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依旧 作者:梅子黄时雨

本书继《人生若只初相见》连续重印8次,梅子黄时雨2010继续谈情解爱,从最初到最后,跨阅爱情的真相,以爱之名,止爱之殇!
最初的爱最后的爱什么叫放纵?
我渴望重遇你,眼神渴望抚摸你,声音渴望企及你,
最初的爱渴望走进最后的梦里。
世界上有两种人,
一种是被背叛的,一种是背叛的。
男人永远不懂,女人说分手是为了挽留,所以,他们都认为自己是前一种。
每个人有两次恋爱,最初的爱用来伤害,最后的爱用来成熟,N年后回首,为仍然相信爱情的人们,记录的爱情纪念物。
作者的话——
现实生活中的我们,很多人都是与一些人恋爱,又与一些人结婚的。因为毕竟很少有人可以如此的幸运,与这个人恋爱又与这个人结婚。所以有时候我们可能会在某个瞬间,某个场景,想起她或着他,带着酸涩的心情。
旧梦如欢,只能带着追忆。其实有可能真的得到了,也未必是好的。但由于是失去了,这辈子再也得不到了,所以总让人带着唏嘘,总让人带着怀念。

最初的爱,最后的爱内容简介


最初的爱最后的爱世家子弟言柏尧,时隔四年,再一次见到了在洛杉矶念书时的女友汪水茉,看她含笑往来于与各色男子的觥筹交错中,该死的是,他发现自己仍然如此思念她。然而他明白,他们是再也回不去了,且不说她与他分手三个月后就火速搭上了新男友,最令人无法平静的是,她还怀上过别人的小孩。
汪水茉没想到,又见到言柏尧,四年前的穷学生,原来是风流倜傥的富贵中人。原来她想这辈子只能记住他的背影,只能怪她太天真,以为只是一场小小的争吵,却恰好演变成他离开她的借口,从此音讯全无,落她一人在大洋彼岸吃尽苦头,从前爱他有多少,如今恨就有多少。
四年了,他们以为自己走出了很远,没料到,他们各自以为的过去,仍将自己牢牢地禁锢在当年洛杉矶那间小小的公寓里……
四年了,他们没有中断对彼此的爱,但是这感情包裹在重重的怨恨中,穿上一身浑身长刺的盔甲,随时准备刺伤对方,究竟如何才能卸下心房,化往事为玉帛?

我这个人最讨厌写简介了,因为我从来是个跑题的人。

这篇文章是我偶然心血来潮之作,可能只有短短的几章,因为现在,今天,今晚很有感觉,就把它写了下来,大致是这么一个故事:他与她在美国求学时认识,因吵架而分开,又在国内重逢。他发现原来他一直爱着她,就算她或许已经不再是求学时候的她了,但他还是放不开-----

结局看本姑娘的高兴。大家喜欢的捧场,不喜欢的避开!!多谢!!本人三鞠躬!!

第一回 我们都曾亏欠了爱情

【一句合不来,就错过未来,告别时的心跳那么实在。
如果这是爱,我们都辜负了爱。】
——张靓颖《我们都辜负了爱》

没有想过再见到她,毕竟两个人在不同的城市,隔了大半个中国,也毕竟两人已经断了四五年的联系。但事实是见面了,那一瞬间,他竟不由自主地绷紧了全身的肌肉。
端着酒杯,隐在黑暗处,不着痕迹地打量她。记得以前明明有些婴儿肥的脸,如今却清瘦得有了尖尖的下巴了,但那眉还是那眉,那眼还是那眼,那嘴还是那嘴——若不是他与她曾经在一起同居了两年多的时间,曾经在那脸上留下无数或轻或重的吻,他几乎要怀疑这到底是不是她。
还记得那天他与她吵得很凶,几乎把那小小的公寓也要拆了。最后,两人精疲力竭,各据着一块角落休息。他清楚地记得,没有人愿意挪动脚步去开灯,公寓里唯一的一点光线,是来自外面的街灯,很淡很淡的几束,从厚重的窗帘里微微透进来。只有眼睛适应了黑暗的人才能看得到,感觉得出来,那是光线。
她躲在沙发后面,搂着抱枕,沉默着——而他亦然。两人似乎已经走到了尽头,开始的甜蜜已经是上辈子的事情了。他几乎记不清这是与她第几次争吵了,小小的事情都可以是导火线。
空气里的气息很压抑却又很安静,静得让他想起一个人生活的时候,是那样的自由自在。好半天,她的声音蓦然将他从一片死寂的迷茫中拽出来,平静如水:“我们分手吧!”
他微微吃惊了一下。的确,他曾经想过分手,也提出过分手,两人甚至的确分过手,只是分开过的一个月,两人都不停地思念彼此。于是,理所当然的,又在一起了。
但这次他没有挽留,甚至有点解脱的感觉。分手后第一天,他就与几个同学去了酒吧区喝酒。以前,无论有什么活动,她都会打电话过来,好似在他身上装了定位跟踪器一样,惹得他十分的不耐烦。她其实很会缠人,每天电话不断,可能是有他课程表的关系,每回打电话的时间都刚刚好。
他本来还有点忐忑不安,生怕她中途又打电话过来。还好,没有。一连几天,天天在酒吧里混着,回到家,天已经蒙蒙亮了。或者打通宵游戏,饿了就叫外卖,总有一种人生得意须尽欢的感觉,要及时行乐,省得他一回头,又被她给管着了。从小到大,真是被管怕了。以前因为爱她,所以纵容她,给她权力让她管着。
但出乎意料的是她竟然没有再来电话。一个星期没有来,两个星期也没有来,甚至MSN、QQ、E-mail也都没有一丁点的联系。他当时还想,她这次也真忍得住。
正好导师有报告和论文的任务下来,他也开始忙起来了,又查资料又做实验的,昏头昏脑,昏天暗地。偶尔生起一点想念她的心情,也很快被忙碌挤到了一边。到了第三个月,他手头上的论文和报告才算收尾,一切都空下来的时候,他才真正意识到两人已经真的分手了。
或许是因为分手了,他竟会偶然回忆起她的好来。每次他回家,她总煮好了热腾腾的食物等他。无论是中式的饭菜,还是西式的简单牛排、微波食品,总费尽心思地翻新花样。这也是他最佩服她的地方,明明刚开始跟他同居的时候,她什么都不会,连煎个荷包蛋也把手给烫着了。
小公寓从前收拾得整整齐齐,他的衣物都按例摆好,不必让他费心找。男人的公寓,一般岂是一个乱字了得!
有一次去超市买东西的时候,看到橙子,他忍不住拿在手里抛了抛,知道她最喜欢吃了,不止喜欢吃,也爱用来榨汁。拿起纸袋装了几个,抱着一直到公寓,推门而入的刹那,望着一屋子的杂乱,才惊觉她已经跟他分手了。
有一天,他终于忍不住,打了一个电话给她的好朋友——楼绿乔。以前约会的时候,曾与她稀疏见过几次面。知道她们关系素来不错,而且是她在学校唯一要好的女性朋友。楼绿乔呆了半晌,才惊讶地在那头道:“你不知道她已经有新男友了吗?”那讶异的声音从手机那头缓缓地传过来,仿佛是讽刺。他肚子里骤然一团火,怪不得这次分手连一个电话也没有,原来八百年前就找好备胎了。
他的反应就是马上起程回国,从此之后再也不要听到她的任何消息!
如今她挽着一个老头子的手,两人的神态颇为亲密。那人一看就知道是个暴发户,虽然一身名牌,但和世家子弟与生俱来的优雅从容一比,马上现了原形,显得粗鲁与格格不入。要不是对她的性格有一定了解,他的第一反应会是她傍了个款。
那人的脸形与她倒有几分相似,他仔细看了几眼,忽然知道了,这人应该是她父亲。因为他曾经看到过他的照片,但由于是在她小时候照的,隔了这么长的时间,无论是衣着打扮,抑或是容颜都已经改变极多了,跟眼前站着的人,几乎是两个样子。他看了好一会儿,才看出来。父女俩不时停下脚步,与往来的宾客寒暄问候,尤其对此次宴会的主人唐瀚东神色恭敬,看来是有求于人。
他轻啜了一口酒,干涩中带着微微的香醇,刻意地将身子移出了黑暗中,想看看她看见他到底如何反应。分手三个月就另结新欢的人,或许这几年中,她有过数不清的男友,早不记得他是谁了!一想到这儿,他胸口又冒出了一团火,如同当年一样。
此时的唐瀚东已经看到了他,向他招了招手。他微微扯出了一个笑容,举起酒杯,远远地敬了一下。
“失陪一下!”唐瀚东转头客气而疏远地跟身边的客人打了个招呼,兴冲冲地过来,一拳打在他肩膀上,力道不轻,他皱了一下眉头:“昨晚欲求不满啊,力气这么大?”
唐瀚东也不甘示弱:“休了两个星期假,以为你腿软了,今晚缺席呢!”他夸张地扯了嘴角,恶毒地吐了几个字:“你以为我是你啊!中看不中用!”又惹得唐瀚东杀机四起。
他又饮了一口杯中物,眼光朝她的方向扫了一眼,挑了挑眉毛:“那两个是谁?”唐瀚东转头看了一眼他所指的人物,迅速地回过头来:“是一个地方上的小房地产公司的老板,姓汪……”看到他正若有所思的模样,打趣道:“小子,你该不会是看上他的女儿了吧?”不出所料,的确是她父亲。
只见唐瀚东凑了近来,放低声音道:“劝你还是不要动这个念头,不要看她长得不错,不过……”他不动神色地问道:“不过什么?”
唐瀚东神秘兮兮地道:“这女的我在美国的机场碰到过,因为有一次把我的东西撞翻了,我也就留意了一眼,当时她正大着肚子,所以印象深刻得很。”当年在机场,她大着肚子撞翻了他的行李,本来他早已经不记得了。但去年在机场候机的时候,见她手里牵着一个小孩子,又把他的行李给撞了。当时他还没有想到是同一个人,但坐到飞机上,忽然又想起来了,竟然就是当年的她,一转眼,小孩子已经会走路了。后来竟又在party上碰到过,所以现在他想忘记也难啊。
大着肚子,那不就印证了他的猜测,她已经身经百战。他只觉得胸口的火有越烧越旺之势,不自觉地捏紧了酒杯,几乎要控制不住自己的手劲了。
她以前与他一起的时候,他还是热血青年,难免有控制不了的时候,她也曾经怀过一次孕。可这个无缘的孩子在两人的某一次争吵中,默默地离去了。他抱着她上了医院,当时她伏在他怀里,虚弱得像只小猫。医生说她的子宫很脆弱,有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再有孩子了,她当时哭的天昏地暗。
或许正因为这个,他一直有些内疚。若不是当时自己控制不了脾气,跟她吵,她怎会流产。她为此哭了几天,他就把她软软的身子抱在怀里,细细地哄她:“不要哭,最多等我们结婚了,我多加加班,多播点种子。再大不了,我们生个试管宝宝。与众不同。”
如今想来,却是莫名的恨。他深吸了一口气,好一会才道:“那又如何?或许人家当时已经结婚了呢?”唐瀚东斜着眼,慢慢地看了他几眼:“你少来了,人家若是结过婚,她那个父亲会这么热心地帮她推销给我们这一群世家子弟啊?当我们是什么!”
他若有似无地笑了出来,有些冷:“这么好的事情,怎么没有轮到我头上呢?”唐瀚东白了他两眼:“拜托,你老人家在京城,毕竟这里是长江三角洲,你就是想近水楼台先得月,那也嫌远啊。”嘲笑好他,唐瀚东又凑了上来,皮笑肉不笑地道:“你不会真感兴趣吧?我劝你呀,还是不要招惹这种的了,还不如找个小明星来玩玩。”
他瞟了唐瀚东一眼,嫌恶地道:“不要把你的趣味强加在我身上。”唐瀚东长相斯文俊俏,身家又雄厚,自然有无数风流的本钱。

【vol.2】

整晚周旋在陌生的人群中,汪水茉感觉有些倦了,正张望着想找个地方落座,意外地发现唐瀚东在朝她走来,到了跟前,客气而有礼地道:“汪小姐,我想介绍个朋友给你认识。”唐瀚东的身子微微向前屈着,心里却在琢磨这小子让他把人请到书房是什么意思。汪水茉淡淡地点了一下头,忽略父亲眼中闪过的赞许,随着唐瀚东的脚步,来到了书房。只见唐瀚东敲了敲门道:“人给你带来了,你自我介绍吧!”
她轻轻地推开门,里头的灯光不是很亮,只在角落里开了两盏灯,昏黄的光线衬得空间显得空旷。有人坐在欧式沙发上,身型高大,只是整个人隐在暗处,又背着光,什么也看不清楚。
她一向不喜欢黑暗的地方,连睡觉的时候也要开一盏小灯。过了一会儿,那人也没有站起来。她微微不耐,看着那个人的方向道:“请问有什么事吗?”
那人动了动,慢慢地站了起来。昏黄的灯光将他的身影拉得很长,但那轮廓分别是她熟悉的,有种心痛的熟悉。她倒退了一步。他慢慢地走近了,在距离一米左右的地方站定,淡淡地道:“好久不见!”
她反射性地别过了头,很快又转回了头,嘴角挂着一抹笑容:“是很久了。你好!”他觉得她的笑容竟然该死地碍眼。跟她同居那么久,自然知道她什么笑容是真心,什么样的只是敷衍。眼前的这种笑容,百分百是她的应酬。
书房里有几枝荷兰空运来的郁金香,正璀璨盛开。他想起,那时她就喜欢买郁金香,放在公寓里的开放式厨房里。一进门,就可以看到那硕大的花朵,仿佛那时的幸福,大片大片的,美丽而稍纵即逝。
他刚刚坐在沙发里,很仔细得打量过她。一点也不像生过孩子的人,整个人很纤瘦,比以前瘦多了。记得以前她老是嚷着自己胖,但他却喜欢她软软滑滑的身体,总是与她作对。她一忌口,他就买各种零食诱惑她。他喜欢看她歪着头,眯着眼吃东西的样子。现在想来,有点享受!

【vol.3】

远眺,山峦起伏。其实江南的山都不大高,仿佛因为浸润了太多雨水的缘故,秀丽过头,威武不足。但山上郁郁葱葱,一片的清新养目。
他正在教女伴打高尔夫球的姿势,在旁人看来,态度亲昵而暧昧。汪水茉远远地坐在大太阳伞下,看着俊男美女的混搭。男的高大冷俊,女的婀娜多姿,真有美化环境的作用。更别提那个婀娜多姿不时地抬头与他说话,他则体贴地俯身靠在她的耳边呢喃细语,惹得那婀娜多姿笑得如风中的花,不停地颤动。光那姿势和动作就跟电视里播的偶像剧一般养眼。
唐瀚东搂着身边的温香软玉,伸手接过温香软玉递来的气泡矿泉水,一边喝着一边笑着问她:“汪小姐,怎么不下去玩玩?”汪水茉有礼地含着淡淡的微笑,回应:“不好意思,我不会。”若不是父亲三令五申,她是绝不会来的。早在几天前的宴会上,她已经知道他与唐瀚东的关系定然不浅。
唐瀚东风流倜傥地笑着道:“我教你啊!谁不是从不会到会的啊!”表面上虽然笑着,肚子里却不知道已经把言柏尧这个家伙骂了几遍了。他倒好,明明人是他要找来的,此时却跟女伴在旁边打情骂俏,把她扔给了自己。好歹人是他唐瀚东出面约来的,他不招呼,谁去招呼?若是平时他也不介意,但他现在正巴不得抱着身边的温香软玉不放,哪里有那个美国时间去招呼她啊?
慢慢咽下了一口水,他眯了眼,脑中猛然一闪。不对,大大的不对。言柏尧这小子,今天肯定不对。平日里从没有见过他像今天这么放得开,与女伴如此公然调情。当然平时哥们带上各自女伴的聚会也不少,但到了一定时候、一定程度,都是各自回房间发展的。但到目前为止,这家伙从来都是不显山不露水的。
唐瀚东慢慢地将视线转了过来,盯着汪水茉的脸细细地打量。脸蛋称得上清丽,只是皮肤特别好,粉嫩得像婴儿似的,吹弹即破。但又并不是特别地出众,相比之下,肯定比不上自己身边的这位温香软玉。好歹自己身边这位是选美冠军,新出道的新星,貌似清纯,却不乏娇媚,娇媚之中又带点妖冶。上下研究,好像没什么特别吸引人的地方,综观言柏尧这几年的女伴,哪一个不比她好看几倍的。
看言柏尧的样子,对她有意思也不像。如果有意思,绝不会带第二个女的出场。像他们这群人,玩归玩,但玩得还是有品的。可若对她没有意思,又为何要他出面约她,且让他把电话直接打到汪水茉的父亲那里,迂回包抄,大费周章地请她来。她却好像没什么感觉,自得地捧着一本最新的时尚杂志,慢慢欣赏。
汪水茉带着歉意地笑:“我没有什么运动细胞,你们玩得开心点!” “瀚东,我们去打球。好不好?人家才刚刚学会了一点耶!”或许是感觉到男伴有些冷落了自己,唐瀚东身边的温香软玉相当懂得如何主动争取注意力,双手抱着唐瀚东的腰,不停地扭动。相信这样的诱惑很少有人经得住,而唐瀚东也正好不在此列。他一手搂着温香软玉的腰,安抚道:“好,去打球!”难得的假日,当然要适当的放纵。唐瀚东客气地道:“失陪一会。”汪水茉这才从杂志中抬头:“玩得愉快!”
五月的天气,不热也不冷,什么都刚刚好。阳光、清风,还有风景。但她却没有什么心思去欣赏。肚子老是隐隐地作痛。她叹了口气,老毛病了,时不时要发作一下。只是这几天发作得太频繁了。她知道原因,是因为又遇见了他。
曾经以为两人或许这辈子不见面了,但也曾经幻想过无数次两人见面的场景,终究比不上真正见到的感觉,那么真实而心痛。他与她其实早已经是陌生人了。两个曾经亲密地同床共枕数年的人,其实分开了,可以比陌生人还陌生的。时间会让一切成为过去。
她从包里取出了药,医生知道她有肚子痛的毛病,所以建议她随身带着药物。她倒了几颗出来,白白的、小小的几颗,竟有安定人心的力量。她慢慢地和着水,咽了下去,又将药放好,看来近期又要去一趟私人医生那里配点药了。
言柏尧搂着女伴慢慢地走到了休息桌边上,亲昵地点了一下女伴的鼻尖:“饮料还是水?”她埋在书里,僵坐着,仿佛身边根本没有人似的。只听那女的声音清甜如蜜:“跟你一样。”言柏尧性感地笑了笑:“OK,baby!”
她掐紧了手指,不想泄露一丁点情绪。那些亲密的日子里,他最喜欢的就是叫她baby了,他比她大三岁,永远有办法将她吃得死死的。后来她给他所有的爱,都被他当做伤害她的工具。不管他是故意还是无心,她只觉得异样的刺耳,连肚子也在抗议。
那婀娜多姿坐在她身边,香气熏人,将头移了过来,颇为友善地娇笑道:“你好,我是王芸。”汪水茉抬了头,也浅浅地回道:“你好,汪水茉。很高兴认识你。”
王芸的眸光落在了杂志上的一个名牌包包上,道:“这是最新款的,样子还不错。不过就是比较难搭配。”汪水茉淡淡一笑,没有说话。
他自顾自地喝水,听到王芸谈到包包,朝杂志上瞄了一眼,视线却停留在那双白净无瑕的手上,十指纤纤,并无任何的首饰,清爽而干净。
可他却觉得刺眼了起来,转头对着王芸道:“你喜欢的话,去订一个!”王芸的笑容顿时浮了上来,如同那桌上盛开的香槟玫瑰,妖娆而芬芳。将红唇送了上去,在他脸上吻了一下。他转过脸,将唇附上,当场来了个法国式热吻。
很多年前,在洛杉矶的街头,路过一家店的时候,她曾经为橱窗里的衣服停留。他就拖着她进去,她死活不肯。虽然知道他家的条件不错,看他平时从不为钱财烦心的,但她还是不舍得花他的钱。
她索性与他站在异国的街上,当着来来往往的外国人,面对面对峙:“女朋友才会乱花男友的钱!我是你以后的老婆,所以要帮你省钱!”从此以后,每次她生气,他总是一口一个老婆的哄她。现在才知道,要一个男人记住一个女人,就是要狠狠地花他的钱,最好花光他所有的钱,让他负债累累,永生永世记得她欠他的。
她轻轻地扯了扯嘴角,抚摸了一下似乎渐渐疼痛的肚子。正想要找个理由回去,只听得身后传来一阵调笑声:“啧,啧,啧!你看你哥,那欲求不满的样子。要不是我认识这家伙早,还以为他今年才十八呢!”
热吻中的男女这才分了开来,王芸娇羞地推着言柏尧:“有人……”栩栩如生地还原了中国人的一个成语——欲拒还迎。
汪水茉转过了头,只见淡淡而温柔的阳光下,两个男子正款步走近。一个是唐瀚东,另外一个她不认识,却觉得很熟悉,仿佛当年加州阳光下的那个人,脸上经常有的灿烂的笑容,可以渗到人的心里去。
除了笑容,连五官和身型也都很相像。一瞬间,她似乎有种时光倒流的错觉。好一会儿,才发现,她似乎出神过头了。于是,向那个人微微地笑了笑,表示致意。
那人很是爽朗帅气,笑着伸出手来:“你好,于柏天,言柏尧的表弟!”“汪水茉!”原来是他表弟,怪不得长得有六七分的相似。于柏天的手很大,很温暖。仿佛当年他的手,曾经牵着她的,十指连心,她以为一直会牵下去的……
于柏天转过头:“哥,你不是去澳洲度假了吗?我刚刚还以为看错了呢!”她还在看他,言柏尧只觉得有些火气上扬,刚刚的热吻竟然对她没有一丝影响力。微微皱了皱眉头,回道:“刚回来。不就是让你身边的这家伙拉回来的吗?说什么几十周年晚会,一定要出席,否则就提头来见!”朝他四周看了看:“怎么?就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