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帝的萌狐妖妻 作者:李尽欢
【剧情版简介】
梦宝,灵狐界的三尾魅狐,因为贪嘴,吞吃了十万年的金髓,元神穿越。
林绮梦,京城林家的私生女,因其美貌而被林家当成工具,生性胆小懦弱,因为十六年前的一场因果,替姐代嫁,后被对其心怀邪念的林家大少错手杀死毁容,恰逢此时,梦宝元神穿越而来,嫁入冷家。
本以为冷家不过是平凡的乡下猎户,谁知竟是盘踞三省的地下龙头!
暗藏秘密的冷家,波谲云诡的势力,身负真龙血脉的丈夫,神秘莫测的氏族,充满未知的险地,青春的校园,热血的军旅,一幅藏龙卧虎,波澜壮阔,神异非凡的都市画卷,在林绮梦(梦宝)的一双素手之下,徐徐展开…
楔子
灵狐界乃是妖狐族秘境,这里与世隔绝,四时百花竞秀,千日瑞露化云,苍山环绕回旋,瑶草随风低语,空气芳香芬馨,宛如仙境。
九尾山作为狐族的圣地,傲立群山之中,更是圣洁宁静,一派祥和。
突然,九尾山脚下大片霜雾一般的雪松花窸窸窣窣的摇晃,一片纯白中,竟是伸出了一只毛茸茸的小脑袋!
肉乎乎的小耳朵,粉红色的鼻尖,肥嘟嘟的小爪子,柔软的银白色皮毛似乎要跟整片雪松花融为一体,一双湿漉漉水汪汪的淡茶色眸子,在阳光的照射下,剔透晶莹,宛如汩汩流动的秘银。
这竟是一只萌死人不偿命的小白狐!
最让人惊讶的就是,这只小狐狸的尾巴,居然有整整三条,轻盈蓬松的在身后摇摆,美丽的宛如灵狐界盛绽的三瓣优昙花。
小白狐钻出雪松花丛之后,古灵精怪的朝着远处望了一眼,小小腮帮子可爱的鼓了鼓,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得意的笑弯了眼“哼哼,就凭那些长老的法阵,也想困住我,这都怪靡华哥哥,每次都不带我来九尾山,不过没关系,梦宝一个人也能行,我这次倒要看看,这九尾山到底有什么,为什么一个个都不让我进来!”
梦宝(小白狐)人性化的用肉呼呼的小爪子拍了拍胸脯,甩了甩三条毛茸茸的大尾巴,随即宛如闪电一般的朝着九尾山飞奔而去。
进了山之后,一股清新的灵气扑面而来,梦宝水汪汪的眸子登时陶醉的眯了眯,粉红色的小鼻子,不停的抽动,“好香啊,真滴是太香了!这……这……居然是月华果,还有碧玉葡萄,三色蜜桃……好吃的,好多好吃的哇!(¯﹃¯)!”
梦宝觉得自己的口水立马下来了,白团儿一般的身子箭矢般的冲到了美食珍果之中,两只肉呼呼的腮帮子塞得鼓鼓的,一边上下耸动,一边怨念道,“哼哼,难怪靡华哥哥他们不让偶进来,原来是怕偶发现这些奇珍异果,真是小气……唔……真甜,好吃!好吃!”
作为一个不折不扣的吃货,还有什么比吃更让她兴奋的事情呢!
只是,吃的上瘾的梦宝,并没有发现,随着一颗颗的灵果入腹,她身上的皮毛越来越亮,身后三条毛茸茸的尾巴之下,竟是若隐若现的出现了第四条尾巴的虚影!
这时,一股奇异的香味随着山风,若有似无的传来,梦宝陡然精神一震:这等奇香,实在是让人难以自拔,莫非山上的岩洞中有什么奇珍出世不成?
可是……想到靡华哥哥再三的叮嘱,梦宝刚想迈动的小爪子,不由得生出几分迟疑。
只是,闻着那越来越盛的香气,她湿漉漉的眸子愈发水漾漾的,小鼻子抽动的频率也越来越大,最终,她吃货的属性还是战胜了理智,三步并作两步的进了岩洞。
说起来,这还是百年来,梦宝第一次踏进九尾山深处的岩洞,这里面蜿蜒曲折,地上生着形状各异的晶石,岩顶倒坠钟乳,五光十色,光晕闪耀,实在是旖旎非凡。
终于,岩洞深处,梦宝找到了异香的源头。
那是一根被包裹在钟乳里面的巨型玉髓,色若冰晶玉雪,温润如水,内部竟是犹如汩汩流动一般,金光熠熠,在玉髓的顶端,正沁着一滴拳头大小液体,通体金黄,眼看便要滑落下来,那异香便是从这液体上传出来的!
梦宝狠狠的咽了下口水,眸子大亮:莫非这就是异物志中所说的金髓,十万年才会生出一滴,乃是滋润元神的至宝?
它是不是宝贝,其实梦宝不怎么关心,只是它的香味儿实在是太诱人了,眼看那滴金髓凝结成熟,滑落下来,她几乎是出于吃货本能的跳了起来,咕噜一下,将金髓整个吞入口中。
登时,一股极致的甘甜馨香从她的口腔味蕾中爆炸开来,让她整个肉呼呼的小身子都飘飘欲仙,只是,梦宝还来不及享受,一股难以形容的庞大能量窜入了她的识海,削骨剃肉的疼痛从她的脑袋瞬间遍布全身。
她感觉自己的元神在无限的膨胀,那股能量似乎已然将她整个身体撑碎了!
最后,在她的意识坠入黑暗之前,只隐约的听到了靡华哥哥撕心裂肺的呼喊……
第一章 土鳖上门
四九城作为华夏的首都,可谓是群雄汇聚,盘龙伏虎之地,丽宫别墅园便是典型的富人区,这里紧邻风景秀丽的温榆河,占据着首都机场与金顺路交叉口的黄金地段,寸土寸金,在这里别说过往的车辆,就连保安都是衣冠楚楚,高人一等。
不过,就在距离丽宫别墅园二百来米的金顺大道上,一个渐行渐近的身影,却是和整个丽宫的奢华格格不入
如今已经是将近五月份的天气,大部分人都穿上了单衣,但是这个人却头顶棕色的灰鼠瓜皮帽,身穿着一件深蓝色的棉服,样式土气,针脚粗糙,肩膀处松松垮垮的缝了一块儿兽毛皮,脚上蹬了一双千层底翻毛棉布靴,身上背了个棕色的大包袱,毫不夸张的说,要是这个人再背一张弓,活脱脱就是从山沟沟里蹦出来的猎户,虎背熊腰,土气无比。
此时,丽宫别墅园的保安,正闲得发慌,远远看到这么一只土鳖,立马激情万丈。
“我说,别走了,说你呢,土包子,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这里是你该来的吗,也不怕污了这块地界儿,还有,别想进这里面收废品,这里面的废品都比你值钱……”
那保安正说得过瘾,抬头才发现,那人不但没离开,反而已经走到了跟前,仍旧是那个速度,不紧不慢,竟是给人一种肆意悠闲的感觉。
见此,那个保安登时觉得自己被丽园渡过金的面皮儿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践踏,骂着三字经就冲了上去,“我说你找抽是吧,我告诉你,你要是再不走,我就……”
我就什么,保安并没有说出来,因为就在这一刹那,那个身穿棉服的怪人抬眼了。
很难想象,一张遍布络腮胡,让人看不清长相的脸上竟生着这样一双眼睛,像是在流火中盛开了缠绵的桃花,秀色缱绻的深处,却是刀光剑影,生生在无边的风流中潜藏着一股凌厉慑人的锐意,让人不寒而栗。
那保安只觉得遍体生寒,想要说出口的话生生被卡在喉咙里,再也吐不出一个字。
就在这时,一阵尖锐的引擎声突然由远及近,划破长空。
宝石蓝色的法拉利跑车以一个漂亮的甩尾,停在了丽宫最奢华的一座别墅门口。
车门打开,一只穿着七厘米高跟鞋的玉足伸了出来,紧接着,一个身穿粉红色包臀抹胸吊带短裙,肩背路易威成玳瑁色经典限量版手包的女子,高傲的站在车门前。
这女子二十三四岁的模样,眉目艳丽,琼鼻菱唇,面若芙蓉,实在是难得一见的美人儿。
只是,此刻美人的心情非常之差:她竟然看到一个深山猎户一般的土鳖,站在自家大门口,什么时候丽宫也是这种垃圾能随便进出的地方了?!
原来,就在保安发愣的当口,这个土鳖已然是走进了丽园,甚至比那个粉衣女子早一步,停在了别墅的大门前。
“你这叫花子是哪儿来的,这里是我家的地方,赶紧走,小心我让人把你打出去,现在这丽园是怎么回事儿啊,怎么什么阿猫阿狗都往里放,这素质真是越来越差了,钟叔,钟叔开门,赶紧叫人出来打扫打扫……”粉衣女子,一边嫌弃的看着那个土鳖男子,一边按着自家花园外围的门铃,手上金光闪闪的首饰叮当作响。
很快,一个穿着得体的四五十岁中年人,带着两名女仆走了出来。
“二小姐,您回来了。”中年人得体的微微欠身。
“钟叔,你看看这人,赶紧把他赶走。”粉衣女子娇俏的朝着土鳖的方向努了努嘴,不耐的将手包甩给了那两个佣人,“你们赶紧把这大门口清扫一遍,一股子土味儿,真晦气!”
事实上,钟叔早就看到了这个站在大门口的土鳖,到了他这个年纪,也算是阅人无数了,不得不说,这个土鳖给人的感觉很奇怪,明明是一副穷酸相,脊背却挺拔的直指苍穹,丽宫奢华的大门于他而言,仿佛都成了脚下不屑一顾的尘埃。
不过……这怎么可能呢?!
钟叔微不可查的摇了摇头,似乎要摇走这种荒唐的错觉。
“年轻人,这里可是京城林家的公馆,你是不是走错了,不知道有没有什么我可以帮你的?”出于谨慎,钟叔的言语很缓和。
“俺没走错,就是这嘎达,俺要找的人就住这嘎达!”一口浓重的东北乡音,虽然声线意外的好听,但是搭配着他满脸的络腮胡和一身土的掉渣的行头,怎么看怎么土鳖。
见此,钟叔缓缓出了口气,不禁为自己刚刚的谨慎而好笑,这分明就是一个无知无畏的乡下人嘛!
思及此,钟叔自然是没了好脸色,板着脸道,“年轻人,听我一句劝,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赶紧走吧,这园子里的保镖可不是吃干饭的。”
“钟叔,你还跟他磨叽什么,不就是一个土鳖吗,赶紧找人把他打出去,不自量力!”那个粉衣女子正要进门,回头见钟叔还没打发那个土鳖,俏脸上的厌恶之色更重。
就像是刚刚发现有粉衣女子这么个人一般,那土鳖轻轻的瞥了她,只一眼,就收回了目光,继续转向了钟叔的方向。
粉衣女子却是蓦地呆立在原地,浑身酥软的迈不动步子,俏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转红。
这土鳖……怎么会……怎么会有这样一双勾人心魂的眼眸!
刚刚那一眼,就像是滑落到心尖儿的羽毛,只让人感觉到由内而外的痒……
不过,仅仅是两秒钟,粉衣女子艳红的玉面就变的铁青:她居然会被一个土鳖波动了心神,这简直是耻辱,她刚刚一定是出现了幻觉!
这个该死的土鳖,决不能放过他!
粉衣女子发狠的咬紧了樱唇,只是她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听那个土鳖仍旧是操着一口乡音,一字一句道,“这嘎达是林家没错,俺就是来找林博渊的,老叔,你去替俺问问,十六年前,林家当家林宗元许下的承诺,还算数不?”
这话一出,钟叔陡然一惊,脑子中不由的回想起了十六年前,在长白山天池度假村所发生的那一幕……
第二章 当年约定
话说林家是四九城里响当当的豪门之一,虽然比之真正的世家宗族要差上许多,但是也算是三流家族中的翘楚,毕竟,京城里有钱有权者不知凡几,能够排得上名号,已经算是了不得了。
当年,林家的家主林宗元,心脏病发,气虚体弱,便到长白山天池别墅修养,钟叔便是随行的人员之一,除他之外,还有一位来自香港的相师鬼冢,不离林宗元左右。
那个时候,林宗元对相法术数极为信服,不管什么事情,都要征询一下鬼冢的意见,相反的,林宗元的独子林博渊却对此不屑一顾,甚至因为眼见鬼冢得到了林宗元的信任而心生排斥。
他们到达了长白山天池别墅的第二天,林宗元意外在别墅旁边的温泉谷中救了四个人:一个中年人和三个孩子。
钟叔对当时的画面,印象颇深,因为那四个人的伤势堪称惨烈!
那个中年人伤的最重,没了一条胳膊和腿,脸上伤口纵横,皮肉外翻,年龄最大的少年和最小的孩子已然晕了过去,同样浑身浴血,看不清模样。
只有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仍旧站得笔直,手握一把砍刀,头发和脸上覆着血浆,明明浑身血肉模糊,几近气竭,那一双眸子却寒冷如冰,气势凌霄,就算是执掌林家大权三十余年的林宗元,在这个男孩面前,仿佛都弱势了几分。
林宗元对几人的身份,也颇为好奇,便让随行的医生医治,并且询问了那名冷冰冰的男孩。
男孩的回答也很简单,只说自己名叫冷二,他们一家子都是猎户,因为不小心碰到了熊瞎子,才会变成这样。
林宗元虽然惊异于男孩的气势,但也并没有放在心上,只当这是他跟野兽搏斗之后,残存的煞气,毕竟这男孩实在是太年轻又太落魄了。
直到鬼冢观了冷二的面向,竟是跟林宗元说,这冷二乃是千古一现的帝王之相,龙气缠身,将来必定非池中之物,贵不可言,若是林家与其系在一起,必定会带来一场泼天富贵。
说真的,钟叔对此很是嗤之以鼻,那个冷二,脸上满是血迹,也就能看出个轮廓,哪能看得清什么面向,不过是个山沟沟里出来的野孩子,也就是狠一些罢了,还帝王之相?简直就是扯淡!
但是,让钟叔真正蛋疼的是,林宗元竟是对此深信不疑,当场就委婉提出让冷二回报自己的救命之恩,并要求他做林家的孙女婿。
当时,林家已经有了两位千金小姐,大小姐林蓉芳是林宗元的儿子林博渊和前妻蔡云珍所生,二小姐林妙婷则是林博渊和现任妻子孟玉琴所生。
孟玉琴乃是京城三流世家孟家的大小姐,和林博渊可谓是门当户对,其地位当然不是区区一个小富之家的蔡云珍所能比拟的,所以林妙婷在林家才是当之无愧的小公主,其地位要比林蓉芳强了数倍。
而林宗元竟是要将林妙婷嫁给冷二,并且还送出了林家祖传的老坑玻璃种帝王绿双鱼配,要知道,这个玉佩是历代林家家主的标志,林宗元如此做,可谓是下足了血本!
最让钟叔无语的就是,那冷二似乎还极不情愿,冰块儿一般的冷了半天,这才收下了玉佩,郑重的点了头。
当晚,冷二就带着稍稍恢复体力的三人消失了。
回到林家之后,林博渊自然是对其父林宗元的做法极为不满,孟玉琴更是大闹了一场,二人明里暗里的派了不少人去追查冷二四人的下落,但都无功而返。
后来,林宗元身体越来越差,林博渊就渐渐取代了家主的位置,鬼冢那时似乎是惹上了什么麻烦,顺势就被林博渊扫地出门,六年后,林宗元病逝,林家自此全部掌握在了林博渊的手中。
一转眼,又过去了十年,整个林家早就淡忘了当年那场荒唐的婚约,只是,钟叔没想到,十六年后,居然会有人登门,旧事重提!
随着回忆的结束,钟叔发现自己已然走到了书房跟前,他整了整心情,恭谨的敲了门。
“进来。”里面传来的沉稳的声音。
房门打开,林博渊正坐在书桌前,批阅着什么,虽然已是人到中年,微微发福,却依旧面目英俊,风度翩翩,举手投足都带着成功者的风发意气。
“什么事?阿钟,不是告诉过你,我思考问题的时候,不喜欢让人打扰吗。”林博渊依旧看着手中的文件,没有抬头。
“家主,是这样,刚刚外面来了一个……乡下人……”钟叔斟酌了一下词句,“他说:让我问问您,十六年前,林家当家林宗元许下的承诺,是否作数?”
“嗯?”
这话一出,林博渊的手陡然一顿,终于抬起了头,沉声道,“阿钟,再说一遍。”
“是。”钟叔的身子越发的低了几分,“刚刚别墅外来了一个男子,他似乎是来要求林家兑换十六年前的婚约的……”
“哼,荒谬!”林博渊将手中的纯金嵌钻钢笔,重重的拍在了桌子上,“妙婷应该回来了吧,叫玉琴,蓉芳,妙婷到大厅去,我有话说。”
半个钟头后,林家别墅大厅。
“爸,你不是开玩笑吧,什么婚约啊,这都什么年代了,还相术大师,我看是神棍还差不多,爷爷那时候根本就是老糊涂了,让我嫁给外面那个土鳖,不可能!那种癞蛤蟆,居然还想登堂入室?!爸,你赶紧叫人把他打出去,不行!不能这么便宜他,至少要打断他的两手两脚!”
说话的是刚刚开着宝石蓝法拉利的粉裙女子,她正是林家的掌上明珠林妙婷,也是当年跟冷二定下婚约的林家二小姐。
十六年前,她才不过八岁,根本不知道婚约的事情,如今听到林博渊提起,简直如遭雷击,整个人都处于一种抓狂的状态。
眼见林妙婷如此焦躁,坐在她不远处的林蓉芳柔声劝慰道,“妙婷,你别生气,这事儿毕竟是当年定下的,爸要是贸然将人打出去,岂不是要遭人诟病,再说,过不了多久,我就要跟羽鸿结婚了,现在多少人盯着咱们林家,总不能这么草率,你放心,爸一向是最疼你的,总不会委屈你,你也要体谅体谅爸才是。”
林蓉芳并不像林妙婷那般娇媚艳丽,但也端庄秀美,尤其是她的声音,温柔诚恳,言行做派,实在无愧于闺秀二字。
只是,她说出来的话,却是让林妙婷的心火越发的旺盛,她立马刁蛮道,“我亲爱的大姐,你可别站着说话不腰疼,既然你这么为咱们林家的声誉为爸着想,你去嫁给那个土鳖好了,反正当初羽鸿哥喜欢的也是我,换我跟羽鸿哥结婚,不是正好!”
林蓉芳闻言,眼底的柔色陡然一沉,随即微微低头,面露委屈,“妙婷,你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让你嫁给那种人,我第一个就不同意,我考虑的不光是乔家的问题,你也知道,这些年,林家的分家一直都不满意父亲担任家主,究其原因,就是因为爸当年没有从爷爷手中拿到象征家主地位的传家双鱼佩,现在这人上门,正好是父亲可以名正言顺的机会,咱们总要将事情搞清楚,知道双鱼佩的下落,这才好去想应对的办法啊!”
她这番话,可谓是苦口婆心,处处为林博渊着想,直让林博渊脸上的严肃转为了沉思。
林妙婷最见不得林蓉芳这种识大体顾大局的样子,刚想出言嘲讽,却是被母亲孟玉琴按捺了下来,因为她看的分明,林博渊已经将林蓉芳的话听进去了。
孟玉琴虽然已经年逾四十,但因了保养得当,与三十多岁的少妇无疑,依旧是身姿曼妙,光彩照人,眼睛里透着一股当家主母的威严。
她淡淡的瞥了娴静端庄的林蓉芳一眼,心中冷笑,面上却赞道,“蓉芳说的不错,既然他们送上门来,这翡翠双鱼配,咱们一定要拿回来,博渊,要我说,咱们还是先把人叫进来问问,毕竟这冷二已经消失了十六年,咱们还是先将他的身份搞清楚。”
林博渊闻言,点了点头,“还是玉琴想的周到,阿钟,先把人叫进来,我倒要看看,让鬼冢推崇备至的人到底是个什么模样!”
第三章 俺叫冷三
事实上,就算是时隔多年,林博渊对鬼冢的怨念仍旧没有减少几分。
当年,鬼冢在的时候,林宗元什么事情都倚仗鬼冢,反而对自己这个亲儿子诸多疏远,就是因为这样,他当上家主后,那些分枝家族并不服气,甚至还暗地掣肘,让他放不开手脚,更有甚者,得知他手中没有代表林家家主之位的翡翠双鱼配,便质疑他谋害了林宗元,让他背上了不义不孝的罪名,要不是他手段够硬,这些年还真是制不住那些牛鬼蛇神!
而且,所有林家人包括孟玉琴都不知道,林宗元去世之后,鬼冢并不是让他赶走的,而是自己离开的,自始至终,在那个男人的眼里,他林博渊就像是一个跳梁小丑,仿佛不存在于他的视线之内,这种感觉,累月经年,早就成为了他心上不断生长的倒刺,源源不绝,根深蒂固。
就在林博渊垂眸回忆中,钟叔带着那个土鳖男子,已然是走进了别墅的大厅。
“好家伙!这一个堂比我们村儿李大牛他们家的院子还敞亮啊,这家具都是纯皮的啊,老值钱了这,唉呀妈呀,那蟾蜍似的玩意儿不会是金的吧……妈的,咯死俺了,真他奶奶的是金的!就这么光明正大的摆大堂里?得瑟,真得瑟啊……”
那土鳖从进门就开始大惊小怪,就像是刘姥姥踏进了大观园,先是陶醉的抚摸这雪白的纯皮沙发,在沙发上留了好几个灰溜溜的爪子印儿,而后干脆横躺在沙发上,翘起了二郎腿,更夸张的是,这厮居然将沙发桌上的金蟾吐翠摆件捧到嘴边,狠狠咬了一口,那模样实在是粗鄙的让人难以忍受!
林博渊和孟玉琴四人只觉得头上乌鸦乱飞,青筋暴跳,眼看着土鳖折腾的欢实,让他们压根儿忘了怀疑:一个初次见到如此豪宅的乡下人,怎么会如此放肆大胆!
“你……”林博渊实在没想到会见着这么一个奇葩,强压着怒气刚要开口,只蹦出了一个字,就被那名土鳖打断了。
“俺说,大叔,你们家有水吗,这一路上太赶了,连口水都没喝,渴死俺了!”
林妙婷见此,早已是忍无可忍,“你这个土鳖,给本小姐起来,也不看看这里是什么地方,居然这么放肆……”
“妙婷,住嘴!”孟玉琴瞪了林妙婷一眼,维持着唇边的笑容道,“你父亲自有论断,少说两句,学学你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