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萌请深萌/馨有灵犀逸点通作者:爱喝水
文案
我叫陶心馨,他叫唐逸飞。
青梅竹马时,我是老大,他是马仔,任我搓圆揉扁,为我流血流泪…
若干年后,
他摇身一变化身“迷倒万千少女”的学生会主席,
我莫名其妙沦为“既好用又听话”的跟班小干事,
从工作学习到生活娱乐,我得以他为中心,做圆周运动,全无个人时间,私人空间…
暮然回首,原来是我糟蹋他,把他整别扭了!
苍天哪,善恶终有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内容标签:花季雨季 青梅竹马 欢喜冤家
搜索关键字:主角:陶心馨,唐逸飞(唐飞) ┃ 配角:苏涣淇,陈宁,蒋迪,刘斯珂,莫莉雯,众长辈 ┃ 其它:
第一节:我和唐飞小朋友
“请问为什么它孵不出小鸡?”
“这个你从哪里拿的?”
“冰箱。”
小鸡都被冻死了,怎么孵得出来嘛!”
我叫陶心馨。你们不要以为名叫心馨,就该扎俩小辫,系两支红底白点蝴蝶结,穿泡泡袖蓬蓬公主裙,一双蕾丝边白色长袜,
脚蹬黑色小皮鞋,手里拿着七彩波板糖,背景全是粉红色桃心小泡泡,要多可爱有多可爱,要多梦幻有多梦幻。
其实那都跟我妈怀我时身上长出的肥肉一样,虚浮得很。虚浮的她老人家,天真烂漫地做着公主梦,并坚持不懈地朝此方向做胎教。
据我妈单方面阐述,她怀孕期间,翻烂了《安徒生童话》,只为生出一个童话里走来的小公主。可她当时嗜睡得厉害,临了只把第一个故事翻烂了,而那故事不巧正好叫《丑小鸭》。
直到多年以后,我妈曾这样面带忧郁地解释:女儿,这不能怪妈妈。妈妈本意也希望把你生成白雪公主,灰姑娘,睡美人什么的啊!
每当这时,我不得不痛心疾首地教育她:妈妈呀,你真把《安徒生童话》翻烂也找不到白雪公主,灰姑娘,睡美人。她们都是《格林童话》里的人物啊!
即便我的存在终结了我妈美好的梦想,虽当不成小公主,她还是希望我能做个听话乖巧的小女孩。可道路一旦走歪,就很可能走向另一个极端。而我恰恰变成了那个极端。
别的不说,单讲每天都得换套衣服就够让她憋气的了。早上出门还是个干干净净的小可爱,晚上回家就变成脏不拉几的小泥猴。洗衣服的时候,她还能时不时地从我口袋里掏出点惊喜,比如蚂蚱,螳螂,蚯蚓什么的。
像我妈这样做着公主梦的少妇,势必得花枝乱颤地先跳到一旁,做作尖叫一声,然后再粗声粗气地大吼,“陶心馨,你给我出来,把虫子扔出去。”
看吧,原形毕露。
人的忍耐都是有限度的,哪怕是最有耐性的父母。我深深地记得,自打我一年级下学期开始,就没再穿过浅颜色的衣裳。想我一迎风招展的祖国小花朵,整天不是灰就是黑,要不然就是土黄,泥巴黄。怎么能不在我稚嫩且尚未发育健全的心灵留下难以磨灭的创伤呢?!所以,我对那个能把白色裤子从早上穿到晚上,还一尘不染的唐飞同学,始终耿耿于怀。
对于我的顽皮,早已失去耐性的妈妈,在数次苦口婆心的教育和爱心小巴掌的招呼未果之后,毅然决然地带我走进了医院。嘿,没想到还真查出我有轻微多动症。
不过,至今我仍坚信那是替我诊断的大夫公报私仇,造成的误诊。只因为我不小心当众摘下了他的假发。
记得看病那天风很大,连医生办公室的窗帘都被吹得呼呼作响,风破窗而入,可唯有临窗坐着的那位医生叔叔的头发,依旧保持着诡异的丝毫不乱。当下我好奇心大作,于是趁他低头写病历不注意,抱着颗求知若渴的心,大胆而又果断地把小手伸向他那神秘而又令人向往的脑袋。
至此,在我妈忙不迭地道歉声中,秃瓢医生大笔一挥,我沦为多动症儿童。
虽然我多动了,我妈却仍然固执地坚信,我是因为在农村跟爷爷奶奶住过三年,玩疯了,玩野了,没个正行才会如此顽劣。我妈懊恼我放任自由的那三年,我也同样深表懊恼,原因有它。我怎么没能早三年认识唐飞同学——这个让我把所有恶心性,恶趣味发挥到极致的好同学。
鉴于短短千字的自我介绍中,某位唐姓儿童出现频率达两次之多,我有必要向大家隆重介绍一下此人。
唐飞,住我家楼上,比我大三个月。我觉得长得像年画里抱鲤鱼的胖头娃娃,别人都说像画报上的西服小花童。他胆子小,不会玩,做事情慢慢吞吞的,我没看出啥优点。别人说他有礼貌,乖巧听话,做事稳稳当当,基本没有缺点。我团结友爱,勉为其难带他玩,别人却说他带领我共同进步,是个好孩子。我想我眼睛的构造异于常人,实在看不出唐飞的好。
话说好孩子唐飞与多动儿陶心馨相识在一个初夏的午后,刚回城没多久,我连自家的门还没怎么摸清楚就被我妈领到楼上唐飞家做客。
看着对面那个白白嫩嫩,干干净净,我随便扮个鬼脸就能脸红的小男孩,我相当不齿。不经摔又不经扛,女里女气,能有什么用!
我那年老无知的妈妈还不停地拜托人家,飞飞,开学你和我家心馨就是同学了。她刚从乡下回来,什么都不懂,你要多帮助帮助她。
唐飞点点头向我投来个友谊万岁的微笑。我头一扭,扬起下巴不看他,“啪”,后脑勺就挨了我妈一巴掌。我怒视我妈人前不给我面子,余光瞟到唐飞瞪大眼睛,花容失色的样子,暗地里又冷哼一声。挨打的又不是你,惊讶个什么劲儿,没出息!
漂亮的唐妈妈及时解围,招呼我随便吃满满一果盘里的大白兔奶糖。
我砸吧嘴,仔细端详唐妈妈,多大方,多气派,被大白兔衬得更加漂亮。再斜眼偷瞧咱家妈妈,抠门,小家子气。好不容易大发慈悲给我买两颗奶糖,还藏着掖着,防我跟防贼似的。想着手就不自觉地向果盘伸去,一定要吃他个十颗八颗,让我妈高兴高兴。
谁知,我这手还没伸出多远,就被我妈狠狠扯了回去,嘴里还不停数落我没礼貌,不懂事。当时我真闹不明白,明明是唐妈妈叫我吃的,怎么我照做还成没礼貌了。
“喏,吃吧。”唐飞抿嘴笑着递过来一颗大白兔。
看看他,看看糖,我想接又不敢接。
我妈又说:“飞飞给你,就赶紧拿着啊!”
接过糖的瞬间,我顿悟,原来大人的思想如此复杂,吃颗糖还有这么大的学问,聪明如我,也不禁为自己将来而感到惆怅。
小心翼翼地拨开糖纸,扑鼻而来的奶香味让我又更惆怅了。唐飞小朋友,你怎么能只给我一颗糖呢,应该给我一把的。
喜滋滋地抿着奶糖,唐飞又招呼我参观他的房间。我心里不想,一小男孩的房间有啥好看的,又不是动物园。迫于我妈的淫威,脚上却不敢怠慢。
没想到我陶心馨的这几小步,从此改变了唐飞未来的一生。
大大咧咧坐在唐飞整洁的小床上,我随便讲了几个在乡下上树捉鸟,下河摸鱼,爬房顶堵烟囱的事迹,立刻把他唬得一愣一愣的,既佩服又羡慕。
这城里娃真没见识,还笨。我一四五岁连路都走不稳的小孩,哪干过那些好事儿啊,还不尽跟在大孩子后面,挂两管鼻涕屁颠屁颠光顾跑来着。不过我没做过不要紧,说出来镇得住他就行。
得意洋洋享受他行注目礼的同时我还不忘拍拍他的小肩膀,语重心长地说:“大兄弟,以后姐姐保护你!”
我这辈子都忘不了他当时崇敬敬仰的目光,享受人生第一次带小弟,当老大的感觉,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为了我的老大地位更稳固些,他小弟做得更从容些,我瞟了两眼他书桌上的摊开的一本书——《十万个为什么?》,都认识,还好我妈这些日子没白教我识字。
可为什么不是一百个,一千个为什么呢?十万有多少,应该很多很多吧!带着这个疑问,我又翻了翻书的内容。
好多字啊!没几个认识的。插图呢,也看不太懂。合上书,推到一边,我挺直腰杆,豪气地对唐飞说,“你有什么不懂的,直接问我好啦。”
他还真不含糊,低头想了想,冲出房间,再回来时,手里多了个鸡蛋。
“请问为什么它孵不出小鸡?”他举起鸡蛋,很认真很好奇地问。
我当下就愣了,在奶奶家,喂过鸡,追过鸡,打过鸡,就是没想过有孵不出小鸡的鸡蛋。怎么能有孵不出小鸡的鸡蛋呢?它还能叫鸡蛋吗?脑子一糊,我随口问道,
“这个你从哪里拿的?”
“冰箱。”
我乐了,“小鸡都被冻死了,怎么孵得出来嘛!”
听说,自这天以后唐飞就再没吃过鸡蛋。
如今,我每每想到此事,便懊恼当时太轻敌,太大意了。想想唐飞向我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有关“性”知识的,我就该猜到他以后必定不简单,不一般。不然我也不会被他整得团团转,最终还落到被他欺负的惨烈境地。
正可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风水轮流转呐!
这世间,除了生死,哪一桩不是闹事?
第2节:唐飞同学的血泪史
我激动不已地给了唐飞一胜利的拥抱后,看到他羞红脸扭捏的样子,我第一次发现我家唐飞还是挺可爱的。
自从唐飞做了我的小弟,他每天的生活可以说是时时有惊喜,刻刻风生水起,有血有泪。
我和同班同学唐飞于一年级下学期一起带上红领巾,成为光荣的少先队员。没想到我还没得瑟几天,红领巾就莫名其妙地被我弄丢了,哪儿都找不到。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管我妈要两块钱买新的红领巾,少不了又被骂得狗血淋头。
再看到唐飞和他脖子上那条还没弄丢的红领巾,我不自觉地嘴里开始长出邪恶的獠牙,头上冒出使坏的小角。唐飞还傻乎乎地要陪我去买新红领巾。
我立正严词地指责他,“入队宣誓你忘了吗?红领巾是五星红旗的一角,是用革命先辈的鲜血染红的。怎么能去商店买呢?”
他问:“那去哪里买?”
我说:“扯条白布,用你的鲜血染红它。”
他还问:“为什么?”
我说:“老师说没有革命先烈就没有你们,你就是革命先烈的后代。”
他锲而不舍,“为什么不用你的血?”
我拍拍胸脯,“我在乡下住了那么多年,我是农民兄弟的后代。”
没想到唐飞回家真剪了条白布,划破手准备DIY条红领巾送我。好在只割伤了小拇指,不是手腕大动脉,不然他将会成为史上第一个为制作红领巾牺牲的爱国好儿童,登上教科书,与赖宁,草原英雄小姐妹齐名。
事后,瞧见他缠纱布的手指头,我多少有些内疚,于是狠下心从早点钱里挤出五毛,给他买了宝塔糖,以表慰问。
记得二年级的时候开始流行自动铅笔。在那个年代,“自动”两个字就意味着高端先进神圣而不可侵犯。什么东西只要跟“自动”沾边,就基本属于高科技现代化了。
环顾四周,大人们还用着“半自动”的对象,半自动收音机,半自动手表,半自动洗衣机。一听说铅笔能“自动”了,还是给小学生用的,我们彻底疯狂了。自动铅笔等同于人生圆满,此生无憾。
谁的笔盒里要有只自动铅笔,他家肯定是万元户。谁要有两只,他家肯定在万恶的资本主义国家有亲戚,谁要有两只以上,我们会无耻地怀疑,他肯定使用了不文明不道德的手段。一边唾弃他,一边厚着脸皮管他借自动铅笔用。
为了顺应大时代的潮流,我不得不在某天我妈心情还不错的时候,提出想要只自动铅笔的请求。
虽然我再三强调,我有自动铅笔,能省下削铅笔的时间,像士兵有了枪,杀猪的有了刀,在学习上一定干劲十足,节节高升。
我妈一句“削铅笔是为锻炼你的意志力,铁杵磨成针你懂吗?”就把我的提案彻底否决,还勒令我马上把新买的十支铅笔削成两头尖,不许断芯儿。
现在想来,那时我一口气削的十支都是“2B”的,“2”和“B”的铅笔呀…
最可气的是,第二天上学,我竟赫然发现唐飞的文具盒里有一只崭新的自动铅笔,笔头上还挂着一颗闪闪红五星。
再想到我头天蹲墙角一刀一刀刨铅笔的可怜样,怒火“腾”地一下窜上来。
我指着新自动铅笔质问他,“哪儿来的?”
他眨巴眨巴黑白分明的眼睛,“妈妈昨天给我买的。”
我说:“明明就是我的。”
他扇动长长的睫毛,摇摇头,很是不解。
我拿起笔,甩甩笔头上的红五星,毫不脸红地说:“星星,我叫心馨,所以它是我的。”
这世间,除了生死,哪一桩不是闹事?
他摆出好学生的样子,“星星是后鼻音,心馨是前鼻音,不一样啊。”
“我们乡下人,前后鼻音不分。”说完不等他接话,自动铅笔就进了我的文具盒。
我家唐飞向来有做小弟的自知之明,回到家一口咬定新笔弄丢了,不敢交代是被我恶意霸占掉的。
虽然仅被宅心仁厚,以德服人的唐妈妈数落两句,但人家脸皮薄,还是委屈地把眼睛哭成水蜜桃。我只好又一咬牙拿出五毛钱,再回想到上次流血事件我才慰问五毛,又扣下三毛买了根棒冰给自己,给了他两毛钱的宝塔糖。
话说小孩一般都不喜欢上学,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讨厌考试,所以崇尚考试的老师很难受欢迎。四年级时,我们班新来的一刚从师范毕业的吴姓语文老师。刚开学,她就交代我们每星期都会随堂测验一次,弄得全班风声鹤唳,怨声载道。
有压迫的地方就有反抗。随着反抗情绪越来越高涨,有人提出整整这位小吴老师。作为全班同学的喉舌,我义不容辞站出来,贡献了一个不咋干净卫生的恶作剧,赢得了绝大多数人的积极响应。
在寥寥无几的反对者里我听到我家小弟唐飞的声音,心里很受伤,大有被人背叛的凄凉感。当即怒目而视,大手一指,钦点他担任此次大型恶作剧的第一男主角。
有唐飞这么个听老师话又五讲四美的好孩子倾情出演,出其不意攻其无备,肯定无往不利。
这天早读,从来读书朗朗的唐一号按计划佯装不适,环手埋头趴在课桌上做抱窝状。从古到今好学生都备受老师关注,自然小吴老师一进教室就发现唐一号的异样,忙上前抚头关切。
唐一号本就长得副人见人爱的天使模样。这一抬头,轻皱眉,半阖眼,微抿唇,乱惹人怜爱,叫人心疼的。小吴老师顿时母性大发,嘘寒问暖。唐一号摆摆手,嘴里不停呢喃,“不要紧,不要紧”,拿起手边课本,加入诵读之中。
小吴老师一步三回头地走上讲台,还不忘当众表扬唐一号一番,说他带病坚持上课,值得大家学习。要不是有身前课本做掩护,小吴老师又恋恋不舍唐一号无暇顾及其它,几个捂嘴偷笑的同学非得穿帮不可。
语文课上,唐一号稳定出演,继续病怏怏,蔫耷耷地强忍疼痛听课,时不时再握拳抵嘴干呕两声。表演自然流畅,跟真的似的,连我都忍不住飞他个大拇哥。
正当滔滔不绝的小吴老师边背身板书之际,忽然听到“呕”地一声,她仓惶回身,被眼前一幕惊得目瞪口呆,手里粉笔落地也不自知。
只见唐一号面色苍白,手按胸口,狂吐不止,桌面一摊酱色半流质粘稠物里零星散落着些白色,黑色,茶色,看不清究竟原型是啥的东西。
同学们看到唐一号的呕吐物,再也坐不住了,眼睛都冒绿光了。舔着舌头,纷纷从四周聚拢到唐一号身旁。大家不约而同地从兜里掏出小汤勺,人手一只握在手里,像饿昏头的狼一样疯狂争抢桌上的“美食”,生怕动作一慢,就捞不着吃不到。
眨眼的功夫,“美食”被一扫而空,众人意犹未尽地舔着小勺各自归位,边砸吧嘴边双手背后,端正而坐齐刷刷看向小吴老师,个个都跟没事儿人一样。
小吴老师的脸白里泛青,青中带紫,眼睛瞪得快脱窗而出,半天缓不过来劲儿。最后,在我一声,“老师,请继续上课。”中,紧捂着嘴,夺门而出,狂奔消失。
老师一走,教室内一片欢腾,书包,课本满天飞。我激动不已地给了唐飞一胜利的拥抱后,看到他羞红脸扭捏的样子,我第一次发现我家唐飞还是挺可爱的。
这样的恶作剧放到今天,也许不算什么,放在当时,那可了不得了。我和唐飞双双被校长亲自接见。
本来呢,校长只单独邀请唐飞一对一面谈。我想,我好歹是他老大,不能不讲义气,所以挺胸抬头认罪自首,壮士出征般步入校长室。
头发花白的校长是个面目慈祥的老人。大概他崇尚说服教育,以情感人,以情入理,对我说的第一句是,那东西怎么能吃呢,伤身体的。
我犯错被我妈打骂惯了,他突然这么一关怀体贴,我就有点受宠若惊,挠着头不好意思地小声嘀咕:
“校长,那都是八宝粥。”
实话不说还好,一说,校长气得直拍桌子,讲不出话。
我家唐飞举手报告,想揽下所有罪状。做老大的怎么能让小弟抢去风头,我也争着抢着要坦白。
抢到最后反倒不像在认错,像在争功,老校长面色一沉,直接罚我们写检查一篇,打扫厕所一周。
到头来,我的检查是唐飞代写的,厕所是他单独打扫的,早知如此,我真不该让我的个人英雄主义抬头。
这世间,除了生死,哪一桩不是闹事?
第3节:大家都上兴趣班
对于一个小学生来说,秘密不是放在心底的,而是用来分享的,所以我第一时间把这个秘密分享给了唐飞。
我说我有多动症是误诊,还有另外一个重要证据,我学习成绩还不错。没出过年级前十,也没得过年纪第一,因为年纪第一常年被我家唐飞霸占着。
唐飞在学习上是真聪明真刻苦,我呢,是真有点小聪明。
比如某年生日,唐飞送我一A4大小的硬壳笔记本,封面是青铜五小强。这种笔记本可是当年流行的必备潮物之一。唐飞希望我用这个笔记本写老师布置的日记。我拿来直接贴上贴花,画上漫画,做了歌词本。
还不忘得意洋洋地向他展示我的日记本,巴掌大小,每页还有一大副插画,随便写点,就够翻页了。认真多写几句,还能翻好几页。傻瓜才用大本子写日记呢,写再多都看起来没分量。
因为小聪明,我在学习上应付自如,过于旺盛的精力只能另寻别处,发挥到其它方面。拍画片,弹弹珠,打弹弓,我样样精通。跳皮筋,跳方格,丢沙包,我通通在行。以至于日程排得太满,分身乏术,放学不回家,放假不着家。
耐性已经被我消磨殆尽的我妈在不征求我意见和经得我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做主替我报了少年文化宫的书法班,美其名曰,让我修身养性,以静制动。
这等好事我又岂能放过我家唐飞,虽然我象征性地征求了他自己的意愿,他也略微表示对绘画比较感兴趣,我还是不容置疑地也帮他报了书法班。当然啦,学费还是要他自己交的。
从此,我出入唐飞家,书包里就多出一样东西——书法老师布置的描红作业。为了不穿帮,我会先把横啊,竖啊,简单的笔划描好。把撇,捺,还有最讨厌的横折竖弯钩留给他。
遇到周末,我妈喜欢请唐飞来我家监督我共同完成书法作业。我呢,就坐在旁边看儿童画报,他呢,就老老实实地完成双人份。
实在无聊了,想起看过的恐怖电影《人皮灯笼》,我又突发奇想,在他闲置的左手手臂刷上一层又一层胶水。等胶水全干以后,再一点一点,小心地撕下来,乐此不疲。
有时候失误扯下他的汗毛,撕得他皮肤发红,他也从来不生气,只是用一种看小宠物的眼神看我,又埋头写字。
如此恶劣的环境之下,唐飞的书法竟然也能突飞猛进,越写越好,还拿了个全国少儿书画大赛二等奖。反观我,初级班里的同学是换了一拨又一拨,而我从来就没挪过窝。
脸皮再厚,我也撑不住了,只能找我妈进行二次磋商。书法太静,确实不适合我。应该以毒攻毒,负负得正,给我报以动为主的兴趣班。我妈难得的赞同我的提议,思来想去,最后给我报了个——武术班。
其实,亲爱的妈妈呀,我是想学舞蹈来着。
一想到文化宫的小男生攀在舞蹈教室窗口,目不转睛地盯着穿连体舞蹈服的小女孩伸胳膊踢腿,我的好奇心就无限扩张。特别是见到唐飞经过舞蹈教室门口也会瞟两眼,我就更想知道舞蹈究竟有什么魔力,如此深入男孩心。
但凡那时候我能把过年的压岁钱存下一分半毫,我就不会被我妈牵着鼻子走。她又先斩后奏交了武术班的学费,我半点上诉的机会都没有。
弄巧成拙之下,我对武术产生了极高的兴趣和前所未有的恒心。老师打一套拳,只示范一遍,我就能记个八九不离十,还打得有模有样,连老师都夸我有天分。
说到夸我的这个武术老师,是位鹤发童颜的硬朗老人,说起话来中气十足。偶尔来少年宫转转,从旁指导,年轻的武术老师个个对他毕恭毕敬,唯他马首是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