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替身 作者:春十三少

原名:四月与五月
爱是细节。有笑有痛,平淡并深刻。
袁世纭总是梦到陌生人向她告别。心理医生告诉她,她无法忘记在911事件中丧生的双胞胎姐姐世纷,她需要真正向姐姐告别,过自己的生活。可是没人知道,她才是姐姐世纷,在妹妹死去的那刻,她因为内疚让自己以世纭的身份活了下去。初恋男友祖耘对“世纭”的爱,让她觉得自己只是一个替身,好友们对“世纷”的怀念,让她感觉应该被记得的妹妹却已经被忘记了。她既丢失了妹妹,也丢失了自己。
最开始,她以为一切都是,已失去。
再之后,她以为过去就是,来不及。
于是,她付出了最婉转的爱,她做出不自知的执着牺牲,忘掉自己,忘掉所爱,去做她以为可以补救,可以让大家更好的事情。
直到有人说:你能欺骗得了所有人,可是你能欺骗自己吗。
直到妈妈说,我从一开始就知道了,可是我希望你能开心。
直到死党说,不要再假装了,做你自己吧。
直到她明白,他需要的是她,不是别人;她需要的也是他,不是别人。
替身需要揭除外套,露出本来那个美好明亮的自己。这才是真的爱,爱人爱自己。
不管姿态高低,不管多少曲折多少误会,你会找到最合适自己的爱。
你是世间唯一,不可替代,你值得所有的爱。

【编辑推荐】

有没有那样的时候,因为爱,你好像不是为自己活着?
你觉得累,但是一直坚持。你觉得付出都是值得的,即使时常困扰。
其实,你不需要成为“其他人”或“某类更好的人”才能获得爱和幸福。
你就是你。你不是替身,你是世界上的唯一。
这是一个像玉一样的故事,有暗光,低调而温润。
本文描写了一位微笑平和,本质坚强的都市女性“世纭”,失去最有默契的双胞胎姐姐之后,她迷惘,失落,完全被悲伤控制,选择离开亲人、朋友、恋人,远走他乡,让自己平静生活。她像姐姐的替身一样活着,甚至不敢面对自己爱的人。直到…她发现那并不是纪念姐姐最好的方式,她失去了姐姐,失去了自己,失去了爱情。她终于决定寻求帮助,让自己一步步的走出阴影,找到真正的幸福。

一(上)

袁世纭从伦敦回到上海短短三周的时间,已经跟妈妈吵了两次。原因是,她要搬出去一个人住,妈妈竭力反对。可是最后,一向强硬的妈妈还是妥协了。
在英国呆了七、八年,读书也好,工作也好,世纭都习惯了一个人。如今回到家里,已经无法忍受被另一个人管束的生活。
世纭读小学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爸爸是个颇成功的商人,所以尽管缺了父爱,却没有缺钱。她觉得自己是个矛盾的人,一方面渴望独立,憎恶父亲用钱来弥补感情的做法,另一方面却又麻木地用着那些钱,只是偶尔在某一刻,也强烈地憎恶这样的自己。
一周前,她终于搬出来了,是子默帮她找的房子,就在子默租的公寓楼下。整个大楼一共有三十二个楼层,每层只有两户,单元面积不大,但公用区域却出奇的大。周围都是居民区,生活很便利,但她第一眼就相中的原因是,很安静。
高高在上的三十一楼,隔绝了城市的喧嚣,她喜欢那种生活在“云端”的感觉,仿佛不用费力地敷衍。敷衍什么呢?人吗,生活吗,还是…她自己?
世纭环顾自己新租的单身公寓,客厅和卧室的角落里堆满了纸箱。她懒得去整理,就好象,在伦敦住了七、八年,却懒得去学那新闻播音员般抑扬顿挫的伦敦腔。
“就这样吧…”她躺在卧室窗前那张小小的单人床上,床垫有点硬,背脊传来难受的触觉,但她不愿动,只是静静地躺着,看着白色的天花板从清晰变得模糊,然后闭上眼睛。
她做了一个梦,梦里她是一名十几岁的少女,有一个最要好的朋友,叫做“花子”。她们每天手牵着手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玩耍,可是有一天,花子说自己即将转学,于是来跟她告别。告别的时候,她们都流下了眼泪,世纭看见自己一边挥手,一边流着不舍的眼泪:“再见,花子!再见…”
就这样,梦的最后,她反复这样喊着,直到醒来。
墙上的时钟指在十点过五分。是早晨,还是夜晚?
她起身拉开窗帘,从三十一楼望下去,街道两旁的路灯像是两条金色的带子,远处大厦上的霓虹灯不停闪烁着。原来,是晚上啊。
她觉得渴,于是直觉地去拉冰箱门,一打开,看着空空如也的置物架,才想起最后一瓶矿泉水昨天晚上被自己喝完了。
她咽了咽口水,觉得口干舌燥得厉害,她抬头看了看天花板,拿起房门钥匙,决定去顶楼找子默。
世纭和子默是高中时的同桌,尽管很多年都没有见面,但再见的时候,她们像是昨天才刚告别。只是世纭不禁想,隔了七、八年,彼此的外表变得成熟了,然而内心呢?也像外表一样在变化着么,还是,她们从来没有长大过…
“啊…”施子默打开门,看到是她,脸上的表情不知道是惊喜还是失望,也或者,两者兼有。但总之,在一贯僵硬的子默脸上看到那么分明的表情,很不多见。
“有水吗,我渴死了。”世纭自动换上拖鞋,向厨房走去。
打开冰箱,她泄气地发现,除了两包不知道摆了几年的酱菜之外,什么也没有。
“我有…红酒。”
子默的声音怎么说呢…很独特。说话总是硬邦邦的,跟其他女孩比起来,子默可以说完全跟温柔搭不上边。记得以前读书的时候,她总是很沉默,不主动跟别人说话,就算是别人问她话,也只字片语就回答完毕,语气是一贯的僵硬,好像无时不刻生着闷气一般。
但世纭知道,她不是,她只是…有点独特而已。
“那好吧…”世纭倒在客厅的沙发上,等着子默将盛了红酒的杯子端上来。
“昨天和前天,去乌镇拍了两天,刚回来。所以…忘记买水。”
不善言辞的子默用相机镜头记录着她想说的一切,据说现在是当红的摄影师,世纭看着举起的杯子,里面盛着红色的液体,是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找到一种表达自己的方式?其实她很羡慕子默,是从心底由衷地羡慕。
酒杯里地酒来回晃了晃,然后被一饮而尽。
“喂…”子默诧异地看着她。
“没事,”她摇摇头,又倒了一杯,“我刚才又做梦了。”
“?”
“就是那种,陌生人的梦…”她又喝了一口,刚才梦里那个女孩子叫什么来着,花子?
“啊…”子默坐在沙发的扶手上,蜷缩起两条腿,这是她的习惯动作。
“难道…我被灵魂附体了吗…”世纭看着杯里的酒,看得痴了。
“不、不会吧…”子默瞪大眼睛。
看到子默这个样子,世纭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灵魂附体,那么“某个人”,会不会附在她身上呢?
回到自己的公寓已经是十一点半了,世纭坐在床上发了一会儿呆,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开始翻箱倒柜。那些堆砌在一起的纸箱被粗暴地打开,最后又被粗暴地丢在角落。
“在哪里…”她喃喃自语,显然并没有找到想要找的东西。
她决定去一次街对面的便利店,既然那样东西没有了,那么这个世界上,必定有可以代替的东西。
二十四小时便利店的门口竖着一个大大的“全年无休”的招牌,世纭走进去,收银员正在打瞌睡,连眼皮也不舍得抬一下。她在货架上找了一会儿,就找到了她想要的东西,拿在手里,她的心好像瞬间安定下来。
于是她决定再买些水和吃的东西,经过冰柜的时候,忽然看见架子上放着她喜欢的某种果味酒,下意识地伸手去拿,但当手指触砰到冰凉的瓶身时,她又开始犹豫起来。
“想喝酒么,我请你。”一个熟悉的悦耳的声音忽然在她身后响起。
世纭扯起嘴角苦笑了一下,说:“不用了,女人晚上最好不要一个人喝酒。”
她转过身,看着项屿,他一只手插在口袋里,另一只手划过架子上摆得整整齐齐的各种瓶瓶罐罐,像在搜寻着什么。
“那么我陪你喝好了。”他没有看她,眼睛仍在冰柜的架子上搜索着。
“不用了,跟一个人喝酒比起来,更危险的是——跟一个男人一起喝酒。”
项屿转过头看着她,然后,两人不约而同地笑了。
“我听‘狮子’说,你已经搬来楼下了。”回去的路上,项屿一手插袋,另一只手提着两个大大的便利店袋子,里面装满了矿泉水。“狮子”是他对施子默的“昵称”,尽管子默好像很讨厌他这么叫自己。
“嗯,多亏子默帮我找的。”
项屿刻意咳了两声:“事实上,是我的功劳。”
“…”
“‘狮子’跟我说起你要找房子的事,我就问了我们的房东,二十八楼以上都是他的房子,他说正好有个单元空出来。”项屿就住在子默隔壁,他们从小就是邻居,当长大后各自决定独立的时候,又选择住在隔壁。
会不会,冥冥之中人与人之间的缘分,自有安排。
“谢谢,”世纭说,“等我找到了工作,就请你们吃饭。”
“好啊,不过我到时未必有空,你知道,像我这样的名人可是很忙的。”他侧过脸来,摆了一个在镜头前或聚光灯下才会出现的造型,看上去很酷。
世纭失笑,这就是那个,曾被称为“天才围棋选手”的人吗?
跟内向沉闷的施子默比起来,项屿从来都是满身光环,但他的光环又那么真实,有时世纭不禁想,总是抬起头仰望的子默,难道不会觉得疲惫吗?
但她甩了甩头,想要赶走这种想法,没有一个人会真正理解另外一个人吧,也许子默早就习惯了这种仰望,就好像,她也一直默默地仰望着“某个人”。
“有什么需要帮忙的,说一声就好。”项屿伸出插在口袋里的手按了电梯的按钮,门“叮”的一声开了。
世纭微笑着走进去,忽然说:“好像除了子默之外,你对每一个女人都很温柔。”
项屿笑容可掬,眼中闪过一丝稍纵即逝的诧异:“因为…她很怪啊,你不觉得吗?”
“怪?…不觉得。”世纭真心地说。
她记得有一天晚上也是在子默的公寓里喝酒,她们也许都醉了,也许都没有,只是当子默说“二十九岁还没有男友没有结婚的女人就是怪物吗?”的时候,她一脸茫然,希望自己是醉的,这样就不用回答这个问题了。
可是真正奇怪的,是那些只要别人跟自己不同,就说别人奇怪的人吧。
“在我看来很怪,”项屿露出一丝微笑,“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还以为自己见鬼了。”
“为什么,你们不是邻居吗?”
“对啊,就是这点奇怪,她在我家隔壁住了十年我都不知道,从来没见过这个人。”
“是因为你从来不注意她吧…”世纭笑着说。
“不知道,但你可以想象独自一人走在家门口昏暗的弄堂里时,忽然背后出现一个长发遮住了面孔的女人跟着你的时候,那种恐怖的场景吧…”说完,他不禁打了个冷颤。
电梯开始上升,世纭想起子默读书时的样子,好笑地点点头:“她以前是有点…”
“长大了以后…就更怪了…”项屿轻蹙眉头,像在自言自语。
“但其实子默很善良。”
“?”
“还记得以前上体育课,我们坐在操场边休息,她忽然跟我说:”今天晚上…它们又可以…饱餐一顿‘,“世纭学起子默那种生硬的语气,逗笑了项屿,”有趣的是,她用那种特有的僵硬的口气这样说的时候,还带着一点兴奋,于是我很迟疑地’啊‘了一句,她又说:“你看,它们刚才…搬了一块软糖进洞穴去了…’。”
“?”
“我一看,原来地上有很多蚂蚁,然后她抬起头,一脸高兴地说:”那是我昨天特地省下来放在这里的呢…‘。“
说完,两人哈哈大笑起来,那真的是一个很特别的施子默,也许不被人理解,但世纭却羡慕她的自由自在。
“我可以想象她当时的表情,”项屿笑起来很有棱角,嘴角的曲线很凛冽,“明明很高兴却又不敢表现得高兴的样子。”
世纭收起笑容,以一种她自己也没有察觉的温柔的口吻说:“所以,她并不是古怪,她只是…很寂寞。”
他们都没有再说话,好像各自想着心事,直到电梯发出“叮”的一声,停在三十一楼。
“那么,晚安喽。”世纭走出电梯,转身挥了挥手。
“再见。”
电梯门缓缓合上,项屿那张英俊的笑脸也跟着消失,她摸出钥匙开门进去,把手里拿着的两瓶矿泉水塞到冰箱里,忽然想到,寂寞的又何止是子默一个人呢?
她拿着刚才在便利店买的东西,从包里拿出一支笔,坐到书桌前。
那是一本黄色封面的笔记本,原来的那本在搬家的过程中不知道落在哪里了,她摊开笔记本,翻了一页,在第二页上写下两个字:花子。
为什么是花子?花子又是谁?
不知道,真的不知道。她不断梦到的那些陌生人,有各种各样的脸孔和各种各样的名字,大部分她已经不再记得了,但她始终记得梦里的自己,那个总是不断喊着对方名字不舍离别的自己。
可是,那真的是袁世纭吗…

一(中)

袁世纭从小就是那种父母、长辈、老师眼中品学兼优的好孩子,在国内读了三年大学,接着就去了伦敦留学,毕业后又留在那里工作了三年,大家都以为她是典型的“新女性”,但她最大的志愿,却像“奶茶”说的,是当一个好太太。
她常常想:比起做一个被寄予厚望的人,她倒情愿自己是默默无闻的,那样,她的人生,会不会轻松些?
然而现在,世纭坐在某百货大楼一层快餐店沿街的位置,怔怔地吸着纸杯里即将融化的冰冻可乐。她的人生,也许注定要被寄予厚望,因为有些人是注定逃不开命运。
这是六月的第二个星期五的下午,阳光透过玻璃窗照在她身上,有一种火辣辣的温暖。
淮海路上来来往往的行人看得她头晕目眩。伦敦的街区大多是冷冷清清的,只有在火车站和地铁站才能体会什么叫做熙熙攘攘。可是她不愿意去,她一度怀疑自己害怕人群,但她又喜欢酒吧的那种拥挤,仿佛只有随时被淹没在人群里才能找到一种安全感。
人,生来就是矛盾的吧。
说到底,世纭是有些后悔的。八年前的她,想要到一个远离喧嚣的地方,然而她不明白,距离,并不是从地球的这一端到那一端。
在伦敦的最后一晚,望着窗外的街道,世纭第一次觉得,自己长大了。有点喜悦、有点悲哀,因为成长,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她看了看表,跟石树辰约好五点,她早来了半小时,因为一个人在家也没事情可以做。比起子默,石树辰是她小学开始就认识的同学,就是那种,在青葱岁月见证过彼此最愚蠢的样子的同学。
世纭回想着石树辰这么些年来寄给她的照片,照片里的他依旧长着一张娃娃脸,如果不穿西装,总觉得还是个大学生。相比之下,世纭觉得自己显得老成,是不是女人总是比男人老得快?
也许吧,所以妈妈和外婆每次看到她都一脸担忧。来到了二十九岁的袁世纭,不再是那个会在父母膝下撒娇的女孩,而是一个,除了那纸看似高高在上的学历之外,一无所有的女子。
这天晚上是他们高中同学的聚会,她隐约期待着。她觉得自己渴望被重新认识,别人也好,自己也好,都需要在长久的沉寂后被重新认识。妈妈说,她开始有点像…
世纭没有想下去,因为石树辰来了,她的第一句话就是:“你迟到了。”
“Sorry.”他没有多解释,诚恳地道歉。
她笑了,看来,他真的没变呢。
聚会就设在百货大楼顶层的餐厅里,长方形的餐桌旁还有大把空位,世纭随便挑了一个坐下来,静静地看着那些陆续到来的同学。这种时候,她会有充当“演讲者”的冲动,只是最后往往,她却是个微笑沉默的“聆听者” .有个男人坐到她身旁,一边跟其他人打招呼一边点起烟。
晚餐很快开始了,世纭不停地回答着各种关于伦敦的问题。但其实回来以后,她觉得自己根本不了解伦敦,更不了解英国。等到有人把话题转到石树辰的新工作上,她才松了一口气。吃完最后一道菜,世纭发现身边这个男人才是真正的“聆听者”。她转头悄悄打量他,侧脸很好看。
这时候,服务生端上一个蛋糕,有人说:“袁祖耘,切吧。”
原来,他叫做袁祖耘,那个“恶魔”袁祖耘。
有一个与自己名字如此相近的同学,会带来很多麻烦。记得第一天去学校报道,班主任就微笑着问她:“听说我们学校今年来了一对双胞胎,是你和袁祖耘么?”
她茫然地摇摇头,第一次记住了他的名字。
今天是他生日吗?
她不知道。原来,恶魔也会过生日。就好像黎明在《堕落天使》里说:就算是杀手也有小学同学…
袁祖耘面带微笑地切完蛋糕,接着继续沉默地抽起烟来。
世纭只象征性地吃了一口蛋糕,就放下了叉子。
服务生上来换碟子的时候,她瞥了一眼,他面前的那块蛋糕,原封未动。
聚会临近尾声,施子默和项屿才出现。
“都是他…”施子默不悦地指了指身边的项屿。
“对不起,先送了一个朋友回家。”项屿笑起来,透着一股孩子般的天真。
于是不管是谁,只要看到这笑容,也都原谅了他,仿佛只要他来了就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
世纭看到子默和自己一样,暗暗叹了口气。有些人无论做什么都是为了别人的期待,而另一些人不论做什么都被人期待。她曾在书上看到过这样一句话: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别人永远无法了解或体会。
也许,真的不无道理。
聚会结束的时候,世纭因为要回妈妈家一次,所以没有搭子默的车。石树辰说要送她,她欣然点头。
车子在世纭家楼下停住,她解开安全带,觉得终于松了口气。
“要我送你上去吗?”
她摇摇头:“不用了,我自己可以。”
说完她推门下车,石树辰挥手道了个别,便又风驰电掣地开走了。
回到家,妈妈早把她落下的东西整理在一个纸箱里,箱子一点也不重,但体积看上去惊人。
“你爸说有家公司通知你去面试。”妈妈坐在床上开始涂护手霜,那通常表明她要准备睡觉了。
世纭悻悻地笑了笑,靠她自己,大概真的办不成什么事。记得大学里,曾有个女同学尖酸地说:她除了靠父母什么也不会。她不生气,只轻描淡写地笑笑:“那又怎么样?”
在二十九岁的当口,她没有爱情、没有工作,没有一个看得见的未来,可是那又怎么样,她就是她自己。
她从来只要做她自己。
然而,人的任性多少也会有尽头,更何况,她不再是一个适合任性的女孩了…
世纭从家里出来,上了出租车,打开纸箱,里面有很多零碎的东西。最重要的是,放着一本薄薄的蓝色的本子。她拿起本子,翻起来,上面记着各种各样对她来说陌生的名字,那都是她梦里梦见的名字。
除了子默之外,她没有把那些梦告诉任何人,尤其是父母。因为自从发生了“那件事”之后,这个家的气氛就变了。她开始害怕安静,因为每当安静下来,什么也听不见的时候,她觉得自己的脖子像是被一双无形的手掐住般,想要喊叫,却总是叫不出声来。
于是她想到了离开,走得越远约好,最好没有人认识她,那样的话,也就没有人认识…“某个人”了吧。
回到家的时候,客厅墙上的钟指着十二点,她重重地躺到床上,忽然又想起什么似地起身打开笔记本电脑,进入她常去的一个留学生网站。她下意识地抬手看表,这个时候,应该已经有录音可以听了吧?
打开论坛,果然有一个帖子,名称是:曹书璐@纽约中文电台0613. 0613代表昨天的日期,而曹书璐——世纭点击进入链接,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那是,“某个人”以前最喜欢的电台节目主持人。
“各位听众,这里是书璐在纽约为您带来的节目,本周又发生了哪些有趣的事呢?让我们一起来听听吧…”
周一早晨,世纭细心地打扮了一番,便直奔市区的高级写字楼。
面试她的是一个长着娃娃脸的英国男人,头发几乎没有了,但整个人打理得很精神,他礼貌地递了张名片给她,上面白纸黑字印着“亚太区经理”。他们交谈了一会儿,颇为愉快,只是最后当他无意中看到她履历上写着毕业于伦敦的某大学时,一脸的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