那你姓什么?”乞丐相貌平平,声音却极其好听。
这个问题令我沉思良久,我相信,这不是一个普通的乞丐,因为他能在人云亦云之中找到真理的破绽。
我反问乞丐:“你姓什么?”
他说他姓阮。
自那天起,我便叫阮九,但镇上的人依旧叫我九姑娘,这件事告诉我,口头上的习惯是很难改变的。

我师父是镇上唯一的解剖学家,人称仵作。
在之后的半年里,我开始跟师父学习解剖,师父解剖女人,我解剖男人。他从不让我解剖女人,只说是为了两性调和。
我问什么是两性调和,师父说就是阴阳调和。
我想,这个道理就和他半夜去找王寡妇的意思是一样的。
台面上,王寡妇是个寡妇,台面下,她是我师父的女人。
我问师父,王寡妇会不会成为我的师娘。
师父眯眸沉思,进而叹息道,没可能。
我问为什么,师父说王寡妇八字克夫,他怕死。
我又问,既然怕死,为何还要和王寡妇来往。
师父说,这世间最美好的事物都是有剧毒的。
我想,师父是想告诉我,王寡妇就是他眼中的最美好。
后来一问镇里的乡亲才得知,王寡妇曾嫁过七个男人,时间最长的维持一年,最短的一天,其中六个经我师父的手证实死因并无可疑,男方家属痛定思痛,异口同声指责王寡妇命硬克夫。六户人家同一看法,惺惺相惜,遂奔走相告,一传十,十传百,很快就传遍了附近十五个城镇,成为十五个城镇皆知的真理。
我很想告诉师父,奸夫也是夫,却始终没有勇气说出口。

作为一个失忆的人,我直觉认为自己的身世不一般,进而对以前的事充满遐想和假设。按照这个定律,我幻想自己是一位公主,或是皇帝的老婆,但一连等了三个月,也不见镇上张贴寻找皇家女眷的皇榜,我的幻想也就此破灭。
从那个月起,我担负起下厨的责任。
我问师父,杀鱼和解剖有何不同,师父说并无不同。
我又问师父,杀鸡鸭和解剖有何不同,师父说并无不同。
周而复始问了几次,得出的结论是,男人、鱼、鸡、鸭于我,也并无不同,都是禽兽。

某一天,我宰了一只老母鸡,留下它的一窝小鸡,下手时,心里感到很悲凉。
王寡妇拍着我的肩膀说:“等它们长大了,你可以送它们一家团圆。”
我告诉她,我只是可怜自己,连鸡都有亲人,我却禽兽不如。
王寡妇也露出一脸悲凉。
于是那天餐桌上的气氛,也被我们带动的很悲凉。
师父问清缘由,我将在老母鸡临死前得到的人生感悟告诉师父,师父沉默良久,垂下眼,叹口气,这才说道:“师父也是个孤儿。”
我和王寡妇一起看向师父悲凉的脸,王寡妇起身走过去,将师父揽进怀里,把他的头压在自己的胸脯上,由怜生爱。
我只能坐在凳子上看着他们,无比羡慕。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里出现一个男人,背对着我,身材颀长,一身的青灰色长袍,长发垂至腰部,双手背在身后。若不是他的声音告诉我,他不到二十五岁,我会以为他已经年过半百,因为镇上的老人也常如此背手望天,叹几句人生总结,表示他们一生趟过无数女人河,却一瓢都没有留下。
那男人转过身,但是镜头并没有照在他脸上,他对我说:“这是我对你的唯一要求,等你回来,咱们便成亲。”
然后他向我伸出一只手,白而修长的手指,令人着迷。
我说:“你有一双好看的手。”接着我低头看向我的,粗糙,干燥,指甲还有裂痕。
他没有答我,只是微笑,我看到他的唇,淡淡的红,微微上扬的弧度,下唇略薄,笑起来时,唇角有浅浅的酒窝。
这一笑,令我明白两个道理。一是一个女人爱上一个男人,可以向王寡妇爱师父那般因为他脸上的落寞而从母爱开始,也可以因为男人的一个笑容,或是一双好看的手。二是这个男人没有回应我对他的称赞,或许是因为在我的潜意识里,他是一个乐于接受赞美或被人赞美到麻木的帅哥,所以他只会卖笑。

这个梦持续了三个晚上,令我托腮发呆了两天。
在这两天里,我拒绝一切履行劳务,并且反复审视自己的手指,开始好奇自己的来历。
但事实告诉我们,一个人空想的时候,往往只会胡思乱想,于是我便去找师父求证。我将梦境告诉师父,希望他能解惑,他抽着水烟袋沉思了一盏茶的时间,才给我两个答复。
他说,第一个可能性是我少女怀春,而怀春的少女都有个梦中情人,我的梦境恰巧验证了这条真理,第二个可能性是这个梦中情人真正存在,我在失忆前曾向他允诺过一件事。
出于少女的思想,我更愿意相信第二个可能性。
豁然开朗后,我不再满足于生活在这个镇子上,我想走出镇子找寻那个男人,找寻记忆,找寻承诺。
师父则将此理解为,姑娘大了,要出去找相公了。
走出镇子的想法一成型,心便野了,心野了,人便不安于室了,我开始堂而皇之的不做劳务,不学解剖,整日无所事事,和街边的乞丐为伍。

我告诉姓阮的乞丐,我可能会是一个名人。
阿阮笑笑,问我知道什么是名人么,我说就是受到万众瞩目的人。
阿阮又问我凭什么这么以为,我告诉他,我梦到了一个看上去像是身价过亿的帅哥,还答应要替他办一件事,能替这样的人办事,我多半也不会是小人物。
阿阮皱着眉,打量了我许久,道:“他凭什么认为你能替他办事?你替他办完事后,他怎么报答你?”
我说:“娶我,他会娶我。”
他指出问题:“你们这是买卖婚姻。”
我说:“婚姻不就是买卖么,隔壁镇的老王娶走了咱们镇的苗姑娘,苗姑娘的老爹捧着五十两银子乐的合不拢嘴,根本没看到苗姑娘脸上的眼泪。”
阿阮良久不语,在我终于决定回家的时候,他才一脸恍惚喃喃道:“其实买卖的婚姻也有幸福的。”

在我准备离开镇子的前一天,我向师父辞行,师父只说了一句话:“如果你的梦是真的,我不会阻止你寻找真理的路。但我要提醒你,女人替男人办的事,多半是办另一个男人的事。”
这句话的逻辑太过缜密,我百思不得其解,于是失眠了一夜表示不得其解的程度。
翌日,我最后一次去见师父,不想真成了最后一次。
师父暴毙在屋内,房门和窗户紧闭,房顶也没有被撬过的痕迹,这是一个密室杀人案,且据阿阮的密报说,镇上的青天大老爷认为我是唯一一个疑犯,于是派了衙役欲将我捉拿归案。

在这个战火纷飞横尸遍野的年代,活着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在这半年里,我和师父收的尸体都是死于战祸的,还有部分是死于饥荒。
不曾想,师父是我第一次独立作业的对象。
我来不及悲伤,简单检验了师父的死因,并在衙役赶来前和阿阮一起离开了镇子。
我们急匆匆奔跑在国道上,不见一辆经过的马车,于是我们一同认为应该趁四下无人时聊些不适合人听的内容。
我问:“衙役是怎么知道我师父被杀了。”
阿阮淡淡道:“有人报了案,说你杀人劫财。”
我又问:“你是怎么知道衙役要抓我的。”
他说:“我有内线,就是那个师爷。”
我再三问:“那为什么你要乞讨?”
他说:“因为我也是那个师爷的内线。”
由此可见,间谍都是双向的。

我告诉阿阮,师父死的很惨,一剑毙命在喉咙上,但在他死前,他的四肢经脉都被挑断了,手法很快。没有留下任何犯罪证据,只有师父身上的遗物,三十两银子,所以这不是劫杀,也不会是仇杀,因为一个只和尸体打交道的人,我想不出他会得罪谁。在师父身上,还有一本名册,记录了他验过的所有尸体的来历和遗物,没有来历的便写了“身世成谜”。
阿阮问我有多少身世成迷的尸体。
我说有九成,他不语,我们都认为在这个乱世,要保存姓名和来历是一件很难的事,就算你会写字,也不能保证会被流传后世,就算能流传后世,也不能保证死后不会被遗弃在乱葬岗上。
话题如此沉重,我和阿阮都陷入了沉默,正当我们苦于没有交通工具从天而降时,我们前面不远处,便上演了一幕杀人行凶事件。

三名蒙面刺客围攻一个青年男子,行云流水间,男子被刺穿胸膛,血染大地,妖艳绚烂。三名刺客没有履行杀人灭口的宗旨而冲向我们,只是互相打了眼色,各自散开。
我想,这是因为他们蒙面了吧,没脸见人的人自然也不会在乎被人看到脸。
我走过去,踢了倒地不起的男人一脚,又很快将他摸了一遍,拿走了一块通关路牌,一包银子,一把染血的剑,又看了看不远处的马车,对阿阮说:“他的死可以救你和我,咱们应该给他立块儿墓碑。”
阿阮漫不经心的点点头,毫无意见。
但那男人却提出反对意见。

男人气若游丝的张开眼,瞅着我说:“我的心脏在右边,我死不了,你们若能救我,我可以付你十倍的报酬。”
这是一个若不答应便会捶胸顿足后悔一生的交易,于是只好将男人拖上了车,我很快利用车里的伤药和白布给男人包扎,然后问他来历,以便将来有处可讨债。
男人说,他姓别,名云州,是云州城的少城主。
阿阮不紧不慢地告诉我,我们救了一个名人,他是个城管。
我看着一脸平静的阿阮,心想能面对赫赫有名的城管还能如此淡定自若的,也是世间少有。
我告诉阿阮,今天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因为在同一天里,我送走了师父,又救了一个名人。好在师父走了,还有我继承他的衣钵,替他写个生前小传,也不知道等我有一天去了,该写点什么。
然后我看向阿阮,他正笑着看我,我说:“如果我走在你前面,请你帮我撰写个小传,就写……死过一次,死而复生,又死了一次,未能复生,该死的,迟早要死。”
阿阮挑起眉,淡淡道:“你不会死的,说什么傻话。”
听到这话,心底滑过一道琢磨不透的感觉,我问阿阮,为什么要和我一起逃出镇子。他说听了我要走出镇子的理想后,也不由自主地将这个理想当成他的理想。我感叹着,一个人若是没有能力实现理想,便希望别人可以代替他实现,若是没有理想,便希望借用别人的理想当理想,这就是移情作用。

刚刚救下的别云州缓过气后也和我们谈了理想,他说他的理想就是找一个人,不想还没找到,反被仇人先找到了。别云州实现了敌人的理想,真是舍己为人。
我告诉他:“如果你不死,请给我们十倍的报酬,如果你死了,我也会把你送回云州城,再问你的家人要那十倍的报酬。”
别云州笑了笑,说:“我不会死。”
在这个死比活着要难的世道,能说出“我不会死”四个字的人,一定是个理想主义者,他要不就是自负甚高,要不就是自欺欺人。
就这样,我们三个人踏上了漫漫长路。
说是长路,也不过才走了一天,云州城就在眼前,真是不可思议,这说明,小说里的漫漫长路都是一句话的事。

〇二
就这样,我们三个人踏上了漫漫长路。
说是长路,也不过才走了一天,云州城就在眼前,真是不可思议,这说明,小说里的漫漫长路都是一句话的事,是为了承上启下硬计算出的路程,没话找话的时候会描述一下路边的景色,还有像我这样连景色都懒得赞美的庸才。

据别云州说,云州城是一座有历史,有文化,有传说的城市。其实如果别云州经常出去走走就会发现,任何一座城市都是有历史,有文化,有传说的。
但出于礼貌,我还是随口问了云州城的传说。
别云州说:“上一任的云州城城主,是我兄长,他本来有个情人,叫胭脂……”
胭脂这个名字真的很适合当情人,就像花楼里的姑娘一定会叫红红、翠翠、蓝蓝一样。我刚想说出这个看法,驾车的阿阮已经跳了下去,和城门的护军寒暄。
护军首领亲自掀开门帘,一见是别云州,立刻要下跪,但听别云州轻声道:“别张扬,放行。”护军首领便训练有素的退了下去,让我们顺利通过安检。
我对别云州有了改观,他的生活态度如此低调,真是生来就该当城主的人。
阿阮听到我的评论后,问我为什么。
我说:“你见过哪一个城主被人暗算又被两个乞丐救回城还要大肆宣扬的么?这叫神秘感。”

按照别云州的意思,我们一起来到云州城最北边的别院外,经由别院的门人将我们迎了进去,走过前厅,别云州便被下人抬走,和我们分道扬镳。
门人领我们往厢房走去,沿路上,门人一直反复对我们强调,入夜后请不要随意走动,夜黑风高,陷阱不少,若是图谋不轨,随时有可能被强箭手射成箭猪。我相信任何一座有威望的山庄都希望给客人一种神秘且危险的印象,但在身为救命恩人的我们看来,要谋害别云州,我们随时可以取他狗命,或直接捎一封勒索信表示诚意。
这座别院占地多少公顷,修建历时多少年,采用什么稀有材料,经门人的嘴一说,全都数字化了,说了半天,我愣是一个没记住,只感觉他把一到九都问候了一遍。
然后门人总结道:“这里很大,没有人带路,很容易会迷路。”
我很想告诉他,我已经完全记住了来时的路线,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记得,可能是天赋异禀。

门人安排我们住进了厢房,又吩咐了膳食,准备了生活用品,这时,天色已近黄昏,须臾弹指间,便会落下夜幕。
夜幕落下后,我走出厢房,四处乱走。原因很简单,越是别人劝你不要做的事,你越想要试一试,这就像我师父明知道王寡妇命硬克夫还要和她无媒苟合一样。
顺着来路走去,我一路都在想能否撞见有无公子佳人月下弹琴或是互诉肝肠,因为这座别院的装潢实在很适合偷情。但绕了三圈,只看到别云州一个人,真是始料未及。
别云州躺在亭子的长椅上,在我经过他身边第三次时终于忍不住叫住了我。
他问:“九姑娘你在找什么?”
我说:“在找故事。”
他又问:“什么故事?”
我说:“像这样一座别院,理应有一段故事。”
别云州垂下眼眉,沉思片刻,遂一抬右手,但听四周响起淅淅沙沙的声音,隐约见到三五人影远去,我这才明白,所谓强箭手并不是杜撰,而是碍于别云州。

这是一个不足为外人道的故事,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别云州要告诉我,可能是看我身为女人和乞丐,却不甘下贱,仍有勇气亡命天涯吧。
别云州在讲故事的时候,语气额外的低沉,眉宇间隐露哀愁,唇角有时微微翘起,那是在提到“胭脂”二字时。

话说别云州的兄长别云辛是个美男子,究竟有多美,大抵能让云州城一半以上的女人尖叫吧。但我想,之所以尖叫,多半原因也是因为身为城主的别云辛年过二十仍尚未婚配,令人有了遐想空间。
在这个世界上,但凡美男子,都有颗自怜、自恋的心,他们渴望找到能与自己匹配的奇女子,但美男子却从不去想,奇女子都是很难驾驭的。别云辛便是在梦想追求奇女子却不知奇女子如何驾驭的年纪,遇到了胭脂。
胭脂,人如其名,正是别云辛要找的奇女子。
她的奇,就奇在任凭别云辛如何明察暗访,都难以获悉她的底细,这对一城之主来说,是难以言语的挫败。

他们相遇在云州城的城外,别云辛被三十名刺客围攻,身中十三剑,奄奄一息之时,被路过的胭脂救下,和别云州险些丧命于三名刺客剑下相比,别云辛更适合当一个城主。
我说:“我觉得你的敌人很看不起你。”
别云州被我打断,微微一怔,随即漾出一抹笑,说:“怎么讲?”
我说:“你看,你兄长的敌人派了三十个刺客才将他打得半死,还留了一口气见到胭脂姑娘,而你的敌人只派了三个刺客,就……”
其实我也为别云州不值。别云辛死去活来之时遇到了真爱,别云州在同样的情境下却遇到了两个乞丐,真是同姓不同命。
别云州不在意的一笑,道:“三年前,我受过一次重伤,醒来后记忆全无,调养了两年才恢复七成,但气力已经大不如前。”

命运是如此顽皮,偏爱愚弄世人的记忆。
在我失忆后重新组织思想的这半年里,只认识师父、王寡妇、阿阮和别云州四个人,失忆的概率已高达四分之一,且失忆之前必定要遭受身体上的巨大折磨,正所谓“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但我却想不通,既然要降大任,又何故夺取我们的记忆?
于是感叹完毕,回归正题。

别云辛将胭脂安置在这座别院里,胭脂每天都会去看他,他的伤势也恢复的突飞猛进。两人话题投机,不知不觉说了很多,比方说胭脂的身世。
胭脂来自一个已经亡了的国家,启城。
听说当时的启城位于云州城、天启城、明日城三国中间的咽喉部位,三国都想将它占为己有,但苦于多年来的互相牵制,谁也不能贸贸然出兵。启城就在这样的夹缝中偷生了数年,终于抵不过一场天灾……那日蝗虫漫天,遮住了日头,启城的田地被洗劫一空,城主一夜急白了头。接着便是人祸,这三个粮仓充足的大国开始哄抬物价,并紧闭物资运输,断了启城借粮的后路。启城内外,尸横遍野,城主心病成疾,很快死于这场饥荒里。膝下无子的城主一去,群龙无首,朝臣和百姓死的死,逃的逃,启城很快就成了空城。
三国纷纷派驻兵进城占领三方有利地势,在启城内形成三足鼎立之势,启城也沦为军事要地。

可想而知的是,胭脂来自一座死城,求证无人,所以别云辛永远永远也不会知道胭脂的身世是真是假。一个身上充满悬念的女子,怎么能不让人倾倒,何况她还是个美女
胭脂生性活泼,随性不羁,想笑就笑,想哭就哭,所以在别云辛的心里,胭脂是个不会被仇恨所束缚的奇女子,因为若是胭脂因报亡国之仇而来,早该在别云辛只剩下一口气的时候,一脚踩在他的伤口上。
但是胭脂没有计较亡国之恨而跨越了种族的界限爱上了别云辛,所以胭脂是善良的。而别云辛因为胭脂的善良和强大的世界观爱上她,真是应了一个道理,越是邪恶卑鄙的男人越会追求最美好单纯的事物,因为单纯和美好总会无条件的包容邪恶和卑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