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魂记夏夜鬼故事
作者:蓝紫青灰

【正文】


我怎么就成了一个鬼

我不太记得我是怎么成为一个鬼的,前世的记忆在脑中如一团浓雾,雾中我跌跌撞撞地走出来,大团大团的雾在我的身边翻卷,我每走一步就踢开一团白雾。雾气围绕着我,身上觉得凉飕飕的,呼吸时呛着肺,冷气直灌入胸腔,一扯一扯地,鼻管里头刺痛。整个情形,就跟我小时候的冬天早上,背了书包去上学一样,雾重得十步以外就看不见人影,只有呼吸声咳嗽声和轻轻的咕哝声。雾气弥漫,一路走下来,头发濡湿,面颊冰凉,手脚麻木,只有心头一点暖气在。
只是如今这点暖气也不复存在了。我抚着我的胸口,手掌下没有熟悉的跳动。那份熟悉伴随了我二十多年,熟悉得我平时不会注意到它的存在,只会某些时候心动过速,才会按着左胸,告诉自己安静,安静。
只是如今它真的很安静,静到我害怕。
鬼也会害怕?
我百思不得其解,我到底怎么就成了一个鬼的呢?
慢着,我告诉自己,我怎么就知道我是鬼?
我从来没见过鬼,也从来没做过鬼,怎么就知道我现在的身份是一个鬼?
我慢慢回想,往远处想,往极远处想,想啊想,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我的记忆只到几分钟前,莫名其妙就身处雾中,雾一团团在身边翻卷,让我想起小时候背着书包上学的情形。
就凭这点记忆,我该往哪里去?
关于鬼这件事,以我残存的知识,我知道是没有的。我以前就对什么说过,世界上没有鬼,要是有,地球上人类生存了上亿年,人人死了都成为鬼,那我们不是生活在鬼中间吗?你走路撞鬼,你坐下有鬼,你上床陪鬼,你进厕所都遇见鬼。
唔,太可怕了。
或许又有人说,人死就成鬼,也就是魂,俗称鬼魂。鬼魂轻飘飘的,人撞着也没关系,人们蠢得厉害,从来不会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洞穿了一个鬼。
或许又有人说,鬼死了不是要去投胎的吗?大家死了都赶着去投胎,从奈何桥上走过去,喝一碗孟婆汤,望乡台上看一看,什么地方往下一跳,就转世了,重新开始。你以前学的东西都白学,知道的都白知道了,辛苦一场,只为了喝一碗孟婆汤,亏不亏啊。
我把过程想一想,觉得那一句“什么地方往下一跳,就转世了”是我的杜撰,因为我不知有没有这个地方,连这么著名的景点的名字都不知道,可见是我编出来的了。要不,还就在望乡台上往下跳了?
那我是跳了还是没跳?
那碗汤我是喝了还是没喝?
喝了吧,为什么我记得这么多杂七杂八的事?没喝吧,为什么顶顶要紧的东西都不记得了?
比如我是谁?唉,这是个伟大的哲学问题,这个问题我是知道的,却不知道答案,如今偏要我来回答,难死我了。
比如我为什么死了成为了鬼?我知道我二十多岁,那么死于非命的可能性比较大,不过我恍惚觉得我的心脏不太好,要不就是死于心脏病发作?
二十多岁死于心脏病,听上去不太像,还是死于非命的可能性大点。
那么,我是被车撞死的?乘电梯夹死的?吃饭噎死的?没看见玻璃从楼上踩空摔死的?被流弹射中冤枉死的?游泳淹死的?站在街边看热闹被踩死的?生孩子疼死的?忙工作累死的?被暗杀的?被下毒的?换保险丝被电死的?

世上到底有多少种死法?
唉,逝者已矣,来者可追。死都死了,就不要去追究是怎么死的吧,还是琢磨一下为了会在这里比较有前途。
偌大一片雾海,为什么只有我一个人?不,一个鬼?其它的鬼们呢?没道理鬼们都去投胎了,只剩我一个东飘西荡成为孤魂野鬼。我倒是愿意了,别的鬼们也不愿意啊,阎王也不答应啊,这不是扰乱公共秩序吗?每个鬼都这样飘着,他那里不是乱成一锅粥了?
哎呀不好,中国的鬼归阎罗王管,外国的鬼又归谁管?我要是流落异乡成了外国鬼,人家说话我又听不懂,这可如何是好?
我还是个中国鬼吧?还在中国的鬼域里吧?就像国家有领空有海缰一样,鬼域也有界线的吧?虽然这年头流行出国留学旅游观光深山取经,但做人要一步一个脚印,做鬼也最好一步一步来,先摸清状况,再出国观光。反正都成了鬼了,签证估计是不要了,爱去哪里去哪里,也就不急在这一时。
那我是赶着去投胎,还是作为一个鬼先飘荡一阵子?
唉,这不是一句骂人的话吗?怎么就无巧不巧落到我的身上了?是前世不修,还是现世做孽?好好的怎么就成了鬼了?
想了半天才想起我的处境不妙,一阵发慌,呜呜地哭了。哭了一阵,惯性地用手去抹眼泪,脸上干干的,一颗泪都没有。怎么做了鬼连眼泪都没有了?想及这事才真的觉得悲伤了,哇地一声,哭得更汹涌了,撕心裂肺的,痛断肝肠的。
哭了半天,也没个人或鬼来理睬我,我只好收拾起一腔悲怆和自怜,想想今后。虽然没泪,我还是用手抹了抹脸,二十多年的习惯,一下子要改也很难的。
我审视一下我自己,溜溜的直发,过肩,发质像是不错,至少没有开叉。身上一件长到脚面的白袍子,像是新的,没下过水。袍子的质量也不错,又厚又软,被我这么一通揉搓,基本上没褶没皱,像是有棉有丝还带莱卡。很好,这件袍子我喜欢,虽然是直腰身,还带点小摆幅,我只要加根时髦的腰带,也很穿得出去。
脚呢?我看一眼我的脚,脚上穿着一双白棉袜,袜筒很长,快到小腿肚子,收着罗纹口。袜子不新了,看得出是洗过的,但袜底和袜尖却没有黄印和洗不掉的陈年污迹。这双袜子像是洗了晒干,晒干又洗的样子。是什么样的情形会养出这样一双袜子?我知道有人养牛仔裤,十多年不洗不熨,誓要养成第二层皮肤,但对一双袜子花这么多工夫,就没这种神经病了。
鞋子呢?我难道不该有一双鞋子吗?光脚穿一双袜子,跑到这种地方来,真是。
我再摸摸我的耳朵脖子,一样饰品也没个,手指上也没有指环,连指怀的印子都不曾有过。我真是干净得像新生的婴儿。
我再往下摸,感觉不对。怎么我的白袍子里没有胸衣,连条三角裤都没有?搞什么搞?我好歹是个女人吧?就算死了,是个女鬼,也有羞耻心的,袍子里内衣内裤也不给套一件,我身边都是些什么人啊?
对啊,我身边都是什么人啊?我又是什么人啊?怎么会落到这么一步田地?

遇上一个天皇巨星

我茫茫然乱走,足不沾地。
做鬼还真是好,走路一点不吃力,脑子里一动念,就“走”动起来了,风一般地掠过盖过脚面的雾,雾气在脚下忽聚忽散,我飘摇如仙。此情此景,难道不值得留个影吗?心头免不得一喜,加快了脚步,挥舞起双手,我要在仙境里舞蹈。
这具身体从来没这个随心所欲过,要升就升,要降就降,要跳就跳,要飞就飞。我可以摆个敦煌壁画里飞天的pose,可惜没那么柔软的腰身,马马虎虎来个“反弹琵琶伎乐天”,又没那么丰满的胸部。我抚一抚我孩子般萌芽的乳,扁平的腰身,细瘦的大腿。这具身体一点不美。
这一番折腾,令我微微有些喘,下意识搭一搭脉博,没有。我忘了,我已经没有心跳,当然也就没有了脉博。可我为什么还会喘呢?也许是身体自动配合得好,配合得习惯了,一运动就喘上了?记得我从前因为心脏的原因,爸妈都不让我运动的。
爸妈。
我的记忆慢慢在恢复吗?我想起我的爸妈?每个人都有爸妈,成为鬼之前,鬼曾是人,那鬼也是有爸妈的,而且像我这样年纪轻轻就死了的人,爸妈一定还活着。我没地儿可去,没事儿可干,不如去探访一下他们?我死了,他们一定很伤心吧?都说孩子再大,在父母眼里也是孩子,那孩子成了鬼,他们也不会嫌弃吧?
这个主意一拿定,我就有点惶惶。一来不记得家在哪里,二来生怕牛头马面拿了铁链来锁我回去。我做鬼刚做得有点心得,并且有了鬼生目标,可不想这么快被拘了去,堕入轮回,成为婴儿,啥都不知道,吃喝拉撒都要仗新爸新妈的鼻息。没准儿新爸新妈是未成年少男少女,他们一害怕一糊涂,我就得进孤儿院;又没准儿是对喝饱了洋墨水的大龄青年,样样都照书本上来,哭了也不给抱,说是锻炼肺活量,饿了从冰箱里拿瓶冷牛奶塞进我嘴里,说美国小孩都是这么养大的。
呃,我还是先做一阵子鬼比较靠谱。
到人间去探访一下爸妈,来个鬼界人间N天游。这个N天,且看这趟旅程顺不顺,有没有吓着人,会不会惊动夜叉小鬼儿,还是就是我还能不能习惯人间的生活。不习惯的话,看一眼就走,趁他们睡着了,在他们耳边轻轻说句话,说我很好,一点不苦,身体也好了,不用提心吊胆怕跑步打球游泳,有的人比较适合做鬼。他们要是觉得寂寞,能生就赶紧再生一个,讲不定我在这十三不靠的地方多呆一阵,兴许可以捱到再次做他们的孩子,要是不能生就收养一个,我以前玩过的玩具,睡过的床,写了笔记的课本,收藏的邮票明星贴,以及CD、DVD,都可以给她或他。
这么一想,把我感动坏了,恨不得眼泪涟涟,以表孝心,可惜挤了半天眼睛,也没挤出一滴眼泪来。要说做鬼有啥不好,这不能随时随地随着情绪波动来点眼泪增强效果,实在是有点煞风景。
我眨巴眨巴干涩的眼睛,开始寻找下界的路。
忽然想起但丁神游三界来,他老先生是多么的幸运,有初恋情人Beatrice做导游,这个情人还永远都是十六岁,美丽芬芳如夏季意大利的乡村风景,温暖甜蜜,身周是柠檬花的香气,少女“海藻般的长发”上缀着米粒大的橙花。
而我,白袍白袜,踢踏着团团白雾,不知该往何处去。
我一个鬼在雾原中踽踽独行,不知饥渴,不顾劳累,目不交睫,夜不能寐,不知飘荡了多久,终于支持不住,倒了下去。倒在什么东西上,我不知道,要是知道倒下后有什么是可以让我躺着靠着倚着的,我早倒下了。我不是信念坚强,要走完二万五千里的长征,也不是为了理想,满怀痴心饮尽三百六十五里路的孤独,我只是害怕我倦极而眠后,又不知会流落到哪里。
恐惧让我不停地走,我念着当日熟读的一段文字,给自己打气:终日游于离恨天外,饥餐秘情果,渴饮灌愁水。只因尚未酬报灌溉之德,故甚至五内郁结着一段缠绵不尽之意。它有此心,故而有幸识得渺渺真人空空大士,可以去人间游历一番,我也有报答父母之心,因何不让我成行?
我不是狂妄自大要自比绛珠仙草,只是目前我这个状态确实有那么几分相似。
一觉睡醒,我睁开眼睛,雾似淡了一些,光线似明亮了一些。不过有可能是出自我的希望,也许是稍稍习惯了,也许是我已超凡脱俗,变得耳聪目明了。
我隐约听到些声响,就像当初在雾中走向学校,身周五步远外有熟悉的人影,叫一声那人的名字,那人会答应,然后两个人手拉手穿越迷雾,到了学校,坐进教室,看衣服上的潮湿在暖气下化成水雾蒸腾在空中。
我试着轻唤一声:“喂,还有谁在这里?”
雾里一个人影翩然出现,垂首看着我,带着超然物外的神情。我抬头看着他,欢喜得说不出话来。
因为他是一个熟人。熟到人人都认识,谁都可以叫得出他的名字,他是全民偶像,正散发出帝王般的光芒,享受着总统级的奢华,却在最华美的年纪,在寓所离奇死亡。
媒体上关于他的死因猜测层出不穷,有自杀说,他杀说,饮酒说,嗑药说,饮酒加嗑药说,中情局说,国安局说,间谍说,情杀说,仇杀说,凶杀说,欠高利贷说,欠高利贷加情杀说。各种排列组合都有,纸媒因他的死,销量涨了不少,网络因他的死,点击率也一路飙升。
他的日记被发现了,后来证实是有人伪造;他的遗书被发现了,后来证实是假托。在他死后的九个月里,至少有六名妇女说怀了他的遗腹子,这个就不太好证明是真的还是假的。
他的父母在打官司争他的遗产,因为他们早就离婚了,又各自组建了家庭,各自有三五七个孩子。他的合伙人和经纪人也在打官司,因为财产的归属权不明。他的前几任女友和现任女友还是在打官司,因为他太大方,好像对每个女友都许诺过要送她们一座豪宅,却没有兑现,现在她们找上来了。他的死,至少搅乱了一百个人的平静生活。
为什么我对他的事记得这么清楚,却不记得我是谁?我从一团欢喜中跌落,想起我的处境,百哀齐至。唉,天皇巨星也只能让我的欢喜停留在我的脸上三分钟。
也许是我脸上显出的哀伤让他动容,他过来谦卑地问我:“这位小姐,你认识我?”
我惊得呆了。
他不知道他是谁,正如我不知道我是谁。我以为来一个鬼可以帮到我,谁知这个迷路的巨星鬼跟我一样是个糊涂鬼。
我该怎么回答他?我想了想,想起所有的明星都不希望在开幕式、首映式、红地毯、演播室、T台、秀场,等公众场合被Fans认出,并且我是一个自律的有修养的城市人,见多识广,不想被他这样的天皇巨星看低,认为我是一个肤浅的追星族,就小心翼翼地答:“不,我不认识你。”
他脸上露出强烈的失望,喃喃地说:“我看你那么高兴,以为是我的熟人。”
“呃…”我难为情地咽一下,“我是因为重又看见了人,我已经走了好久,久得我不记得有多久,所以才…那个,有点兴奋。”
他像是非常理解,点头说:“我知道,我刚来时也经历过这么一段摸索期,好在都过去了。”然后他用深思的眼光盯着我,问:“那么,你是谁?”
我被他问住了,伤心欲绝,眼眶里又流不出泪水来湿润苦涩的眼球,就快要石化了,我勉强转动一下眼珠,说:“我也不知道。”
他同情地颔首,说:“我明白,我明白。你我境遇一样,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我没想到他居然出口成章,我以为像他这样的人都是绣花枕头,说什么做什么都是经纪人和助理打点好了的。我深为我过去的偏见汗颜,好在我既没有出汗,也不会脸红。
然后我想起一件事来,这件事太重要,我非问不可,就算他说我八卦也没关系,这样的机会千载难逢,好奇心人人都有,鬼鬼也有。好奇害死猫,好奇让人类发展。我问的是:“你是怎么死的?”
他俊美的脸上又露出哲学家的神思,在我身边坐下来,以手拄额,摆出完美的思想者pose,思考良久。
我正想为我的冒失道歉,他却开口了,说:“我在这里停留了这么久,就想知道这个。”

一万年寻死觅活

我对他寄与无限的同情,天皇巨星的烦恼原来跟我是一样的,那么同情他就是同情我自己。太过自怜不是件好事,拐个弯怜惜一下自身,就不要紧了。
本着这个目的,我与他仔细讨论这个问题:“你说为什么我们都不记得我们是谁,又是怎么死的?我记得生前的一些零星片段,还有看过的书,认识的人,以及别人的事,为什么就是不记得最最重要的这一部分?还有,为什么我们不去望乡台上报到,却飘荡在这个世界。”停一停,又问:“这是个什么世界?”
他流利地回答我的问题:“这是生与死之间一个过渡地带,有些前世未完的心愿纠缠着的鬼魂们,不肯放弃追寻答案,就停留在了这里。”
我哦一声,怅怅地说:“看来我死得冤枉。”
他看我一眼,为我这么快就有了结论而疑惑。
我解释说:“我这个年龄,能有什么了不起的大事发生在我的身上?了不起是男朋友另觅新欢了。但我这么平静就接受了我是鬼这个现实,也就是说我是个理智的人,从容的鬼。同理可证,我就不可能为了泼泻的牛奶而哭泣。这个男人不喜欢我,我翻过这页,再找一个就是了,我不会为了一个不能认识到我可爱的地方的人而去死。那么,我就不可能是自杀,若是他杀,我这么一个无所谓的性格,不太会惹毛什么情敌。我又长得普通,不可能引起流氓头子黑社会的追杀。再说,这具身体又没有一点伤痕,可见是自然死亡。要是遭遇车祸,我胳膊腿又都全。要是吃了没洗干净的菜,中了残留的农药之毒,肯定面青唇黑,要把你吓一大跳。你的表情十分正常,那我的脸上肯定十二分的正常。而且,吃了不干净的东西死了,这样的死是十二万分的正常,我只能埋怨一下食堂的大妈,就老老实实奔赴新生活去了,不至于会纠结至此,徘徊不去。”
我长篇大论,滔滔不绝,听得巨星皱起了眉头,我收起下面的三千字,只为了有人陪我,而不是被我的唠叨吓得逃走。我忙忙地下着结论,收拾完这一篇结案陈词,“我肯定死得冤枉,不然我不会留下来不走。”心里忽然冒出两句歌词,就神经兮兮地哼了出来:“其实不想走,其实我想留。”哼出来才觉得滑稽,打个哈哈,笑一笑自己的无聊和神经粗大,这当儿还可以这样自娱娱人,真是了不起,我都想自拍一下肩膀,以示鼓励。
身为天皇巨星,他的脾气真是好得可以,听了我这些胡言乱语,居然只是皱了两条剑眉,星眸里透出些好奇,说:“我好似记得这个曲调,有个姓周的人唱过这只曲子。”
我好笑又好气,心想,你岂止记得,你和周歌星同台演唱过,你是他个唱的嘉宾。心里对他的同情超过了自己,毕竟,明星得到的关注和喜欢本就远超常人,我对他的同情心泛滥,实属正常之极。我审视一下内心,发现这其实是在为我自己的势利找借口。凭什么他就该多分得些同情?只因为他是天皇巨星?他这个人,好色,花心,戏演得一般,歌唱得业余,对Fans虚伪,对记者粗暴,对父母冷漠,对事业积极。这最后一条,多少算是个优点,但说得好听是有上进心,说得不好听是钻营。历来听说了他不少的新闻,听得最多的是他抢戏抢镜头,找男配角的戏,抢女主角的戏。屏幕上他的英俊相貌一定是在正中,哭得梨花带雨的女主角只能挤小半拉脸。可怜的人儿啊。
我忽然明白他是怎么死的了。他一定是被男同行挤兑死的,一定是被女同行用眼光杀死的,一定是被导演制片人的忿闷淹死的,一定是自己的经纪人的怨恨扼死的。总之一句话,他是因自己的性格缺陷导致不幸发生,至于最终是死于哪一种不满情绪之中,这就有赖我细细研究了。
我看着他温和的面孔,脑子里转得飞快。他在做明星时是那么的飞扬跋扈,死了之后居然这么文质彬彬,有这样一个人格分裂的真实案例在我面前,我不拿他解闷干什么?千载难逢啊千载难逢。我兴奋得快要哆嗦了。
他看着我瞬息万变的脸,眉头捏成个“川”字,真诚地说:“这位小姐,虽然我不知道你是谁,但我可以确定,你知道我是谁。并且你正在打着我的主意,想从我身上得到些什么。我们都身处这个枯寂的世界,除了身上这件衣服,没有一样可以利用的东西。你如此的兴奋激动,一定不是想到了什么主意,可以骗去我的衣服当被子盖,而是找到了什么可以窥见我身世或死因的东西。我不介意你拿我寻开心,我只想得到我要的答案,那我就可以放下包袱去重新做人了。小姐,请你告诉我你知道的,那我在离开之时,你可以拿去我的衣服我的鞋子我的衬衫。”他从他的西装上口袋里抽出那块装模做样的男人们都会插着的叠成小山形状的白手帕,递给我,说:“这个我没用,也没有用过,请你收下可好?”
我要是可以脸红的话,脸一定红得像煮熟的虾。被他说破心事,臊得我没处躲没处藏,只好凶巴巴地恶人先告状地说:“听你说话,也是个受过教育的人,怎么说出这样不知轻重没有廉耻的语言?你我陌陌生生,你把你的手帕赠我,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们之间有什么暧昧的不可告人的私情。被娱记们打听到,立时三刻我就要名声扫地。你我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你这样无端白事陷我于不义,所为何来?就算我八卦一点,打听了一下你的死因,也罪不至此啊。”
他被我说得讪讪地答不上来,只是摆着手说:“没有,没有,我绝对没有那个意思。我只是太想知道我是怎么死的了,才会这样口不择言。”
他这样做低伏小,倒叫我不好意思,正想出言安慰,找个理由与他和好,谁知他竟然在我的话里找到破绽,怪叫起来,说:“你你你…你说什么?什么娱记?什么八卦?这两个词为什么我觉得熟悉得很,为什么我觉得天下最可恨的就是这两个词?你与我说个清清楚楚,说清楚便罢,说不清楚,我绝不与你干休。”
我没想到他居然也是个聪明之极的人,我真是小看他了。我以为他忘了他前世是个狡猾的变色龙,现世就是这个表面木讷的老实人。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做了鬼都忘不了他的软肋。明星怕娱记,怕到做鬼都忘不了,我算是见识到了。
但是我不怕。我一不是他的粉丝腐竹,二不是他的吸血鬼经纪人。大家鬼碰鬼,硬碰硬,我最怕的不过是在这个蛮荒之地无人理睬,但看他的架势,只会求着我,不会远着我,我行情正好,怕他何来?于是正言说道:“你最恨的东西,跟我有什么关系?我为什么要与你说清楚?你不肯罢休,你打算怎样?你能打算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