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之梦幻 作者:岑凯伦
都有诗一样的青春,诗一样的美丽。
在爱情方面,也都有诗一样的体验,
秋诗如小绝句,精致美艳;
爱诗如排律,起承转合,波澜起伏;
梦诗、丽诗如自由体,热情奔放。
但最终都有一个诗一般美丽的结局。


第1章
在一个绿色的房间里;银绿色的墙壁上,挂着一幅巨型相片。

照片里有五十岁的马永安,几间工厂的老板,马林如冰,四十二岁的中年美妇;妇女会的活跃分子,难得的也是个好母亲。

二十四岁的秋诗,洋行总秘书。二十三岁的爱诗,空中小姐。二十二岁的梦诗,大学刚毕业。十六岁的小丽诗,还在念大学预科。

马家的四千金都是大美人,秋诗温柔,清秀,眉目如画。爱诗绝艳,热情,浪漫。梦诗清丽脱俗,肌肤如雪,是四姊妹当中最漂亮的一个。至于小妹妹,一张红红的小脸,两个小梨涡。她活泼,健康,俏皮,甜蜜。她在马家,是最深受宠爱的一个。

下课回家,丽诗把书本一扔,倒在一张“欧化牌”的真皮椅里,她伸长了腿,舒舒服服地吐了一口气。

女管家端姨由里面走出来:“丽诗,你下了课去了哪里?司机接不到你。”

“庄妮搬了新居,去看看。端姨,今天有什么好吃的?”

“厨房焗了芒果蛋糕。你回房间换去校服,我给你准备。”

“唔!不,”丽诗到处看:“程世浩呢?”

“怎么叫程世浩?叫老师!”

“什么老师?大家一块儿长大的,他有什么了不起?”

“不叫老师就算了,但是,他大你四岁,总该叫声世浩哥哥吧?”

“什么哥哥妹妹的,肉嘛!”

“你这孩子,真不听话。”

丽诗站起来,走过去,缠着端姨撒娇:“丽诗听端姨的话。”

端嬉又怜又爱地抚着她的头发:“快去换衣服,和大姐一起吃下午茶。”

“大姐回来了?”

“早回来了…”

秋诗换上家常便服,有人推门进来。“有事吗?”

爱诗转着水汪汪的媚眼:“想向大姐借双灰色的高跟鞋。”

“你自己有!”

“我那双是粗跟厚底的,今年流行细跟薄底。”

“妈那天买鞋子,你也要了两双。”

“是紫色和彩蓝色。今晚我穿银灰色的晚礼服,灰鼠披肩,应该穿灰色鞋子的,是不是?”

秋诗打开鞋柜,把一双全新的高跟鞋拿出来,交给爱诗:“别像上次一样,还鞋子时候,少了鞋跟。”

“不会,决不会,上一次是跳通宵嘛,这一次担保完整无缺。”

“好吧!”秋诗微笑挥一下手。

“谢谢大姐。”爱诗刚走出去,碰见梦诗,梦诗盯一眼她手中的鞋子:“又占大姐的便宜!她的新衣新鞋你哪一样没用过?”

“关你什么事?又不是向你借。”

“我可不像大姐好商量。”

“才不用你的东西,冷血动物,哼!”爱诗回到自己的卧室里,把手中的高跟鞋一扔,反正不是自己的东西,才不可惜。

爱诗坐下来化妆,把那张脸弄得艳光闪耀,这时候,有人敲敲门进来。

“干什么?小鬼。”

“我不是小鬼。”丽诗鼓起了小嘴。

“好,好,叫你小仙女。”

“那还差不多。”丽诗说:“端姨叫我告诉你,下面来了两个人…,’

罗拔和彼得都说约了你吃晚饭,端姨无法应付他们,叫你到下面一次。”

“两个人就应付不了,笨蛋。”

“你不应该骂端姨!”

“对,忘了她是你干妈。好吧!就叫她聪明蛋吧!”爱诗开始更衣:“有一次,我同一时间约了六个男孩子,我只不过略施小计,就把他们一个个打发掉。”

“你是恋爱专家,谁能比你。二姐,你可要快一点,罗拔和彼得已在吵架。”

“讨厌!”

丽诗走出去,经过父母的房间,被马太太叫住:“丽诗,进来!”

“妈,等会儿好不好?我忙。”

“小孩子,忙什么,进来。”

丽诗拉着校服,移着脚步进去。

马太太拉住她的手,柔声说:“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下了课就要把校服换下来!”

“我…”

“你在学校又玩又跳,把一身尘都带回来,穿着校服吃东西,那多不合卫生?”马太太捏一下她的脸:“快换了衣服去做功课。”

“程世浩还没有回来!”

“干嘛连名带姓的叫人家?他是你的补习老师,又是你的世兄。”马太太说:“世浩的爸爸和你爸爸是好朋友,世浩的父母死了,我们照顾他。这孩子有志气,不肯平白接受我们的恩惠,他替你补习,赚取自己的学费和住食费,他没有占我们半分便宜,你是不应该看不起他,知道吗?”

“知道!”

“别老找他麻烦,做个乖女孩,嗯!”

丽诗点着头。

“世浩学校有事,要迟些回来,你自己先做功课,他回来替你改。去吧!”

丽诗吐着舌头走出去。在马家,她就只怕母亲一个人。

她回房间换衣服去了。

不一会,梦诗进父母的房间。

“妈,我想跟你商量。”

“很好,坐在妈身边!”

“我找事做,你都知道了?今天接到通知,全部被录取。”

“你真是个很有天份的孩子,那几份工作,你喜欢做哪一样。”

“各有优点,各有好处,我不能决定!”

“你办事有冲劲,口才又好,我认为你比较适合在酒店工作。”

“你喜欢我做公关部经理?”

“好不好?”

“也不错!那是一间国际性的酒店,”梦诗很爽快,站了起来:“我决定了!”

“怪不得你爸爸说你应该是男孩子。”

“妈,你和爸爸会不会因为生了我们四姊妹,感到遗憾?”

“不,我和爸爸为拥有你们而感到光荣。只要是自己的骨肉,男的和女的根本没有分别,何况,你们都那么出色?”

“妈,你真好!”梦诗在她脸上吻了一下:“我把决定告诉表姐。”

“应该,她一直很关心你!”

马太太看着女儿的背影,发出了安慰的微笑。

现在,她最担心的是秋诗。

自从两年前秋诗的未婚夫坠机失事,秋诗就闷闷不乐,两年里,从未见她真心真意地笑过。

最可怕的;她从此之后,不敢再交异性朋友,她很忧郁,很孤寂。

八时五十分,马秋诗回洋行上班。

何经理的秘书玛莉(隶属秋诗管辖)迎上前:“秘书长,早安!”

“为什么不叫我马小姐?甚至叫我秋诗?”

“那对你太不恭敬。”玛莉是最会奉承的,可惜,她工作少,说话多,秋诗并不喜欢她。

“依照我的意思去办,就是恭敬。”秋诗说:“十时开会,你代我通知何经理。”

“对了,今天新总经理上任,听说总经理是个年青又好看的公子哥儿。”

“不要过问不属于自己工作范围内的事。”秋诗挥一下手:“去工作吧!”

秋诗回到自己的办公室,两年了,办公桌上空放着一只精致的小花瓶,可是瓶子里不再有玫瑰。

送攻瑰的人呢?秋诗倒在办公椅上,捧着头。

突然有人敲门。

“进来!”

“马小姐,早安!”进来的是秋诗的助理贝蒂;一个少说话多做事的好女孩。

“早!”秋诗匆匆抹一下限角,提起精神:“你通知副总经理,副经理十点钟在会议室开会,还有,董事长陪新总经理来的时候,通知我。我要留下来等华氏商行一个电话。”

“是的!马小姐。”

贝蒂出去,秋诗不敢再胡思乱想,她进总经理室,检视一切,经过装修,总经理室已焕然一新。

今天来的新总经理,是董事长的儿子,一直在新加坡分行工作,直至最近老总经理退休,他才由新加坡赶回来。

听说他才三十二岁,不知道是什么样子。

她正在想着,对讲机响了:“马小姐,董事长和总经理刚进门。”

“我立刻来!”秋诗拉了拉身上的黑色套装,她匆匆走出去,在大办公室,看见董事长身边站着一个很有风度,黑皮肤,高鼻梁的男人。

他绝对称不上英俊,但气宇轩昂,自有吸引人之处。

“秋诗来了!”董事长对她一向很有好感,霍英平随着父亲的呼唤,他回转身,看见秋诗,很快,被她的古典美吸引住了。“欢迎你,总经理。”她略微一弯腰。

他伸出了手,稍迟,她也伸出了手。于是,两只手连在一起,好一会。

“秋诗是你的私人秘书,同时也是秘书长,”董事长唤醒儿子。

“很好!”他迅速放开手:“希望我们能合作愉快。”

“秋诗是个很能干的女孩子,她会是你的好助手。我们到其他部门看看!”

“很好。”霍英平的视线,仍然停留在她的脸上。

直至开会,在严肃的气氛下,他才把自己控制下来。

开完了会,董事长有事先离去。霍英平和秋诗回办公室的时候,霍英平说:“马小姐,我们一起吃午餐好吗?”

“对不起!总经理,我早已和贝蒂约好。”

“不可以退约吗?”

“我是很守信约的!”

“明天呢?”他并不灰心。

“明天再说吧!”秋诗回到办公桌:“失陪了,我还要整理今天开会的纪录!”

“那…”霍英平顿了一会,终于垂首走进总经理室。

***

丽诗是个好女孩,但是,在程世浩的面前,她会变得非常刁蛮。

程世浩是个很秀气,很斯文的男孩子,那张白皙的脸;可以算得上英俊,他虽然没有根长的腿,很阔的肩,但是,身材很适中。

他在马家已住了四年,也做了丽诗四年的补习教师,丽诗会考得了“三优”,那完全是程世浩的功劳。

而他本身,是港大电机系的学生,还差一年就大学毕业。

程世浩在房间里看书,丽诗走进来,一手把他的书抢去。

“小丽,别把我的书撕破,我花了九十几元买回来的。”

“我不喜欢你做书呆子,你看书看了一个早上,还不够?”

“多看参考书,会增加知识,小丽…”

“唏?你怎么叫我小丽,我不喜欢人家说我小,因为我懂得许多许多,我思想成熟,会分辨是非,我已经长大了!”丽诗把书往后一扔:“陪我去看电影。”

“改天好不好,我想把书…”

“今天星期日,少看半天书不会死的,是不是?”

“但是,我正看得入神…”

“好,好,你不去,我叫罗伦斯陪我去。”

“谁是罗伦斯?”他突然紧张起来。

“罗伦斯是个男孩子。”

“我知道他是男孩子,可是,你们是什么时候认识的?”

“早认识了,”丽诗翘起了鼻尖:“别以为只有二姐才有许多男朋友,其实,我的男朋友比她可能还要多呢。”

“你…”程世浩已忘记他那本近百元的参考书:“女孩子太滥交是不好的!”

“老古董。”丽诗旋着她那条鹅黄色的背心裙:“谁像你?两只眼睛一个鼻子,活了二十一年,连一个女朋友也没有。”

“我们大学里也有许多女同学!”

“那你带一个回来看看啊!你知道妈咪很疼你,一直把你当儿子看待,她知道你有了女朋友,一定会很高兴。”

“可是,我…”

“别我我,你你,你到底去不去,你不去,我找威廉。”

“怎么?又来一个。”

“还有许多个。”

“你想看哪一套电影?”程世浩完全投降。

丽诗掩住嘴忍着笑,其实,她根本没有兴趣交男朋友。她表面充成熟,实际心理仍很幼稚、那些罗伦斯、威廉,只不过是她的同学的哥哥,她对他们是绝不理睬的。

至于程世浩,由于一起生活了四年,接触又多,因此,她对他有很深的感情,不过,她也只不过把他当自己的兄长看待。

她和程世浩走出房间,碰上梦诗,她拉着梦诗说:“三姐,我到你们酒店的COFFEE

SHOP饮下午茶,可不可以付八五折?”

“八五折?你以为是公司大减价?不。不过,你可以签单啊,你可以在单上签我的名字就行了!”

“那你要不要付钱?”

“当然要!酒店又不是我开的。”

“那我不签单,应该由程世浩付账嘛!”

“你这小丫头,就只会欺负世浩。”梦诗搔一搔她的头发:“世浩,别太迁就她,否则她会变红番。”

“唔!三姐,你是说我未开化,蛮不讲理。”丽诗是最会撒娇的。

“你以为你真的很乖?”梦诗捏一下她的苹果脸:“世浩比你听话多了!”

“都是你!”丽诗向世浩嘟着小嘴:“我不跟你看戏了!”

“小丽,我可没有犯错…”

“世浩,这就是你不对,你老是迁就她,会把她宠坏的。”梦诗向妹妹举起拳头:“乖乖的跟世浩看戏,再发野,我可要打你了!”

“HOO!”丽诗向梦诗扮鬼险,她跑出大门去了。

世浩连忙追出去。

梦诗笑着摇一下头,她刚回到房间,电话铃响了。

梦诗靠在床上,拿起电话筒。

“梦诗!”那是表姐美施的声音。

“时间好准啊!我刚回来。”

“路易想请你跳舞。”

“我不要做电灯泡。”

“你可以和你的舞伴跳舞。”

“我哪来的舞伴?”

“只要你肯点头,还怕没有男孩竞争一下子?你单是挑选,就够麻烦了。”

“路易的朋友?”

“唔!他的朋友都想追求你。”

“凡夫俗子。”

“你到底要怎样的男孩子?真的要白雪公主的白马王子?”

“总之,没有一个男人我看得顺眼。”

“你好傲慢,像你这种人,终有一天会被一个男孩子迷死。”

“天方夜谭。有人想把我迷倒,那恐怕第三次世界大战也会爆发。”

“别神气,表面越冷的人,内心越热,”美施非常肯定地说:“你要就不爱,一旦爱上了,那么,就会很痴心。”

“你不要说得像个专家好不好?这世界上,不会有男孩子迷倒我,哪怕他真的是白马王子。因为我很冷静和很理智。英俊的外貌,花言巧语,都无法打动我的心。”

“好,我等待着你为爱情流泪的那一天,受了委屈,可不要向我诉苦。”

“放心,我根本没打算恋爱。”

“做老姑婆?”

“NUN!”

“那将是全世界男人的损失。”美施笑着问:“今天星期日,怎样打发时光?”

“你担心我寂寞?要办的事情可多呢!一个星期上班五天半,正好趁今天做一些私事,比如洗头发,把房间重新布置…”

“你们酒店的总经理许志荣,还是个王老五,约过你没有?”

“第二天上班就约我吃晚饭!”

“怎样?”

“送他一颗软钉子。酒店里百分之八十的独身汉都约过我。”

“结了婚的董事长?”

“哈!他更坏,第一天就约了我。”

“又是一个软钉子?”

“不,我答应了。”

“什么?你竟然看上了那老风流?”

“嘿!当我把董事长夫人带到的时候,他吓了一跳,许夫人是著名的母老虎。”

“好绝啊!”

“表姐,我不会学你的,年纪轻轻就给路易锁住。我不喜欢束缚,我要自由自在,像海上飞翔的海鸥。”

秋诗回到办公室,看见那空置两年的小花瓶,竟然插上一朵鲜玫瑰。

她把花枝拿起来,想着,有点疑惑,终于,她想到了贝蒂。

秋诗拨了一个电话给她。

“贝蒂,为什么送我花,今天又不是我生日。”

“花?我没有送花给你!”

“花不是你送的?那,会是谁?”

“我!”秋诗放下电话抬起头,看见霍英平。

“女孩子的办公桌上应该有花,喜欢玫瑰花吗?”他微笑问。

“喜欢,谢谢!”

“你喜欢就好了,以后,我会每天送你一朵玫瑰花。”

“那太麻烦了!”

“不会麻烦,下面有花店,只要通知一声,他们会照办。”霍英平对秋诗目不转睛:“刚才有没有约贝蒂吃午餐?”

“还没有。”

“陪我吃一次午餐,好吗?”

“我可不可以拒绝?”

“绝对不可以!”

“那,我只好答应了!”

“答应了!”他很高兴:“我先订座。噢!我忘了问你喜欢吃中国菜还是西餐?”

“吃西菜比较方便些。”

“希尔顿好不好?”

“没意见。”

“DEN BAR很富罗曼蒂克情调,而且还有音乐,同意吗?”

“同意!”

“好极了!”他兴高采烈地回到自己的办公室。

很久没有答应异性的约会,秋诗的心情有点紧张。

从此之后,秋诗差不多每天都和霍英平一起吃午餐,有时秋诗会请贝蒂一起去,贝蒂参加过几次,发觉霍英平对秋诗有意思。关于秋诗的往事,贝蒂是知道的,贝蒂很同情她,希望霍英平能填补她空虚的心灵。

这天下午,老地方,秋诗和英平在一个卡座里,吃自己挑选的食物。

“秋诗!”

“嗯!”

“我能不能问你一个问题?”

“可以,随便问吧!”

“你为什么老是穿灰色和黑色的衣服?”

“你不喜欢黑色和灰色?”

“不是不喜欢,不过你那么年轻,应该喜欢一些较为鲜艳的颜色。”

“我已经二十四岁了,老了!”

“四十二岁的女人,也未必喜欢黑色。”

秋诗没有说话,继续低头吃她的午餐。

“你很少笑。”

“唔!”

“不喜欢笑?”

“呆子也会笑的是不是?”

“因为你不快乐,没心情笑。”

“你猜对了!”

“你没有理由不快乐的!”

“我有理由一定要快乐?”

“听说你的未婚夫…去世了!”

“是的!”

“你穿黑衣服是纪念他?”

“假如你喜欢这样说,我不反对。是的,我没有忘记他…”

“都快两年了,是不是?你还不能忘记他?”霍英平对死人妒忌起来。

“十四年前我家死了一只小猫,我直到现在还不曾忘记。”

“人,不能永远生活在回忆里。”

“是的!我也希望忘记他。”

“我可以帮助你吗?”

“用感情帮助别人,比用金钱帮助别人困难,你花得起钱,但未必舍得花感情。”

“我毫不吝惜。”

“你有很多感情?”

“不多,但足够。”英平的眼中满含深意:“让我用行动去表达自己,好吗?我一定要令你快乐!请相信我!”

“试试看。其实,我对自己也没有信心,不过,我真的非常感激你…”

由那一天开始,秋诗似乎在逐渐改变,面上的笑容多了,她缝新衣的时候,会选一些粉红、娇黄的料子。

有时候,她会和丽诗说说笑话,和爱诗斗斗嘴,不再像从前那样,郁郁寡欢。

这天,秋诗穿上铁锈红的丝绒楼裙,同色高跟鞋和针织手袋,在全身镜前转来转去,越看就越觉得自己年轻漂亮。

梦诗敲门进来。

“大姐,好美啊!”

“别取笑我了,穿衣服这门学问,在我们四妹妹当中,你是最高深的。”

“可惜我穿了漂亮的新衣没有人欣赏。”

“你是不肯让人欣赏。”秋诗关心地问:“在大学里,你说那些男孩子不够成熟,现在出来做事了,总该有一位合意的男士了吧!”

“没有。我现在认识的,都是一些唯利是图的男人。他们说话的字眼里,很少没有提到金钱,我最讨厌这种男人。”

“你还年轻,多耽几年没有关系。总有一天,你会碰上一个你喜欢的。”秋诗看一看表:“时间过得真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