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人启事 作者:痴梦人

文案
暗恋是场长不大的思念,这是一个寻人的故事。
2013年的4月1号,我在街上看见了一个人,我以为是徐横舟,所以喊住了他,结果却不是的。愚人节我把自己玩了一把。我想我这辈子大概都没机会看见他了。几个小时以后,我在我那个几乎没人看得见的新浪博客里写了一则寻人启事。
“徐横舟,男,1985年生人,原籍申城,身高一米八五,浓眉俊目,风姿清举,于2005年夏天走失。有知其下落者,请告知本博主,并请代为转告,有人很想找到他。”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青梅竹马 业界精英

搜索关键字:主角:左晨 ┃ 配角:徐横舟唐人杰袁琳ABCD ┃ 其它:中二神经病吐着吐着就习惯了

第一章
视力越来越差,走在街上,连迎面走过来的罗婆婆都没认出来,我被她突然喊住,受了点小小的惊吓,赶紧堆起笑脸。
“婆婆,买菜去了?”
罗婆婆拎着一捆青菜走到我面前,警惕的眼神上下打量我,“小小,你去哪?”
我尽力扩大自己的笑容,“婆婆,我去买只鸭子啃啃。”
罗婆婆一脸的将信将疑,停了三秒才说:“你爸妈知道么?”这话很像骂人,但我知道从慈祥的罗婆婆嘴里说出来不是这个意思。
“我爸妈知道,我妈让我去的。”
这话成功地让罗婆婆放松了警惕,她看我的眼神温柔了一点。
“那快去吧,买完了早点回家。”
“好的,婆婆那我走了。”
我答应一声就迈开大步往前走,可是走得太快,一不留神,差点让前段时间挖水管留下的土坑给绊了一跤。蹬蹬蹬,我像个老鹰似的张开翅膀往前俯冲了几步,罗婆婆在后面大叫:“你这孩子,走慢点,别又摔在了街上。”
唉,干嘛哪壶不开提哪壶。
这件事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我当机立断决定去配个眼镜。视力好一点的话,我就不会看不见罗婆婆,也不会看不见那个坑。其实几天前,和几天前之前的更前几天,我都和我妈说过。我说老妈我想要个眼镜。但我妈粗暴地拒绝了我。她说配什么配,配了也是白搭。
我伤心了一整天,但现在我决定不管了,我就想去配个眼镜。
其实就像罗婆婆怀疑的那样,我爹妈不知道我出门了。自从我视力下降,有一天又突然在大街上栽了一跟头之后,我爹妈对我一个人出门就不太放心了。
刚才我是逮着了一个机会。我妈正在打麻将,牌桌就摆在我们家的小小小超市门前,她和三个麻友吆三喝五地战得正酣。小小小超市大门敞着,我爹躺在门口的躺椅上,身上盖着报纸,在那些“碰!”“杠!”“胡了!”的呼喝声中悠然地扯着呼噜。但店还是要人看的,我家的辛巴就担负起了这个责任。
辛巴不是狮子,也不是狗,而是一只长着虎斑的很严肃的猫。它是被捡来的,有一天我妈一开门,就看见一只眼睛还没睁开的小奶猫被丢在门口的一个破纸盒里,她等了一天,都没等到辛巴的亲妈来接它,最后只能收养了它。算到今天,辛巴到我家已经一年零八个月了。
我从楼上悄悄下来的时候,辛巴正在店里巡视。
这里要说一下我家的房子。我家的房子是楼上住人,楼下开店。隔壁唐人杰家也是这样,不过他家开的是早点铺。以前这一片不是市中心,外面那条大马路二十年前还尘土飞扬,后来一座座高楼竖起来,马路拓宽了,这一片就成了城中村。村里的居民生活都挺安逸,土地虽然被转让了,但家家户户也都盖起了楼房,有的楼房盖到四、五层高,自己住不完,就出租,靠收房租也能过得很滋润。
所以我家门前的麻将摊是从早到晚都有人的。
我悄悄打开后门的时候,辛巴看见我了。它蹲在地上,一脸严肃地望着我。作为一只猫,它真是严肃得过了头。我俩对视一眼,我对它呲了下牙,它扭头就走了。
趁着这个机会,我从后门溜了出来。
既然决定了买眼镜,我摸了摸口袋里的钱包,便直奔眼镜店。感谢我妈吴绮文女士,对我这个唯一的亲生女儿一直很大方,我口袋里的钱一直很够用。
出了巷口,就到了大街上。眼镜店离得并不远,搭公交也就两、三站路,但我决定走过去。人声鼎沸的大街,汽车呼啸来呼啸去,满街的红男绿女,虽然在我眼里每个人都面容模糊,但对我来说还是充满了诱惑力。
在一个临街的小窗口里我买了根刚出炉的烤肠,溜溜达达就到了我要去的地方。
眼镜店我很熟悉,就在我以前上学的中学旁边,那时候每天上学都要从它门前经过。真是可喜可贺,六、七年过去了,这家店依然开着。我进门就和老板娘打招呼:“老板娘,我配一副眼镜。”
老板娘很高兴地站起来,“你配多少度的?”
我说:“我不知道。”
她娴熟无比,“那先给你测一下度数。”扭头她对着里间喊了一声,老板就从里面走了出来。
老板这几年变化不大,斯斯文文的,戴个金丝边眼镜,还像个小伙子。他把我引到检测视力的仪器前,让我坐下来。店里就我一个客人,他很耐心地测着我的视力,每调整一次镜片,就问我清不清楚。
几分钟以后,老板抬起头。“你不光是近视,还是散光啊。”又过了几分钟,老板停了下来,疑惑地看着我,“你不光是近视和散光,你好像还是老花。”
他扶了扶金丝边眼镜,“不应该啊,你多大了?”
我呵呵一笑,“老板,我很年轻。”
他说:“是啊。”
过了几秒又说:“那你眼睛老化得可是有点厉害。”
我不想和他探讨这个复杂深奥且让人沮丧的问题,于是我问他,有没有那种集近视、散光、老花为一体的镜片。
“那是渐近镜片,一般店里都没有,需要提前预定。”老板回答我。
我有点失望,老板看出来了,不愧是生意人,他立马给了建议。
“你要是很急的话,可以先配一副近视和散光的,再配一副老花镜,这样一个看远景,一个看近景,虽然麻烦一点,但效果其实是一样的。”
我思考了几秒,就做出了决定。
“那我就配一个近视和散光的吧,老花镜先不要了。”
一看生意成了,老板答应得很快,他让我去挑镜框,他去给我拿镜片,走了几步,他却忽然停了下来。“你确定刚才说的度数了?”
我点头,“确定。”
他像是很不放心,又和我确认一遍,“镜片配了是不能退的。”
我很肯定地再次回答他,“就那个度数。”
老板这才放心地去了。我叹一口气,也不怪老板,人家那个仪器一看就是很高级的,可给我测了半天,度数还是精确不下来,只能怪我的眼睛,不能怪别的。
我走到柜台那里去挑镜框,在老板娘的帮助下,很快选中了一个四四方方的黑镜框。老板早在旁边等着了,眼镜框一定下来,他拿着镜片就去切割,几分钟以后,一个方框的黑边眼镜就递到了我手里。
我把眼镜架在鼻梁上,对着柜台上的小镜子看了看,然后我又抬头去试远眺的效果。
透过眼镜店的玻璃门和玻璃窗,我看向街上。好像是比原来清楚了,老妈真是害我啊,谁说戴眼镜没用的。
“老板,多少钱?”我继续张望,大声问着。
老板娘等这句话已经很久了,拿过手边的计算机,啪啪啪就按了起来。“镜片六百八,镜框八百五,合起来是一千五百三,我给你打个八折…”
她还没算完,我把眼镜往柜台上一丢,转身就向门外跑去。
老板娘在身后大叫:“哎,你还没付钱…眼镜你不要了啊?”
我已跑到了街上,望着一个正在走远的背影追了过去。
你有没有暗恋过什么人。
在你的成长岁月里,这个人贯穿了许多年,也许你根本就没什么机会靠近他,后来更是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但你却依然忘不掉他,还是会经常想起他。
后来对这种人有了个称呼,叫男神或女神。但我更愿意把这当做自己的憧憬。
你有憧憬过谁么?
我确信,在我视力刚刚比较清楚的一瞬间,我看见了我的憧憬。
如果是以前,我大概不会追出去,我最多会用目光追逐他。憧憬就是憧憬,不一定要变成现实。就好比我喜爱喜马拉雅山,但我不可能也没那个能力去攀登它,那我就把它制成一幅画,让它挂在我的房间里。
如果是以前,我就是这种态度。
但现在不是了,如果有一天,我要瞎掉的话,我希望我还能看一眼我的喜马拉雅山,所以我喊出了那个名字。
“徐横舟!”
大约没有人会相信,连我自己都不相信,这是我第一次喊他的名字。
也许是我的声音太小了,那个背影还在往前走,我又喊一次。
“徐横舟!”
这次他听到了,停下了脚步。
在他转头四顾的那一刻,我在心里酝酿着:第一句话该说什么。也许该说那句最常见的,“嗨,好久不见。”也许他就会问:“噢,你是谁?”
那我要不要做个自我介绍。“我就是那个你小时候在我外婆家见过的那个我外婆的小外孙女。”
这样说,不知道他能不能听懂,或者听懂了的话,也不知道他能不能想起来,最后就算想起来了,也不知道他能不能搞清楚。因为我外婆的外孙女不止一个。
我还在胡思乱想,他已转身向我走了过来,我的脚步也在这一刹那停住了。
“是叫我么?”
我扯了扯嘴角,努力想发声,结果却失败了。眼神太差,果然会出错,就算戴了眼镜,也还是会看错的。
这人已走到我面前。
我发誓,我所有的勇气,在刚刚喊他的那一刻已经用光了,下一次,即使是真的徐横舟迎面向我走过来,我也不敢叫住他了。
对面的男人风情万种地对我笑着,鼻头上一颗粉刺红彤彤的,我的眼神这么差,也被这颗粉刺分散了注意力。
“MM,你是叫我么?”他说。
我的语言组织能力总算回来了,我说:“对不起,我认错人了。”
他依然笑得风情万种,“没关系,认识一下也无妨,留个电话吧。”
“对不起,我新买的号码还没记住。”
“那留个微信吧。”
“对不起,我不玩微信。”
“那留个企鹅吧。”
我被逼得没办法了,只能说:“1234567。”
对面的男人认真地看着我,我很怕他发飙,毕竟是我把好端端走路的人给喊住了,于是赶紧补救。“要不你把你的企鹅号留给我,回头我加你。”
他眨一下眼睛,说:“7654321。”
好样的!我在心里赞了他一声,然后我们俩都没做声,直到我身后响起眼镜店老板的声音。
“喂!你的眼镜已经配好了,你还要不要了?”
我呼出一口气,连忙转身,“要,我要。”
所以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2013年的4月1号,我在街上看见了一个人,我以为是徐横舟,所以喊住了他,结果却不是的。愚人节我把自己玩了一把。我想我这辈子大概都没机会看见他了。几个小时以后,我在我那个几乎没人看得见的新浪博客里写了一则寻人启事。
“徐横舟,男,1985年生人,原籍申城,身高一米八五,浓眉俊目,风姿清举,于2005年夏天走失。有知其下落者,请告知本博主,并请代为转告,有人很想找到他。”
作者有话要说:开…开文了。

第二章
时间再回到几小时前。
我买了眼镜,并没有马上回家,还在街上溜达着。
路过小时候的幼儿园,我站在巷子口看了一会儿,最后还是决定不进去了。抬脚我去了旁边的红山公园。
公园很有名,在一座小山上。其实它本来不是公园,而是一座烈士陵园,安葬着一个被北洋军阀杀害的大律师。但因为风水好,又绿树成荫,所以早就变成了这个城市的景点之一。
大律师的纪念碑还矗立在那里,但已没了那种肃穆的气氛,周围绿树环匝,松柏四季常青,大理石阶石下面,常年都是奔跑跳跃的孩子。
我找了个石凳坐了下来。公园地势高,可以俯瞰下面的大马路和对面的商业街。
鼻梁上架着刚买的眼镜,我手里拿着一个甜筒。
其实我不确定戴了眼镜的我视力是不是真的有了很大的改善,但应该是有用的吧。
旁边就是公园的小广场,有孩子正在溜旱冰,伴着刺溜刺溜的声音,不时就有一个身影从我身边滑过。
我啃着冰激凌,看着大马路,偶尔也看看孩子们矫健的身影,当手里的冰激凌啃得只剩个底座的时候,手机响了。我拿起电话,屏幕上显示的却不是老妈、也不是老爸的来电,不过这个人也不意外。
“怎么是你?”我说。
传来唐人杰的声音,“我刚回来,就听你妈说你跑出去了,你跑哪去了?”
我嘿嘿笑了一声,老妈终于发现我不见了,结果立刻就被这厮呵斥了,“左撇子,你也老大不小的了,能不能成熟一点,干嘛要让你爸妈担心?”
我姓左,单名一个晨字,生下来就是一个左撇子。左撇子没什么好稀奇的,据说全世界15%的人都是左撇子,但偏偏碰巧的是我又姓左,于是这厮从小到大就没叫过我的正名。
“你是谁啊?”我说。
他火气比我还大,“你少来这套,你在哪里?”
我被他的怒气震住,只能报上地址,“公园。”
这就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处。如果两个人生下来就是邻居,到现在依然是邻居,然后又一起上了同一家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的话,你大概就能明白,即使这个城市有再多公园,但只要我说出公园这两个字,唐人杰就能知道我在那里。
只用了半个小时,他就找到了我。
我已经在吃第二个甜筒了,他穿过小广场走向我。
一路走来,他就吸引了几个广场边上看孩子的年轻妈妈的目光。这种时候总是让人唏嘘,穿开裆裤的小伙伴变得这么迷人了,我却依然记得他把屎拉在裤裆里的样子。真是一种罪过。听说他一进现在的公司,就有女同事追他,还有人不嫌麻烦地转几趟车专门跑到他们家的早点铺来吃早餐。
这些都是唐笛灵告诉我的,唐笛灵是他妹妹。兄妹俩的名字合起来是人杰地灵的意思。我觉得唐叔叔还是挺有才的,作为一个能把牛肉面做得让你吃了第一碗、接着就想吃第二碗第三碗的早点铺的掌柜,对自己的儿女他是寄予了深切的厚望。
我举手和唐人杰打了个招呼,大概是突然看见我戴了副大框眼镜,他站在我面前瞅着我。我咬一口甜筒,指了指不远处的售货亭,“要吃自己去买。”
他转身去了,没一会儿就回来了,手里也拿了个甜筒。
在我身边的石凳上他坐了下来,我们俩一起看着下面的大马路。
“眼镜那里配的?”
“学校旁边。”
我都不用说是哪个学校,他就已经知道了。
“有用吗?”
“没用我戴它干嘛?”
他咬一口甜筒,咔嚓一声,半个冰激凌雪球就进了他的嘴里。“冰不死你。”我说了一句,他没没理我,还是我先问他,“你今天怎么回家这么早?”
“出来办事,提前办完了。”
“哦。”我点点头。
说了还没两句话,他的甜筒已经吃完了,然后就站了起来,“走吧。”
我有点意外,“干嘛这么急?你刚来。”
他不耐烦地看着我,“你别装聋作哑了,你妈让你赶紧回家,说别耽误了晚上的相亲。”
我擦,相亲。我差点把这事给忘了。
唐人杰抬起手腕看了看手表,“你妈说约的是晚上六点,现在已经五点多了。快走吧。”
我看了看天色,是不早了,夕阳已挂在了树梢,溜旱冰的小朋友也被妈妈带着在回家了。但我却不想去相这个亲,尽管我妈一再强调,说这是她求了我外公的,这个相亲对象是我那个只做学问、从来不问俗事的外公介绍的。她还威胁我,如果我敢不去的话,她会让我的两条腿变成五条腿。
但我很肯定我的腿不会有事。所以我对唐人杰说:“来不及了,现在赶回家,换个衣服再化个妆,至少要一个多小时,等我赶过去人家早就走了。”
唐人杰像是早就料到了,“我来的时候,你妈已经说了,要是来不及,就直接把你送到约定的地方。”
我手里的冰激凌蛋筒咔嚓一声碎了,我说:“我妈不会连约会地点都告诉你了吧?”
“当然。”
“那要是我不去呢?”
“她就不是我娘娘了。”
我乖乖地坐进唐人杰的车里,由着他把我送去见我的相亲对象。车子夹在两辆公交车之间等红灯,我对唐人杰叨叨:“你看我这个样子,脸没洗,牙没刷,高跟鞋也没有一双,你觉得我能见人么?”
他瞥一眼我的麻底帆布鞋,继续淡定地看向前方。
我干脆转身面对他,“唐人杰,你看着我,然后认真回答我这个问题:要是你,你愿意和一个脑子有病的人相亲么?”
他果真扭头看向我,我们俩对视着,但最终他还是选择了闭嘴不说话。我泄气地重新坐好,对他说:“算了吧,唐人杰,我就别去害人了,你也别听我妈的,我们俩找个地方愉快地吃个饭,我请你,怎么样?”
他这才开口:“不好,我答应了你妈的。”
我怒了,“你怎么这么死心眼啊。小时候你把屎拉在裤裆里我还帮你遮掩呢,现在帮我对我妈撒个谎,有这么难么?”
他被我揭了老底,还是不妥协,“我答应了你妈要把你送到。”
我烦死他了,“好吧好吧,随你便把,早知这样就不该告诉你我在那里。等会儿见了那人我最多说一句抱歉。我眯一下,到了你叫我。”
“已经到了。”
“不会吧,这么快?”
真就这么快。说话的时间,已经绿灯了,他的车子拐了一个弯,往前开了不到一分钟,我就看见了我妈说的那家酒店。
唐人杰把车开进酒店门前的停车场,一个穿制服的酒店小哥跑过来指挥着他把车停在了一个空车位上,我看一眼车上的时间,还没到六点。
“我们来早了。”我说。
唐人杰推开车门,对那个准备迎接我们进去的小哥说:“我们等个人,等下再进去。”
小哥答应一声,转身走了。
我打定主意坐到六点再进去,唐人杰看样子是准备守着我了,他拿起了手机,刚刚他开车的时候,他的手机一直叮叮咚咚响个不停,我找他聊天,“是不是那个妹子又在给你发信息?”
他横了我一眼,继续低头刷手机。我问他,“你等下是不是打算跟着我进去?”
他给了我一个你是白痴的眼神,然后说:“我有病啊,等下你进去的时候我拍张照片,传给你妈看一下就行了。”
我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你什么时候和我妈也成了好友?”
“早就是了。”
“我替我妈感谢你。”
他假惺惺地,“不用谢,你让我交差就行了。”
说完他低下头又刷起了手机,我百无聊赖地四处张望着。酒店生意不错,不时地有人进去,又有一辆车从我们后面开了过去。
我扭头看过去。这辆车停在了酒店的正门口,车门一开,有一个人从车上走了下来,是个男的,很高的个子,门童站在他身边比他矮了小半个头。傍晚,天色有点暗了,他俯身和车里的人说了句什么,车就开走了。
然后他转过身,无意识地向这边看了一眼,就向酒店大门走去。
我却像突然被雷电击中了似的,一下坐直了身体,脸几乎贴到了车窗上。
唐人杰被我的动作惊动了,立刻问我,“怎么了…你在看什么?”
我扶着车窗没回答,一直等那个身影消失在酒店的大门里,我才转身问唐人杰:“今天是什么日子?”
他看着我,一双眼睛在我脸上探寻着,“愚人节,你不知道么?”
我怔了半天,才说:“我终日在家苦读,忘记了光阴,忘记了岁月。”
“滚。”他说。
我哈哈笑了一声,转头看着窗外还是发呆,那一定也不是他,我对自己说,我还是眼神不好,看错了。
耳边忽然响起唐人杰的声音,“你看见谁了?”
我回过头,他正望着我。“一个帅哥。”我回答他。
他眉毛一挑,很不屑地说:“帅哥满大街都是的,你身边就坐着一个,怎么从来没见你这么激动过?”
我纠正他,“你误会了。”我说,“我说的帅哥,是我心目当中的帅哥,很帅很帅的那种,和你想的是不太一样的。”
他像是受到了极大的侮辱,咬牙切齿地问:“那到底有多帅?”
我想了一下,刚好看见天边的彩霞,傍晚六点的彩霞铺满了天空,层层叠叠真的很美。我想起我看过的一部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