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酒店
作者:阿加莎·克里斯蒂
张艾茜 译
在我看来,研究“白马酒店”这件怪事有两种途径。尽管俗语说得好,“从开始处着手,一直继续到最后才住手”,但是事实上却没有那么简单,因为谁也难说这件事到底是从什么地方开始的。
历史学家感到最因惑的一点,就是某一段历史究竟始于何时?
就这件事而言,可以从高曼神父离开住处,去看一位垂死妇人那一刻说起,也可以从更早在查尔斯的一个夜晚说起。
不过,既然本书大部分都是由我执笔,或许还是由后者开始比较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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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
我身后的磨咖啡器像只愤怒的毒蛇一样,发出嘶嘶怪响,带着一种邪恶、不祥的意味。我想,或许我们这个时代大多数的声音都带有这种味道:喷射机从我们头上呼啸而过时,带着使人畏惧的震耳欲聋声音;地下铁迫近隧道时,也有缓慢吓人的隆隆巨响;而地面上那些笨重的往来车辆,更是连人住的屋子都给动摇了……此外,目前家庭中所用的许多器具,虽然也许使用起来颇为方便,但似乎都带着一种警告人的意味——洗碗机、冰箱、高压锅、哀鸣的吸尘器……似乎都在对人说:“小心喔!我是个受你控制的妖怪,可是如果有一天你控制不了我……”
这是个危险的世界——没错,确实是个危险的世界。
我搅拌一下面前那杯冒泡的饮料,闻起来真香。
“您还要来点什么?香蕉薰肉三明治怎么样?”
我觉得把这两种东西一起摆在三明治里好奇怪,香蕉使我想起童年——偶而也会联想到加糖和甜酒的一种饮料;至于薰肉,我总认为应该和蛋一起吃。可是既来之,则安之,到了查尔斯,也只有入境随俗,照查尔斯人的吃法了,于是我同意来一份可口的香蕉薰肉三明治。
虽然我住在查尔斯——也就是说,过去三个月来,我在这儿租了间带家具的公寓居住——但是对这儿的一切都很陌生。我正在写一本有关蒙古建筑的书,不过就这个目的而言,无论住在汉普斯特、布伦斯伯利、史翠珊或者查尔斯,对我都没什么差别。除了我手边在做的事之外,我对周围的一切都毫不注意,只活在我自己的世界里。
不过在这个特别的晚上,我突然感到一股所有写作的人都经历过的厌倦感。
蒙古建筑、蒙古帝王、蒙古人的生活方式——以及这一切所带来的有趣问题,忽然都变得象尘土一样。这一切又算得了什么?我何必费神研究这些呢?
我翻翻前面几页,看看自己所写的东西,觉得全都一样糟,一点都没意思。是谁说过“历史根本就是一派胡言”?亨利·福特吗?说得可真对极了。
我厌烦地把稿子推开,站起来看看表。已经快晚上十一点了,我试着回想自己到底吃过晚饭没有,从体内的感觉,我猜想还没有。中饭呢?吃过了,不过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我看看冰箱,还有一小块干牛舌,可是一点都引不起我的食欲,于是我就走上皇家大道,最后终于走进这家窗户上高悬着“路奇之家”的咖啡店。此刻,我一边等着那份香蕉薰肉三明治,一边想着现代人生活里种种声响的邪恶、不祥意味及其影响。
我想,这些声音都跟我早期对哑剧的记忆有某些相同点。大卫·琼斯在一团迷雾中从柜子里出现!透着邪恶力量的地板活门,向某个叫“好仙钻”之类名字的人挑战,后者挥舞着一根看来不堪一击的手杖,用平板的声音陈腔滥调地唱着“好人最后一定获胜”,就这样引导出一首“此刻之歌”,其实这首歌跟这出哑剧毫无关系。
我忽然想到,或许邪恶总得比正义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因为它必须引人注意!总得吓人一跳,向人挑战啊!这是不稳定的力量向稳定的力量挑战,而最后,稳定恒久的力量总是获得胜利。稳定恒久的力量可以战胜“好仙钻”的单调陈腐、平板的声音,带韵的诗句,甚至与主题无关的那句“有一条蜿蜒的小道,沿着山边,通往我所爱的老镇”。那些武器看来虽然可笑而不管用,但却一定会战胜敌人,哑剧的结尾全部一样,参加演出的演员,按照角色的重要性,分别排列在楼梯上,而“好仙钻”为了表现基督教谦逊的美德,不会抢先出来谢幕,只和她在剧中的对头“魔王”(此刻已经不是那个喷火的可怕怪物,而是一个身穿红色紧身衣的普通人)并肩出现在行列当中。
咖啡机的声音又在我耳边响起,我招手要侍者再来一杯咖啡。妹妹老责怪我对周围的事毫不关心,说我“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所以,我此刻就留意起四周来。报上几乎每天都有查尔斯咖啡店里发生的新闻,我正好趁这个机会自己评判一下现代人的生活。
店里相当暗,没办法看得很清楚。顾客几乎是清一色的年轻人。我想,他们大概就是所谓的“不寻常的一代”。在我看来,那些女孩就跟时下一般女孩一样肮脏,也老是穿得太多。几星期之前,我有一次出门和几个朋友共餐,坐在我旁边那个女孩大概二十上下,餐馆里很热,可是她穿了件黄色套头毛衣,黑裙子,黑毛袜,吃饭的时候,她脸上一直不停流着汗,那件毛衣透着汗湿味,头发似乎也很久没洗了。据我朋友说,她是个迷人的女孩,我可不以为然!我唯一的反应,是想用力把她扔进浴缸,给她一块肥皂,叫她好好把身上洗干净!我想,这只能表示我有多跟不上时代,或许是因为久居国外的缘故吧。我不禁怀念起印度那些盘着美丽黑发的妇女,色彩艳丽的裹身长巾,还有走起路来摇曳生姿的动人风采……
一阵尖叫声打断了我的回忆,我邻桌的两位小姐起了争执,跟她们同行的年轻人想把事情摆平,可惜没成功。
忽然,她们又尖声对骂起来,一个女孩打了另外一位一巴掌,被打的人用力抓前者的头发,像两个歇斯底里的疯女人一样。两人之中,一个是蓬松的红发,一个是柔长的金发。
我只听到她们不停地咒骂对方,却不知道她们到底在吵些什么。其他桌上的客人也在尖叫奚落着。
“要得!用力揍她,露儿。”
吧台后的店主,是个看来像意大利人、蓄着短腮须的瘦削家伙(我想他大概就是路奇),走上前用纯正的伦敦腔说:
“好了,够了——快停手——快停手——等一下整条街的人都来看热闹了,警察也会来找麻烦。听到没有,快停手!”
可是金发女郎只管愤怒地扯住红发女郎的头发,一边尖叫道:“你是个只会偷男人的母狗!”
“你才是母狗!”
路奇和两名尴尬的护花使者用力把她们拉开。金发女郎手里抓着一大把红发,胜利地高举了一会儿,然后不屑地扔在地上。
就在这时,门被推开了,一名穿着蓝色制服的警官站在门口,威风凛凛地问道:
“这是怎么回事?”
一个年轻人马上回答:“只是开开玩笑。”
店主也说:“是啊!只是朋友之间开开玩笑。”一边敏捷地把地上的头发踢到最近的桌子下。
两名仇人假装友善地朝对方笑笑。
警官怀疑地望着每个人。
“我们要走了,”金发女郎甜美地说:“走吧,杜格。”
凑巧另外也有几个人要走,警官严肃地看着他们离开。从他的表情可以看出,这回就这么算了,可是他会特别留意这些人的。他缓缓走了出去。
红发女郎的男伴付了帐。
路奇对正在整理头巾的女郎说:“你没事吧?露儿对你实在太不应该了,把你头发连根拨起。”
“其实不大痛,”女郎淡淡地说,一边对他笑了笑,又说:“抱歉给你惹来麻烦,路奇。”
他们离开之后,店里已经没有其他客人了,我在口袋里摸索零钱。
“她真有运动家的精神。”路奇赞赏地看着她的背影说。他拿起扫帚,把那些红头发扫到柜台后。
“一定很痛。”我说。
“换了我,早就喊出声来了。”路奇说,“可是唐密真有运动家的精神。”
“你跟她很熟!”
“喔,她差不多每天晚上都来。她姓塔克顿,全名叫唐玛西娜·塔克顿,不过附近的人都叫她唐密·塔克。她很有钱,是她老爹留给她的遗产,可是你知道她整天做些什么?搬到温兹华斯桥那边一间又破又旧的房子,成天跟一帮人无所事事,到处溜达。我敢打赌,那些人当中至少有一半都是有钱人,要什么有什么,只要他们愿意,尽可以住到观光大饭店,可是那些人偏偏爱过这种日子,嗯——我真是不懂!”
“要是你,绝对不会这样?”
“喔,当然,我可是个有理智的人!”路奇说:“老实说,我才刚刚赚了点钱。”
我起身准备离开,顺便问问他们刚才吵些什么。
“喔,唐密勾上了另外那个女孩的男朋友。可是我不骗你,那种男人实在不值得为他打架。”
“可是另外那个女孩好像不这么想。”我说。
“喔,露儿是个很罗曼蒂克的女孩。”路奇用宽容的语气说。
我觉得罗曼蒂克应该不是这样表现,不过我没再说什么。
(二)
大约一星期后,《泰晤士报》上的一则讣闻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塔克顿女士(全名唐玛西娜·安·塔克顿),恸于十月二日逝于费罗飞疗养院,享年二十多岁,为已故萨里郡安伯利区凯灵顿公园的唐玛斯·塔克顿律师独女。择吉举行家祭,花篮恳辞。
可怜的唐密·塔克,没有人会送花到她的葬礼去,也不能再享受查尔斯的“刺激”生活。我忽然对目前像她一样的女孩子起了一股怜悯心,可是我又不禁提醒自己道,我怎么知道自己的看法正确呢?我是什么人?有什么权利说她们是在虚掷生命呢?也许像我这样平静的学术生涯,与世隔绝的生活,才是虚掷生命呢!摸摸良心,“我”是不是欠缺一点刺激呢?这真是个奇怪的念头!事实上,当然是因为我不喜欢刺激。可是,也许我应该尝试一下呢?这种想法对我既陌生又没吸引力。
我暂时忘了唐密·塔克,看看今天收到的信件。
主要的一封信是我堂妹罗姐·戴斯巴写的,要我帮她一个忙。今天早上我实在没心情写作,所以就抓住这个借口,把工作暂时搁在一旁。
我走到皇家大道,搭计程车到一位朋友——亚丽丹·奥立佛太太家。
奥立佛太太是位名侦探小说作家。她那个叫密莉的女管家,精明能干,能替她挡掉外界一切麻烦。
我扬眉无言地询问她,密莉用力点点头。
“你最好直接上去,马克先生。”她说:“她今天早上心情不好,也许你可以帮帮她的忙。”
我走上楼梯,轻轻敲敲门,没等里面的回音,就直接走进去。奥立佛太太的工作室相当宽敞,墙上贴着热带林中鸟儿栖息在林梢的壁纸。奥立佛太太显然有点疯狂地一边喃喃自语,一边踱着方步。眼光茫然地扫过房里,望着窗外,不时似乎很痛苦地闭上沉思一会儿。
“可是,”奥立佛太太自语道:“那个白痴为什么不马上告诉人家,他看到那只鹦鹉呢?为什么不说?他一定看到了!可是他这一说,一切都破坏了。一定有什么办法……一定有……”
她一边呻吟着,一边疯狂地把手指插进灰色短发中,用力扯着。
当她突然发现我的时候,集中精神对我说:“嗨,马克,我真是快疯了。”接着又继续自言自语。
“还有莫妮卡,我越想把她塑造得好一点,她就变得越讨人厌……真是个笨女孩……又喜欢装模作样!莫妮卡……莫妮卡?我想一定是名字取坏了。南茜怎么样?会不会好一点?琼安呢?太多人叫琼安了,安妮也一样。苏珊呢?我已经有一个叫苏珊的角色了。露西亚?露西亚?露西亚?我已经可以“看到”她的模样了:红头发、套头圆领长衫……黑色紧身衣怎么样?反正一定要穿黑袜子。”
可是一想到鹦鹉的问题,奥立佛太太又闷闷不乐地踱起方步来。好一会儿,她才小心地拿下眼镜,套进套子,然后放进一个已经放了把中国扇子的瓷漆盒子,深深叹口气说:
“真高兴来的人是你。”
“你太客气了。”
“你知道,什么人都可能上我这儿,也许是个希望我办次义卖的蠢女人,也许是个来谈密莉保险卡的男人,可是密莉死也不肯要那东西——或者,也可能是装铅管的工人(要是真的,那我运气实在太好了)。要不然,就是有人想访问我,问我一些尴尬又可笑的问题,而且老是些旧问题:你从什么时候开始想到要写作?写过多少本书?一共赚了多少钱?等等。我真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所以看起来老是像傻瓜一样。不过那都没什么关系,因为我想我已经快被这个鹦鹉的事逼疯了。”
“有事没办法决定?”我同情地说:“我看我还是走开算了。”
“不,别走,无论如何,你会让我觉得轻松点。”
我接受了这个不肯定的恭维。
“要不要来根烟?”奥立佛太太不十分殷勤地问道:“家里不知道什么地方有烟,打字机抽屉里找找看。”
“我有,谢了,来一根吧?喔,对了,你不抽烟。”
“也不喝酒,”奥立佛太太说:“真希望我会。像那些美国侦探一样,书桌抽屉里老是有点烟、酒,好像有了这些东西,任何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你知道,马克,我真不懂怎么有人真的杀了人还能逍遥法外。我觉得只要一杀人,罪行就很明显了。”
“胡说,你就写过很多这种小说。”
“至少有五十五部,”奥立佛太太说:“谋杀不是件难事,要掩饰得好才不简单。我是说:来的人为什么偏偏是你?你实在是跟我隔行如隔山。”
“那也难讲。”
“喔,等事实来证明吧,”奥立佛太太含糊地说:“随便发表一点你的意见,某乙被杀的时候,同时有五、六个人在场,每个人都有杀他的动机,这种情形实在不大平常——除非,某乙真的是个非常讨厌的人,谁也不在乎他是不是被谋杀,是什么人杀的。”
“我了解你的问题了,”我说:“可是你既然已经成功地处理过这种题材五十五次,这次当然也不会有问题。”
“我也一再这么告诉自己,”奥立佛太太说:“可是我实在没办法相信,所以觉得很痛苦。”
她用力抓住头发,狠命拉扯着。
“不要这样,”我喊道:“你会把头发连根拨掉的。”
“胡说,”奥立佛太太说:“头发牢得很。不过我十四岁那年出麻疹的时候发高烧,前额的头发真的掉光了,好难看。过了半年才又长好,对那个年纪的女孩子真是可怕。昨天我到疗养院去看玛丽·德拉芳丹的时候,忽然回忆起这件事,因为她的头发就掉得跟我那时候一样。她说等她病好一点,要去做个假发戴在前额。我想也好,六十岁的人了,头发不大可能再长出来。”
“有一天晚上,我看到有个女孩的头发被人连根拨掉。”我说,同时意识到自己声音中有一种自以为见过世面的骄傲感。
“你到底到什么怪地方去了?”奥立佛太太说。
“查尔斯一家咖啡店。”
“喔,查尔斯!”奥立佛太太说:“我相信那个地方什么怪事都会发生。披头、卫星人……我从来不写关于那些人的事,因为我觉得还是谈自己懂的事比较安全。”
“譬如说?”
“出门旅行的人、住旅馆的人、去开教区会议的人——售货员,还有参加音乐庆典的人、逛街的女孩、各种委员、职业妇女徒步环游世界的男男女女……”
她停下来喘口气。
“看来题材已经很丰富了。”我说。
“不过你哪天还是不妨带我到查尔斯找家咖啡店坐坐,也好让我开开眼界。”奥立佛太太渴望地说。
“好哇,今天晚上怎么样?”
“今天晚上不行,我忙着写书,或者说我写不下去,心情不好。写作就是这点最讨厌——其实除了文思泉涌、灵感不断的时候之外,什么时候都很烦人。告诉我,马克,你认为有没有可能用遥控杀人?”
“你指的是什么?按一个钮,发射死光?”
“不是,不是,我不是在说科幻小说,”她迟疑了一下,又说:“我是指巫术。”
“做个蜡人,再钉上大头针?”
“蜡人已经过时了,”奥立佛太太轻蔑地说:“可是非洲或者西印度那种地方,真的常常发生怪事,很多人都可以告诉你那种怪事,土人就那么蜷曲起来,莫名其妙地死了,巫毒或者符咒之类的东西作的怪……反正你懂我的意思就是了。”
我说这种事现在多半都是由于暗示的作用,被害者听说术士已经宣判了他的死刑——剩下的就全是他自己下意识所产生的作用了。
奥立佛太太不屑地哼了一声。
“要是有人向我暗示,我注定要在某一天死,我会很乐于看到他的希望落空!”
我笑了起来。
“你很有西方的怀疑精神。”
“这么说,你认为真有可能发生?”
“我对这方面懂得不够多,不敢肯定。你怎么会想到这些?是不是打算写一本‘用暗示杀人’的书?”
“不,老实说,老式的用老鼠药杀人或者用砒素毒人,已经够我写的了,要不就再加上一点钝器。我总是尽可能不用枪弹,太复杂了。不过你来不是为了谈我的书吧。”
“的确不是——我堂妹罗妲·戴斯巴要办一次教会里的园游会——”
“又来了!”奥立佛太太说:“你知道上一次发生了什么事么?我安排了一个‘寻找凶手’的游戏,结果却跑出来一具真的尸体。我一直忘不了那一幕!”
“这回不要你安排‘寻找凶手’,只要你坐在帐篷里,在你的书上签字就行了——签一次五先令。”
“喔——”奥立佛太太怀疑地说:“那倒可以,真的不要我主持开会仪式?说些可笑的话,或者戴大帽子?”
我保证绝不会要她做那种事。
“而且只需要一、两小时,”我哄她道:“完毕之后,还有斗蟋蟀——不,我想这个季节不会有,也许会有儿童跳舞或者化妆舞会——”
奥立佛太太大叫一声,打断了我的话。
“对了!”她喊道:“就是蟋蟀!当然!他从窗口看到蟋蟀跳起来……一时分了神,所以了忘了提起鹦鹉的事!你来真是太好了,马克!你太棒了!”
“我不懂——”
“我懂就够了,”奥立佛太太说:“事情相当复杂,我不想浪费时间解释。真高兴你来,现在我希望你马上走——马上。”
“当然可以,不过游园会——”
“我会考虑的,现在别烦我了。我到底把眼镜放到什么地方去了?真是的,有些东西就是会莫名其妙地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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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一)
贾若蒂太太像以往一样,猛力打开门。她的样子不像是应门,而像是在胜利地宣称:“这回,我总算逮着你了!”
“好了。你想干什么?”她用挑战的口吻问。
门口站着一个很不起眼的男孩——既不引人注意,也不容易记得,因为他和大多数男孩都差不多。那男孩抽抽鼻涕,因为他感冒了。
“这是不是神父家?”
“你要找高曼神父?”
“有人要找他。”男孩说。
“谁找他?在什么地方?有什么事?”
“本特哈街二十三号有一个女人快死了,柯平斯太太叫我来找高曼神父。这是信天主教的地方吧?对不对?那个女人说牧师不行。”
贾若蒂太太保证他没错之后,叫他站在门口等,自己走了进去。大约三分钟后,一个上年纪的高个儿神父拿着一个小皮夹出来。
“我是高曼神父,”他说:“你说本特哈街?是在火车站附近吧?”
“对,很近。”
他们一起迈开步伐。
“柯——你是说柯平斯太太,对不对?”
“她是房东,把房子租给别人。是她的房客要见你,我想是姓戴维斯。”
“戴维斯?我想不起来——”
“她的确是你们那个教的,我是指天主教。她说牧师不行。”
神父点点头,不一会儿,就到了本特哈街。男孩指着一排高大肮脏房子中的一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