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如舜华 作者:息Aldof
内容简介:
她的手指从一件一件珠宝上抚过,顿在了一支断了的玳瑁流苏钿儿上。她拿起那支钿儿,慢慢地贴近自己的脸,那样碎,那样凉,触在滚烫的脸上。
珍宝,珍宝,谁能知道,这数不尽的首饰中,只有这个才是她心目中的稀罕物——那是成婚那天他亲自簪在她发间的。
她舍不得日日戴,只在他回来的日子里才会拿出来簪在头上。
昨天深夜,唐小山把醉了的他架回来,看到她,尴尬地解释,“夫人,二公子喝醉了说要回家,我们把他送回东湖官邸,他又不愿意进去,所以我们就只好把他送过来。”
闻着他那冲天的酒气,她皱皱眉,问,“这是和谁喝成这样?”
“是洋商银行的史密斯先生。”
她不解,他一向节制得很,怎么会对着一个泛泛之交的生意伙伴喝得酩酊大醉?
下人端来热水,她搅了块热毛巾,上前替他擦拭脸和脖子。
他闭着眼,嘟囔一句,“热!”孩子气得紧,仿佛在向父母撒娇的样子。
她的心一瞬间变得很软,看着他静静地躺柔软的大床上,秉退佣人,熄灭灯火,独留一盏橘色的床头小灯,轻手轻脚地去盥洗室换冷水。
再次给他擦拭的时候,他似乎有点醒过来了,看着她,语气出奇的温柔,“那么晚了,你也歇会。”
她的眼眶有点湿润,弯下腰替他脱掉脚上的鞋子,扯过被子替他盖好,低声说,“我不累,你还好吗?”
他的手慢慢伸过来来回抚着她的脸颊,又往下落到她的肩头,目光中有着莫名的依恋缱绻,近乎痴狂地凝视半隐在黑暗中的她,慢慢开口,“我不好,我很难受…”
她刚想问他哪难受的时候,耳边炸开一声他低低的叫唤,“向晚。”
第二次!这是第二次从他嘴里听到这个令她嫉恨不已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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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架空
第 1 章

从车上下来的时候,她终于看见了传说中的霍宅。
果然是豪门大家的气象,一进门宛如进了皇宫园林,院中绿树如海,一眼望去竟不见任何房屋,只在极远处,才隐约有几幢各色的楼宇亭台。
沿途的男女仆佣都静默不语,端是给这豪门大院添了一分庄重。只在他们经过的时候垂首侧立,以示尊敬。
引路的仆佣把她一直带到一座白楼前,然后自行退了,留了她一个人在那里。苏向晚站在那里进退不得,暗自叹了口气,想起了自己来到这里的原因——
“霍老爷六十大寿,要在家里宴请绥州所有的名媛名流,要你去为他的舞会伴奏。向晚啊,这是我们百乐门的光荣啊!”
霍家啊…苏向晚仰头看那气派的歌德式洋楼,不由感慨,不愧是珅德郡的望族,簪缨世家的大族。不管是皇室下台前,还是改了民国后,霍家始终屹立不倒,甚至有更欣然向上的势头。
“是百乐门的苏向晚小姐吗?”感慨声刚落,耳边忽然听得有人询问,一抬头,看见一中年男子站在她身侧,看着她,问。
向晚昔年随父亲旅居他国时,也不是没见过世面,只是想到这深宅大院的诸多规矩时,不由得全身不自在起来,点了点头,也不知如何回话,便听得那个男子道:“我是此处的管家王福,苏小姐,请随我来。”
沿着屋前的柏油路绕向右方,转过几簇修竹紫罗,向晚被带进了白楼的偏厅,听得管家说:“离晚宴还有两个小时,苏小姐可以先在此休息,如果有什么需要请尽管提出来,我们一定设法满足您。”
“这样就很好,谢谢。”管家听后点了点头,鞠了一躬后便离开了。
偏厅的装饰大方又不失贵气,棕色的真皮沙发,式样简单的茶几,在靠近窗口的地方还放了一架斯坦威钢琴,霍家的东西,果然件件都是世传。大概是暗示她先热热手,毕竟这是一场重要到一点差错都不能出的宴席。向晚走到钢琴前,掀开琴盖,试了几个音,斯坦威的钢琴,果然是音质清越剔透到令人心折不已。
晚宴开始的时候,向晚低着头从偏厅进入主客厅,规矩地在钢琴前坐下后,耐心得等着霍老爷子祝酒辞的结束。
这舞会的伴奏如同地上鲜红的鹅绒地毯,顶上耀眼的琉璃水晶灯,都是组成这一台奢华晚宴的背景道具。但难就难在这道具必须得恰当好处,既添贵气又不嫌累赘——既不能太出挑响亮,又不能太低沉隐忍,还得从头至尾不间断得弹奏,最最重要的还得弹得有水准,否则人家大可以买盘碟在留声机里放,何必花几十倍的价钱请你过来?
《昔日情怀》弹完的时候,王管家领来一位娇俏的小姐,十六七岁的模样,穿着时下流行的白色雪纺纱裙,鲜妍得似含苞待放的花朵。
王管家朝向晚一摆手,向晚就明白这位小姐的来意了。于是站起身来,离座时尚不忘向琴座上虚掸两下。处得低就要服低。这是她向晚一向的原则。面子和尊严那是在吃饱了饭以后才有时间和精力追求的。
《致爱丽丝》,毫无悬念的一首曲子。在国外已被弹烂的曲目国内却才初初流行,几乎每个学琴的小姐都把这首曲子作为她钢琴生涯顶峰的代表。一旦你会弹或能弹这首曲子,就说明你是世家贵女,从小熏陶,宜室宜家,非一般小门小户可与之比。
向晚自是明白上流社会这一潜规则的,因此故意不去弹那《致爱丽丝》,否则,若那些小姐们发现自己辛苦之所学尚不如一低贱伶人,又该是怎生的忿恨和不平?
“一,二,三…”向晚低着头,眼睛盯着猩红的鹅绒地毯,心中却默数这位小姐的瑕疵:大错五处,小错二十三处,漏掉四小节。一曲终了,捧场的人自不在少,响亮的掌声听得向晚直想笑到钢琴椅子下去。
那位小姐却显得有些局促,过了五分钟左右才离开钢琴,只听得她用那细细柔柔的嗓音娇嗔道:“宁哥哥,人家不小心弹错了几个地方,你可不许笑我!”
“陈小姐,在霍某耳里,这已是堪比天籁。” 声音低沉而清冷,像是深潭中的水。
向晚明白,这便是声名在外的霍二公子——霍清宁。对他,整个珅德郡的女人怕没有不好奇的,康桥毕业,精通英语法语,精明能干,且有权有势,最最要紧的是正值风流年少,灰姑娘的故事即使老套仍引得一干女人趋之若鹜。若是能嫁入霍家…
霍清宁眼角瞥见一抹白色的身影,不经意地看一眼,然后又若无其事地转过头去。
向晚心里也曾勾勒过他的形象,老成的商人,圆滑的政客,谦谦的君子,或者是白面的书生。不过,他的样子还是出乎她的意料。
他皮肤很白,甚至可以看到脸上淡青色的血管,穿着剪裁得体的礼服,很有玉树临风的味道。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头发微卷,柔顺得贴伏在耳边。灯光亮得直晃眼,向晚看不清他的五官,却只见一双眼。清亮深沉,精光四射,眼中的精光一敛,又是那个温文的霍二公子。
那一刻,向晚听到自己心动的声音。
此后的两个多小时,向晚弹到手指抽筋,手臂发僵,终于以一曲斯特劳斯换来满堂喝彩而结束。管家取来报酬,交与向晚。向晚笑着收下,不动声色地掂量了一下,不错,霍家给的报酬很丰厚,足足有她在百乐门一个月的薪水。
管家送至门口的时候,迎头碰上霍清宁正要出去。穿得却不是晚宴上的那套黑色西服,而是一件亚麻色的休闲衣,看不出质地,松松得套在身上,露出锁骨,干净漂亮。借着廊灯和月色,向晚终于看清他的五官,如玉的容颜,高挺的鼻梁,睫毛浓密,真正一副好皮囊,无怪乎霍二公子声名大臊。众生色相,这年头,谁说只有男人好色?女儿亦是同样。可惜的是霍二公子眼神太冷漠,明显是难以接近那一类。
“二少爷。”管家看到他,即刻弯腰招呼。
“嗯。”他神色淡淡地应着,看见旁边的向晚,“小姐的琴弹得很好。”这算是恭维吗?怕只是礼貌吧。就如同他对那个陈小姐说的那句话一样。
向晚想说两句应应景,和他的眼神一对上却觉得他看人的目光似乎在冰水里浸过,只是那样一眼看过来,自己就全身不自在起来,点了点头,也不知如何回话,便听得霍清宁又说,“福叔,今天天色有点晚了,你亲自送这位小姐回去吧。”
向晚听得有点意外,再抬起头来的时候,那人却早已钻进车里远去了。

第 2 章

车子是德国进口的名车,车内很宽敞,宽大的皮椅子舒适柔软,她摇下了车窗专心观赏起外面的景色来。绥州是有名的不夜城,即使已到午夜,外面依旧灯红酒绿纸醉金迷。向晚走过很多地方,英国,法国,俄国,美国…繁华的,萧条的,热闹的,冷清的她不知看过多少,但从来没有一个地方可以比得上她对绥州的喜欢。
“左转还是右转?”车行到一三岔口的时候,王管家开口问道。
“嗯?哦,右转,谢谢。就前面停下好了,巷子里窄,不容易进出。”向晚回神,说道。
“不要紧,小李,开进去。”管家福叔吩咐了司机后又转过头对向晚笑着解释,“苏小姐不必客气,今日还要多谢苏小姐的出色表演。况且,二少爷也吩咐过送您到家。”
顿了顿,终于又迟疑地问“苏小姐怎么会住在百里巷?”
百里巷虽不是绥州最下等的住户区,但却是治安最乱的地方。几乎所有的流浪汉和无业游民都聚集在那里。一个女孩子住在这样的地方,怎么说也是不合适的。
“谢谢王管家关心,这是张经理的安排。”想了想,又补充道:“我们几个人一起住,倒也是没有什么危险的。”
下了车,礼貌地向王管家道谢,等到车子小心翼翼地在狭窄的弄堂里转过一个弯,渐渐远去时,向晚才转身回屋。
刚从那富丽堂皇的宴会大厅出来,还没有缓过神来的时候却看到自己这孤灯一盏,墙壁漆黑。说是毫不在意那是假的。回国也已有七个月了。父亲死后,向晚也不想再辗转在异国陌生的土地上,而毅然决定回国。回国后,举目无亲,父亲的病又几乎花掉所有的钱。可是,父亲的骨灰需要下葬,买公墓要钱;自己要活下去,吃穿住行,哪样又是不用钱?恰巧这时,百乐门的张领班说他们要招琴师,她便这么应聘上了。可是啊,她当时居然不知道,百乐门不是百老汇,这是一个风月之地。难道她,就这样,入了风尘?
父亲生前,对她的宠爱,连她自己都觉得有点过了,这种宠爱甚至有点溺爱的味道。向晚并不是家里唯一的孩子,她有一个姐姐,一个妹妹,但十年前的那个夜里,她被父亲匆匆唤醒,然后父亲把她藏在阁楼的书架后面。然后就是六岁的妹妹突患疾病,而后他们急急从鹿特丹出发,坐上前往美国的油轮。在船上,妹妹不治离世,在最后的几天,她都没有看见妹妹,只有母亲和姐姐在房间里照顾他。
向晚对妹妹最后的印象是母亲抱着她登上油轮,包裹的毯子被风吹开了一个角,她看到妹妹的脸苍白到发青,微微睁开的眼睛直直盯着她,说不出为什么,她不由自主地感到害怕。
一直到妹妹海葬,她和父亲都没有被允许去看妹妹,举行海葬的时候太阳才刚刚升起,父亲把她叫醒,告诉自她妹去了,让她去送妹妹最后一程。当她赶到甲板上的时候,妹妹已穿上了最好的衣服,母亲给她用最好的毛毯包起来,如同婴儿初生一般,只剩头露在外面,妹妹的脸上只剩下白,惨白一片。在绑上重物后,母亲终于把她的脸遮上,放置于木板上,木板稍倾斜,妹妹随之滑入海中下沉。
妹妹和她相差一岁,两人本是最要好的。幼时学钢琴,家里不富裕,父亲只让她一个人学,但她却在学会了再教妹妹学。只有姐姐,每当这是总是走得远远的。后来母亲和姐姐也离开了,带走了家里大部分的钱。父亲临死时,握着她的手,一字一句,无不心酸地说,“向晚,是爸爸对不起你,但是,爸爸也对不起妈妈,所以,向晚,以后你要原谅你妈妈。”
她不是不怨恨自己的母亲的,但想父亲偏爱自己,母亲偏爱姐姐和妹妹也无可厚非,可是,父亲如此的爱她,她竟舍了他。她拿走了大半的钱财,间接地害死了父亲。
只是从今以后,就只剩下她一个人,面对这世上的冷暖炎凉,还有那遥远不可预知的未来。
如果她一直在百乐门做个琴师,那么终其一生,她也不能走出这百里巷,可是,如何能甘心?自小辛苦学琴,却只能在这空气中弥满脂粉、香水和红酒的地方弹那靡靡之音。
若是想脱离百乐门,有两种办法:一是认识个达官贵人,拉她出这泥沼之地;再就是干脆成为百乐门的红牌,赚个满盆钵,然后找个地方,换个名字,洗尽铅华,再重新开始。
只是,不论哪种方法,都需要先成为一个舞女,一个红牌,难道你一个弹琴的,会有达官贵人走到你面前来么?
蛾眉淡扫,粉面轻敷,樱口樊素,云髻峨峨,修耳隆鼻,肌若凝脂,气若幽兰 。在晕黄的灯光底下,美丽叫人惊艳,却又迷离而陌生。隔着镜子,她是那么美,然而又那么远,眉梢眼底,不见一丝欢喜,那双眼,冷冷淡淡地,满眼满眼的只是不甘。
向晚就这么去了百乐门。
时候还早,舞女们就在化装室里聊天搽指甲,看见向晚走进来,莫不瞪大了眼睛闪了舌,谁也吐不出一个字来。还是离得最远的领班最先回过神来,“嗳,向晚,你总算是开了窍了。居然用了整整七个月,真是!”
似真似假的埋怨着,然而眼底的欢喜却是掩不住的,早就知道这是一颗蒙尘的明珠,不,是夜明珠。只要仔细打磨,她的光辉将足以照亮整个绥州城。她好像看到了百乐门盛况空前,所有富豪都来一掷千金的那一天。
但是,慢!现在的向晚是够美,但还是缺了那股子气,现在的她就好比是橱窗里那昂贵的外国娃娃,虽然美,却不耐看。终有一天,她要让她发出令人窒息的夺目光彩!
“唉!你们今晚带着点向晚!”吩咐一声后扭着腰肢踩着高跟鞋慢慢离去。
“向晚向晚,昨天见到二公子没?”领班一走,平时和向晚最要好的舞女娜娜连忙坐到她旁边,问。
“见到了。”向晚淡淡地回答道,看到一干女子都向这边涌时,她连忙接下去说道,“就那样,人样。没有传得那么夸张。就是五官比普通人略微齐整些。”
众女一阵唏嘘,明显是不相信向晚的轻描淡写。
“我一个表妹在兴隆百货公司上班,她说上次远远地看到二公子了。真的比传言中还要俊挺!”莉莉接口道。
“呐!你们不相信我也没办法。”向晚双手一摊,做无奈状,接着又奇怪道,“你们在百乐门也不短了,难道从来没见过二公子?难道二公子从来不涉足风月场所?”
娜娜脸上的表情慢慢变得怪异起来,看了她半晌才说,“向晚,你不会不知道二公子从来只去九重天不来百乐门的么?”
向晚一怔,看到原本围着的舞女慢慢散开了,终于忍不住问道,“为什么?难道我们百乐门的舞比不上九重天?”
“那倒也不是,听说二公子从不下舞厅的。”想了想,又摇摇头,压低声音说,“这种事,我们哪里知道?我也想他上百乐门来啊!嫁入霍家是不指望了,但如果被二公子看上,那就可以洗手不做了。”
“呵呵,小姐,天还没黑呢,你怎么就做起梦来了?”向晚笑着调侃娜娜,摸摸自己的脸,已经不由自主热辣辣地红了起来。于是又在心里重复一遍说,天还没黑呢,你怎么就做起梦来了?
“小姐新来的?怎么以前没见过?”一个男子,有很重的头油和香烟的味道,靠得很近,她的后颈都感到有黏糊糊的汗味,向晚吓了一跳,连忙转过身,看到一个中年凸腹的男子,色迷迷的眼睛看着他,口里的热气喷到她的脸上,若不是倚靠着吧台,向晚这是一定已经后退了十步不止,但是不能,慢慢地,慢慢地,脸上堆积出一个笑容,她听到自己的声音,说,“先生贵姓?赏脸跳支舞?”

第 3 章

清晨的百里巷是安静的,所有人都还在梦中,向晚早早起了床,打扫完屋子,烧好水,又慢慢地踱回屋子,转了两圈,终是坐到了床上,随后抽出一本《Camille》①,在晨曦中慢慢地,轻轻地朗读起来。“ IT is my considered view that no one can invent fictional characters without first having made a lengthy study of people, just as it is impossible for anyone to speak a language that has not been properly mastered.…”②
“嗬!向晚,你还真让我意外,这么早居然在看书!”眼瞥见娜娜穿着件面部晨褛,顶着一头蓬乱的卷发和一张蜡黄的脸走进来,“啧啧,居然还是洋文!”娜娜也不客气地往她床上一坐,随手拿起那本书瞅了两眼,“说的是什么?”
“一个妓女的故事。”向晚随口说道,起身欲给娜娜倒水,听得娜娜在身后说, “是吗,这可有趣了,说的不就是我们吗?”屋里没水了,向晚去厨房里拿水壶,回来时,娜娜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在问向晚,“是不是很凄惨?”
“什么?”向晚没听明白,把水递给她,弯下腰仔细看了看她的脸,轻声说,“昨天你又喝多了?”
“很难看吧!”娜娜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自嘲般道,“我做了三年的舞女,就好像老了十三岁。”
向晚在她身边坐下,把手放在她的手背上,觉得心酸无比,张了张口,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不用安慰我。”娜娜抽出一只手来,安抚地拍了拍向晚的肩膀,“张经理让我来教你些做舞女的技巧。”
“技巧?”向晚诧异,这做舞女还有技巧不成?
娜娜看着她一脸呆样不由笑出声来,“是啊!像你昨天晚上那样可不够格!”
什么?!她连做舞女都还不够格?那还不如去买根麻绳吊死算了。
娜娜点上一支烟,深深吸一口又慢慢吐出来,即使这样简单的动作,在她做来,也似乎带了丝妩媚在里面。“你以为做舞女只要换身行头往舞池里一站就算完事了?”
“我,我会跳舞的。”向晚低下头,讷讷地反驳。
“跳舞?”娜娜嗤笑,“不错,如果你站在霍家的大厅里,那么往前三步往后三步的叫做跳舞。可是在百乐门,不要跟我说你来了七个月难道还什么都不明白。”
娜娜看着她,一双纤白素手绞得跟麻花似的,小脸涨的通红,满脸的不甘之色,当初的她也如向晚一样,稚气又老成,胆怯又孤勇,茫然地走入了这风尘之中。一模一样的场景,当初她做了舞女的第二日早晨,张经理也指派了一个资历老的舞女的来教她,如今,是轮到她了。
摇了摇头,熄灭了手中的烟,娜娜又说,“昨天被客人吃了豆腐了吧。”不是疑问句,一脸的了然之色,谁又不是这样过来的?
向晚的脸上一阵白一阵红,连身子都有点簌簌发抖。昨天她穿的那袭黛青织锦旗袍,杭丝的料,如第二层皮肤一样紧紧贴着身体,那个李老板油津滑腻的手一直她背上滑动,最后又滑到了她裸露的手臂上,她那时几乎要把她推开了去,所幸音乐在这个时候结束了。
“做舞女,被客人占点小荤小腥的便宜是难免的。”娜娜开口说,接着,连自己都不屑道,“真正的有钱人哪稀罕来占这点小便宜?又不是没钱要女人。”停了一会,又点了根烟,吞云吐雾了好一阵才接着说,“来跳舞的都是一些近年来才发迹的人,钱没几个,架子却端的比谁都大。所以,无论何时都不可以让他们折了面子。如果被揩油了,你可以拉他去喝酒,讲个新鲜的话题。总之你要记住一句话,百乐门进来是由得你,出去却是由不得你的。任何时候,都不要让百乐门没了脸。”
向晚的脸有点发白,但确是把这番话都听进去了。
“那就这样了,你自个琢磨下,我再去补个觉。”走到门外,又折着回来,“对了,你衣服首饰的还有没有。我看你昨天穿的那身就很好。”
“没有了,那是我妈妈当年留下的,只有这么一件。”
“晤。首饰呢?”娜娜自个进来翻起向晚的皮箱来,一管萧,几本乐谱,几本画谱,还有就是几件旧洋装。别说是首饰,就是一点半点的银星子也没见着,“准备下,我们出去趟,我帮你张罗张罗。真是,连胭脂水粉都没有!你还是个女人吗?”
雨淅淅沥沥地下着,眼见着又入了梅雨季节,再加上今日并不是什么节假日,街上行人很少。大多匆匆忙忙地买了东西然后又钻入了电车黄包车中。娜娜今日确是兴致极好,拉了向晚一路走来。行至京湖路的时候,锦海棠大酒店气派的招牌一眼可见,只是美中不足的是富丽堂皇的酒店门口居然有三个叫化子跪在那里,举着破碗,涎着脸向进出客人讨钱。
“先生小姐,行行好吧。”得来的一径是白眼和辱骂,可他们对这些似乎已经习惯,只是抓着他们的裤腿裙角,哀哀地求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