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 song
作者:爱看天

第一次的《love song》

王耀少年成名,十一二岁踏入演艺圈,脸嫩得几乎能掐出水来,凭借着美少年的容颜,不过十七八岁的年纪就已红遍了大江南北,难得的是如今大了,少年中性的影子淡去,成年男子的线条一抽出,更显现出王子一般的英俊帅气。26岁的年纪,风华正茂,又沉稳能干,公司力捧,媒体热炒,真正的如日中天,同代里无人能与之比肩。
林子实第一次见到活生生的王耀的时候,虽然已经震惊到大脑无法运作了,但还是惯性地摆着那张乖巧礼貌的笑脸,貌似很淡定地说:“前辈您好,今后还请多多关照。”
王耀看着这个乖巧地站在自己面前的新人,不声不响地伸出手捏住了他的脸,声音懒洋洋的,带着笑意:“这鼓鼓的小脸蛋真好捏。”
一朵巨大的鲜花顿时在林子实胸膛中砰然绽放,自己的偶像,那个在荧屏上无比耀眼的偶像,只要站在那里就能让周围都发光的偶像,现在正捏着自己的脸!
王耀看着这个傻呆呆的后辈,心里道:“真逗。”转过身去对经纪人说:“他演个亡命徒不太合适吧,无论外貌还是年龄。”经纪人笑着问:“你猜他多大?”
“十六七岁吧。”
“22岁了,大学都毕业了。”林子实很无奈地答道。
“哎?!”王耀惊讶道:“22了?你是哪个学校的?”心里盘算着国内几个知名的表演学校,总不会是自己的学弟。谁知道对方却报出来一个国内著名的高校。
“哎?!那学校也有表演之类的课程吗?”
“我学的是心理学。”林子实答道,心里对王耀有了改观,那个一直看起来高高在上的人,也会在说出“哎?!”这个字时露出的呆呆的表情,十分可爱。
“哎?!”王耀觉得这个新人还真有趣,虽然他很想问问林子实为什么会学心理学,为什么学心理学会进演艺圈,但是助理已经催促他准备开拍,他只好习惯性地揉揉鼻子,冲林子实笑了笑,离开了。
王耀似乎天生就属于镜头,只要一站在镜头前就光芒万丈。林子实远远地看着,感觉到刚刚缩短的距离又变得遥不可及,被花朵撑得膨胀的胸膛就像被扎了洞的气球,迅速瘪下去了。
王耀觉得这个叫林子实的新人是个有趣的家伙,长得很有趣,表情很有趣,连他学的专业也很有趣,所以本来拍完自己的部分就可以离开的王耀留在了片场看他拍戏。
林子实显然一点经验都没有,一条条的重拍也激怒了导演,对待新人也没什么可客气的,导演火爆脾气上来就破口大骂起来,林子实一直老实地低着头默默听着。接下来的拍摄却意外地顺利了,似乎是找对了感觉,林子实的一举一动把角色所带的戾气发挥得丝丝入扣,最后导演乐呵呵地拍着他的肩夸奖,林子实也笑咪咪地听着,一转身,眼睛漫不经心地向远方瞟去,射出一道凌厉的光。
“呦,原来他刚才是真生气了阿。”王耀笑了,决定请他吃个饭。
林子实卸了妆收拾好东西向公交车站走去,王耀远远看着那个走路像吃了一笑三步颠一样的身影,开车跟了上去:“呦,新人!”林子实一愣,恭恭敬敬地叫了声前辈,满脸疑惑。“有空吗?请你吃顿饭。”王耀笑道。
“哎?!”林子实摆出了王耀吃惊时的表情,逗得王耀在车里大笑起来。王耀离开了镜头,整个人都懒洋洋的,就连笑声都带着懒洋洋的味道,像冬天午后的阳光,温暖而明亮。林子实收起摆出的表情,也抿着嘴笑了。后来王耀才知道,林子实的笑是有多重含义的,比如说,如果他笑得很甜美和正在绽放的小花似的,那就一定是标准的摆pose杂志照了,如果他笑得很惨烈只剩下一张合不拢的大嘴和满口的白牙,那就一定是这个笑点极低的小子打从心底哈皮哈皮呢,再比如说,他要是抿着嘴笑的和小媳妇儿似的,那就一定有什么坏点子在那不怎么厚实的小胸膛里翻江倒海了。
“你学我倒是很像嘛,刚才演得也不错。”王耀赞许地拍拍坐在副驾驶上的林子实。
“真的吗?”林子实听了一下精神了,眼睛亮闪闪的,让王耀一下想起了母亲养的那条狗,每次回家给自己叼来鞋子后就这样盯着自己。“这是我第一次演戏,本来不想做的,明明是要做歌手的,为什么反而让我来这里耽误时间呢。”
“做歌手阿。”王耀若有所思地看了看他,从今天经纪人专门把这个新人介绍给自己就可以看出来,公司是打算着力培养他的。“先在影视剧里跟观众们混个脸熟,再推歌的话,接受度会比较高。你不喜欢演戏?”王耀问,现在哪个人不是演而优则唱,唱而优则演,都想要影视歌三栖发展,就连王耀自己,也隔上个三年两载发个唱片。
“只想唱歌,想唱出能够打动人心灵的歌。”说这句话的时候,林子实望着远方,眼神认真而坚定。
这孩子有双漂亮的眼睛,王耀想。“喂,唱给我听听吧。”
“哎呦?!”林子实一下子从座位上窜起来,脑袋重重地撞在车顶上,“前辈你要听我唱歌?”
“嗯。”王耀笑着点点头。
“那么我唱前辈的《 love song 》可以吗?”
《 love song 》?王耀一惊。
这是王耀十八岁发第一张唱片的主打歌,也是王耀唯一一首自己作词作曲的歌,是王耀写给某个人的歌,很幼稚的歌。那时候王耀还很年轻,爱起来天不怕地不怕,相信着天长地久、相信着只要牵着手就能一直走。后来那人离开了,才知道,原来爱情竟然那样的脆弱,经不住一丁点现实。从那以后,王耀就再也没有唱起过这首歌,他以为自己就象忘记这首歌一样忘记了那个人,忘记了那段感情,也忘记了那段时光。可是,如今林子实一提起,王耀就立马把一切都记了起来,他有些恼怒,恼怒林子实竟然记得这么老的一首歌,恼怒林子实不知天高地厚得竟然要在原唱兼作者面前唱这首歌,所以他的语气很冲:“你喜欢这首歌?”
“是呀!”林子实似乎是没听出王耀的怒气,欢快地回答。“前辈的歌里,我最喜欢这一首,甜蜜又充满希望的爱情之歌。”说完,他开始唱起来,清澈的男高音,带着青涩的技巧,就像18岁时什么也不懂的王耀。
王耀突然停下车:“不好意思,我突然想起还有别的事情,不能和你一起吃饭了,你从这里下车可以回家吗?”
“啊,”被打断的林子实愣了一下,看看前方不远的车站一边笑着说可以一边下了车,刚想跟王耀道个别,车子引擎一响,毫不留情地驶走了。林子实学王耀的样子揉揉鼻子,“果然是首禁歌啊。”
这并不是王耀的歌里最出彩的,但林子实还清晰地记得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时的情景。电视机里,18岁的王耀抱着把木吉他,自弹自唱,周身散发着淡淡的幸福光芒,仿佛能笼罩全世界。于是林子实喜欢上了王耀,喜欢上了唱歌,喜欢上了心动的感觉。可是因为某些不为人知的原因,王耀却突然再也不唱那首歌了。
“还是想听啊,什么时候能够再唱呢,王耀的《 love song 》。”

呦!公子!

王耀本来想第二天在片场给林子实道个歉,却怎么也没找到他,打听了一下才知道,那个小子的戏份已经拍完了。所以,再见林子实已经是半年后的事了。
那时候,王耀正在准备自己时隔三年的新专辑。公司很重视这张专辑,专门找了当红乐队ONE的主唱顾方莫莉来制作。王耀刚听说时也很吃惊,因为传说中,顾方从来不给别人写歌。
跟王耀相同,顾方莫莉也是少年成名意气风发,在歌手界当之无愧的老大。但是相对于王耀一步步走来的摸爬滚打,顾方莫莉一路可谓星光坦荡。他父亲是著名的作曲家顾莫,母亲是红极一时的歌手方晓莉,所以顾方莫莉打从娘胎时就已经声名远扬了。他双亲不堪媒体骚扰,一直把他藏得严严实实,可是顾少爷十七八岁上突然蹦了出来组了个乐队要唱歌,有双亲护航,又才华横溢,虽然少爷脾气有点傲骄,却正正迎合了八卦媒体的喜好,他和他的乐队以不可思议的速度爆红,成功地在这个竞争激烈的圈子里占据了一个显要的位子。
第一次和王耀见面,顾方就迟到了。虽然他的经纪人不停地道着歉,但其实王耀本人却并不在意,因为传闻中的顾方莫莉就是这个样子的,我行我素谁也不放在眼里。顾方到的时候,顶着一头乱七八糟的头发和两个大大的黑眼圈,伸出手说:“你好,顾方莫莉,你可以叫我顾方。”并没有一丁点要道歉的意思。
王耀笑了笑,“你好。”
顾方也许确实有些像媒体说的那样倨傲,但是他对待音乐却很认真。这是王耀在见面后对顾方的印象。可是有些倨傲的顾方却在准备离去时扭扭捏捏地红了脸:“那个…王耀…嗯,可不可以帮我签个名?”
“签名?”王耀有些吃惊。
“我有个朋友很喜欢你,所以给他签个名吧!”顾方一改刚才犹犹豫豫的语气,有些气急败坏从怀里掏出一张照片“啪”的一声拍到桌子上。
“嗯,好的,”王耀在心里偷笑着,翻过那张照片,“你朋友的名字?”
“蟑公子,蟑螂的蟑。”
有这个姓吗?王耀心里想着。
“内容就写,不吃青椒活该你长不高!”
“噗!”王耀一个没忍住笑了出来,偷看到顾方很幽怨地瞥了自己一眼。把照片递给顾方的时候,王耀的手还抖着,声音带着浓浓的笑意:“是给朋友的小孩吧?”
“给我儿子!”顾方咬牙切齿地低声道,每个字里都饱含了深深的怨念。
王耀终于忍不住大声笑了起来,对顾方的好感度大幅提升。其实这家伙还挺幼稚的,王耀边笑边想。旁边顾方的经纪人不停地念叨着顾少你不要乱说话啊这样的话被媒体听到又要怎样怎样了…
“你笑起来确实挺好看的。”顾方看着王耀说。
“哎?!”
“我问我儿子为什么喜欢你,他说你笑起来很好看。”顾方挑衅一样看着他的经纪人,重重地强调了“我儿子”这三个字,转过头来又向王耀轻轻地咧开了嘴,带着恶作剧成功的俏皮。
王耀送顾方出门,走在楼梯上的时候正看到一群男孩吵吵闹闹地从舞蹈室跑出来,看到王耀询问的眼神,他的助理说,这是些新人。王耀一下子想起了片场那个虽然看起来很乖巧但是发起狠来却很凌厉的新人,眼神不由地就看了过去。
“呦,那也是你们公司的新人?”顺着顾方经纪人的手,大家都看到了里面一个扎眼的存在。
即使还没有机会上镜表演也没有人会特别在意,这些新人也一个个打扮得时尚光鲜,时刻准备着让人眼前一亮。只有一个人,穿着脏兮兮的球鞋,土绿色的运动裤红T恤,套着灰黄色的外套,头上还包着个蓝毛巾,看起来就像误闯其中的民工。可是仔细看的话又会发现,他的手里竟然拎着某奢侈品牌的限量包。
王耀只是觉得,他那种一步一颠的走法有些眼熟,却听到身旁的顾方自言自语:“靠,我说怎么找不到了,原来那个包让他拿走了。”
“认识?”王耀问。
“他?”顾方指了指那个古怪的新人,扯着嗓子叫了一声:“蟑公子!”
底下的新人全都好奇地朝这边看了过来,蓝毛巾下赫然是林子实那双漂亮的眼睛,眼神就像锋利的飞刀一样,一刀一刀恶狠狠地剜向顾方。
顾方对此视而不见,很有些洋洋得意地说:“我儿子。”
很久以后,经过了王耀漫长而艰辛的教育,林子实终于纠正了“穿衣是为了保暖”的片面想法,懂得了搭配色彩和饰品。王耀看着从头到脚只有黑白两色并搭配着各种骷髅饰品的林子实,虽然有些头痛,却不得不说他总算是有些公众人物的自觉了,只是这品味,还是一如既往地与众不同。

情为何物

顾方莫莉因为迟到,所以没有坐保姆车,是自己开车来的,等他慢慢悠悠走到车库的时候,远远看到一个眼熟的人正倚在他的车上。
“呦,公子!”顾方打了个招呼,开了电子锁。
“你怎么跑这里来了?”林子实一边问着一边钻进了副驾驶座。
“我要给你偶像写歌,不是告诉过你吗?”
林子实回想了一下,顾方确实有一天提过这件事,只是那漫不经心的语气让他显得像在开玩笑。
“那你给他写了首什么样的歌?”
“情为何物。”
“什么!”林子实本来兴致盎然的脸突然垮了下来,“那不是准备将来给我唱的歌么!”
“我认为你唱不出那样的歌,它不适合你。”顾方很冷静地回答,“但是王耀可以。本来是因为你的原因,我答应给他写歌,在我见过他之后,我决定让他唱这首歌。你的声音确实比他好很多,但是你却不可能唱出这首歌的感情。你懂吗?你只是肉麻当有趣,喜欢这样苦情的歌,但是你理解这首歌在唱些什么吗?什么爱啊恨啊生啊死啊的,你了解多少?”
“不管,你答应过的。”林子实什么也没听进去,一巴掌贴上了顾方的脸将他按在了车窗上。
“五叔么书后答意顾!”
“你那天灌下了我爸的一整桶散装酒,红光满面兴高采烈地答应的!我说这个歌好听给我吧给我吧就给我吧,你说既然你这么喜欢可以呀可以呀当然可以呀!”
“你有证据吗?”顾方推开林子实,掰了掰后视镜,开始检查自己可怜的帅脸蛋。“你觉得这首歌给王耀唱很亏么?原来你对偶像就这么点感情啊,抵不过一首歌。”
林子实嘴一扁,扭过头去不出一声。
顾方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笑了出来,“你不是本事的很么,你从没想过要自己写出道曲么?”
“你说什么?”林子实眼睛一亮,“自己写?”
“你装什么装?以为我不知道啊!”顾方在林子实后脑勺上轻轻一拍,“我电脑里有个啦啦啦鬼叫的音频,不是你录的?”
“我明明隐藏了啊!”林子实说,“好听吧?我随便哼的。”
“旋律还不错。”顾方笑着说。“有空多去拍拍我家老头的马屁,他一肚子的好货,多少人求都求不来,你倒是好,见了他就跑。”
“哈,你自己不也是!顾叔太可怕了,太可怕了!”林子实像是想起了什么可怕的事,打了个哆嗦。
“你怎么能跟我比,我是天才,你是吗?”顾方鼻孔朝天,狠狠地鄙视了林子实。

来和个声吧!

王耀的录音室恰好就在新人们舞蹈室上面,偶尔与林子实相遇,不咸不淡地打个招呼。王耀有的时候会想,他真的是我的fans吗,一点都看不出来。
混在人群中的林子实,就像一个恭敬礼貌的后辈,客气而疏远的问候,眼睛里偶尔流露的羡慕与渴望。
但是顾方告诉王耀,林子实是他的fans,买他的专辑,看他的电视剧和电影,还不准别人说他一丁点的坏话。
因为带着点疑问,所以王耀也就更加关注起林子实来。
在人群中找到林子实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就像在一群白猫里找一只黑狗。比如说此刻,王耀只不过是从舞蹈室外面经过,无意识地那么一搭眼,就先看到了林子实。依然是一块蓝毛巾包头,鲜红的大T恤豹纹短裤,奇异的混搭。T恤穿在他身上显得有点大,就像一根筷子顶着半个鸡蛋壳。T恤看起来也很眼熟,昨天还穿在顾方身上。
顾方曾经炫耀过这件T恤,某个大人物手绘的,独一无二的,带有签名的,所以王耀印象深刻。而此刻,那件了不起的T恤,被当做练功服穿在一个满身是汗的身体上。
大红T恤,随着林子实的身体晃动着。王耀差点笑出来。叫林子实的那个小子,每一个动作都十分到位,不抢拍也不拖拍,手摆得不高也不低,腿抬的不前也不后,但是连贯到一起却有一种极不协调的感觉,僵硬,且用力过度。
没有舞蹈的美感。这是王耀给林子实下的结论。
“只想唱歌,想唱出能够打动人心灵的歌”,王耀突然想起说出这句话时闪闪发亮的林子实,顿时觉得即使舞跳的差点也没关系。
顾方对于音乐有一种近乎疯狂的执着,他要求一切都是最完美的,甚至体现在每一个呼吸、每一个停顿。《情为何物》这首歌,本来对王耀来说就有些难度,除了感情的投入上能够达到顾方的标准,在高音技巧和尾音处理上总是让顾方诟病。连续多天的重复录制,终于在王耀觉得要崩溃的时候,获得了肯定。所有的人松了一口气,听着小样,觉得简直是完美。顾方却依然皱着眉头,对王耀说:“还缺点什么。”
王耀一向舒展的眉眼也不禁苦涩起来。
“不是你的问题。但还缺点什么。”顾方说着,连招呼都不打,若有所思地离开了。
一群人安慰了一通王耀,约着去喝酒。王耀推脱说明天还要录音,打着哈哈把人一个一个送走,自己带上耳机听起了小样。
顾方说缺点什么,到底是缺点什么呢?
《情为何物》是一首十分苦情的歌,王耀一直很疑惑,像顾方这样骄傲的人,竟然也会写出这样苦苦乞求别人来爱的歌曲。
王耀从录音室里走出,外面的天空已经泛黑,整栋楼里静的能清晰听见脚步的回声。刚走进大厅,就隐隐约约听到了“啦啦啦”的歌声,很熟悉的曲调,像是朴素版的《情为何物》,没有伴奏、没有过多的修饰,甚至连歌词都没有,只有一把清澈的男声。王耀快步走出去,就看到一个眼熟的身影正坐在台阶上自得其乐地哼着。那小子土得掉渣的打扮总能让人印象深刻。
“喜欢吗?”王耀悄声走到他身边,突然发问。
林子实吓了一跳,像只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瞪着圆溜溜的大眼睛从台阶上蹦了起来,转头看见王耀正笑吟吟地看着自己。
“前辈你怎么还在?”
“回来拿东西。还没回答我呢。”
“喜欢!”林子实答得很爽快,“我喜欢这种爱得浓烈的调调。”
“浓烈?”王耀笑起来,“你哼的可一点也不浓烈,倒是挺纯净的。”
“我是纯洁的好青年嘛!”某人毫不脸红地说。不久以后,王耀很轻易地总结出,“脸皮厚”是这个名为林子实的生物的一个重要特征。
“你在这里做什么呢?”王耀转移了话题。
“啊,钥匙找不到了,等人把备用的给送来。”
“要很久吗?”
“不知道,那家伙好像挺忙。”
“一个人挺无聊的,我陪你吧。”王耀说着,就坐到了台阶上。
“唉?!”林子实一惊。
“你是我的fans吗?”还没等林子实镇定下来,王耀就又给了他一击。
“唉?!这么明显吗?!我明明一直很注意抑制的!”
“呵~”王耀揉着鼻子,无声地笑了起来。他拍了拍身边的空地,示意林子实坐下。谁知道林子实竟然纵身贴了过来,几乎整个人挂在了王耀身上。
喂,我们还没有这么熟吧。王耀有些不适应,正想把林子实推开,目光却碰上了林子实的眼睛,像一只乞食的幼猫,透着无辜与渴求。喵的,明明更喜欢狗,这一瞬间竟然觉得猫也不错。抬起的手只好顺势揉揉猫头上的毛了。
“死忠啊,我是殿下您的死忠!”幼猫热切地喵喵叫着表达忠心。“海报买三份一份张贴一份收藏一份炫耀给别人看的那种啊!”
“所以,趁此良辰美景,为了我们idol与fans的情谊,您能为我唱一曲吗?”
“呃…”林子实变向太快,打了王耀一个措手不及。
顾方毫不意外地在副驾驶座上捡到了一串钥匙,不用脚趾头想就知道是某个自理能力近于零的少爷落下的,预想着一只抓狂的猫上蹿下跳的景象,急匆匆地开着车往回赶。
夜色很朦胧,月光很美好,追星族与他的偶像其乐融融地倚靠在一起,哼唱着一首顾方写的歌——《情为何物》。偶像很投入,深情得让人恨不得溺死在他歌声里;追星族很配合,偶尔即兴地和上一段清澈的音,和谐得宛若天籁。
清音偶转处,方显得更为浓烈。
王耀的声音像海一样,林子实的和声就是顾方忽略掉的浪花。

去下馆子吧!

在顾方的建议下,林子实加入了王耀的新专辑队伍,为王耀伴唱。原本因为顾方的精益求精而进度缓慢的录制,也变的顺利起来。林子实因为长相乖巧嘴巴又很甜,很快在一群前辈中间混的如鱼得水,成为了受尽宠爱的小弟。在录制终于结束的那天,林子实小弟邀请诸位前辈共进晚餐。
于是呼朋唤友一群人呼啦啦涌去了饭店,为了照顾林小弟的钱包,在王耀的建议下选择了一家价位并不高的餐馆。怕被人认出来,王耀做了伪装,套上了助理的外套,还戴了一副笨笨的眼睛,头发没有做造型,柔顺的下垂,看起来就像个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学生。林子实瞪着一双泛着星光的眼看啊看,满脸上写着:啊啊,好帅,不论怎么打扮都好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