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我一生心 作者:绿亦歌
系我一生心结局,系我一生心番外
爱格绿亦歌新作《系我一生心》

漫漫追夫路,她从六岁追到十七岁,在教学楼下举着喇叭大叫“连羽连羽我爱你”。
她厚着脸皮,掰开他的手心说,喏,我把嫁妆都给你了,余生还请多多指教。
七年后,再见到他,他和未婚妻一起,请她为他们筹备一场最盛大的婚礼。这七年来,为了找他,她写了无数传唱大街的情歌,全世界都知道她爱他。
他拒绝了她九十九次,她终于心灰意冷,不打算再尝试第一百次。
不就是结婚吗,她想,我又不是非你不可。
十五年痴爱,如行走暗夜。情到深处,原来是孤独。
我曾虔诚、热烈、无畏地爱过你,并将永远这般爱你。

绿亦歌,香港科技大学硕士,作家、编剧。
行走人间,卖字为生。相信天地有大美,文字有静美。
已出版《也曾与全世界为敌》《岁月忽已暮》等
《岁月忽已暮》电影17年即将上映。

内容简介
十一岁那年,骄纵的少女赵一玫随着母亲改嫁来到沈家,与大她三岁的沈放成了无血缘的兄妹。然而这个哥哥对赵一玫母女充满了仇视,初相见就开始挑衅。在日后的年年岁岁里,两人针锋相对,互不相让,却未料到,命运早已孕育出隐秘的的爱恋之花。在爱与恨的纠缠中,赵一玫迎来的她的十八岁,她那样年轻,只管放肆鲜明地活着,终于让爱摧毁了沈放与自己。他对她说:我祝你赵一玫,一生所求,皆不可得。他们一个远走美国,一个游于他乡。他们的爱情隔山隔海,隔着两个家庭的爱恨纠葛,隔着迢迢岁月。这对红尘里的爱人啊,要怎样才能获得命运的饶恕,重生获得幸福?
“我越过四十万英里,越过昼夜与星辰,越过硝烟与战火,你在哪里,我去见你。”


系我一生心 文/绿亦歌

十五年痴爱,如行走暗夜。

情到深处,原来是孤独。

七年前,姚小同是厚着脸皮追在连羽屁股后面吵着要嫁给他的青梅竹马;

七年后,久别重逢,连羽终于再次出现在姚小同面前,却是让她为他策划一场婚礼。

这七年来,为了找他,她写了无数传唱大街的歌词,世人都为他们的爱情所感动,就连最恨姚小同的,连羽的弟弟连意风也是她的忠实歌迷。可而重新出现在她面前的连羽,却告诉她,他可以修补价值连城、甚至支离破碎的艺术品,却无法继续一段从未存在的感情。这些年,姚小同为了连羽不惜与家人决裂、在婚礼前夕出逃,成为所有人的笑柄,可是他从不为所动,又亲手将她送回,拱手让人。连羽不顾所有人反对,买下一家濒临倒闭的汽修厂,甚至为了它放弃自己最热爱的艺术品修复,从人前到幕后,坚持要去弥补心中的亏欠。可是这些年,他亏欠她的,又何时能还给她?

七年后,她终于向命运屈服,心灰意冷,嫁给别人,而他就在教堂的一墙之外,听着祝福的钟声响起,白鸽飞往天际……可那一颗用尽全力爱过的心,又该如何安放?

而这个世界上,究竟有多少女孩,真的可以嫁给爱情?

系我一生心

   ——系我一生心,负你千行泪。

第一章 久别重逢
久别重逢,别说爱,就连恨也不剩下一点?

姚小同呆呆地看着眼前的男人。

北京刚刚入秋,他穿着一件黑色衬衣,衬得他本来就白皙的皮肤更加惊艳。他微微低着头,密而长的睫毛像是小扇子,垂着眼,鼻梁高挺。他安静不说话的时候,好像时间都小心翼翼地停住了,生怕打扰到他。姚小同贪婪地看着那张脸,无法移开一点点目光。他是偏英俊的那一种漂亮,好看得惊心动魄,近乎完美。

而他身边的女人,一边看着姚小同递过来的婚礼策划案例,一边甜美地笑着,说:“我想要办室外婚礼,我喜欢绿色,所以要很多很多茂盛的树,看起来生机勃勃,充满了希冀。玫瑰要香槟色的,要很多很多的气球,戴上戒指的时候要将它们全部放上天空,不会请太多宾客,都是对我来说重要的朋友,所以一定要精致周到……”

庄蝶口若悬河许久,终于发现自己对面的策划师似乎不在状态,庄蝶不得不停下来,十分不悦地嘟起嘴:“Hello?姚小姐?请问你在听我说话吗?”

“所以,”姚小同终于回过神,无比艰难地开口,每一个字,都像是刀割在她心尖,她却好似恍然不觉,只怔怔地看着眼前的男人,“你要结婚了吗?连羽。”

连,“星旗映疏勒,云阵上祁连”的连,是他的姓。羽,“十指无定音,颠倒宫徵羽”的羽,是他的名。

所有认识姚小同的人都知道,连羽,这两个字,就是她的心魔。

姚小同最近一次见到连羽,已经是七年前。这七年来,她动用了所有的人力和资源去找他,所有人都劝她放弃。可是她偏不,她信誓旦旦地说着,就算宇宙爆炸,我和连羽,是一定会再相遇的。

可是日子一天天过,连她自己都快忘记了,命里还有这样一场注定的重逢在等着她。连羽啊。

坐在庄蝶身边英俊的男人终于抬起头,仿佛这才看到眼前的姚小同,他微微蹙眉,像是想起了什么不悦的事,他神色冷漠,说:“哦,是你。”

他淡淡地说:“好久不见。”

自十七岁一别,这么多年,倒真的担得起一句“好久不见”。

这样客套生疏的四个字,却终于一锤定音,敲打在姚小同心中,让她知道这不是一个梦境。

连羽,这是她的连羽!就这样一瞬间,姚小同觉得心脏快要不能负荷,只是一个劲儿地摇头,眼泪跟扭开水龙头一样“唰”地流了出来。

“所以,”一旁的庄蝶神色复杂,伸出自己修长好看的手指,摩挲着上面的指甲油,近乎挑衅地冲姚小同挑挑眉毛,“看来这是遇见旧人了?”

旧人这个词,被她用得颇是意味深长。

连羽早已收回落在姚小同身上的目光,继续翻着iPad上的婚礼照片,毫不在意地向庄蝶解释:“以前的同学而已。”

庄蝶得意扬扬地看了姚小同一眼,忍不住扬起嘲讽的笑。

“而已?”姚小同怒极反笑,一边抹着啪嗒啪嗒落下的眼泪,一边说,“连羽,你怎么不向你未婚妻说说,你这个以前的同学,也是你的青梅竹马,从小和你一起长大,小学、初中、高中,做了你十年的同桌?你这个以前的同学,也是你——”

“所以呢?”连羽抬起头,平静地打断了姚小同,与她双目对视。

“所以——”姚小同突然卡壳,她对着连羽漆黑的眼睛,发现自己竟然一个字都吐不出来。

久别重逢,别说爱,他就连恨也不剩下一点。就像是在提醒她,那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那时候彼此都不懂事,如今无意间再见面,和别的陌生人也没有什么区别。况且,他说的一点都没有错,他们之间,真的什么都没有过。

庄蝶继续玩弄着自己的指甲,嘴角保持着胜利的笑容:“既然如此,那么我们继续说吧,钱不是问题,我要一场完美的、盛大的、终生难忘的婚礼。”

去死吧你,姚小同在心中想,她咬牙切齿,恨不得抄起手边的花瓶向庄蝶砸去。

可是她又不得不承认,庄蝶是个非常美丽的女人。

她这二十多年,见到的美人实在不胜枚举,除了连羽,姚小同甚至对美产生了一种疲劳。可是在看到庄蝶的时候,还是眼前一亮。

庄蝶一头清爽的短发,皮肤和大部分女生追求的白皙不同,是健康的小麦色,她五官深邃,眼眸漆黑。她身上有一种特别的气质,像是漂泊的旅人。但是她一开口,和外表的落落大方完全不同,声音像是挠人的小猫,甜美中带着让人愉悦的嗲。她和连羽并肩坐在一起,宛如璧人,浑然天成。

“对了,”临走的时候,庄蝶笑吟吟地回过头,张开手指欣赏自己的指甲,看也不看姚小同一眼,说,“我很喜欢你们设计的婚礼,也不用去问别家了,现在就可以签合同了,你们订金是怎么支付?”

姚小同气得牙痒痒,正准备摆出一副走好不送的表情,在旁边蠢蠢欲动许久的她的搭档孙大年抓准时机,赶紧递出不知道何时已经打印好的合同,忙不迭地说:“刷卡和付现都支持,支付宝转账也没问题。”

姚小同目瞪口呆:“等等!”

孙大年冷冷地斜视了她一眼,指了指自己,无声地提醒她,究竟谁才是“柒夏婚礼”的大股东。姚小同崩溃地闭上嘴。

而站在门边的连羽也身形一顿,神色复杂地看了庄蝶一眼。然后从容地打开钱包,从中抽出一张黑卡,递给庄蝶。庄蝶喜笑颜开,冲连羽做了一个飞吻的表情,然后行云流水地在合同上签上自己的名字。

姚小同怔怔地看着孙大年在那张纸上盖上红印。直到庄蝶和连羽大摇大摆地离开工作室,她才终于回过头来,抢过孙大年手中的合同,准备将它撕个粉碎。

“姚小同!”孙大年倒吸一口凉气,“放下!”

“你疯了吗?”孙大年白了她一眼,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抓起茶几上砖头一样厚的婚礼杂志,“这可是上百万的大单子,情场失意,赌场得意,你都输得这么明显了,还不紧紧抓住财神爷,让他赐你口饭吃?宝贝,没有爱情和男人,有很多很多的钱,总是好的。”

“老娘我不缺钱!”姚小同抓狂,蹲在地上,扯着自己的头发,“你知道他是谁吗?连羽!那是连羽!”

孙大年吹了一声嘲讽意味十足的口哨:“我知道,就是你那个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的初恋情人。瞧你那点出息哟,就是因为是连羽,你才更要把这单子接下来。”

“为什么?我找了他七年!七年!他突然冒出来!给我说他要结婚了!我还要眼巴巴给他策划婚礼,亲手把我的幸福拱手让人?孙大年,你第一天认识我?我给你说,他们结婚那天,我绝对要背着炸药包把酒店炸飞!我说到做到!”

孙大年斜视姚小同一眼,嘴角挂着明晃晃的笑:“小女孩,你真是太年轻了。这一行,婚礼前一天崩了的、婚礼当天跑路的、婚礼第二天打架进医院的,我真是见多了,还真的以为一场婚礼就是天长地久了?再说了,你七年都找不到他,他终于出现了,你就这么放人走了,就不怕他再消失个七年十年?这合同一签,接下来快半年时间,他是跑不了了。你不接,多的是人排队抢着接,近水楼台先得月啊,说你蠢,你还非说那叫天然呆。”

姚小同被他说得一愣一愣的,在脑海里一句一句地分析,发现孙大年说的都是至理名言。

“可是,孙大年,”她问,“爱人会走,誓言会老,天可崩地可裂,那在这个世界上,真的还存在一生一世吗?”

“是啊,”刚刚还滔滔不绝的孙大年忽然沉默,盯着面前的杂志彩页,一场布置在森林中的婚礼,阳光透过树叶的罅隙投下斑驳的影子,像是爱人的吻,他轻声说,“所以我才会做这一行,因为我也想看一看,永远的模样。”

姚小同伸手,去握刚刚摆在连羽面前的玻璃杯,杯中的水轻轻晃动,他一口未喝。她的眼角尤有泪痕,玻璃杯中的水折射了阳光,落在她的眼里。

永远的模样?

姚小同想,她曾经以为,跟在连羽的身后,笑嘻嘻地大声叫他的名字,“连羽,连羽……”,而他终于不耐烦地回过头,扯了扯书包的肩带,等她小跑上来,那样就是永远了。

孙大年说错了一件事,接了这单败心情的活,姚小同并没有近水楼台先得月。因为之后每次来工作室讨论婚礼的细节,都只有庄蝶一个人。她要求多得要命,一场婚礼,要换七套礼服。

“不嫌麻烦吗?”姚小同第一次遇到这么作的。

庄蝶笑了:“我乐意,你管得着吗?”

姚小同在心底默念“忍字头上一把刀”,把手中的钢笔捏得咯吱响。

姚小同深呼吸一口气:“酒店定了吗?日子定了吗?”

“定了,”庄蝶淡淡地说,“九月的最后一天。”

姚小同的手顿了顿,笔在记事本上戳了一个很深的印子。九月的最后一天,也没有多少时间了。

“这样啊,”姚小同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容,“连羽怎么没和你一起来?”

庄蝶睨了姚小同一眼,理所当然地说:“他当然是努力工作去了,不然拿什么养我?”

孙大年在一旁看着火药味十足的两个人,赶忙出来打圆场:“那请问庄小姐,您和新郎之间有什么纪念意义的照片或者视频吗?我们到时候会用大型的投影仪播放出来。”

庄蝶蹙眉:“必须要这个环节吗?”

“一般来说是的,”姚小同垂下眼帘,“毕竟是最珍贵的回忆。”

“珍贵的回忆,”庄蝶靠在沙发上,似笑非笑,“又为何要与人分享?”

姚小同咬牙切齿:“顾客的需求才是第一,这个看您的想法。”

庄蝶抠了抠指甲,说:“你把时间留出来吧。”

姚小同这才发现,她的指甲很好看。不是那种俗气的贴钻,丝绒的质地,上面有碎碎的星光,姚小同在网上看到过,这种色系叫星空。

浩瀚星空。

庄蝶看到了姚小同的视线,扬起手指,笑了笑:“喜欢?”

姚小同不由自主地点点头。

庄蝶得意扬扬,侧过头去给孙大年说:“你知道的,不是每个女人都适合这款星空。”

姚小同居然连反击都找不到突破口。不过庄蝶靠着舌战胜过姚小同得来的愉悦心情,让她很快和工作室定好了接下来的事宜。姚小同这种牺牲小我成就大我的精神,让孙大年十分感动。

庄蝶走后,孙大年同情地看了姚小同一眼:“要不今天特准你提前下班?”

姚小同惊奇道:“你这话说得,就跟我准时上过班一样。”

孙大年白了她一眼,说:“狼心狗肺。”

姚小同大呼:“我还狼心狗肺?孙大年,我都快把心卖给工作室了!”

大概是姚小同赶上了二十四岁本命年,命犯孤煞,大事没有,小事连连,好不容易放个周末,也没能过得安生。

姚小同在工作上遇到一个横刀夺爱的庄蝶,心情郁结,打电话约了一大帮狐朋狗友去KTV。她走在大街上,正思考着要不要去趟大觉寺烧香拜佛,忽然觉得被人从身后狠狠拉了一把。等姚小同反应过来自己光天化日之下居然被人抢劫了,对方已经跑出十来米远,姚小同踩着十厘米高的高跟鞋,拿出当年在学校短跑亚军的风范,一咬牙冲了上去。

可是对方紧接着就跳上了一辆摩托车,“突”的一声如离弦之箭冲走了。姚小同看着那道背影,再摸摸自己空荡荡的身侧,“哇”的一声,哭了。

晚上的饭局,姚小同的好友们纷纷赶来,无论男女,都向她发出真诚的祝贺。

“可以啊,姚小同,姐妹儿长这么大没被人抢过,你这也算是开先河了。”

“哎,姚小同,他抢你的时候,你怎么就没问他,知不知道你爸是谁呢?”

姚小同没理他们,一边夹着螃蟹腿一边哭。

哭得众人都受不了了:“大小姐你抽什么风,不就抢你一个包吗?又不是抢你的人,你怎么哭得跟失恋一样。”

“你们懂什么!”姚小同看着眼前白花花的蟹肉,却一点胃口都没有,“根本不是包的问题!那个包里装着我初恋情人送我的钥匙扣!”

“噗——”有人口中的鱼翅直接喷了出来,一群人笑得前俯后仰,“初恋情人?姚小同,我已经好多年没听到过别人用这么老土的词了。”

见姚小同没说话,坐她对面的人端着高脚杯碰了碰她面前的杯子:“喂,姚小同,你没事吧?”

“你看我这样,像是没事吗?”姚小同翻了个白眼。

不知道谁小声地问了一句:“你那个钥匙扣,难不成,是连羽送的?”

一屋子人一下子安静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姚小同身上,大部分都是不敢相信。姚小同也不明白他们都在惊讶些什么,是惊讶自己还留着连羽的东西,还是惊讶……连羽竟然送过她东西?

姚小同张开嘴,想给他们说,连羽回来了,可是庄蝶的脸在她脑海一闪而过,把她的满心喜悦击个粉碎。

“算啦,别想了,不就是个钥匙扣吗?重新买个就是了。”有人伸过手搂住姚小同的肩膀,将话筒递给她,“来来来,唱歌。”

不知道是谁点的歌,陈奕迅的《不如不见》:“头沾湿无可避免,伦敦总依恋雨点。”

姚小同才唱了一句就难过得唱不下去了,触情触景,都是伤情。

这时候,忽然有人拿起话筒,帮她接了下去:“乘早机忍耐着呵欠,完全为见你一面。”

姚小同抬起头,看到了坐在角落里,心不在焉地拿着话筒的舒秦。

姚小同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战,在心里嘀咕,谁把这尊大佛请来的?

一曲歌毕,姚小同战战兢兢地走到舒秦身边,给他敬了一杯酒:“舒大少爷,好久不见。”

舒秦摆摆手:“是我不请自来。”

“怎么,有事?”

“姚小同,”舒秦漫不经心地看着姚小同,晃着杯子里的酒,随口问道,“阮丹丹什么时候回来呢?”

姚小同尴尬地“呵呵”干笑了两声:“她欠你钱呢?”

“没。”

“那就好。”姚小同松了一口气。

“她没跟你说?”舒秦奇怪地看了姚小同一眼,“她母上大人让她来我这边上班,她死活不肯,你帮我去跟她说声呗,商量好了再说,别来我这闹得我头疼。”

姚小同诚惶诚恐:“是是是,一定把话带到。”

第二天一觉睡到中午,姚小同觉得头疼得厉害。她没拉窗帘,整个房间光线很暗,她呆呆地坐起身,想起昨天弄丢钥匙扣的事,心里又忍不住地发闷。

那是《向左走向右走》漫画的周边,几米算是她和连羽之间鲜有的聊得来的话题。有一次放学,在路边的小摊上看到有卖情侣钥匙扣,是书中最经典的一个画面,两人在镜子一样的湖边,拉着各自的行李,一人向左,一人向右。姚小同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嚷嚷着让连羽买来送给她。她还抢了代表男生的那个,因为上面吊的环是蓝色,她喜欢蓝色,剩下粉红色的女生那半边给了连羽,想必他也没有用过。

想起来一些过去的事,姚小同总算脑袋清醒了,转过头看了看墙上的日历,突然“啊”的一声大叫起来,立刻从床上弹了起来。

这可是她近期内唯一的一件喜事,她的发小阮丹丹历经千辛万苦,终于从瑞士学成归国,她早就答应了要去接机,要不是昨天舒秦提到这件事,她还真的差点给忙忘了。

这天下午,姚小同买了一大捧恶俗鲜艳的玫瑰花,早早地上了机场路。阮丹丹在电话里跟她说过了,这次不是一个人回来的。作为“娘家人”,姚小同对阮丹丹男朋友的好奇明显大过于和闺蜜的重逢。

和自己命途多舛的感情不一样,在姚小同看来,阮丹丹的人生简直就是一帆风顺得过了头,她永远在游戏规则以外,不动情,不动心。

首都国际机场永远人山人海,时时刻刻都像在上演着生离死别的戏码。好在航班按时抵达,姚小同像个傻子一样,捧着一大束玫瑰花,香得她自己都连打喷嚏。

阮丹丹和她的男朋友许念从机场走出来,姚小同第一时间就看到了她。还戴墨镜呢,姚小同在心底暗自吐槽自己的闺蜜,以为自己大明星呢,拽什么拽。

理智虽然在提醒着她要淡定大方,可是身体已经不听使唤,姚小同忍不住兴奋地向阮丹丹冲上去,一把抱住她,顺便将手里的玫瑰花砸了她一脸。

阮丹丹好不容易将一脸的玫瑰花从头发上扒下来,嫌弃地看了姚小同一眼,然后指了指自己身边的男友:“来,介绍一下,这是许念。这是姚小同,姚大小姐。”

姚小同抬眼打量许念,穿着黑色T恤的男孩子,看起来很温和清俊,阮丹丹说他是学艺术设计的,姚小同向来对学艺术的人有好感。于是她伸出手,露出阮丹丹口中标准的姚式二百五微笑:“久仰大名,我是姚小同。”

然后下一秒,姚小同整个人忽然神色一变,像是被雷劈了一样愣住。同时,她的脚下一滑,姚小同只顾得上“啊”地尖叫一声,就已经一个趔趄,给扭到了。

阮丹丹被吓了一跳,手疾眼快一把扶住了她,才不至于让她当众摔倒。阮丹丹没好气地翻着白眼:“姚小同你抽什么风,我们这才一年没见啊。”

姚小同不说话,眼睛眨了眨。阮丹丹顺着她的目光望过去,只见一名穿着白色衬衫的男人逆光而来,风度翩翩,好似踩在时光的河中,溯流而上。

连羽一直走到了他们身前,拍了拍阮丹丹旁边许念的肩膀,微笑着说:“欢迎回国。”然后回过头,仿佛此时此刻才看到了站在一旁眼巴巴看着他的姚小同,连羽蹙起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