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靓靓》作者:柴丝言

【文案】
高干文~强取豪夺
我那时什么也不懂!我应该根据她的行为而不是根据她的
话来判断她。她香气四溢,让我的生活更加芬芳多彩,我
真不该离开她的…我早该猜到,在她那可笑的伎俩后面
是缱绻柔情啊。花朵是如此的天真无邪!可是,我毕竟是
太年轻了,不知该如何去爱她。
——[法] 圣埃克苏佩里 《小王子》

某柴又开新篇,写一个坏坏的香港富二代年轻时玩弄一纯纯的江南小女子,N年后遭报应的狗血故事。本文基调温暖,稍虐,内容以爱情和亲情为双重主线,所有情节都是根据文章本身需要,务必水到渠成,绝不为虐而虐,绝不哗众取宠夺人眼球,请入坑者千万当心,如文文不符口味,请点击页面右上角红X,扶墙慢走恕不远送…

 


第一章

作者有话要说:某柴又开新篇,写一个坏坏的香港富二代年轻时玩弄一纯纯的江南小女子,N年后遭报应的狗血故事。基调温暖,稍虐,不排除有少量狗血,亲们敬请期待。

齐靓靓再次见到李俊荣,是在五年后。首都一家很有名的五星大酒店里。

她是这家酒店的前厅部经理,他是他们即将隆重接待的贵宾中的贵宾。其实也不是没想过要避开他的,只是有句俗话说得好:“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更何况,她想,他或许早就已经不记得她是谁了呢!

公关部一大早的就来了电话,无非是要强调这次的客人身份有多么多么特殊、多么多么重要,还说此人是贵族中贵族、贵宾中的贵宾,酒店正在竭力争取的超级大客户。自自然然是不能够出任何差错的——靓靓从电梯里头走出来的时候,酒店的那一帮大大小小的管理人员早就已经西装笔挺地守在大厅里了。而公关部的负责人连雪、连大美人更是捧了一大束洁白耀眼的玫瑰花兴奋不已地守在队伍前头、激动难耐地恭候着财神爷的驾临。

“万国”开业至今什么样的贵宾没有见过?靓靓把自个儿手里专为贵宾准备的登记簿给交到大堂副理黛西手里,她旁边工程部的老方看见了,便扯起嗓门乐呵呵地跟她调侃说:
“哎我说齐经理,要我说谁不知这个赫赫有名的李家大少爷是个如假包换的大帅哥啊?这么好的亲近机会,你怎么反倒让给别人了呢?”

靓靓低头把自个儿胸前的铭牌认真扶了扶,抬起头,笑眯眯地看着老方煞有介事地回答说:
“算了吧,什么帅哥啊美男的,要是早几年,我见了一准儿会第一时间就扑上去。只是如今不一样了,我老了,比不了从前,像这些花痴似的事情还是留给小姑娘们做吧!”

其实靓靓今年也不过二十五岁而已。站在前厅部那群二十上下的小姑娘中间,仍是美好得让人心醉的年纪。可是不是有位曾经受过情伤的女作家这样说过吗:
“对于中年以后的人,十年八年都像是指缝间的事。然而对于年青人,三年五载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其实说来靓靓和李俊荣在一起的时间远没有三年五载那样久,相反他们两个从认识到分手,也不过历时短短的几个月而已。就在她大三那年,靓靓所在的大学组织交换生到Q大去学习,也就是在Q大,当时让人一眼看去清纯得能掐得出水来的齐靓靓同学先是认识了李慕凝,又再机缘巧合地认识了李俊荣,紧接着,就陷入了一场不大不小的玩笑里。

嗐,玩笑,是玩笑。直到多年以后的今天,齐靓靓都还不愿意承认,那不过是个有钱有势又有闲的富家公子一时兴起跟她玩的情感游戏。说起来到底他是李俊荣,名满香江的李家大少爷,又怎么可能是真地看上她呢?

其实当年与李俊荣分手,是齐靓靓先提出来的。因为一向都是后知后觉的她终于发现了原来李少爷身边的女人根本就不止她一个。她想她那时或许是真的被他伤了心,所以才会那样不顾一切地质问他:
“那我呢?李俊荣,我是你的什么人?”

说起来她那时还只有二十岁。到底是太小了,以为爱着一个人,那个人便会是自己的一生一世,谁知道一朝梦醒,才知道原来自己只不过是装点别人感情生活的一点点颜色而已。所以她那天忍不住质问他,跟他吵,跟他闹,而他到底是有些不耐烦了,口气厌倦地回答她说:
“靓靓,我以为我们都已经是成年人了!”

所以呢?所以啊,成年人之间的感情是要你情我愿、愿买愿卖、责任自负的——她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他从来没有亏待过她,她住着他的房子,她吃着他的穿着他的用着他的,不仅如此,光是他平常隔三差五送给她的那些礼物,已经足够支付她的身价了——她终于是明白了,她简直就发了疯,那一天他的这句话无疑就像是一记响亮的耳光、毫不留情地重重括在了她的脸颊上。

李俊荣说完这句话,她坐在他对面上的沙发上呆了好半天,突然间就疯了似地跳了起来,疯了似地奔回他们的卧室里去收拾她的衣服、鞋子、化妆品…,她再也不要在这里待下去了,她简直连一秒钟都不愿意再看见他,原来她自以为是的爱情,因为彼此身份的不对等,所以在他的眼里,不过是一场你情我愿的交易而已——如果说她到这时候还对这项“交易”的性质存在疑义的话,那么接下来李俊荣的话则成功地把她的那点儿“不确定”给打消了,因为他居然还在她收拾行李准备离开他的时候口气冷静地反问她说:
“靓靓,你真的想清楚了?你到底想要些什么…”

她当时胡乱往行李箱里塞衣服的手一下子就停了下来,脑子里“嗡”的一声,整个人慢慢地瘫坐在了地上——她都已经准备要离开他了,他居然还以为她是在故意跟他拿乔,故意抬高身价呢。

从李俊荣先生的豪宅里离开的时候靓靓狠狠地摔了一跤,因为她走得太急了,那样心急,仿佛是为了能够证明些什么——其实又能够证明什么呢?靓靓后来说:
“我那时还太小了,我又小又幼稚——是的,我压根儿从一开始就不该爱上他。”
作者有话要说:某柴又开新篇,写一个坏坏的香港富二代年轻时玩弄一纯纯的江南小女子,N年后遭报应的狗血故事。基调温暖,稍虐,不排除有少量狗血,亲们敬请期待。

 


第二章

作者有话要说:修改完成,求撒花,求包养,某柴感激涕零 ::>_<::~~~~
其实那时的很多事情靓靓都已经不愿意再想起了,又或者,时间隔得太久她已经记不清了。只是没想到,有朝一日她和他居然还能够再见面。说起来那个时候离开香港,她还以为他们这辈子都不会再见了呢!可见这世界说大也大,说小也小,怎么就能够这么凑巧呢?

靓靓第一次见到李俊荣,是在她朋友李慕凝的二十岁生日party上。那天她记得,一向都十分爱热闹的李慕凝带了好多的朋友回家庆贺,而那时李家新扩建的游泳池刚好完工,于是慕凝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叽叽喳喳地领着一大帮朋友下水玩耍,倒是把她这么一可怜兮兮的旱鸭子给孤孤单单地晾在了房间里头、看影碟。非常搞笑的《海底总动员》,靓靓一直记得的,那时的她简直就爱极了丑鱼爸爸马林拉长了尾音呼唤儿子时的模样——如今想来,她仍然觉得那跟她父亲从前在家里召唤她的时候简直就一个模样。

怎么就遇见他了呢?慕凝不是说,她的这个哥哥平常几乎都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吗?怎么她就只去了那么一次,那么巧他们就遇见了! 神采飞扬的李俊荣提溜着一大串五颜六色的领带兴冲冲闯进妹妹的房间时靓靓正在看电视,然后这个莽撞的快活的大男人说:
“哎凝凝,快来帮你哥看看,这几条领带究竟哪一条更适合我?”靓靓的记忆里,那天的李俊荣就像是一只快活的小白兔,莽莽撞撞地闯进来,跌跌撞撞地闯进了她的心里。

那时的李俊荣才刚刚二十七岁。

他二十二岁时从美国的宾夕法尼亚大学毕业,其后进入乃父的“银河”集团工作。一年后离开父亲自立门户,短短几年间不仅掘得了自己人生的第一桶金、创办了自己的“有容”实业,而且还赚得盆满钵满,一时在香江之上声名鹊起,人人交口称赞,因此春风得意自然是免不了的。而他那天打扮得那样漂亮,靓靓后来想,铁定是因为与佳人有约。

其实那天的李俊荣身上也只穿了一件洁白的修身衬衫、一条普通的黑色长西裤而已,如此简单的装扮,竟也能显得他整个人长身玉立、风流倜傥。他胳膊上挂着一大串五颜六色的领带冲进妹妹的房间,人未到,声先至,走近了才发现原来盘着腿坐在地毯上看电视的不是自己的宝贝妹妹,一下子便有一些傻,讪讪地抬起手来招呼她说:
“嗨,嗨, …”

其实那是因为当时他被她给惊艳到了,据李俊荣后来自己“招供”说。虽然那时候这个男人大部分的时候都是既嚣张又霸道的,不过该诚实的时候他还是很诚实的,尤其是在她的“淫威”之下。

靓靓是个极典型江南美女,有着一头清新爽利的碎发,白皙的吹弹可破的皮肤,五官玲珑精致,气质干净脱俗。又因为她的父亲是在大学里头做老师的,所以从小家教严格。只因为齐教授总以为,女孩子家要矜持一点儿,含蓄一点儿,像是绕着粉墙黛瓦、缓缓流过自己窗下的那条小河,仿佛水墨画般的安静,带着令人向往的轻盈和神秘。

这样的女子对男人来说无疑是很有吸引力的。

李俊荣第一次见到齐靓靓,就是被这样的她给吸引住的。但饶是如此,亦不妨害他理所当然地追莺逐燕、流连花丛。其实一转眼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也不是没想过当年齐靓靓为什么会那么坚决地离开他。只是,说到底他是李俊荣,名满香江的李家大少,在香港,多少才貌双全的世家千金、名门淑媛排着队求他他都不肯多看一眼,却唯独对她另眼相看,她究竟还能有什么不满足的呢?她难道还真的要他弱水三千只取一瓢、一辈子只要她一个人不成?!

他从来都没想过她会真地离开他。亦或者,李俊荣少爷是不相信这世上竟会有女人真地舍得离开他的。说起来他那时只不过是去澳大利亚出了一趟差而已,回来以后才知道,原来齐靓靓居然都已经回了内地了,连声招呼都没有和他打,连个余地都没有给他留——他也是一直等到那时候才终于恍然意识到,她是真地已经离开他了。

两年前到北京出差,他中间抽空还和以前的老友聚了一下。只是令人没想到的是,他的这位无论是身家还是地位都是国内首屈一指的老朋友居然也会被老婆从家里头赶了出来,而且更加叫人没想到的是,此人的脸上居然还十分光荣地挂了彩。可饶是如此,这位声名赫赫的大老板一整个晚上心心念念的却居然还是家里头那个野蛮骄横的小妻子。

“二十九岁前我还一直都以为我这辈子什么都不会怕呢,”这位被老婆给修理得明显已经破了相的仁兄说,“可是一直到我二十九岁以后我才知道了,原来我竟然还怕老婆。”

可是又是一种什么样的“惧怕”,能让顾修宸这样一个叱咤风云的大男人如此坦荡地承认自己的“害怕”呢?

昨天他抵达北京,还曾经特地安排了时间到顾家拜访过。从前那甜甜蜜蜜的小俩口如今早已变成了幸福的三口之家,他昨天上门的时候,老远就听见顾家的屋子里阵阵欢声笑语。走近了才知道,原来是顾太太于菲菲正在客厅里陪着儿子玩耍,说起来都已经是二十好几的人了,竟也像个小孩子,盘着腿坐在沙发上跟自己才刚刚五个月大的儿子比赛“假哭”,一大一小母子两个闭着眼睛张大嘴巴、哭哭停停、笑笑闹闹,弄得满屋子的保姆佣人简直就哭笑不得。顾修宸见状嘴上虽然训斥妻子:“瞧瞧你的这点儿出息!”眼睛里却笑咪咪的,嘴巴简直快咧到耳朵后头去。

他同顾修宸自从在美国认识,如今已是相交多年,十年前他不顾父亲的反对脱离家族自立门户,方方面面也是多赖他的襄助,两人的交情自然很是不错的。因此对于顾修宸和于菲菲的事情,他多多少少也是知道一点儿的。只能说,他是真的很爱她,虽然自从结婚以后两个人之间也曾经或多或少地发生过这样那样的摩擦,但无论怎样,今时今日总算是幸福了 ——不过饶是如此,李俊荣却仍然还是有些不服气,要知道他和顾修宸的年纪相差不大,又都是年轻有为,到如今看着人家娇妻麟儿、一家三口其乐融融,而他却仍是光杆司令一个,免不了就有一些眼热。他对着眼前笑得满脸幸福的顾修宸不由自主地哀声长叹说:
“为什么…为什么我就没有你这样的好运气呢?”
然而他话音才落,顾修宸就呵呵一笑,说:
“不是我的运气好,而是我一直都懂得把握。我六年前第一眼再见到她时我就知道了,她就是我想要的妻子。”

这样毫不掩饰的炫耀,叫他的心里头不由得又是一阵抓心挠肺。其实他自己也知道的,这样的幸福他并不是没有运气遇到,而是曾经遇到过,却没有好好把握,所以终于还是失去了。

回想当初他和齐靓靓两个在一起的时候,日子过得不可谓不快乐的。说来那时候的齐靓靓才刚刚十九岁,身上既有江南水乡女子特有的清新灵动、亦有同龄女孩该有的顽皮和稚气。跟他在一起的时候,大部分的时候很安静,但有的时候她心情特别好或者心情特别不好,也会很聒噪,叽叽喳喳的,像是只正在造反的小麻雀。

说起来,那个时候的李俊荣是很喜欢心情大靓时的齐靓靓的,因为一般情况下她这个时候都会很乖巧、很勤快,很喜欢亲亲他,也很喜欢一边收拾房子一边没完没了地唱歌,他记得,她那时候最爱唱的就是那首什么什么——《好一朵茉莉花》,而且每次当她唱到“满园花草,香也香不过它 ”时,只要他在身边,她都会回过头来一本正经地看着他问:“是花儿香还是我香?”她说这个话的时候每次的表情都很可爱,是很严肃的,仿佛不得到正确答案就不会善罢甘休,所以他那时也就很乐得满足她,每次都是同样斩钉截铁地回答她说:“当然是你香!”她听了心情当然就更靓,一派理所当然地重重点头说:“唔,对了!”然后就心满意足地转过头去继续劳动。

但是她偶尔也有心情烦躁冲他抱怨的时候,说来也奇怪,以他那时的脾气,竟也能完全心平气和地陪着她,任凭她罗哩罗嗦地说完。如果换了其他人,他后来想,或许他早就已经暴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修改完成,求撒花,求包养,某柴感激涕零 ::>_<::~~~~

 


第三章

作者有话要说:哈哈哈,被各位童鞋看出来了,这就是一个有关抛弃与被抛弃,未婚生子,强取豪夺的狗血故事。

强烈要求撒花,撒花,撒花,嗷嗷~~~
其实齐靓靓平时并不怎么黏人,但有的时候日子久了不见他,也会有一些小脾气。记忆中她跟他生气最久的那一次是他出差去芝加哥事先却没有告诉她,结果她很生气,很生气,是真的很生气。他回来以后去找她她先开始还说什么都不肯见他,后来好不容易见着了,他跟她说话她也不理,不仅如此,还在那儿扑闪着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一派愕然跟他装路人,说:
“呃…先生你是谁啊?我好像并不认识你啊!”
说起来他那时是真的败给她了。没办法,正好第二天晚上他们学校里有个联谊晚会,轮到她上台表演节目的时候他就派人送了一大捧的鲜花给她,这才好不容易把她给哄得嫣然一笑、多云转晴了。

其实那时候的齐靓靓一直都很好哄的。在一起的时候,只要你不真地惹着她,她一般情况下都只是会小小地跟你生一会儿气而已,然后很快尽释前嫌。所以那时候的李俊荣还一直都以为,她和他说分手亦不过只是因为一时伤心而已,等再过不了几天,他回过头去好好地哄哄她,或许事情也就告一段落了。只是他没想到,他这一等就等了足足五年。这五年来,他一直都不敢告诉别人的是,当年在听说齐靓靓离开香港回了老家以后,他其实是去找过她的,他到过她的家乡,到过她家乡附近的所有城市,心里一直期待,在某天某时的某个地点,也许他突然间心血来潮的一个转身,就能够在城市熙熙攘攘的人群里头看见她。

从顾家的豪宅里头出来以后李俊荣直接就回了京郊的别墅。那里同他以往每次来时几乎一模一样:风景、佣人、家具摆设一样都没有改变。心里的寂寞和冷清就这样翻涌上来,他心情寥落,吃完晚饭就回房睡觉,但这一觉睡得实在是有够糟糕,他断断续续地做梦,梦里有大海,有别墅,海鸥在低空中鸣叫着掠过他的窗台,碎发飘飘的女孩子裹着个毛绒绒的小毯子笑嘻嘻地趴在二楼的阳台上跟他挥手,而他正站在别墅前的甬道上,走几步,一回头,神采飞扬地对她做一个恋恋不舍的飞吻,眼里的笑意仿佛要泛滥到浑身的每一个细胞里去…他突然间觉得胸膛里一阵阵发热,茫茫然醒过来,屋子里黑漆漆的悄无一人,只有窗下路灯月白的光从窗纱里透进来,不知名的小虫在房子外的某个角落里发出啾啾的鸣叫声,他手扶着脑袋茫茫然地四下看看,慢慢地想起来了:那是才十九岁的她第一次在他的房子里留宿,他年轻有力的身体第一次穿过她的柔软娇弱,他们在午夜里相拥、频繁地拥抱亲吻,第二天清晨醒过来,他将一串用红绳系了的钥匙挂在她的脖子上,叮嘱她乖乖地看好家,而她则依依不舍地从床上爬起来,搂着他的脖子,吻着他的脸、嘴巴…最后依依不舍地趴在阳台上目送他离开…

他到底还是没法再睡下去了。骨子里的执拗脾气上来,就觉得连眼前的这房子都仿佛招惹了他。于是便拿了电话拨自己的私人秘书,叫他在紫禁城附近的酒店里帮自己订了间房。

“有容”实业的大老板李俊荣要来,消息一出,上下哗然。“万国”酒店的总经理詹妮弗.赵更是亲率了一干下属候在大堂里头列队欢迎。人群里有人小声地议论:“怎么今儿我觉着我们酒店里的这些小姑娘看着一个比一个还要标致呢?”话音未落,边儿上便有人搭腔,似假还真地回说:
“您也不看看今儿要来的这位大爷究竟是谁,人李俊荣是既有财又有貌,我要是一女的,铁定也不会放过这样的好机会!”人群听了这话便“哄”的一声,又笑起来,詹妮弗.赵也笑,眯着眼、乐呵呵地说:
“那咱们店里这些未婚的小姑娘们可要多多努力了,以后要是万一嫁入豪门,也好让我们也跟着沾一丝光。”
酒店里自是向来不乏这样的先例的。靓靓微笑着低头看一眼腕上的手表,17:45,已经过了下班的时间了,齐冉和他外公的火车还有十分钟就到,可是李俊荣先生的座驾却还迟迟没有出现…正想着要让人去打电话问一问呢,大门外忽然一阵儿骚动,人群也刹那间激动起来,齐靓靓连头都不必抬,就知道,一定是那个人到了。

说起来李俊荣都已经三十好几了,但不可否认,还是同从前一样的帅。他一身黑色的纯手工西装,同色领带,衬着内里的纯白色衬衫,越发显得整个人高贵不可侵犯。齐靓靓几乎快要忍不住叹息。

但这贵客走路时的步伐实在是太快太快,又兼之身高差异,她裹着个一步裙、踩着七寸高的高跟鞋“噔噔噔”小跑着追上大队人马的时候他都已经由詹妮弗.赵和连雪陪着进了客梯了。她是没办法,真的没办法,谁叫她大小也是一前厅部经理呢?说白了,客人在店期间遇到的所有问题都可以找她解决,所以想要趁机避开那是绝对不可能的。齐靓靓急忙连同另外几个同事截了部电梯追上去,电梯门关上的时候,她听见隔壁传来众人的惊诧的呼呼声:
“李先生…”

其实这并没有想象中那样困难。齐靓靓连同另外几个同事到达3288房的时候,连雪和詹妮弗.赵都已经将万分恭敬地将贵宾送入房间了。詹妮弗看见她,便唤过来,笑容满面对那李先生介绍说:
“这是我们酒店的前厅部经理Constance Qi 、齐靓靓,李先生,您在酒店居停期间遇到的所有问题都可以找她帮您解决。”
她想她的表现应该还算落落大方,微笑着伸出手去对他说:“欢迎光临李先生,很高兴能为您服务。”但是李俊荣的神色却是变了几变,拧着眉、抿着嘴,仿佛正在极力隐忍着什么。他站在那里目光深沉地打量了一会儿她,突然间没来由地微微一笑,态度非常绅士地对她伸出手说:
“齐小姐,你好。”

她不知怎么竟然松一口气。下班的时间已过,她风风火火地拦了辆车子赶到车站,中青旅的游客们早就已经走得差不多了。儿子和他的外公此刻正站在出站口,抻长了脖子翘首等待着她的出现。靓靓把自个儿手里的包包给挂到臂弯里,齐冉看见她,便立即像只小猴子一般地跳过来,“噗”的一下跳进了妈妈的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