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都说我变态 作者:虫小扁

我的童年有点疯

第一章
第一次看到严子颂,我就发誓我要成为这个男人的女人,但其实当时我还小,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
也或许,根本不懂爱情。
只是很多个晚上,我会梦见他,梦回弥绕,骚扰着我的心跳。
事隔多年,在大学报到的那一天,老天安排我们再次相遇,我发现我依然清晰的记得他那张脸和那双一成不变的拖鞋。
因而几乎在同一时间,我便下定决心,要他成为我的人。
这事我很早以前就构想过,无奈即便相见,也总是错过。
因此没跟任何人说,也没有谁可以说,倒也成了心底的秘密。
除此之外我从不介意将内心□裸的敞开大众面前,只可惜,依旧没有人懂。
导致小时候别人老对我爸说,你有个很另类的女儿。
我爸就苦哈哈的笑,笑着说你真客气。
或许每个人都有些疯狂的过往。
别的女孩都梳小辫子的时候,我偷了我妈五块钱,去理发店给自己理了个光头。
那时最流行的是蓝色生死恋之类的韩剧,主角都得了癌症。
理完光头我一边咳嗽一边跟我同学说我得了绝症,就快死了。
我们学校只有我一个人穿裙子理光头,他们都用异样的眼光看我,我觉得非常得意。
只是没人懂我,其实我是觉得聪明,才绝顶。
某一天我们班来了个实习老师,大学生。
我很喜欢她,为了表示我的热烈欢迎,我当众掀了她的裙子,她涨红了脸说我是个变态。
我似乎在这一瞬间找到了人生的目标,觉得她犀利地看穿了我。
于是那天开始她一讲课,我就提问,我一向是个好学生。
我问她穿什么颜色的内裤,我问她今天戴什么颜色的胸罩。
可她总是无语凝噎,颤抖着手指着我说蒋晓曼你给我滚出去。
再后来听说她变得性格暴躁。
话说到这,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就叫蒋晓曼。
**
鄙人小学考试平均分从来就没及格过,不偏不倚刚好五十。
其中语文得分从来是0。
起因好像是作文,语文老师连卷面分都不肯施舍一点给我,常常被我气得瑟瑟发抖,脸色发青。
最甚者,把我的试卷撕得粉碎,从此再不肯批阅我的作文,到后来根本不收我试卷。
我倒是觉得自己写得很好,像“我最喜欢的动物”这篇文章我就很满意。
我详尽叙述如何误杀了一只小鸡。
只是侧重描写小鸡的死状,可谓生动形象。
而“最难忘的一件事”,我将偷窥的一对情侣公园打野战的具体情形详尽道来,并灵活运用了很多生动的词汇。
可是他们看不懂我的文字,也看不懂我的内心世界。
为了确保平均分,考数学我倒是没松懈过,数学老师因此非常喜欢我。
小学考满分倒也没什么。只是每道思考题我都用三四种解题方式做出来,从此他一看到就双眼发亮。
考初中前某华嘉女同学婀娜多姿的在我面前走过,那校服冲我抛了个媚眼,我就被诱惑了。
深蓝色裙摆很漂亮,很适合我飘逸的气质。
我就在志愿上填了华嘉,让我妈如愿以偿。
这段时间她红着眼给我进补,慰劳她老人家一下。
便是在考试那天乖乖写了篇作文: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
这一引鉴深得评委欢心,总分实现零的突破,直达双满。
我语文老师据说气得倒地不起,说我一定是故意。
上天明鉴!我妈在拿到成绩单时,欣喜若狂,把我没吃完的补品都打包好给她们送去,那时候,我可没表示一句异议!
毕竟都已经吃到腻。
我妈回来后从厨房里拿了一把菜刀,威胁我把头发留长。
我对她说,您瞅着哪里顺眼尽管砍。
结果我妈说你这死兔崽子还不留头发我就自杀!
饿死你!
我被最后三个字深深震撼了。
也终于明白为什么我妈能生下我,她就是传说中深藏不露的绝世高手。
一眼就可以看穿我的弱点。
耸肩,我认输。
然后自外表开始恢复普通人的模样。
多少还是惋惜,毕竟光头那会,总能让人眼前一亮,给人最直观的印象。
因此我生平第一次有了烦恼,担心自个不再一目了然。
毕竟我一直是个好学生,从不干穿耳洞染头发或者纹身这种违反校规的事,顶多就是干理光头这种校规没有规定而正常人不会做的事。
**
我是一只标准的感官动物,也懒得透过表面看内在。
简单来说,我只相信我的眼睛。
进入华嘉似乎理所当然,只是那种学习氛围多少让我意兴阑珊。
只是,人活着总有千千万万个意外,这样的不可预料性,才让人生充满期待。
我看到了郭小宝。
看到他的第一眼我就没离开视线。
而在我望着他的一个小时内,他照了一百五十六次镜子,包括和人说话时对方的眼镜,经过消防栓门的黑色玻璃片,汽车窗户,还有随身携带的镜子…
他一直小心翼翼的躲开别人的触碰,但凡变态的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癖好,很明显他是洁癖。
他不停的拨弄自己的刘海,无数次的整理上衣,走路笔直一条线,必杀技是有意无意摆出四十五度的侧脸,露出明媚而忧伤的表情。
我当即确定了自己的心意,意外自己居然有想结识的朋友。
这一个小时,便笃定他的自恋程度到达极致,足以跻身变态行列。
此乃变态中的极品。
我目光炯炯的看着他。
同是变态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不禁感叹这世界上果真不缺少变态,缺少的只是一双发现变态的眼睛。
还好这双眼睛,我有。
我想说不定,我可以和他在华嘉成立一个变态委员会,招收各界变态人士加盟。
后来他身边的人看着我,实在忍不住了说,“那个女的看了你一个小时。”
“谁?”
我心想机不可失,走了上去,出其不意的握住郭小宝的手,笑说:“同志!茫茫人海中相遇,我是何其有幸!”
他皱着眉挣脱,很明显因我的举止极度不满,接着对旁边的人说,“我并不认识她,”才望着我嗤了句,“一个小时?变态!”
一字成箴!
我难得低调,他却还能看出来,也就看了我一眼!果然同道中人,幸会幸会!于是点了点头,然后看着他笑说:“咱私聊。”
他旁边的人想搭话。我严肃阻止,“有一种对话,正常人不要插嘴。”
我决定先用一首歌感动郭小宝,拉近我和他的距离,《单身情歌》。
我娓娓而动听的歌声,响彻在校园内…

正常的人那么多
变态的没有几个
找一个变态的变态的变态的变态的人
来告别单身

一曲未完,身边经过的路人,望着我的眼神已直接过渡到真空状态。
无比熟悉而深刻的感觉,那一刻我的眼底饱含泪水。
而郭小宝落荒而逃。他显然还没有发现自己的潜质。
然后望着他的背影,我笑笑的想,也只有这样的人生才不会无聊。
然后学的课程渐渐的多了。
而作文还是要写,又是“我最喜爱的动物”。
往事历历在目。
我突然心情澎湃。
知道蝌蚪么?那是我最崇拜的小东西。
可以从一条尾巴的大头生物变成没有尾巴四条腿的两栖动物。
教科书上白纸黑字名正言顺的总结为——
完全变态!
我觉得,没有什么比它更强大。
明明是变态却能得到学者们一致研究认可,可谓我奋斗的终极目标!于是洒泪写下一篇《变态观察日记》。
老师给了我满分。
说我有创意。有志气。
(我现在把此文变成了一篇爱情故事…)

神的出场

第二章
其实严子颂的童年里没有我,或者说,他的记忆里没有我。
但这无可厚非,毕竟从初见到之后的偶遇,我扮演的,只不过是过客。
过客匆匆,潮起潮退。天地悠悠,花开花落。
认识郭小宝的时候我还不知道严子颂的存在。但我每天例行公事的去问郭小宝愿不愿意当我的朋友。
我想我的毅力是很坚强的,它风吹雨打都不怕。
废话一句,郭小宝很快成为华嘉新兴的风云人物。
长得好看,加上成绩名列前茅。
当时咱心态多纯洁,不过就想给咱家委员会多拉几个骨干势力,心想他要是成名,能带给咱委员会巨大的影响力!
便忍不住偷笑。
郭小宝一脸抓狂的看着我充满真诚的笑意,终于崩溃,仰天长啸,说啊啊啊,“你不要再缠着我!”
我不以为意,双眼发亮笑说,“郭小宝你就答应做我的朋友吧!”
“NO!我说no你听不懂吗?”他吼。
我一脸赞叹的定格住他现在的样子,觉得还是一样具有观赏性,眨眨眼笑,“没听懂。”
“变态!”他终于顾不上自己良好的形象,拔腿就跑。
我就在众人目瞪口呆的眼神中,慢悠悠的追上去,感叹着年轻真好。
只是没几天我听别人说,我疯狂的恋着郭小宝。
但其实他们还是不懂我,我只是在争取我的友情。
不过,争取郭小宝的友情还不足以让我成名,真正出名,我估计是因为答题卡事件。
第一次考英文,第一次填答题卡。
看到满满的格子我无端兴奋,认认真真的把每一个框框都涂黑,直到四百个小空格都填满的时候,我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结果自然换来我们老师全身颤抖,她将我的答题卡亲切的展示在众人面前,发表长篇大论。
本人无奈被戏谑为低能儿,只得焦急等待翻身机会,直到满分试卷雪耻后,我知道,真正扬眉吐气的时候终于来临——
第三次考试我将答题卡毫不犹豫地填成一个心型,以表达我对老师的爱戴和尊敬。
自此一举成名。
于是乎,我事前事后那三张答题卡在华嘉众学生间广为流传,这三次,我终于流芳百世!
事情终告一段落。
我才发现这段时间并没有好好的去维护我的友情。
自然懊恼不已,毕竟我对郭小宝造成的影响还不够深刻。
深刻到刻骨铭心。
然而当我正欲再次革命的时候,有个叫王庭轩的家伙,说是要当我朋友。
说是观察了我很久。
望着他当时笑得温润的脸,我笑感叹着果然强人是无处不在的,甜甜的笑着连连点头,然后我说,“走,我们一起去找郭小宝!”
**
“郭小宝!”我远远的朝他拼命挥手,欣赏着我的友情。
他原本明媚的站在那里,太阳透过树叶间缝隙照射在他身上,就像马蜂窝一样让人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然而下一刻他变得忧伤,接着一边惊呼一边奔跑一边以四十五度角回头看我…
他肢体动作处处洋溢着青春,那般热情的向我呼喊:来追我吧,来追我吧!
只是为什么我突然觉得此景此情似曾相识?
“卖糕!”突然意识到出了差错,我肃着脸喊了一句。
王庭轩眼神有异的看着我,但他明显很蛋锭,还安慰我,“没事,他应该是被你的主动吓着了,”然后温和的笑笑,“看样子你没被我的主动吓着。”
我目带审视的看着眼前的男生,细细的咀嚼着他话中的意思,终于摇摇头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是我的错。”
“…”他又笑,“怎么说?”
“他现在越来越像正常人了。”
“他本来就是正常人…”他云淡风轻一语道破。
他本来就是正常人…
他本来就是正常人…
不对!不是这样的!
变态虽说分先天和后天,但那般自恋的男人,不是真正的变态,是做不到那种地步的!
但是这一刻我突然迟疑了,细细一想——
我缠着他的日子,他已经好久没照过镜子了…
他甚至没在我眼瞳中寻找他的倒影,因为他一直在逃避我的视线…
他刚刚还惊恐万分的跑开,走路是S型而不是笔直的一条线…
他甚至有几分狼狈…
真正的变态,应该宠辱不惊,应该淡定自如!

NO!
我惊愕地捧着脸,沮丧地蹲下,阴影笼罩,怨念的画着圈圈…
我是不是阻挠了一个变态的成长?
王庭轩见我太纠结,好像是想拉我一把。
我缓缓的看了他一眼,摆摆头拒绝,由衷的发出感慨,“干我们变态这行的,真的很不容易。”
态度太过了会被人说疯子,态度太收敛了人家又看不出你变态,还得小心慎行免得别人误会为白痴,而且处处受敌,心理医生随时对你进行洗脑…
尤其是后天的那种,极不小心就会变成神经病。
然后王庭轩望着我,突然笑出声来。
我斜眼瞄了他一眼,“怎么,我看起来不像?”
“不是…”他轻轻摇头,“只是觉得你很可爱…”
“…”看着他的笑容,我突然眼前一亮,“你叫王庭轩?”
“嗯。”
“有没有兴趣加入我们的行列?”
“好啊。”他居然没有拒绝。
一个好字,让我开始真正认知他。
事实上,我错了。
一个十四岁就懂得内敛的男孩,不会让你真正认知他。
我兴奋的告诉他成立变态委员会的想法。
也不过是胡说乱侃。
他笑笑说这样太张扬,反而会招到一些真正变态人士的鄙视,然后又跟我说,你这样有失身份。
一个真正的变态,是不会常常把变态摆在嘴边的。
变态的最高境界,是别人不敢在嘴边说你,但一想到你却会浑身一激灵。
毕竟年幼,他淡笑清雅款款道来的模样,倒真让我膜拜的望着他:大神!
我果然还是太嫩了!
也明白何为年少无知,至此他说什么,我做什么。
我们就在学生会堂而皇之的招牌之下,秘密成立变态二人小组,迅速组织地下活动。
我想我的人生,或许有了新指标。
但事后我想,如果当初若不是我太过张扬,也许,这个人,并不会主动结识我。
也或许人生,会多少有些不同。
而那寥寥写了数叶的日记本里,记载着一些年少轻狂。
OS:
你是不是厌倦了做正常人?
是不是想与众不同?
想在人群中脱颖而出?
现在介绍一个最有效的快捷方法给你:变态啦!
变态是目前为止正常人变得异于常人的最便捷的方法。而且专家认为,这比疯子,傻子,呆子更有意义。如果你是三岁以上,八十岁以下,现在又在华嘉就读,从未成为众人的焦点的话,变态,是你正确的选择。
我叫蒋晓曼,来学生会加入我们吧!
今日就变态啦!

雨中初遇

第三章
初见严子颂的那天下着倾盆大雨。
雨珠仿如断线的珠子,吧嗒吧嗒下个不停,整个世界都是湿的。
阴云黑压压的一片阴沉得可怕,城市下水道显然也便秘,没多会水满上了街道,湿漉漉的,把所看到的一切都浸在水里。
我挤在公车上,英勇地选择了窗户边的位置,看着大雨发发呆。
话说这一整天都很倒霉。
先是早上爬起来第一次看见我家大姨妈,就是那个大姨妈。
然后发现我晾在阳台上的小裤裤被风不知道吹到哪儿去了。说到方向,我们发明指南针,可一迷失我们就吼找不着北,做人其实很矛盾。
打开柜子,卫生巾一片不剩,早些日子我明明还瞅着一大堆…瀑布汗,原来我妈还没停经也没到更年期,那她情绪为什么这么不稳定?
抬头刚瞅着我爸,他没让我开口直接爆出一句自己的事情自己解决。
等我妈买完菜回来,再帮我买大姨妈专用贴回来,我上学已经迟到了。
然而第一节刚好是公开课,别校老师来听课,我们语文任课老师那是三令五申,估计连谁回答问题也盘算好了。
一打开门全班同学腰板都挺得笔直,就跟雕塑似的,教室后边一二三四五六七,七个老师整整齐齐坐着,手里拿着小本儿做笔记。
我们老师暗暗给了我一个“走着瞧”的眼神,让我进门。
其实吧,我今天情绪不佳,也没心思胡作非为,必要时我还是很乐意配合集体活动,毕竟我一向标榜好学生。
可是我的挎包在造反…
那带子勾住了第一排某桌子的桌角,我走得也有点急,把同学甲的桌子“吱”一声拉离原处,然后她桌面的书本由于惯性哗啦啦全部掉在地。
她同桌乙想帮她捡书,就翘起一边凳脚打算猫腰,结果撞鬼似地失去了平衡,往后面“嘭”的压过去。
乙后面同学丙的书就这样,也有很多被扫落在地,但事情还未结束,乙显然因体重问题,扫除一切障碍誓往地上倒去。
丙同学的桌子同样加入这起事件,成为无辜受害者,想当然的也倒下了。
丁为了避开,挪动了凳子,却是不小心用力过度,又碰上了他后面同学戊的桌子。
在力与反作用力下,戊同学的书也掉地上了。然而问题的关键是,戊同学桌面上有个水壶,水壶里有刚刚从饭堂打来的滚水,为了凉得快一点,没盖盖子…
水壶倒了,方向是戊同桌己的书籍。
己反应迅速的挪开凳子站起来,猛地拉开自己的桌子,希望幸免于难。
不料己后面那同学庚个太高,脚长,原本也就借己凳子后面小小空间搁搁脚,结果就这么被凳脚碾了下去。
庚同学,男子汉大丈夫居然就这么“哇”了一声——
此时凭空一声巨雷,轰隆!
变天了。
那场面可谓一片混乱。
我想起我没带伞。
回头瞄了眼老师,她因这突如其来的事件,下巴一直没合上。
再看向后面那群老师,个个面有异色。
我分析了整个事态的发展经过——
很明显,整个事件中,我是最无辜的。
于是无辜的眨眨眼。
接着非常淡定的放下我欲捡起的书,在周遭同学目瞪口呆中,走到自己的位置坐下。
最后将我的挎包取下来,转身挂在凳子靠背上,再微微朝后面某老师一笑:欢迎来到华嘉听课。
才手臂叠手臂,端正的坐着。
我明明腰疼,但整间教室里,就我挺得最直。
不禁笑笑,这公车开得很慢,旁边偶有些小轿车唰一下呼啸而去,自车轮处溅起雨帘,很是壮观。
我觉得造成万人空巷的某一原因一定包括下暴雨。
猛大的雨珠,狠狠的坠落在地上,汇成一片。
天空依然是雷电交加,不时能见到天边一道道闪电张牙舞爪,颇有劈开天幕之阵势。
行人根本不敢走在路上。
说实在的,人反正难逃一死,我希望我活到一百岁的时候被雷劈死,这样我的子子孙孙或许会永远记得我。
想想都觉得很拉风,欧也!
公车等红灯,停了下来。我百无聊赖的看向窗外。
天已没刚才那般黑,雨雾中灰蒙蒙的。
雨帘之中瞥见行人道上有个男生,个和我差不多高,竟是悠闲自在的走在暴雨中。
话说暴雨之中任谁走也不会好看,只是他的身姿那般散漫,有一种满不在乎的孑然感。
然后他突然侧脸回眸…
惊鸿一瞥,我惊为天人,他的模样颠覆我的想象,那眼眸那唇…
我感觉凭空被电了一下。
全身酥麻。
我无法离开视线。
那一刻我是真的觉得倾我一生都不会忘记这张脸,还有这雨帘这情景,这黑压压的天空这刮着风的闷热天气,所有的一切我都觉得恰如其分,足能载入我一个人的史记。
我还想看得仔细点,此时另一辆公交车却刚好停在旁边,横挡住我的视线。
我直觉喊不,一待回神,便欲下车。售票员睨了我一眼,说别碍事。
或许夸张,我还是想说我心急如焚。
我这人自幼脸皮厚,胆子大,很少有人有事能真正影响到我的情绪,但我却是第一次这么迫切的想结识一个人,于是被自个心思震撼到了,说不定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
我们那会的公车还不是密封空调车,有一瞬间我甚至想打开车窗跳下去。
然而凌空一条闪电阻止了我。
突如其来!
劈在对面一棵树上。
“滋~”
不夸张,真的能听得见啪嗒啪嗒的和着雨声的燃烧声。
接着一条粗树枝喀嚓一下折断坠地。
这事就这么活生生的发生在我面前,和那棵树也就隔了一条车道,特别的近。
目测就像是那个男生的位置。
整个车厢的人都懵了。
我顿觉心一紧,心想那男生该不会变成焦炭了吧。
刚好绿灯亮。
我旁边那公车像是怕电劈中,急急开动。
随着车子移走,瞥见那个男生双手插袋,毫不在意的挑了下发梢,暴雨中懒懒的打了个哈欠,然后绕开横挡至他面前的那断树枝。
没一点惊慌失措的模样。
而且,这男生相貌惊人的细腻,自上而下散发着一种妖气。
尤其在这暴雨之中,令我心中平添一种别扭的心悸。
我又被电到了。
只是在很多年后我才知道他的名字,严子颂。
自然不会放弃,公车刚到下一站,我便匆匆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