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姑 作者:彼岸烟火 【潇湘VIP手打完结】

 

第一章:庵堂初夏

五月的皇城,是初夏的日头,初夏的热风,初夏的花草树木。
初夏的玉雕庵堂,是皇城远郊最精致的一处皇家庵堂,隐映在青山绿水深处,四千宫庭暗卫不分日夜在庵堂外围戒卫。纵然是只鸟,也鲜少能飞进来。
莫寻端了金丝银盘弓腰走进九重珠帘后的静思阁时,我方从午睡中醒来,穿一袭南方进贡来的上等轻灵薄纱,披散及腰青丝,整个人懒洋洋的,斜躺临窗翠竹塌,有一下没一下的转动手上的御赐金丝佛珠,指腹拈过,檀香久绕鼻翼。
曾经,在那粉妆玉琢的奶娃娃受了其它皇子欺负,跑回我身边哭诉时,我指着从廊檐上断断续续滴落的水珠,引导奶娃娃看那廊下疮疮孔孔的玉石,一本正经的教育他:“水滴尚能石穿,需要的,不过是时间而已。所以,你不准再哭,哭是无济于事的。你需要的,是耐心且隐忍的等待,等待长大,等待翻身。你要坚信,你是皇子,是正宫皇后所出,比你父皇其它十二个皇子都要来得金贵,来得正牌。所以,你必定是,无所不能。能打垮你的,只是你自己。”
那时,那奶娃娃睁着一双葡萄紫的晶亮眼珠子,问我:“姑姑,是不是,只要我意志足够强大,便是无往而不利?那么,我又该如何做,才能将意志磨练得足够强大?”
我拍拍他的头,那柔软的毛发,总是让我忍不住的就要伸手触摸,如上等的丝绸,柔滑无敌,我如斯回他:“其一,文治武功,样样要出类拔萃。其二,薄情冷性,心无牵累。其三,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其四,必要时,宁杀千万人,不可放过一个可疑之人,纵然是亲近之人,亦是不可全无防备。”
“你永远要记住,无情最是帝王家。你必须让自己成为更无情的人,才能成为那站在万万人之上的王者。”
“身在帝王家,唯一可信可依赖之人,只有自己。”
看我,调教出了多么出色的一代少年帝王。他要完全掌控天下,他要天地唯吾独尊,所以,在太皇太后薨逝后,他不动声色的,铲除那些有野心的,没野心的,嫡亲的,远房的皇亲国戚。那些人中,有他的皇兄皇弟,也有他的皇叔皇伯,更有向来在他登基为帝上不遗余力支持的皇太后一族外戚,他的外公舅舅,亦是无所幸免,被流放的流放,被削官削爵的贬为守陵人,世代不得出皇陵半步。
终于,该贬的,该削的,都无一遗漏的清理干净了。然后,便是太皇太后一族了,幸运的是,太皇太后一族,向来人丁稀薄,出息的,征战沙场、英勇殉职,没出息的,也已于几年前,死于花柳病。及至今日,所留唯一血脉,不过是年尽三十,智力如三岁孩童的痴儿。太皇太后薨逝前,我陪伴她身侧,寸步不离,如斯安慰她:“幸得煌表哥是个痴儿…”
太皇太后一双慈悲的眼紧紧盯着病榻前犹自玩弄拨浪鼓的痴傻大男人,摇头叹息:“痴儿又如何?终是谢氏嫡系一族,只怕是,我百年后,谢氏一族这唯一的血脉亦是落不得善终啊。”
如今,我不得不感佩太皇太后的睿智与远虑,是的,即便是痴儿,那少年帝王亦是不肯放过。一纸圣谕,竟是要一位连自己都照顾不了的痴儿去皇陵守墓。
当时,我竟然头脑烧坏,去求情,说什么:“太皇太后为江山社稷,为圣上帝位稳固可谓劳心劳力,谢氏一族为江山而僵死沙场者数十人,如今,太皇太后尸骨未寒,谢氏一族人丁如萤火,吹之即灭…圣上思及此,内心可有幽思萦绕,几许凄然?”
当时,少年帝王冷然转身,不言不语,只是直直的凝视我,还是那葡萄紫的晶亮眼睛,逼射而来的,是寒月池内的深寒冷气。
在那深冷的眸光注视下,我慢慢的,就笑出了声来,不是笑他的冷酷无情,而是笑我这十年来的成功教养,缔造了多么无情多么强硬的一代帝王,更是笑我的精神兮兮,竟然跑来求什么情,妄图动之以理,晓之以情。这何尝不是,搬起石头来,砸自己的脚。
在我肆无忌惮的笑声中,我看见他削薄唇瓣深抿,冷厉锐眸内闪过不耐之色,但是,依然隐忍不发,只是那般,冷冷淡淡的,逼视着我。
是的,我与他之间,那最初的十年相守,十年教养,不是亲人,却比亲人亦是彼此依赖的情份早已随了他的登基为帝慢慢消磨殆尽。
他待我,亦是有了不耐。
我向来是最懂得明哲保身之人,若是往常,早已关起我篱落宫的大门来,径自在宫内醉生梦死,做个世人眼中放荡的大长公主,亦是少了对他江山社稷的威胁。
但是,这一次,明知站出来就是天大的吃亏,我却是无法退缩。
因为,保住谢氏唯一血脉,让谢氏香火得以延续,是我给予太皇太后最后的承诺。
我这人向来不是一诺千金之人,背信弃义、丢卒保车的事不是没做过,而且做了不止一两次,可谓是轻车熟路。毕竟,别人不死,死的就会是我。我又不傻,自己的小命都没了,还高尚个鬼啊。所以,为了保住自己的小命,我向来是非常大义凛然的将别人送上黄泉路。顶多,逢年过节,给那些为我而死的人,烧些纸钱与纸人,让它们阴曹地府亦是做个衣食无缺的枉死鬼。
蛇有七寸之处,是为致命弱点。是个人,也总有自己的致命弱点处。比如说,那今非昔比的朝堂上高坐少年帝王,纵然无情至深,亦非没有致命弱点。只是,那致命弱点,我始终未能找寻出。但是,这无损我关于谁都有致命点这一理论的深信,我将之,视为真理。如同,我深信,总有一日,我必能找出那少年帝王的致命点来。
我亦有致命点,那就是,我怕深夜做噩梦。越是怕,总也是难逃噩梦惊扰子夜酣梦。当年,在太皇太后病榻前,我发过誓的,我指天指地,发誓说:“皇天在上,后土在下,我,夜婉宁,起誓,此生,必定顷尽所有,护谢氏一族唯一血脉以周全。若违此誓,必定受夜夜噩梦所缠,此生不得安宁。”
太皇太后知我甚深,欣慰点头,吐出一口浊气,颤抖的手抚上我的脸颊,叹息:“宁儿,如此,也不枉姨妈疼你一场。”
“宁儿,你是我谢氏一族,最后的守护者了。”
“姨妈将你煌表哥托付于你,也安心了。”
“宁儿,幸得,你不姓谢。也幸得,当年,姨妈将你从那南蛮之地救回这皇城。亦是幸得,你是他身边,唯一说得上话之人。”听着太皇太后的三个幸得,我展颜点头,面上多是对太皇太后的感念之情。只是,我那握着塌下流苏的手指,已是紧紧的蜷缩,尖细的指尖插入掌心,是刻骨的疼锐。乾昭朝最尊贵的谢太后,我的姨妈不知,这三个幸得,于我,是天大的不幸。不幸的源泉,为何,我的母亲,姓谢,是当朝太皇太后的同胞妹妹?不幸的高潮,为何,当年,要将我从那南蛮之地带回?不幸的不幸,为何,会是我,必得守着那将来会成为帝王的皇子,教他,养他?
这所谓的三大幸,于我,如何不是,天大的笑话?
“他可以无情至深,但是,他待你,终是有那十年情份在其中。”太皇太后无疑是睿智的,但是,她终究是将我在那人心中的地位想得过高了,所谓十年情份,如何抵得他的天下,他的雄心?
那夜之后,太皇太后再也无力张口说出一句话来,七日后,薨逝于乾宁宫。
因为怕夜夜噩梦缠身,此生永无安宁之夜,所以,我义无反顾的,去履行那承诺。最后的结果是,我的痴儿煌表哥无须去看守皇陵,可以永远的陪在我身边,但是,不是没有条件的。条件即是,圣上在满朝文武前的一句金口玉言:“赐帝姑篱落大长公主玉雕庵堂一座,金丝佛珠一窜,青灯古佛,为国祈愿。水滴尚可石穿,帝姑精诚之心亦能感念佛祖,待金丝佛珠散落,玉雕庵堂倒塌,帝姑可重返篱落宫。”
那少年帝王,套用的,不过是我当年的教言:“水滴尚可石穿,金丝佛珠散,玉雕庵堂塌,需要的,只是时间与耐心而已。所以,姑姑你,耐心的等待,要有信心。”
我从篱落宫搬离,入住这为我而修造的玉雕庵堂,雕龙画凤,亭台水榭,名贵花草,环境雅洁,待遇不菲。如果,能够将我篱落宫中那三千面首,三百蓝颜一并带来,我必定是万分欣喜的,纵然此生老死亦是等不来感念佛祖,金丝佛珠散落,玉雕庵堂倒塌的那一日,我亦是无所憾言的。
只是,可惜了,我那篱落宫中,各色美男儿了。
如今,这幽深美好的玉雕庵堂,来来去去的,不外乎三个人。我,我的痴儿煌表哥,我的贴身护卫莫寻。
慵懒接过莫寻递来的梅子汤,轻抿一口,放回莫寻手上,兰花指似有若无的划过莫寻浑身上下,唯一让我能够多瞧几眼的手,细长五指,骨节分明,掌心宽润,有练武人惯有的茧子,亦有温温软软的触觉。我向来喜欢所有温软顺滑的东西,如丝绸、棉絮、毛毯、体温。
莫寻还是那个莫寻,安分的微微退后半步,低眉垂首,依旧是那袭几百年如一日的深蓝色护卫服,依旧是那具几百年如一日的狰狞面具,依旧是习武人特有的挺直身板,依旧是沉闷得让人足以无视掉的木讷无趣。
“这日子,快端午了吧?”我记得的,这皇城的天气,只要临近端午,总也是闷热难忍,人也跟着仄仄的,鲜少有提起精神的时候来。
“回大长公主的话,再过两日,即是端午。”
“倒也是过得快,眨眼,吃斋念佛的尼姑生涯,也快满一年了。”我侧了侧身子,任由那覆盖身子的轻灵薄纱滑落肩胛下,露出一大片的前胸来。莫寻是个无趣到足以无视的人,但是,在这庵堂内,当身边说话之人没得挑时,眼前之人再无趣到足以无视,终究是个人,而且还是个男人,总归有忘梅解渴的妙用,我说,“莫寻,过来给本宫捏捏肩背。”
莫寻犹豫了半响,在我半挑起柳眉时,终于走近来,伸手,为我拿捏肩背。莫寻的手,是温润的,但是,指尖却是凉滑的,因着这份蕴贴肌肤的凉滑,我不自禁的舒服的喟叹出声来。
第一次发现,莫寻的按摩功夫,竟然亦是一等一。这让我,不得不再次思念起我篱落宫内的那绝色冷傲蓝颜慕容凝来,那是个舞得刀剑,又握得笔墨的绝色傲男子。我微微眯上眼,对莫寻道:“这仄仄的天气,倒让本宫整个人也跟着像首婉约哀伤绵思幽幽的词曲来了。”也不知道我那慕容凝现今怎么样了?可是如愿以偿了?
“慕容公子与大长公主,非一路人。大长公主如此费尽心机为慕容公子谋划前程,亦是枉然。”言语木讷之人向来出言之语,多半是大实话。可惜,大实话未必有人愿听。
手中御赐金丝佛珠,瞬间从我手心飞出,直甩莫寻脖颈处,厉言呵斥:“大胆!”
莫寻竟是不躲不避,脖颈处,生生的被甩出一道殷红色血痕来,低头,捡拾起御赐金丝佛珠,双手奉于我面前,无波重复:“奴才所言,句句数实。大长公主聪慧过人,又如何不明白?”
我愣然看着莫寻脖颈处的血痕,心里有气,也有怒,许久,恨恨取过那御赐金丝佛珠,从牙缝内,挤出一个字:“滚!”
“慕容公子在大长公主搬离篱落宫的隔日,即已拜相。过两日,端午时节,将迎娶大将军之女为妻。”当莫寻深蓝色身影消失在九重珠帘激荡起的涟漪中时,我手中的御赐金丝佛珠,再次飞出,我将它,狠狠的,砸向莫寻离开的方向。
未几,听见珠帘外,传来的呜呜声,紧接着,圆滚滚的身影晃进来,趴在我膝盖处,可怜兮兮的哭泣:“呜呜,痛,煌煌痛,要呼呼。”
我低头看着膝盖上那斗大的圆乎乎的脑袋,眸内的怒色慢慢的隐退去,问痴儿:“要不要玩游戏?我们去玩游戏,好不好?”
这小小的玉雕庵堂,当真以为能困住我夜婉宁!?不过是痴人说梦罢了。
第二章:庵堂端午
有诗云: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
五月的崇山峻岭,五月的不定风向,五月的烈阳当空,当真不是放纸鸢的好时节。但是,总有人顶着日头,手拽长线,追逐那忽东忽西的风向,玩得不亦乐乎。
“宁宁,宁宁,跑了,又跑了,追不到了,不回来了。呜呜呜呜…”当满头大汗的痴儿手指第一百八十只断线随风飘向遥远天际的纸鸢,气喘吁吁跑来水榭内,向眯眼打盹的我哭诉时,正是端午节正午时分。
我将那大大的脑袋拽到怀里,好言安抚:“好了,乖哦,不哭哦,宁宁答应煌煌,会带了煌煌去最美的地方放飞最美的纸鸢。”
这个世上,最美的地方,最美的纸鸢,最美的花与月,纠结的,是我此生,最深最沉最痴的念想。
“好啊,好啊,宁宁要带煌煌去最美的地方放最美的纸鸢了——”满脸泪痕的脸颊从我怀中钻出来,拉着我的手,就要跑出去。
我不觉笑出声来,轻拍他的脸颊,柔声道:“现在还不行,乖,要等到明年开春才行。”指腹划过,擦去那脸上泪渍,纵然是个痴儿,亦是承继了谢氏一族的好皮相,方正的脸盘子,剑浓的眉,黑亮的眼,坚挺的鼻,棱形的唇,一笑起来,露出唇侧深深的酒窝。亦是因着是个痴儿,笑容无邪,眸光澄澈,悲喜总也是形于色,仰首望着我,是无尽的依赖与信任。
从何时开始,对这痴儿,真是有了浅薄轻微却如丝一般柔韧入微的感情?
是在这玉雕庵堂,三百六十五个子夜时分,从噩梦中惶然惊醒,黑暗中,分明瞧见那斗大的脑袋,乌黑的眼,蹲在我的塌前,一瞬不瞬的瞧着我,说:“宁宁,不怕哦,煌煌在哦。”
是稚嫩的言语,毫无心计的城府。
人,是多么奇怪的生物。我与那少年帝王,十年相守,不离不弃,不是亲人胜似亲人,却是,除了宫庭权术,除了争权夺位,除了谋划算计,不曾谈过其他,我不知道他心里所想,他亦是不知我内心所想。说到底,我与他,是最亲密的夺嫡伙伴,我教他、养他,助他登临帝位,仅此而已。
天下人,谁不知,帝姑篱落大长公主,是无情的帝王身边最亲近之人,帝王给帝姑最尊崇的荣耀地位,帝姑因此而肆无忌惮,放荡形骸。
天下人,有谁知,我与那少年帝王,不过是,最熟悉的陌生人罢了。
而这痴儿,是不同的。在暗黑的夜,噩梦惊醒,无法入眠,我可以,将那些从未对外人言语的过往,将记忆中最深的眷恋,连带着向来被深深的掩藏的那心上的疮疮孔孔翻出来,说于他听。
我知道,他不懂,他什么都不懂。
正因为此,所以,我可以,说于他听。他于我,恰如聋子的耳朵,摆设而已。但是,我需要这活生生的,可以耐心听我倾诉,又无须担忧内心一切被他人窥视的摆设。
于是,这一刻,我将这痴儿,紧紧的,搂着,脸颊贴上去,悦声柔语:“煌煌,别离开宁宁,一辈子都不离开宁宁,好不好?”
“煌煌是宁宁的,宁宁也是煌煌的。”痴儿反手搂住我的脖颈,深深的吸口气,呢喃的说,“宁宁好香香,煌煌好喜欢,好喜欢,好喜欢…”
未几,耳畔传来轻微的呼吸声,痴儿已然熟睡。我眉心不抬,唤:“莫寻——”
深蓝色光影闪过,莫寻立于我身前右侧,从我怀里接过痴儿。
“好生伺候他午睡。两个时辰后,带他到慈航斋见我。”
莫寻领命,躬身欲退离开。
“等等。”余光瞟过莫寻颈侧那道伤痕,不过是佛珠甩过,竟是两日了,未是见得痊愈,依稀可见新鲜血渍沁出,我拧眉,唤住莫寻,起身,走到他身前,手指抬起,莫寻的身子有轻微的后退征兆,我抿唇,冷声道,“不许退后,不许闪避。”
食指抚上那道伤,恰是食指的长度,血渍微温,我问他:“疼么?”
“回大长公主的话,奴才不疼。”
“是么?”我仰头,盯着莫寻脸上面具半响,唇瓣划过淡笑,安抚那道伤的手指猛然加重力道,强自按压下去,瞬间,可以感受到那从指缝处沁出的血液,“如此呢?疼么?”
“回大长公主的话,奴才不疼。”他如斯回我,语音不带丝毫震颤,如常无波无绪。
我瞧他半响,缓缓收回手指,将指上血渍擦在他深蓝色袖口处,忽悠悠的道:“莫寻,这世上,又有什么,是会让你疼痛入骨髓的呢?”
“大长公主若是能放下对慕容公子的痴念,亦也可以,无所刻骨入髓之痛。”
痴念是有的,这刻骨疼痛、入髓牵念,却是未必。
这一次,我不怒,轻笑问他:“你这话里话外的,是说本宫痴人做梦,妄想癞蛤蟆吃天鹅肉么?”
莫寻平声道:“是慕容公子不值得大长公主如斯垂青。”
我展眉:“这句话,本宫倒是爱听。”将擦拭去血渍的食指凑至唇边,银牙轻咬,不过是咬破一点点的皮肉,竟是这般的疼痛,当真是十指连心,连心的疼痛让我不由的敛了敛眉。
下一瞬,我听见莫寻的低呼一声:“您——”简短的一个字,不若寻常平淡无波,隐含心焦与惊异。
我伸出舌头,舔去唇边残留的指上血渍,笑道:“莫寻,本宫原以为,你这一辈子,也只有一种说话的语气,平淡无波,无所震动。原来,也有失声低呼之时,不过,本宫很喜欢。”复将沁了血渍的食指抚上莫寻颈侧那道伤,慢慢的涂抹,踮起脚尖,嘴唇凑在他的耳朵处,低声道,“莫寻,告诉你一个秘密,本宫体内的血,可是金贵的东西,千金难求,有止血止痛之疗效呢。”
我叹息一声:“知道这个秘密的人,如今,都不在了。”
我复道:“你不过是说了实话而已,当真是没有错的。”
“慕容凝待本宫无意,是篱落宫内谁都知道的事实,本宫何故那般气怒竟而迁怒于你呢?”
“好了,现在本宫也牺牲自己一点点的血,给你止痛止血。如此,你也无须记惦着本宫失手甩伤你的仇怨了。”
莫寻沉默半响,恭然道:“奴才的这条命原也是大长公主的,纵然大长公主现下要取回奴才的命,奴才亦是无所怨言。”
我侧眉,瞧了瞧莫寻的黑眸,笑了笑:“本宫要你的命作甚?”
我收回手指,重新踱回石椅上,挥挥手,道:“好了,你下去吧。”
我不知道莫寻是何时走的,但是,我知道,那人是何时来的。在我将痴儿揽在怀里,说着,此生,痴儿都要陪着我时,那人已是来了。
他一身绝世武功,鲜少显露,旁人亦只是理所当然的认为,帝王略通拳脚功夫,仅此而已。毕竟,身为帝王,只需略通拳脚功夫即可,否则,何须养那么多的侍卫、暗卫。
但是,我知道,他的功夫,是何等冠绝朝野与武林。因为,当年秘密传授他功夫之人,原也是我,费尽心机为他延请而来,而他,亦是不负我所望,不出五载光阴,已然出于蓝而胜于蓝。
他的功夫,不在莫寻之下。所以,他屏了呼吸,莫寻亦是难以察觉。
而我,天生的,不能练武的体质,虽是手无缚鸡之力。却是,那么轻而易举的,就能察觉到他的到来。只是因为,他的气息,在十年的相守中,于我而言,无须刻意铭记,已然是不知不觉中深入骨髓的熟悉。
那是一种,如千年寒冰的森冷,夹杂丝丝的凛冽的孤绝的霸道气息。
所以,我在那气息离我愈来愈近之时,凭栏远眺,望向更远的天际处,远黛红日,说:“端午向来是避灾、驱邪、结喜气、造好运的黄历佳日,圣上此来,又是为哪出?吃斋念佛,求平安?还是,聊叙姑侄之情?”
“姑姑以为,承烨来此,是为哪出?”自从他登基为帝后,已是不再在我面前,自称“承烨”,唤我一声“姑姑”了。他登基为帝后,自称的是“朕”,唤我的是“帝姑”。如今乍听,竟是多多少少的,含了不真切的况味。
我没有回头,只是笑:“圣上的心思,又岂是寻常之人能揣度出的?”
“姑姑,你于承烨,是寻常之人么?”他反问我,嗓音低缓,慢慢的,气息近我而来。
“天下人皆知,圣上待帝姑,恩宠荣耀,无不厚待。”
“姑姑,承烨想要知道的,不是天下人所想,而是,姑姑所想。”他走近我身边,俯身,与我一同眺望那烟波浩渺中倒影的青山红日。
“有区别么?我亦不过是圣上万千子民中的一个。”我静然灿笑,看向烟波中的倒影,他今日一身轻便素色薄衫,仿或要融在池水中一般,小我七岁的年纪,曾经,总也是比我低一个多头的身高,眨眼,已是比我高出甚多,水波中的宽肩已是高出我的头顶许多。有金色鲤鱼游来,搅动烟波中的倒影,那烟波中的冷峻容颜仿或有丝微的动容,许是水波过于柔和,水波中的容颜也是连带的蒙上一层迷蒙的温情之色。
他不再开口说话,许久许久,我听见一声轻微的叹息,待想要寻摸,已然无迹可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