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大当婚 作者:冬雪傲梅
番外卷 前尘 番外一 挽歌
(安格前世的番外。)挽歌真人已经一百八十岁了。
在修真界,挽歌其实还是很年轻的,外表看起来也就三十多岁。长得又是那么的玉树临风、卓尔不群,修真界不知道有多少女修迷恋着他,但他全都拒绝了。
有人说他不解风情,有人说他骄纵自傲。
事实上,挽歌真人是有自傲的资本的,一百八十岁的金丹修士,又是天灵根,受到师门看重,授予长老职责,不管是门内还是外界,都备受赞誉。但他对人其实极温和友好,不管是对内门的小辈,还是外门弟子,都和蔼可亲。
说他自傲,那纯粹是妒忌。
也有人说他痴情,在妻子逝去之后,他没有再娶,即使再美的女子对他示好,他都视而不见。
挽歌觉得,自己其实对不起这两个字。
他从前并不懂得拒绝。
他的双修道侣,是同门师妹,挽清,很可爱的一个女子。她是那样天真单纯,目光清澈,和他完全不同。他选择她做自己的伴侣,也许正是因为这一点。可那时候,即便和师妹如漆似胶,他依然和门内的一些女修关系暧昧。他喜欢那种被人恋慕的感觉,那让他飘飘欲仙,所以跟她们,他总是若有似无的牵扯着,而不会直接的拒绝对方。
他以为自己做的很好,瞒住了师妹,可世上哪有不透风的墙。
她什么都不说,不代表她不知道。
不争吵,不追问,她越来越像一个冰冷的瓷娃娃,每天就只知道修炼,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一闭关就是好几年。他起初不以为意,后来却发现,师妹对他越来越冷淡,越来越漠不关心。
三十年前,师妹怀孕了,她生了他的儿子,一个漂亮的男孩,像他,也很像她。他看着儿子,不自觉地内心一片柔软。
可师妹却和他大吵了一架,像个蛮不讲理的泼妇,对他不顾一切的破口大骂。他那时候才知道,她是多么的在意,他和那些女子的流言蜚语。
那时他年轻气盛,一时气不过,干脆闭关修炼。
三年后,他破关而出。
那时他才知道,就在他闭关之后,师妹就丢下才出生的儿子,拖着虚弱的身体,参加了一次除魔行动,至此,再也没有回来。
洞府里,有她留下的东西,他送她的飞剑、写给她的情诗、偶尔想起时给她买的一些小礼物,还有两人双修大典时,她穿过的嫁衣——都是她曾经视若珍宝的东西。
有人将她的遗物还给了她——她的储物袋、她已经破碎的宝衣。
储物袋里,空空如也,她什么都没有带走,都留在了他们的洞府里。
分明就是抱着必死之心而去的。
他从来都不知道,她是如此决绝的女子。
没有人知道,他抱着那些东西哭了整整三天。
他在掌门师兄那里看到了他的儿子,他已经三岁了,一双大眼纯净无邪。
他给儿子取名清歌。
把清歌交给掌门大师兄抚养,而后他便出门游历。在世俗界,他装扮成各种各样身份不同的男人,无一例外都是浪荡子。
他纵情声色,身边一个个女子来来去去,可内心总是寂寞。
世俗界的酒没有师妹酿的好喝,可是能醉人。
他醉了一年又一年。
偶尔他也会回到山上,回到师门,在师兄的院子外面呆呆的看上一会。
清歌七岁,成功晋级到炼气期,是一个眉清目秀的可爱男孩儿,很像挽清。
清歌十五岁,在炼气期弟子中排名第一。御剑飞行,穿着内门弟子的衣袍,像极了年轻时的他。
清歌三十岁,长成了一个英俊的青年,他待人温和,和他很像,却又不完全一样。
他看着他,只觉得泪眼模糊,他出现在他的面前:“清歌,我是你爹。”
清歌收起了笑容。
他转过手,握着他的飞剑——挽歌认得出来,那是他当年一起交给掌门师兄的,挽清的遗物。
清歌说:“对不起,这位前辈,我没有爹。”
有什么东西破碎了,从胸腔里。
挽歌再一次离开了山门,来到世俗界。
他已经不想再扮演所谓的浪荡子了,他戒了烟酒,也戒了情爱。
那一天,他御剑在都市里飞过,某个僻静的巷子里,传来一阵狗吠声和微弱的呻吟声。
他一时好奇,便隐去了身形转了进去。
那是一个身材消瘦的少女,十二三岁的年纪,小脸脏污地看不清五官,只有一双清冷绝望的眼睛,格外的明亮。一只手里抓着半只碎面包,上面还沾着黑色的污迹,指骨嶙峋,瘦弱不堪,身后是两个堆得满满的垃圾桶。
她身上的衣物又脏又乱,一件看不出原本颜色的大外套,磨得到处都是毛边的裤子,在寒风里瑟瑟发抖。
身前一群足有十来只的野狗狰狞的冲着她吠叫,作势欲扑。
那一刻,他泪如泉涌。
挽清…挽清…
他显出身形,驱走了野狗群,女孩面无表情的看了他一眼,忽然直挺挺的倒在了地上。
他将她带回了师门。
他救她,只是可怜她。将她带回了师门,是因为发现这个女孩有灵根。
和他的挽清一样的三灵根。
他将女孩带到清歌面前。
“清歌,这孩子是我在俗世捡的,你找个地方安置她吧!”
清歌看着女孩那可怜兮兮的模样,生平第一次,没有拒绝自己的要求,将女孩带了回去。
他留在了山上,不再离开。掌门师兄任命他为金丹长老,他也没有推辞。这些责任他逃避了许多年,不该再逃避了。
过了几日,他忽然想起捡来的女孩,于是就决定去看看她。
女孩的资质不算好,但那双绝望的眼睛让他印象深刻。
他摔门而去时,呆立在屋里,环抱着儿子的挽清眸中,也有同样绝望的悲怮。
“你叫什么名字?”清歌如此温柔的声音,还是他第一次听见。
“…风小雅。”女孩的声音很清脆,却有些木然。
“你以后就是我的师妹了,按照我这一辈的排行,合该有个清字,以后,我就叫你清雅好不好?”
“…好。”
“好乖,我是大师兄,我叫清歌。”
“…大师兄。”
门外的挽歌,忽然笑了,也许,将这个女孩带回来,是一个无比正确的决定。
第一卷 起风 1.草牧区的贵族女孩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这是一片广大的草牧区,绵延数百里,入目皆是盎然绿意。盈翠的绿色在眼底跳跃时,给人以生机勃勃之感,让人不自觉地想要融入其中,化为一颗小小的草。
数以千记的散养家畜悠闲的漫步其中,膘肥体壮肉质鲜美的铁甲牛,温顺无害绒毛细密的独角羚羊各自成群,护不侵犯的据守一方。偶尔动动耳朵,也只是为了驱赶停在脑袋上的蜜虫蚊蝇,毫无戒心。
几条甩着灰色长尾的牧狼间或穿插而过,猩红的眸子看向周围的牲畜时便会荡起一丝光亮,光滑的皮毛与草叶摩擦间,偶尔有火光闪现。
可它们却并不攻击家畜,只是警惕的守在四周。时而发出几声澈响天际的狼哞,以此警告周围所有心怀不轨的魔兽和盗贼。
蔚蓝的苍天之上,零星散布着数颗棉白的云朵,沉沉浮浮之间,飘飘荡荡。
正是难得的艳阳天,原本敌对的狼与家畜如此和谐相伴的情景也变得温馨起来,有如神眷。
身为草牧区的牧民,却对如此美景视若无睹。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贫民们,根本无暇去欣赏这样的景致,为了填饱肚子而努力工作,身体早已疲惫不堪。哪怕有人问起他们对此有何感触,也不会兴起好好看一眼的兴致,只会疲倦的说一声:“少见多怪。”
不过,这么灿烂的阳光,还是带给牧民们很好的心情。晴天代表着工作顺利,也就能更多的劳动,等到月末的时候,可以分到更多的粮食和钱币。因此他们的脸上无不带上了同样灿烂的笑容,年轻的男人们甚至哼起了粗犷的小调,为诸天神诋们歌功颂德。
多么美好的一天啊!
陡然之间,风云变幻。天际仿若刮起一道飓风,不知从何处将无数的乌云卷拢了过来,掩盖了明媚的日光,天地黯然相对,沉了一沉。
“撒穆,怎么回事?”牧民们不由吓呆了,纷纷看向村长,牧民中的长者适时的出声询问。
村长也是和大伙一起工作的,别看他是村长,听起来很有权势似的,其实也同样只是贫民,否则也不会到这种草牧区来工作。草牧区的牧民是最低等的工作,有点办法的人都不愿在这里工作。得到的报酬很少不说,还特别的繁重。
不过既然身为村长,自然有一定的特权,也比一般牧民更有经验,见识更丰富。
撒穆停下了手头的工作,紧握在手中的镰刀停止切割,重重的落在地上,他望着天边那抹暗沉变了变脸色,回头对身后惊疑不定的牧民们说:“可能要变天了,大家回去把晒着的东西收一下,免得淋湿。”
“可是牧草还不够…”有人犹犹豫豫的说道。
“一会再干也没关系,”撒穆沉声道:“要是把东西淋坏了,让家里的孩子穿什么吃什么?还不快去,收拾好了再回来继续工作!”
牧民们不再做声,拿着镰刀快步离开。也不是全部人都离开了,有几个精壮汉子还留在原地,见伙伴们回家,并没有任何羡慕,只是低头继续劳作。
“你们不用回去吗?”撒穆扫了他们一眼。这么好的天气,牧民们都不会错过的。谁知道才过了半日,就忽然刮风,眼看要下雨了。
身材最为魁梧的安德烈直起身,伸了个懒腰,咧着大嘴笑:“我家里那个懒婆娘嫌麻烦,今天没晒粮食,说不定现在还得意呢!”
旁边的人善意的笑了笑,他们多半是同样的原因,不用回家。
安德烈的婆娘叫莱茵,很美丽的名字,人也挺漂亮。就是太泼辣了,牧民们都听过她的河东狮吼。不过莱茵可不是什么懒婆娘,反而是远近闻名的能干女人。只是这女人极度讨厌晒太阳,这么大的太阳肯定缩在家里不肯出来。
没一会,牧民们便陆陆续续的回来了,花费的时间都不长。没有人会借机偷懒,所有人都知道,撒穆非常的公正,从来不会偏袒任何人,哪怕是他的儿子,十七岁的小撒也是一样。而他们只能努力工作来换取口粮,偷懒一天,家里说不定就要断粮三日。
“大家继续干吧!”撒穆大吼一声,震得人耳膜都隐隐生疼,“日落之前割好足够的牧草,就可以回去了,老婆孩子热炕头随你们干什么去!”
男人们都哄笑起来,事实上这里也没有女人。牧草太过绵长结实,女人们的力量太弱了。
笑归笑,手下的动作却都没有停止,甚至更加快速了。
若不是这奇怪的天气影响,他们到了晚间还可以去做点别的活赚点零花钱,但今天只能算了。
笑声传的极远。
三公里外,阴云下。
如果有人来到这里查看,定然会大吃一惊。
在这片苍茫的草牧区,鲜少会有贵族到来。然而此时,竟然有一个小女孩盘腿坐在草地上,四周高耸坚韧的牧草仿佛被一股无形的风吹得向外偏倒,肥厚的叶片无力的抖动。
小女孩生的白白净净,年纪大约四五岁左右,黝黑的头发怪异的束成一个奇特的发髻,盘在头顶上,一根树枝样的东西插在发髻中央,像是起到固定的作用。她面色沉静,双眸紧闭,双手叠放在盘起的膝盖上方,腰板挺的笔直。
她身上穿着丝质的粉色绸裙,裸露的左手手腕间系着同色的丝带,在飓风之下,却诡异的没有半丝颤动,只是柔顺的贴服在小女孩的身上。
绸布是贵族们才能做成衣服穿在身上的布料,平民们只能穿粗布,但也只有低等的贵族会穿。每一个贵族阶级都有不同的服饰规定,十分严苛。一旦有人被发现违规,就会受到严厉的惩罚,甚至被夺去贵族的资格,沦落为平民,甚至贫民。
若是仔细观察,还能发现小女孩的衣袖上有个凸出来的印记,是一只狮鹫的头像,凶狠狰狞。只是绣的太过细小,并不是那么显眼。
这是家族标志,小女孩显然还没有资格佩戴家族徽章,因此为了显示她的身份,她的每一件衣服衣袖上都会绣上类似的标志性印记。
这个狮鹫头像的标志,便是这片草牧区的主人,格兰芬多世家特有的印记。
只是格兰芬多家的小孩子,这个时候怎么会孤身在草牧区?
但此刻并没有人会来管这种无聊的闲事,没有人会傻乎乎的往乌云聚拢的地方跑,万一被雷神降下的雷电劈中,那就真的欲哭无泪了。
此时,小女孩的头顶上方,乌云越聚越浓,好像片刻就会有暴雨倾泻而下。她却仿佛没有丝毫察觉一般,一动不动。而奇怪的是,乌云却只是急剧增多,并没有半点要下雨的样子。
良久之后,小女孩的睫毛颤了颤,翛然之间,便睁开了双眼。
那是一双极其黝黑的眼睛,如同她的发色一样沉郁,且深不见底。黑色的瞳孔中闪过一丝金色的亮光,速度极快,哪怕只是眨下眼睛,都不会发现它的存在。而在金光完全隐去之后,她的眼睛便诡异的从墨色变成了海蓝——那是格兰芬多家族标志性的海蓝色。
在这一刻,聚拢在女孩头顶之上,浓黑如墨的乌云也顷刻间诡异地散去,就如同它来的时候一样,消失的极快,几乎是须臾间,天空便显露了出来,阳光重新照耀向大地。
“赞美温蓝。”小女孩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习惯性的感谢了一下祝福女神,却未必有多少诚心。这样的信徒,女神多半是不会眷顾的。
女孩动作熟练的将发髻打散,让发丝披在脑后,伸出右手随手一抽,将丝带取在手中,才拢了拢膨开的黑发,灵活的将头发束在一起,还顺便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
做完这一切之后,小女孩站起身,拍了拍身上沾染的牧草碎片,小心翼翼的检查了下周身,却发现身后的衣裙不知何时竟然沾上了一大片绿色的污迹,不禁哀嚎一声:“完了!”
愁眉苦脸沮丧莫名的女孩这时候才真正的像个四五岁的小丫头,盯着柔嫩粉色上那道显眼的绿痕泫然欲泣,仿佛这是她什么生死仇敌似的。
这片草牧区所种植的牧草叶片最为肥厚、鲜美、营养,是最适宜草食类牲畜的口粮,因此贵族们的封地中,但凡有草牧区,种植的都是这种牧草,廉价易生长,虽然总是长得太快,但随着牲畜的增多,也不会成为太大的问题。
可衣料一旦被这种牧草的汁液染上,就极难洗掉。平民们或许不在意穿沾了牧草汁液的衣服,贵族们却是不敢穿的,真要穿出去了,会被人耻笑的。
“哎呀,好几年不能用,我都差点忘了!”女孩的眸光乍然一亮,用力的拍了下自己的脑门,沮丧的苦瓜脸顿时消去不见,还十分得意的笑了起来。伸出手,对着衣服上的绿痕嘟嘟囔囔后,随手一指:“…除尘术,着!”
随着她细嫩的话音落下,分明已经染上粉色裙边的绿色汁液竟然诡异的流动起来。先是从衣裙上渗出,然后慢慢聚拢在一起,最后形成一滴浓稠的绿色水滴,像是掉落在瓦片上的雨水一样,从裙角的边缘滚落了下去,渗入了黑色的土地中。
甚至连衣服上沾染的灰尘,都自动从中剥离,一时间,干净崭新的彷如新做的一般。
即便是最顶级的魔法,都不会有这样奇特的效果。当然,也没有任何一个魔法师会用魔法去除污,那实在是太浪费魔力了。
她满意的打量了一下自己的“新衣服”,除尘术的效果还是很不错的。贵族们惯于享受,是不会忍受自己穿太过陈旧的衣服的,哪怕是最低等的贵族也一样。
所以,她完全不怕被人发现。
“这样就没什么问题了!”她看了看天色,自言自语道,“好像我得快点回去。”
被母亲发现她偷偷溜出来的话,大概又要被禁足了。
一阵风吹过,牧草们眨眼间便恢复了直立的姿态,地上再无一丝一毫有人来过的痕迹。
至于格兰芬多家的那个小女孩?
好像已经被风带走了。
第一卷 起风 2.安格小姐的魔法实验(上)
和许多贵族一样,格兰芬多世家内部也有着鲜明的等级制度。
从身份最尊贵的格兰芬多伯爵,到最低等的格兰芬多男爵,一个家族中,至少存在着十五个左右的等级划分。就算是所拥有的爵位相同,地位也未必就完全对等。家族属地的区域划分的十分有趣,受重视的家族成员往往是靠近帝国中心小而稠密的密集区,一个小城市里都可能居住着三位或以上的子爵,而没有的,就如同被放逐了一样,所得总是格外的偏远却辽阔。
而作为贫民们广泛活动的草牧区,自然也是最廉价低等的。
伯德。格兰芬多男爵的属地,正是这样一大片茂盛的草牧区,只有零星几个边缘的小镇出产算是贵重物品的魔兽和晶石,但那也不过是些低级的东西,价值并不大,相比较这方圆数百公里的属地所要缴纳的税收,实在不值一提。
但作为南部肯尼尔州这边最大的庄园主,伯德男爵的小日子还是过的挺滋润的。肯尼尔州面积在整个帝国来说都是相当大的,只不过由于草牧区分布太多,才沦落成了世家分配落魄子弟的乐园。无疑的,伯德男爵的领地最大,在不入流的男爵之中,也算得上是上流人氏。
格兰芬多家族从一百多年前开始就是西大陆奥德利尔帝国数得上名号的世家,应该说,这个姓氏所代表的血脉相当的尊贵。在家族历史上,有着三位公主下嫁,诞生两位帝国王后的傲人功绩。别看以上提到的都是女人们,如果没有男人们的优秀表现,这些令大多数贵族们都由衷羡慕的好事自然也不可能会发生。
然而就如同所有的历史一样,曾经强盛无匹的格兰芬多家族也正面临着逐渐的衰败,如今家族的族长竟然只得到了伯爵的头衔,家族所拥有的属地,也只有一百多年前的三分之一。
格兰芬多男爵庄园。
“安格小姐,”粗壮的女仆洁丽雅看着躺在树荫底下闭目养神的小女孩无奈的叹了口气,地上虽然有着浓密的草皮,但也十分容易弄脏衣服。她的小女儿杰西卡是安格小姐的侍女,也就是所谓的小女仆,但她此刻显然不在这里。洁丽雅分明记得,今天早上出门的时候她还叮嘱过小女儿,一定要跟在安格小姐身边。“您为什么不去晒晒太阳?今天天气非常的好。”
安格很不高兴的睁开眼睛,露出迷人的海蓝色眼珠。格兰芬多家的子弟几乎都遗传了这样美丽的眼睛,就算是私生女的她也不例外。
“太热了。”安格的声音听上去十分的悦耳,白皙的肌肤让她看起来像个瓷娃娃一般粉嫩,只是五官相比起来就逊色的多,只是堪堪清秀的程度,但那双格外大的眼睛又为她增添了几分清灵与狡黠。
“已经是秋天了。”洁丽雅不明白这位安格小姐为什么总是比别人看起来要奇怪一些,她十分不喜欢明媚的阳光,除了冬天,总爱在阴凉处活动,不是关在房间里,就是呆在树荫底下。“您穿的太少了,杰西卡去哪里了,怎么不在您的身边?”
“我让她上街买东西去了。”实际上是变相的从身边打发走,安格无辜的耸肩:“我需要一些材料来做研究。”
好吧,洁丽雅无言的点点头,这的确是身为女仆该做的。可她不明白,为什么安格小姐不让管家先生去统一购买,而喜欢让只有十岁的杰西卡拿着大把的金币上街晃荡。她也同样不明白安格小姐那些所谓的实验和研究,到底是在钻研什么东西。
在她看来,大约就像是小孩子玩泥巴一样的乐趣。
“安格小姐,我回来了!”正说着,杰西卡便一阵风似的刮了过来。
杰西卡是个漂亮的女孩儿,洁丽雅生了三个女儿一个男孩,杰西卡是老小,也是长相最为出色的一个。她六岁的时候还被测出了魔法天赋,虽然是水属相的天赋,但是对于他们一家来说都是个莫大的惊喜。所以杰西卡才能在没到十三岁的时候,就被安排做安格小姐的女仆了。
她今年刚刚十岁而已。
身为贵族小姐的专属女仆,杰西卡的薪水相当的高,足以支付她前期学习初级魔法的费用了。
杰西卡的小脸泛着漂亮的橘红色,金色的长卷发随意的扎了一把,束起一个凌乱美的马尾。她几乎是以俯冲的姿态冲刺到了安格小姐的身前,然后才狼狈的停住了脚步。手忙脚乱的将手中一个大大的布袋递给安格:“这些是您要的东西。”
“杰西卡!”洁丽雅尖叫,女孩子怎么能这么疯跑?
杰西卡这才发现一旁还站着已经开始抓狂的母亲,不禁吐了吐舌头,佯装端庄的站好,低头认错:“对不起,妈妈。”
“洁丽雅女士,你失态了。”安格打起精神替小女仆解围,其效果也只是让洁丽雅无话可说,然后在心底盘算着到了晚上要怎么修理小女儿而已。
安格接过几乎与她身高成正比的布袋看了一眼,总觉的这份量有些不大对劲:“这么多?我记得只给了你一金币而已?”
杰西卡兴高采烈的道:“今天正好遇到一个到药店卖草药的山民,您不知道,药店那些黑心肝的药剂师有多么的刻薄和吝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