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爱你 作者:七月的七

【文案】:

【关键词:双处、甜宠、1V1、伪师生、不喜误入!】
沈隽:我爱你,始于你不知道我的时候,终结于你记忆的末端。
黎可:最初,我不认识你。醉后,我爱你,很爱很爱。

黎可自诩是一名女汉子,能肩扛三十斤大米一口气上五楼,连气都不带喘。自从遇上了沈隽,她立马变身成娇弱女子,温柔可人。
“沈老师,我被订书机夹到手,流血了!”
“伤到毛细血管而已,不用打破伤风。”
“沈老师,我今天手抄了三千字的案例,手抽筋了!”
“没有伤到肌肉跟韧带,用热毛巾敷一下就好。”
“沈老师,我感冒了,头好晕!”
“**能抵御常见的感冒病毒,多喝点热水,一周就会好。”
“沈老师,那么可爱那么小 鸟依人的我,你忍心看着我感冒至死吗?”
“普通感冒是不会导致死亡的,”沈隽从电脑面前转过头,微笑道:“还有,小 鸟依人的确挺符合你的。对了,雕也是鸟。”

黎可暴走了一圈后回来,叉着腰大声道:“沈老师,我爱你,你给句话吧!”
沈隽转过头,看着她气得通红的双颊,笑得十分妖孽:“我也爱你。”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Chapter 1 新婚之夜

周六的夜晚,九点已经不早了,可也尚不算迟。有人已经进入梦乡,有人还在灯下奋笔疾书,有人仍在灯红酒绿,有人享受着啤酒宵夜…
各人按照自己的喜好和习惯度过或挥霍着周末的大好时光,都有些不舍时间的流逝,期待这繁忙了五天才得来的休息能够长久些。
以上列举到的几类人中都不包括黎可,她巴不得眼睛一闭一睁就能看见明天的太阳。
月亮高高的悬挂天上,隔着浴室里半开的百叶窗仍旧能够清晰的看见那一抹银辉。黎可现在才没那闲情逸致去赏月,她正泡在浴缸里揣揣不安地咬着手指头,眉头都快拧成一朵花了。
“黎可。”
门外传来的低沉而具有磁性的男声,尾音上扬,带着一丝询问的意味。扶着浴缸边缘刚准备起身的黎可被吓了一跳,手一滑又跌回了水里。
这个穿透力极强的声音仿佛就在她耳边,她似乎能看见如正弦函数图般上下波动的声波在眼前飘荡,绕了一圈又一圈,将她紧紧的缚住。
黎可混沌神游的大脑立马回归正常,被热水麻痹的毛孔骤然收缩,泛起一身的鸡皮疙瘩,如果她有大米那样厚重的白毛,那么她现在一定浑身的毛都竖起来,像一只白色的刺猬。
大米是她养的一只猫咪,除了头顶和眼周那一小块是黑色的外通体雪白!
对了,还有门外那个男人!
那个男人是谁来着?
黎可的反射弧绕了地球三圈后终于成功地将信息传达到了大脑——门外那个男人是她的新婚丈夫沈隽,今天是她的新婚之夜!大婚之夜!
弄清事实的黎可发出一声凄厉又懊恼的喊叫,门外的人很快再次出声:“黎可?”
“啊?”
“你没事吧?”
“没…没事…”想了想她又朝门的方向喊:“你还在外面吗?”
“在。”
“噢…”她这是问的什么话?
“黎可。”安静的半晌,门外响起了敲门声,“你的睡衣和内裤还在床上。”
黎可一惊,朝毛巾架上看去。果然,那里只有一张浴巾孤零零地躺在那。而她原本准备好的黑色蕾丝内衣裤…不见踪影。
怎么办怎么办?
黎可的小脸皱成一团,满脸的懊恼之色,心里焦急得直想挠墙。难道要裹着浴巾出去?不行不行,那还不如直接裸着出去,根本没什么区别嘛!
不是黎可矫情,都结婚了还怕被老公看到,而是——她跟她老公真的不熟!他们仅仅认识不到四个月,就以闪电划过般地速度结婚了,简称闪婚。
她和沈隽不熟,但有一个人跟沈隽熟,很熟,非常熟。那就是她的老爹,沈隽的硕导加博导,黎孟德黎教授是也。
黎孟德是一手促成他们两个闪婚的人,得意门生收入门下,成为自己的女婿,自然是每个当老师都乐意的事情,黎孟德也不例外,尽管闪婚的起因说起来不是那么美妙。
“黎可,你的衣服是出来穿,还是我拿进来给你?”
进来?
黎可一惊,连忙抬手遮住自己的关键部位。
他要进来?他怎么可以进来!她什么都没穿呢,更何况还湿淋淋地坐在浴缸里,她可不想玩湿.身诱.惑。
黎可连忙把浴帘拉起来,浴缸便被天蓝色的浴帘给包围了起来。从浴缸里跨出去,轻手轻脚地走到门后,手指搭在门把手上,拇指轻轻一动便把门给解锁了。蹑手蹑脚地再度回到浴缸里,从浴帘里探出个头,朝门的方向喊:“你进来吧,放在毛巾架上就好了。”
毛巾架在盥洗台正对面的墙上,盥洗台离洗手间的门只有一米的位置,距浴缸有将近三米,已经是安全距离的。加上浴帘的遮挡,他应该看不见了吧?
“咔嗒”一声,门被拧开了。
黎可双手交握放在胸前,嘴里无声念着:“你看不见我…你看不见我…”
“我给你放在这了,没事我就出去了。”
没事!当然没事!还能有什么事?难道还要你帮我搓背揉肩不成?
黎可也就敢在心里咆哮,话一出口却是乖顺得不能再乖顺了:“没事了,谢谢。”黎孟德从小把黎可教育得很好,得人便利时,不管大小,都要出言感谢,这是个性质问题。
再次听见门锁合上的声音,黎可憋在胸腔里的那口气总算是呼出去了,呼吸再度变得顺畅起来。
回到卧室的时候黎可并没有看见沈隽的身影,卧室的大灯也已经关掉,只余床头墙壁上一盏百合样式的壁灯,发出暖黄的灯光。
屋里的窗户窗帘关得死死的,空调挂在床头正对着的墙壁顶端,角度对着床头,正呼呼地往外吹着热风。
沈隽呢?
该不会是落跑了吧?
不对!要跑也是她跑,他跑什么呀?难道他突然清醒,发现自己另有所爱?于是新婚之夜抛下娇妻不顾,去找真爱…翻云覆雨了?
想着想着黎可的脸就垮了下来,一副苦瓜脸。不想结婚你说一声啊!咱俩好商量,好聚好散,为何临了又要给我来那么一出,让我绿帽高戴?
“你做什么?”沈隽推开房门走了进来,看见坐在地上的黎可,愣了一下。
看见穿着睡衣的沈隽,脖颈间还挂着些水汽,黎可瞬间清醒,立马从地上站起来。
“咳咳,我…我…”黎可半天说不出个所以然来,难不成要她说,她正在脑海中意.淫被他负心抛弃的苦情戏码,太过投入以至于跟着剧情走,甚至瘫坐到了地上?
沈隽走到床的另一侧,把握在手里的手机往床头柜上一放,坐在床边,双手撑在身后,半转过头,说:“我随口问问,不要想了,睡觉吧。”
睡觉。
睡觉?
睡觉!
就睡觉了?真的就睡觉了,什么都不干?
黎可略带惊讶地看他,他挑了挑眉,轻轻点头。
“哦。”
黎可听话的把自己这边的被子掀开,屈起左腿刚落到床上,全身的动作突然顿住了。她抬头看沈隽,他还维持着刚才的姿势。他坐在床边,她半跪在床上,这样她刚好能和他平视。她的目光落在他的脖子上,他的睡衣是浅灰色的,还是…V字领。随着呼吸的节奏,他的喉结也跟着有轻微的颤动,上面挂着一粒水珠,泛着微不可见的光。
突然,那水珠从他的喉结上滑落,经过锁骨,继续往下,一直落到衣领的最下端,直至再也看不见。
黎可丝毫不觉地继续盯着看,甚至还咽了咽口水,仿佛看见引人垂涎的美食一般。
“你饿了?”
“没。”
“那怎么一直盯着我看?我还以为我秀色可餐呢。”沈隽面带笑意,却不是宠溺,不是喜爱,而是调侃。
觉察到自己的失态,黎可眼里闪过一丝慌乱,面上却很镇定,从容不迫地爬上.床,拉过被子把自己盖好便闭上了眼。
沈隽维持着之前的姿势,一直到黎可安静地躺好。他扬起嘴角,无声地笑了。拉关壁灯,也跟着钻进了被窝。
黎可一直保持着均衡的呼吸速率,可是心跳呈直线趋势一直加快。
砰砰砰——
越来越快,说是打了鸡血已经不足以用来形容了,她的心跟上了马达似的,飞速地跳动着。她担心心跳是否会传到沈隽的那头,虽说是文科生,理科的常识她还是有的,物体也是可以传声的嘛,贝多芬聋了之后就是靠着木块来传声练琴的。
要是沈隽知道她心跳那么快还得了?
新婚之夜,夫妻是要同房的。但要她跟沈隽那啥,还是在如此清醒的状况下,她是真的放不开、做不来的。更何况,他说了要睡觉的,万一出尔反尔怎么办?
沈隽够帅,有气质,还有个科学家老爸跟画家老妈,从小在艺术跟科学的熏陶下长大,正是时下常说的高富帅一名,名副其实的高富帅。
条件细数下来,沈隽是百分百的高分男人,往大街上一站就是闪闪发光的钻石,多的是各色女人前仆后起。
黎可有什么不满意的呢?没有。
她不喜欢沈隽?也不算吧,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帅哥谁不喜欢呢。
但就是…唉。
“黎可,”黑暗中,沈隽突然出声,“你在发抖。”
这句话是句号,不是问号。
黎可被他蓦地出现的声音吓了一跳,心突然漏跳一拍,奇迹般的恢复了正常心跳。神志回归,她发现…她真的在发抖!
“我冷…”她故意用冷得发抖时候的声音。
“穿那么厚还冷?”她穿的是珊瑚绒的睡衣,很厚实。
“冷,很冷。”
沈隽轻笑了一声,笑声在黑暗里被扩大,飘进黎可的耳朵里,不痛不痒地轻挠着她的耳膜。
“冷就过来一些。”
两米二宽的大床,他睡的是左侧偏中的位置,可她却几乎躺到右侧的床边上去了,跟他之间隔了快半个床。
新婚之夜纯睡觉的夫妻不是没有,但见过睡个觉还要离得那么远的吗?
“你把空调打开吧?”她倒是不冷,但为了圆她冷得发抖的那个谎,不得不继续说下去。
等了半晌,沈隽都没有再说话,黎可咬咬唇,再问:“你把空调打开,好不好?”
沈隽翻了个身,面对着黎可的方向,说:“开空调睡很干,我们忘了买加湿器。”他们结婚很急,买房子也来不及装修,便买了样品房。时间太匆忙,大家电倒是俱全了,有些小家电却还空着,比如空气加湿器就没有。本市的冬天很干燥,开空调没有加湿器的话更是严重。
沈隽说的颇有道理,黎可想了一会儿,没想到要再怎么回他,索性闭了嘴,装睡。说不过,我躲该好了吧。
“黎可,你睡过来一点。”
黎可不理他,继续装睡。不知道是她的演技太高超,还是沈隽的分辨能力太弱,没有得到回应后他也没再说话。当然,也有可能是他让着她,婚礼上黎孟德把她交到他手中的时候说:“可可从小骄纵任性惯了,你多担待些。”又是恩师,又是岳父大人,他肯定会听从黎孟德的话——懒得和她计较。
很长一段时间的寂静,让黎可浮躁的心彻底平静了下来。原本绷直的背也渐渐地松了下来,嵌进柔软的床垫里,她舒服地长舒了一口气。
“啊!”她的手臂突然被攥住往一边拖,她被惊得大叫一声。
“睡过来。”沈隽下命令,言简意赅。
黎可瘪瘪嘴,想把他的手拽下来,小声地说:“我不冷了,你放手。”
“我叫你过来一点,没问你冷不冷。”
“床很宽,我睡那边就够了。”
“那不如把床劈成两半,正好跟你宿舍的床差不多宽,你睡的也习惯,好不好?”
“…”她要是傻了才会说“好”,沈隽说这话时虽然笑得如沐春风,但话里的威胁和不容拒绝是显而易见的,沈隽腹黑高深着呢,不然她怎么会被他算计结婚!
“你如果不过来,我可能会改变主意,”他轻笑一声,慢吞吞地说:“反正我们都睡不着,不如…找点事做。”
找点事…做…
在某些方面思维比谁的快的黎可立马听懂了,并且自动脑补了少儿不宜的片段,再想到某天早晨起来时看见穿着男士T恤的自己和…上身赤.裸的沈隽,她浑身的血液都往脸上冲去,脸的温度高得几乎要把她烧焦了,如果不是在黑灯瞎火的夜晚,估计她绯红到直逼桃红的双颊就要展现在沈隽面前了。
黎可慢慢地挪动到离沈隽将近有一臂的距离就不动了,等了半天没听见沈隽继续发号施令,她便安然地闭上了眼。
躺了一会儿,她觉得有些不舒服。想了想才记起自己竟然是穿着内衣的,反正自己的睡衣那么厚,里面什么都不穿他也看不出来什么吧?
想着黎可就把腰给弓起来,把手从衣角伸进去,动作熟练地解开内衣扣,三两下就把内衣给脱了下来。解开束缚的她吐了口气,顺手把内衣丢在了床边。
同时,一双手搭上她的腰,用力一勾便成功地让她翻了个身,整个人跌进沈隽的怀抱里。
“睡觉。”

Chapter 2 初遇时分

黎可第一次见到沈隽是在研一的十月份,在闺密吴双双的婚礼上。
吴双双是黎可的高中三年同桌加大学四年的同学,也是她的闺中密友,简称闺密。吴双双在答完辩的当天下午就化作小青梅,跟邻家的竹马哥哥走进民政局领红本本了。毕业典礼那天左手毕业证、右手结婚证,让人好不羡慕。
作为吴双双的闺密,黎可是逃脱不了做伴娘的命运的。
凌晨天还没亮就从床上爬起来,陪着吴双双化妆、做发型、换礼服。吴双双有一头齐腰如瀑布般柔顺的黑发,作为头发常年齐肩的黎可十分羡慕。发型师可就苦恼了,这么一头长发要盘起来,耗时又耗材。
婚礼中午先在城东的教堂举行,这时候没有黎可什么事。十月中旬的天气说冷也不冷,说热也热不到哪里去。可在室内没有阳光的照耀,还是有些阴冷的。白色的小礼服裙摆及膝,上身是斜肩的设计。穿了丝袜后腿是不怎么凉,可是裸.露在外的肩膀却冷得让她轻微发抖,不得不用披肩把自己的肩膀给密不透风地裹起来。
到教堂观礼的大多是吴双双夫妻二人的密友,人数不多,黎可坐在最后一排的位置,周围几乎没有人。
裹上披肩后她仍旧觉得很冷,风从身后没有关牢实的门缝中挤进来,正正地吹在她的后脑勺上。她往旁边挪开了一些,谁知道那风像是在她身上装了跟踪器一般,仍旧打在她身上,不过这一次是左半部分的后背跟肩膀,透过不算严密的针织披肩落在她那部分的皮肤上。
冷!非常冷!
可是她不能再挪动位置了,刚刚挪动了两下,已经被牧师看了好几眼。怎么说这都是别人的婚礼,在这样的场合捣乱或者是被捣乱,从小接受正统教育的她是万万做不出来的。
百般无奈之下,她只得采取最原始的取暖方法——抖!
她翘起右腿,压在下方的左腿开始抖动。脚后跟提起来,带动膝盖往上扬,之后脚后跟再度落下。以防高跟鞋的鞋跟跟地面碰撞发出声音,她脚跟一直是悬空的。
有些行为跟话语流传了多年都没有淹没在历史的长河中,是有一定的道理的。抖了一小会儿,她果真不冷了。
“很冷吗?要不要把门关了”
听见身旁传来男人的声音,她立马停止了抖动,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好像刚才她并没有抖腿一样,镇定地问:“不冷。”
女生抖腿是多么不雅的事情啊,虽然平时在教室她照样抖腿,还能跟同学说说笑笑,但可没像今天这样穿着小洋装和三寸高跟鞋坐在神圣不可侵犯的教堂里…抖腿。
她虽然性格大大咧咧,自称是女汉子,跟男生开起玩笑来经常没个下限,但其实…她比谁都容易害羞。
跟她现在这身装扮极其不符合的动作被别人发现,还是个男人,她羞窘得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看见你发抖,我还以为你很冷。”
不得不说,这男人的声音很好听。即使刻意压低了音量,还是能听出那如涓流般悦耳的音色。她不禁转过头去,想一睹这男人的真容。转头的那不到一秒的时间里,她想,都说声音跟长相不可得兼,她可是十足的声控啊,但却被多少曾被自己奉作男神的人亮瞎了眼。身边这一个…不会也是一样的吧?
好帅!好漂亮!好妖孽!
尤其是那双眼睛,深深的双眼皮,茶色的眸子,眼尾上扬,标准的桃花眼!
不行,即使是帅哥,被他那样直截了当的说出来,她更不能接受了。
“我哪有发抖?你该不是出门前吃了LSD吧?”
男人挑眉,似笑非笑地说:“连麦角酸二乙酰胺都知道,不错。”
她有些惊讶,LSD是麦角酸二乙酰胺的简称,是致幻剂的典型代表。她在变相地说他眼瞎呢,可她没想到这个男人竟然知道,那他肯定也知道她在骂他了。
怎么办怎么办?
“我的专业是这个。”她一法律系研一的学生,胡诌呢!
“哦?”男人轻笑,“知道致幻剂有哪几种效应吗?”
“生理效应跟心理效应。”她有些得意,这个难不倒她。致幻剂算是一种热门的药物,黎孟德没少研究,家里有挺多相关的文献,她背律法背不下去的时候时常会翻出来看看,换一下心情。
男人点了点头,继续问:“具体的各是什么?”
这她怎么记得!那些词语太专业、太拗口,比法律法规更加不可爱,她随便看一眼就过了,她又不是专门学那个的,怎么会特意去记!
“不知道。”
“瞳孔扩大,面色潮红,结膜充血,流泪流涎,肢体震颤,反射增强及轻微的运动失调,脉搏加快,血压上升,体温升高。这是生理效应。情绪改变、感知觉紊乱、人格解体与现实解体、躯体依赖和心理依赖,这些是心理效应。”男人说完后顿了一下,笑着问:“你是哪个学校的?研几?”
“省大,研一,”她想了想,自动地补了一句:“生理学。”
“我记得年初研究生的复试,就考了亚甲二氧甲苯丙胺对小鼠的影响。MDMA跟LSD同样属于致幻剂,效应是大同小异,你竟然不知道?你怎么考上的研究生?”
男人低柔地说着这番话,甚至带着点浅笑,可是她却从里面读出了深深的寒意…这个男人在鄙视她,可是却还装出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这个男人,一定很腹黑!
那时的黎可还不知道身旁的男人名叫沈隽,更想不到三个月后他就摇身一变,成为了她被法律认可的丈夫。
黎可跟沈隽的第一次交锋,黎可被沈隽轻飘飘的几句话打败。
他淡定自若,她节节败退。
婚礼的最后惯例是新娘扔捧花,这时所有人都起身站到两列座椅中间的过道上。黎可站在人群的最后方,她不是不爱凑热闹,而是这新娘捧花…她不该瞎凑热闹的吧?她还是个学生呢,再说她连男朋友都没有,恨嫁这种心理是不会出现在她身上的。
但很多时候,都是怕什么来什么。
黎可想不通,她明明已经站到了最后,再退几步就要贴到门上了,为什么捧花还是朝她的头顶飞过来。还有,为什么人类会有条件反射这种行为?她此刻无比希望自己的双手被缚在身后,这样她就不会…伸出双手去接捧花了。
“啊!Nico!是Nico!”吴双双挽着她老公罗程的胳膊大叫。
黎可在心里把吴双双给揍了个鼻青脸肿,她是吃了菠菜吗?怎么那么大的力气,居然扔那么远!
吴双双跟罗程走到黎可的面前,吴双双凑过来挽住黎可的手臂,用她挂着白纱的头在黎可的肩膀上蹭了蹭,兴奋地低叫:“Nico,你接到了捧花!你一定是下一个新娘!”
周围的人笑着起哄,黎可觉得脸上一阵发烫,只得尴尬地笑。这些人里一半是罗程的朋友,一半是吴双双的,有一小部分是她们高中以及大学的同学。黎可在熟人面前可以肆无忌惮地谈笑,但在陌生人更多的地方她就…
“行了行了,你再说下去黎可的脸就真的变成红苹果了。”罗程笑着拉回还粘在黎可身上的吴双双。
“她叫什么?”问话的是伴郎,罗程的发小杨束。
“黎可。”黎可听见杨束的话,主动笑着回答。
“刚才双双叫你什么?Nico?”
黎可干笑着,不置可否。
本地人经常不分鼻边音,但年轻人大多是上过学,被普通话熏染了的,大多数还是能分清的,黎可认识的大多数人都是能够分得清的,而吴双双刚好就属于那小部分人。
那是高二的时候,某天课间,黎可正趴在桌上数着窗檐上掉落下的水滴。吴双双风风火火地跑进教室,就站在门边的位置,喊道:“尼可!尼可!”
喊了好几声,黎可都不理她,同学们对她这样鼻边音不分的说话方式早已习惯了,也都没在意。谁知,吴双双久久没有得到回应,大喊了一声:“Come on,Ni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