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娘别翻脸》作者:艾佟

内容简介:
老天鹅啊,她发誓再也不敢女扮男装上街偷窥美女了!
好歹她这身体的原主出身书香世家,爹爹官拜户部左侍郎好吗?
如今却结识了一群“权贵登徒子”同好,还成了朋友,
三不五时就得出席诚郡王府的赏花会、酒宴,真是飞来横祸!
更何况常见面就难免露出马脚,近日郡王世子更是起了疑心,
一再设局给她跳不说,还把妹妹景阳郡主扯进来像要牵红线般,
好在,都让何大哥给从中帮了一手,看来权贵也不全是坏人嘛,
他不仅送上花王“姚黄”让她在赏花会上得了魁首,
遭遇突击时,也优先护住她的性命,甚至替她保密女子身份,
更别提后来几次制止世子爷对她出手,闹得表兄弟反目成仇,
说起来,他们兄弟俩都是翩翩公子,但她偏偏只对他有好感,
连他看似儒雅斯文,做派却是莫名土豪恶霸也觉得可爱,
据说,他这趟来越州是为了替皇上办事,可见是个深藏不露的,
正当她情不自禁丢了心时,没想到却遭有心人告知──
那处处呵护她的男人,竟是当初退婚害原主悬梁自尽的罪魁祸首……
【艾佟简介】

笔触细腻,风格诙谐幽默,是个风趣善感的姑娘。
没事喜欢看看书,作作白日梦,
然后信手拈来一枝笔,将想到的爱恨情痴写下来,自成一篇。
虽偶尔觉得不管是古装还是现代稿写起来都有几分苦恼,
但看着一本一本的书宝宝出生乃人生一大乐事,
因此还是乐此不疲,期许能够笔耕不辍。


【序言 姑娘,请容我监守自盗】

单身以来,要说没认识新对象,那是假的。但不知道是磁场不对,还是不自爱的我太不值得人用心,那些人不是乱枪打鸟,就是敷衍得很明显,对此,我常忍不住私下跟我的男闺密抱怨,臭骂那群坏男人。
他总是取笑地说,反正我也不是个好应付的女人,就别管人家了,先把自己顾好吧,今日稿子改完了没、下班运动了吗、周末去看电影吧,他刚好有空可以来陪我吃饭……
直到很久以后,某一天我断掉的神经线忽然接上,问他说:“欸,你是不是喜欢我啊?”,那时他是怎么说的?
好像是……“你想听真话?”,结果当场吓得我不敢再问下去,夹着尾巴逃跑了。
到了最近,我才有勇气旧事重提,“我一直认为我们是百分百纯友谊,你一路监督我振作、运动减肥、改变心情,跟我一起骂那些臭男人,我以为你是在帮我把关,结果你现在这是怎样?” 他哼笑了下,“我监守自盗。”不可以吗?我猜想这是他未说出口的威胁。
这四个这么坏的字,还有个人可以把它演绎得很甜很甜,那就是《娇娘别翻脸》中的何云珞。
在越州初遇范曦时,那时他身负皇令要揪出江湖组织誓血盟,将记载权贵买凶的名册带回宫中,因此总是低调的不显山露水,成日跟着表弟诚郡王世子玩,就像个寻常世家公子哥儿。
若非遭遇袭击,他欲护同行的范曦周全,也不会意外发现了范曦是个假小子,以及表弟似乎看上她了。 随着几次表弟设局,他出自举手之劳的善意,一一助她安然过关。起初何云珞也不懂,向来淡漠不管闲事的他,怎会一再对个假小子有兴趣呢?
直到某天,当恢复女儿身,本名林元曦的小姑娘扬起甜甜的笑,向他说:“何大哥,谢谢你”时,他终于有了答案,原来啊……起初相助的确是举手之劳,后来却是不折不扣的私心了。
他不想见这样一个古灵精怪的姑娘,折在郡王府后院为妾;他不想见这样肆意洒脱的姑娘,失了脸上那畅快的笑容;他不……哦不对,这些都不是答案,真正的理由只有一个——他,监守自盗——唯有亲自守候她的人,这样他才能放心。
打定了主意,表面上斯文有如谪仙,事实上却是西北小将军的何云珞,自然作法也大不相同了,他示爱的方式就像带兵打仗,有着“势在必得的诚意”,惹得林元曦时常哭笑不得,却又不得不折服于这狐狸似的男人。
只可惜,也不知是缘深还是缘浅,正当两人确认心意时,却发现原来何家正是曾经将林元曦退亲的罪魁祸首,两家从此撕破脸,再不可能商议婚事……
遇上了这档事,究竟诡计多端的何云珞会如何过关斩将,好从林家盗得他的心头宝,就请大家在《娇娘别翻脸》中寻味了——


【第一章 偷窥同路人】

我不要死……我不要死……林元曦挥舞着双手,拚命想挣脱排山倒海而来的窒息感,冲破黑暗,可是她只能无助的由着生命力一点一滴流逝,看着自个儿走到人生尽头……突然,一股力量射进她的身体,她卯足全力冲出黑暗张开眼睛。
许久,林元曦只能傻傻的看着前方,直到四周景物渐渐鲜明,唤回思绪,教她想起自个儿身在何处。
林元曦坐起身叹气,“好一阵子不作恶梦了,怎么又来了?”
初到这个时代,成为这副身子的主人,她三天两头作着相同的恶梦,不过随着祖母离京来到越州之后,恶梦不再,她已经忘了有这么一个梦,没想到今日又出现了。
虽然她接收这副身子原有的记忆,但是七零八落,还是靠丫鬟给她拼凑出大概的样貌,总之,原主乃因受不了成亲前三日遭人退亲,起了轻生的念头,而原主也确实因为三尺白绫而一命呜呼,可是,为何原主不想死的呐喊挥之不去呢?难道是临死那一刻意识到死亡的可怕、生命的可贵,改变心意不想死吗?其实,这也是正常反应,可惜,太慢领悟生命的可贵了。
林元曦甩了甩头,甩去那股郁闷的感觉。如今随着祖母来到越州老家散心,首要之务是彻底融入这个时代,还好老家这儿的人很善良,她也很随兴,一个月下来,她跟大伙儿……不,应该说是二哥哥林长渊关系还不错。
林长渊在林家这个家族排行老二,不过,却是长房嫡长子,生得俊、有担当、还会读书,称得上是林家年轻一辈最金贵的人,而他们两人年龄相近,她又存心借这位有见识的堂哥了解这个时代,自然就混在一起了。
“姑娘,你终于醒了。”夏茗进了内室,见她已经坐起身,不由得松了口气。
见状,林元曦好笑的问:“怎么了?”因为有过一次悬梁自尽的纪录,贴身丫鬟总是担心她一觉不醒,一个晚上巡上好几回,有一回夏茗伸手探她鼻息,正好她恶梦惊醒,两人吓得同时尖叫,那种场面真的很滑稽。
“二公子在外面等了好一阵子,姑娘再不醒来,他就冲进来了。”说到林长渊,夏茗就忍不住皱眉,读书人应该最重规矩礼仪,可是这位二公子生性潇洒不羁,完全无视男女有别。
“二哥哥可有说什么事?”林元曦掀开被子下床。
“姑娘不是答应今日陪二公子去白云山吗?”
“对哦,我竟然忘了这事!”林元曦赶紧让夏茗端水来洗漱净面,再进套间更衣。
“姑娘,二公子请你今日换上这身衣服。”夏茗递上一个蓝色包袱。
林元曦打开包袱一看,是一件簇新的月白色绣银丝云绞交领长衣,“二哥哥不是说我穿青色衣裳较能脱去胭脂味吗?”
“二公子说今日有要紧的事,若有姑娘助阵,成功的机会更大。”
林元曦突然生出一种不好的预感,“他不会是想带我去青楼找姑娘吧。”
夏茗脸色一变,“二公子怎能如此乱来?”
糟糕,吓到这丫头了,林元曦连忙安抚道:“别紧张,大白天的,青楼的姑娘都还在睡觉,二哥哥要带我去青楼也得等到晚上……”见夏茗脸色更惨白了,林元曦索性闭嘴换衣服。因为悬梁自尽一事,她身边的丫鬟全遭发卖,只留夏茗,这还是祖母考虑她身边不能没个知心人,不过,夏茗得了严厉警告,若她再有意外,就要将夏茗发卖至北方苦寒之地,难怪夏茗成天大惊小怪。
换好衣裳,再束好发,林元曦顿时成了翩翩佳公子,揽镜一看,连自个儿都着迷了,“人果然要衣装,可惜啊,是个假货。”
欣赏完毕,她不忘了给自个儿“易容”——就是简单的给皮肤上色,看起来变得暗沉,没有了姑娘家的白皙透红,不过她的五官依旧精致秀丽。
“姑娘真的要跟二公子去白云山吗?”
“你放心,白云山没有青楼。”林元曦已经冷静下来,二哥哥自视是胸怀天下的读书人,看不上青楼女子。她推着夏茗往外走,“好啦,赶紧去更衣,若是你跟不上,二哥哥可是很高兴能甩了你。”
闻言,夏茗立刻飞也似的冲出去,随即哎唷一声响起。
“夏茗是见鬼了吗?”林长渊稳住踉跄的脚步,本来决定直接进房查个究竟,可是刚转身就见到林元曦走出来,不由得两眼一亮,赞道:“俊逸出尘,真是个美男子!”
林元曦戏谑的挑了挑眉,“今日怎么不怕我夺了二哥哥的风采?”
“这种美女如云的场面,单靠我一个俏郎君不够瞧。再说了,我可是越州最有名的才子,岂会输给没没无闻的你?”林长渊展开手上的摺扇,风雅的?啊?。
“美女如云?”林元曦刚刚放下的不安又升上来了,“二哥哥究竟要带我去哪儿?”
“你很快就知道了。”
一个时辰后,林元曦知道了,可是她后悔了,应该问清楚的,干这种偷窥的事已经很丢脸了,还是偷窥姑子,这像话吗?
“听说二哥哥很受姑娘欢迎,‘饥不择食’这种事绝不会发生在你身上吧。”
林长渊一眼就看出来她在想什么,白了她一眼,“我怎么可能看上一个姑子?”
“不是姑子,我们躲在这儿偷看什么?”林元曦嗤之以鼻的撇嘴,此刻进入她视野的明明就是一个姑子——这个姑子生得很清秀,不过应该只有十岁左右。
林长渊伸手推一下她的脸,她的目光往右一偏,“我们的目标是白云庵旁边的桃花林——这是诚郡王府的产业,今日诚郡王妃邀请越州官家女眷来此赏桃花游湖。”
略微一顿,林元曦不安的道:“二哥哥不会看上诚郡王府的姑娘吧。”
林长渊嘿嘿一笑,“小曦真是聪明。”
林元曦不自在的嘴角一抽,“嫡出的还是庶出的?”
“景阳郡主是诚郡王府唯一出自郡王妃肚子的姑娘。”
“……二哥哥也太有眼光了吧。”林元曦差一点挤不出声音。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一点机会也没有,是吗?”
“我可没说,不过,这些皇亲国戚大概不愿意女儿低嫁吧。”
“公主、郡主难道还能嫁皇帝吗?”
林元曦干笑了几声,“好吧,皇亲国戚的女儿高嫁机会不大,不过,至少也不会低到你这种程度,而且这个诚郡王不是皇上的弟弟吗?他的女儿称皇上一声皇伯父,好歹也得嫁进权贵之家。”
“非也,诚郡王若不想皇上忌惮他,反而会避开权贵,挑选三品以下官宦之家。”
林元曦同意的点点头,“不过,就不知诚郡王是不是明白人。”
“诚郡王远在越州还能深得皇上信任,就足以证明他是明白人。”
这一点林元曦认同,可是依然有话要说:“可是二哥哥不是盼着有朝一日可以进入内阁?娶了郡主,这当官的路不是没戏唱了?”
“郡主不是公主,郡主只有身份,不像公主有侍卫队、享岁俸。”
“原来如此。不过,我若是二哥哥,可不管人家是不是明白人,生长在山壁上的花儿还是别想了,一不小心花儿没采到,先扭到腰了。”
咳!林长渊差一点被自个儿的口水呛到了。
林元曦鄙视看了他的腰身一眼,“我看二哥哥就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别说山壁上的花儿,就是桃树上的花儿也采不到。”
林长渊的脸僵了,这丫头未免太小看他了吧!
某人忍俊不住噗哧一声笑出来,林元曦脸色一变,连忙转身往后方的树林看去,“哪个无礼的家伙躲在那儿偷听?”
下一刻就看见一团白色的东西扑过来,林元曦当下第一个反应应该是尖叫,至少林长渊就惊叫出声了,可是她突然想起上一世豢养的爱犬,直觉反应是伸手抱它。
“小狼,不可以调皮,下来。”三名男子依序走出来,周明安抱歉的对林元曦一笑,“小狼喜欢黄莺的声音,公子的声音宛若黄莺出谷。”
小狼不予理会,眼巴巴的看着林元曦。
“小狼?”这是错觉吗?为何她觉得怀里的小家伙是狐狸?
“这只白狐很有个性,只爱这个名字。”张启华笑着解释道。
小狼附和的摇摇尾巴,简直萌翻了,不过真正教林元曦心软的是它的眼神,像极上一世她养的长须牧羊犬“奶茶”,她不自觉地伸出手摸它的耳朵,轻唤,“小狼。”
小狼回以呜呜呜的叫声,欢喜的用鼻子蹭了蹭她。
“小狼,丢死人了,别赖在人家身上。”周明安状似要伸手打它,不过它不为所动的继续瞅着林元曦。
“看样子,小狼好像迷上你了。”张启华笑道。
“小狼见到美人儿都不见得如此热情。”周明安越看越觉得不可思议。
“小狼一向很挑剔,像它的主人。”张启华看了始终沉默的何云珞一眼。
小狼微抬下巴,显然认为这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
“小狼,过来。”何云珞终于出声下令,原本还赖在林元曦怀里卖萌的小狼立刻跳下来,回到主人身边。
林元曦忍不住看了何云珞一眼,这一眼,竟教她脑海闪过两个字——战神。这是男人中的男人,浑身充满了阳刚之气。
“这位小公子,不是我们无礼躲在这儿偷听,是你们未到此之前,我们就在这儿了。”周明安可没有因为小狼的搅局而忘了遭到诬蔑之事。
小公子?她是生得娇小,但是论年纪不会小他们太多。林元曦勾唇一笑,故作恍然一悟的道:“原来是一丘……同路人啊。”
“蠢人才会在这儿偷窥,见到人却搭不上一句话,有个屁用啊!”周明安不屑的道。
有些人明明生得俊美非凡又贵气,可是说出口的话……算了,又不是她儿子,出口成脏也与她无关。林元曦转头看林长渊,见他脸色难看至极,不难理解他为何如此,他自诩越州最有名的才子,如今却成了人家口中的“蠢人”。
“这位公子难道有更好的主意吗?”
“周恒之、张靖安、何子谦。”周明安先一一自我介绍,方才回道:“我正好有一艘船停在白灵湖,船不大,但很适合游湖,还有船娘专门给我们钓鱼、烤鱼,我们只要专心找机会跟游湖的姑娘搭话。”
何云珞挑眉斜睨了周明安一眼。
林元曦听了很心动,不过,这个人是不是太过热情了?总觉得居心不良,但她还来不及找借口婉拒,林长渊就欢喜的跳出来。
“这会不会打扰三位公子?”林长渊赶紧又补上自我介绍,“林长渊、范曦。”
“不会,人多热闹。”
林元曦拉了一下林长渊的衣袖,二哥哥是不是太过随便了?
“今日能够在此相遇,这是缘分。”
林元曦真想翻白眼,这种偷窥被人家逮个正着的缘分不要也罢。
“是是是,我也觉得我们很有缘分。”周明安伸手摸小狼的头,“你说是吗?”
小狼不想理他,却仍眼巴巴的看着林元曦,还摇着尾巴。
林元曦又想到奶茶,心都软了,也就顺服的跟他们搭船游湖赏美人……然而虽然同在一个湖上,但诚郡王妃邀请的官家女眷皆是知礼守礼之人,见他们的船靠过去,人家就赶紧将船撑离,而诚郡王府预备的船娘各个是高手,动作俐落又快速,总之,他们压根没机会跟美人搭讪,更别说林长渊的目标景阳郡主,更是连个影子都没瞧见。
不过,至少平平安安的落幕,还吃了一肚子的烤鱼,最后还得到对方的邀请——三日后至桃花庄一聚。
若非小狼是公的,周明安绝对相信它是狐狸精,老是绕着何云珞撒娇卖萌,像个小姑娘似的,实在很难想像它可以上战场杀敌,而何云珞似乎也老是将它视为孩子宠爱,就好比此刻,竟然因为它吵着要吃核桃,他就帮它敲核桃……这真的是一对很奇怪的“主仆”。
甩了甩头,周明安将目光从小狼身上转向何云珞,“你没什么话问我吗?”
何云珞只是对他挑了挑眉,继续专心的给小狼敲核桃。
“子谦没问题,我有问题。”除了医术,张启华最大的兴趣就是闲话家常。
周明安懒得理他,目不转睛的盯着何云珞,“难道你不好奇吗?”
“为何好奇?你不是一向喜欢结交朋友吗?”言下之意,周明安对第一次见面的人热情如火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
周明安不服气的道:“我也不是什么人都好。”
何云珞只是淡淡的“哦”一声,张启华却忍不住吐槽,“三教九流在你眼中皆好,只要他们能够为你所用。”
周明安很理直气壮的扬起下巴,“若不能为我所用,我与他们往来有何意义?再说了,他们与我往来,难道不也是想从我身上得到好处?”
“也是,诚郡王世子的身份很难教人无所求。”张启华很想翻白眼,“你会不会扯太远了?难道不能直接挑明吗?”
周明安将小狼面前的核桃扔给张启华,让小狼去找他吃核桃,“林长渊出自我们越州三大书香世家之一,还是大魏最年轻的举人,若非还未行冠礼,林家不愿意他太早踏入官场,说不定今年就出了一个本朝最年轻的探花郎。”
“真没想到这个林长渊如此有本事!”张启华觉得不可思议,在他看来,范曦比林长渊更有读书人的锐气。
“你无话可说?”周明安转向何云珞,完全忽略某个爱道长短的男人。
“你不会是告诉我,你想延揽人才吧。”何云珞终于有反应了。
周明安贼兮兮的一笑,“你不知道越州林家吗?”
“有话直说。”
他偏偏不说,等着看好戏,便道:“景阳过于天真,不知人心险恶,父亲和我都不愿意景阳嫁入京城,可是一旦皇上赐婚,由不得我们要不要,所以我们想趁皇上留意景阳的亲事之前,赶紧在越州给她找一门亲事,而林长渊是很好的人选。”
“若真如你所言,林长渊拥有探花之才,终有一日要进入朝堂,不会留在越州,景阳妹妹嫁给他,进京是无法避免。”
“至少林家是在我们眼皮子底下。”
“你已经将林长渊当成妹夫了吗?”
“人选之一,不过,是最佳人选。”
何云珞一笑置之,张启华就很不客气的嗤之以鼻,“不过是人选之一,就对他如此热情……我若信你,就是犯傻。”
“我就这么一个宝贝妹妹,与她夫君交好,对她总是有好处。”
这一次连张启华都懒得说了。
见状,周明安有些火大的道:“你们信也好,不信也罢。”
“是啊,信如何?不信又如何?此事与我无关。”何云珞从来就是一个冷心冷情的人,即使他们是表兄弟,周明安在他眼中跟外人无异。
张启华很识相的闭上嘴巴,他是外人,还是别卷入他们之间比较妥当。
“这事确实与你无关,那我们来说点与你有关之事,国公爷为何突然将你送来越州?”周明安听娘亲说过,何云珞三岁那一年失了父亲之后,英国公就寸步不离将他带在身边。英国公因为失去最出色的儿子,因此格外看重这个宝贝孙子的教养,即使西北的日子不太平,也不愿意他待在奢华萎靡的京城。
“京中最近乱成一团,祖父又去西山养病,为了避免我被京中的浑水溅了一身,索性将我送来姨母这儿。”
“国公爷的身子一向硬朗,怎么突然病了?”周明安的目光转向张启华。
“英国公的身子是师傅负责,我可没有资格过问。”张启华虽是武阳侯的么子,可是小时候一次误食中毒,幸逢西北军的随行大夫孟炎出手相救,从此张启华就拜孟炎为师,不过,比起跟着师傅,他更喜欢跟着何云珞,在外人看来,他倒像是何云珞的随行大夫。
“上了年纪,身体或多或少会有一些小毛病,何况祖父在西北待了大半辈子,每几年就要跟西夏狠狠打上一架,身子亏得可厉害。”
“不过,国公爷病得还真巧,毁了你的好姻缘。”
“好姻缘?”何云珞微微挑起眉,口气转为犀利,“你如何知道这是好姻缘?你见过她?你算出我们是天作之合?”
周明安顿时舌头打结了。
“嫁给我也没什么好,不想跟着我去西北受苦,就只能待在英国公府守活寡。无论西北还是英国公府,日子都不好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