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日记 作者:春十三少

当内向而特例独行的畅销书作家遇上固执且性格坚毅的编辑
又岂止是火星人对上金星人这么简单…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欢喜冤家

【正文】

 

【角色】

一(1)

【12.07 角色
每周一早晨踏进办公室的时候心情都不太好,今天也不例外。先是被老板叫去训了一番话,内容无外乎又是约稿、催稿、审稿,他仍然秉持着“大棒加金元”的政策(说得直白一点,就是赏一巴掌再给颗糖吃),我除了点头,一句多余的话也没有说。
忽然想到了“角色”这个有趣的词,我们每个人、每天都在扮演不同的角色,生活在同一个世界里却又其实不同。在父母面前是不耐烦却还保持微笑的孩子,在上司面前是敢怒不敢言的下属,在朋友面前是想要诉苦但最后往往选择粉饰太平的傻瓜,在恋人面前…噢,我不知道,我想我暂时没有资格发表意见。总之,我们需要不停地转换身份,表象越来越假,但演技越来越真实,甚至于即使独自一个人的时候,也要忍不住扮演一个让自己满意的自我——天呐,忽然发现,这些对于一个三十岁的女人来说,竟是再平常不过的事,听上去是不是很可悲?
不过,我恐怕连一点点悲凉的时间也没有,十点了,如果我再不开始着手做那些该做的事,有人会想要杀了我。不知道,会不会因为是下雨天,所以牢骚特别多…
就让雨尽情地下吧…
Alpha】

梁见飞挪了挪腿,迟疑了一秒钟,然后按下“发布文章”的按钮,电脑屏幕先是一阵泛白,接着她刚才输入的那些文字就出现在白色的背景画面上,文章的最上方有一排大大的黑色加粗字体:角色。
她记不得从什么时候开始刮起一股交友网站的风潮,那些熟悉的、不熟悉的,正出现于或曾出现在她生活中的人们,开始像蜜蜂回巢一样往她的信箱里投递添加好友的请求。经过最初的新鲜感之后,她已不再为“久别重逢”感到欣喜,有的反而是怅然若失,回想起过去种种,忽然觉得时间流逝的速度远比她想象中的快。
迈入三十岁的这一年,她开始在网络上写日记。她从没写过日记,当她还是个少女的时候,周围那些满怀心事的姑娘们用各种花样百出的本子记录着“生命的点滴”,她却丝毫没有这种心情,那时的她忙着从书本里体验别样的人生,根本没有时间来记录自己。现在,当年的女孩们忙着成为妻子、成为母亲,她们需要扮演好每一个角色,只有她,有大把属于自己的时间,用某一位好友的话来说就是:如果不写点什么,就显得浪费了。
她不知道有多少“朋友”会认真读她的“日记”,她不在意,反正也不是写给别人看的,那只是对生活的一种回应,有苦有甜,她需要说出自己心底的感受罢了。
她是少数几个没有在这网站中使用真名的人,所以她本人一直奇怪于那些“失散”多年的旧朋友是如何在“茫茫人海”中找到她的,难道只是因为她登在人物头像上的一张照片吗?
“怎么可能!”她的表姐汤颖说。
“?”
“这个原理很简单,就是你和一些人成为‘好友’,这些人和另一些人成为‘好友’,于是另一些人就能顺着这些人找到你啦。”
梁见飞听得头晕,不过最后还是勉强接受了表姐的说法:也就是说,越来越多的人会顺藤摸瓜找到她。
听上去很…恐怖!
她关了网页,拿起大红色的咖啡杯咕咚咕咚地喝了几口,才下定决心在这个下着细雨的初冬的上午,投入到“出版公司编辑”这个角色中来。
她盯着电脑屏幕旁的台历,深吸了一口气,拿起电话按下号码,在等待的十几秒钟时间里,她试着说服自己要以一种平和的口吻去开始这段谈话。
“喂?”一个低沉的男人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
“你好,”她尽量让自己听上去是在微笑,“请问稿子写得怎么样了?”
“…”对方一阵沉默。
“就是我上周以及上上周都提醒过你的,关于刊登在我们公司某本杂志发刊号上的短篇小说,我想我应该告诉过你,交稿日是在…”她伸手一把扯过台历,确认时间,“本周三,也就是后天。”
“哦,”男人听上去带着浓重的鼻音,“我尽量吧。”
见飞抿了抿嘴,继续保持接线生一般客气的口吻:“不是尽量,是一定要在那个时间交稿的。”
“嗯…”男人心不在焉。
她强迫自己不要摔电话。
“对了…”男人忽然变得疑惑起来。
“?”
“你是谁?”
“…”
电波两端的气氛一时之间有点凝固,即使窗外下着冷到人骨子里去的冬雨,也冷不过那两声从喉咙最深处冒出来的笑声——
“哈、哈…”
“梁见飞?…”
“嗯…你答对了。”这一次,她的声音是从鼻腔的最深处发出来的。
“给我买两碗小馄饨,最好十一点之前送到。”
“…”她张了张嘴,但怕会骂人,于是又强迫自己闭上。
“你还有四十分钟。再见。”他的口吻认真而严肃,就好像刚刚发布了一个命令。
挂上电话,见飞觉得心情愈加低落起来。挣扎了几分钟,还是站起身,穿上大衣、背上背包,打开门冲了出去。
电话那头的男人叫做项峰,书评家们一致认为他是如今最炙手可热的侦探小说作家,数不清的热情读者也间接证明了这一点。近几年来他的每一本书都能够打进销量榜的前十名,是名副其实的畅销书作者。
很多时候,编辑与作者之间的关系很微妙,尤其是畅销书作者,他们是每一家出版公司力争的对象。项峰还默默无名的时候,见飞所在的这家出版公司的老板便慧眼识英雄,尽管出了一、两册当时并没有大红的单行本,但老板没有放弃。紧接着,这位当时年仅二十八岁的青年作家凭借生平第三部长篇小说,以一种前所未有的火热程度迅速走红于侦探小说界,接下来的五、六年里,他的书渐渐成了畅销小说的代名词,他本人也一跃成为时下最得令的侦探小说作家。可喜的是,他并没有就此露出一副唯利是图的嘴脸,除了偶尔的约稿以及少数专栏连载之外,所有的作品仍然委托见飞所在的公司出版,而且据她所知他也从没有任何提高版税的要求。
他是老板眼里值得信赖的作者,是上司眼里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实现者,说不定还是很多读者心目中的“神”——但见飞想说的是,她不喜欢他,一点也不!
雨刮器不知道是不是寿命已到的缘故,刮在前挡风玻璃上发出“吱吱”的声音,不至于刺耳,可是依旧让人心里有股难以言说的烦躁。梁见飞在等待红灯的时候打了个电话,是打给项峰公寓附近馄饨店老板的,她没有说自己是谁,只说要三碗小馄饨,对方不知道听清了没有,敷衍几句就挂断了。她驾着深蓝色的休旅车穿梭在被雨水笼罩着的城市里,有那么一瞬,她仿佛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做什么,生存于这样的大都市,她觉得自己是一粒毫不起眼的灰尘而已,可是她心底有一个声音,只叫她向前,不能退缩。
休旅车停在一条肮脏的小巷边,拐角处有一间饮食店,梁见飞降下车窗对坐在店门口的老板挥手,老板抬了抬眼皮,让小妹送来三袋食物——正是她要的小馄饨。她摸出准备好的零钱交在那女孩手里,女孩的手在这样一个初冬已经冻得有点发红,让人看得心疼,她露出表示感激的微笑,一边说“谢谢”,女孩也点点头,脸上的表情却分不清是热情还是麻木。
梁见飞踩下油门又一次上路,目的地很快到了,是两栋并排立在一起的高楼,她驶进地下车库,十分钟以后,出现在项峰公寓门前。
“来了…”门内有个沉闷的声音说。
过了好一会儿,门才被打开,梁见飞抬起头的时候不禁愣了愣——此时此刻,我们著名的畅销书作家身上正裹着厚厚的毛毯,他眼圈浮肿、发黑,眼里充满血丝,下巴以及脸颊两边的胡渣看上去很刺眼,他的嘴唇是干涩的,甚至有些泛白。
“我知道你最近在走艺术家的颓废路线,”她进门,一点也没有要换鞋的意思,即使项峰从鞋柜里拿出一双拖鞋丢在地上,她也丝毫没有要开始脱那双新买的黑色皮靴的打算,“但是,也不用贯彻得这么彻底,你是作家,不是个性派演员。”
“我可以把你的话当作是对我外型的某一种不得要领的赞扬吗?”他没有理她,径自接过她手里的袋子,走进厨房。
她微笑张嘴,顿了顿,说:“当然——不可以。”
项峰在解开袋子的一瞬间皱起眉头,然后两手撑在大理石桌面上瞪她。
“?”
“我不要葱——你明知道的!”他的表情几乎像在发怒。
但她知道他不是,他不过是…心情很差。
她没有辩解,径直走过去,拉开他厨房某一个抽屉,拿出一只银色的汤匙,平静地说:“大概是我忘了,用不着冲我吼,我帮你挑出来就是了。”
说完,她真的开始帮他挑葱,她挑得很仔细,像是小时候在课堂上从一堆桑叶中挑出已经开始腐烂的那些,唯一不同的是,此时等着吃的不是蚕宝宝,而是一个心情很差的男人。
“好了。”她把两只白色的一次性塑料碗推倒他面前,然后拿起银色汤匙直接开始吃另外那碗,汤汁表面布满了绿色葱花的,但她却吃得津津有味。
项峰脸上的表情有点怪异,仿佛她在吃的是蟑螂而不是葱,又仿佛…她说不清楚,难道那是感激吗?但明明没可能啊…
他也转身从她刚才打开的那只抽屉里拿出同样的银色汤匙,认真吃起来。一时之间,整个餐厅里只听到他们嘴唇与汤汁碰撞的声音,粗鲁却引人发笑。
梁见飞转过身,忍住笑意,狼吞虎咽地吃完了自己的早午餐。
“我是来追债的。”十分钟后,她放下碗,用纸巾不着痕迹地抹了抹嘴,对项峰说。
但畅销书作家显然并没有要继续这个话题的意思,仍然自顾自地吃着第二碗馄饨,然后以一种令人惊异的、咀嚼的同时却还保持着的异常清晰的口齿,说道:“如果今天晚上我感觉好一点的话,会开始构思的。”
“但人家后天就要了!”
“那就请他(她)等一等。”
“你…”她看着白色的天花板,尽量忍住心里的怒意。
“或者让他(她)另请高明。”他说这话的时候,眉毛也不抬一下。
梁见飞双手抱胸,舌头舔了舔粘在智齿上的一颗葱花,她早该料到会有这样的结局,当初根本就不应该逞强去答应那个新来的杂志主编。
“算你狠!”她丢下这句话,就拎起背包走了。
临要出门,她又转回身,板着面孔,低声说:“明天下班之前——或者后天上午——好歹先给我一、两万字,可以吗?”
她看着他,这几乎算是她最大的让步,就差没有说“求你了”!
项峰喝了一口汤,放下碗,用纸巾擦了擦嘴角,缓缓说:
“请你,出去的时候记得关门。”
梁见飞的表情在一秒钟之内飞快地转变着,奇怪的是,她并没有表现出任何发怒的迹象,而是微微一笑,优雅地转身消失在门后——然后,不出所料的是门框被撞击后发出的“砰”一声巨响。
项峰揉了揉耳朵,把餐桌上的一次性塑料碗收到垃圾桶里,银色汤匙被丢弃在水槽,他倒了一杯温水,裹着毯子回卧室去了。

一(2)

回到办公室以后,见飞踌躇了一会儿,起身来到走廊的另一头,去敲李薇办公室的门。
“不好意思,”她开门见山地说,“关于项峰的约稿,出了点问题。”
李薇停下敲击键盘的动作,视线从电脑屏幕移到她脸上,嘴角有微笑,但却是公式化的,意思是:怎么了?
“他…最近很忙,”不知道为什么她竟找了个听上去很假的理由,“后天可能只能交一部分。”
李薇鼻梁上那副厚重的镜片后面,其实是一对明亮而漂亮的眼睛,只是当这对眼睛配上那微微上翘的眉毛,会给人一种极其犀利的印象:“一部分?”
“…比较小的一部分。”其实,她根本没办法肯定他能够交出些什么来。
李薇用那对明亮而漂亮的眼睛打量了她几秒钟,视线又转回电脑屏幕,手指重新在键盘上敲击着:“我知道了。”
梁见飞明白自己已经在这位新来的杂志主编面前丢了脸,经理几个星期前跟她介绍李薇的时候,说希望她们以后通力合作,甚至有要她帮李薇一把的意思,但现在看起来——也许她根本帮不了什么。
“我会尽力的。”说完这句,她就退了出来。新买的黑色平底皮靴踩在走廊那白色的大理石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嗒嗒”的声响。
还能说什么呢,既然很多事是自己无法改变的,那么唯一能够做的,就是尽力而为。
这天下班的时候,雨已经停了,可地上还湿漉漉的,见飞低头看了看自己的靴子,鞋底的两侧已经有泥渍,不过幸好不算太丑。她站在办公大厦门口,抬头看着早已一片漆黑的天空,心想:我究竟是为了什么要在这样的天气穿这双新买的鞋子啊…
几秒钟之后,她终于想起了这个无聊问题的答案——因为她晚上还有约会,堪称“十分重要”的约会。
深蓝色的休旅车再次上路,周一傍晚总是出奇得顺畅,她很快到了某家餐厅门前,那餐厅的招牌永远是缤纷且刺眼的霓虹闪烁——跟汤颖高调的作风非常相符。
她把厚重的外套留在车里,对着倒车镜整理一下身上那件稍显单薄的毛衣,又批上一条大大的披肩,便走进餐厅。大概人们都被那刺眼的招牌戳到眼睛了,所以在这样的高峰时段,店堂里的客人并不太多,她稍稍环视了一下,就看到一只裹着粉色短袖衫的手臂在向她挥舞。那只手臂的主人相当漂亮,简直可以用“艳光四射”来形容,见飞撇了撇嘴,快步走过去。
“你终于来了!”汤颖的嘴角微微向外拉扯着,嘴唇露出一个刚刚好的弧度。梁见飞不禁愣了愣,转头毫不避忌地开始打量起坐在汤颖对面的男士——果然,长得还不错——不然,汤颖也不会如此故作端庄。
见飞在心里露出一个无奈的微笑,大方地坐下,听到汤颖说:“陈先生,这位就是我表姐梁见飞,我妈妈在电话里跟你提起的女孩。”
“女孩”那两个字着实让她打了个冷颤,但她还是克制着要笑场的冲动,看着陈先生的眼睛,说:“你好。”
对方也礼貌地回了她一句,不过她看得出来,他的心思根本就不在自己身上。
“我表姐人很好呢,”汤颖的声音温柔得像春风,“也很能干,在出版社做编辑。”
见飞很想纠正说“是出版公司而不是出版社”,可是看到陈先生看着汤颖的眼神,又忍住了。
汤颖的话让她想起上午的那两碗小馄饨,想起自己摔项峰的门,又想起李薇那一句“我知道了”,于是心情忽然没来由地低落起来。
那家伙现在在干嘛呢?会真的在构思吗?如果明天下班前或者后天上午他能交一、两万字来,她怎么也能够拿去跟李薇商量一下…但如果他交不出呢?一个字也交不出呢?她真的可以说出“另请高明”这句话吗?
“表姐,”汤颖碰了碰她的手臂,“表姐,陈先生问你平时有什么爱好呢…”
梁见飞这才回过神来,她定定了看了汤颖一眼,又看看对面那个男人,终于决定不要再继续忍受汤颖那一句句假惺惺的“…呢”。
“是这样的,”她调整了一下坐姿,直视对面的男人,“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把你骗来参加这次相亲的,我想说的是…我已经三十岁了,而且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我基本上不会是你要找的人。”
陈先生怔怔地看着她,像是惊呆了。
她从包里抽出一张名片推到他面前:“这上面有汤颖的电话,你有空可以打给她,今晚就可以——但是得在半个小时之后。现在,我找她有点事情,所以先失陪了,账单麻烦你应付一下吧,幸好我们还没开始进入点菜的程序——主要是,我不想浪费不必要的精力和物力。”
“…”
“就这样,”她露出一个有点可爱的公式化的微笑,然后脸上所有的表情在一秒钟之内又消失得一干二净,“很高兴认识你,再见。”
说完,她拉起身旁有点恼怒的汤颖,快步走出餐厅。
“嘿!”汤颖坐上蓝色休旅车,终于忍不住露出泼辣的本色,“你知道为了陪你来参加这见鬼的相亲,我推掉了多少约吗!你这样我回去怎么跟我妈交代?”
见飞一声不吭地从后座上取来一只厚厚的牛皮信封交到汤颖手里:“下周一之前,把这些书的书评给我好吗,每个差不多500到1000字,要写得…‘纽约时报’一点。”
很少有人想得到,汤颖那胸大无脑的外表之下,其实包裹着一个极具才气的灵魂,就好像面前这家闪烁着俗气招牌的店里竟然能够提供有品位的菜色一般。汤颖是个多面手,专栏作家、影评家、书评家…凡是发表评论的工作她都能做得很好。
“天呐,又是‘纽约时报’,你们饶了我吧…”汤颖翻了个白眼。
“不用太长,但是要表扬得很有噱头,你懂吧?”
但书评家似乎懒得理她。
“…还有,还有一件事,”见飞迟疑地开口,“能不能请你帮个忙?”
“…说!”
“你不是跟那个…谁,很相熟吗?”她说了另一个在侦探小说界颇有名气的名字。
“怎么?”
“可以帮我跟他约稿吗,价钱只要不是太离谱都有得谈,但条件是后天上午一定要交稿,只要五万字就可以。”
汤颖沉默了几秒钟,大约是在想要不要把这个麻烦拦上身,最后,她抬了抬眉毛,说:“我只能说,我尽量问问看。”
见飞苦笑,又是“尽量”…但人如果真的能做到尽量,也已经是一件不易的事情。于是她点头,露出一抹感激的微笑。
“你怎么每次都来找我做这些‘擦屁×股’的事情。”在方圆十米没有异性靠近的情况下,汤颖总是很乐意露出她的“真面目”。
“…谁叫你是我表姐。”见飞苦笑。
噢,事实上,汤颖才是年纪比较大的那个,但她常常觉得自己看上去较年轻,所以一直跟别人介绍说见飞是表姐。
“我要去吃晚饭了。”
见飞看着汤颖推门下车,再次回到那霓虹闪烁的餐厅,陈先生应该还没有离开,他们也许会度过一个愉快的夜晚,她不禁笑起来,是由衷的笑容,为汤颖感到高兴—— 一个人要是能够随时活在随性与快乐之中,那就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她系上安全带,重新上路。
在路边等红灯的时候,她看到街角的书报亭还开着,玻璃门上贴着一张大大的海报,那是项峰不久之前刚出版的新书的海报,海报上的图片在朦胧夜色中根本看不清楚,但右上角那一排红色的字却格外醒目:本年度最值得期待的侦探小说!不得不看的悬疑佳作!
她苦笑,关于这排俗气的红字,在当初的讨论会上她还着实竭力反对了一阵,最后又不得不妥协,可是现在看来,她认为最俗气的东西却是海报上最能吸引人之处。
这就像是生活,如果有一天,你曾经以为的、并且执着着的东西,被发现是错误的,或者,根本不值一提。
你会怎么做?是就此放弃,还是仍然默默地坚持?
忽然,手机响了,她被吓了一跳,慌忙之间去找手机,找了一会儿才想起自己其实早就戴上了蓝牙耳机,手机被扔在背包的最底层,要找出来恐怕要多花很多时间。停在她前面的车子开始启动,她也跟着放开刹车,按下蓝牙耳机的接听按钮,轻轻的提示音过后,电话被接通了:
“如果你有足够的钱,是会买印有路易威登标记的皮包和带着七彩汽车人标志的擎天柱模型,还是会买印有擎天柱头像的皮包和带着路易威登标记的变形金刚模型?”
梁见飞愣了几秒,很冷静而果断地回答:“前者。”
“啊…”
项峰的这一句“啊”,既有种“不出所料”,又有点“嫌恶”的意思。
果然,他道声“再见”,便挂了电话。
见飞在心里冷笑一声,视线凝固在前方的路上,仿佛从未接到过这个奇怪的电话。
这就是她要扮演的角色,一个无奈的、常常不知不觉令自己陷入被动局面的编辑,而这所有一切,都是拜项峰所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