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色祸水 作者:Ray

文案
好女孩终于会得到幸福吗?
不会。
被男友抛弃,被领导强奸,一怒之下跑去酒吧玩,结果…穿越了!
穿越后的宗旨——只要有人全心全意的对我好,我愿意把我的一切都交给他,为他死了都甘愿,若有人伤我负我,我必百倍千倍回报之,让他一生一世,痛苦莫名,生不如死
负她?可以,人就是在打击中长大的。
可她也不是能够随便欺负的主。
得让你记住,不要得罪女人,特别是美得不像话的女人。

当一切爱恨尘埃落定,她幡然醒悟。
原来是自己太执着。
执着褪去,绝世的祸水终于诞生,这一世,不为情不为爱,只求心中坦荡。
放下心,原来所有的男人,都可以在她的勾指之间。
这年头,妖精当道。
虽然蜕变为妖精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皇宫,权势,战争,都敌不过红颜的轻然一笑。

[情殇:锲子 失踪的祸水]
世界的极东之地,有一座大山,因其终日云雾飘渺,被世人称为仙山,在仙山上住着两个仙人,现在正值岁末盘点,两人端坐在山上的亭阁里,一人拿笔一人执纸,将自己这些年放下去的祸水逐一统计。突然,其中一个稍微高点的仙人诧异的说:“怎么少了一个?”
另一个矮点的仙人蹙眉念道:“妲己、丽华、杨玉环、…好像真的少了一个,还有一个祸水呢?”
高个子仙人掐指算去,想了半响,才恍然大悟的说:“我想起来了,那个祸水好像已经被教化了”
“教化?”矮个子仙人诧异的反问道:“祸水也能被教化”
“九年义务教育啊”高个子仙人重重的感叹道:“她又是思想品德成绩最好的那一位”
矮个子仙人仍然一副懵懂不知的样子,愣了愣,又说:“那祸水本是我们警示世人的任务,现在无端端的被教化了一名,待会上去开总结大会,会不会被玉帝责难”
高个子仙人神秘莫测的笑了笑,静静的说:“现在离开会还有几个时辰,人间还有几十年,祸水的本性,也是时候露出来了”
矮个子仙人点了点头,想了想,又不放心的说了一句:“那得把她送到一个没有思想品德课的地方去才行,万一又被教化了怎么办?”
高个子仙人略一沉吟,点点头说:“贤弟此言甚对,我们这就去把她送到别处去”,说完,水袖一挥,只看见漫天的白雾顿起,两人的身影竟消失了。
而此时,21世纪的广州,正在下雨。
[情殇:(一)穿越]
又是雨天,广州的雨可真多。
霍水儿从公司的落地窗户往外望过去,被严重污染的天际灰蒙蒙的一片,分不清是乌云还是化学物质。
“霍小姐,陈总让去他的办公室”一个柔和的男声突然响在耳边,带着一丝丝羞怯。
霍水儿回头灿然一笑,那是新来的应届大学生唐三,有点内向,说起话来仍然青涩的紧。
唐三见她笑了,没来由的愣了愣,脸色微红的垂下头去。
霍水儿并不觉得吃惊,几乎所有内向的男人看见她都会做出如此的反应,当然,若是外向的男人,就会直接找她要电话号码。
是的,霍水儿很漂亮,不是时下靠化妆整形的那种漂亮,而是一种清水出芙蓉般的清新,精致的五官没有丝毫凡尘的气息,如新月般淡雅矜持。
事实上,她的性格也是极好的,朋友总是戏谑:如果要评选本世纪最后一个淑女,水儿当仁不让!
照这样的行情看,这位霍水儿一定N多人追了。
追求她的人确实不在少数,但是无一例外的打了退堂鼓,因为,她有一个青梅竹马的男朋友,也在广州上班,人不算太出众,有那么点小帅,可是偏偏将一个大美女哄得服服帖帖。
不过知情的人都知道,并不是他哄着水儿,而是水儿的爱情观很执着,她认为爱一个人就要一生一世。
想想看,青梅竹马啊,多纯洁的都市童话。
不过,水儿似乎太纯洁了,都在外面飘,男男女女为了省一份房租通常都会婚前同居,可是水儿不,执意要另外找一个地方住,对于男友凌风提出的要求置若罔闻。
只有真正的好女孩才值得男人爱,这是她的价值观。
不过偶尔还是去他那里做下饭,像其它热恋的男女一样办家家玩。想到这里,霍水儿禁不住叹了口气,昨晚去凌风那里的时候,把招标书忘在那了,只希望今天陈总不要问起才好。
一边琢磨着,霍水儿一边向最里面的那间豪华的办公司走去,推开门,陈总从大堆文件后面抬起头,热忱的说:“是水儿啊,你先坐一会,等我把这份文件看完先”
霍水儿诺诺的点点头,顺势坐在一旁的真皮沙发上。
老实说,陈总是一个颇有魅力的中年人,举手投足间,把成功男人的自信与从容诠释的很到位,长的也算斯文英俊,只是一些不经意的暧昧让霍水儿有点尴尬。
譬如一起会客回来,他会随意的拉起她的手说:“看吧,我说你衣服穿少了,以后裙子要穿长一点的”,他的口吻和动作都不露痕迹,让霍水儿想发作也找不出理由。
也许生意场上的人都这样吧,霍水儿每次都自我安慰道:他们习惯过分热忱,热忱到你分不出真假。
正在霍水儿胡思乱想之际,陈总突然抬起头看向她,“把招标书拿进来我们研讨一下”。
霍水儿暗叫倒霉,只得讪讪的站起来,轻声道:“招标书我落在家里了,要不我现在回去取?”
已经是黄昏接近下班的时期,霍水儿原以为陈总会说:明天吧,可是没想到他竟然点点头,正色说:“那就快回去取吧,我在公司等你”
霍水儿只得答应了,从办公室退了出来。
走出大楼,方才灰蒙蒙的天气竟然已经彻底的暗下来了,这座所谓的不夜城市,其实暗夜来的特别早。
扬手招了一个的士,在广州大道又遭遇下班高潮期最常见的堵车,等她终于辗转到了凌风的住处时,竟然已经过了8点钟。
过道没有灯,霍水儿就着手机微弱的光芒掏出钥匙,然后打开门。
这是一个很精致的一室一厅,只是客厅里平时整整齐齐的沙发上竟然丢了一堆衣服,霍水儿叹口气,习惯性的走过去为他收拾,可是走近才发现,那竟然是女人的衣服。
她一呆,这才听见一旁闭着的房间里传来影影绰绰的响动,细一听,又不似在说话,倒像在呻吟。
霍水儿顿时心慌,难道凌风病了,此刻也不管手中那女人的衣服了,她快步走过去,推门一看:
自然是活色生香的一幕。
凌风硕长的身子压着一个白皙丰满的女人,那女人此刻正抱着凌风的背,一边挪动一边懊恼的看着她。
凌风也吃了一惊,似乎想抽身离开,可是下体的结合姿势实在太暧昧,只能定在那里不敢动。
霍水儿的脸色变得惨白,可是她什么也没做,她有她的涵养,只是从旁边的桌子上拿起那份招标书,空洞的说:“我回来取东西,你们继续”,说完,也不继续看他们,带上房门然后大步走了出去。
等出了门口,一直稳着的脚步终于开始小跑起来,泪水也一个劲不听使唤的流,心中空荡荡的,只是不停的流泪。
可是她还没有崩溃,一边擦眼泪,一边马不停蹄的向公司赶去,
交了招标书,顺便请一个长假,她很乱。
磨磨蹭蹭的到了公司,同事早已经走光了,霍水儿站在公司大门口看见陈总办公室里投射出来的隐隐的灯光,连忙正了正自己的神色,走了进去。
陈总没有向平时那样坐在那张办公桌后,而是半靠在真皮沙发上,一边悠闲的喝着茶一边翻阅着今天的报纸。
霍水儿走过去将招标书递给他,就准备转身离去,陈总突然拍了拍自己身边的空位说:“我们一起讨论”。
霍水儿迟疑的一下,然后讪讪的坐到一边。
陈总将文件翻开,身子有意无意的靠向她,他身上的古龙香水一个劲的往水儿的鼻子里钻。
“哭过了?”陈总侧头看着她红圈圈的眼睛,询问道。
“外面雨大,迷的”霍水儿慌忙解释道。
“进沙了吧”陈总关切的贴过来,凑近她的眼皮,手也顺势从她的背上挽过去。
霍水儿吃了一惊,推开他,霍然站起来,看着他不以为意的脸说:“陈总,我有事先回去了”
“着什么急”陈总若无其事的站起来,走向她,“公司刚刚空出一个营销部主任的位置,你要不要?”
霍水儿愣愣,还没有反应,那古龙香水又到了鼻子下:“在我面前,你不需要装,你要什么直接说,我要什么,你应该知道”
霍水儿一阵恶心,转身就准备离开,手却被抓住,一使劲,带入到真皮沙发里。
男人粗厚的呼吸吹到了脸上。
正准备呼救的嘴被一团温热堵住了,强行的撬着她的唇舌。
她的眼睛睁得老大,在衣服被扯下来的那一刹那,手终于抓到了案上的青瓷花瓶。
不容细想,砸下。
身上的中年人闷哼一声,从她的身上倒了下来,霍水儿抓住机会,一边揪住自己已经敞开的领口,一边夺门而逃。
外面的雨,依然很大。
不夜城里灯火通明。
雨淋在那张美得不正常的脸上,和泪水搅在一起,浸润了霍水儿的心。
原来所有的男人想的,都不过是上床。
脚步停下,水儿仰头望去,不知不觉走到了沿江西路,广州最HIGH的酒吧BABYFACE近在咫尺。
午夜11点,酒吧依然热闹非凡,灯红酒绿下的红男绿女们再次迷醉。水儿从前只是和朋友一起来过,她并不喜欢这里。
可是今晚不同,她一进到里面震耳欲聋的喧闹里,心竟然平静了。
一个看不清面容的男人说:“小姐,能不能请你喝杯酒?”
“不能”霍水儿扬起脸说:“请我喝一瓶”
男人欣然同意,于是在嘈杂的没有交流的音乐里,霍水儿似乎喝醉了,但是心里很清醒。
那男人喜滋滋的把今晚猎到的极品带出酒吧,扶到车里。
很舒服的别克车,霍水儿一边任那个看不清面容的男人在自己的胸前蹂躏舔舐,一边仰着头透过车窗看着外面愈来愈大的雨势。
雷雨交加,闪电一阵紧一阵的划过天际。
没想到自己的第一次竟然在一个车里,霍水儿想着,唇角就勾出一个绝艳的笑容,是从前认识她的人没有见过的笑容。
那男人终于将她身上的白色衬衣褪了下来,傲挺美好的双峰让男人的喉咙发出咕噜的响声,然后终于难耐欲火扑了上去,可是在他的唇就要接触到红樱桃的一刹那,一个大大的Z字型闪电突然从窗口射了进来,男人慌忙伸手挡在自己的眼前,可是再睁眼的时候,身下的美人竟然不见了。
他环顾了一下周围,又趴到座椅下瞄了瞄,仍然不见踪影。
男人懊恼的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小声的嘀咕道:“嗑药嗑多了,竟然有这种幻觉,不过那女的还真不错,尤物!”
手按在发动机上,一阵轰鸣声后,银灰色的别克车消失在忙忙的雨势中,宛若方才的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情殇:(二)欺骗]
霍水儿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置身于一间简陋的茅草屋里,硬邦邦的床板碦得她生疼,想略微挪一下身子,才发现自己全身无力。
无奈,只得拼命的转动双眼,打量着这个陌生的地方。
入眼的仍然是凌乱的茅草,糊上黄黄的泥浆,便是所谓的屋顶了,四周空无一物,似乎这里除了一张床什么也没有了。
绑架?囚禁?霍水儿脑中闪过诸多念头,可是仍然不知到底哪里才有如此简陋的房子。
正琢磨着呢,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动突然从门口的方向传过来,霍水儿费力的扭头望去,只见一位穿着破破烂烂的老头端着一盆水颤颤巍巍的走了进来,满脸皱纹,一道一道刻画着生活的愁苦。
霍水儿想出言相问,张开嘴,才发现自己喉咙干枯,竟然没有发出声,她只得让自己暗暗镇定,凝好真气,准备再开口。
一会儿功夫,那老头已经走到了她的旁边,霍水儿这才发现他的服饰不只破旧那么简单,而且样式还及其奇怪,长长的一件灰色袍子,腰间束着一条灰色脏污的绳索权当腰带,上面满是五颜六色的补丁,不仅如此,老头的发型也奇怪,灰白的头发高高的束成一个髻,颤颤的顶在头上,很是滑稽。
霍水儿心念一动,终于用被唾沫浸润后的嗓子问道:“这是哪啊?你是谁?”
老头愣了愣,正准备回答自己是从后院里捡到她的,那女子又问道:“这是那个朝代?什么国家?”
原来霍水儿已经从他的装束中猜到自己也许穿越了,这种事情在小说中看过许多,虽然还是有点难以置信,但是不排除这种可能。
老头愣了愣,不知是不是错觉,霍水儿竟然觉得他的眼睛里划过一道狂喜。
“你不记得这是哪个朝代了?那你还记不记得自己是谁?”老头试探的问。
霍水儿怔了怔,突然觉得如果能失忆也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将所有的不愉快全部抛之脑后,多好。
“现在是天启国三年,你连这个都不记得了?”老头紧问了一步。
霍水儿心一沉,天启国?果然,自己穿越了,还是一个历史书都没有记载的国度。
看着老头殷殷的眼神,霍水儿茫然的摇摇头说:“我全部不记得了”,反正自己的身世说了他也不信。
那老头长长的吸了一口气,笑眯眯的说:“看你这孩子,干什么不好跑去打鸟,这不,摔的什么都不记得了,你是我的宝儿啊,乖女儿!”
女儿?霍水儿一阵惊疑,可是并没有点破,也许他只是一个平常的孤苦老人,所以撒了一个美丽的谎言,以此来留住她。
想到这里,霍水儿的心一暖,迟疑的唤了一声:“爹?”
那老头嘿嘿一笑,将毛巾拧干递给她说:“来,擦个脸,看你的脸黑的!”
脸黑?霍水儿心慌的坐起来,凑近脸盆望进去,还好,只是因为在泥地里躺久了,脏了泥污,其它的都没有变化,再低头看看身上的衣服,仍然是之前穿着的高领衬衣和齐脚踝的长裙,也不算唐突,但是脏的看不清颜色,咋一看,挺像一件灰色的连衣裙。
舒了一口气,霍水儿这才用毛巾小心的将脸上的污垢擦净,然后回头对老头笑笑,没想到这一笑竟然老头愣了半响没吭声,末了,才讪讪的说:“我家宝儿是越来越漂亮了”
水儿只是含笑看着他,也不争论。
事实上,那老头对她也算是极好的,每天端茶倒水的不亦乐乎,还为她向邻居家借来了换洗衣服,其实很多漏洞都表明自己不是他女儿的事实,譬如家里没有丝毫女孩子的用品,床铺也只有一张,这几日老头天天睡厨房,可是霍水儿仍然由着他称呼自己女儿,在这样一个人生地不熟的时空,有一个对自己无微不至的爹爹又何乐而不为呢。
其实穿越也没什么坏处,不用想着怎么去面对凌风,不用想着那烦人的工作,当然,日子是凄苦一些。
通过这几日的观察,霍水儿已经料定老头是一个穷鳏夫,家里的全部家当大概也就是这样一间茅草屋和那张木板床了,平日的吃食则全靠院子后的几分薄田,连吃饱都成问题。
可是也正因为这样,水儿很感激他,在这样艰苦的条件下,他仍然收留了自己,而且还尽力让自己吃好穿好,可见人心依然是好的。
这日傍晚,霍水儿正在琢磨着做些什么来贴补家用,外面突然传来一阵窃窃私语声。
她顿了顿,凑到窗前,凝神听去,却是一个陌生的中年男子和老头的声音。
老头说:“她真的是我的女儿,长的可标致了,大爷这2两银子绝对值!”
“一个野丫头能长的什么样,哪值2两银子!”中年人蛮横的声音。
“大爷是没见过她,所以见过她的人都说她长的比天上的仙女还美呢!”老头忙忙的说。
“去!你大爷看过的美女多了!少唬我!1两,最多1两,还要先验货!”那中年人也满语不耐。
霍水儿呆呆的站在窗前,只觉得周身冰凉,就如那个下雨的夜晚。
老头还想推销几句,霍水儿突然在里面咳嗽了一声,一个被刻意压低的声音喊道:“爹爹,宝儿要喝水,爹爹快进来给宝儿倒水!”,如5岁龄童无赖的撒娇。
那中年人果然皱了皱眉,对这宗买卖也没有了多大兴致。
老头也不及解释,连忙推门走了进去,进门一看,才发现宝儿正坐在床沿上,木然的看着他。
“宝儿要喝水?”老头咳嗽一声掩饰自己的尴尬。
霍水儿只是看着他,目光清澈,却全然没有温度。
老头顿在那里,一时不知做什么好。
“爹爹你过来”霍水儿拍拍旁边的位置,轻声招呼道。
她的真声很好听,低醇婉转,就像午夜魔女的歌声,让老头如中魔一般缓缓向她挪去。
“爹爹,我想过了,家里的情况并不好,我作为女儿,应该想法子报答你的”霍水儿似毫不在意的说:“可是身为女儿家,一不能出将入相,二不能考取功名,能用得上的,就只有这幅身子了”
老头的嘴唇嗫嚅了一下,似想说点什么,霍水儿妙目淡淡的瞟来,眸子里有一抹魅惑的光彩耀过,让老头将话哽在喉咙里不能言语。
“既然要卖呢,那就要卖一个好价钱,大户人家当丫环本不错,可惜价钱不能算高,而且以你女儿的姿色,迟早也会被主人糟蹋的,不能保全身,相较之下,青楼倒是一个不错的去处,一来价格可以更高点,二来,女儿也不想只被一个男人糟蹋,倒不如让女儿去见一下世面,死也死得甘心!”
老头瞠目结舌的望着一脸媚笑的女子,没来由的一阵心凉。
“爹爹以为如何?”她轻巧的问,没有丝毫的不悦。
老头自然只有点头的份。
“那天启国最大的妓院是哪里?”霍水儿站起来面向窗外,淡淡的说:“要找一个出得起价的才行”。
与其这样一次次将温情的表象在自己眼前生生的扯开,不如去一个能正视一切欲望的地方。
人啊,只有看清了,坦白了,才能过得豁达。
3天后,老头收了10两银子,看着那个从天而降的奇怪女子头也不回的迈进了京城最大的妓院——燕子坞。
“你叫什么?”风韵犹存的老鸨乜斜着眼睛上下打量着这个绝好的货色,若能听话,想来也应该会成为燕子坞的一个红牌吧。
“霍水”霍水儿微微仰起脸,平静的回答。
阳光倾泻而下,映照在她绝美的脸上,老鸨突然坐直身子,眯着眼睛又把她牢牢的盯了一眼。
[情殇:(三)淡定]
霍水来到燕子坞后并没有像其它姑娘一样被虐打被调教,因为她很乖,很听话。
因为她知道,当境况不能改变的时候,你不听话的后果,只能是伤害自己。
譬如现在老鸨说:霍水,打扮一下,后天晚上就让你在燕子坞登台。
所谓的登台,就是将她的初夜竞价卖出去,即使是最大方的女人,对第一次总是忸怩的,可是霍水不,她只是轻轻的点点头,淡淡的说:“好,我去准备”。
燕子坞的老鸨其实并不老,不过三十来岁,当初也是燕子坞的一大红牌,她的花名是牡丹,牡丹一枝可倾国,现在用回了本名周玉,燕子坞的人都称呼她为周妈妈。
周妈妈满意的点点头,又问了一句:“有没有需要我们提供的东西?”
“有”霍水仍然淡淡的说:“我要一件好一点的衣服和一些精致的胭脂,打扮的美些,价格也会更高一些”
周妈妈欣然同意,一双桃花眼再次将霍水从发梢到脚尖细细地打量了一番:不仅是以一个天生的美人胚子,最重要的是乖巧听话,两者合一,在燕子坞就算前途不可限量了。
霍水自然知道她的想什么,仍然只是不动声色的笑得温婉。
傍晚时分,按照京城最新式样做好的连身纱裙就送到了燕子坞的云水阁,新鲜的胭脂盒上还打着“连城第一号”五个金色的大字,听碧荷她们唠叨,连城第一号是京城最大的商铺,里面许多商品是直接提供给皇室御用的,可见周妈妈还是在她的身上下足了本钱。
云水阁是霍水现在住的地方,在她进来的第二天就被安排在那里。
在燕子坞,拥有自己阁楼的人不过3个,一个是现在燕子坞最红的清官,碧荷;另一个不是清官,但却更加的红,走到路上鼻子都仰到天上去,人缘并不太好,丫头们私下都叫她骚妹子,因为她的本名叫做媚儿,丫头们忘了,身在青楼,倘若不骚,那就是不敬业了。
霍水在搬入云水阁的当天见过她俩,三个阁楼本是林茨排开,碧草,云水和心媚阁,推开窗户左右望去,若她们也没有关窗,那屋子里的摆设也能尽收眼底,可见距离之近。
来了新邻居,而且进驻的第一天就能入住最中间的阁楼,可见周妈妈对她的重视,即使清高如碧荷,骄傲如媚儿,也禁不住过来瞧瞧是何方神圣。
在云水阁的大厅里,霍水亲自为她们奉茶,然后端坐在下方等着她们的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