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我闭眼沉气,打算迎接终结的时刻,一声钝响和一记闷撞将我的意识重新唤起。

“嗯!”

我俩撞上一棵魏光阴种在悬崖边的迷谷。

这棵树的年纪还小,不堪重负,剧烈撞击后有了折的迹象。魏光阴后脑似乎直接撞到了树根脚,他狼狈地半起身,晃了晃头,接着伸手扶我,嗓音发哑:“没事吧?”

雨汽中,他凑近的面容被捎着往上浮。我却仰面朝天,一时间,分不清眼角热着的,是水是泪,默了好久,艰难出声。

我说:“魏光阴,你走吧。”

那人背脊僵了,想触碰我的指尖顿在空中。惊慌的齐悦英和保镖赶到,扶起他,看我双手捂脸:“拜托了,你走吧。如果有天,连你也躺在我面前。魏光阴,我一定会疯。”最后一个字,碎在口间。

或许真如儿时的他所言,我的掌心痣,是佛祖刻的痕迹。因为前世犯了大错,所以惩罚我这辈子在意的人,都没有好的收场。

“我用了十年的时间,只证明了一件事——我所追寻的一切,都是错的。”

“靠近你,给你带来灾难,是错的。”

“和盛杉交朋友,是错的。”

“活下来,被穗晚救起,努力生活,也是错的。”

“就连……期待丢下我的妈妈有天再回来找我,也是错的。”

模糊视线里,齐悦英眼神晃了晃,手中伞慢慢垂下。而我,像头迷失在森林的鹿,横冲直撞,不知所谓,最终头破血流,被有心的猎人割了角,疼得只能哇哇大叫。

“你对我一刹那的好,我会用一辈子去记住。但是……请离开我,像两年前那样,去我找不到的天涯海角。去一个,我就算后悔了,也无法抵达你的远方。”

耳边静得能听清雨水和泥土交融的声音。水汽蒙蒙,连带他出众的轮廓也化作了镜花水月,迎面一阵无尽湿意。

忽然,有阵气息划破湿意。

“如果这是你想要的……”

我努力想看清说话人英朗的面容,却只窥伺到他脖颈侧方,被树枝划开的一条口。渗出的鲜血被雨水带走,可那几抹猩红,不知不觉间染进他的瞳孔:“我……”

“成全。”

第16章 再度回想谁的脸,往日哪位少年再度

当日,我安静目送那道熟悉的身影,被众星拱月般请上车。车门关的时候,他仿佛想回头看我,终究没有。

齐悦英兴许已猜出我的心事,待众人散尽,她倒留下来,和我待了十分钟。

那是我生命里最漫长的十分钟,因为,她只对我说了两句话。

第一分钟,她告诉我,这件事已惊动魏父,魏光阴会被即刻送出国。

“就算你不主动告别,你们也没机会再见。长此纠缠,只徒增彼此的痛苦。”我默默听,无话可回。

第九分半的时候,她挪步要走,鬼使神差地留下一句:“至于这里,你随时想来,都可以。”恍惚触到这个女人也有柔软一面,我还没细细感受,她已经上了车。

行走间,她手机响,诡异的直觉告诉我,那头的人是叶慎寻。果然,魏家人走没几分钟,沛阳率先冲进了院子。

他到的时候,我正在听歌。魏光阴的iPod,单曲循环着他还在时的旋律。

瞥了眼我身上的衬衣,叶慎寻目光噼里啪啦掉冰碴。沛阳见眼色行事,来扶我。我机敏躲开,沉浸在自己的世界,无视所有人存在,男子用力紧了唇角,拳头握了又松:“约好的电影还没看,回去吧。”

我有所动,扯下一边耳机,故作天真瞧他:“电影?别逗了,您哪儿还需要看呢?整天都在演着主角。”我发现亲子鉴定的事,他不可能不知道,否则语气不会如此克制。

男子低了低头,越过廊檐和旁人撑的雨伞,走进:“有什么话回去再说。”我控制不了,起身推他一把:“这里的世界不欢迎你。”

它干净、淳朴,不该有俗世气息。

叶慎寻白了脸:“你连解释都不想听?”我不动声色地反问:“你想解释哪件事?”

“解释你能快速拿下韩国工厂,是因为用亲子鉴定书威胁了齐悦英,要她放手?或者,解释你在斯里兰卡的告白,是接近我的手段?抑或,你干脆答应了她,帮忙照顾不能相认的骨肉,条件是共谋滨城半壁江山?”

见他脸色更不虞,我反而更难受。因为这统统证明,我的猜测八九不离十。

“唉,以前老自怨自艾,说什么贱命一条,如何如何。现在看来,叶长公子,我的命还是蛮值钱的,对吧?”

我态度轻慢,令两步之遥的人胸口有了起伏。他逼近,直接扣了我的手腕要走,早有准备的我摸出刚从厨房里拿的水果刀,朝动脉处一比,冷冷威胁。

“收起这套哄小姑娘的把戏吧,姓叶的。从现在起,我和你,两清。我欠你的人情,应该在你银行数字不停变化中已经还清。今后,大道朝天,各走一边。我不需要你的照顾,更不要她的怜悯。”

“你知道,我现在什么感觉吗?我的感觉,和解绫对待解明栋一样。从她打算不认我的那刻起,就再没有亲人了。以后我好,是老天恩赐。我不好……也宁愿自生自灭。”

见我手上的银色锋利物,叶慎寻脸色大变,立刻放开我的胳膊:“要我怎么样,你才能原谅?”

我摩挲着刀面,唇畔浮起冷笑:“太高看我了,叶公子。我们之间,只是合作关系,谈不上原谅,不是吗?”

叶慎寻大概还没吃过这种闭门羹,烦得不行,威胁人的劲儿十足:“程改改,你信不信?我一天就可以将这里铲为平地。”

先前还得理不饶人的我,此时被捏着命门,略慌:“如果你真觉得对我不起,就别破坏这里。”

见找到软肋,他哪肯撒手,趁胜追击,垂着眼说:“我给你三天时间。”语毕,抬腿要走。

我急得深吸气,却吸进去大口冷雨丝,忍不住追出了两步:“叶慎寻!”

他背影稍作停留。

“我在意的东西就那么点儿了,你真忍心?!”

黑伞下的男子回首,声音比空气更冷。

“是你答应的啊,程改改?你说无论今后我想要什么,你上刀山下油锅都会送到我面前。现在,我要你的心。我要你真心原谅我,你做不到,何以成为我的错?”

我脚下的步子顿,被突如其来的美好回忆严严实实痛击,再忍不住,失声痛哭。

“可我的心,早在十年前就已经送了出去。兴许它的主人,这辈子我都不能再见一次。但是,叶慎寻,我没能力,将它要回。”

一瞬间,风止,雨停。

头顶湿漉漉的、咸涩蔓延的水,像一场已经下完的回忆。回忆剧终,剧中却还有人,眷恋着不肯离场。

周印到的时候,程改改正在院子里忙前忙后,又是除草,又是栽花。其中门前的两株兰草,被照顾得异常葱茏。

劳作间,女孩不知想起什么,许久未在她脸上出现的恬淡神色,忽一闪,后消失。他靠近,她很快发现,略显惊慌抬起头,见来者不是那个人,稍稍放了心。

两人在院子里小憩,她为他泡了一壶墨江云针。

“盛杉以前老吐槽我喝龙井、普洱土得掉渣,她喜欢这种茶。”

周印莞尔:“她就不爱那种随街可得的东西。”程改改捧茶,腼腆地笑,果然有颗虎牙尖儿忽隐忽现:“所以她喜欢的人也不是那种随处可有的,对吧?”

那笑容太亮,经历过诸多不堪,眼神还是清清澈澈。他忽然有些明白,叶慎寻为何执着地不肯放手。

“抱歉,我今天带来的是坏消息。”

对面人白生生的眼皮一掀,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见三辆推土机已整装待命。她霍地从椅子上起身,语气强硬,随时要撸袖子的架势。

“周印,他答应过的,不会毁掉这片林子。”

他苦笑,像是帮助她死心般,当着她的面拨通号码:“你答应了不动这儿?”

电流另端不知答了什么,男子脸色沉下一分,片刻后,通话结束。程改改冲上去,方才伪装起来的冰凉,在须臾间被热血的本性瓦解:“他怎么说?”周印沉默,利用身高居高临下地打量她,眼底的不忍沸腾,却还是启开了薄冰一样的唇。

“他让我问你一句话,”

她屏息静气,不自觉咬紧内唇。

“被欺骗的滋味,怎么样?”

答应过要为他赴汤蹈火,她做不到。答应过要陪他再回呈坎,如今,也不愿意。那为什么,他答应的事情,须得一一应诺?

谈话间,第一辆推土机已经有了启动迹象。程改改疯也似的跑上山坡,企图螳臂当车。周印跟上,扯了她的肩膀,骂她傻。

“他派来的人是我,说明这件事情完全有转圜,你怎么就不明白?老老实实跟他回滨城不好吗?难道真打算在这里待一辈子?魏光阴不会回来了,他去了哪里,根本无人知晓。”

女孩扬唇:“盛杉也不知道去了哪里,你会放弃寻找吗?”

周印发怔,对上她的眼,无可奈何地叹气一声:“你能说服我,倒不如想想怎么说服他。”程改改挣脱周印的钳制,转身,眉眼倔强。

“其实……”

“我知道他不会再回来。因为,是我心甘情愿放他走的。”

她走到扎了秋千的树下,风过无痕:“我也不知道自己干吗在这儿死守。或许,只是害怕回去面对那座空城。一座失去朋友亲人爱人叫我毫无留念的城,你要我……怎么回得去?”

“叶慎寻想毁掉这里,没问题。可你告诉他,就算只剩一片光秃秃的山丘,我也不会走。”

殊不知,周印的电话没摁断,电流持续传送着信息。

叶慎寻就在山脚,原本想等待程改改的妥协。他自认了解她,有十二分的把握叫她投降,却没想,她宁愿和一片树林共存亡,也不愿待在自己身边多一天。

车里男子的面容,隐在一片烟雾缭绕背后。待那头声音一毕,他闭眼,摘了唇上的烟,忽然自嘲地笑了起来。

这辈子,只有三件事,叶慎寻没料到。

第一件,他没料到盛杉会出事。第二件,他没料到周印会为了盛杉,放弃杀入周解两家的机会,取消婚约。第三件,他理解了周印。因为,他没料到自己,会爱上她。

那次宴会后,他的确派人细查了程改改身世。因为他从没见过齐悦英,会对一个初出茅庐的丫头感兴趣。然而,那仅仅是习惯,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他堂堂叶家大少,还没到需要靠女人做买卖、打江山的地步。所以之后的接触,他毫无私心,只有情不自禁。但是,她不信。

得知她内心答案,男子将手中烟丝尽数抛出窗外,像扔掉前尘往事。山路崎岖不平,本不适合过车,他脚下发狠踩出去,底盘刮到一块大石头,顿时只听轰隆隆巨响。下秒,叶慎寻身体折了一个角,接着天翻了,暗色层层涌进眼。打滑的车胎还在呜呜叫,车顶已掀出崖边。

“先生?!”

周围跟着的人,探出头大叫。与此同时,山巅上的女孩,右眼莫名一跳。再细听,一阵空空的,重物破风的声音传来,而后像尘埃归于土,彻底没了声响。

悬空瞬间,叶慎寻第一个想起的人,居然是周印。

他曾在某个窗明几净的下午,好奇地问他:“为什么是程改改?不丑,但也不出彩。业务能力倒可以,然你俩站在一起,实在很难想象那画风。”

将好,程改改给他打电话,说要约他看电影。叶慎寻扣了手机,心情大好到开玩笑:“大概佛牙寺捧莲花的时候,身边站着的恰恰是她,所以她有佛祖保佑?”周印呸一声:“秀恩爱,死得快。”

而实际,他脑海中残留的,却是她狼狈的样子。

斯里兰卡的傍晚,他生病睡着,一睁眼,却见她头发湿淋淋地站在床边,扬起手边的土豆圆对他说:“你想吃的买回来啦。”得知她骑行好几公里,叶慎寻不知作何感想,顺口一句:“为什么我说的话,你都如此上心?”那时的程改改,怎么答的?

她穿着那套在徽州买下的长裙,眉目比花鲜妍,怔怔地说:“对哦,为什么不听你的话,总觉得浑身不自在?”他失笑,整颗心却被从未有过的温暖胀满。

解冉爱他,因为他姓叶。别人敬他,因为他掌着他们的生杀大权。程改改对他好:“只因你是我的老板。”她爱这样狡辩,却总在加班时,偷偷将面包塞到办公室外的食品备用篮。她以为,这些小动作未曾被发现,殊不知,习惯掌控的他,连玻璃外的世界也不例外。

后来,意外接踵而来,他迫切想带她再回一次呈坎,只为将心意正式说出:“就算全世界都抛弃你、伤害你,算计你……我在。”这样,起码能让她对这个世界的失望少一些。

因为,他真的很想再看一次,那无忧无虑的纤细身影,穿梭在幽绿的小河之涧。很想再和她跨一次,那道传说会终生无忧的坎。更重要的是,他想带她去到老榕树下,听老者讲述,她没听到结尾的故事。

“有个年轻貌美的少女,出身豪门、多才多艺,终身都在盼望如意郎君出现。有天,她去庙会散心,在万头攒动的人群中,瞥见一年轻男子,心中确知就是她苦苦等待的人。然而,场面杂沓拥挤,她无论如何都无法靠近那人,最后眼睁睁地看着心上人消失在人群中。”

“之后,少女四处寻找此人,但这名年轻男子却像是人间蒸发,再也没有出现。落寞的她每日晨昏礼佛祈祷,希望再见那个男人,至诚感动了佛祖现身。”

“佛祖问:你想再看到那个男人吗?”

“是,哪怕见一眼也行!”

“要你放弃现有的一切,包括爱你的家人和幸福的生活呢?”

“愿放弃”

“那你修炼五百年,才能见他一面,你不会后悔吧?”

“不后悔。”斩钉截铁。

“于是,女孩变成一块大石头,躺在荒郊野外,四百九十九年的风吹日晒,女孩却不以为苦。最后一年,一个采石队来,相中了她,把她凿成一块条石,运进城里,原来城里正在建造石桥,女孩则变成了石桥的护栏。就在石桥建成的第一天,女孩就看见了她等了五百年的男人。”

“他行色匆匆,很快地走过石桥。当然,男人不会发觉有一块石头,正目不转睛地望着他。两者匆匆相逢,男人又一次消失……”

佛祖的声音再次出现:“满意了吗?”“不!为什么我是桥的护栏?如果我被铺在桥的正中,就能碰到他、摸他一下了!”

“想摸他一下?还得修炼五百年。”“我愿意!”“过程很辛苦,你不后悔?”“不后悔!”

这次,女孩变成一棵大树,立在人来人往的官道上,每天观望。直到又一个五百年的最后一天,他终于来了,穿着她最喜欢的白色长衫,容貌俊美,女孩痴痴望著。并且,这次的他没有匆匆走过,因为天太热,男子注意到路边有棵大树,打算休息一下。女孩摸到他了,还紧靠在她身边!但她无法向他倾诉这千年的相思,只有尽力把树荫聚拢,为他遮挡毒辣的阳光。男人只小睡片刻,拍拍长衫上的灰尘,头也不回离开。

当那道身影逐渐消失,佛祖又出现了。

“你是不是还想做他的妻子?那还得修炼。”

女孩平静地打断了佛祖的话:“我是很想,但是不必了。”“哦?”“对我来说,能够再见他,已经很满足。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不过,我有些好奇,他现在的妻子,也曾像我这样受苦吗?”

佛祖微微点头。

女孩笑:“我也能做到的,但是,不必了。”

就在这一刻,女孩似乎发现佛祖微微地舒了一口气,她诧异:“佛祖也有心事?”

佛祖叹:“这样就好。因为有个男孩为了看你一眼,已经修炼了两千年。”

故事前半段,程改改感觉女孩是自己,过客是魏光阴,所以没勇气听完。而她不知,故事结尾,有更深情的等待。正如她未曾察觉,佛牙寺献莲花时,身边人曾偷偷看过她一眼。甚至当山谷的灰尘漫天扬起,外套里的钱夹跌落,那人最后的目光,也只定住了一张崭新的照片。

照片上的女孩护着胸口,避免走光,笑得张狂。身后的男子,西装加身,意气风发,手中却不忘为她系上漂亮的蝴蝶结。

其实,叶慎寻并不清楚,为了那小心翼翼的一眼,自己是否已修炼千年。唯一庆幸的是,这短暂残生,她曾为他着婚纱。

【全文完】

第17章 后记 “我”一直在等一个人

听说用第三人称写故事,通常容易些。脉络清晰,视角开阔,但最终还是选择了“我”。

身边熟悉我的都知道,我并非乐观人格。在做某件事前,总习惯考虑最坏的结果。然后等到最坏结果真正来临,就迅速开启自嘲模式:“看,我就知道是这样。”仿佛无形间扳回了一成。

可自知,并不快乐。

世事无常,这样的“成熟”好坏兼有。好的是,学会了评估,懂得怎样去作相对正确的决定,可以避开许多无须走的弯路。坏的是,再也无法像十七岁那年,为了一本心爱的小说被没收而心惊胆战、郁郁寡欢。更没有勇气,在细雨蒙蒙的街道,为心爱男孩递去一把卡通雨伞。于是,“我”出现了。

1999年夏天,“我”冒着被胖揍的风险,向院里最壮的孩子借了一毛三分钱,买《灌篮高手》的文具贴,只为送给一个少言寡语的男孩,尽管无人知情。

2006年春末,“我”殚精竭虑、废寝忘食地混入电视综艺里大放异彩,只为接近有他在的地方,被同一缕艳阳照耀。

2007年盛夏,猎猎晚风中,“我”信誓旦旦地对他说,永远陪伴……

这些年少轻狂时才敢许出的终生事,好在时过境迁,还有个“我”能代替再行一遍。

除了“我”,故事里其他角色也都是浓墨重彩的笔画。

他们之间,有人钟鸣鼎食,有人活色生香。有人被珍藏,有人被放弃。有人是偶然掠过的耀眼极光,有人是毫不起眼的清晨霜……可无论是盛大或微末的存在,他们都用自己的方式告诉着所有人——

有限的生命,理当用力活。

曾关注过一个特别喜欢的作者,她在日记里写,异地遇见一位年近七十的陌生老者。那天正好是她生日,陌生老者忽然打开自家的门,言笑晏晏地邀她进去坐坐,并在桌上摆放了蛋糕和蜡烛,祝她生日快乐。

她恐惧着退出,结结巴巴地说:“不用了,我有个朋友,他在等我……”飞奔而走,差点绊倒,听对方在身后叮嘱:“慢点儿走,看路。”

事后,与朋友产生讨论,结果不外乎是一个脑子不大清楚的寂寞老人阴差阳错地将她叫住。或者是一个关于变态杀人狂的惊悚故事。可最终,她选择相信了自己的揣测。

她选择相信,那个二十岁错过的人,会在五十年后的时空里等着她。为她准备蛋糕,提醒她小心看路。她选择相信,年轻时的遗憾,老来会有机会弥补……所以,每个写字的人,无论到几多岁,心底始终有股难以名状的拧劲儿吧?

随着年龄增长,也是这股拧劲儿,才支撑我们继续构架一个又一个完整的世界,打造出看似遥不可及又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人们。

这些人,带着我走失的天真少女心,在最好的年纪,去遇见同样干净的你。他/她们使你疯狂地笑、尽情地哭、默默发呆、淡淡遗憾……届时,你也许会问,难道这条追寻自我的路,你从未觉得孤独?

我会回答——No.

因为,他们在等我。“我”,也在等我。

林桑榆

201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