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宝贝·二三事

自 序

  意象
每次写一本小说,最先出现在脑海里的,不是文字,而是意象。在写这本小说的时候,亦有一幕一幕的画面在心里掠过,犹如不定格的镜头。带有一种隐约的肯定之感。这些意象决定心的探索走向。我却是喜欢这种过程,在黑暗中反反复复,但似一直有光照耀。
两个在陌生旅途中邂逅的女子。各自生存的阴影。信与不信。记忆所代表着的遗失和记得。最终,她们又走回到旅途之中。在这里,旅途亦代表时间。
在这写本书的时候,有过困顿。常常是写了几万字,推倒重来。再写,再推倒。我当然有过多次思省,觉得也许是放置其中的意念,太过繁重。就像一个人,有话要说,又很慎重,反而觉得怎么都很不妥当起来。
最后决定推翻在结构叙述上的企图,先恢复出一个纯简的文本。抑或说是一个纯简的幻象。却更为接近真实。
因为纯简,文字构筑了一种自然的走向。为此,文本本身在书写过程中完成细微的变动。与我的初稿框架,有所不同。
内心摆渡
至今喜欢的小说,仍旧是那种往内探索的类型。类似于一个封闭的暗的容器,看起来寂静,却有无限繁盛起伏隐藏其中。亦不需要人人都来懂。因那原就是一种暗寓式的存在。有它自己的端然。就像一个岛屿。断绝了途径。自有天地。
因着这个原因,我很少在书店里能够买到自己喜欢的小说。有一本加拿大小说除外。其场景里有个荒废的修道院,接近我观点核心里的岛屿。我因此对出生在斯里兰卡的作者有无限好奇。当然我知道,这书里有他,亦是没有他。
至今为止,我的两本长篇,都是以“我”起头。这个人称很微妙。它代表一种人格确定。也就是说,它并非个体。它是一种幻象。那个“我”是不代表任何人的。
对一本小说来说,有时候事也不是太重要。事亦是一种工具。重要的是叙述本身是否代表着一种出行的态度。对读者和作者来说,书,有时候是用来接近自己内心的摆渡。为了离开某处,又抵达某处。
任何事物均无定论。也无人可以做主。小说更是不需要任何定论的载体。诸多感情或者思省,原就是一个人内心里的自生自灭。当一个人在写一本书的时候,心里是如此。而当另一个人拿起来阅读的时候,他能感受到这种清寂。似是无法对人诉说清楚的,心里却又有惊动。
疏离感
我对我的一个朋友谈起过这本书。
我说,这本小说在设定一种疑问,试图解答,或者只是自问自答。结构散漫,如同记忆。因人的记忆就是从无规则,只是随时随地。
看起来亦矛盾百出,更像是一个寻找的过程。它不存在任何立场坚定的东西。只是在黑暗的隧道里渐行渐远,缓慢靠近某种光亮。它是一本因此而注定有缺陷的的小说。并与我之间更加疏离。
这种疏离感使我一直更为喜欢小说的文本。在散文里人不能回避真实感受,要把自己摆在前面。而小说却可以让自己退后,或与自己截然就没有关系。几近一个幻象。
记得
写完之后,心里回复某种空洞状态。像一个瓶子刚刚倒空了水,在等着全新的水注入。这转换过程中极其短暂的一刻。看起来通透,却蓄满种种可能,有饱满而汹涌的不设定空间。
又开始长时间睡眠,阅读。但更频繁地置身与公众空间中,与陌生的人群混杂,观察他们,倾听并记录他们的对话。随时写一些笔记。并在书店里寻找地图册,想能够找到一个陌生地停顿。
无所事事,观照内心。就如同沉入河流底处,深深潜入,没有声音。
它使人更为直接地面对日常生活。一些人与事。时与地。看似简单却是意味深长。
记得2003年11月6日,北京有第一场大雪。夜晚八点,在咖啡店里等一个朋友。透过巨大的接近三面环绕的落地玻璃窗,能够看到茫茫大雪被大风吹成斜面。在大楼的射灯光线范围之内,这微妙的重量感非常清晰。天空时而被闪电照亮。
空荡荡的店堂里,人极少。偶有人推门而入,头发和大衣上都是干燥的雪花。纷纷扑落。看到一个头戴圆形暗红色毛线帽子的欧洲男子,穿皮外套和球鞋,端一杯热咖啡,走进茫茫大雪里。潦倒的味道。这或是他身在异乡看到的第一场大雪。
又有一个穿着黑色高跟凉鞋的长发女子,有果核般的身体轮廓,在桌子边吃一碟野樱桃蛋糕。用英语接了一个手机电话,然后亦穿上黑色长外套离开。我想象她裸足穿着的高跟凉鞋陷入厚厚积雪里的场景,觉得有一种诡异的美感。似有一种脱离现实的激奋。
40分钟之后,朋友在大雪中赶到咖啡店。他在拍一个电影,刚睡醒。他的白天才刚刚开始。不吃食物,只喝水。与我说话,而后坐在一边昏昏欲睡。最后他决定去电影院看一个科幻片做为休息。等到凌晨两点,就可以开始他的工作。而我决定去吃一些热的食物,然后回家阅读看了一半的某个西班牙男人的传记。
走出咖啡店大门的时候,看到满地被大雪压折的树枝,叶子青翠,生命力以某种夭折的姿态,得以凝固。树枝突兀的伤口,似仍散发着汁液辛辣的气味。有下夜班的年轻女子在街上群集地走过。笑声明亮而愉悦。大雪茫茫。整个城市陷入一种寂静而微弱的梦魇般的氛围之中。
在一家通宵营业的肮脏小店里。地上都是融化的湿漉漉的水。有美丽女子坐在角落里怅惘地看着大雪,脸上有洁净的爱情遗留的痕迹。亦有人在纵情地喝啤酒及吃沾了辣椒粉的羊肉串。闷头不语。灯泡明亮得刺眼。此时已经是凌晨一点多。
坐在那里,感受到置身与时间之中的沉寂,及面对它的不可停留的细微忧虑。这个大雪的夜晚即将过去。我将失去一切线索与它连接。只有记忆,将会以一种深刻的不可触及的形式,存留在心里。
是一束神秘而明亮的光线。曾经带来这样华美盛大的撞击却无法言喻。
一个人的事
而我知道自己不会轻易对人提起。我将只是记得它。或者把它书写下来。
书写只对个人发生。等到书写变成文本并且面对大众,它就与自己断了任何关系。仿佛是另一种存在。它被别人猜度,评断,或者误读。意义在完成的那一刻,成了终局。
所以这只是一个人的事。
大雪的夜晚。时间。回忆。生命的旅途。以及小说。都是如此。
安妮宝贝
2003年10月北京

引子

  她对我说,良生,若是有可能,有些事情一定要用所能有的,竭尽全力的能力,来记得它。因很多事情我们慢慢地,慢慢地,就会变得不记得。相信我。
那是12月。冬天。深夜航行的客船正横渡渤海。我与她坐在船头上。海风呼啸,浪潮涌动。甲板上的人群已经逐渐散尽。海面一片黑暗。我记得自己冻得牙齿格格发出声来,感觉难熬。抬头所见处,却见满天星辰闪耀明亮,像破碎的钻石,深深印刻。甚或无法倒映在起伏的海面上。
那一瞬间的惊动,就如封闭黑暗的罐子,忽尔掠过微薄的光线,稍纵即逝,却艳丽得让心里无限欢喜。这惊动和欢喜,是因着渺茫天地,曾有一个人并肩而立,观望世间风月。记得,沉默如同黄金,即使被岁月磨损覆盖。它亦会是我的光。
我只是渐渐忘记她的脸。她的脸沉没与暗中。笑容。头发的颜色。额头。眼睛和嘴唇的形状。下巴。肩。手指……所有的轮廓与气味。忘记一个人,一点一点地擦去印记,直到消失。她的肉体与意志缓慢沉落,被黑暗覆盖。似乎这个人,从来都未曾触摸过她。从来都未曾与之相见。
这是确信无疑的事情,她将会消失。生命是光束中飞舞的无数细微尘埃,随风起落,不可存留,不被探测与需索。亦最后只是静寂。她已消失。而我们之间的事,就像一封已被投递的旧信,信里有发黄故纸渗透彼时的潋滟春阳,笔尖在空气中轻轻摩擦,发出声响,写下温柔黯淡的片言只语。惟独书写的那段时间失落。时间与记忆背道而驰。记忆被投递到虚无之中,开始成为无始无终。
我想我也只将是带着这光,逐渐沉没于暗中。
那年我27岁。我是苏良生。

良生(1)

  27岁,我决定有一次旅行。从北京到昆明。然后是大理,丽江,中甸,乡城,稻城,理塘,雅江,康定,泸定,雅安。最后一站抵达成都。在除夕前夕,飞回北京。这趟旅行会坐长途客车,穿越两省。历时一个多月。
在云南四川省的交通图上,用蓝笔划出一条粗而迂回的路线。冬季并不是出行的合适季节。后来事实也证明这是一贯如此。这将注定只是一次荒芜而漫长的省际旅行。
当我离开这个城市的时候,并未曾跟任何人提起。也无人可以道别。除了阿卡。阿卡是一只腊肠和可卡的混合种小狗。矮腿,黑色长毛,圆眼睛上两道褐色的小眉毛。有极其热烈冲动而卤莽的性格。我抚养它1年多,每天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在用来带它早晚散步,给它喂食,洗澡,抚摸以及对话。衣服,头发和手指上都是狗的气味。带着这样的气味外出,如果路上有其他的狗,它们就会跟随我。因为它们懂得分辨那些抚养狗的人。
阿卡懵懂天真,是不会长大的婴儿,但我知道它心里有期许。这来自彼此生命之间的单纯的信任,如同血液的混合,疾速并且盲目。也许有生之年,我们始终都不会理解对方的感情,但却舍得彼此交付。
因为要出去旅行,我便把它放到一个寄养店里托人照管。准备了一只大布包,里面有狗粮,调味料,磨牙牛奶骨,小鸡胸肉干,狗饼干,它的小玩具和毯子,沐浴液以及一只小型吹风机。阿卡喜欢洗澡。在我用淋浴喷头的热水冲洗它的时候,它有安静而理所当然的享受姿态。要花很长时间把它湿漉漉的长毛吹干,不停地用手指抚搓它的身体。这温热的有血液循环和心脏跳动的躯体。长时间地拥抱它。有时观察它的呼吸。它吐出舌头或蜷缩着睡觉的样子。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开始希望身边有一条活跃天真的狗长久相伴。我们在月光下漫步,沿着长而空旷的树林小道,一路都无言语。只是我蹲下来的时候,它便靠近我,用眼睛亮亮地注视我,并不探测我的心意。也许在决定收养阿卡的时候,我便觉得自己有些变老,不再信任人的感情。并开始遗忘一些事。
我把布包挎在肩上,抱起阿卡走出了家门。在出租车上,它坚持把毛茸茸的小脑袋伸出窗外,黑亮眼睛看着吵闹街道有无限惊奇。它不喜欢新家,兜转着难以安定下来。我走出店门的时候,它探出头来看我,疑惑地跟着我走了几步,看着我走远,便叫了几声。我回头说,阿卡,再会。似乎是一个道别。
而这的确也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一个多月后,当我回到北京,那托管的人便告诉我,阿卡跑丢了。

良生(2)

  在机场把沾满灰尘的大背囊连同绑在上面的睡袋,用力地拉起来,然后摔在行李传输带上。这只60公升的背囊,自买来之后便从未曾清洗过。有结实的背带和可伸缩的空间,扛在背上的时候还高过我一头。但防水抗震,非常方便。上面贴满各个航空公司各个起点和终点的托运标签,密密麻麻,从不曾撕下来过,看过去仿佛勋章。
上一次是背着它去新疆,一路在陆地巡洋舰的后座上颠簸。随意放置在小旅馆和路边店铺的泥地上。坐着踩着,无所顾忌。它有着伙伴般的忠贞及坚强。
在里面放下需要换洗的四件厚棉衬衣,T恤,两条牛仔裤及粗布长裤。内衣和棉袜。一双系带球鞋。可在旅馆里换用的枕头及床单。10CM*15CM尺寸的和合本译本的《圣经》。矿泉水。榛仁巧克力,消炎药,创可帖。120页的再生纸笔记本,碳素铅笔,黑色圆珠笔。20只胶卷,CONTAX的T3相机,佳能G2数码相机,充电器。卫生纸,毛巾,香皂,木梳,凡士林。以及一瓶ANNASUI的蔷薇香水。我用这只香水很多年。旅途中气味的变更可以使空间产生一种微妙的距离感。这在肮脏的客车或旅馆里作用尤其明显。熟悉的香水可以使人感觉带着自我的归属感,而不被同化。
柜台后面的小姐询问,需要靠窗的位置吗。我略微犹疑了一下,说,什么?又说,好。现在我常常需要重复确定来自外界的信息。拿住从柜台后面递过来的机票,登机卡和护照,把它们塞进挂在胸前的绣花丝缎小包里。这只暗红色的破旧绣包是在去尼泊尔旅行时带回来的。
我买一些脏脏旧旧的东西,留恋那些似会凝滞其中的时间。以前曾在旧货市场买过一件男式丝绸上衣,晚清的款式,黑底色,深蓝松菊梅图案,领子和袖口都是破损的。尺寸很小,我能穿。于是我就猜测,这是否是一个早夭的少年留下的。衣服质地上乘,所以应出身富贵。但在这件绮美的旧衣上,我看到死亡的阴影。他的记忆抵达我的手里,也许就已时光流转了上百年。但这种危险的美感却令我着迷。
过安检的时候,报警器一直响。我被叫到台子上接受检查。检查器一碰到我左边手腕上的旧银镯子就发出嘟嘟的尖利声音。那穿着制服的男人对我说,小姐,你能先把你手腕上的镯子摘下来吗。这是一只普通的纯银镯子,镂刻着古典的花朵图案和汉字。我洗澡睡觉的时候也不离身,戴得已经接近皮肤的光泽。我犹疑着,说,很抱歉,我没办法把它摘下来了。它很正常,不是吗。
在落地玻璃窗外面,一架庞大的波音757正拔地而起。呼啸声覆盖了一切。机场大厅里的人声鼎沸。所有琐碎的声浪交汇成波浪,一层一层地扑打过来。我的耳朵里有轰鸣声。
听力下降的第一条重要特征是,常常感觉到耳鸣。
我已经开始偶尔会听不清楚别人声音不是太大的语言。
我会重复询问,你说什么。你刚才说了什么。那个男子在脑出血之前有三天的时间失去了听力。他给别人打电话,只能对别人说话,却听不到别人的回应。他感觉恐惧,一个人留在这突如其来的寂静之中。
我的症状还是轻微的。但我知道这是他给我的。如果年岁渐老,他的基因会在我的血液里凸显得更明确无疑。他所有的疾病都会给我。
皮肤敏感,偏执,无法被满足的激情,冒险,对感情的野心与禁忌。以及某种失聪。
我站在台子上,伸直手臂,无辜地看着那长型的检查器在外套上重复滑动。它再次对我的银镯发出尖利的警报。

良生(3)

  在黑暗中睁开眼睛,我看到自己又走上那条白漆斑驳的走廊。
大雨还在下。南方的春天,雨水充沛,整日整夜,无法休止。走廊尽头的窗,映出透露微弱亮光的深蓝天空。有哗哗的水声。水声包裹着走廊,通向尽头遥不可及。雨水剧烈地敲打在墙壁上。
我逐渐确定清楚自己的位置,穿越走廊的拐角。手抚摸过流淌着雨水光影的墙壁,手指间留下潮湿的粉尘微粒。空气中有灰尘和消毒水的气味。一切都非常清晰。我知道我会看到那张床。
他正在从床上坐起来。在寂静微光里,轻轻叹息一声,然后慢慢穿上一件淡烟灰色的羊绒衫。先把两个袖子展开,再套进头。这只是一个寻常男子的穿衣习惯。
这件衣服,是她在百货公司里刷卡买下。一千多块。亦是他穿过的最贵的毛衣。你已经老了。该穿一件柔软妥帖的羊绒毛衣。她对他说。他穿那种劣质廉价的混纺衬衣,硬,并且散发出异味。不知为何,他在50岁之后,开始发胖,抑郁,并且非常邋遢。只会在西装口袋里放一柄塑料梳子,然后拿出来,慢慢梳理他的头发,且照镜子。
那些头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一点一点地发白。她离开他的时间过于漫长,所以感觉突兀。
在他昏迷的时候,她日夜坐在他的床边,不停地抚摸他的手,他的脚。胖胖的圆鼓鼓的手和脚,不像是一个成年男人的身体,却更像是婴儿时候的摸样。她想让手心里的这部分肉体暖和过来。这肉体在逐渐走向死亡之前如此纯洁而无能为力。
(我因此知道自己在做着一件比一生都更为无望的事情。她说。)
这巨大的无望使她的内心失去了声音。她在大雨的午后,亲手点燃那件毛衣,然后看着在大风中抖动的火焰,燃烧了毛纤维,发出细微的哔叭声音。衣服在火光里跳动,萎缩,融化,变成一堆毛毛灰。轻薄的灰末在冷风中被迅速地卷向荒凉的田野。消失无踪迹。
他的坟墓就在这田野的东边,面朝西面旧日的小村车站。这已被废弃不用的车站有过她童年时候的数度告别。
囡囡。她听到他唤她。神情平淡闲适,仿佛是在他自己的房间里,坐在堆满了旧报纸旧杂志的阴湿角落里,那里通常摆着一把僵硬又无扶手的木椅子。他说,囡囡,泡一杯热茶来。他翻开当天的报纸,细细阅读。
他的视力很好,且有一个思考充沛而有活力的脑袋。一个孤独而热衷于奇思异想的男人。当冰冷的手术刀捅进他鲜血喷涌的脑部,痛苦是来自于血管破裂还是来自于粗暴地侵入。她对医生说,我们要动第二次手术。一定。一定要动……(告诉我,该如何来保全你敏感柔软充满渴望的头脑)。她抚摸着他冰冷脑袋上的伤口缝线,巨大的无望使她的内心失去了声音。她看着他的脸。(你的脸还是离我这么近。我又看见你。)
他穿上了旧毛衣。转过头来。头发很黑。形容清瘦。那是他27岁时候的照片。在贫困偏僻山村里教书,与她的母亲结婚。
他独自咳嗽约3分钟,然后抬起脸对她微笑。
他说,你回来了。真好。
于是我在黑暗中睁开眼睛。突兀的刺眼光线带来短暂的晕眩,瞬间中眼前光影闪动。午后飞行路途中闷热骚动的机舱。衣服里面都是身体粘湿的汗水。从梦中惊醒的沉闷压制的不适感。有食物的气味。空中小姐正在分发午餐。
1月30日。下午1点25分。从北京飞往昆明的4172航班。身份,苏良生。女性。居住地北京。身份证丢失。护照上的照片是25岁时拍的。越南髻。眼神坚定。穿一件藏蓝粗棉布上衣。
咖喱牛肉还是鸡肉?耳边有小声柔软的问询。看清楚了眼前空姐化妆精细的年轻容颜,迟疑地确定她的问题。我不吃东西,请给我一杯冰水。简易杯子里盛着四分之三左右的水,递到面前。看到了小玻璃窗外面的云朵,层层叠叠。延伸的丘陵。连绵峦轮廓。深深浅浅的绿。西南地区繁盛而错落有致的植被特征。
飞机已经航行了约2个半小时。胸中有隐约的呕吐感。
从挂在胸前的小包里取出一颗药丸,用水吞服。身边的陌生男子肥胖粗鲁,一直在发出鼾声。我把羊毛披肩叠起来,垫在脸边,蠕动自己的脸庞,摸索合适的位置。企图继续进入睡眠。

良生(4)

  那一年我在北京。那一年对我来说只觉得日子渐渐变得稀薄,难以打发,却又迅速。荒废几近一事无成。
有时我去圆明园看下雪后结冰的湖,在岸边抽根烟,倏忽就过了半日。有时在跳蚤市场出售自己的旧书,寻找廉价的线装书及破铜烂铁。有时在半夜哄闹的小酒吧里无所事事,捱到天明。时常失眠,一旦入睡,睡眠时间就变得很长。但终究还是要醒来。醒来我不知自己要做甚么事,便起床,看碟,煮食,洗脸,对着镜子涂口红,穿上球鞋。然后出门去空茫的大街上走。
因为无目的的长时间走路,我记住了天色微明时分的凌晨。万阑俱寂。心情与醉酒后从小酒吧出来,打不到出租车,便一个人趔趄着边回头寻觅边慢慢前行的午夜,两者之间其实非常相似。一点困倦也无,脑子非常清晰,只是略微有些钝重。亦只觉得自己是个空落世间的过路者,心里什么都没有。
凌晨空旷的马路带着刚刚苏醒过来的寂寥,楼群之间的天空是微微泛出暖色的灰白,正一点一点地逐渐明亮。空气略有湿润。天地之间一点点细微的感受差异,让人的神经就有敏锐的回应。此刻城市没有车队蔓延的交通堵塞,也无如潮水流动的人群。没有白天的炎热干燥。没有夜晚的醉生梦死。亦无甚声音。只是清冷,庞大并且落寞。我只觉得它很好。
它使人觉得血液的速度缓慢。几近停顿。使人看得到自己的处境。亦是容易让人万念俱灰的时刻。
从医学上来说万念俱灰的沮丧和孤立无援感的产生,有时是因一个人脑部的复合胺含量比正常标准要少,这也是抑郁症的来源。是的。当一个人的脑部缺乏某种化学含量,他就需要每天醒来给自己倒一杯清水,吞下药丸,以便让它们合成元素。同时他的身体内部也会发生微妙变化,血清度增加,肾上腺素降低。快乐与平静之感由此而生。
原来幸福感可以用药丸制造。这亦是人可控的范围之内。
但我不知道一个人若天生在体内缺乏了某种元素,是否倾向于一种原罪,并导致他的不安全感。
在北京我居留两年,搬过6次家。从心理分析上来说,不停搬家是缺乏安全感的印证。一种自发抵御与对抗。没有安全感的人,也无法与人建立长期的感情关系。我觉得还应加上一条。没有安全感的人,通常也都警觉。
我从来都很少靠近陌生人。亦不让他们靠近我。我不接陌生人的电话。不爱打电话聊天。我的公寓里自然也有男人出入,都是送水,送快餐,送网络邮购物品上门服务的服务生。包括信差。联系密切的人,尚有附近24小时营业超市和小餐馆的小老板。电脑里数位从未见过面的专栏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