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冬令营在t市举办,正式举办日期从1月5号已经开始,只不过第一天没考试,徐知遥觉得去了也没意思,就待在省队训练了。陆笙简直不敢相信,如此正大光明放松身心的机会,徐知遥都能错过。他改邪归正了吗?

第二天一早,陆笙在食堂遇到了徐知遥。她问徐知遥:“你今天几点去考试?”

徐知遥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他把手中的鸡蛋剥地零零碎碎,一边垂着眼睛问陆笙,“师妹,你说我应该去考试吗?”

陆笙很奇怪:“你不应该吗?”

他没说话。

陆笙:“徐知遥你不想去考试了?为什么?!好多人想考都没资格呢!”

徐知遥叹了口气,眉宇间带了一点忧思。陆笙很少见到这样的他,在她印象中,他总是没心没肺的。

徐知遥说:“我以前没想过太长远的问题。可是我突然发现,如果我在数学的道路上走远,走得越来越远,师妹,”他抬起眼睛看她,有点难过,“我和你也会越来越远的。”

陆笙也被他说得有点忧伤,可忧伤很快被“徐知遥有可能成为数学家”这样美好的猜想冲淡了。她捧着脸说,“你也不要这样想,我们会一直是朋友呀,我有空了去找你玩,你有空了来看我。”

他把剥好的鸡蛋放到她的餐盘里,“可是我想一直陪着你呢。”

作者有话要说:抱歉哦最近有点点卡文。谢谢大家的理解~七哥哥永远爱你们~~~

第61章 醉酒的陆笙

徐知遥数学竞赛进国家集训队同时被北大录取的消息在省队不胫而走。一个运动员因为数学学得好而被国内top2大学录取,这样的消息实在太骇人听闻了。从此再也没有人敢说徐知遥做数学题是装逼勾搭小姑娘了。这货是那么的与众不同,仿佛一群骆驼里混进了一头闪闪发光的…嗯,羊驼。

大家都知道他要走了,拣高枝飞了,离开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丁小小有一点忧伤。她问徐知遥:“遥遥你真的决定放弃网球了吗?”

徐知遥没有回答。

丁小小:“为什么放弃呢?你不是想一直陪着笙笙吗?”

徐知遥意外地看了丁小小一眼。

丁小小食指挠了挠下巴,挑眉道,“别这样看着我,你喜欢笙笙,你当我不知道?”

被揭出心事,徐知遥虽有些意外,倒还算淡定。他奇怪道,“你怎么知道?”

丁小小翻了个白眼,“因为我不瞎。”

徐知遥叹了口气,“你都看出来了,她却不知道。”

“当局者迷呗,”丁小小满不在乎,接着话题转回来,“说你呢,为什么突然不打球了?”

徐知遥笑了笑,“如果你喜欢一个人,就要努力成为更好的自己。”

丁小小不以为然,“打网球不能成为更好的自己吗?”

徐知遥沉默。

丁小小便有些唏嘘,大概,他心里已经有了答案吧?

坦白说,遥遥真的不太适合当运动员呢…

***

虽然大家都知道徐知遥就要去上大学了,可是他的训练照旧不误,一直到春节放假。陆笙被南风接了回去,还和去年一样,俩人去逛街买年货,路上一切正常,结果下午回家,回到几乎半点变化也无的客厅,那个她去年向他表白的地方时,陆笙突然有点拘谨了。

南风也有些不自在,提着一大堆菜走进厨房,一边扬声问道:“你想吃什么?”

“我不想吃火锅了。”

“好,那吃什么?”

“我做火锅。”

陆笙:“…”

南风回头看了她一眼,见她嘟着嘴,像是在撒娇又像是在生气,两只眼睛清澈湿润,遥遥地望着他。他便笑了,温声说道,“逗你呢。”

陆笙也笑了,跟过去说,“南教练,我感觉自己又长高了呢。”

“我也觉得你个子猛了些,自己去量量。”

“嗯!”

客厅贴墙有个自动测量人身高体重的仪器,这东西南风用不着,当然是给陆笙准备的。陆笙站上去,看到她的身高是173.2公分。

四舍五入是一米七三,她现在比南教练矮15公分,真是完美的身高差。

就说嘛,他们俩要是不成为情侣,都对不起这样的身高差。陆笙心情大好,跑去厨房报告自己的身高数字,唔,体重就没必要回报了。→_→

南风也挺高兴。个子高一些,意味着在赛场上更有保障。

南风今晚亲自下厨做了年夜饭。这也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正式下厨(做火锅不算),算是一个别样的经历。他此前阅读了不少厨艺入门攻略,还练习辨认了各种调料。然后照着在网上下载到的食谱,给俩人整了四个菜一个汤。

就为了这四菜一汤,他弄出一头的汗,简直太不容易了!

四菜一汤里有两个菜能吃,另外两个菜不好吃,汤的味道还不错就是太咸。南风机智地往汤里兑进去一些温水,结果整锅汤的味道全变了。陆笙尝了尝,说了一个很不好的比喻:“像刷锅水。”

莫名其妙,也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这一锅汤只好放弃掉了,他又吭哧吭哧地煮了一次。

还好刚才在超市里买了点熟食,可以摆盘充数,不用再做菜了,否则他老人家非在厨房过年不可…

吃晚饭的时候陆笙非要尝一尝刚才在超市买的鸡尾酒。那个鸡尾酒的瓶子很好看,她就拿了不少,南风还以为她是给他拿的,现在看来,好吧他自作多情了。-_-#

南风不想让陆笙喝酒,可陆笙死缠烂打非要尝尝,后来瞪着眼睛嘟嘴不说话朝他卖萌,他就一下子没扛住,放弃了原则,允许她喝一点。

好在鸡尾酒的度数也不高。

哪知道这熊孩子一喝就停不下来,南风一个没注意,她一瓶已经干掉了。再阻止已经来不及了,总不能让她吐出来吧。

结果这货还挺来劲,喝完一瓶又拿一瓶。

南风抢过她手中的酒,“陆笙,别喝了。”

她眯着眼睛,笑得傻兮兮的,“给我嘛,我要喝酒。”

好么,已经醉了…

南风自然不会再给她喝了,他把矿泉水瓶塞给她,“喝这个,二锅头,来,一口闷掉。”

陆笙二傻子一样,听话地捧着矿泉水咕嘟咕嘟喝了好多。

她松开瓶子,打了个水嗝,说道,“这二锅头不好喝呀。”

“怎么不好喝?”

“没味儿。”

南风闷笑不止,特别想在她红扑扑的小脸蛋上捏一把。他说道,“行,那我给你拿点度数更高的。伏特加,俄罗斯人喝的,要吗?”

“行,快点儿。”

南风起身,把鸡尾酒都拿走藏起来了,然后弄了个杯蜂蜜水给她,一边顺口胡说八道:“正宗的伏特加,八二年的,你慢慢喝,不要一口闷掉了。”

陆笙还觉得他说得有道理呢,用力点头,“不能一口闷,一口闷浪费!”

“对。”南风捂着嘴巴扭开头,肩膀剧烈地颤抖着。不行,他要笑出声了…

陆笙喝了几口蜂蜜水,甜丝丝的,细腻又温暖的味道直达喉咙,她眯了眯眼睛,感叹道:“原来伏特加这么好喝呀!”

感叹完毕一抬头,恰好看到南风正看着她笑。他笑得好灿烂,眉眼弯弯的,整齐洁白的牙齿露出来,像一排璀璨的小贝壳。

陆笙于是跟着呵呵傻笑起来。一边笑一边说,“你真好看。”

“咳。”南风有点不好意思,低头给她夹了点菜,“吃点东西,喝酒的话要有东西垫胃。”

陆笙却没有提筷子。她放下手中的“伏特加”,起身挪了一下位置,直接坐到了沙发上,他身边。

一身的酒气,其中夹着丝丝的槐花蜂蜜的香气,陡然欺近,南风条件反射地扶了一下她的肩膀,问道,“怎么了?”

“嘿嘿嘿嘿。”陆笙一边傻笑,一边钻进了他的怀里。

南风不明所以,抚了抚她的发丝,“陆笙?”

陆笙早有点神志不清了,她觉得扭着躯干抱着他这个姿势有点吃力,干脆直接跨坐在他的大腿上,面对着他。

南风想推开她,又怕她倒下去,他只好一手搂着她的腰,另一手不知道该往哪里放。女孩子的身段天生比男性柔软很多,陆笙还一个劲儿往他怀里钻,她的身躯火热而柔软,紧贴着他,激得他心脏狂跳,血液的流速都加快了。

整个人感觉像是之身火焰之中,热烈,焦灼,火热的渴望。

他扶着她,吃力地问,“你想做什么?”

说出这话之后,他觉得自己太卑鄙。他确实在发问,又何尝不是在引导她诱哄她?诱哄一个醉酒的女孩子?

陆笙却没意识到这么多,她搂着他的脖子,脸蛋贴着他的脸,亲昵地蹭啊蹭的。她的脸蛋光滑细腻又弹性十足,满满都是胶原蛋白,南风压着心口那股邪火儿,向后仰头躲她,“陆笙,别闹。”

陆笙却执着地蹭他的脸。她远没有他以为的那样激情如火,而是纯情得不像话,突然把他按在身-下,也只是亲昵地蹭他的脸。

南风便也有些冷静了,他想推开她,她却固执地黏在他身上。

“我好喜欢你呀,”陆笙搂着他,吐字含混,“你怎么就不喜欢我呢!”

“陆笙,其实我…”

陆笙却不理会他,自说自话,“我要怎么做才能让你喜欢呢?”

突然而至的表白,令他心口一片滚烫。他抚着她的头,柔声说道,“陆笙,再等等,等你再长大一些好不好?你现在还小。”

“唔,”陆笙瘪了瘪嘴吧,“那你要给我浇水呀,不给我浇水我怎么长大呢!”

南风:…

一句醉话让南风莫名红了脸。

他觉得吧,对这熊孩子来说,“耍流氓”真算是天赋技能点。

第62章 番外之往事

陆维维从小就长得好看。

人的美貌也分很多种,有人美得温婉,有人美得端庄,还有人美得柔弱。陆维维的美,偏偏是最不受待见也最受嫉妒的那种。

——妩媚又夺目,特别接近于狐狸精的那一款。

漂亮的女孩子都喜欢时尚,陆维维上高中的时候,打扮特别特别新潮,大卷发,□□镜,蝙蝠衫,收脚牛仔裤,走在街上,男女老少的目光都往她身上飘。

啧啧啧,打扮成这样,一看就不是正经姑娘。

这样的话她不知听过多少遍。

陆维维有点难过,难过不是因为别人轻而易举地用“性”攻击人,而是因为,他们不懂她。

没有人懂她!

学校里老师和同学都用怪异的目光打量她,竟然还有人背后传她勾引数学老师的谣言,以至于那个学期她都不敢和数学老师说话。还有一次,校外几个小混混来勾搭她,陆维维认都不认识他们,结果教导处主任没骂小混混,倒是把她揪过去批评一顿。

总之如果姑娘和不正经的男人有牵扯,那么首先被讨伐的肯定是姑娘。

陆维维就觉得她周围的人都有点不可理喻。

哦,包括她爸妈。

爸爸妈妈都是国企工人,低调本分,长得也勉强算中上之姿,没料到生出这么一个人间妖孽。爸爸有心脏病,陆维维当面不敢和他顶嘴,背后我行我素该做什么做什么。妈妈性子软的很,陆维维拿捏得住,更不受管束了。

就这么上完高中,陆维维没考上大学。从此以后好几年,她一直作为反面教材被老师们广为传播。就是“不好好学习光想着吃穿打扮到最后没考上大学”的经典案例。

其实那个年代,能考上大学的人少之又少。

高中毕业后的陆维维在小学当了一段时间的代课老师,后来觉得与学校的氛围格格不入,她就没再继续。父母托关系帮她在国营商场找了个卖衣服的工作。国营商场的衣服很难看,售货员上班时间打毛衣说闲话,对着顾客鼻孔朝天。陆维维和她们实在没有共同语言,辞职了。

她爸爸很生气:“你到底要干什么?干什么?!”

陆维维被问得很迷茫。是啊,她到底要干什么呢?她也不知道啊…找个稳定的工作赚工资打毛衣说别人闲话就这么一辈子过去吗?

更可怕的是有人给她介绍对象了,她要嫁人生孩子从此一辈子相夫教子吗?

不,不要!

陆维维的人生陷入了纠结的十字路口,她站在路口惊慌地四下张望,不知道该迈那条腿,朝着哪个方向。

周瑾瑜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

周瑾瑜长得一表人才,理着郭富城那样的中分发型,穿白衬衣和天蓝色的牛仔裤,干净得像是歌里唱的少年。

他第一眼见到陆维维时说,“你很漂亮。”

陆维维知道很多男人喜欢她,但她这是第一次从男人嘴里听到这四个字。许多男人觊觎她的美貌,却又极其吝啬于对她的赞美。又或者那些男人表达爱慕的方式会是:我给你好吃的好穿的,你跟我走吧…

跟他走去哪里呢?最好的结果也不过是结了婚,她一辈子做个“贤妻良母”。

陆维维面对周瑾瑜这样的赞美时很害羞,脸红了一下。

他们两个很快“谈朋友”了,看起来似乎莫名其妙,细想一下又仿佛天注定一般。陆维维生活在爱情的滋润里,整个人像是一株充满生机的玫瑰花。

陆氏夫妻对女儿的男朋友是不太满意的。

其一,周瑾瑜没有正当工作,是个“个体户”。个体户在他们眼中,可以与“游手好闲”划等号。

其二,周瑾瑜不是本地人。不是本地人,就不能知根知底,谁知道他在家乡是个什么样的人呢?又不好打听。再者说,如果在家里能好好的,怎么会远走他乡呢?综上原因,周瑾瑜大概不是好人。

但是女儿的一颗心全扑在周瑾瑜身上,陆氏夫妻只好做了一点让步,允许她带周瑾瑜来家里做客,未来的岳父岳母可实行进一步的考察。

那天,周瑾瑜把自己的身世老老实实跟陆维维一家人交代了。听完他的交代,陆氏夫妻更加不能同意他们的婚事了。

原来周瑾瑜自小父母双亡,他跟着奶奶长大的。他十六岁那年,奶奶也死了。他独自一人生活,直到今天。然后他还表达了一下他会永远对陆维维好的决心。

这是天煞孤星吧?一个人把全家人都克死了…

就算我们相信科学破除迷信,不去想天煞孤星的事,可这样一个人还未成年亲人就死光了,他的家教很成问题啊!

虽然现在看不出什么问题,可知人知面不知心呢!谁知道结婚后会怎么样呢?到时候就晚了!

就这么着,客客气气地送走了周瑾瑜,陆氏夫妻把自己的想法和女儿说了。

陆维维自然不干。让她和周瑾瑜分开,怎么可能?!不行!就不行!非他不嫁!

那天,陆爸爸打了陆维维。

她从小到大,爸爸骂过她很多次,这是第一次打她。

陆维维哭着跑出去了,她不知道该恨谁,好像谁都不能恨,又好像谁都可恨。外头下着大雨,她在雨中跑了一会儿,冷得浑身打颤。

但她是绝不会回家的,于是去找周瑾瑜。

陆维维霸占了周瑾瑜的床,周瑾瑜打地铺。她也不管别人的闲言碎语,就住在这里了。反正她从小到大经历的闲言碎语已经车载斗量,她要是在意,早就呕血死了。

她感冒了一个星期,周瑾瑜就在她身旁照顾了一个星期。

他那么好啊!虽然话不多,但做事很温柔。他给她做饭,煮粥总是晾温不烫嘴了才端给她,给她削苹果,薄薄的苹果皮垂在地上,削完之后她一扭脸说我不吃了,他就默默地自己吃掉,等她想吃的时候再给她削。

陆维维觉得,他那么好,她这辈子大概再也不会喜欢别人了。

一个月后,陆维维回到家,向她的爸爸妈妈宣布:我怀孕了。

陆爸爸气得心脏病犯了。

去了医院抢救。

抢救无效,死亡。

陆维维整个人都懵了。她无法相信,不敢相信。她伏在爸爸的遗体前痛哭,妈妈指着她,浑身哆嗦,边哭边说,“都是因为你,都是因为你…”

办丧事的时候,陆维维听到三姑六婆们背后说她。说她是个“贱货”“丧门星”,说她害得自己父亲早亡,说死的怎么不是她。

陆维维听过那么多闲言碎语,都够车载斗量的了,唯有这一次,她无力反驳。

她也想,怎么死的不是她呢!

或者,怎么死的不是她肚子里那块肉呢!

她受了这么大打击,哭了这么久,竟然还没有小产!

陆维维想过打胎,打掉这个孽障。可是,那个小生命如此顽强,顽强地挺过母亲最悲伤的时期,她突然又有点下不去手。

丧事办完后,妈妈不愿意再见她。

周瑾瑜说,“你跟我走吧,跟我回我的家,我们的家。”

父亲死后,陆维维迫切地需要一场来自现实的肯定,肯定周瑾瑜是个好人,肯定她的选择没有错。她跟着周瑾瑜来到t市,一个比她的家乡更大更繁华的城市。

周瑾瑜的家在一个幽深的小巷里,他的房子很小,却很温馨。周瑾瑜把房产证给了陆维维。

周瑾瑜说,“维维,我们结婚,我一定会对你好,我会给你更好的生活。我现在没钱办婚礼,但我不能委屈你。我有一个朋友要去南方跑生意,据说现在钱很好赚,去一趟回来,我就给你买好看的衣服和首饰了,把你打扮成漂漂亮亮的新娘,然后我努力赚钱给你花,你觉得怎么样?”

陆维维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周瑾瑜要去做生意了,做生意要有本钱。他带走了他们所有的钱,他的和她的,只给她留了一点生活费。

两人约定最迟一两个月他就回来。可是,两个月过去了,他没有回来。

陆维维每天坐在窗前向外望,希望见到她日盼夜盼的身影。

可是没有。

周瑾瑜的朋友倒是回来了。他带回来一个可笑的消息。

“瑾瑜他让我给你捎句话,说他不会回来了,你把孩子流掉,再找个好人嫁了吧。”

陆维维朝他歇斯底里地喊:“胡说八道,你给我滚!!!”

他一定会回来的,给他一点时间,再等等。

从秋天等到了冬天,又从冬天等到了春天。

春暖花开的时候,陆维维给妈妈打了个电话。

妈妈哭了:“我就说那个男人靠不住!靠不住!”

陆维维也哭了,“妈,我预产期就是这几天,你能来看看我吗…”

她觉得自己要崩溃了。还好,她还有妈妈,妈妈才是这世界上最亲的人。

3月29日,陆维维永远记得这一天。

她一早起来本想去火车站接妈妈的,可是她明显感觉到自己的羊水破了,只好打了个车去医院生孩子。

孩子生得很顺利,可妈妈却一直没来。

从此再也没来。

3月29日,陆维维永远记得这一天。这一天,她的妈妈走出火车站之后迷路了,在一个僻静的小巷被小混混持刀抢劫。小混混捅了妈妈一刀,妈妈倒在血泊里。失血过多,死亡。

一个新生命,从孕育开始,就把她推向了家破人亡的结局。

1994年3月29日,从这一天开始,陆维维的世界里没有爱,只有恨。

第63章 大学与冠军

陆笙头天晚上撒酒疯,第二天起来全不记得了。她像往年一样和南风一起吃饺子逛庙会,陆笙拉着南风的手,南风没有拒绝。

天气很冷,陆笙的心情却像温暖明媚的春天。

徐知遥打电话问陆笙在哪里逛,陆笙随口说了地点,哪知道半个小时之后,她看到徐知遥挤开人群走了过来,东张西望的,见到陆笙时,他咧嘴笑了。

陆笙有些奇怪,还以为自己看错了呢。

徐知遥的视线往下扫,落在她和南风交握的手上,便不再移动。那眼神看着有点刻意的八卦。

“咳。”陆笙不自在地抽回了手。

南风垂着眼睛看她,她线条柔和的脸蛋似乎有些红。

嗯,原来是害羞。不知怎么的,他竟然有一种安心的感觉。

徐知遥走到近前,陆笙看到他手里举着一支大糖堆儿。

糖堆儿在别的地方叫糖葫芦,在t市就叫糖堆儿。陆笙有点奇怪,“徐知遥你不是不爱吃这个吗?”

“给你的。”

她更奇怪了,“庙会到处都是卖糖堆儿的,你至于拿根糖堆儿跑过来吗。”

“你不知道啊,我听说现在卖糖堆儿的特别丧心病狂,炒糖的时候在里面加胶水,就为了让糖好定型然后不会化。我拿的这个是我们楼下孙大爷那里买的,他做了三十多年糖堆儿了,人特别好,你可以放心吃。”

陆笙有点感动,接过来尝了一口。不知道是不是心理暗示的作用,她就觉得这个糖堆儿果然比别的好吃一些。

然后就三个人一起逛庙会了。陆笙虽然不喜欢别人打扰她和南风的二人世界,但是徐知遥大老远地给她送糖堆儿,今儿还是大年初一呢,她也就不好意思有什么怨言了。不过她还是有点奇怪,问徐知遥:“你怎么来了?不给亲戚拜年吗?”

“别提了,”徐知遥轻轻翻了个白眼,“我爸疯了。”

“啊?!”陆笙吓了一跳。

“我不是要上北大了吗,把我爸给高兴的啊,嘴就没合拢过。他带着我给长辈们拜年去,也有人给他拜年。反正只要有人,他就把我拉出来给别人展览一下,我都快成马戏团的猴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