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中暗暗地叹息:林家那群伪君子何德何能啊,怎么培养出这么纯净的人?
“锦夜房里很多这种资料的,林先生若是有时间,不如随我们回去呗。”小爱在我们说话期间,又解决了一盘三文鱼,此时抬起头,如此建议道。
林丹青还未回答,我已经在桌底狠狠地踩了小爱一脚,小爱赶紧呲牙,转身,又叫了一盘三文鱼。
林丹青却很认真地想了想,然后殷殷地看着我,问:“锦小姐,可以把那些资料借给我看看吗?你既然喜欢灵异之说,一定收集了许多市面上没有的孤本吧?”
我矜持地笑了笑,“一些而已,并不多,林先生若是想去……”
“若是想借锦夜的东西,好歹也要喝一杯酒先吧。”小爱又不知死活地将话头接了过去,也不知何时倒了一杯清酒,伸到了林丹青面前。林丹青显然有点为难,但还是将酒接了过来,我正要阻止,他已经浅浅地抿了一口。
然后……
“啪!”林丹青直挺挺地倒在了桌上。
我气得牙痒痒,声音可以挤出火药味来,“小爱!”
“……只下了一点点、一点点药而已。”小爱赶紧缩到了桌子的那一边,俊美的脸上挂着一轮绝对无辜的笑容,手指捏了捏,“锦夜,我没想到他这么弱不禁风,要不,我们把他扔在这里算了,反正林家的人会把他弄回去的。”
“闭嘴!”我瞪了他一眼,郁闷地想了想,然后大手一挥,“搬回我家去。”
“不要吧……”小爱哀嚎一声,可终究顶不住我的火眼晶晶,还是乖乖地搀起林丹青,口中讷讷地嘀咕:看上去瘦不拉几,没想到还蛮重……
“恩,总比一只猫重些。”我在旁边目不斜视地说。
小爱立马不干了,“锦夜,你歧视猫!我要告到动物保护协会去!”
我凑在他面前,千娇百媚地笑了笑,手温柔地拍着他此刻比我高一个头的脑袋,甜甜地宽慰道:“我怎么会歧视你呢?我最喜欢你了!乖,自己造孽自己收啊,把他搬回去。还有,你把他弄晕了,这顿饭的账就算在你头上,加上你身上的这套西装、还有皮鞋,回头就算当几天牛郎,也得把钱给我还回来!”
说到后面,终于显出了穷凶极恶的本相。
若是宠物都如他这样会花钱,还有哪户人家养得起猫啊?
小爱顿时流起了面条宽的泪,一脸怨妇地看着我。
第二章 小男生是不能随便招惹的
我好笑地看着落荒而逃的小爱,想着它方才?傻问题,突然戚戚。
是啊,心离了身体还能活吗?
很多时候,只怕生不如死吧!
忍痛为小爱那几盘老贵的三文鱼买单后,我好笑地看着因背着林丹青而形象尽毁的小爱,拍拍手,出门叫了一辆出租车。
我们住在酒吧后面一个破老的小区。房子不大,两室两厅。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地带,一个单身女人加一只猫,若是住得太大,岂非造孽?
小爱嘿嘿地将林丹青丢到了他自己的床上,然后小心地磨蹭到我身边,笑得近乎谄媚,“锦夜,那我今晚就跟你睡了。”
我用嘴巴努了努客厅的沙发,“那里。”
小爱立刻垂头丧气。
——倘若是一只猫,垂头丧气的模样一定很可爱。可如果换成一个足足比我高一个头的男人,他垂头丧气的模样,简直就有点欠揍了。
固然很帅。
“算了,今晚不去看店了,让店长自己折腾去。”我看了看窗外正烈的阳光,又透过半掩的门缝,瞟了一眼林丹青,淡声道:“我去补眠。”
林丹青一时半刻只怕醒不了。被小爱算计过的人,通常都会睡上几天几夜,他这次的量虽然很少,好歹也会睡到第二天凌晨吧。
小爱‘哦’了一声,接了一句,“我也睡觉。”
他很自发地蜷缩在沙发上,懒洋洋地翻了个身,重新变成一只雪白慵懒的猫。
我笑笑,上前掩好林丹青的房门,然后爬上床,蒙上被子,开始睡觉。
这一觉睡得并不安稳。
好像又回到了那条墨色翻滚的河畔,他一身黑铠,冷冷地站在对岸。
醒来时,汗水浸透了薄薄的睡衣,心悸悸地空。
我在主卧的洗手间冲了一个凉水澡,随便套了一件米色吊带,赤着脚走了出来。
——反正也睡不着了。
到了客厅,我下意识地看了看墙上的挂钟:晚上十一点半,平时,正是酒吧生意正好的时间,前面应该忙成了一锅粥吧。
身为老板,我却躲在家里偷懒,难怪一直发不了财——实在太不敬业了。
这样想着,人已经转到了橱柜那边,本想拿杯子喝水,刚走几步,便瞧见了小爱坐在玄关那边的小吧台后,正贼兮兮地偷酒喝呢。
他显然也是刚起来没多久,同样赤着脚,轻巧地走到橱柜前,一面抿着垂涎欲滴的笑,一面将我收藏了很久的路易十三慢慢地从顶层拿下来。
我也不吵他,只是屏着呼吸,冷不丁地出现在他背后,抬头拍了拍他的肩膀,“喂。”
小爱一惊,那瓶价值两万块的酒便从他手中倏地滑了下来。
还好我眼疾手快,赶紧接住了,不然,就冲着这一笔账,我也要让他去店里当牛郎!
“那个……咳咳,那个……我就是想擦擦灰……”小爱左顾右盼,果然用袖子擦了擦吧台的桌面,“看,好多灰啊!”
“少来,拿杯子吧,今天我们喝了它。”我破天荒地没有凶他,反而和颜悦色地吩咐道。
小爱有点反应不过来,随即又绽颜笑了,“好,我去拿杯子!”
我则走回客厅的沙发,斜倚着靠背,脚搭在茶几上,用开瓶器‘啪’一声开了酒瓶。
有一个很闷骚的电影,里面有一句很闷骚的台词。
水与酒的区别在于,水让人越喝越冷,酒却越喝越暖。
于我,却恰恰相反。
一杯温热的白开水会让我的胃暖暖的,可无论多名贵的酒,都会让心变得空荡荡的,继而冰冷。
小爱是知道的,所以,那瓶酒他非常豪气地喝了一大半,喝到脸色潮红,两只眼睛水润润的,最后,‘啪’地一声,倒在了我身上。
小爱贪杯,但他并无酒量。
我将他扶在沙发上躺好,又信手拉起一条薄毯,小心地为他盖上,俯身时,看着他醉态可掬的模样,忍不住捏了捏他不下心露出来的猫耳朵。
他不适应地躲了躲,优美的唇没甚气质地瘪了瘪,嘟哝道:“锦夜,离姓林的远一点……”
我笑。
身体松松地滑了下来,倚着沙发,坐在地板上,双腿曲起,一瓶酒还剩下一杯,高脚杯摇一摇,丰富的色泽,便如路易十三丰富的口味,让人目眩。
顺手打开电视,午夜剧场播放着一部很老的影片。
《卡萨布拉卡》。
里面优雅的英伦口音,本身便是一首怀旧的歌。
然后,那个黑人歌手坐在钢琴前,开始了这部电影最美的吟唱。
“You must remember this.
A kiss is still a kiss;
A sigh is just a sigh.
The fundamental things apply
as time goes by.
And when two lovers woo,
they still say“i love you”.
On that you can rely
no matter what the future brings
as time goes by
……
It's still the same old story,
a fight for love and glory,
a case of door die.
The world will always welcome lovers
as time goes by”
醇厚的嗓音,惹满历史尘埃的旋律。
不知不觉又喝了一大杯,胃不舒服,人很清醒。
终于决定放过自己,将剩下的酒搁在前方的茶几上,我站起来,准备给自己倒一杯白开水,刚一转身,便看见林丹青扶着额,站在房门口。
我眨眼,迅速扭过头。
还好,沙发上现在只有醉醺醺的傻猫一只,毯子滑落一半,叠在地上。
“你醒了?”转眼间,我已经换上一副温良纯善的笑容,盈盈地瞧着他。
林丹青一脸疑惑,但他涵养甚好,并没有将疑惑表现出来,只是无比羞涩地应道:“不好意思,我不知道自己只喝一口酒就会醉……”
“是啊,那酒真厉害。”我笑眯了眼,随声附和。
林丹青甚为窘迫,在门口又站了一会,简单地看了一下屋里的摆设,迟疑地问:“这是你家?”
“嗯,简陋了一点,可能入不了林公子的法眼。”我也学着他的窘迫,看谁纯过谁。
不过,好吧,他是真的纯,我是装的。
“不是,很精致。”他微微一笑,信步走到摆在小厅里侧的钢琴旁,“你会弹钢琴?”
“哪里,”我煞风景地解释道:“有一个人欠着我的债,没钱还,用他的钢琴抵债而已。我琢磨着它还值几个钱……”
林丹青莞尔,人已经坐了下来,掀开琴盖,信手拨弄着。
娴熟的动作,扬出的,是熟悉的曲调,便是我刚才听到的电影插曲。
我有点惊异,趴在沙发靠背上,眨巴着眼瞧他。
不可否认,会弹钢琴的男生很迷人,特别像林丹青这种全身上下都是纯纯的艺术气质,手指又如此修长漂亮的男生,简直可以迷死人。
正欣赏着呢,林丹青突然停下了演奏,转头,很安静地看着我。
“你喜欢这首歌?”他问:“刚才看见你听这首歌时在发呆。”
“哦,我经常发呆。”讪笑一声,我清了清嗓子,回答。
“锦夜。”他叫了我一声,很小心也很坚定的语气。
他这样突然称呼我全名,倒让我吃了一惊,“怎么?”
“我知道你是锦衣夜行的老板娘,我还知道,你常常喜欢发呆,一边喝白开水一边发呆,我和朋友去过你的酒吧几次,但客人太多,你没有记住我。”他望着我,轻声道。
我眨眼:这是什么情况?
“老实说,那天听讲座时,在人群里看到你,我很惊喜。”林丹青羞怯且狡黠地坦白道:“我是故意坐在你旁边的。”
……原来我才是被狩猎的一方。
这个事实让我顿觉挫败。
既然如此,我还装什么淑女,无端端让人憋得慌。
我从沙发上滑了下来,端起酒杯,一步三摇地移到钢琴前,压低身体,敛着意义莫名的笑容,几乎贴着他的脸,柔声问:“这么处心积虑,难道,你想追我?”
林丹青的脸霎时红了,目光更是不知道往哪里放好,最后,他垂头死死地看着琴键,喉咙里出来的,还是小心而坚定的声音,“嗯。”
我哂然:这算是哪一出戏?
老牛吃嫩草?追忆初恋时的似水年华?
“你为什么要追我啊?”我后退一步,叹息着问:“总不会是什么狗血的一见钟情吧?”
他终于抬起了头,憋红了脸,手指扣着琴键,低声道:“算是命中注定吧……我觉得,我这辈子只会爱上你。”
我愕然,很想伸手去试一试他的额头,看看这个孩子有没有发烧。
虽然我接近他的目的不纯,刚刚看他弹钢琴的时候,也不是没有那么一点心动过,可真被林丹青这样正儿八经地告白,我却怯场了。
暧昧是一回事,那只是九分好奇加上一分别有目的,可是,如果谈到了‘爱’,就全然是另外一回事了。
“你只知道我叫锦夜,有一间酒吧,见过几面,吃了一顿中途被打断的饭,便说,这辈子只会爱上我?”这一番话,让我自己都觉得哭笑不得,“喂,如果我没记错,你今年是二十一岁,而不是十二岁吧?”
他抿嘴,脸色更是彤红,可目光反而坚定了,笔直地看着我。
渐渐的,我也不笑了,因为他的神情告诉我,他并没有开玩笑。
面前这个玻璃一样漂亮纯洁的小男生,在一起朋友聚会中,对正在喝白开水发呆的我,一见钟情了?
而他刚好是林家的,据他的语气,既然称呼林家现任的董事长为爷爷,只怕是林氏宗亲,搞不好,还是第几名顺位继承人。
呵呵,生活可比电视剧有趣得多。
将杯中剩下的酒一口饮尽,我也正经起来,放下酒杯,整个人都趴在钢琴上,似笑非笑地盯着他,问:“你知道什么是爱吗?”
他静静地看着我,没有回答。
我勾着唇角,声音沉了下去,如暗夜的幽思,“爱,便是你把自己的心从安全的胸腔里挖出来,赤裸裸地放在对方手中。从此以后,对方任何一个微小的动作,无意的表情,或者一句漫不经心的话,都可以轻而易举地伤了你,让你疼痛,可你甚至没有反抗的能力,只能看着你的心在暴露的空气里慢慢腐蚀,变得千疮百孔,直到它痛死的那一天。现在,林丹青,你回答我,你还觉得自己会爱上我么?”
对付这种纯情的小男生,如果扯上感情问题,还是快刀斩乱麻比较利落一些。
“……我现在已经觉得痛了。”他微微蹙眉,深深地看着我。
我闻言一愕,眨眨眼,顿时挫败得无以复加。
敢情我是对牛弹琴了。
林丹青仍然看着我,黑白分明的眼眸很深很纯,没有一点杂质。
他的眼睛有点偏女性化,但与小爱的妖媚并不一样,双眼皮,长睫毛,一直水润润,像未经人事的大家闺秀,也因此,更加容易把人秒杀。
我叹了口气,一屁股坐到沙发的背靠上,顺手摸起扶手上一包开封的烟,甩开打火机,点燃。
懒洋洋地吐出一口烟圈,我对他说:“你还是找与你同龄的女孩子说那一通话吧,二十一岁,你应该还在读大学吧?找个还在大学里的女孩,她们还年轻,年轻的人,总比我们这些老人无知勇敢一些。我对你而言,真的太老了,所以,抱歉啊,一见钟情的游戏,真的无法奉陪。”
“你很老吗?”林丹青小心地问。
我笑,“是啊,很老很老了,少说比你大几百岁。”
他抿着嘴,那倔强委屈的表情,显然以为我在开玩笑。
——我说过,这年头,真话往往是没人信的。
“喂,锦夜。”他认真地叫我的名字。
我叼着烟,吊儿郎当地瞧着他,一脸不合时宜的痞相。
“在刚才之前,我只是觉得,我会爱上你,可现在——我想,我已经爱上你了。”他的表情突然有种说不出的决绝与激动,“无论你现在用什么理由将我推开,我都不会放弃。”在说这番话的时候,林丹青的眼睛很亮,亮得我不敢直视。
很多年前,我也曾对一个人,说过同样的话,那个时候,我还很年轻很年轻,或许,比林丹青更年轻,可以轻率无畏,可以勇往直前。我越过众人,大步走到那个人人都惧怕的男人面前,仰视着他英俊绝伦的脸,叉着腰,张狂地宣布,“喂,我看上你了!”
男人的回答,也如今日的我一样,他勾起唇角,弯下腰,贴着我的脸,用魅惑低醇的声音,低低地问我:“你要把你的心,交到我手上吗?”
是的,我交了。
所以,许多年后的今天,我才会在这里,抽着烟,无可奈何地看着眼前的另一个轮回。
转过身,将未尽的香烟灭在烟灰缸里,将死的烟雾,缭绕着我的手指,在寂夜中,如斯温暖。
我低头哂笑,既而苦笑,既而暴汗不已。
小爱啊小爱,我承认错了,我不该图一时好玩,接近林家的人。
林家的人都是偏执狂,早几百年我就知道了啊。
“我不推开你,只是请你离开,也希望你以后不要再来。”再转身的时候,我脸上又堆满了纯洁无暇的笑容,连声音都变得很温柔。
听我这样说,林丹青漂亮的眼睛顿时湿润了,他欲言又止,过了许久,才低下头,涨红了脸,“对不起,我太唐突了。”说完,他真的就这样转身,一副小可怜样儿。
我目送着他的离开,时钟正指向凌晨四点。
等门合上后,我转过头,有点意外地看到本应该醉醺醺的小爱,伸着两只毛茸茸的爪子,扒拉着沙发扶手,雪白的脑袋搁放在爪子上,碧色的眼睛里满是不解,很可爱地瞧着我。
“有话快说。”我看了他一眼,慢条斯理地问:“你觉得我太狠心了?”
“有点。”小爱砸吧着小嘴巴,耳朵一摇一摇,“多好的一株嫩草啊。”
“你懂什么,我若是不这样做,那才是真正的狠心。且不说我不喜欢他,单单只是他的身份,那也是不可能的。你以为我真的找死啊?好死不如赖活。”我耸肩,“明天去拜拜桃花仙,拜托它别乱送桃花运了。随便送几个美人看看就成。”
小爱的耳朵又摇了摇,“锦夜。”
“嗯。”
它翻了个身,仰躺在沙发上,白绒绒的肚皮朝向我,前爪则贴着胸口,“你刚才说什么,把心交到对方手中……心脏离了身体还能活吗?那是什么法术啊?”说着,它的爪子不住地在胸口挠啊挠,似乎在很认真地想这个技术问题,“分身术?傀儡术?”
我爬过去,使劲地捏了捏它的耳朵,“这种少儿不宜的问题,你还是少考虑了,对了……你什么时候醒的?”
“厄……”
“说!”
“在他表白的时候啰……”小爱一句话未说完,钻了个空子,从我的腋下晃了过去,哧溜一声窜进了自己的房间,“继续睡觉。”
门哐当一声合上了。
我好笑地看着落荒而逃的小爱,想着它方才的傻问题,突然戚戚。
是啊,心离了身体还能活吗?
很多时候,只怕生不如死吧。
第二天,我才醒悟到:我小看林丹青了。
更准确地说,我小看富家子林丹青的烧钱程度了。
这个不知人间疾苦的公子哥儿,难道不知道,这摆满整间酒吧的花——实在很浪费吗!
还不如签张支票给我!
“老板,这些花怎么处理?”经理不得不为难地询问我。
花太多,连走廊上都摆满了,如果不处理,等下也不用打算开门做生意了。
“好办啊。”我喝了一口白开水,淡淡道:“今天本店大优惠,买一打啤酒,送一个花篮,赶紧把促销活动打印出来贴上啊!”
经理闻言,连忙去打印宣传语录去了。
此时不过是下午六点,店里只开了半扇门,有早到的顾客,我们也会让进来,放一些舒缓的音乐,让他们坐在那里喝柠檬水。
不到七点,本店概不提供酒水。
这个规矩,来过几次的顾客都知道。
我仍然坐在吧台前,正翻看账本呢,一个西装革履、戴着墨镜的男子不知何时站到了身后,鬼魅一样,“听说你这里提供特殊的饮料?”
“要酒等七点,如果是要其它的东西,最近风声紧,没进货。”我头也不抬地回答了一句,又翻看了两页账本,那个人却并没有离开的意思,仍然站在我身后,高大的身形在吧台上投射出一团浓浓的阴影,如此森冷。
我若有所悟,转头看向他。
那人也取下墨镜,露出与小爱差不多的碧色眼睛,但颜色远比小爱深邃得多,肤色很白,五官更是精致得令人发指,头发在灯光下呈淡淡的金色。
“对不起,我要的是……特殊的饮料。”他再次强调着自己的要求,声音很好听,像光滑的金属,清冽冰冷,质地优良。
“第一天来G市?”我了然问。
“嗯。”他还算和气,尽管身上阴森的气场实在挥之不去。
“没犯命案吧?”我按部就班地问了一句,“你该知道我们这里的规矩,我只是买卖人,不想惹麻烦,更不想帮助逃犯,如果你已经在G市犯了案,为了避免麻烦,我不能做你的生意。”
“没有。”他微微一笑,“G市是林家的总部,我不会自寻死路。”
“算你聪明。”我颌首,“一份价钱一分货,现金还是刷卡?对了,我只收人民币,不收美金的。”
“……你可以去银行兑换。”他对我的这个规矩显然很不解。
“没办法,我这人又古板又守旧。”我嘿嘿地笑了笑,把刷卡机推到他面前,“算了,你还是刷信用卡吧。五千块一杯,多谢惠顾。”
他很爽利,掏出一枚花纹繁复、金光灿灿的金卡,“哗啦”一下。
如此潇洒,如此利落,如此大方的姿势——我看得心花怒放。
等这位世界级帅哥走进后堂后,刚才站得远远的调酒小妹屁颠屁颠地跑了过来,眼冒星星地问:“老板,那个人真的帅毙了,也不知道是哪国人,你看那身材,那举手投足的贵族气质,那张秒杀神鬼人畜的脸,天啦,真像一个优雅的中世纪吸血公爵啊。”
我白了她一眼,“怎么看其他客人,没见你有这样的眼力?”
调酒小妹“啊”了一声,不明所以地看着我。
我继续低头看账本。
这家伙,只怕在血族中,也算是贵族了。
不知道为何要来G市?
那位贵客有小爱招呼着,不用我太操心。酒吧后面还有一个偏僻的房间,平时是酒窖,偶尔也招待一些不喜欢见光的客人,便如这位超级大帅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