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交易
作者:[美]斯科特·卡尼 著
姚怡平 译
出版社:中国致公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3年02月
ISBN:9787514503937
所属分类:图书>社会科学>社会学>社会调查与社会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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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深入的纪实报告引领读者踏上惊异之旅,
进入令人毛骨悚然的全球化黑社会,
一探器官、人骨、活人买卖的人体市场。
内容简介
“在印度境内的其他地区,人们说起要去马来西亚或美国时,眼中都闪烁着希望的火花;但海啸难民安置区的人,只有在说起卖肾的时候,眼里才会闪动希望之光。”
——印度 马利亚·瑟文(Maria Selvam)
我们需要大量的人体原料。我们要提供尸体给医学院,让那些未来的准医生们充分认识人体解剖学;领养机构把第三世界的数千名儿童送到第一世界,填补美国家庭中孩子的空缺;制药公司需要活人来测试新的超级药物;美容产业每年要处理数百万磅的人类头发,来应对消费者对新发型永不休止的渴望。
斯科特·卡尼花费十年心血,亲自走访最黑暗的全球人体市场,揭露市场上每桩血淋淋交易的残忍真相。在这里,你可以兜售自己身体的每个器官,也可以买到任何一个你需要的身体部位。穿梭在此市集的往来者,不是器官掮客、人骨窃盗者、血牛、儿童贩子,就是身有残缺或年纪老迈的卖家。这些人在市场上吵吵嚷嚷,就像卖白菜一样,叫卖着一个肾脏的价钱,甚至出租某个女人的子宫……赤贫的欧亚村落和高科技的西方实验室,盗尸人和代理孕母,人骨贩子和卖身体部位维生的穷人。面对此情此景,你很难不相信这世界上有地狱。
本书分为10个章节,分别涉及:人骨交易、肾脏买卖、贩婴、卵子贩卖、子宫租赁、卖血、人体临床实验、长生不老解药干细胞、人发捐赠等10个人体交易方式,为您揭露让人震惊的全球人体交易市场。
作者简介
斯科特·卡尼(Scott Carney):国调查记者,《Wired》杂志特约编辑,报道常见于美国NPR(美国国家公共电台)、加拿大CBC(加拿大广播公司)、英国BBC(英国广播公司)及美国国家地理电视台等频道,以及《Mother Jones》《Fast Company》《Discover》《Foreign Policy》等杂志。为调查全球*买卖内幕,在印度等地居住、调查十年之久。目前居住于加利福尼亚州长堤市。创作的《家长会面》一文曾获2010年佩恩奖(Payne Award)的新闻伦理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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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给我的父母
Linda Haas Carney和Wilfred Ignatius Carney Jr.

前言 死路

副督察手上的香烟逐渐变短,他吸完最后一口烟,把烟蒂弹到窗外,烟屁股落在邻国的土壤上。他负责的这个警察局,是一栋外观矮宽的混凝土建筑,恰巧位于国界之上,甚至只要穿越房间,就有可能身处邻国的管辖范围内。他花时间阅读报纸,计算着自己和德里之间那段超现实的距离。他在衬衫口袋里找烟,但烟盒已空。他皱眉,望向桌子对面,思索着我的要求。
“所以,你想看骨骼啊。”
我不确定他究竟是在问我,还是在陈述事实。坐在木头凳子上的我移动了身体的重心,凳子一往前倾就嘎吱作响。我点了点头。
这两周以来,我在西孟加拉邦(West Bengal)境内仔细搜索,有人通报了“人骨工厂”的消息,因此我立刻前往调查。一百多年来,印度乡间的坟墓陆续被人盗空,尸骸被卖到国外,作为解剖示范用的骨骼使用。最近,存在人骨贸易的地方大为增加,美国境内的每一间教室里,那些人骨必定是来自印度的。虽然在1985年时,印度政府禁止人体器官出口,许多人骨贩子因而被迫歇业。不过,仍有若干人骨贩子存在至今,他们被迫转到地下。而且,正如人体市场的其他生意一样,人骨贸易欣欣向荣。
我好不容易来到印度和不丹的国界,将某位特别令人不快的解剖专家的供应链记录下来,据说对方与西方国家的公司仍有联系。虽然做这行的利润很高,但是实际处理人骨的地方却没什么好看的。那些位于隐秘地点的人骨工厂,其实只不过是河岸边用防水帆布搭建的小棚屋,源源不断的无数尸体就在此处缩减到只剩下最基本的部位。人骨贩子雇用了盗墓人和自学成才的解剖专家,除去人骨上的肉,把人骨抛光得洁白发光,然后包装出货。
当然,这门恐怖的生意并不受当地人与警察的欢迎,因此人骨贩子都在大家看不到的地方工作,我花了整整三个礼拜的时间,才终于找到一条线索。
当时某报纸刊登了一则短篇报道,说某个警察哨所在一次幸运的搜捕行动中,查获了私藏的颅骨和骨头。我心想,机会终于来了。于是经过长途跋涉,终于来到了印度边境的贾尔冈过境处。虽然贾尔冈每天有数千名旅客过境,但这里并不以好客闻名。
“所以,你想看颅骨啊。”副督察假笑着,“没问题。”
他从办公桌后起身,示意我随他走到窗户旁。玻璃窗上满是尘垢,窗外可俯瞰印度这边的国界。他指向隔壁那栋形状矮宽的混凝土建筑。“他们就在那里设立工厂,三个房间里都装满了骨头。”在这个地点,交易商不用应付边境警察,只要把一袋袋的走私品从墙上抛过去,就能丢到邻国去了。不过,把工厂设立在警察局旁边,仍然是个拙劣的做法。
“老实说,”他说,“这不是什么大问题。我们原本还担心那些人骨可能是谋杀案的受害者,因为印度好像没有什么具体的法律禁止盗墓,最后他们有可能会无罪释放。”就算要以盗窃罪起诉他们,也会是个问题,毕竟那些骨头的原拥有人现在都已经死了。
逮捕行动过后,警方将那些骨头登记为证据,以免届时法院决定起诉审理。副督察的助理带我来到一间遍布污痕的牢房,那间牢房兼作侦讯室与赃物库使用。他拉出六个尼龙编织而成的老旧水泥袋,其中一袋落在地板上,袋内的枯骨碰撞,发出响亮的声音。他摸索了一会儿才打开结,拉出一层透明塑料布。
第一个水泥袋里装满腿骨,有泥土的味道。从腿骨上粘附的土块可看出,它们已经被埋在地底下好长一段时间了。少数一些胫骨带有锯痕,工人切除了球形端,现在外观好像长笛的吹口。接着副督察的助理把绑紧第二个袋子的那条棕色麻绳猛然一拉,一整袋颅骨露了出来。每一个颅骨被锯成了好几片,头顶底下的部位已被去除并丢弃,只剩下一百片左右的头盖骨。
我仔细查看这些颅骨,不由地皱眉。这些不是我要找的颅骨,它们太过老旧,处理得也太过精心。符合标准的解剖示范用骨骼必须在短时间内制备完成,而且会以系统的方式,将骨头清洁到实用的程度。骨骼一旦在土壤里待得太久,有经验的医生就不可能会用它们作研究。此外,哪个医生会不想目睹骨骼的其余部分呢?看来我是找错了人骨贩子,偷窃这些骨头的人规划的生意路线是不一样的,他们的营销对象不是医生,而是僧侣。
不丹佛教的某些教派之所以独具特色,就是因为其教义言明,要了解生命之有限,唯一之道就是在遗体旁长时间凝神沉思。因此,每一个家庭和虔诚的佛教徒都需要精心制备的人骨法器。最常见的,就是把胫骨雕刻成长笛,颅骨的头盖部分切割成法钵,所以才会有这几袋胫骨和颅骨。
又是一条死路,我已经习以为常,却仍旧不由心生讶异,我从来没想过,遭窃的人骨会有这么多条贩卖管道。我拍了几张相片,感谢那些警察为我花费时间。我在路上花了一天半的时间,才来到此地,最终却是白忙一场。
我的司机发动引擎,驶离警察局的车道,车后扬起一团褐色尘土。我准备好面对漫长颠簸的回程之路,还准备要体验差点与对面车流迎头相撞的惊险。在如此贴近死亡之后,我突然有了一些想法。印度乡间竟有两组窃骨人马争夺尸体,实在令人难以置信。人体器官市场是否只存在于国际贸易的边陲地带?究竟有多少种贩卖人体的方法?
如果在世界上如此偏远的角落里,都有人竞相争夺尸体,出口死人遗体,那么在世界上的其他地方,或许也会有人从遗体中获利。也许,人体的每一个部位:小至骨头、韧带、角膜、心脏、血液,大至整具遗体,每天都有人拿来进行交易。
我还不知道事实真相如何,这只是我研究调查全球人体交易的开端。我计划要踏遍印度、欧洲、非洲、美国各地,寻找合法与非法的人体部位交易产业。人肉市场,远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大。
简介 人与肉
我的体重接近200磅,棕色头发,蓝色眼睛,牙齿齐全。就我所知,我的甲状腺会输送适当的荷尔蒙到全身总计约5600毫升的血液里(包括动脉和静脉)。我身高2米左右,所以有很长的股骨和胫骨,以及牢固的结缔组织。我的两个肾脏功能正常,心脏也以每分钟87次的速度稳定跳动着。从上述因素算来,我大约价值25万美元。
我的血液可分离成血浆、红细胞、血小板和凝血因子,以拯救手术台上患者的性命,或者阻止血友病患者的血液不受控制地流出;我那些连接关节的韧带,可以从骨头上刮下,移植到奥林匹克运动员受伤的膝盖里;我脑袋上的头发可制成假发,或可还原成氨基酸,作为烘焙食品的发酵剂使用;我的骨骼可作为生物教室里最引人注目的存在;我的主要器官,如心脏、肝脏、肾脏等,可以让器官衰竭患者延长性命;我的角膜可切下,让盲人恢复视力。而即使是在我死亡后,病理学医生也可以取出我的精子,帮助妇女受孕,产下的婴儿同样有其价值。
我是美国人,肉体可以高价卖出,但假使我出生在其他国家,价格可就低多了。医生与掮客——无论是哪个国家——通过市场运送我的身体部位,光是提供这样的服务,就能赚上一大笔钱,而且收入的金额远超过身为卖家的我。原来,无论是在器官市场里,还是在鞋子和电子产品市场里,全球供需法则都有亘古不变的原则。
技工能够把老旧的汽车零件换成新品,替嘎吱作响的接合点上油,让引擎再度运作;同样的,外科医生也可以把坏掉的器官换成新的,延长患者的生命。年复一年,技术藩篱愈来愈低,流程也愈来愈简便。不过,人体跟机器有别,不会有一堆高质量的二手人体零件供人取用。于是,近年来有许多人尝试制造人工心脏、肾脏和血液,但是跟真品比起来,实在没什么吸引力。人体实在是太过复杂精密,目前工厂或实验室都还没有能力克隆人体。这就表示,想要满足人体部位需求,目前唯一的方法就是在活人和刚去世的死者当中,寻找原料来源。
我们需要大量尸体,提供人体原料给医学院,让那些未来的医生们能够充分认识人体解剖学;领养机构把第三世界的数千名儿童送到第一世界,填补美国家庭里的断裂;制药公司需要活人来测试下一代的超级药物;美容产业每年要处理数百万磅的人发,以应付消费者对新发型永不休止的渴望。说什么热带岛屿穿草裙的食人族时代?不提也罢,当今人类对人肉的欲望程度才是史上最高的。
但是,若决定人体可以在开放的市场上交易,就会产生奇怪的魔力。多数人直觉知道,人类的特别之处不只是有肉体存在(小至赋予质量的原子和夸克,大至维系生存的复杂生理结构),还有那种只有伴随生命而来的存在感。在本书中,为了让读者理解我的文字,我假定人体是有灵魂的。灵魂离开后,人体就会变成一堆物质。
虽然我们情愿认为自己的身体是神圣的,不是市场上可以随意翻找的货品,但是人体部位的销售活动其实很热络,每年器官交易额高达数十亿美元。全球人口将近60亿,供应量可说是相当充沛。就全球的供应量而言,有将近60亿个备用肾脏(要是够冷血无情的话,也可以说有120亿个),还有将近600亿公升的血液,角膜的数量也足以填满一整座足球场。唯有一点会妨碍交易者赚取如此庞大的潜在利润——交易者无权开采资源。
以儿童领养市场为例,目前,若某个家庭决定要将国外的贫困儿童带回国内养育,他们对孩子的身份其实只有模糊的概念,因此在寻找心目中理想的婴儿时,只会根据可用的婴儿市场,缩小期望范围。他们会浏览国际领养机构发布的在线选单,阅读报纸上对育幼院里身心匮乏的儿童所作的报道,然后费尽心力决定哪些具体的特质会让自己起了领养的念头。
当然了,那孩子将来某一刻就会成为家里的一分子,不过实际上,要领养到孩子,就得涉及由中间人和腐败的政府官僚所操控,且又往往黑幕重重的供应链。许多中间人和官僚看待儿童的态度,也只比看待尸体要好上一些而已。唯有等到那个家庭把孩子带入家里后,那孩子才能从抽象的概念变成真正的人。
不过,我们对这一主题所抱持的道德立场并不重要,因为人体毋庸置疑就是一种商品,令人不安的商品。人体作为产品时,并不是在工厂里由穿着无菌衣的劳工组装成的新品,而是像废料市场里的二手汽车那样取得的。在你开支票取得人体组织以前,某个人必须把人体组织从一小个带有人性的东西变成具有市场价值的商品。废料的价值是以金钱计算,但人体不仅是以金钱计算,还要根据血统,根据获救与失去的生命所具有的无可言喻的价值来计算其价格。购买人体就等于是担负了人体来源的责任——在伦理道德方面要承担,在前任拥有者的生理史与基因史方面也要承担。这是一桩永远都不会结束的交易。
在法律上或者经济上,有三种市场:白市、灰市、黑市。黑市所交易的是非法的商品和服务,例如走私枪械和毒品;而非法制造的DVD和未交税的所得则属于合法的灰色区域;白市就是每一样合法与台面上的东西所隶属的领域,例如从街角的杂货店所购买的食品杂货,每年要尽职送交的所得税等。这三种市场有一个共通点:交易品都有真实世界的价值,可轻松换算成金钱,金钱一经易手,交易就结束了。可是,人体市场却不一样,因为顾客能重获生命与家庭关系,都要归功于供应链。
欢迎来到人体市场。
人体市场所推出的是充满矛盾的产品,社会对人体的忌讳,跟个人想要活得长久幸福的渴望是互相抵触的。假使商品市场可以用简单的数学来计算,那么人体市场就是用微积分计算的,每一个等式都含有零和无穷大的数字。人体市场的存在,是因为供应者和买家都发生了可改变人生的重大事件。无论买家承不承认,接受了别人的肉体,归根结底就等于是一生都对供应者有所亏欠。
由于有了这一层关系,加上人们在处理人体时不喜欢采用营利主义的用语,因此所有的人体市场在交易期间都采用奇特的利他式语汇。人们不是卖出肾脏、血液、卵子,而是“捐赠”出去的。养父母不是在扩大家中人口,而是领养贫困的孩童。
然而,尽管有这些联结,人体和人体部位的金钱价值依旧非常牢固,而且赤贫地区成长迅速的人口,也是供应量接近无限的一部分原因。
在埃及、印度、巴基斯坦、菲律宾,一整个村落都在卖器官、租子宫、签字出让死后的身体处置权的情形并不少见,当中包含被胁迫的交易,也有双方都同意的交易。交易人体部位的中间人——通常是医院与政府机构,但有时是最没有道德的罪犯——会以尽可能低廉的价格买进,同时还向买家保证人体部位来源合乎道德。虽然采购过程有时令人厌恶,但是最终的销售往往是合法的,而且其拯救人命的含蓄“道德”用途,往往也会让这类交易获得认可。至于犯罪行为,则用“利他主义”的理想掩盖过去。
在人体市场产生交易行为,使我们得要感激人体部位来源与最终结果之间的所有联结,这点和我们人生中所从事的其他交易行为并不相同,其他交易很少会像购买他人身体部位那样,立即会有道德示警红旗举起。至于要如何才算是“合乎道德的来源”,这是人体市场中每一位潜在受益者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如果我们需要自己的身体方能存活,那么身体的部位怎么可以给别人呢?以活人捐赠器官为例,患者怎么会有权获得健康者的器官呢?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才能把第三世界的孩童送到第一世界呢?人体交易无可避免有令人厌恶的社会副作用,亦即社会阶层高的人可以取得阶层低的人的人体部位,从来不是反过来。即使没有犯罪因素在内,未受限制的利伯维尔场会有如吸血鬼,夺取贫民区里穷困捐赠者的健康和气力,把他们的人体部位送到有钱人那里。
支持人体交易不设限的人往往会说,愿意贩卖自身组织的人可以从交易中获利,那笔钱应当能够让他们从贫困的深渊跃升,获得较高的社会地位。毕竟,我们难道不是都能对自己的身体遭遇做出决定的吗?其中的逻辑大概是这样的,人体组织是社会安全网的最后一道防线,贩卖人体组织可以当成是救生索,让人脱离绝望的情境。可是,现实在于,贩卖人体与人体部位的人很少能目睹自己的生活获得改善,而且社会学家很早就知道改善生活不过是幻想。贩卖身体部位无法获得长期利益,只会招来风险。
只有在一种情况下,社会地位的窜升速度才会跟人体部位一样快,那就是一次卖出整个身体的时候,也就是婴儿进入国际领养市场的时候。
全球的孤儿多达数百万,表面上看来,领养可有限地解决这个重大的社会问题。儿童一律从危险的社会边缘,进入经济稳定且充满关爱的家庭里。然而,领养市场如同其他市场,也面临着短缺的压力。西方国家——占了大多数的国际领养案——想要肤色较浅的婴儿,这使得孤儿院偏心于某些种族。在美国国内,孤儿院成了一种不幸的透视镜,可观察到美国的种族政治现象。白人孤儿往往没多久就会被热切的家长领养,黑人孤儿则往往是在寄养家庭里长大。
在美国以外的国家,问题就更加严重了,而衡量其严重程度的标准并非种族地位,而是儿童的健康问题。因为在印度、萨摩亚、赞比亚、危地马拉、罗马尼亚、韩国等国,资源不足的孤儿院会令儿童的发育受到阻碍。在这些国家以及多数的第三世界国家,领养的经营模式跟香蕉市场很类似,这点听来实在令人不快。如果儿童或香蕉存放得太久,在市场上的价值就不会太高。儿童在机构里待的时间愈短,就愈有可能进入领养家庭,而孤儿院往往能从每一件国际领养案中,收取相当数额的领养费。当儿童通过领养来提高社会地位时,若库存量与转让契据有过大的差异,就表示领养机构需要提高周转率,或采用创新的方式在很短的时间内获得儿童。而要解决这个问题,则有合法和非法的方式。
截至20世纪70年代,全球各地都在尝试人体部位的开放贸易。大家最先争论的就是人体部位买卖是否合法,而最没有争论价值的就是血液的买卖。1901年,维也纳科学家卡尔·兰茨泰纳(Karl Landsteiner)发现了四种血型的存在,终于开启了安全输血的时代。在那之前,接受输血就像是在玩俄罗斯轮盘,有时会活下来,有时则会痛苦地死在手术台上。外科医生搔着脑袋,既困惑又挫折,他们不知道不兼容的血型会凝结,导致患者死亡。兰茨泰纳发现血型时,适逢第一次世界大战,人对人的直接输血进行了数十万次之多,战场上的士兵得以幸存下来。
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血液银行的贮藏量已经足以让血液成为一大战争武器,让士兵活下来打仗。抽血诊所提供现金给愿意提供血液的人,用来满足激增的需求。血液随时可用,有一个好处——医生能够施行比以前更大面积的手术,失血不再是手术过程的阻碍。这样的发展更带领了整个医学领域往前大步迈进。
此外,这也表示献血中心成了一门大生意。截止1956年,美国境内诊所每年购买的血液量超过236500万毫升;10年后,贮藏量达到283800万毫升。献血商店在各大城市外围的贫民窟里迅速窜起,普遍得就像是今日贫民窟里的支票兑现商店和当铺。在印度,多个全国工会联盟与政府协商血液价格,不久之后,职业捐血人在印度次大陆各大城市的贸易量骤然增加。
当时,血液的供应可救人性命,很少人会为了供应链的道德与否感到困扰。直到1970年,情况才有了变化。当时英国社会人类学家理查德·蒂特马斯(Richard Titmuss)担心人体市场会导致大家无法平等获得先进的医疗,而蒂特马斯对此议题所抱持的道德立场,则是受到自己的国家——英国——的影响。英国在“二战”期间发起捐血活动,数百万人无偿捐赠自己的血液,为战争尽一份心力。即使是战后,英国医院所取得的血液也几乎不用买,英国人认为捐血是爱国的表现,是应尽的义务。蒂特马斯在《赠与关系》(The Gift Relationship)一书中,曾比较美国的商业体系与英国的利他体系,并提出两大论点。
第一,蒂特马斯证明了购买血液会导致血液供给里的肝炎案例增加,导致医院与血液银行越来越倾向于采用胁迫手段,来增加人类血液的贮存量。购买血液不仅是危险的行为,也是剥削的行为。商业采血会导致国家寻求尽可能便宜的血液来源,开始要求囚犯捐赠血液,蒂特马斯把这种情况比作蓄奴制的现代版。蒂特马斯说,其他的人体组织市场也有可能会迅速出现同样的剥削现象。
第二,蒂特马斯主张,解决问题的唯一方法就是创造出完全以利他捐赠为基础的体制。他认为,血液捐赠体制不仅能拯救生命,还能为医院创造利润,此外,更可以营造共同体。他写道:“作为社会一分子,为陌生人付出的人,自身(或其家庭)最终都能作为社会一分子获益。”对蒂特马斯而言,人体与人体部位应该仅能作为交换的礼物,你可以直接把它想成是血液社会主义。
尽管有主张血液商业化的游说团体极力反对,但是显然,大家采纳了蒂特马斯的意见。于是美国通过法律,让自愿捐赠成为常规。付钱购买任何种类的血液,会被视为胁迫行为,且要被处以高额罚款(不过,应注意一点,并非所有血液都是生来平等的,血浆就是当中的例外,血浆比较容易在人体里再生,一直以来也是美国境内许多人经常用来赚外快的方法),而这种趋势扩及其他的人体组织市场。
1984年,艾伯特·戈尔(Al Gore)呼吁禁止付钱购买任一种人体部位,并进一步推动相关法律的通过。在美国参议院的议员席上,他发表了著名的演说,其中引用了蒂特马斯的这句话:“人体不应该只是备用零件的集合体。”之后,参议院经过表决,通过了《国家器官移植法案》(National Organ Transplant Act),明令禁止贩卖人类器官与组织。此后,世界各国纷起效仿。到现在,除了少数几个特别的国家外,贩卖血液、购买肾脏、为领养而购买儿童,或死前贩卖自己的骨骼等行为,在各国一律属于非法行为。另外,世界各国还针对自愿捐赠一事,设立了复杂的制度。人们在血液银行捐血,签署器官捐赠卡,在死后将身体遗赠给科学机构,这些全是免费的。理论上,以金钱交换人体部位的人,最终可能会落得坐牢的下场。法律规定得一清二楚,购买人体是错误的行为。
只可惜,在人体生意的利润公平方面,法律有其不足之处。这个由蒂特马斯所勾勒且被世界各国广泛采纳的体制,有两个致命的缺陷。第一,个人无法直接买卖人体,但医生、护士、救护车司机、律师、管理人员等,全都能为自己提供的服务开出市场价格。患者或许没有付钱买心脏,却肯定支付了心脏移植的费用。实际上,心脏的成本转移到了取得心脏的服务成本上。医院与医疗机构更加倾向于从器官移植手术中获利,有的甚至将收益分给股东。供应链里的每一个人都赚了钱,只有实际的捐赠者一毛钱也没拿到。在明文禁止购买人体部位后,医院基本上可以免费取得人体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