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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一旦遇到这道食物,沈庆平就先把她的碗拿过来,光舀出汤汁来拌饭,滴上醋,再交回给周致寒放心吃。

熟人都懒得理他们,不认识的就会偷眼看。

沈庆平是大男人,表现出这样心细如发,外人其实看起来是奇怪的。

十年如一日,他习惯了。

烧鹅周致寒喜欢吃皮,虾饺要吃里面那只虾,秋天吃螃蟹,光咬公螃蟹的那口膏,最肥满的部分吞下,其他都不要了。男人跟在后面清场,实在吃不下才算了。

她在沈庆平面前大张旗鼓挥洒自己的骄纵。

他做过什么都好。

到头来,她还是想他对她其实好。

订去广州的机票,她打电话给谭卫文商量:“下个礼拜六上午的,头等舱好难订,飞五个小时,好久,怕你太辛苦。”

他说好,然后说,这种事情以后不需要问我,你做主即可。

致寒很乖巧地急忙挂电话,

就在那天晚上,她再次梦到自己去吃鱼翅捞饭,忽然身边人坐起来,她的依偎姿势略微落了一个空,迷迷糊糊说:“庆平,你干嘛呢。”

那个名字从唇边一出来,她立刻一激灵,如同三九天一盆雪水自头而下,醒得一清二白,保持着原来的睡觉姿势,却发觉自己身体都在微微颤抖。

谭卫文似乎完全没有听到,只是拍拍致寒,去了洗手间,回来照常睡下。

但临到去广州的前一天晚上,他对致寒说:“我有点事要和你谈一谈。”

口气很严肃。

致寒楞了一下,答应了,自己先去坐在书房里,很微妙的,有点战战兢兢。

已经是十月了,北方开始冷,窗外是一早面无表情的夜色,暖气还没有开始供,她穿着一件毛茸茸的卫衣,拖鞋和家常裤子,乌云长发挽起来,点妆未上---自从到沈阳,除非要跟谭卫文出去,否则她久久不化妆。

脸黄黄的,吃再多燕窝都不顶用,适才在浴室,洗手都低头,懒得看自己。

她有时候会想谭卫文是不是上一辈子欠自己很多钱,这一辈子要用这种无厘头的方式来遇到,偿还。

否则实在无以解释。

以他的身家背景,他想要什么样的女人,就会有什么样的女人。

坐了十分钟,男人进来,坐在她对面,清清嗓子。

说:“我想把婚结了。”

周致寒吃了一惊,下意识地问:“跟谁。”

把谭卫文害得笑起来,摆摆手:“可供选择的人不多,要不就是你,要不就是郑平。”

郑平是他的司机,四十多岁一个老爷们。致寒跟着笑,有点尴尬。

想表现出喜悦,却提不起那一点心气,悬在胸臆间,恍如脱身物外,看他人绸缪那么疏离。

谭卫文明察秋毫,静静看着她,须臾低声说:“你不愿意就算了,我没关系。”

致寒尽力笑得明朗,自己提醒自己该起身过去,和男人靠得近一些,这是应当两情相悦的时候。

可惜身与心为仇。

她只是说:“我当然愿意。”一个字比一个字说得清淡。

一面在想,像谭卫文那么聪明,那么霸道的人,怎么会看不出她其实不愿意,只是没有立场和胆量拒绝。

他怎么会纵容这样不受控制的局面存在。

此时便听到谭卫文轻轻说:“不用勉强。”

他八风不动,可是不怒自威:“要是真的想结婚,以前的事,就一件件了结它,我不介意花多少时间,或者花多少钱。你有我。”

“要是不愿意,就是不愿意。做人要对自己诚实。”

对自己诚实。

这样光风冷月,大义凛然,这样对,这样无可辩驳。

可惜,世界多少事,看得破,想不过,否则,人人都成佛。

周致寒微微低下头,许久一言不发,那堆名为旧事的灰尘,见了风,逐次舞蹈,每一点滴都牵出脸孔,言辞,一幕幕电光石火。

终于抬手抹了一把脸,指缝间有些湿。

慢慢说:“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为什么要离开广州。”

谭卫文不答,不必答,这不是一个问题,是个引子。

他只是坐得正一些,表示自己在这里,一心一意听。

不管那是辩解,剖白,还是诘问。

在听完所有应该听的内容之前就下结论,不是谭卫文的习惯。

“我的男朋友,和别的女人有了孩子。”

这几个字,是扎在周致寒心里的刺,被扎过的人都知道,刺一直在那里,不会太痛,也不会流血。

最致命是拔出来之后,天知道创口有没有感染,会不会愈合,也许就此溃烂下去,变成终生的伤害。

谭卫文点点头:“我听你说过。”

致寒一笑:“你当时不相信。”

男人没有表情:“我现在也不相信。”

他突然伸出手,把唯一一盏亮在书桌上的阅读灯关了,房间里一片浓黑,唯独窗外微弱的光芒,渐渐被瞳孔适应,只看得到人物家具大致轮廓。

他说:“不用看我眼睛,你慢慢说。”

致寒悚然。

共同生活两年,种种般般关于自己,她都没有刻意隐藏,甚至在谭卫文面前,她的生活状态比人生任何阶段都更随意无谓,唯独内心深处,从来不觉得这个男人了解她。

事实证明她错了。

至少他看得出来,周致寒要一层夜色笼罩,不辨他人反应的时候,才有可能放心大胆, 去钩沉自己层层藏裹起来的多少心事。她什么事情都不以为然的表象下,恰恰是对人世诸多纷杂的过于敏感与在乎。

房间里一片沉默。谭卫文的呼吸稳定绵长,周致寒却心烦意乱。

然后她叹息一声,说:“其实我也不相信。”

她和沈庆平在一起十年,对他的控制力和影响力,无人能及。

那个男人从孤儿院走出来,读书,做生意,一步步含辛茹苦,血泪斑斑。

她认识他的时候,沈庆平才刚刚出头,正在一个子是中山狼,得意便猖狂的时代,事业不算大,恶习却不少。

是没人管教和受尽疾苦双重煎熬的环境里长大的男人,最容易积郁爆发,要不玩弄生活,要不仇视生活的关键时候。

她在他的生活里出现,花了自己最好的十年工夫。

又是他的伴侣,又是他的情人,又是他的妈。

把自己的事业看得比命还重要的男人,送她百分之十一的集团股份作为礼物。

曾几何时周致寒笃定,就是大地震,发生枪战,沈庆平会是为她赴死挡子弹,不惜一切的那个人。

反之亦然。

有小姑娘怀了他的孩子,她周致寒最应该做的,是照着男人一巴掌摔过去,叫他收拾干净手尾,再来负荆请罪,还要看姑奶奶心情好不好,不好的话要出个墙给你眼睁睁看,不准多一句罗索,大家扭打一团,尔虞我诈,死去活来,玉石俱焚,都有可能,都会发生。唯独不存在分离。

自己和自己怎么分离。

只是她没有去做自己该做的一切事。