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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印口味清淡,大多点的素菜,叶慎寻鬼使神差地将菜单递给我:“你不是无肉不欢?”

在像极故人的周印面前,我脸唰一下红了,就差拍桌愤起:“拜托!我只是!”

“只是?”

只是饿了一天,加上心情不好,外加……算了,还嫌不够丢人吗!

周印眼底精明的光一闪而过,刚上来的开胃小菜,他往碗里夹一小筷,对着叶慎寻半开玩笑问:“哟,这走一趟,连人家的口味都弄得一清二楚。那边人回说,你这次去住的是家里,不会觉得不方便?”语气抑扬顿挫。

小菜味道很好,我满足地跟着夹了几筷子,脑子没反应过来,条件反射地帮叶慎寻接了话:“住家里才方便呢,他认床。”

关于认床,是我刚到费城叶宅那天得知的。因为不清楚叶慎寻干吗将我带去自己的私人领域,好奇地询问了下用人。年轻用人也不知如何作答,只好回道:“先生好像认床。”

这当头周印突然提起,我便也傻得脱口而出,气氛顿时被层层叠叠的粉红泡泡包裹,我却没有察觉,满心满眼都只有那盘菜。直到周印不动声色地放了筷子,双掌撑在桌上,意有所指地看向我:“我没别的意思,只是好奇。你是自愿的……还是被强迫的?”

我脑袋里哐当一下,空白三秒后如梦初醒: “不是你想的那样!”

叶慎寻这个贱人,不仅不帮我解释,还火上浇油:“强迫又怎样?”

周印耸耸肩:“不是说谁能拿你怎样,但女孩子嘛,初体验还是应该照顾下人家的感受。”

我终于坐不住了,羞愤地将筷子往桌面一摆,大大咧咧地威胁周印:“现在把你推进火坑里还来得及吗?”

他终于松开双手,直身,目光转向叶慎寻,表情认真。

“太沉不住气,不适合你。”

人生处处是陷阱,我只是想吃个饭而已……

第7章 愿一生无坎

终于熬到开校,九月的风褪了腻热。刘大壮与萧何都在B大,最南,将我一个人留在最北。比较有良心的是,他俩报完到还知道来找我,说大家聚个餐。

自从吃了周印那顿饭,我对聚餐已经有了阴影,提议换项目:“不然去KTV?”

刘大壮兴致勃勃赞同:“好的呀,好的呀,××家正在做活动,酒水畅饮。”

我还没想好要不要告诉他,程穗晚的心上人就是魏光阴,心底自然有些愧疚,遂狠下心说:“这次去美国赚了一小笔,我请客吧!”

刘大壮表情惊悚,连萧何也同样,大意是:铁公鸡程改改要请客了!大家快来看啊!我汗颜,心想着该同叶慎寻将工资谈高点儿,人已经被拉上出租车。

KTV里,我专点苦情歌,扯着破嗓子鬼哭狼嚎。

“我给你最好的疼爱是手放开……”

“爱上你是我情非得已……”

“我的吻注定吻不到最爱的人……”

KTV不知隔音效果不好还是怎的,半小时后,居然有人忍不住推门而入,一脸杀气。

又是黑西装?一个不够,还来俩。两个不够,又来一个凑。

当场面陷入混乱,我尚不知发生了什么,刘大壮与萧何已经同推门而入的黑西装动起手。

来者都训练有素,一人摁一个,剩下一个将我逼入角落,想将我抓走。我眼尖地发现包厢门没关紧,小时做坏事训练出的逃跑速度此刻派上用场,一个完美旋身后,对方扑空,我从他胳膊肘下穿过,直直奔向门口。

说来也巧,出去没碰上服务员,却遇见了盛杉。

她们宿舍的姑娘特别会看眼色,初次聚餐非要拉上盛家小姐。盛杉不喜和不熟的人凑在一起,又不想第一天就被人诟病,只好走个过场再离开。

我风风火火地与她迎面撞上,女孩捂着被撞的半边脸,抬头就要发怒,却见身后朝我追来的人一个伸手,就要将我钳住。盛杉不愧是有底子的人,扯着我腰部的衣裳用巧劲儿一拉,我整个人便以古代不会武功的弱女子姿态跌进了她臂弯。

庆幸她没女扮男装,不然真有可能爱上哦。看来周印没骗人,那天在医院,真动起手来,吃亏的铁定是我。

那厢,其余两个黑衣人见我跑掉,刘大壮与萧何也挣脱出来,场面顿时陷入混战。我这个没用的人想跑去叫保卫,盛杉怒道:“人家敢在这儿抓你,就说明这里没人敢拿他怎么样!”意思是去了也没用,我当即整个人都不好了。

“那怎么办啊?!”

同一时刻,攻击力强的盛杉被两人围攻,背部嘭的一声,重重地撞在玻璃墙面上,碎了好几条裂痕。我有些担心,想跑过去帮忙,她使劲一脚,踹向离自己最近的那个黑衣,冲我一吼:“打电话!找周印!”

得到命令,我匆忙躲进不远处的女厕所,将门反锁,抖着身体找到周印的电话打过去。他似乎在忙,很久才接,听完来龙去脉后,鬼使神差地叹一句:“果然来了。”

结果那日,周印没来,来的是叶慎寻。

他敲敲厕所的门:“出来。”

听见他的声音,我怪异地安定,慢慢将门掀开一条缝,窥见他棱角有致的下巴。

走廊里一片光怪陆离的颜色,厕所有扇窗,光逆进来,堪堪打在男子隽朗的侧颜,我看得有些呆,他顺势拎着我的衣领,将我跟提一只鸭子似的提起来就往外走。

打斗已经停止,众目睽睽,他不疾不徐地领着我穿越刘大壮等人身边,以及所有围观的人潮,直到远处袅袅婷婷走来一姑娘,试探着叫他:“慎寻?”

叶慎寻似乎并不惊讶对方的出现,倒是盛杉缓过劲儿来,牙尖嘴利地走近些:“我当谁这么胆大,原来是解大小姐。”

莫非她就是叶慎寻传说中的女朋友——解冉?

我见过许多美人,解冉不算最漂亮的,却最有特色。她眼角有颗糯米大小的美人痣,不说话的时候,像随时可以上台走秀的法国瓷娃娃。说话间,又有股与生俱来的娇俏和自信,笑起来,应该也会很漂亮。

“杉杉,好久不见。”

她应该长盛杉两三岁,努力想扮演个姐姐姿态,盛杉却不买账,扯了扯撕扯间皱掉的裙角冷笑:“这见面礼可够大的。”

语音刚落,解冉抬手,给了最近的那个保镖一耳光,佯怒道:“我是要你请程小姐面谈,不是要你闹事。”

对方吃了闷亏,却碍于是主子不敢吭声:“程小姐不配合,所以……”

我去,你连来意都没说清楚,这种情况下谁特么会配合?你有病还是我有病?!可我没机会吐槽,叶慎寻将我往不远处沛阳的方向一推,回头招呼盛杉说:“你俩先上车。”盛杉牙痒痒地瞧了解冉一眼,与对方撞肩而过。

同样身为世家千金,姿色也各有千秋,连骄横的脾气都相像,互相讨厌很正常,毕竟王不见王。而此时的我见到沛阳,就像见到唯一在世的亲人般扑上去:“呸,我差点就见不到你了……”

他无视我深情的呼唤,毫不留情地将我脑袋拍到旁边,让我别挡他的视线,他要看老板和前女友撕逼的画面。

真是太没有人性了!我只好转过身和他一起看。

叶慎寻似有所觉,一个眼刀扫过来,我们三人成群落逃。

解冉劳师动众地要见我,据称是解家保镖捕风捉影,说我和叶慎寻有一腿。

“来见过老首长。”被迫的。

“还曾出现在叶少的爱驾里,您当初在电话里听见的声音就是她。”对,为了报复叶慎寻“见死不救”的恶作剧。

“出入过叶少小区。”喝醉了……

“‘行吧’也是两人的约会场所。”缺钱花。

“还结伴去美国,没住酒店,似乎是私宅……”

好在她没听我无心的那句:“他认床。”否则,解冉应该不是想见我,而是想杀我。

事后,得知我被解冉当情敌,刘大壮羡慕得紧,恨不得立马跑去找叶慎寻临幸自己。

“解冉啊!法国时装周的亚洲御用模特!以符合黄金切割比例的东方面孔走红!宅男杀手啊!居然阴差阳错地把你当情敌……呃,果然人无完人,脑子不太好。”

怪不得,初见时,我总觉得她妆容和走路范儿都很正。相比之下,我简直就是一菜市场大妈。

“要是没有随随便便就扇人耳光的爱好,的确很完美哦。”

刘大壮:“她就算扇人,也有人心甘情愿被扇啊。”

真想问问他还记不记得程穗晚是谁!但这都是后话。

事发当天,叶慎寻和解冉不知谈了什么,再出现时,看起来有些郁郁。不意外,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比仇人还眼红的,那只能是旧情人了。

沛阳被打发走,叶慎寻亲自开车,倒比想象中克制。盛杉望着窗外,不知在想谁,我被两股低气压挤着,一时半会儿也没说话。

行到学校附近,他想起什么,问我:“周印的提议你考虑好了吗?”

得知个中曲折的盛杉偏头附和:“他是公私分明的人,如果觉得你能胜任,那就是真的。”

自方才一役后,不管盛杉怎么看,我自觉咱俩已经是过命的交情,遂认真考虑了她的话:“其实我对语言方面都有兴趣,不论中文或其他。既然你们一致认为这是不错的选择,那就……这么办吧。”

梦想是有的,但我没原则……

末了,我佯装礼貌地加上句:“麻烦了。”透过镜子,叶慎寻若有所思地瞪我一眼:“你惹的麻烦,还少吗?”若非盛杉的声音横亘,我估计要和他长枪短炮地理论起来。

“她还住宿舍,不靠谱吧?”话头是扔给叶慎寻的。

青年男子单手打方向盘的模样,令我不由自主地想起魏光阴教授刘大壮开车的情景,一时恍惚,再回神,只听得盛杉拍板儿的总结词:“你收拾东西,和我住校内公寓吧。”

我脑容量不够:“啊?为什么?”

“解冉这个麻烦,惹上没那么容易甩掉的。私底下她真要动你,你也不是次次都那么好运。和我住一起,至少安全有保障。毕竟大家都是在寺庙里供着的,谁也不用拜谁。”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不看僧面看佛面”?

盛杉太让我感动了,不仅为我拼命,还为我想好了退路。我曾经还对她有偏见,我真太不是人了,我小心眼儿,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一瞬间,我想了许多批判自己的词语,唯独叶慎寻像窥破全局的世外高人,嘴角轻微扬了一下,什么也没说。

拜托,人家说你前女友事儿精,好歹你也表示下不爽,怎么我从中感受到的是惬意……直到我拖家带口地带着行李,一腔孤勇地奔赴盛杉,而她开口的第一句话是:“程改改同学,恭喜你从今天起,荣升我盛家第一密探。”

我抱着一摞书,肩上扛着一布袋洗漱用品,脚边堆着两个大行李箱,无辜的眼睛眨啊眨:“探、探啥?”

对面的人粲然一笑:“周印。”

那一刻,我理解了叶慎寻的笑容,他是被我感激涕零的表情逗到了。我以为盛杉想和我做朋友,其实她不过听见我要去周印所在的公司上班,想要我做眼线,获取第一手情报而已。

“近水楼台先得月嘛。”

我的心好累。

刚开学,课程无几,我去兼职的频率稍微多些。

公司名字叫“慎周”,还曾被我吐槽没新意,而后才反应过来,慎周,不仅取了两人的字,还有其他寓意——神州,听起来野心不小。

做私募这行,国内还没有特别成型的企业,慎周的确是其中佼佼者。撇去叶家光环,叶慎寻自己就是宾法金融专业的高才生,和华尔街许多人也都是好友,任何数据和企业的风吹草动,都逃不过他。

见过几次叶慎寻在开会时的杀伐决断,我实在很难将他与“行吧”里和我比白的人联系起来。工作另一面,身兼盛杉耳目的双重身份,我对周印的举动尤为关心。

“他提着一口袋什么东西进叶慎寻办公室了。那是什么?我怎么知道!去打听?我……喂?喂!”

办公桌前,我尽量压低声音,差点将公司配的新手机一摔为二。不过,因为盛杉的缘故,解冉倒是没再找我麻烦。想到这儿,我又妥协,偷偷摸摸朝叶慎寻的办公室平移过去,待周印一出,假装交资料地推门而入。

叶慎寻发现我探头探脑地打量桌面的灰色包装袋,眼角浅眯:“想知道他拿的什么?”我哈巴狗似的点头不停,就喜欢和这样聪明的人打交。

他微微向后靠,勾勾指头要我靠近。我的长发扫上桌面,倏觉侧脸一凉,薄荷味道充斥整个鼻翼。

应该是……剃须水。

男子指尖的温度有所残留,与冰凉剃须水形成对比。我并不习惯这偶然的亲昵,整个身体腾地烧起来,往后退开好几步,欲盖弥彰。

“你俩还互送这玩意儿?怪不得他连盛杉都不喜欢……”

但没多久,我又打了自己的脸。

某天下班,在门口遇见周印,他顺道送我回学校。出于好奇,我询问他怎么知道找麻烦的人是解冉,他微微一笑:“从小一起长大,行事作风都了解。得知你和慎寻去美国竟然没住酒店,就猜有这天。”

我暗叹,幸亏没有这样的敌人,实战心理战都过硬,怎么玩?

他见我垂头,随口一问:“吓到了?”

“还好,有几个朋友在身边,还偶遇盛杉。要不是她帮我缠住那些人,我连求救的机会都没有。说到这,挺过意不去的,害她受伤,背后长长的一条玻璃划痕,不知现在有没有恢复。”

“她受了伤?”询问几乎是条件反射。

我不疑有他,绘声绘色地将打斗过程讲给对方听,而后不小心在办公室撞见他与叶慎寻的谈话。

“我要找到那两个动手的人。”声音来自周印。

叶慎寻估计有些为难,皱了皱眉:“已经处理过了,毕竟是解家人,做事留一线。”男子声调冷冽,似笑非笑:“我一个私生子,需要给谁留那一线?”

我像窥破什么大秘密,正听得入迷,办公室的门打开,我和当事人面面相觑。

本以为周印会生气,我略略慌张想道歉,没料他轻轻垂眸,对我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意在要我向盛杉保密。

彼时的我太年轻,并不明白,喜欢一个人,有时需要隐忍。我以为全世界的感情,都像我喜欢魏光阴。如果他需要,如果他愿意,我就想方设法到他身边去。哪怕天寒地冻,路遥马亡。

当天回到学生公寓,盛杉竟然也在。

她临出门前说要回盛家一趟,拿点儿东西。我心里装了秘密,不敢直视那双美丽的眼睛,只好迅速躲进房间,假装任务很多的样子。所幸她在厨房鼓捣什么,没来得及深究。

一刻钟后,盛杉象征性敲了我房间的门,要我出去。我刚到客厅,便见她递来几只自制的兔子耳朵冰棍。

“有西瓜味儿、杧果味儿、橘子味儿,告诉我哪一款最好吃。”

我挑选了大红色的,刚要入口,顷刻反应过来:“所以,我是要全部吃完?”她长长的睫毛眨了又眨,回:“不然呢?”

看看,学生公寓不是那么好住的。

刚搬进来的时候,我嘴贱,问她为什么能申请到公寓,一般大学里的高等宿舍都是给外国留学生准备的。“这应该是国际友人才有的标配。”她满脸遭遇土包子的嫌弃,“什么友人不友人的?有钱人就行。”粗暴到我无力还击。

没想到,这样自视甚高的姑娘,在感情面前,也和我们所有平凡女孩一样,甘愿做一朵将开未开的野花,只为等待春风。

按惯例,被我挑出来的口味一定会出现在周印面前,毕竟我当小白鼠不是一次两次。可唯独这次,我的心境特别不同。

以前,我认为盛杉和我扮演的角色至少有某个地方相同。那就是我喜欢的人,他不喜欢我,哪怕心思耗尽。可就在今天,我恍然大悟,这场戏,她从来不是独角。

怎么办,看她难得雀跃的模样,我好想去锦上添花,大声说:“我今天听到一个秘密,周印好像也在意你诶?”可惜不能。

周印选择不回应盛杉,总有自己的原因,于是我只好隐晦地提醒她:“你有没有想过?兴许……他的心早就感受到了你的存在?”

女孩的高傲在那刻似有所瓦解。她应该想起了某人,眼畔像沾了桃花露水,整个看上去粉粉嫩嫩的:“以周印的性格,如果真讨厌我,有一百种方式让我不攻自退,但他没有,说明我的存在感早就成功刷到。”

她下意识将杧果味的兔耳朵含进嘴里,表情得意极了。

这回答我倒没想到,智力高的人是不是连感官都比常人敏锐?我不嫉妒盛杉的出生,却真有点儿嫉妒她的双商。

见我一副要拜师的姿态,盛杉长腿一跨,身手利落地坐上露台,晚风徐徐,夕阳西沉。她一边好心情地吃冰棒,一边莎士比亚附身。

“怎会介意付出?你对他好的时刻,自己也是幸福的嘛。”

我如遭雷击,当晚就将QQ签名换成这句,并当场跟法庭宣判似的:“冲着这句话,你这个朋友我交了!”

她缓缓侧脸,发丝翩跹,似笑了一下:“程改改,你抱土豪大腿的方式,令我大开眼界。”

被发现了,好丢脸。

最近慎周在忙一家韩国工厂的案子,这次竞争对手应该来头不小,因为在我每周去的两三次里,都能见到夏莉亲自操刀,逐个单词推敲,听说上边儿下了死命令,务必拿出最精确的合作蓝本。

我毕竟是初入茅庐的实习生,上次赴美也仅仅是参加会议帮忙记录一些要点,还没到能真接手CASE的时刻。等帮着夏莉将初版资料规整后,正要瞅准时间开溜,叶慎寻办公室的门打开,严肃将我叫住。

“收拾下东西,跟我去机场。”

这几天抽空看了些职场鸡汤,其中那篇“要学会说不,即便是上司”的言论深入我心。它全方位无死角地剖析了上司心态,以及陈列出要怎样说不更容易令人接受的方法。我学以致用,当即一脸专业和认真地对他说:“夏莉姐手上的案子看起来更紧要,我先帮她处理完,如果时间来不及可以问问小张或者……”

叶慎寻狭长的眼角挑了挑:“你能做的事,别人都做不了。”

此句一出,比倚天剑的威力还大,顷刻在办公室引起轩然大波,令我成为众矢之的。

小吴:“那小实习生究竟什么来头?”

小桂:“她到底能做什么事儿?我们还做不了?!”

小张:“怎么就做不了!我什么都可以做!”

也不知道我上辈子究竟做了什么对不起叶慎寻的事情,兴许是杀了他全家。

叶慎寻所谓别人不能做而我能做的事情,并非出差,而是去机场接人。

“我们走后,慎星闹得厉害,说要回来找你。”

哎哟,没听错得话,他最后那个“你”字还带了幽怨的尾音,令我受宠若惊。

飞机晚上八点到,他先拉着我回了趟自己的住所。我在车里等,他换了套衣裳后下楼,范思哲短袖加休闲裤,难得的浅色系,看上去立马有了青年的朝气蓬勃。

“就是嘛,明明只大我五六岁,非把自己弄得跟二百五……六似的。”叫人难以接近。

男子剜我一眼,慢吞吞走到驾驶座,轻车熟路地启动引擎。

叶慎星是秘密回国,据说待一阵又得走。这次派去接的人是沛阳,怕动用专机太招摇,便随了大流坐国航,熟知飞机晚点。

我一整天没吃东西,饿得半死,一头猛扎进肯德基的店不肯出来,点了一份全家桶。

对面的人见我没有丝毫要分给他的意思,忍不住轻咳一声:“你见过老板饿肚子,员工却猛吃的吗?”

“可小说男主角们告诉我,你们是最不屑这种快餐食品的。”

叶慎寻唰地将盘子拉到自己的领域:“这小说是你写的吧?”他拈起一只奥尔良烤翅,细嚼慢咽得像在品尝佛跳墙,全然不顾我的眼珠子都快挂在上边儿,“你以为要拿宾法的硕士学位证每天只需要吃喝逗乐就行?熬夜算数据写论文的时候,快餐才是最好伴侣。”

换作平常,我兴许会膜拜一下面前勤劳刻苦的学霸叶,此时我却什么都听不进去!我听不进去!全家桶套餐只有两对烤翅啊!他怎么能这样对我!

“您再买一份不好吗?”我小心翼翼地试探。

他又慢条斯理地拈起另外一只,嘴里振振有词:“垃圾食品吃多也不健康,你这点,刚刚好。”

你是刚刚好,有考虑过我的胃吗?像黑洞一样的胃啊,哭。

从那天起,一个决定在我心里深深扎根:这辈子绝对不找一个爱吃肯德基的男朋友,怕三天就分手。

等待过程中,叶慎寻百无聊赖。幸亏拉来了程改改,两个人一起无聊,总好过他自己。

女孩抢着咽下最后一根薯条,却还是耷拉着眼睛,怨生生地盯着烤翅的骨头。叶慎寻暗暗笑,又猛地生出一丝失落。

她太简单了。简单到令他捉摸不透。这圈子里的人,谁不是攻心计的经纬之才?他能凭自己本事爬到食物链顶端,在不为人知的背后吃过多少亏浴血多少次,只有周印知道。他曾以为,世上人的心思都已尽在掌握,可程改改横空出世。

看起来是粗心大意的吃货,做起事儿来却超乎年纪地仔细。不懂的地方有很多,可吸收的能力特别强。你说她神经兮兮,关键时刻又神志清醒。

像一本怎么也翻不完的书,令看不到结局的人心痒。

叶慎星刚被护送出关,我就锁定了他的位置冲过去,模仿汽车人鸣笛的声音与他打招呼。

长途飞行过后,容颜清朗的少年满是倦怠,待发现这等奇特的招呼方式,男孩表情顿时转变为兴致勃勃,将手里的模型往沛阳怀里一扔,就要模仿擎天柱变身回应我。

“你在地球生活得还好吗?”

“除了没钱加油,其他都很好。”

看得出,叶慎寻头很疼,几乎是催促着叫沛阳押走了我们两个神经病。

回程途中,叶慎星坐副驾驶,目光被那个怪异的晴天娃娃吸引:“这是什么?”

他不提,我差些忘了。当初阴差阳错被叶慎寻弄去派出所,我还亲自操刀寄过这个诅咒娃娃给他。

叶慎寻瞄了一眼,不知做何感想,回道:“定情信物。”我脚底一滑,有苦难言:“看得出,对方真是爱你爱到想杀死你。”

一听“杀”字,叶慎星不淡定了:“谁要杀大哥?不可以!”表情瞬间有些恶狠,不愧手足情深。

他的反应取悦到了叶慎寻,递给我一个“看,还是我重要”的眼神。我白眼朝天,觉得没意思,歪在后车角小眠。片刻过,听见叶慎寻说,要带叶慎星出去旅行。

“大哥在国内没时间照顾你,这次旅行完毕,你得回费城。”

据说叶慎星的智力状态,因为一次意外,永远停在了八九岁,所以大人间的恩怨纠葛,他并不明白。只知道叶慎寻做的一切决定,都是对的,遂乖乖点头。

错觉吗?躺在角落的我,仿佛听见安静的车内曾有过一声叹息,再细听,又是叶慎寻的声音,问对方想去哪里。

夜晚的高速路没什么车,叶慎寻加了速。我飘忽间,想起前阵子看过的一个旅游频道,介绍过一个徽州小镇,依山傍水,三街九十九巷,特色鲜明,是明代保存最完整的古村落,遂腾地直身向他俩推荐。

叶慎星对我的提议甚为接受:“明代?朱元璋哦?好好玩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